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汇总15篇)
方案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方案的制定应该是一个参与者共同协商和决策的过程,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感谢以下作者对方案设计和实施的分享和指导。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力推进依法打击、线索核查、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二、主要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仔细查摆出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根源,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立行立改,务必整改到位。
(一)组织领导方面。
1、由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落实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的实施,认真查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是否上肩,有没有真正领会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摆是否存在思想上仍然认为扫黑除恶主要是政法部门的事情,业务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两张皮,没有有机结合起来,有没有全面排查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问题情况。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2、以案释法,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够,宣传工作未能真正深入人心。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曝光度,做到群众应知尽知,提高群众知法守法以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六清”行动方面。
3、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六清”行动。
4、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部分未成年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处理,督促学校、家长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确保未成年人不参与违法犯罪。
(三)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黄毒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一有松就会反弹,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形成长效常治。
(四)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6、长效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存在将临时性的工作通知、工作部署,常规性的业务机制建设等同于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情况。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
由镇扫黑除恶办牵头,派出所和各村(居)协调配合,组织开展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强化网络巡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对娱乐服务场所、宾旅馆、出租房屋以及上述场所是否存在黄赌毒违法犯罪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查处涉毒黄赌的场所行业,一律依法查处。
(二)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8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教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案件进行深挖彻查,确保打击处理到位。打造平安校园,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9月底之前整改到位。配合各市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学校安防建设,9月底前实现校园全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护学岗”设置“四个百分之百”。落实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在校学生安全承诺制度,家长和学校签订承诺书,落实双方职责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教育矫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针对主要问题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攻坚措施。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25日至9月20日)。认真整改突出问题,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认真总结百日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形成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百日攻坚作为“一把手工程”予以推进,对存在的问题、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形成攻势,推动百日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百日攻坚战浓厚氛围。加大宣传频率,大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的重点战果,典型案事件和典型人物,弘扬正能量。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加强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和有针对性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并适时组织力量,对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运行进行督导,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据《xx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使全镇涉违法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改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违法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按照“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驻村班子成员包片,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包线”总体要求,成立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办公室主任。镇各相关领域部门均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高位推进,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全镇一盘棋打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全镇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
1、召开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完成时限:7月中下旬)。
2、持续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短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4、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切实运用好“7+x”清单管理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党委、乡镇扫黑除恶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纸媒、led屏、广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增强舆论宣传热度。(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宣传办)。
6、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线挂点督导制,对百日攻坚开展强力督导。(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7、深化常态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县政法委开展“百场政法集市”暨“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政法主题宣传送戏下乡和“百场政法大宣讲”暨送电影下乡活动(简称“双百”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力争发现一批新的涉违法涉恶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各行业整治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重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各重点行业部门长效常治配套机制全面建成并完善;行业整治涌现更多特色亮点。
1、切实跟进上级单位下发的“四书一函”,及时做好回复,督促镇相关部门对涉违法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对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清源”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告、每周一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到位,实行精准调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镇村“两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三
在全乡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非煤矿山、冶金、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废弃矿山、农村危旧住宅、小微企业、来料加工点、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
1、矿山和尾矿库。地下矿重点整治夏季通风不畅导致中毒窒息,汛期重点防范应急逃生救援系统不完善等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高温时段违规作业,超时加班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尾矿库情况,做好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3、冶金等一般工贸企业。重点对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按照武政办〔2015〕56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液氨制冷、可燃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安全整治。
1、检查农村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已经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要及时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还没有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应抓紧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企业。根据本乡实际,从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保护职工权益。
