最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范文(12篇)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为下一步的行动提供指导。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要有大局观和思维,能够从宏观的角度把握事物的发展。不妨花点时间阅读以下的总结范文,相信会对您写作有所启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一
全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1月起,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推出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同时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新政策解读》。
1.多缴多得,最高可缴30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在往年每年100--1000元十个档次基础上,新增1500元、元、2500元和3000元四个档次,共十四个档次。参保人可任选一个缴费档次缴费,最高可缴3000元,多缴多得。
2.待遇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提高到75元/人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提高幅度为36.4%,提高待遇从7月1日算起。今后基础养老金还将跟随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
3.参保死亡人员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00元/人---从201月1日起,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00元/人。
《20缴费须知》。
1.请大家务必按时缴费,逾期有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规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其中我区参保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1-6月。请不要忘记或推迟缴费,以免影响到本人缴费财政补帖金不能及时至位或养老待遇不能按时领取。
2.请大家持《绿色缴费存折》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到银行缴费,方便又快捷。(今年全市将陆续发入社会保障卡)到信用社网点打单,查询,并在100--3000十四个档次中任选一档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请携带本人免冠照片和户口薄、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保站或村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并及时领取缴费存折或社保卡,以便今后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保障全村村民特别是老年村民的基本生活,实现全村村民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经过全村干部(包括各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党员)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一周多时间内,已提前超额完成344人的参保任务,一次性交费人员77人,总缴费873282元,其他人员267人,总缴费213738元,合计总参保金额1087020元。
1、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细致分析和领会镇里会议精神,对几个文件内容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使班组成员都能领会和了解,便于熟悉工作。
2、建立三个工作小组,村干部领导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三个小组的组长,村民组长为组员,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调动工作小组积极性和进取性。
1、三个小组全体成员召开第二次会议,再度贯彻这次会议主要精神,并落实激励政策。
2、开好广播会,再次在全村范围内对推动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和之前动员。
1、对片区农户及家庭人员劳动力资源分布状况作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2、劳动力资源登记,及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机结合,左右开弓。
1、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班组人员必须自己带头,自觉参加保险,村民代表、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带头参加。
2、发扬团队精神,互常互助,工作信息确保畅通。每个组,做到“赶、帮、超”,营造一定工作热情和氛围。
村干部齐心协力提前超额完成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参保率达到160%多,极大地鼓励了村民参保的热情。我村将继续努力配合上级政府做好后续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三
(一)强化领导。一是争取将居保工作纳入全市重点民生目标进行考核,将精准扶贫对象参保纳入各乡镇脱贫攻坚考核。与宣传、公安、残联、卫计等部门协调,取得了人员户籍、重度残疾、计划生育死亡人口等更新数据,保证了参保及享受人员资格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调研,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局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组与乡镇保持密切联系,督促乡镇将居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四是全面督导,人社局、政府督查室组织了专项督查。
(二)加强宣传。一是对52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1次集中培训,邀请了市人社局领导、合作银行领导及业务人员参与授课。二是利用赶场日先后到原旧院、白沙、草坝、黄钟、河口、罗文等片区乡镇进行居保政策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累计发放居保宣传单5万余份。三是以原片区中心镇为培训地,对片区各乡镇居保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主办地村(社区)组干部进行居保政策宣传、上机操作、业务经办培训共9场次,加大了对乡镇、村(社区)居保业务经办风险点的防控力度。
(三)转变作风。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作风、纪律、廉洁教育等专题学习会12次,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了《社保法》、《刑法》涉及社保资金管理犯罪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居保政策,钻研居保业务。二是完善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内部的权力运行、业务经办、内控评价体系等制度,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工作责任制、大厅服务制、首问责任制、严格考核等长效机制。三是查漏补缺,带领党员职工结合业务工作,经常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讨论,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提高效能和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四是提升能力,业务办理公开透明;实现了xx居保基金收发社会化、基金管理规范化、认证手段多样化、督查稽核常态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人社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原则努力开展工作,截止12月底,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人员79200人,累计发放资金9987.1万元;
共终止多领、重复享受待遇人员502人,追回多发待遇16.25万元;
各项补助代发金额231.1共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代发金额8.2万元,乡村教师代发金额108.9万元,乡村医生代发金额113.1万元,电影放映员0.9万元。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
