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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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一
信贷风险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广义上一般是指:商业银行在信贷过程中所导致的结果有损失和盈利两面性。一般狭义的概念单指由于贷款企业或个人在债务到期时不能还本付息以使银行遭受巨大损失的可能性。本文所研究的是狭义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通常,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和汇率等其他因素的不利波动而引起的,而信用风险则主要是由于交易双方违约而导致信贷资产受损。
银行信贷风险具有的特点:客观性、不确定性、扩散性、风险的可控性等。信贷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所以银行在经营决策中必须把风险意识放在第一位。不确定性是指有可能为银行带来利润,也有可能带来损失。因此银行在运作中更应关注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扩散性,指一个银行信贷业务出现问题,不仅会给自身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好的结果,而且还会影响到其他与之有联系的银行。这是区别银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可控性是指信贷风险并不是不可管控的。商业银行通过对信贷风险采取适当的管控手段,是可以把信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的。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导致信贷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营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指银行信贷资产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社会因素主要是指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等影响使得银行信贷资产出现负面问题的可能性;经营因素主要是指由于借贷人或者银行在贷款环节中由于道德风险和操作不规范和引起银行信贷资产失败的可能性。经营风险可以分为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更为突出。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是指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运行过程中,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规模的贷款风险,对分析出的风险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或方法,避免信贷资金可能发生的违约损失,进而保障资金安全,取得最大收益的`管理过程。
由于我国信贷风险管理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银行起步晚,理论和实践不足,再加上商业银行的种种短期行为所导致的内控机制薄弱,以及我国只注重单一资产的管理,并未像西方发达国家形成多元化的资产管理组合,其风险管理水平还处在较低层次,因此矛盾和问题随时会引起危机的来临。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控制普遍是“回避”,而不是管控;同时,银行在风险控制职能上的划分又过于清晰,导致员工潜意识中认为信贷风险的控制就是信贷人员的工作,而与其他部门无关。这种意识上的偏差导致业务开拓部门在发展信贷资产数量的同时轻视信贷资产的质量,而风险控制部门又会因为要把控信贷资产质量而有意压缩信贷数量,这就造成了风险控制设计与实施存在较大的落差。
2.2.2信贷风险管理的技术与手段比较落后。
首先,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其次,风险分析工具和体系较为落后,风险衡量难度较大;最后,在信贷过程中缺乏有效的风险化解技术。因此,这是在今后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2.2.3信贷风险管理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不稳定性;其次,外部监管环境不稳定;最后,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二
现代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构建有效完善的组织结构、良好的评级体系,才能够更好的帮助领导层决策,才能够使各个业务部门达到高效率工作。为了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需要单独建立内部评级部门,并且在内部评级部门之外设立单独的监督部门,随时监督检查内部评级部门的日常工作、评级结果等。其次,还需要在经营部门设立风险经理,落实风险经理制,更好地监控风险。
3.2加强市场分析,提升信贷专业化管理水平。
各级机构要对现阶段信贷领域较为突出的信用风险关键问题深入专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升专业管理水平。信贷产品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开发。在为客户提供信贷产品的同时提供更多的人性化的服务。同时要对客户进行回访,反馈他们对贷款产品的评价,以更好的完善产品。要提升对客户关联关系识别和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对民营企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便于集中管控风险”的原则,强化对集团客户的风险控制,防止企业对头融资。要确保企业授信总量与经营水平、资金实力相匹配,强化对信贷产品适用情况及客户生产交易模式的分析研究,防范过度授信。
3.3优化信贷风险控制信息系统。
首先,把数据库的结构集中化。把原先分散的数据库进行重新编排,为大规模集中式数据库结构设计。其次,与会计核算系统全面衔接。整合会计系统中的信息使得会计系统中记录的资金变动情况等信息能自动更新同步到信贷风险控制系统中,保持两者信息的一致性。最后,实现操作过程电子化。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以及监督等环节都要做好电子化记录与控制。优化授信审批系统、贷后监督系统等流程,使操作系统更加稳定。并且为了防止越权操作,要设立不同权限来提高信贷风险控制系统的安全性。
3.4加强创新融资制度。
加快融资环境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与债券等方式融资,可以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度,减轻商业银行信贷压力。同时在信贷资金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必然会因竞争加剧而去改善信贷的经营管理,更加注重产品的创新与服务,更积极地去控制信贷风险,促进效益的提高。
3.5深化员工教育管理,严惩违规失职行为。
各级机构要深入推进健康信贷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案例警示和职业操守教育,切实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质,培养员工的合规理念。重点查办业务办理中的严重违规失职行为和道德风险,重点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将典型案例通报全行,充分发挥查处、问责的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淼.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范与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4]李晔,徐润,陈媛.基于内部审计视角的农商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33)。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三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一般都采取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架构,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各分行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也比较多、差别也较大,各分行的具体组织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条块交错的情况。不同的条块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就会形成不同的标准,在对标准的把握上也会出现不同的松紧尺度。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都实行前后台分开的制度,如果前台业务部门和后台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没有一致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则部门之间的摩擦必然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和稳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不同条块之间、在信贷经营管理的前、后台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是一个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保证信贷制度、标准和程序得到严格遵守的关键。因此,所有商业银行的员工,都必须自觉自愿地接受本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文化和理念的约束。同时,按照贴近市场,便于为客户服务,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原则,赋予各分、支行应有的管理经营权限。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如果文化和理念不统一,或者说上下说不到一块,想不到一块,纪律不严格,不管有多么高明的机构设置,多么严密的规章制度,多么庞大的组织规模,都起不了多大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四
今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次由用家主导的成交量上涨。今年前几个月基本上是量涨价不涨,到了年中价格就开始明显上升。
目前中国资金的流动性是前所未有的,在这一轮房价上涨的过程中,流动性驱动的特征非常明显。银行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出口企业,却追着央企拼命放贷,使得央企手上拿着比自己需要多的资金。这些资金在经济不景气、需求不旺盛、前景不明朗的时候,投资于实体经济有一定的难度。于是企业把这些钱转了个圈又投回到了投机领域当中。在过去两三个月的地王拍卖中,专家估计有七成有央企踪影。这意味着前一轮大量的银行贷款,有相当一部分钱又转到虚拟经济,到了资产炒作中来。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给经济带来泡沫化,一旦泡沫破灭,房价必将大幅缩水,给提供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大量不良资产,严重地甚至会导致银行破产,股市价格下跌,引起金融危机。因此,房价过热,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应将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
(一)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准入条件易引起违约风险。
10月22日人民银行宣布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次贷危机的发生主要源于贷款机构放松贷款条件。由于门槛的降低会使银行接受更多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低收入居民客户,当房地产价格下跌利率上升时时、借款人的贷款能力减弱,商业银行的`还款违约率将会大幅上升,一旦房价下跌到银行处置房产的收益难以抵补信贷资产的损失时,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就会大规模爆发出来,这在美国次贷危机中得到了充分的演绎。
(二)个人住房贷款虚假信息严重造成信用风险。
美国的次级债券的次级贷款人的信用有等级之分,即次级信用。现阶段,中国的房地产抵押者没有信用等级之分,我国银行对申请贷款人的单位收入证明、名下有多少财产也很难查证是否属实。
(三)“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
“假按揭”也成为银行不良房贷的主要成因。一些开发商为了加快销售回款,制造虚假销售繁荣,在房产尚未出售时,制造虚假交易记录,从银行中骗取个人贷款。
(四)金融产品缺乏,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
在美国次贷危机中,资产证券化为美国次贷危机的传递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从另一方面看,次级贷款的证券化,有效剥离了商业银行风险,把其转嫁给了证券的购买者,降低了银行业的系统风险。中国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程度较低,其不良信用贷款的风险基本上聚集在银行体系内。在房地产价格进入下降通道之后,这些聚集在商业银行体系的风险就会爆发出来,对中国银行体系的稳定运行会造成严重冲击。
(一)正确评估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对高价房实行高比例首付款。
(二)引入保险介入机制。
利用保险转移银行风险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商品房抵押贷款的经验,在开展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过程中,保险机构主要经营两方面业务:
1、为按揭房地产办理抵押保险,在抵押房地产遭到意外风险时可提供保险;
2、为银行发放抵押贷款办理贷款保险,主要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而至违约时提供保险。
(三)加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
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创新是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建立房地产业贷款的风险转移及退出机制,建立并活跃贷款的二级转让市场。审慎稳步地开展资产证券化,增强抵押贷款的流动性,分散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加强利率风险的管理,研究开发利率互换、利率期权、互换期权等利率衍生产品。
(四)建立房地产业贷款风险预警体系,尽快完善金融监管。
总结次贷危机所暴露出的美国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主要教训,包括两点:第一,任何一个国家的监管体制必须与其经济金融的发展与开放的阶段相适应,必须做到风险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而带来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在现代金融体系里,无论风险管理手段多么先进、体系多么完善的金融机构,都不能避免因为机构内部原因或者市场外部的变化而遭受风险事件的影响,这是由现代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高杠杆率、高关联度、高不对称性的特性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的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确实存在着索罗斯所指出的极端市场原旨主义的缺陷。
从长远看,金融业合法、稳健的运行机制,不仅在于监管当局的监管,更在于通过监管链接,促使社会中介、行业公会、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与监管当局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种默契,变成一种合作。
参考文献:
[1]杨睿,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监管、中国房地产、、2、
[2]罗莉,房价变动对我国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影响的研究、金融与经济、2009、3。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五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方面已取得明显的成绩和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制约了信贷营销。目前,加强信贷营销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焦点,但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实际上限制了分支机构参与市场营销的空间和推行金融新产品的想象空间,制约了基层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段时期以来社会普遍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县域经济金融支持萎缩问题等,既影响了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导致了基层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的下降。