1、乡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经研究,决定建立xx乡“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祝xx。
副组长:朱xx。
成员:何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朱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乡企业安全生产由工办负责,村企由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对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网格员要及时上报乡安监所。二是组织督查检查。乡安监所与县安监局一起组织检查组,对所辖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在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完善提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温度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联合行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移动手机信息平台等传媒作用,加大对“百日攻坚”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7月20日至10月7日在全县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明确各级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义务,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5.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6.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住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规划局负责在核发高层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既定规划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件。
安监局负责做好高层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高层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登记手续和营业执照,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颁发营业证照。
文广局负责依法做好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不予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经常性和针对性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应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把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不予通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指导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局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层建筑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组建微型消防站,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安排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至9月25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主动推进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火灾隐患排查一线,全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
(二)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高层建筑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问效,形成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常态化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7月25日前上报安排部署情况,每两周上报《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联系电话:)。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五
[2016]233。
[2016]30。
[2016]76。
号)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春节期间,约。
100。
天。
百日攻坚战期间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及县乡道路;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路段。
:客运班车、旅游包车、
“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
: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组
长:辛华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
斌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
成
员:交通管理大队各副职领导、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人。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内勤中队,岑征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及信息统计上报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中队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装备投入一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加强本辖区主要国省道等重点区域的重点时段、路段巡逻管控,集中整治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要加强对公路客运、旅游包车、
“营转非”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自驾游车辆的检查管控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遮挡号牌、货车野蛮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强对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超载、飚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节假日、赶集赶圩、学生集中放假上学、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县乡道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格查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的作用,强化县乡道路及乡村公路的安全管控通过
“两站两员”依托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及时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各部门利用《广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将两站两员、乡(镇)政府、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连接起来,实现政府主导,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深入辖区运输企业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和动态监管,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非法营运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全面排查道路隐患民警巡逻中发现问题的,要通报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百日攻坚战期间,支队将组建至少
1
个执法小分队,不定期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巡逻、机动执勤。支队由杨再琴副支队长带队,从纪检组、秩序科、特勤大队、管控中心抽调民警组成执法督导组,监督检查沿线勤务落实情况。对于秩序混乱、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支队通过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领导驻点等形式开展重点治理。
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百日攻坚战宣传工作,坚决打好宣传战,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发布预警提示,提示驾驶人注意规避交通风险,宣传行车注意事项和紧急自救知识要及时发布交通路况信息,特别是对于交通中断或交通管制的,要通过媒体立即发布中断原因、正在采取的措施、预计恢复时间和绕行线路,方便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提前选择绕行路线,把对群众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交警大队要把这次百日攻坚战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要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紧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及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支队。
各中队(含派出所交警中队)及各乡镇管理站、劝导站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重点道路,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六
为有效防治和应对秋冬季节大气污染,实现
2016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2016
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
300
天、
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55
微克
/
立方米,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
2016
年
9
月
22
日
?12
月
31
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区域。
3000
272
号)有关规定。
1
8
项强制性监管措施,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
2
8
小时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在空气重污染时段每
6
5
项作业质量标准、冲洗清扫作业频次、道路保洁质量和绿化带积尘控制、绿化种植覆土整治等情况。
3
.市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冒装撒漏运渣车辆和带泥车辆的执法力度,开展运渣车“三定”(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执法检查,临界污染天气要开展夜间执法,严查无准运证违章运输。重点督查上路运渣车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落实建筑运渣车辆密闭装置的升级改造情况,以及建筑渣土消纳场办理审批手续、设置围挡并硬化出口和场内道路、冲洗外出车辆和控制场内扬尘情况。