今年元月份,我局就已对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印制了300多套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画册以及10万多份《茶陵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春节期间还安排时间在犀城广场和县电视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3月份深入到部分乡镇集市墟场,发放宣传单,向广大老百姓耐心地宣传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9月份启动手机年审,印制宣传单8万余份,通过多举措宣传,真正做到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
(二)不断创新征缴方式,大力推行手机缴费。
从开始的村组集中收缴,到推行自主到银行网点缴费,再到去年开通手机缴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在不断进步,不断创新。秉承“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工作理念,今年我局在自主缴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手机缴费,印制了8万多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指南》进行广泛宣传,并将手机缴费工作纳入各乡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积极探索待遇人员年审的新技术新手段,全面推行手机年审。
城乡居保以往的年审方式都是由乡镇社保专干组织各村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进行集中年审,由于手段原始,极易弄虚作假、又很难防范,容易造成基金的流失,而且对高龄人员、行动困难人员也带来很大的不便。为防止基金流失、方便待遇人员年审,今年我局积极与省居保中心联系,系统开通了待遇人员手机年审功能。从9月开始我局对全县近8万名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进行手机年审。截止11月底,已基本完成待遇人员的年审工作。
(四)加大死亡申报力度,进一步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规范死亡申报程序。制定了标准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申报表》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死亡退款申报表》,表中明确要求申报的责任人和见证人以及死亡家属签名,规定村社区协管员每月必须按样表上报,并印刷成册分发至全县各村社区。二是县乡经办机构分别联合纪检部门对死亡申报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出台了死亡申报奖励政策。今年7月份,县政府下发了茶政办发[20xx]106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村(社区)城乡居保协管员每上报1名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可奖励20元。
(五)加大死亡冒领的稽核力度,尽可能减少基金的流失。
为了追回死亡冒领的养老金,我局针对已核查出的死亡冒领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一是对死亡人员亲属逐个下发稽核通知,要求限期将冒领的养老金退回到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二是对逾期没有退返的冒领人员,我局联合经办的银行农行对死亡人员账户进行稽核金额批扣;三是对死亡人员正在领取待遇的配偶暂停待遇发放。
(一)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确保领待人员每月能按时领取到养老金。尤其是针对无卡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和农业银行进行信息修改或销户处理后再开老卡。
(二)加强内部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要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内部管理,保证广大城乡居保参保对象能方便快捷办理各项业务。
(三)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20xx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国家城乡居保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法规制度和内控制度;继续加大稽核力度,利用系统数据比对功能,杜绝重复领待现象发生;继续完善手机资格认证制度;利用系统疑似死亡人员信息查询功能,加大领待资格认证力度,尤其是对死亡上报不积极、发放对象中高龄人员偏多的个别乡镇村,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亲自把关,不定期进行领待人员资格认证,以确保基金安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五
我县总人口7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应参保对象3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自20xx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310162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xx年续保缴费人数达241667人,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参保覆盖率达86%,收取保费3145余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1399人,其中2147名领取人员因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而处于暂停发放状态,待确认后恢复或终止发放;发放养老金1735.6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25.8万元,个人账户9.87万元),做到了按月尽发,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二、基金管理情况。
(一)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
1、基金筹集与管理:
我县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期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中央下拨的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截止5月31日,2013年中央配套资金2203万元(其中新农保2200万元,城居保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145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合计收入5404.5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725v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87万元,合计支出1735.67万元。本期结余3668.83万元,上年结余9874.4万元,基金结余13543.23万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万元,六月份在保证发放的基础上将增加3000万元定期存款。
对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与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委托协议,做到了按月按时社会化发放。截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7935万元(其中2011年1908万元,20xx年4292万元)。
2、个人账户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信府发〔2011〕13号)文件规定,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此,我县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参保材料统一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安排专人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及参保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缴费凭证的缴费时间及金额,准确无误地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县农信社开户账号、个人缴费金额、县财政代缴金额、省财政参保缴补贴、县财政参保缴费补贴,家庭住址等。截止2013年5月底,已为全县310162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的权益。
(2)个人账户的管理。