1.2审批程序不科学。商业银行发放一笔贷款要经过调查人、调查负责人、审查人、审查负责人、签批人、最高签批人等审批程序,同时基层行上报材料必须通过审批系统按不同权限上报,虽然在审批信贷业务中层层把关,但对借款人使用贷款的真正动机和原因未必能掌握,从目前的静态资料来分析,很难准确判断贷款发放后能否安全收回,各级审批人员只从表面资料上判定还贷能力强弱,无法知晓贷款发放后收回的把握有多大,因此常常会看到签批者附注“应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按期收回”等文字。
1.3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等原因较难解决好激励机制。当我们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时或国有商业银行自己也正在采取各种办法防范内部的风险时,会出现一种社会现象,就是有些信贷员讲的“不贷没风险,少贷小风险,多贷大风险”的心态,银行内的“惜贷”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下级行或基层行因授权不足而不能从实际出发贷款发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最终也影响银行发展。
1.4银行、财政、国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成为信贷风险管理矛盾的焦点之一。国有企业因资本金不足,希望财政注资清偿一些过度负债,而财政能力不足,为企业更多的注资将造成国家财政紧张和赤字扩大;国有企业需要取得新贷款以发展生产,也期望银行注销和减免更多的债务,而国有银行需要进行资本重置,没有能力有效地冲销坏账和减免债务,同时银行也是企业法人,没有义务对这么多高负债的国有企业进行扶持,银、企各自都面临诸多困难。
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防止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或承包商和买主勾结舞弊,将资产以低于其真实价格的价格出售,使国家蒙受损失。同时,还必须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绝操作中的随意性。
1.6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新的不良资产形成,难以对新增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认定。在金融活动中,人们可以通过种种努力去消灭金融舞弊,而金融风险却是不能够消除的,只能是通过管理来控制金融风险和分散金融风险。银行要想获得收益,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替代性,只有通过市场竞争使银行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风险管理的机制,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求得平衡。
1.7风险监控存在漏洞。虽然信贷业务风险的监控是全过程的,但银行不可能监控到贷款的每一个环节,比如银行贷款进入企业生产环节后就很难监控。作为银行信贷人员,在跟踪贷款使用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生产、销售等情况综合分析来判断贷款是否安全。其实影响贷款安全更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企业决策者、经营者的行为,因为他们操纵着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实权,贷款风险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借款企业实权物的控制,然而这恰恰是银行风险监控比较难、比较薄弱的环节。
2.1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
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阐述发展与质量、速度与效益、提高效率与风险控制、放权经营与上收集中、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重大关系,形成统一“经营风险”的信贷观念与文化。只有这样,信贷体制改革措施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信贷体制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形成“经营风险”的信贷文化,首先要求一家商业银行要有明确的信贷政策指引。
2.2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为此,商业银行要充实行业和客户数据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除了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外,还要考虑经济周期的影响、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态势、管理水平、产权结构等的影响。银行内部要加快数据集中,主要是全国数据集中;人民银行要加快完善登记咨询系统,将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集中起来,强化数据统计分析。银行可以利用标准的统计方法统计出不同信用等级和不同行业的违约率、违约后的损失率、经济资本分配状况和充足率等一些巴塞尔新协议所要求的参数值,并根据统计结果定期分析动态变化,逐步积累经验值,并对关键统计参数进行压力测试,逐步向内部评级法过渡,实现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相结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产生对专业评级机构评级的强烈需求。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某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评级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评级,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人员了解客户和项目、专业机构人员在行业和评级技能方面的优势,形成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共享,实现规模效益。
2.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3.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
2.3.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
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
2.3.3全面落实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归根到底必须依靠人才。如果一个良好的信贷管理体制没有相匹配的人才,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只是一句空话。要真正把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摆在突出位置,不仅是银行发展的根本大计,而且是有效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使之在激烈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银行现行垂直型决策机制不利于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在改革完善决策机制的基础上,银行必须改革现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既能调动信贷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的决策机制。完善的信贷经营决策激励约束机制应有利于银行经济效益提高,应鼓励信贷人员大胆去做高收益高风险的信贷项目,结果也应同时体现在银行和信贷人员身上,对信贷经营人员赋以一定范围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围内,由信贷经营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其后果或利益,并且这种后果和利益是事先有明确界定的,再强调权、责、利对等的同时,加强权、责、利三者的时效性与可追索性,项目发生初期体现的收益不可等同认为后期不会出现亏损或风险,因此信贷经营人员的责、权、利应在其负完相应责任后才给予完整体现。
参考文献:
[4]王芳,张宗梁.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科学出版社.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六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领域发展的速度越来越缓慢,经济进入常态发展阶段。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就存在一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更好地应对商业银行信贷中存在的风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先阐述强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意义,接着分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最后提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推动商业银行的快速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发展中现代风险一直是其最为常见的风险之一,商业银行存在的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对于已经外放的资金或者是款项,由于贷款人存在各种的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还款从而使商业银行发展造成资金损失。为此,要能够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商业银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以便使得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信贷风险是最为核心的风险项目,对于新的风险主要是通过识别、监测的方式,以便保证商业银行获得一定的收益,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当前金融市场不稳定,情况也比较复杂,商业银行在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大多是因为贷款人信用不足导致的问题,为此,在商业银行发展中要能够基于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对信贷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以此更好地控制存在的风险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发展中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信贷本身质量,提升盈利效率,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领域维持经济制度的完善显得更加重要。如果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经济的发展将会走向不正常的状态,不利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商业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是保持经济良好秩序的重要方面。如果缺乏相应的约束,经济的发展显得杂乱无章,不利于经济金融的持续发展。为此,维持商业银行自身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持续发展。
(二)减少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往往会出现一些违法违纪的现象,这样不良的行为会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些现象的存在,从个人角度来分析,会使得某些人失去工作岗位?从外在因素来分析这些违法犯罪现象,可能会导致其他家庭或者社会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失。为此,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管理能够使信贷业务的发展更加规范化、正规化,使得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正常办理,避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三)树立社会诚信意识。
社会发展中最容易忽视的问题是诚信问题,如果在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诚信问题,那将导致无法想象的损失。要注重诚信意识的培养,商业银行发展中按照规则进行贷款的发放,贷款人也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还款,这些行为无疑都是对人诚信意识的一种培养。如果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那么在贷款方面将会承担一定的后果,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有利于社会诚信意识的强化。
(一)应对风险能力有待加强。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银行利率的发展也逐渐走向市场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信贷的风险。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的管理难度也逐步增加,使得银行的存款利率收到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银行在发展中注重自身盈利模式的转变。此外,银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比较快,经营模式的综合化也都进一步增加了信贷风险存在的可能性。目前,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评估风险解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对风险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二)管理有待动态化。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比较重视信贷风险的静态分析,这种静态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信贷风险进行反应,但是缺乏动态性和连续性。随着银行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的规模和业务的'开拓都对信贷风险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此,银行仅仅依靠静态的指标分析对信贷风险进行约束管理不能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
(三)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随着经济的态势良好持续发展,社会就业率成为较为敏感的话题。为了更好地提升就业率。许多机构和企业招聘很多人才,银行也是如此。银行招聘的信贷从业人员往往是从高校刚毕业的应届生,缺乏信贷经营和管理的经验,从而导致很多信贷业务仅仅处于表面形式,不能很好地反映信贷风险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利于信贷风险管理。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在创新性方面也存在不足,从而使得信贷风险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没有很好地意识到其重要性,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业务拓展,但是相对忽视信贷风险管理,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势必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存在,当存在这些现象时就需要在信贷风险的处理方面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影响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
(一)强化管理层作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管理层要能够发挥其引导作用,银行在发展中要能够紧随经济发展趋势,强化信贷风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贷后的管理与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信贷风险信息的透明化和流畅性,强化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的管理能力,管理层人员要能够注重信贷从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方面的能力,更好地掌握其自身信贷方面的情况,并能够根据实际调研结果采取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应措施。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以此提升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建立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发展中为了更好地推进信贷风险管理,可以实施名单制管理策略,将稳定核心的客户列为专业名单,通过专业营销和回访的方式实施一户一策的方案进行管理。根据客户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客户的维护和回访情况能够及时进行记录,通过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对客户的管理,以此更好地推进风险管理。还要能够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让每个客户了解信贷的相关政策通过召开信贷风险管理会议以及信贷风险的检察工作,了解客户对信贷风险的接受程度,对于不能接受现代风险政策的客户采取退出政策。并实施监督机制以此更好地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重视信息手段的应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要能够注重对其模式进行创新,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例如大数据、云计算等。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的手段,由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静态性,可以采用管理模型的方式对其进行动态化的分析,针对结果采用动态化的措施,以便保证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和其他业务之间的和谐发展。
