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室创建方案(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创新工作室创建方案篇一
(一)大力宣传我市工人阶级的劳动业绩和创造精神,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宣传广大职工在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中做出的贡献。
(二)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大力宣传劳动模范是体现“劳动美”的丰富内涵,用劳模“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漠名利、无私奉献”的劳模精神,启迪职工、鼓舞职工、凝聚职工,倡树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精神。
(四)大力宣传我市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进和谐xx建设的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
各级工会要以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表彰大会为契机,将整个宣传活动贯穿推荐、评选、表彰等过程。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阶段。4月中旬通过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宣传各级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及评选推荐工作的推进情况。
第二阶段:宣传推进阶段。4月下旬在媒体和宣传阵地上重点推出历届省、部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报道。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5月突出宣传全国、省表彰大会盛况和大会精神,重点宣传本地本部门今年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
宣传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一线职工、基层单位为重点宣传对象;关注技能型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技能人才和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秀员工,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中的先进典型。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重点围绕宣传看点、亮点、要点,尽早部署宣传报道工作。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报道内容、线索及采访素材,力争“五一”前后,报纸上有文,电台中有声,电视里有影,网络面有信,努力形成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的浓郁氛围。
(二)各级工会要以本地本单位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新媒体、网络、微博、微信、企业报等渠道,以专栏、专题、专版等载体,以新闻、通讯、消息等形式,以约稿、专访、征稿等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一批具有突出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形成较大宣传声势。宣传中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媒体作用。
(三)各级工会要把举办报告会、演讲、座谈会、展览、征文作为劳模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宣传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以及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显著成果;举办职工志愿服务、劳模创新成果、劳模风采摄影等展览,充分展示最具时代特点的劳模形象,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开展文艺演出、读书演讲、板报展览等活动,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有条件的文化宫、俱乐部要发挥文艺骨干队伍的作用,创作主题节目,在“五一”期间深入企业、工地,开展送节目、送电影、送文化下基层活动。
(五)各级工会要结合职工志愿服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走访慰问劳模活动,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劳模工作,努力为劳模办实事、办好事。要重点走访慰问长期坚守在工作生产一线的劳模、生活困难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
(六)各级工会要在城镇社区、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工会文化活动阵地悬挂、张贴鼓舞职工干劲、斗志的宣传标语和口号。有条件的可制作本地、本企业的劳模专题宣传片、微电影等,在本地电视台、城市街头大屏幕等媒介播放展示。
各级工会要注意收集活动的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全面反映活动的全过程,并于5月17日前将宣传月情况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举办各种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务实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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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室创建方案篇二
1.大力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从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设备设施、时间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以劳模工匠引领创新,在创新中发现培育劳模工匠,激励职工创新创效,推动多层次多主体创新工作室建设。
3.探索“博士+工匠”复合型创新工作室建设模式,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的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创新机制。
4.鼓励推动县区(开发区)和企业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和院企、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主要包括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创新工作室、技师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博士+工匠”复合型创新工作室。
创新工作室建设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东营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东会发〔2018〕65号)要求,建设符合行业要求、有特色新意的创新工作室,为职工团队学习、集体创新、素质提升、解决问题提供有力支持,推进创新工作室建设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
(一)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法人资格、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事业单位。
(二)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应是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
(三)创新工作达到“八有”,即有固定场所、有齐全设施、有应用场景、有明显标志、有精干团队、有制度规范、有经费保障、有明显成效。
(四)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专门研发机构不在命名之列。
(一)增强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创新工作室作为新时期推进工会工作重要平台载体的意义和作用,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全面部署开展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时时可创新、处处可创新、人人可创新”的理念,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创新创造的重要性,发挥岗位创新主力军的作用。积极推广有效创新方法,激发职工创新潜能,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职工提升技能、创新创造搭建平台。
(二)完善建设体系。形成以岗位创新、班组 (团队)创新、职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工作室联盟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体系,采取师带徒“一带一”“一带多”“多带多”等形式,带动更多职工参与,形成基础广泛、人才集聚、成果丰硕的良好局面。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阵地优势,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帮扶等,鼓励更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三)扩大工作覆盖。学习借鉴央企国企的经验做法,在展现良好成效的同时,推动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室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推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创新工作室建设,带动中小企业逐步开展。
(四)加大成果转化。通过举办职工创新成果展等形式,积极推动创新成果走出班组、走出企业、走向社会。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措施,保护职工创新成果。积极推荐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奖项。积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支持,利用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组织开展专题项目开发,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注重从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五小”活动中发现优秀技能人才和一线职工典型,培养选树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宣传先进事迹,推广劳动技能、创新方法、管理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把职工创新纳入企业创新体系,不断增强职工创新意识,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创新创造。