一是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安全高效,我县实施了县农保局与县财政、县农信社定期对账制度。每月月初,由县农保局根据县财政提供的对账凭据,与县农信社对城乡居保的计息、收入、支出等项目进行逐项核对。个人账户由我局专业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的实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因此,我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均按到账的次月开始计息。同时,县财政每年将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并及时记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三)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县乡(镇)两级经办机构都统一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以及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权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安全,并为城乡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健康发展,我局在借鉴了宁都县的生存状况认证做法下,开展了由经办机构统一照相进行的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工作。主要对全县首次领取城乡居保人员的电子文档相片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编码,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认证照相登记表下发到乡镇劳保所,委托乡镇劳保所为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提供生存状况认证照相服务,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上门服务。20xx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认证工作后,共发现2100名死亡领取人员并终止发放该部分人员养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费收取方式单一,目前仍主要采取村协办员上门收取保费后存入银行的方式,存在着基金安全隐患。
2、部分参保人员信息,如外出务工、转入或转出本地户口,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县市占用者和预缴保费无法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致使部分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建立。
3、转移接续工作业务无法开展。地域之间发生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险种之种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只有采取暂时封存个人账户“拖”的办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衔接和配套政策,为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依据。
4、少数群体参加新农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着进一步扩面。
5、经办平台能力弱。经办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经办平台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需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经办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拨付专项经费,强化基层经办力量,解决乡村级城乡居保专干、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的难题,增加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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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业务股室根据自身业务对照核查范围,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和完善工作,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总人口7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应参保对象3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自20xx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310162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xx年续保缴费人数达241667人,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参保覆盖率达86%,收取保费3145余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1399人,其中2147名领取人员因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而处于暂停发放状态,待确认后恢复或终止发放;发放养老金1735.6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25.8万元,个人账户9.87万元),做到了按月尽发,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一)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
1、基金筹集与管理:
我县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期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中央下拨的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截止5月31日,20xx年中央配套资金2203万元(其中新农保2200万元,城居保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145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合计收入5404.5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725v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87万元,合计支出1735.67万元。本期结余3668.83万元,上年结余9874.4万元,基金结余13543.23万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万元,六月份在保证发放的基础上将增加3000万元定期存款。
对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与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委托协议,做到了按月按时社会化发放。截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7935万元(其中20xx年1908万元,20xx年4292万元)。
2、个人账户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信府发〔20xx〕13号)文件规定,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此,我县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参保材料统一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安排专人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及参保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缴费凭证的缴费时间及金额,准确无误地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县农信社开户账号、个人缴费金额、县财政代缴金额、省财政参保缴补贴、县财政参保缴费补贴,家庭住址等。截止20xx年5月底,已为全县310162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的权益。
(2)个人账户的管理。