(四)树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
为了更好地提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水平,要注重树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为此,在银行发展中要注重对从业人员进行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能够在理论层面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纳入自身职业理念中。还有能够运用定量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信贷管理方面的评价,主要是针对信贷管理中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等所造成的信贷损失进行认识,针对银行发展提出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措施。
结语。
维持商业银行自身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持续发展。能够使信贷业务的发展更加规范化、正规化,使得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正常办理,避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社会诚信意识的强化。但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银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比较快,经营模式的综合化也都进一步增加了信贷风险存在的可能性。银行仅仅依靠静态的指标分析对信贷风险进行约束管理不能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银行招聘的信贷从业人员往往是从高校刚毕业的应届生,缺乏信贷经营和管理的经验,从而导致很多信贷业务仅仅处于表面形式,不能很好地反应信贷风险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利于信贷风险管理。为此,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管理层要能够发挥其引导作用,银行在发展中要能够紧随经济发展趋势,强化信贷风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贷后的管理与可能存在的风险。能够注重对其模式进行创新,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在商业银行发展中还要不断探索相应的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4]董婧.新常态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管理措施[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7):229.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七
1.增长速度快;不同领域、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07年底,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已从1997年的172亿元增加到3.3万亿元,是1997年的191.86倍。10年来年均增长90.8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万亿元,一是比2007年年初就增加7147亿元,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消费贷款的82%。从业务分布来看,大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带。
2.个人消费信贷方式比较单一。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最终消费品作为抵押的消费贷款方式占有比较大的比例,银行信用卡消费占比较低。
3.个人消费信贷对总体经济的影响有限,发展潜力大。在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消费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平均为30%-50%,其中,美国为70%,德国为60%,而我国截至到200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个人消费贷款只有12%。
4.个人消费信贷的进度缓慢。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品种比较少还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同层次的需要。尽管目前个人消费信贷有所进展,但仍不理想。
除此之外,传统消费观念制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在消费观念方面,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国百姓独有的生活方式和理念,“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被誉为传统美德。这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消费信贷意向存在错位。因此,能否引导人们突破传统消费理念的约束,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关键。
1.信息缺失。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一方面是由于信息缺失,当信息只有借款人自己知道,而银行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借款风险加大。则银行会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当利率升高时,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意借款,使得个人消费信贷很难发展。
2.国家的消费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所提供的住房、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严重滞后。个人申请此类贷款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还需交纳各种颁证费、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等。其手续繁杂、费税力度过大,势必损伤消费者的积极性。
3.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不够完善。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贷款前进行调查,没有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当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达到一定业务量后,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最终造成管理没有重点,流于形式。
4.个人消费信贷立法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个人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如《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这些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均未达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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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八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潮下,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的发展上也获得了一定的成就。绿色信贷通过资金的优化配置淘汰了一些落后或者不能使用的生产机能,进一步地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不仅如此,绿色信贷经由众多投资方式,将资金引导向研发新能源以及开发生态型农业领域,存量资金得以有效盘活,信贷使用率也随之得到大幅提升。
一、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促使信贷结构优化,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商业银行因其获得众多绿色政策的指引,同时自身对供给侧改革的积极响应,再加之信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取传统信贷之精华而去其糟粕,促使信贷资产的质量不断提升。高耗能、高污染的信贷贷款逐渐减少,同时逐渐压缩发展前景渺茫企业的贷款总量,调整信贷结构,释放信贷资源,将其投放入发展环境好且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进一步加大各项贷款中绿色贷款的比重,不断优化了信贷结构。目前我国的各大银行机构正积极的完善绿色信贷体系,不断创新政策结构和服务结构,努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着重向绿色产业发展信贷业务,降本增效过程产能,促使传统产业结构加速转型为绿色产业。
(2)提高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绿色信贷相较于很多国际银行,有着起步晚、发展滞后等缺陷,为了进一步加速其向国际社会融入的进度,在积极谋求同国际大型银行的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汲取其中优秀的信贷政策,丰富自身的信贷经验,在深化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带动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上的向前发展,从而促使自身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3)促使银行声誉的有效提升。
商业银行想要谋求更好的发展,其经营理念除了要实现最大化的利益之外,还需将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融入其战略决策之中,通过对低碳产业的大力支持,将其合理优化配置信贷资源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降低信贷风险,对国家经济改革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支持力度,促使公众、社会以及舆论媒体对商业银行做出更加客观、积极的综合评价,建立友好、互助和谐的合作氛围。
(4)促使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有效提升。
当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力度之后,会潜在的对社会产生诸多正面影响,因此为其利润空间的拓宽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渠道。目前我国的绿色信贷正处在初始发展时期,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多样化绿色金融产品的出现,以及在绿色经济不断发展背景下,不断推动了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升级,从而绿色信贷的核心竞争力也得到了不断地提升,而其利润增长点也随之逐渐增多,达到了社会责任和利润双赢的目的。
(二)消极影响。
(1)银行利息收入有所下降。
随着绿色信贷在银行总体信贷中的比重逐渐增多,银行不得不削减更多收益更高项目贷款的比重,因此难免会影响其利息收入来源。绿色项目的盈利能力有时候并不出众,会使商业银行陷入两难抉择的尴尬处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缩减高污染、高耗能等传统企业授信额度,对其收入会产生直接影响。
(2)短期运营成本增加。
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以及结构调整改革,必然离不开对专业型管理团队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及引入力度,同时管控环境风险的能力也要相应的有所加强,以更为先进科学的绿色信贷手段辨别筛选劣质、不良贷款。在商业银行逐渐向绿色信贷业务倾向的过程中,其运营成本在无形中将有所增加。
(一)欠缺完善性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于银行的良好运作以及银行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商业银行大多数以股份制为主,同时治理结构改革不充分,未能真正意义上的实现经营权和决策权的有效分离。两种权责过于集中。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治理机制的重要作用,由于制衡机制的缺失,会频繁发生“内部人控制”的不良现象。行长负责制这种管理方式往往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在人事调配等众多事物上的话语权很大,会形成一权独大的不良局面。同时由于其监督部门形同虚设,因此银行的有效经营存在很大的潜在风险。
(二)缺乏社会责任。
作为一种十分典型商业机构的银行,需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是一个商业银行业务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中的社会责任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上的认识有着较大偏差,对其基本内涵缺乏准确的认识。有些银行依然发放贷款给“两高”企业,这与缺乏清晰的社会责任战略目标与责任标准有着很大关系。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的公众舆论压力小,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淡薄、动力不足。
(三)欠缺完善的约束激励政策。
面对日益严格的环境管制,企业需将更多的基金投入到环保方面,而目前相较于非常高的环境成本投入,对于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成正比。因此对于一些“两高”企业由于经济惩戒力度小,依然不按环保要求生产并从中谋取利益。而新能源、循环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改造,再加之有着比较大的发展风险以及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力度小等问题。对一些环保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的企业欠缺对等的经济扶持和鼓励政策,对其环保的积极性有着十分严重的影响。
三、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建议。
对于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而言,绿色信贷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绿色信贷是一种有着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金融道路,除了对银行利润空间有着很好的拓展作用,同时通过对银行体制及政策的积极改革,银行资产的信贷风险会得到更加有效地控制,但是还有着些许需要着重改善的不足之处:
(1)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商业银行体制改革之中,并将其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同时将其提升到战略层面。与此同时,将先进的环保理念融入银行绿色信贷改革之中,并以之为价值发展导向。
(2)绿色信贷的授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切实做好绿色信贷的授权工作,有效防控因环境风险而导致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问题。因此务必要讲授信工作落实好,促使绿色信贷健康发展。