4
.交通部门要加强国道、城郊道路的清扫保洁,严格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法行为的监管与执法。环保部门要重点督查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制品厂、采石场、大型燃煤企业堆场及货运码头堆场控制粉尘、烟尘、扬尘情况。
5
.园林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扬尘的控制,对城区绿化带种植覆土高于路沿石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城区绿化带冲洗和剪枝工作,减少积尘污染。
重点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重型载货车辆违反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规定、加油站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落实《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6
.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型载货车辆在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措施,严格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降低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7
.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主城区柴油车道路抽检执法力度,开展冒黑烟车辆违章行驶行为的有奖举报,督促车辆及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确保治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城区黄标车限制通行执法,严禁黄标车违章上路行驶;鼓励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对残存价值较高的黄标车推行“黄改绿”,减少尾气排放。
8
.工商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尤其是车用柴油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在今年
12
月底前重点对
16
座油库、
300
余座加油站开展执行“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标准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车用油品的违法行为。
9
.环保、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
73
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开展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伪造排放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
10
gb15097?2016
),禁止进入主城区江段的机动船舶使用重油、渣油,全面使用普通柴油。交通、环保、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快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基供电,新建码头全部使用岸基供电,将主城区的现有码头加快改造为岸基供电,积极研究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电价优惠、电力改造和供应保障等配套措施。
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及使用燃煤锅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汽车和摩托车整车生产、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维修服务、印刷包装生产、有机化工、医药制造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11
.经济信息部门要督促合川区、江津区、綦江区及万盛经开区等辖区内火电企业在冬季使用优质低硫煤,督促其他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在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时采取减产、限产或临时停产减排措施。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适当增加达到超低排放火电机组发电小时数。环保、经济信息部门要督促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合川区、璧山区等辖区内水泥、玻璃生产企业,在气象不利条件的时段减产、限产或临时停产,减少烟尘、粉尘、扬尘排放。
12
.环保部门要督促
161
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
76
家国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采取“五步工作法”(原辅材料低毒、工艺升级改造、废气末端治理、排放在线监测、建立运行台账)完成治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企业可依法实行停产整治,集中督查市民投诉的大气污染案件,重点推动拉法基水泥南山工厂、重庆川东化工公司、长寿捷圆化工公司、远大印务公司、南桐矿业公司电厂等企业完成关闭搬迁。
13
3
次生产经营场所和周边道路,在污染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粉尘、烟尘污染。
14
10
月底前完成分类整治。
重点督查违规使用煤炭,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以及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生活污染整治情况。
15
.环保部门要牵头督促有关区加强
2700
余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划定和监管执法,禁止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内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及时查处禁燃区内工业用燃煤、民用散煤、“柴火鸡”餐饮店使用木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6
.农业、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发展新区范围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田杂草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和执法力度,关注环保部发布的环境卫星监测火点信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7
.市政部门要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垃圾、焚烧落叶、烟熏腊肉等专项执法检查,会同乡镇(街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污染天气及时劝阻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行为。
18
.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行为的执法监管,查处油烟污染长期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
19
.环保、气象部门要加强污染天气的综合研判和会商应对,建立大气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关注国家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预报中心潜势预报,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报信息,按程序迅速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
.气象部门要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工作,当具备作业条件时及时采取高炮、火箭、飞机等方式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督促城市发展新区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严查问题、严格整改,坚决遏制各类污染源。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农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参与,采取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夜间检查等措施,分组分片分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实行半月曝光、按月通报,将发现的问题纳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内容。市政府新闻办要指导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发挥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工作,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民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浓厚氛围。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战”活动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融入到“百日攻坚战”中,切实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大干100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百日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时间抓重点,千方百计克难点,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融入和服务好“百日攻坚战”,为南平绿色发展有更好的质量、速度和效益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时间
“百日攻坚战”活动时间从2月20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项目前期快审绿色通道。紧紧围绕省市重点项目、行动计划重大项目、投资工程包、“五个一批”项目,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对“百日攻坚战”重点建设项目做到主动提前介入和服务,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评审前期工作。在招标控制价评审接收资料时,资料不足一次告知,打造“随到随审,有到快审,迟到加班审”的绿色评审通道。集中人力和时间,发扬“5+2”、“白加黑”精神,做到评审超常规,时限压缩到极限,确保“百日攻坚战”建设项目不受影响。
责任科室(单位):经建科、投资评审中心;责任领导:范金有副局长。
(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优化采购审批和强化协调管理,缩短审批和挂网时限。一是在政府采购网显目位置公开最新调整的南平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文件,广泛宣传采购政策,确保政策到位。二是实行采购审批一次性告知,即报即批。凡列入“百日攻坚战”项目,除一次性告知外,允许在申报材料缺失的情况下先批后补。三是要求所有代理机构,对“百日攻坚战”项目的采购即接即办,按法定最短时限安排,绝不拖延。四是对列入政府“百日攻坚战”项目,属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及时安排采购。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八
年我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年10。
月中旬至2017。
年1。
月春节期间,约100。
天。
通过百日攻坚战,切实达到以下目标:
1.