一是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安全高效,我县实施了县农保局与县财政、县农信社定期对账制度。每月月初,由县农保局根据县财政提供的对账凭据,与县农信社对城乡居保的计息、收入、支出等项目进行逐项核对。个人账户由我局专业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的实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因此,我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均按到账的次月开始计息。同时,县财政每年将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并及时记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三)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县乡(镇)两级经办机构都统一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以及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权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安全,并为城乡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健康发展,我局在借鉴了宁都县的生存状况认证做法下,开展了由经办机构统一照相进行的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工作。主要对全县首次领取城乡居保人员的电子文档相片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编码,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认证照相登记表下发到乡镇劳保所,委托乡镇劳保所为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提供生存状况认证照相服务,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上门服务。20xx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认证工作后,共发现2100名死亡领取人员并终止发放该部分人员养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
1、保费收取方式单一,目前仍主要采取村协办员上门收取保费后存入银行的方式,存在着基金安全隐患。
2、部分参保人员信息,如外出务工、转入或转出本地户口,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县市占用者和预缴保费无法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致使部分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建立。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采取暂时封存个人账户“拖”的办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衔接和配套政策,为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依据。
4、少数群体参加新农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着进一步扩面。
5、经办平台能力弱。经办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经办平台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需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经办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拨付专项经费,强化基层经办力量,解决乡村级城乡居保专干、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的难题,增加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4篇10月24日县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居民组为单位动员,以镇村干部和民政办、计划生育办、派出所集中服务和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抓组织宣传、抓动员试点、抓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新农保政策深得民心,氛围隆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1、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险峰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推进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镇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组建业务办公室,抽调业务精干6名年轻同志为业务骨干,负责业务学习培训,方案制定,工作推动等相关工作。
2、明确职责。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镇包村干部为该村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村户籍人口资料及身份证的办理工作;镇计生办、民政办、残联等单位负责做好计划生育优惠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衔接工作。
3、制定方案。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及办公室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联系掌握11个村新农保的.进度和质量。并认真学习县动员会精神和县相关文件精神,并充分听取了相关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制定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村及相关单位,并明确了基本100%完成参保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积极氛围。
6000份,对外出农户集中地泉州等地,将材料带到流动支部,通过党员开展宣传推介和示范带动;开辟专门的,公示栏,定期公示新农保政策解答和进展。
2、层层动员。镇于11月2日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体镇干、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徐镇长作了专门的动员报告,石咀等村进行了表态发言。各村在11月5日前,全面召开了动员会议。11月6日,全面完成了农行商户代理点工作和新农合的摸底核对工作。
3、系统学习。开展了全面的学习培训和辅导,由分管领导带领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培训,由保障所首先掌握好相关政策,首先培训业务骨干,安装了专门的电话xxxx,通过镇干培训、村干培训,再到各村、各组的培训,层层推动学习,我们镇、村、组上的干部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让他们成为新农合的宣讲人,带头人,在全镇上下努力营造积极、浓厚的氛围。
(三)强化试点动员,实现整体推进。
1、抓试点。在镇召开动员会前,我们明确在石咀村河边组开展试点,由镇包点干部戴良峰、分管领导及保障所与村里通知一块到组召开试点动员会议,现场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摸索好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并在11月2日全镇动员会上进行经验推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镇明确各村以组为单位开好动员会,编写好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好业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七
许先彩同志分管本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本场办理城居保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各基层工区、社区党支部的通力合作,我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2013年11份底,总计参保人数约1799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六百多人,达到任务完成比例的113%。
我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受益于以下工作经验:
自我县2013年7月1日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人社局和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多次亲临林场召开现场会议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从物力、人力上给予支持、指导,做到分工协作、责权明晰。
林场领导多次召开基层党委会议,听取基层组织所反映的困难,听从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开展准备条件和创造条件。
比如:
为每个工区购买充足的复印纸张,群众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参保款项去工区协办处就可以办理保险业务,无须为复印资料奔波;将任务平均分解到各工区,分解到各村委工作人员手里,让大家有针对性的去所管辖的村小组开展排查落实工作;各级财务部门沟通联络好来,兑现了林场和工区的参保补贴承诺;对于五保户和残疾人士养老的问题,领导特别指示社会事务办、敬老院、派出所等部门认真配合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参保的实际问题,从代理办证到为五保户全额补贴。
因为铁龙没有邮储网点,只能去新江邮储去办理参保业务,而铁龙去新江山高路远,坐车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时间,如果严格按照新农保流程开展业务——由村委各自去新江邮储交接资料和款项,既怕繁乱不便于管理,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林场分管和主管领导商议,所有的参保资料统一按工区、按批次、分类别、分档次,整理汇总到人社服务所,由经办员统一审核、统一核对费用、统一去新江邮储办理存交。