(3)优化绿色信贷法律法规,并确保其正确落实,有效规避绿色信贷欺诈行为,为绿色信贷以后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4)加快银行信贷管理指南的建立,并确保其有可操作性。国外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有着明确的环境、社会、经济三者和谐统一发展的信贷指引,对企业环境违法有着十分详尽的风险等级划分。“赤道原则”将众多行业的环境指南均发布了出来,信贷包含着市场环境、工艺标准以及污染程度等众多领域。我国商业银行需结合自身特定的发展语境,对“赤道原则”相关规定及条款进行有益的借鉴,对环保型企业以及“两高一剩”企业的等级进行合理界定,明确不同行业的污染程度、加工工艺、产品以及使用原料等应该实行怎样的信贷政策。建立科学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银行的信贷政策就能够以企业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加以落实实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必须要与社会责任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绿色信贷在完善的法律基础上稳定的发展。要加强与国际银行的交流和合作,为绿色信贷提高国际竞争力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光林,王颖,李庆海。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j]。金融论坛,(10)。
[2]李苏,贾妍妍,达潭枫。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绩效与风险的影响——基于16家上市商业银行面板数据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17(9)。
[3]李程,白唯,王野,等。绿色信贷政策如何被商业银行有效执行?——基于演化博弈论和did模型的研究[j]。南方金融,(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九
信贷资产质量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命线,信贷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分为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两大类。在信贷市场上国有商业银行占有垄断地位,所以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在于分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显而易见,在国有银行中防范信贷风险尤为重要。
(一)不良贷款比重偏高,潜在的信贷风险过高。
对于我国而言,信贷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信贷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虽然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都非常注意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都有所下降,信贷资产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各银行不良贷款绝对额和不良贷款率仍然较高,防范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任务仍面临不少的困难。
许久以来,我国国有银行主要实行分业经营,其资产投向主要集中于贷款,而证券等投资所占比例过小。据资料显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90%以上,而这一部分收入的取得主要受信贷风险的影响。信贷资产一旦出现风险,直接影响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三)企业资金链存在断裂风险。
许多企业在追求规模扩张和盲目对外投资的同时,忽视了其不断扩大的资金缺口和债务规模,尽管产品在市场上仍有竞争力,但由于超负债经营使资金链条日趋紧张,财务问题突出,如遇风险,就会使资金链断裂,极有可能爆发债务危机,最终导致银行资产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四)房地产过热转而增加了信贷风险。
近年来,对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等问题,中央及地方已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并将房地产项目的巨大风险转嫁给了商业银行,而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没有认真制定稳健的信贷政策,也未能科学地把握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出现盲目跟风现象,致使房地产的贷款风险扩大。
由于信贷风险存在,导致大量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银行的内在因素,也有银行外在因素;既有国内环境的原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商业银行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干预银行信贷工作已有很大改善,但在某些省市地区,这种现象仍然存在,政府的过度干预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运营行为变形,致使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也逐步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一些产业飞速发展,而另一些产业却关、停、并、转,其结果就使这些企业丧失了偿债能力,极大地形成不良贷款。所以说,政策性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
银行和企业之间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根据调查表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会造成有超过70%-90%的问题贷款。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就更加明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环节薄弱,间接地加大银行信贷风险的产生。
2.企业管理层人员不稳定,使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常常会发生变动,直接地影响到贷款的按时偿还。
3.随着股份制公司的大量涌现,企业采用联营、转让、并购、兼并和重组等方式来逃避银行债务。
(四)银行自身管理体系不健全和社会信用缺失。
银行管理体系不健全不但是不利于商业银行改革,而且更诱发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最突出的就是目前实行的利率管制政策,人民币存贷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利率管制限制和加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负担,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无法根据市场利率对负债状况进行有机地调整,使风险与收益不能合理配比。
在我国,构成银行资产道德风险的主要是社会信用的缺失,目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间相互拖欠,赖账现象严重,使企业资金不能及时回笼,无法偿还贷款。这都对银行资产构成严重的道德风险。
银行贷款是否能及时收回,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措施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我国社会信用度。
1.要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充实完善各项信贷制度,做到贷审分离,改变信贷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
2.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和制度,并以此确定贷款的发放标准,从根本上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
防范信贷风险的另一个有效措施就是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法律为准绳,明确责任,防止恶意消费行为的出现。
(三)加大调整信贷结构,合理地配置信贷资源。
改变存贷结构的失衡和单一的信贷渠道。减小贷款过于集中现状,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减少行政干预信贷,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减缓中长期贷款的增长,调整贷款期限。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首先,完善贷款担保制度,组建信贷担保公司,银行可根据适当的担保方式对不同的贷款品种进行放贷;其次,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如客户信息系统与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最后,优化信贷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察贷款的质量,从而使国有银行信贷业务进行健康的发展。
(五)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
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措施,还应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坚持既定的经营方向,以提高管理能力。在体制上,注重过程控制,强化内控制度,注意预防,以提高信贷风险的防范能力。
1.进一步提高贷审分离制。提高贷审分离制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的`入手:一是制定审批原则标准,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二是要建立好审批的组织模式,确定合适的参加人选。因此既需要审贷分离,更需要审贷配合,尽快完善科学、标准的审批制度。
2.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一套完整和连续的风险预警数据库。三是改进风险预警的方法和计量模型,并注重培养从事风险预警工作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3.建立信贷退出机制。对一些夕阳产业,国有商业银行必须严控贷款增量,适时压缩贷款,使贷款逐步从这些企业中退出来。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贷款退出会存在一定困难,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经济信息,最终建立起有效的信贷退出机制。
4.加强贷后管理,加强全程控制。就一个具体的贷款项目而言,贷款后的项目建设、运营到还贷完毕的时间远远长于贷款决策的时间。为保障银行利益,实现管理目标的贷后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可悲的是,我国的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以致贷款无法收回,形成不良贷款,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较差,表现为流动性差,盈利性差,安全性差,最终导致信贷风险过高。究其原因有银行内部因素,也有银行外部因素。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的问题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目前我们应努力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深化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工作,逐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等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2.薛頔,屈小爽.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浅析[j].企业导报,(3).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
摘要: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管理和控制是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激烈竞争和挑战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更有效地对其进行防范、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具体的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风险管理成因解析应对措施。
1.内因:商业银行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
(1)信贷风险控制目标不明确。商业银行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和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机制。表现在信贷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当激励不足时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怠工,而激励过分时则容易选择铤而走险。同时,当贷款出现问题时,往往通过所谓信贷委员会的集体负责制度来承担责任,结果是人人负责而人人又不负责,使得责任的追究无从着手,以致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进行单向选择,或是片面追求信贷资产质量,以致信贷业务持续萎缩;或是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发放贷款,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
(2)信贷风险制度执行不力,存在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信贷人员做不出有深度的调查,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二是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放松对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贷后管理仅限于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三是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
(3)信贷风险控制广度不够。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忽略对风险事前、事中控制。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4)信贷风险控制力度大小失当。在经济杠杆运用上,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的异常机制;该重奖的信贷资产没有得到重奖,不该重奖的信贷资产却因清收了大量不良贷款而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巨大奖励。
2.外因:经营环境风险因素多,制约强度大。
(1)政府信贷风险的客观存在。所谓政府信贷风险是指在政府信用的引导下,银行向政府发放的或者向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发放的贷款,由于政府行为而使银行面临的坏账风险。它是以市场化的面目出现的,银行可能并未与政府发生直接的信贷关系,但信贷风险的发生却与政府的行为密不可分。
(2)消费信贷的法律环境不完善。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3)企业财务报表失真及集团客户关联交易问题突出。银行目前遇到的很大困难是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不真实,使得银行的评估办法基本无效。尤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很难审查,由于上市公司大都是部分上市,上市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说明不了问题,因为他们与集团之间存在着重大关联交易,而集团公司则往往借助多种融资渠道,形成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以及上市公司的复杂的企业簇群。这种跨领域的多元化集团运作,增大了公众、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的监管难度。而一旦问题爆发,加大银行贷款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探讨。
1.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机构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
2.加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
3.加强贷后管理,完善信贷全过程风险控制。
(1)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和内容。贷后管理包括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客户维护、有问题贷款处理以及贷款回收和总结评价等。从信用发生到收回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贷后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
