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汇总21篇)
世界上每个独立发展的国家都曾在古代文明史中留下了自己的篇章。怎样培养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家长普遍关心的话题。透过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总结的不同风格和差异化的写作技巧。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一
我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二
我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环保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领导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我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除个别指标外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主要河道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市区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以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一是环境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的产生。近年来,未批建一个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增加新的污染源。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规定了排污去向和排污总量;重新修订了《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建成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达100%、77%。不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整治城市河道,城区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双登集团、化肥公司等重点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更新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市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削减污水排放量5490吨,增收节支万元;大力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有8家企业获得“绿色通行证”。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四
疫情防控指挥部: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复工.我单位承诺,复工期间,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落实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排查,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员工的分类引导,完善相应设施设备,配备防控所有物资,提供卫生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单位将按规定要求定时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立即停工停产,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xx年x月x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五
我作为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八、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九、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项目: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六
(项目)位于 (地址),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x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x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〇xx年 4 月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七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作为一名学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必须切实履行防控疫情的安全责任!为此,我郑重承诺:
1.我会严于律己。我会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遵照执行。
2.我会自觉遵守。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时,我会自觉遵守学校进校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等防疫防控的相关规定。
3.我会及时汇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我会自觉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学校报告,绝不谎报瞒报。
4.我会坚守家中。我不和家人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若因病必须去医院就诊也一定佩戴口罩,并做到勤洗手、勤消毒。
5.我会提醒监督。我会提醒督促爸爸妈妈,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聚众打牌等活动。动员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6.我会积极配合。我不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课,绝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我会做好表率。坚决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防疫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体温监测,协助老师做好教学设备消毒,一旦发热立即自觉隔离,对自己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同伴的表率。
以上承诺,我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同学、家长、老师予以监督!
承诺人:
2020年3月 21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八
四、科学安排生产班组,有序组织复工人员,合理设置留观点位,管理规范高效。
六、疫情防控物资满足企业、员工复工所需。
七、严格履行报备手续,经备案同意后复工。
本企业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务必及时排查员工、加强防护。
*、务必做好复产复工的防疫准备工作。
*、务必完善管理制度、严防死守。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九
我作为_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_项目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监督员)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轮流值守,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8个百分之百”。
四、严格执行重污染天管控措施,在封土期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五、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章):
xx年xx月xx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
我作为xx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xx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轮流值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严格执行重污染天管控措施,在封土期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章):
年月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一
建立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环境风险防控、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水资源节约、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台帐,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本计划中所有配合单位。
年底前。
53. 。
7月2日向宁明生态环境局报送水污染防治半年工作总结,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水污染防治全年工作总结。
本计划中所有牵头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
年底前。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二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工程建设等)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谯城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建(构)筑物拆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闲置土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执法管理部门负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道路保洁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桥梁、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通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等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水利、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机构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落实;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七条施工单位依照本规定和合同约定,具体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制定、防治费用使用、防治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第十条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技术标评标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内容,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在建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督促施工、运输等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决算时由审计部门据实决算。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主干道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
(二)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
(三)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
(四)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五)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六)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有条件的,应当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
(七)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八)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九)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覆盖。
(十)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十一)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
(十二)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十二条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三)、(四)、(五)、(十)项规定外,施工单位还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采取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
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场地,超过3个月未进行开发或者利用的`,应当种植植物或者覆盖。
第十三条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当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
鼓励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砂浆预拌站示范点建设。到12月底,不准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十四条施工场区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的储库,应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防尘设施。
(二)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
(三)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防尘设施;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场,应当构筑围墙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种植植物。
(四)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第十五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持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核发的证件;。
(二)进行密闭化改装,安装行使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终端设备;。
(三)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装载的建筑垃圾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条件的单位承运。
第十六条进行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应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二)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无法栽植的,应对树穴和栽种土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天完成余土以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进行覆盖。
