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申请书范文(17篇)
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在写总结过程中,我们可以寻求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以下是一些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一
县国资办:
近期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电脑2台,打印机3台,油印机1台,为xx年和20xx年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0年以上。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xx
xx年二月二十三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二
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xx为20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1年整,在20xx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xx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三
教育体育局领导:
近期我校组织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彻底清查,发现部分设施、仪器因使用时间较长、自然损坏,已无修复使用价值,另有部分设施因新建项目拆除,特提出报损、报废申请。报损、报废固定资产数量:2985件,总价值:260474.29元。
当否,请领导批示。
学校负责人:
20xx.3.16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领导:
我于月日进入公司,目前担任电话咨询一职,负责管理资料等工作。
在3个月的试用期中,我认真对待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乐于与他人沟通,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指导帮助下,我用最短的时间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并进入工作状态。经过这3个月,我已经能够完成一些管理资料工作。虽然自己刚刚接触工作,但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还是很快的了解了工作内容,并圆满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3个多月来,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首先,实际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在处理一些问题方面显的不够成熟。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在这3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团结同事,与其它各部门同事融洽相处,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五
__________电信公司: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需安装一部固定电话机,请贵公司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前来安装为盼。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六
明光市财政局国资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五节金属柜154套,电话机2部,办公桌13张,椅子11把,档案柜2组,保险柜1台,橱柜3个,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失去使用价值。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共计总价值72665.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20xx年10月27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七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固定资产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伴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发布,企业如何适应新会计准则并进行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具有潜在的服务意识,被称之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动力源”,利润增加的“催化剂”。因此,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基本的是必须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解决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运作效率。本文分析了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管理所带来的影响,最后提出了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新会计准则
i
目录
(八)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结构设计不科学„„„„„„ „„„„„„„„„„2
(九)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3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3
(一)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影响„„„„„„„„„„„„„„„„„„„„3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3
(三)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影响„„„„„„„„„„„„„„„„„„„„„3
(四)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 „„„„„„„„„„„„„„„„„„„3
(五)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影响„„„„„„„„„„„„„„„„„„4
(二)借鉴和采用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手段„„„„„„„„„„„„„„„„5
(三)加强固定资产基础工作,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5
(四)推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创新„„„„„„„„„„„„„„„„„„5
(五)完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6
(六)不断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6
(七)加大外部审计力度„„„„„„„„„„„„„„„„„„„„„„„„6
(八)提高会计人员素质„„„„„„„„„„„„„„„„„„„„„„„„6
(九)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力度„„„„„„„„„„„„„„„„„„„„7
ii 浅析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随着新准则的出台,对固定资产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具有潜在的服务意识,被称之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动力源”,利润增加的“催化剂”。因此,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基本的是必须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解决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运作效率。本文拟对企业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作一探讨。
一、目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目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管理机构不健全,少数单位无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有的干脆将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纳入财会人员的工作范围,违反了会计内部牵制制度“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虽然有人保管,但基本上是“谁用谁管,谁买谁管”,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有的出借、出租固定资产的手续不齐全。由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不规范,造成了部分固定资产的遗失被盗。
(二)固定资产购置制度不健全
购置固定资产缺乏计划性,想买就买,盲目购置,无序购置。为了一个项目购置了一些固定资产,但等到这个项目结束后,这些资产也就无人过问、使用。甚至有的固定资产从购置之日起就一直被搁置,包装也未拆开过;有的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不顾原有的固定资产是否可持续使用,一味追求性能好、功能全、款式新的设备,致使原有的设备被闲置,资产在一个单位内部的各部门之间也很难做到共享,各部门都从自己的利益和使用方便出发购置固定资产,导致出现重复购置的现象,忽视了资产效益的发挥。
(三)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财务处理不到位
有的单位钻制度的空子购入固定资产不入账,直接列支费用。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使用年限做了明确的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1 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往往有些单位会零星购买一些物资,按费用列支,钻财务制度的空子,例如一次购置单价300元/套的文件柜20套,总价值6000元,应列入固定资产帐,如果一次只购买12套,那么每次列支3600元,就从费用中列支了。
(四)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
固定资产购入或建成后,由于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管、领导易人、财务纠纷等种种原因,使固定资产无法及时入帐。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程等的资金来源主依靠财政拨款,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多由施工单位代垫款项,发生的财务纠纷较多,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发票不能及时开出,以致于有部分固定资产已完工多年,还没有入账,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
(五)上级下拨、配发或其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不经财务登记入账
有些上级部门利用资金便利条件,给下级业务对口处室购置的电脑等办公用品,发放时只要求领用单位的经办人签字而未要求接收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这样很容易造成上下级单位都不做固定资产处理。上级单位认为物品已发放给下级单位并由下级单位管理,不做固定资产入账处理只列费用支出;下级单位财务人员未见到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也不做固定资产登记,事过境迁,多无从查找。
(六)忽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忽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管理上的漏洞。未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的单位虽然有制度,但未按规定执行,或执行了只是流于形式,管理松散、漏洞较大。
(七)对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