(2)明确贷后管理职责。明确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风险资产管理部门以及法律、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管理合力,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理顺经办行与管理行贷后管理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3)建立分层次的贷后管理体系。按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直接管理客户对象,对审批的重点客户、跨区域集团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直接营销客户建立重点管理制度。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经理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和本行信贷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信息;客户部门要建立重点客户的定期联系协调机制,参与现场检查,组织落实贷后管理内容。
(4)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设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信号,规范贷后检查的频率和内容,前瞻性地发现客户潜在风险并通过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在更高层次、更短时间内采取最合适、最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5)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章必究”才能保证“有章必循”。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的许多原因就是职责不明,追究不力。要通过设定各责任人贷后管理的“高压线”,对不履行贷后经营管理责任、信贷资产出现风险或出现风险不能及时化解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抓源头。完善集团客户管理制度,收集客户的全面准确资料,理清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为准确判定集团客户和确定授信提供信息支持。从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制度、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将产权明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严格规范的优质客户纳入授信视野。
(2)抓流程。将监督管理贯穿在授信业务的全过程,变重放轻管、重贷前轻贷后的点式管理为前后并重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加强对集团客户的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财务活动的监控,将客户的重要资金运用控制在视野之内。
(3)抓硬件。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电子化建设,尽快将客户信息综合汇总,实现全系统客户信息的共享,上下联动的立体型、综合化管理。通过电子化建设,将全系统授信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复核、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等环节纳入标准化程序,实现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的全程电子化控制,克服或减少授信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摘要: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管理和控制是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激烈竞争和挑战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更有效地对其进行防范、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具体的想法和建议。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一
[摘要]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力量,商业银行在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笔者通过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存在的问题,找出对应的解决策略,这将对如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控制水平具有相当重要的实用价值。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二
自1932年英国管理专家t.g.罗斯的《管理审计》一书第一次提出管理审计的概念以来,管理审计概念在学术界和职业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管理审计的概念。
英国的李斯特.r.赫伍德在其论文《管理审计基础》中指出,管理审计是指企业的董事会为了检查了解本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管理是否始终健全,以便高效地加以组织和经营,而委托专门的审计机构(人员)进行的一种活动。就管理审计产生的原因而言,管理审计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一样,都产生于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这种以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以及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制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管理审计最本质的东西,没有它就不会有财务审计的必要,也不会产生管理审计。笔者认为:“管理审计是指为了明确一个组织中所有职能部门和经营环节中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之处,面对管理人员在实现企业目标和效果方面所进行的客观的、独立的、可理解的和建设性的评价,以帮助管理人员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
管理审计的类型。
受托管理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内部控制系统并有效执行;以较低的成本取得所需的资源;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各项资源,取得最佳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目标,保证如期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
受托管理责任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即股东、投资者等外部利害关系人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另一类是内部受托管理责任,即企业内部各个管理层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层级化的必然结果,内部受托管理责任是对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各管理层之间的逐层分解。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基于内部受托管理责任而开展管理审计的有关问题。
二、管理审计的作用。
(一)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基础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受托责任的有效完成。
现代企业管理已普遍要求企业结合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并分别制定的各个作业单位的具体目标来实现企业一定时期的总体目标。企业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如果都能受控,都能按照规定办事,都能完成计划目标,那么企业总体目标才能够实现。
(二)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对企业的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从而推动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正确评价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可以发现企业效益好、或不好的真正原因,可以对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评价。不但可以减少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经营者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便于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直接约束;而且也可以对经营者形成间接的约束,减少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四)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管理审计可以在企业任何需要的时候进行,在问题尚未发生或发生之初就能发出警示或给予适当的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能够防范风险、控制风险,发挥事前的防护性作用。
三、管理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现状与存在问题。
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重要趋势,是内部审计发展的较高层次。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目前虽然仍以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和合规性、真实性等主要目标,但是我国许多银行已经开始了管理审计尝试,实施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评价,主要表现为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银行业对管理审计的认识和实践还很不全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起步较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准则的建设都不尽完善,不像外部审计那样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自我评价机构较弱,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更谈不上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管理审计评价标准的灵活性增加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的难度。
管理审计主要是对审计对象的管理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一般缺乏现成的公认标准可以借鉴,不同的项目,往往具有不同的标准,即使是同一项目,也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而采用不同的标准,往往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审计衡量标准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灵活性,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带来较高的要求,进而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审计人员需要就审计衡量标准问题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交流,以达成双方认可的或无异议的评价标准。这本身就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
(三)审计证据的较高要求增加审计取证的难度。
管理审计必须获得充足的、可靠的、相关的证据以给审计师的判断提供合理的基础。相反如果审计证据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直接影响结论的公正性。与财务报表审计可以依据一般公认审计准则和对财务报表表达意见所必须的最低的保证标准不同的是,管理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而且审计取证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因此,审计人员一般都需要采取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和增大调查样本量的方法,以增加对总体推断的准确性。审计人员需要在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以增加审计结论的可靠程度。
(四)管理审计实施的内部环境尚不宽松。
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局限于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等为主的财务审计,管理审计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企业对其管理活动没有实施经常性的审计,有关这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尚未出台,这些都影响管理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的需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市场和贸易的国标化、以及竞争的加剧等因素使得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加大,受托管理责任关系也不断深化,对管理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对商业活动的洞察力、审计程序相关知识、管理控制活动之间关系的理解。除需要会计和审计领域知识外,审计人员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现代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有充分的专业知识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和对具体业务审核的评估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而我国现有审计人员多是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而现代管理知识等相对欠缺,不能满足现代管理审计发展的需要。
(六)管理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正逐步对经济发展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新知识、新技术、新思维对传统的理念形成强大冲击。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大大增强了审计的及时性,事后审计将逐步被实时审计所代替,这与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不谋而合。在我国,企业审计人员大多对计算机还不太熟悉,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还有些无所适从。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审计工作的需求。
管理审计代表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方向,我国银行业应充分重视管理审计的研究和实践,推动管理审计的发展。
(一)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要加快改善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让内审人员有更大的作为,从而充分发挥管理审计的作用。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4号令制订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为开展和规范内部管理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明确了内部审计要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把内部审计提高到了管理审计的高度。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署第4号令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自律水平,促使管理审计制度化、规范化。
(二)正确认识管理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为管理审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人(股东、投资者、管理者)如何激励和约束代理人(经理层),积极有效地完成受托经营管理责任,以确保股东或投资者财富最大化。显然仅仅通过财务审计,委托人难以全面了解代理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责任,而管理审计则有利于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较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强了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时,通过管理审计可以有效地判断代理人的业绩和能力,评价代理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代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因此管理审计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内部应该积极为管理审计的开展创造环境和条件,推动管理审计发展。