(三)1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不包括道路绿化),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的连续、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第十七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当地政府应给予支持。
第十八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必备条件之一纳入评审内容。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进行的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公路、桥梁、港口工程及市区水利、电力工程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分别由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者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建设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以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三
我公司承建紫云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工程,承诺按已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内条款履行,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配合建设方、监理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特此承诺。
贵州程项目处。
20xx年10月xx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四
我项目前期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现将20xx年5月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扬尘治理成效。
1、面对我项目辖区内施工场地大、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污染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果断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组织职能,通过各方配合,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全天不间断巡查的积极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扬尘防治规定整改了一部分扬尘污染、乱倾乱倒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了对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我项目区内扬尘污染突出的困难局面。辖区内施工在建建筑土方开挖基本规范,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得到有效遏制,乱倾乱倒基本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好转。
2、在加大管理的基础上,设置专人加大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力度,对施工道路面采取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扬尘污染,有效提升了大气和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项目部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班组、项目较多,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项目班子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场地硬化不到位的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制定具体整改专项方案。要求各个相关班组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按时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将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施工的前提条件,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作为相关班组奖罚的要件之一。
2.严把新动工施工现场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分包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针对违反项目部制定的扬尘防治规定的给与重处罚。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五
贵州发展建设工程公司安顺分公司紫云工程项目处承建我单位紫云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工程,我单位承诺按已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内条款履行,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配合施工方、监理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特此承诺。
紫云。
20xx年10月xx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六
在处理散状物料时,由于诱导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污染局部地带。
二次扬尘。
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道路浮土、耕地土壤、城市裸露地面、绿化超高土、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物料的运输和堆放、道路的挖掘和保洁、养护绿化以及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颗粒物。
前款所称的物料,包括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房屋拆除施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公路港口工程、管养道路施工和码头物料装卸堆放,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五)水利工程施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六)储备土地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七)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向大气排放扬尘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扬尘排污费,扬尘排污费专项用于污染防治工作。
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也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或者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具体征收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概预算;。
(三)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施工工地围挡外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四)对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和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进行覆盖;。
(八)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九)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十条房屋建设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七)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一条道路与管线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四)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实施封闭施工,采取逐段施工方式的,已完工部分应当确保路面整洁。
第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
(三)对被拆除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可能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
(四)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除;。
(五)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六)建筑物、构筑物被拆除后15日内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绿化等防尘措施。
第十三条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装卸时应当采取喷淋、遮挡等防尘措施;。
(三)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
(四)采取密闭运输方式,运输途中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第十四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进行硬化;。
(二)采取密闭仓储,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道路上散落的物料。
第十五条道路保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每日早晨7时前应当完成第一遍清扫;。
(三)连续3天晴天或者晴天时风力5级以上的,市区主要道路应当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五)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保洁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保洁作业技术规范。
停车场、车站、码头、港口等露天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六条绿化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四)城市道路两侧和中间隔离带绿地内的泥土,应当低于围挡边石或者道板3厘米以上,高出的泥土要及时清除。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裸露泥地应当按照下列责任分工完成绿化或者铺装:
(一)广场、公共绿地的裸露泥地,由广场和公共绿地的管理部门负责;。
(二)单位范围内的裸露泥地,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储备土地的裸露泥地,由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
(五)未利用地的裸露泥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第十八条修缮、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燃煤控制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涉及重大民生的项目除外。
第二十条经市政府批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一条下列违法行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五)不正常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本办法未规定处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9月11日颁布施行的《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八
我作为xx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十九
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向区委、区政府承诺如下:
一、坚决保证按照要求,完成“小散乱污”取缔工作。如在我辖区发现一起,免去职务;
发现两起,我自愿辞职。
二、坚决保证按照要求,完成扬尘治理工作。
三、坚决保证按照要求,抓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
四、坚决保证按照要求,完成“三替代”和散煤点取缔工作。
五、坚决保证按照要求,完成集中供热工作。
六、坚决保证按照要求,完成占道经营、油烟净化、“全城清洗”工作。
七、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目标任务。
八、如果完不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目标任务,本人自愿辞职或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单位:
承诺人(科级干部): 签字时间:2017年5月26日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二十
(项目)位于(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x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x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〇xx年4月。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篇二十一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市建委发布的《威海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做到精心管理,文明施工,我公司认真制定并实施了以下措施:
一、建立、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成立了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治理专项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实施。施工现场场区外设置不低于1.8m高(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的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场区内设整齐美观的分区护栏。大门出入口设车辆洗车池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门口内外设置统一警示牌,严禁违规车辆出入。施工现场车行道路采取砼硬化,生活区、加工区铺设彩砖硬化并在临设周围美化绿化,现场裸露地面进行碾压、专人洒水润湿。物料严格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做到“五成”,水泥等散装材料设专用库房。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湿润后装袋用塔吊或物料提升机集中运下。
二、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五化”“五小设施齐全”,并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精细管理,创新创效。我们规定项目部上报的现场平面规划方案要经过逐级审批,达到现场平面布置规划合理、临设功能齐全达标,物料流动有序,安全防护到位。所有现场临设仓库、机械加工棚、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现场分区护拦等均采用废旧钢模板、废旧塔吊标准节、废旧钢筋下脚料等统一加工制作,能够拆卸组装,重复利用,年可直接节约资金30万元。同时也为职工创造了环保清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措施,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做到了“人员精干,物流有序,设备精良,信息灵通,纪律严明,环境优美”,确保了防尘整治效果。市委市政府、建设系统领导也给予了我们工作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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