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超过使用期限确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但由于机构改革,近几年存在没有及时处理不能使用和到期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固定资产账务。
(八)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结构设计不科学
固定资产没有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没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执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不严格,管理职责不明确,缺乏有力的奖惩措施,一些公用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无人过问;一些非生产用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由于其移动的方便性,随着时间、人员、科室的变化,某设备在哪里、是否在用已经很难查清,也无法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形成长期帐实不符。
(九)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一些企业在资产购置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过分强调高性能、高品质以及功能齐全的产品,使得一些尚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形成浪费。由于固定资产购置的盲目性、随意性,缺乏细致的可行性研究,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造成购置的仪器不适用而长期闲置、浪费。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使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使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固定资产的结构、状况、管理水平等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定资产的整体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一)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影响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当使用寿命预计数及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非常重要的。折旧方法的选择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方法,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在按照新准则计量时,价值增大,导致企业的资产结构发生变化,使长期资产的比重提高。
(三)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新准则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强调了现值的概念。这将导致在同等条件下,固定资产的净残值金额减少,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数增大,从而使企业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增加,导致各期的费用增加,最终使企业的收益水平及所有者权益金额降低。
(四)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五)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影响
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将会使报表信息质量更加客观真实。而且在新准则规定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设计如此严格的一刀切规定防止了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因此对企业当期的利润有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新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在某些方面强制性减缓,指导性、灵活性增强,无疑是一大进步,且该准则也走在了与国际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接轨的前缘。企业应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意义。一个企业的良性发展,固定资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上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把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到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提高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意识是提高管理的关键,认识不到位,措施就难以落实,要克服那种面上、形式上的重视,把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每一名管理人员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应该在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单位领导全面负责制,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制,强调固定资产管理在企业的地位,在宏观上提高认识。通过政策、文件的下达与宣讲,在基层推行使用者直接负责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个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管理混乱,保证资产使用效益,稳定生产经营,实现企业预期经营目标。
(二)借鉴和采用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手段
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规模大、种类多,各单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仅靠手工管理、统计、核算已远不能满足现代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实现管理工作的电算化,相互学习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组建功能齐备的数据信息系统,将固定资产的购建、分配、处置、报废、核算等各项业务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处理,同时为防止电子信息的意外丢失,辅助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安排固定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安全性。我公司在实务中将效能监察、业务公开工作与固定资产管理相结合,如改制企业剩余固定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资产处置业务公开工作等,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保证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固定资产基础工作,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要从固定资产入口把关,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严格审核,考虑今后使用效能,参考企业管理,加强投入产出比,对有些利用率不高,价值较高的物品,可以考虑租用形式解决。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入账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不用时移交及时,保管账与实物一致。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人对固定资产的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采用定期全面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还应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那些侵占、挪用、非法交易、馈赠人情,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纪违法和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企业要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工作目标中,提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克服重钱轻物、重购轻建的管理思想。要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一支高素质有责任心的管理队伍。固定资产管理应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以企业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体制。
(四)推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创新
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从设备管理向过程控制转变。固定资产管理要由以运行设备管理为主,向前延伸到固定资产项目开工,向后延伸到固定资产退役报废,实现从项目开工、工程竣工、运行验收、资产入账、竣工决算、资产运行、资产变动、资产报废的全过程管理。树立全寿命管理理念,从固定资产工程建设成本管理为主,向固定资产寿命周期费用管理为主转变。固定资产全寿命管理要追求固定资产的寿命周期费最小化为目标,提高整体投入产出水平。
(五)完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要有相互牵制和管理层的监督。因此,首先经一定级别的管理层授权同意后,一项固定资产才可以作报废处理。其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必须要有适当职权分工,不能由一个岗位的人员包办,特别是废旧资产的销售环节,更需要有效的监督。此外,还要完善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一些长期不能使用或到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六)不断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重新界定固定资产范围,细化固定资产明细,制定较为详细的固定资产目录。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物品界定为固定资产还是界定为消耗用品,财务人员很难把握,如现在购买的一些电子产品,有些单位价值在500元左右,使用年限也可能长也可能短,这就很难认定是固定资产还是一般消耗物品。决算报表中应完善固定资产方面的信息。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体系重经费决算,对资产情况只有两张表,表格内容也比较单一,不能详尽地披露各单位占有各类资产的情况。
(七)加大外部审计力度