(三)加强管理审计绩效准则和审计技术方法研究,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
推动管理审计的深入开展审计准则是指导审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强业务指导,内部审计协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重视此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特别是制定管理审计绩效准则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强对审计取证方法指导,减少审计的盲目性,提高管理审计的质量。
(四)不断拓宽管理审计的领域,进行管理审计项目试点,推动管理审计实践的发展。
当前可以重点围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涉及面相对窄一些的项目开展管理审计试点,逐步探索路子、摸索方法、积累经验,也可以逐步拓展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尝试开展管理审计评价等。
(五)不断充实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审计的培训与学习,使管理审计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不断调整和优化审计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实力,为有效开展管理审计提供智力支持。
(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彻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健全内审机构,强化内审的职能和地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树立内审的权威,这是发展和完善管理审计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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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三
商业银行实施信贷的管理制度也一直呈现与时俱进的态势,并逐步完善形成了较为具体的管理制度。而且高效的和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信贷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市场发展的水平的提升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对信贷管理的目的是有效规避金融风险,通过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和预测,实施有效的分散和化解风险的目的。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收支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实施规避风险的目的。以科学管理的手段对信贷资金进行集中和分散的管理,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也可以有效保护好银行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企业在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后,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贷款不能如期归还,导致银行呆账、坏账增多,极大地影响了银行企业的自身发展。虽然政府层面对此也给予了很好的政策支持,但是对银行企业自身来说还是出现了严重的亏空。导致大部分资金没有能够发挥真正的作用,损害了银行自身的利益。所以企业的低效管理和经营是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银行信贷风险主要还有几方面的因素,信贷文化内控、营销、管理体系缺陷等三种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意识不强,以及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出现的矛盾,从而诱发信贷风险的出现。没有风险意识或风险意识不强,都可能导致管理上的疏忽,使风险容易钻空子。在目前的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中,依然是沿用多年前的管理制度,没有突破传统的管理理念,沿用传统的管理形式。对于当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国际国内大气候、大环境的变化缺乏适应,不能很好的利用和解读贸易政策,导致银行对企业的服务滞后。在营销方面,由于银行大力提倡创新金融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服务等意识增强,信贷产品的多样化,也使得银行在营销方面出现了一些风险因素,导致影响银行自身的建设和完善。目前银行信贷制度不完善,管理和执行力度不足,也是导致风险因素提高的直接原因。信贷制度不完善的后果是管理上的漏洞出现,一些人员会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损害银行自身利益的活动。一些客户的信息银行无法或者不能完全掌握,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都是导致风险出现的重要因素。
三、健全和完善当前银行信贷制度的思考。
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是无法控制风险的发生的,也无法保证银行企业的健康发展。不能很好掌握企业的发展经营信息,也不能有效控制贷款的呆账风险。缺乏风险意识更使得内部管理以及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而导致风险的存在和出现。
通过健全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堵住管理上的漏洞,从而控制信贷风险的出现是一项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风险的预警制度,这也是基于银行资金在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而定。银行企业要对企业的信贷信息精细考察和周密判断,形成最为科学的信贷评估体系,在充分评估后,确定企业的贷款信誉,再实施贷款。尤其是企业的贷款资料,一定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严格审核制度,在经过严密的审核之后,在确定是否给予贷款,保证贷出去的款能够按时收回。
(二)重视贷款信息的完善。
在银行管理中,对企业的信贷信息掌握,也是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在银行内部,要加强统一管理,个部门之间要充分协调,将贷款信息进行综合,整合各部门的信息,充分评估。提高信息搜集、整合、分析的意识,在充分做好评估工作之后才可以实施贷款。建立企业信息整理和评估的专门机构,由信贷中心负责管理。准确掌握企业发展的信息,是实施信贷安全的基本保证。不掌握企业的发展信息,就不能准确评估信贷风险,也就不能保证资金按时回收,从而影响和损害银行自身的利益。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四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我国个人信贷业务逐渐兴起,致使各金融机构在获取高利润的同时,必须面对巨大的信用风险,因此,如何有效的降低个人信贷业务存在的信用风险成为当前金融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对个人消费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可以从根本上满足当前金融机构的需求,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发展。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是指,消费信用的一种形式,属于当前时代货币交易信用制度的产物,以满足个人的消费为基础的信贷发放,其信贷资金主要是个人用户用于消费。从整体上分析,个人信贷是相关的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企业、公司或信用机构向缺乏消费能力的个人进行合理的信贷服务而形成的新型贷款方式,以满足个人的需求。现阶段,我国个人消费信贷范围较广,信贷资金的发放者可以是多个机构,并对信贷资金的用途限制较少。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种,住房消费信贷,由于当前购买住房需要的资金量较大,部分个人消费者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由此而出现的住房贷款模式,以帮助个人消费者进行购房;第二种,汽车消费贷款,主要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时进行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第三种,教育助学贷款,主要是指部分具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的专项贷款,以用于日常生活费用与学费的支出;第四种,其他类型消费贷款,例如,综合消费贷款、旅游贷款、短期贷款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1]。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风险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系统风险,另一种是非系统风险,同时,每一种风险又可以继续进行划分,划分为多个子风险,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系统风险。
1.利率风险。由于金融市场的利率进行非预期变化,直接导致商业银行在实际的消费信贷中未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甚至造成损失。例如,相对于利率敏感的客户,当利率提升高时,会选择提前还清贷款,以此来减少利息,导致商业银行降低收益。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是指,受外汇汇率变化影响,导致商业银行进行个人信贷业务时增大了业务的风险指数。3.政策风险。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受政府颁布的政策影响,导致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消费信贷时,降低收益甚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非系统风险。
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商业银行自身的系统、工作人员或程序等失误或意外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信贷发生经济损失的风险。2.个人信用风险。个人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信贷者自身的原因导致其未能有效的履行还款责任而形成的信用风险,也是现阶段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主要存在的风险。
(一)个人信用评估。
1.评分原理。现阶段,人们将个人信用评分定义为一种统计方法,通过合理的分析与评分,预测个人信贷人员进行有效还款的几率,以此来降低信贷业务风险,避免商业银行造成损失。在实际的评分过程中,商业银行利用信贷人员自身的信息,进行合理的预测分析,通过分析用户自身的行为与信用记录,预测其未来信用值。首先,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要求现代申请人员递交贷款申请书以及相关的信息资料,工作人员通过合理的分析,明确信贷的风险值,并以此为贷款的决策作为参考,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化。2.个人信用评分方法。当前,商业银行用于个人信用评分方法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回归分析方法,其主要是指利用合理的评价指标线性组合对信贷者进行有效的分析判断,从而明确其违约的几率,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灵活的利用指标权重系数,进行科学判断,保证其分析判断的合理性与准确性;第二种,判别分析方法,主要是利用信贷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信用判断,将整体信息进行明确的分类,分为若干个整体,并通过整体信息的特征进行函数判断,利用判别函数判断每一个整体的指标变量是否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达到实际的判断目的;第三种,分类树法,主要是指非参数统计方法,将信贷人员分为两个子体,促使同一子体违约概率相似,而不同子体违约概率相差较大,并不断进行重复,以此来获取分析结果。
(二)构建个人信用评分模型。
利用当前存在的数据信息,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评分模型,通过模型对信贷申请人进行合理的预测,以此来进行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评估。评分模型的构建,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首先,进行回归适用性分析,利用现阶段的定性方法,将信贷申请人的所有资料信息进行汇集整理,通过适用性分析进行评分,提升分析的合理性,在实际分析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利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检验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并确定申请表中问题,保证评分的科学性;其次,进行样本的选择,利用随机抽取的方法,获取合理的样本数据,并选取指标标量,通常情况下,指标变量包括年龄、婚姻情况、教育情况、单位分析、经济状况等,通过对指标变量有效的分析,明确信贷人员自身的还款能力与信用度,计算出信贷人员的履约概率,明确信贷业务的整体风险。通过构建合理的信用评分模型,在进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时,将相关的变量进行模型测量,以此来获取评分数值[2]。
(三)个人信用评分模型测试。
通过有效的信用评分测试,可以获得三部分概率,第一部分,履约客户概率;第二部分,不确定客户是否会履行约定概率;第三部分,违约客户概率,据相关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的批准率约为百分之六十,因此,个人信用评分模型中履行约定的概率应较为接近百分之六十,确保测试的合理性。同时,在实际的测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限制,例如,选择临界分值、人工修正评分等,所以,需要工作人员不断创新,以满足当前实际的需求。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评估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应根据个人信贷人员递交的信息进行合理的信用评分分析,并建立完善合理的信用评分模型,通过合理的测试分析,明确信贷人员的违约几率,以此来降低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促使商业银行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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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五
摘要:行业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文章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详解银行如何通过行业供应链融资模式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案。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行业金融融资模式。
目前在银行界开展对公业务比较流行的两种模式是:物流供应链融资和行业供应链融资。这两种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已在一些银行大规模实施,其服务理念及风险控制方法也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可和肯定。
在国际上,最早的物流供应链融资方案是2005年jp摩根收购了美国一家物流公司,利用物流网络来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随后渣打银行也利用自己开发的模型设置供应链企业的信用值,不再使用传统担保。供应链融资是跨国银行尤其是外资跨国银行的创新业务,也是他们进入中国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宝之一。
2006年末,中国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就供应链融资展开合作,围绕这一业务需求和前景,双方研讨了买方和供应商的驱动和准入、装船前/后融资模式、it平台开发和客户支持模式等各项内容。中国工商银行更是直接与国际零售业翘楚沃尔玛合作,推出了专门针对其供应商的“融资解决方案”。目前,浦发、深发展、民生、招商等银行也已争相推出各自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
上述情况主要是商业银行以物流企业为信息平台,突破传统的担保模式,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从而建立全新的融资平台。但在此我们主要介绍一下行业供应链融资,我们认为该种融资模式是物流供应链融资模式的新思路,它突破了银行必须与物流企业合作控制风险的限制,弥补了银行对授信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分析不足而带来的业务操作风险。