按可比口径,2016。
年全市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实现同比下降;。
2.
按可比口径,2016。
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实现同比下降;。
3.
百日攻坚战期间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4.
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对秋冬季天气带来的挑战和历年岁末年初事故多发的特点保持高度警惕,对受自然灾害影响停工和市场回暖复产的高危行业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百日攻坚战期间,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有关工贸企业要坚决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
“牛鼻子”,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要深刻汲取南宁市“8.28。
”道路交通重大意外事故和我市“10.7。
”、平南县“10.8。
”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部分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百日攻坚战期间,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该停产整顿的决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决不手软、该异地搬迁的决不拖延。通过积极发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带动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带动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继续抓好冶金、电力、民爆、机械制造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加大对停产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检查方案,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复产。
有关企业要突出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对冶金、电力、机械制造、建材、轻工、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进行重点排查和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健全。
“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重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组织健康检查、未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联合执法。
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重点推动。
“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要强化安全生产群防群控,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
“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的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安全宣传,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等常识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广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警示动火作业、客车驾驶、高温高压设备操作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切实增强排查消除隐患和事故险情应急处置的能力。
百日攻坚战期间我局同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有关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百日攻坚战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冶金、电力、机械制造、建材、轻工、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贯彻执行情况。通过深入持久的检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攻坚战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各有关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百日攻坚战期间,要实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全覆盖、专项督查全覆盖。
1
)并于10。
日前完成对冶金、电力、机械制造、建材、轻工、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等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百日攻坚战的动员部署,并督促抓好落实。
机械制造、建材、冶金、电力、轻工、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防控安全风险,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
)。
第一轮:
10。
月下旬至11。
月中下旬,我局及有关工贸企业接受上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展2017。
年1。
月,结合开展2016。
年、市直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确保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我局及有关工贸企业接受上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督查,同时开展百日攻坚战第三轮综合督查,重点督查百日攻坚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及有关工贸企业接受上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百日攻坚战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贵港市工信委和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的领导,成立桂平市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文德光担任组长,副局长何雁、李保坚、韦球、姚倩、陈兵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业股、技术信息股、企业股、经运股、商务股、政工股、商务执法大队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业股。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部门单位百日攻坚战工作。有关部门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及时总结分析百日攻坚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监督检查,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
局和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实际,于
10。
日前,制订下发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攻坚战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名册,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并将工作实施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名册和动员部署情况等报市及辖区安委会办公室。
我局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攻坚战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各工贸企业于。
年10。
日前报送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和隐患排查表,2017。
年2。
月4。
日前将百日攻坚战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同时,在攻坚战期间,每月23。
日前将开展百日安全攻坚战的有关工作报我局,由我局汇总报市安委会办。
市工信局联系人:黄文崇,电话:
3380012。
电子邮箱:gp3380012@。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据《xx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使全镇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改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三、组织领导。
按照“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驻村班子成员包片,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包线”总体要求,成立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办公室主任。镇各相关领域部门均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高位推进,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全镇一盘棋打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全镇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
1、召开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完成时限:7月中下旬)。
2、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短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4、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切实运用好“7+x”清单管理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党委、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纸媒、led屏、广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增强舆论宣传热度。(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宣传办)。
6、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线挂点督导制,对百日攻坚开展强力督导。(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7、深化常态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县政法委开展“百场政法集市”暨“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政法主题宣传送戏下乡和“百场政法大宣讲”暨送电影下乡活动(简称“双百”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力争发现一批新的涉黑涉恶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各行业整治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重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各重点行业部门长效常治配套机制全面建成并完善;行业整治涌现更多特色亮点。