资产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存在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通过外部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风险,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八)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合理的确认和计量至关重要,这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较高的要求,除了具有清晰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运用水平,才能使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在我国更好的推行。加强对财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看家理财的本领。会计人员是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由于其业务素质不高,使固定资产在核算时发生损失,是万万不该的。所以,要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加强以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行政单位的财政文件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基本环节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看家理财的本领以及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九)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问题,属于单位内部管理不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要根据性质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的,依法收缴其有关资产及所得收益。同时,对检查出来的的重大典型问题报有关领导批准,通过媒介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财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的监督部门要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定期组织盘点,进行账、卡、物的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十)建立完善科学的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制度
第一,正确实施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固定资产通过折旧方式可以达到更新改造的目的,尤其是加速折旧法的应用。这种计提方法既符合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即投入初期生产效率较高,多提折旧,而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延长,当使用效率逐渐降低时,减少提取的折旧费。又体现了稳健性原则,充分估计了可能承担的损失和风险,更好地保证了企业的稳健运营。第二,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不论是自然正常报废,还是损坏、丢失等非正常报废,或是对外转让、捐赠等,都应该报主管部门审批,商讨处置方式、处置效果等具体事宜,同时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追踪检查,监督是否有意假借报废、毁损、转移固定资产之名参与固定资产报废,加强回收价值和处置方式的审核,既保证会计账簿的合理性和延续性,又能避免固定资产流失。
(十一)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可靠,企业内部建立了固定资产的定期盘存制度,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财产,按制度规定设置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核对,对于新购置改造第二大类固定资产的资金由需要部门自行筹集,对购置有困难的单位可由公司按情况拨款解决,注重考核固定资产利用效果,主要考核固定资产利润率,固定资产利润率说明每百元固定资产所提供的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内所实现的利润总额同固定资产平均占用额的比率。每百元固定资产提供的利润越多,说明固定资产利用效果越好。促使企业增加销售,降低成本,减少营业外损失和减少因定资产占用。
综上所述,企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势在必行,应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把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形成一整套制度,并把它作为企业内部考核的一项内容。
参考文献
[1] 白文春.论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管理[j].大众商务.2010(14)[2] 邵汉瑾.试谈固定资产折旧规定的绝对年限问题[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1987(03)[3] 吴秀琴.浅议固定资产的折旧[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21)[4] 武新红.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新论[j].时代金融.2009(05)[5]王景丽.浅析会计电算化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7)[6] 郝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关系[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8)[7] 王艳舫.浅谈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的必要性及可能性[j].网络财富.2008(12)[8] 孙国萍.巧用excel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j].商业会计.2010(19)[9] 林朝杰.论企业应收账款的科学化管理[j].财经界.2010(02)[10] 欧阳荣启.浅析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对所得税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1(14)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八
凉州区财政局:
十墩小学有些固定资产早已废弃,因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而不能使用,恳请国资局报批核销。
资产如下:
1、单人课桌20张,价格1000元,20xx年4月21日购置。
2、单人凳子20个,价格600元,20xx年4月21日购置。
3、远程教育设备一套,价格16000元,20xx年6月23日购置。
4、文件柜3个,价格510元,20xx年4月30日购置。
5、办公桌10张,价格2600元,20xx年9月1日购置。
6、床9副,价格1353元,20xx年9月1日购置。
以上固定资产共计22063元。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
日期: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的管理,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发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从事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业务的维修单位应获得《移动电话机维修资质证书》或《固定电话机维修业务的维修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第三条部对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实行统一的等级标准、审核程序、资质证书与收费标准。移动电话机维修单位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维修业务范围应与资质等级相适应。固定电话机维修单位的资质不分等级。
第四条从事移动、固定电话机生产的厂家应建立完整的维修服务体系,或选择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维修单位,承担“三包规定”的维修业务。销售商应建立与销售相适应的售后服务系统。生产厂家应将自己授权的维修单位报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条维修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移动、固定电话机的维修资质工作,根据“三包规定”组织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第七条部在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设立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单位的资质。
成立有管理部门、生产和维修等单位参加的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管理中心的维修资质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中心经部批准可根据需要设立维修资质管理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工作。
第九条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管理、颁发维修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资质等级标牌。对获得资质证书的维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管理中心负责维修单位一级资质的申请、评审。分支机构负责本地区内维修单位二、三级资质的申请、评审,接受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组织考核。
第三章申请条件与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资质审核的维修单位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维修设备、资金和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维修人员,并建立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三条申请资质审核的维修单位应按申请的资质等级向管理中心或本地区的分支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如实填写《移动电话机维修资质审核申请表》或《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审核申请表》,并按上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维修服务保证书。
第十四条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组织资质评审组。资质评审组由2-3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评审员组成,按申请的资质等级标准及审核程序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报告。分支机构对审核报告签署意见后报管理中心。
第十五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到期须继续保持资质的,应提前60日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复查换证手续。连续三年通过年检的,维修单位的复查换证可免于审查。
第十六条获得资质证书的维修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报告变更情况,由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审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管理中心负责对一级资质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年检和复审。分支机构负责对地区内二、三级资质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年检和复审。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对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并组织复审,拒绝接受整改或复审不合格的,由管理中心吊销资质证书和资质等级标牌。
第十九条获得资质证书的维修单位,应在营业厅内明示资质证书和收费标准,在营业厅外安装资质等级标牌。
第二十条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维修机构资质管理状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获得维修资质证书的维修单位应自觉地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从事资质管理和评审的人员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能保持公正或发生严重工作错误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获得资质证书的维修单位,应在资质范围内作好维修服务工作,对超资质范围维修或在维修中造成事故,用户反映强烈的,管理中心将视情况给以处理,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应限期改正,严重的应收回维修资质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对维修资质的管理与评审,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五条资质等级标准、审核程序等有关技术规定由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一