下面我们就以行业供应链为融资模式,探讨石油化工行业的金融服务方案,使读者对行业金融有更深刻的理解。
我们先对石油产业链进行分析:其上游首先主要是石油设备供应商、石油工程承包商、钢管供应商。我国的石油装备供应、工程承包一般都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下属企业垄断,这两大集团从国内外采购。其次是原油开采企业、具有原油进口权的.企业。再次是连接客户,主要是经营原油的中间商,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购进原油销售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化工集团。
而该产业链中游则是炼化企业,知名客户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化工集团等。
该产业的下游企业主要是成品油经销企业。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购得成品油后销售给终端用户,这类客户中很多为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量极大,对银行有着较好开发价值。通常在一些大型炼化企业所在地,这类客户众多。
而该产业链的最终客户是需油客户。主要是汽车、大型船运公司、汽车运输公司、航空公司、钢铁公司等。
把产业链各个环节弄清以后,我们就开始重点分析各个环节上的重点企业及对不同企业银行提供符合其特点的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重点企业我们可以在相关行业网站及公开资料中查阅获得。
通过查阅我们得知,石油化工行业上游的知名客户主要有: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公司、宝鸡石油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宝山钢铁集团、鞍山钢铁集团、武汉钢铁集团、舞阳钢铁集团、贵州钢绳集团、中国石油勘探设计研究院;石油行业的物资采购知名企业主要有: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珠海振戎集团、中国中化集团,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连接客户主要有四川荆燕石化有限公司;下游知名客户主要有:陕西东方石化有限公司、北京远东宏博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奥威尔国际贸易商社、中石化中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大连铭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最终端客户主要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外运集团、宁波外运集团、中国国航集团、中国南航集团、宝山钢铁、武钢等钢铁集团。
目标客户筛选完毕后就对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石油行业的物资采购一般都是银行承兑汇票,海外采购多是进口信用证;连接客户通常为特殊渠道类客户,对银行而言具备非常好的开发价值,是提供供应链融资和货押融资黄金客户,融资工具多是银行承兑汇票,有时需要捆绑销售代理贴现等工具;成品油经销企业是银行提供供应链融资和货押融资黄金客户,要高度重视,融资工具多是封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有时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捆绑销售代理贴现等工具;终端客户则主要提供预付账款融资等融资类型。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基本上可以了解到行业金融的操作流程,同时要重点说明的是,上述案例的营销方案可以复制到煤炭、铁矿石、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
由此我们也可以深刻的体会到,行业金融是商业银行对对公业务市场细分,进行专业化、精细化、差别化的融资模式。行业是同类企业的集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金融需求、不同的风险特征,甚至需要客户经理不同的沟通方式。行业金融就是针对行业的特征和需求,由专业的人按照专业的方法提供有别于其他行业的金融服务方案。行业金融的有效实施将改变一个金融产品适合所有行业的情况,进而提升银行的竞争力。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六
摘要:近年来,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引发的金融托媒逐渐将商业银行传统的支付以及中介职能边缘化。这给主要依靠资本利得为生的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冲击。但是,金融技术的革新也为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策略的改进提出了新的思路。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的背景下,指出其对传统银行信贷业带来的冲击,并提出通过优化信贷管理策略来应对冲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贷管理;商业银行。
风险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商业银行的每一项业务都与风险紧密相关。对于银行资产业务中占比最大的信贷业务,由其带来的风险管理问题一直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从信用敞口的结构来看,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风险敞口金额以及占表内信用风险敞口的比重都是最大的。对于信贷风险的管控,不仅与银行内控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关,还深受外部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在突破发展瓶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生存状态。如何适应形势复杂多变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实现信贷管理效益的最大化,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是银行经营不变的主题。
(一)不良贷款率的上升。
自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在拨备覆盖率方面,不同银行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银行坏账风险亦趋扩大。引发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原因,一方面与经济进入下行周期,经济增速放缓有关。事实上,,中国gdp实际增幅为7。4%,创中国经济发展30年以来的新低。另一方面,在经济逆周期阶段,中国经济所面临的房地产、钢贸、制造业以及零售业等产能过剩,以及基于在复杂的宏观经济状况下,信息不对称强化银行逆向选择行为等问题都是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客观因素。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存在差异。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以及中国银监会所发布的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应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虽然各家银行都披露了各自风险管理情况,但各家银行在披露信息的口径和详细程度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较为全面。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自存在不足。值得强调的是在信用风险披露项目中,不良贷款结构是大部分银行信息披露的盲点。此外,相比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制度建设披露较为简单,各个银行风险制度建设程度规模参差不齐。
(三)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结构的不均衡。
从信贷投向规模来看,公司类贷款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而个人类贷款的比重较小。,19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类贷款占据总贷款和垫款净额之和的70%到80%。这直观的反映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业务选择性偏向。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信贷业的冲击。
(一)网络信贷蚕食传统银行信贷业市场份额。
据统计,截至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20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全年网贷成交量(2528亿元)增长了288。57%。虽然从成交规模来看,互联网贷规模不会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模(依据20人民银行年度统计,全国19家上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垫款净额之和为48。34万亿元)造成大规模冲击,但是其业务规模增长速度以及运营平台数量增加速度依然可观。足见投资者对网贷市场不断上升的关注度与不断高涨的投资热情。与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相比,网络信贷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去中介化,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样使得网络信贷在信贷服务种类、额度、服务效率以及用户体验上具备更多的优势。传统的贷款业务流程主要依据严格的审批流程,从贷款业务受理开始逐级向上审批。这种业务流程不仅审批周期长而且需要占用相对较多的人力资源。此外,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更倾向于公司类客户,尤以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为主。因此,针对与大型企业相比财务透明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微企业,其信用意识缺乏所造成的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不适应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的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级体系。都使得商业银行较难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控,以致于造成此类贷款投放占比较小。因此,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很难为此类客户提供借贷服务便利的最大化。相比之下,网络借贷能够绕开传统的金融中介,并以借贷平台为担保为客户提供更符合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信贷产品、灵活的额度选择、便捷的审批流程以及个性化金融服务情景设计。这从根本上瓦解了商业银行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集成规模优势。
(二)金融托媒影响下的传统银行信贷资源规模以及期限结构的变化。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聚拢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然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理财产品以其低门槛、高流动性以及操作的便利性引发了商业银行的低成本存款流失。依据人民银行的数据统计,截至年,全国商业银行存款流失达到8967亿元。事实上,从网络信贷余额来看,截至年12月底,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4394。61亿元,而年年底总体贷款余额为1036亿元,增长幅度为324%。此外,从网络贷款各年平均期限趋势来看,网络借贷的平均期限介于6个月到7个月之间。逐渐趋于稳定的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使得网络信贷产品与相同期限的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形成竞争关系。从信贷业务成本上看,网络信贷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实现了业务成本的最小化以及运行效率的最大化。
虽然,网络信贷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经营模式相比具备众多优势,但仍然存在弊端。其一,在于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其二,在于网络信贷对于信贷风险的可控性有限;其三,网络安全存在风险隐患。这些网络信贷模式的劣势正好能为我们提升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竞争力提供有利借鉴。
(一)实现从以“信贷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服务理念的转变。
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服务是以不同种类的信贷业务划分为基础来提供给客户的。这种服务划分方式从本质上将客户需求与银行信贷业务服务相剥离,容易使得银行忽略客户需求,阻碍信贷业务服务的进步。事实上,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来实现盈利的企业,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服务管理理念有助于银行更深层次地挖掘客户需求,优化客户体验。具体来说,一方面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惠普金融的理念,重视弱势客户群体的需求,服务大众群体。同时开发更多的创新产品,实现教育培训、农业生产、医疗保健、旅游美食等信贷需求场景的全面覆盖。另一方面,通过多样化的银行营销手段最大化的发挥“自媒体”的宣传效应。
(二)借助网络平台突破技术瓶颈实现借贷业务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金融产品与网络渠道的对接。然而,在这种对接的背后缺少严格的法律监管以及有效率的风险管控体系。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自身相较完备的风险管理手段来弥补这样的缺陷。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整合互联网数据和支付信息对用户征信提供依据。同时也实现了整个贷款流程的信息网络化,以及简单化。在这种互联网技术与新型银行金融服务的结合之下,解决了以往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尤其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申请难”、“批准难”、“用款难”、“还款难”以及“再借难”等各种金融服务难题。提高了客户体验满意度,也更加易于用户使用习惯的养成。
(三)建立以大数据资源库为支撑的信贷风险评估管控体系。
要实现前文中所提出的银行信贷服务理念的转变以及信贷业务的创新是以建立大数据资源库为前提的。在此基础之上完善信贷风险评估管控体系使得商业银行后台运营的复杂化、数据化、模型化的风险识别、审核、控制以及技术安全保障工作水平拥有新的突破。以建立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相对应的风险评级标准体系为例,这其中包括对小微企业这一特殊而独立的借贷对象借贷行为、行业评价指标、区域经济指标、贷款地理分布以及贷后跟踪分析。
四、小结。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激励了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模式的创新。尤其是在信贷业务的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利,最大化发挥自身集成效益。为客户提供符合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更加便捷、优质的信贷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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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七
自1932年英国管理专家t.g.罗斯的《管理审计》一书第一次提出管理审计的概念以来,管理审计概念在学术界和职业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管理审计的概念。
英国的李斯特.r.赫伍德在其论文《管理审计基础》中指出,管理审计是指企业的董事会为了检查了解本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管理是否始终健全,以便高效地加以组织和经营,而委托专门的审计机构(人员)进行的一种活动。就管理审计产生的原因而言,管理审计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一样,都产生于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这种以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以及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制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管理审计最本质的东西,没有它就不会有财务审计的必要,也不会产生管理审计。笔者认为:“管理审计是指为了明确一个组织中所有职能部门和经营环节中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之处,面对管理人员在实现企业目标和效果方面所进行的客观的、独立的、可理解的和建设性的评价,以帮助管理人员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