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也分别抽调司机和车辆积极护送经办员去新江邮储办理参保资料、保费、存折等交接业务,为我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的养老财产保驾护航。
虽然之前铁龙尚不符合邮储网点设置资格,给参保人员造成了诸多存取款项的不便,经林场有关部门与县邮储领导协商,在铁龙市场和各工区等处商铺安装涉农取款机,方便边远山区人民和不方便远行的群众取款;经林场领导与上级政府部门多次反映和反复沟通,克服种种现实困难,到目前为止,装修一新的邮政网点已开始营业,各项业务工作也提上了日程。同时政府开展的这一项民生工程在铁龙也得到了大家广泛的认可,让群众的养老保险办得放心,也养得放心。
在整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铁龙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保障民生的先行经验,比如:
当然,我场的城居保。
工作。
也有存在不足的地方,比方说:
发生,给我们的参保进度尤其是邮储
的业务操作造成了不必要的延误和耽搁影响;也有个别协办人员没有认真处理好个别居民的参保事项,没有按规定分类汇总好参保资料,没有及时定期盘点参保人数和参保资金,导致了一些遗漏和差错,在人民群众中给城居保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应引以为鉴的情况。
以上是我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所取得的一些工作经验,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不断地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顺利的开展贡献应尽的一份责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八
自20xx年x月起,我新农保中心在市县领导和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导,认真执行“深化改革,理顺关系,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政策,以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前进。现将2月3日前的新农保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为全面调动农民参保热情,我新农保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政策宣传,动员扩面,保费征缴的宣传形式,全面推动农保工作稳步发展。这两个多月,我中心共印制了10万册新农保政策宣传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到每户一册。同时,制作新闻短片,在各乡镇进行电视和广播宣传,在县有线电视台也定时播放新型农保制度,以及缴费标准和方法。
70岁的老人,10年前老伴去世后她独居至今。老人属于五保户,以前主要靠民政局发放的每年1800元五保老人供养费度日。今年每月又能领到一份固定“收入”——5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这样她的生活费平均每月能达到200元。她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入冬以来她病情加重,村集体每月花300元雇了一个老婆婆照顾她,每天给做做饭、洗洗衣服,陪她说说话。政府对农民承担起了养老责任,改变了数千年来农民靠儿女、靠土地养老的模式。新农保政策不失为给农村养老下了一场“及时雨”。
为方便全县各地参保人员就近缴费,我中心准备近期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代收保险费和代发养老金协议。财务人员在发放保险金时,严格按照发放名册,核实发放金额,并每月定时对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实行专户打卡发放。收支专户在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发放中,根据基金保值增值政策条款规定,严格管理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情况下确保基金有效增值。
自20xx年1月,我中心严格按照20xx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调资政策规定,对20xx年到龄缴费人员进行逐一清理和领取资格审核。同时,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和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为确保参保人员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我中心全体人员狠抓业务学习,制作新型农保数据库,规范数据资料的管理,实现参保人员资料的系统化数据库录入和管理,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中心全体职工利用周末加班进行数据录入、校对工作,全面保证全县60周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在1月底之前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我县新农保应参保人数为21万人,16—59周岁的适龄农民完成参保139043人,收缴保险费达1300多万元,完成60周岁以上45679人的信息采集,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金额达626万元。
回顾两个多月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
(一)工作量大。
由于各乡镇劳动保障站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量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和核对工作都推到了县新农保经办机构来完成,加上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的完成速度难以加快。
(二)缺乏经费。
由于这项工作刚启动,各项开支大,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且缺乏交通工具,致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运行。
(三)农民观念低。
这几年国家对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投入较大,很多福利措施的实施造成了部分群众认为只要福利就应该是政府出,新农保政策的好处他们清楚,但是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部分群众目前还处于观望态度。
(一)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宣传政策的优势,深入各村、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引导农民自觉踊跃缴费,推行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考核制度。
继续将新农保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相应提高新农保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
(三)完善农保制度。
进一步制定完善实施新农保制度,确保新农保工作的开展,将我市一个新农保试点县工作在全市起到试点的作用。
这两个多月,我农保中心虽然业务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造。今后我中心要继续围绕农保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九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出台了《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8个方面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实施意见》自1月1日实施,由于政策出台时间原因,当年度部分享受人员的待遇将作重新计算核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完善是在保持我市原有制度政策框架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对制度名称、缴费补贴标准、待遇领取条件、丧葬补助、个人账户继承、享受补贴的补缴时间、被征地参保人员不能直接叠加享受基础养老金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其与国家、省、宁波市政策相衔接。
变更了制度名称。《实施意见》将原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国家、省、宁波市政策相一致。
缴费补贴实行分段模式。《实施意见》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政府给予缴费补贴,缴费标准为100元或3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缴费标准为500元、800元或1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缴费标准为1400元、1700元或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家庭人员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补助。中轻度残疾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助。