(一)创新工作室建设领衔人或主要成员作为“东营金牌工匠”评选的重要条件;对成果突出、成效显著的创新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命名;优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技术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
(二)市总工会每年命名一批市级创新工作室,并给予2万元资助资金。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市总工会将按照标准,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创新工作室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查看。已命名的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称号。
(三)把创新工作室建设和劳动技能竞赛、班组建设、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等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相关工作,做到资源整合、平台共建、成果共享。
市总工会将加强对创新工作室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联系电话:8331897
创新工作室创建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和广大职工在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城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在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业普遍建立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滨州经济社会建设和《滨州市总工会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目标任务,以劳动模范挂帅、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方向,激发广大职工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调动广大职工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善于创新的积极性,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培育命名10-20家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1-3个在全国、全省立得住、叫得响、影响大的创新工作室品牌。创新工作室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发展,推出一批优秀职工创新个人、优秀职工创新团队和优秀职工创新成果。
(三)创建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提升。充分发挥劳模、高技能人才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创建创新工作室,以点带面,努力把技术创新人才个体优势发展为群体优势,推动职工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升。
2.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创新、协作、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贪多求全,注重创新工作质量。坚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qc小组等活动,将创新工作室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3.坚持标准统一,形式多样。按照省总工会和相关行业系统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是以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或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职工为带头人,以生产一线技能人才为主体,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协作交流,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
(一)基本条件:
1.标志明显: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
2.场所固定: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
3.设施齐全: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
4.团队精干:带头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组成,形成知识、年龄结构和技术层级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团队;
5.职工参与:积极组织一线职工参与,培养技术骨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经费保障:所在单位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7.制度完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完善规范。所在单位每年要对工作室活动开展、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书面评估。
8.成效明显:每年至少有1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效益。
(二)主要任务:
1.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负责创新工作室成员的培养指导,带头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开展技能竞赛、“五小”和师带徒等活动,发挥创新工作室在职工技术创新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做好创新基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创新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开展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成果推广转化等活动。
3.完善创新项目流程。负责创新工作室年度创新项目的立项申报,承接自主立项及本单位、上级下达或横向协作的创新项目,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和攻关,配合工会和创新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做好项目评估、验收、总结、成果启用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4.提升创新能力。把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推动全员创新、持续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阵地。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管理创新。
为推动创新工作室建设,市总工会将命名挂牌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一)申报条件
1.滨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事业单位;
2.创新工作室带头人是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劳动奖章获得者或者是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一线职工;
3.申报前2年内获得2项以上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或1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包括全国和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或2项以上滨州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省级以上系统性技术创新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
4.相关创新成果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技术骨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程序
自2014年起,滨州市总工会每年命名一批滨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局工委)每年8月向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申报。
(三)考核管理
1.市总工会成立考核组,对申报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对象进行考核,并视申报数量和考核情况确定命名挂牌数量。市总工会对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命名挂牌后连续3年未取得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的将予以摘牌。
2.创新工作室日常工作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3.所在单位每年对工作室活动开展、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市直各产业工会(局工委)每三年对已命名的滨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并于该年8月底前将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总工会。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工会要将创新工作室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激励劳模、专业技术带头人等人才为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引领更多职工成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形成党政支持、工会组织、劳模(高技能人才)挂帅、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结合,相互促进。要把创新工作室建设与班组建设、创建“工人先锋号”、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等活动结合起来,规范好现有的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相关工作,做到资源整合、互利共享。
(三)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增强创新工作室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创新工作室的考核、验收、评比、表彰等管理和激励工作,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尊重和保护创新工作室的智力成果。
(四)总结宣传,推广经验。要把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新时期劳模工作和职工创新工作的重要品牌,大力宣传创新工作室的先进经验。注重发现亮点、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品牌效应,推进创新工作室建设健康发展。