合同范本。
供大家参考。
甲方(电信运营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二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 2 )有权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和接受相应的通信服务。
( 3 )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 4 )需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交纳使用固定电话服务的费用。
( 7 )办理过户业务后,通*公司向新客户收取原客户未结清话费。
2 、中国网通集团吉林*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 5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通信技术的需要,有权进行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 、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协议相应中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 1 )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 3 )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 1 )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非法通信业务经营;
(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 4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四、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法律效应。
五、附则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三
(本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
合同编号: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四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五
所谓担保。
合同。
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一)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固定电话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固定电话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二)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三)乙方提供的固定电话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四)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甲方有权选择使用和变更乙方已开办的家庭固定电话(后简称固话)业务和接受相应的通信服务。
3.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固话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
5.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
6.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向乙方交纳停机保号费。
7.甲方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8.甲方应妥善管理和使用具有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应配合乙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10.甲方应立即修改业务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凡使用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11.办理过户手续时,新甲方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12.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享有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如甲方仍有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对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调整资费,自乙方公告确定的生效日起执行新的资费标准。在乙方公告确定的生效日前,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甲方提出异议且未能与乙方达成一致的,乙方向甲方结清全部未付款项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 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
5.乙方对甲方的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提供协助和配合以及甲方和第三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使用其资料及通信信息时,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6.乙方为甲方提供固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
7乙方享有对固话的服务功能做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固话的服务质量。
8.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对甲方原使用的电话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9.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乙方有权拒绝其申请其它固话服务项目。
10.在业务销售过程中,涉及赠送终端设备所产生的产权归属由乙方的相关销售政策确定,活动的解释权归乙方。
1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
12.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甲方缴费提供方便。
三、协议的变更、暂停、终止与解除
(一)甲方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使用资费套餐有效期为一年(特殊约定除外),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有效期逐年自动顺延。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发现为不真实的;
3.甲方办理停机保号当月起四个月内,仍未向乙方申请恢复使用,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销号”)和解除协议。
(三)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四)甲方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固定电话号码:
1.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
3.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纳固定电话通信服务费用;
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__﹞452号)要求,如发现甲方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因甲方原因问题而导致乙方按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必须整改等情况的,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
6.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违约责任
(一)自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在公布时限内未能开通的,逾期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其他费用数额的千分之三/天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二)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月使用费(套餐费)照常计收,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欠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因欠费终止服务的,乙方不退还初装费和工料费,但要计算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违约金。
(三)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10086客服热线、短信、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五、证明资料
(一)验证甲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单位有效证件等。
(二)验证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等。
(三)甲方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客户,须有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人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甲方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乙方当地营业场所办理担保手续。
六、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乙方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业务通告于发布之后24小时、信函发出72小时即视为甲方已收到。若甲方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否则乙方将视为甲方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七、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依法确认无效时,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通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乙方可能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因此导致甲方通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附则
(一)“家庭固定电话业务申请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变更家庭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甲方所填的申请单和其他附带协议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与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乙方概不发生效力。
(五)甲方如有任何疑问,请前往乙方各营业厅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10086进行咨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留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1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电话申请书篇十七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入网登记。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
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