1、切实跟进上级单位下发的“四书一函”,及时做好回复,督促镇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对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清源”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告、每周一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到位,实行精准调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镇村“两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义安办〔xx〕36号文件要求,经街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继续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
为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xx
副组长:金xx
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涉氨制冷、涉及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小微企业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通过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整治,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整治
1、 危险化学品。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2、 冶金等工贸行业。结合“三场所一企业”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场所一企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3、 企业用电。重点检查主变、高压开关柜、进出线路(电缆)、母线等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专线用户线路通道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重要电力用户外部线路情况;检查设备污秽情况,要求对污秽区的设备进行清扫,防止污闪;检查设备“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闸、防止人员误入带电间隔、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闸刀))的要求是否完备。检查重要用户电源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自备应急电源装置运行情况,检查用户自备应急电源有否防倒送电措施;检查用户对重要负荷有否采取必要的非电保安措施,检查用户配置的非电保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需要;检查用户电工是否具备电网作业许可证,对于专线用户变电所值班人员还应具备调度资格证,并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针对夏季雷电较多,应检查用户防雷装置有效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建设智能电气装置故障、事故监控和服务网络平台。
(二)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整治
1、 检查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 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 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 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 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 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结合实际,从近两年工伤事故较多、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中选择部分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1个以上行业、3—5家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职工权益
1、 街道、企业等各级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 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1、部署发动阶段(7月底前)。突出“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全面开展宣传发动。
2、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做好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整治的回头看工作。二是组织督查检查。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要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3、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建设、人力社保、工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又无力进行整改的企业,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改善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和工伤保险各项规定。积极发动工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一
开展百日行动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优势,以深化“平安三班”建设为主线,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等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黄长连副书记任组长,赖素文宣委、曾昭良所长为副组长,司法所、综治办、中学、小学、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并下发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月4日,召开了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单位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派出所全体干警参加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县维护社会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村各单位也相继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在全镇营造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6月7日,召开了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会议,“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中小学综治副校长参加了会议,全面部署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通过排查,我们发现校园周边黑网吧现象仍然存在,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问题比较严重。所以我们确定了校园周边治安整治为重点整治点,由镇综治委指派分管教育的领导为整治点责任领导和派驻整治工作队,各学校制定了重点整治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海西发展环境。
1、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内部“三防”建设落实到位。一是人防,各校均配备一名专职保安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保安工作职责,实行严格的校园准入制度,严格堵截盘问,严格审查登记,严把校门关,使门卫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后进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保证校园内部安全有序。二是技防,完善专业的安保设施。学校加大安防设备的投入,各校(园)均安装了“全球眼”监控系统和报警器,实行校园24小时的安全监控,便于及时发现校园内外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三是物防,为应急处理突发暴力事件的发生,学校还专门配置长橡皮棍15支,短橡皮棍10支,催泪喷射剂11支,强光手电9支等安保器械。
2、加强上、放学重点时段的监管。在上、放学的重点时段,除学校保安人员和值日老师外,在中、小学门口各增派两名联防队员由民警带班加强值哨,维护秩序,预防危险人员混入学校或在校外伤害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3、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及高危人员的管控。通过排查,我镇校园周边常驻着4名高危人员和2名精神病人,对他们采取家属监护、公安管控、学校防范的办法,防止他们对学校的干扰和伤害学生。
4、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集中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取缔黑网吧4家,查扣网吧电脑13台、收缴管制刀具2把、管制玩具枪8支,清理校园周边违章摊点9处,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响应县政府安委会《博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现根据公司特点制定本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果,着力提升。
以此“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结合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法制教育,加强生产现场基础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为构筑“和谐博城”贡献一份力量,也为实现本企业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能在我公司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此次活动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栾建民。
副组长:张海波杨海轮。
成员:各部门、车间经理、主管及主要负责人。
机构办公室设于安全环保部。
1、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公司营造“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通过会议、培训考试、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公司将于6月初举行“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承诺签字仪式,6月中旬照常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训考试,另外增加一次知识竞赛。起到提高整个员工队伍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作用,旨在将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本月末将组织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召开安全月活动专项会议,会上宣布本次安全月活动计划,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观看相应警示片。
2、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费用使用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外来施工人员教育制度。