创新工作室创建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创新文化氛围,激励广大职工立足于本职岗位开展技术改进、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技术发明,提高职工素质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成立创新工作室、深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以一线职工和基层班组为主体,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搭建创新平台,丰富创新内容,构建创新机制,推动公司职工队伍建设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解决一批生产现场实际问题,产生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培育一批职工成长人才,促进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形成一种职工创新文化。
成立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长:陈琼生
成员:江金霞、林盾、詹昕、李邦峰、周民华
张振壁、陈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工会。
主任:江金霞(兼)
成员:黄小榕、翁运凯、苏宁、朱伟荣、翁昌优占丽影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工作,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工作室的奖励设置及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公司劳模、技术能手(专家)创新工作室、qc攻关小组的筹建及申报、审批和命名;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室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总结申报宣传推广优秀成果。
(一)命名程序
1.基层单位班组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电网公司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工作室申报表》(见附录a)和其他申报材料(与命名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料)一并报本单位工会。
2.各基层工会初审。各基层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3.公司工会审批和命名。通过公司工会审批,获得命名的工作室由公司授予牌匾。“工作室”牌匾应悬挂于工作室所在的场所。
(二)命名条件
1.有带头人。至少由一名在其工作领域有技术专长、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领衔,原则上以其名字命名,也可采用个性化名称命名。
2.有成员。明确工作室成员职责,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对成员进、出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
3.有场所。具备开展活动的场所,拥有必需的电脑、网络接入、打印机、工器具等设施设备。
4.有经费。工作室项目经费有保障。
5.有计划。每年1月31日前制定该年工作计划,确定项目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
6.有制度。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记录和资料档案的管理;
(2)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
(3)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所在基层单位的财务规定使用,确保用于工作室项目的支出;
(4)活动场所“三上墙”:制度上墙、项目上墙、愿景上墙;
(5)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成立的课题统一纳入同级科技项目管理。额度较大的课题可按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专项经费。工作室的年度项目经费原则上在各基层单位“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项目中列支。经费不超过5万元的课题可由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专项列支。基层单位应保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符合相关财务制度。
工作室项目鼓励自主实施,原则上不能外委(实施单位将研究工作部分委托其他单位)。确需外委的外委费用不能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0%。
(一)考核标准
实行评分考核、星级认定。评分项共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星级最高为5星,通过命名的工作室最初没有星级。根据每年总评分,排名前十位的工作室加一颗星,以后每年排名后五位的工作室减一颗星(减到零为止)。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1年。每年12月前工作室所在基层单位进行自评,公司工会组织初审,并将结果于12月1日前上报网公司工会。
(一)工作室表彰奖励
每年排名前十位的工作室获得“优秀工作室”称号,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申报网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
(二)成果表彰奖励
1.成果定义
工作室成果评比的主要依据是工作室在“项目效益”和“人才培养”两方面的贡献。
2.成果申报
工作室成果由基层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由下至上,逐级遴选”的方式完成成果的评选和申报,并建立工作室成果库,同时于2xxx年12月1日前将单位遴选的优秀成果报公司工会,由公司工会会同科技部、设备部、企管部等部门对上报优秀成果进行评选和表彰。
3.奖项设置
公司工会设立“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优秀成果奖”。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如有突出贡献的,增设特等奖。
4.表彰奖励
(1)公司工会为获得“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成果奖”的工作室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成果突出的项目负责人将被授予荣誉称号。该称号的评比细则另行制定。
(3)根据成果评比结果,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优秀工作室集体和个人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并将工作室活动成效以鼓励积分的形式用于员工的工资薪金岗级晋升。
(4)各单位要大力选树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优先推荐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的评选。
(三)工会表彰奖励
公司工会设立“优秀组织奖”。每年年底,公司工会组织对各基层单位工会进行评比,获奖工会将获得一定物质奖励。
创新工作室创建方案篇五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风采,充分展示新时期国防电子系统广大职工和劳动模范的精神风貌,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按照省、市总工会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现有关方案如下:
4月中旬至月中旬
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一线职工、基层单位为重点,集中宣传一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一批具有“大国工匠”、“天府工匠”、“xx工匠”精神的高技术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集中宣传一批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一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阶段(4月中旬)。集中宣传各基层单位党委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和支持。
第二阶段:宣传推进阶段(4月下旬)。重点推出历届省、部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报道。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月)。“五一”节前,突出宣传省、市表彰会盛况和精神;重点宣传国防电子系统今年表彰的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先进典型;宣传各单位“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情况。
(一)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积极安排部署,围绕重点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报道内容、线索及采访素材,注重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力争在“劳模宣传月”期间,形成厂报、电视、网络互动发声,努力营造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的热烈氛围。
(二)各基层单位工会要把举办劳模报告会、座谈会、创新成果展览、风采展览等作为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重点宣传和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以及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显著成果,充分展示最具时代特点的劳模形象,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充分利用职工活动中心、俱乐部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艺演出、读书演讲、橱窗画廊、板报展览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深入展示劳动者风采。
(四)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结合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劳模工作,努力为劳模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要走访慰问长期坚守在工作生产一线的劳模、生活困难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
“劳模宣传月”期间,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突出主题,彰显特色,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劳动光荣、拼搏奉献的社会风尚,大力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的浓郁氛围。
各基层单位工会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