扩大了丧葬补助费享受范围。
只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金额。如同时符合享受其他丧葬待遇条件的,其丧葬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不重复享受。
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实施意见》规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调整了待遇享受的缴费年限要求。《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起,新参保人员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缴费年限需要满。
调整了享受政府补贴的补缴时间。为妥善处理新老政策的平稳衔接,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未逐年缴费的人员以及预计到达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在今年年底前办理补缴的,仍可按原规定的标准给予政府补贴(补缴人员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50元)。从明年起,补缴部分政府不再给予缴费补贴。
调整了缴费方式。《实施意见》规定首次参保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提出参保申请,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经初审、登记录入后缴纳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银行代收,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网点缴纳保险费,以后每年缴费一次。需要变更档次的,在当年度的缴费前到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办理变更档次手续,经确认后方可到银行缴费。
被征地参保人员不能直接叠加享受基础养老金。《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起,被征地参保人员只有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享受叠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
8月7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昨天召开全体(扩大)会议。据悉,上海将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试点,到明年末试点数由40家增加至少一倍。
截至末,上海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户籍人口的27%。据预测,年后的,高龄老人总量将基本保持稳定。为此,上海将做好《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加快健全本市老年优待政策体系。同时,上海将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上海将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试点,到明年末试点数由40家增加至少一倍,而且将构建枢纽式的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增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和资源统筹能力,并推出一批适配性为老服务设施和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为老服务组织和队伍。
上海还将进一步解决养老机构建设的结构性问题,大力推进“医养融合”,满足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的突出需求,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目前,全市开放家庭病床数6万张以上,老年护理开放床位共计17500多张;在10个区县试点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接诊签约居民238万人;针对老年人群设置了安宁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项目。
“十二五”以来,上海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每年完成新增5000张养老床位的任务,至20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31家,床位总数达到10.8万张;为28.2万名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3万名老年人经评估得到服务补贴;拥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40家,为1.2万名老年人提供服务;拥有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533家,受益老年人6万人。
同时,上海老年宜居环境日益改善,40个社区开展了老年宜居社区的建设试点;全市已拥有6000多个老年活动室,日均活动人数逾30万人次;起,上海还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老伙伴”计划),为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一
国度对农夫工养老保险题目很是重视,各级当局也拟定了响应步伐,但农夫工的养老保险包围面如故很低。今朝有大量农夫工在都市就业和农村就业之间活动,而我国城乡就业的社会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城保)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之间彼此不跟尾。当进城农夫工返回农村后,只能携带个人账户的余额,而不能携带社会统筹账户的权益,导致农夫工参保率低。而现行的以市县为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处所当局不起劲、转移接续难等诸多题目,影响了农夫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验结果。
为此提议:
一、低落农夫工社会养老保险逼迫缴费率。
在实施农夫工养老保险世界统筹,成立终身稳固的社会保障卡基本上,与处所财务脱钩,出入不影响处所财务,这样既会得随处所当局的支持,同时也会增进农夫工投保的起劲性。中央当局可向用人单元直吸取取较低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如人为的12%),提供公道的基本养老金更换率(如40%),全体人为劳动者,包罗构造奇迹单元和种种企业所有逼迫介入。为了勉励企业和职工(包罗农夫工)的参保起劲性,养老金报酬与养老金缴费程度和缴费年限恰当挂钩。
二、应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权益转移接续。
整合差异的养老保险打算,妥善处理赏罚养老保险相关的转移接续题目,尽快成立起区域对接的养老金转移与折算法则,使劳动者可以在差异社会阶级中活动,而养老金权益不受丧失。详细操纵步伐是,在同一制度下应承农夫和城乡非正规就业职员(以城镇职工均匀人为为基数)按差异折扣费率缴费(如20%,33%,50%,67%,80%等),并按同样的折扣享受养老金报酬。镌汰他们在城乡之间、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之间活动的福利丧失。
三、尽快成立世界同一的社保电子平台。
建树世界社保信息共享平台,设立信息交互中心,成立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打点、公安、疆域资源和衡宇打点、税务、银行等部分和单元的信息共享机制,堵塞打点裂痕。保障社保转移的安详高效,确保农夫工养老保险活动性,规避手工操纵的风险,增进农夫工参保信念。以成立地市一级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库为基本,慢慢实现社会相关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尽快研制和配置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库及响应的打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收集的信息化建树,为频仍变换就业单元的农夫工和机动就颐魅者成立、接续社会保险相关提供快捷精确的处事。
四、多措并举,进步参保率。
恰当低落农夫工参保门槛,收缩累计缴费年限,团结现实办理农夫工保费补缴题目;领取养老金思量蕴蓄的数额,“分段计发”。即在某个处所缴纳了几年的养老保险金,就由谁人处所计发必然的养老金,最终由国度级社保包办机构归集发放;强化督管,严处种种加害农夫工权益征象,督促企业不绝进步农夫工参保率。(摘自民进中央在世界政协第十二届二次集会会议上的提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二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16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16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16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