项目部建立外来施工队动态管理台帐,做好进出场记录,对进厂外协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效果抓实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环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月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排查。此次排查活动计划于6月3日——6月19日进行。
5、严格执行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有关规定,应绝对确保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完全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安环部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本次“百日攻坚活动”中我公司将按原计划在6月末进行一次消防和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车间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生产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活动作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头项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公司活动与落实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百日安全攻坚”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安环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优秀单位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加强考核,确保活动质量。
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活动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开展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
(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
(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十四
下双乡蓄水小学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学校的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现将我校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领导与教师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确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学校与各班班主任每学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制订值班、值校制度,做到学生在,教师在,教师在,学校领导在。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校园”。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我校重视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媒体向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学校利用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学校要求班主任主动家访,多与家长加强联系,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让家长切实负起学生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的教育,邀请交警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交通安全图片展览。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另外要求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集会、晨谈、班队课、各种活动课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1、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加强消防演习,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多年来未发生任何事故。配合政府及各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杜绝学校周围的小商小贩,同时健全值班教师值日制度,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
2、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学生的寒暑假假期安全教育,坚决贯彻“就近、徒步、安全”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事故。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我们对每一位上、下学的学生分发了一份《告家长书》。对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禁止他们骑自行车上学,要求家长亲自接送。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加强消防工作,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5、加强饮食卫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对食堂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为保证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我校从食品采购,清洗,分发,留样,直至组织就餐,都有专人负责,都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按照“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定人、定时、定责任。如我校要求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尽可能做到定点采购。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坚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由于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体育活动从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7、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广大教职工切实履行在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8、重视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学校严格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大力推行“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的三轻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为每位学生订购了《学生安全守则》,通过教育、记诵使学生对安全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有了本质的提升。另外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从源头上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9、强化学校值周职责,每天保证有一位行政领导值日。值周教师做到24小时在岗,对学生课间、中午等活动情况加强巡逻、检查。有事故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防万一。
10、健全台帐资料,建立安全档案。严格规范各类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有步骤地整改。同时定期做好安全工作的自查、总结工作。尽可能让安全工作变成“阳光工程”。
安全工作只有责任与义务,说不上成绩。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深切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不足与面临的巨大压力:
1、我校生源分布地域分散,有些学生上下学路远超过2千米,由于家长务农辛劳无法接送,少数低年级学生自己上下学,在上下学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2、学校存在d级危房851平方米,学校已向教育局递交消除申请,
等待批复后进行消除。
3、学校校门口未设减速带,学生上下学存在安全隐患。
4、校园围墙地基下陷,墙体破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5、由于学校办学资金短缺,无专职保安,现值班教师担任兼职保安,存在安全隐患。
1、3月开学初分发告家长书,提高家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切实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责任,签订《安全协议》,做到人手一份。再重视再加强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建议家长要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事宜。
2、学校已向教育局及国有资产管理局递交了核销报告,等批复后准备拆除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3、本月底前再次反映和书面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路口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和设置交通警戒标志,在道口装置减速带以确保师生和周边群众的出行安全。
4、学校在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向教育局项目办递交维修申请。近期重新书写了安全标语,重新购买隔离设施,设置隔离带,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5、要求值班教师尽快担负起兼职保安的责任,切实保护好学生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五
石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力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对排查出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涉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开展综合治理和查处,全力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出行安全。共出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40余人、执法车辆30辆次,检查车辆300余辆,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3辆。
紫阳县:紫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出租车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紫阳县通达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各乡镇开展车辆隐患排查工作。
岚皋县:岚皋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排查541国道(堰门至石梁子段)、211国道(岚城段)及养护中心直接养管的县乡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桥梁隧道、临水临崖、坡道弯道等危险路段的道路标志标牌标线设置、安防设施的安全隐患情况,共计排查治理道路隐患4处,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