管理审计的类型。
受托管理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内部控制系统并有效执行;以较低的成本取得所需的资源;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各项资源,取得最佳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目标,保证如期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
受托管理责任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即股东、投资者等外部利害关系人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另一类是内部受托管理责任,即企业内部各个管理层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层级化的必然结果,内部受托管理责任是对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各管理层之间的逐层分解。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基于内部受托管理责任而开展管理审计的有关问题。
二、管理审计的作用。
(一)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基础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受托责任的有效完成。
现代企业管理已普遍要求企业结合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并分别制定的各个作业单位的具体目标来实现企业一定时期的总体目标。企业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如果都能受控,都能按照规定办事,都能完成计划目标,那么企业总体目标才能够实现。
(二)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对企业的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从而推动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正确评价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可以发现企业效益好、或不好的真正原因,可以对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评价。不但可以减少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经营者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便于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直接约束;而且也可以对经营者形成间接的约束,减少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四)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管理审计可以在企业任何需要的时候进行,在问题尚未发生或发生之初就能发出警示或给予适当的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能够防范风险、控制风险,发挥事前的防护性作用。
三、管理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现状与存在问题。
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重要趋势,是内部审计发展的较高层次。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目前虽然仍以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和合规性、真实性等主要目标,但是我国许多银行已经开始了管理审计尝试,实施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评价,主要表现为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银行业对管理审计的认识和实践还很不全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起步较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准则的建设都不尽完善,不像外部审计那样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自我评价机构较弱,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更谈不上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管理审计评价标准的灵活性增加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的难度。
管理审计主要是对审计对象的管理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一般缺乏现成的公认标准可以借鉴,不同的项目,往往具有不同的标准,即使是同一项目,也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而采用不同的标准,往往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审计衡量标准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灵活性,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带来较高的要求,进而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审计人员需要就审计衡量标准问题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交流,以达成双方认可的或无异议的评价标准。这本身就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
(三)审计证据的较高要求增加审计取证的难度。
管理审计必须获得充足的、可靠的、相关的证据以给审计师的判断提供合理的基础。相反如果审计证据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直接影响结论的公正性。与财务报表审计可以依据一般公认审计准则和对财务报表表达意见所必须的最低的保证标准不同的是,管理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而且审计取证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因此,审计人员一般都需要采取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和增大调查样本量的方法,以增加对总体推断的准确性。审计人员需要在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以增加审计结论的可靠程度。
(四)管理审计实施的内部环境尚不宽松。
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局限于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等为主的财务审计,管理审计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企业对其管理活动没有实施经常性的审计,有关这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尚未出台,这些都影响管理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的需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市场和贸易的国标化、以及竞争的加剧等因素使得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加大,受托管理责任关系也不断深化,对管理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对商业活动的洞察力、审计程序相关知识、管理控制活动之间关系的理解。除需要会计和审计领域知识外,审计人员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现代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有充分的专业知识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和对具体业务审核的评估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而我国现有审计人员多是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而现代管理知识等相对欠缺,不能满足现代管理审计发展的需要。
(六)管理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正逐步对经济发展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新知识、新技术、新思维对传统的理念形成强大冲击。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大大增强了审计的及时性,事后审计将逐步被实时审计所代替,这与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不谋而合。在我国,企业审计人员大多对计算机还不太熟悉,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还有些无所适从。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审计工作的需求。
管理审计代表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方向,我国银行业应充分重视管理审计的研究和实践,推动管理审计的发展。
(一)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要加快改善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让内审人员有更大的作为,从而充分发挥管理审计的作用。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4号令制订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为开展和规范内部管理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明确了内部审计要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把内部审计提高到了管理审计的高度。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署第4号令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自律水平,促使管理审计制度化、规范化。
(二)正确认识管理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为管理审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人(股东、投资者、管理者)如何激励和约束代理人(经理层),积极有效地完成受托经营管理责任,以确保股东或投资者财富最大化。显然仅仅通过财务审计,委托人难以全面了解代理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责任,而管理审计则有利于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较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强了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时,通过管理审计可以有效地判断代理人的业绩和能力,评价代理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代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因此管理审计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内部应该积极为管理审计的开展创造环境和条件,推动管理审计发展。
(三)加强管理审计绩效准则和审计技术方法研究,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
推动管理审计的深入开展审计准则是指导审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强业务指导,内部审计协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重视此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特别是制定管理审计绩效准则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强对审计取证方法指导,减少审计的盲目性,提高管理审计的质量。
(四)不断拓宽管理审计的领域,进行管理审计项目试点,推动管理审计实践的发展。
当前可以重点围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涉及面相对窄一些的项目开展管理审计试点,逐步探索路子、摸索方法、积累经验,也可以逐步拓展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尝试开展管理审计评价等。
(五)不断充实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审计的培训与学习,使管理审计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不断调整和优化审计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实力,为有效开展管理审计提供智力支持。
(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彻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健全内审机构,强化内审的职能和地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树立内审的权威,这是发展和完善管理审计的有效途径。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八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
(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有关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第九条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二)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商业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三)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在商业银行内部得到有效沟通和传达。
(四)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五)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其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应当与业务经营职能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具备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一)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核批准。
(二)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持续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监测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及时报告超限额情况;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测试和评估。
(三)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和新机构中所包含的流动性风险,审核相关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四)定期提交独立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五)拟定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内部定价以及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中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因素,在考核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时应当纳入流动性风险成本,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监事会(监事)应当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至少每年向股东大会(股东)报告一次。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策略、政策和程序能否确保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现金流分析和压力测试的各项假设条件是否合理。
(四)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完备。
(六)流动性风险报告是否准确、及时、全面。
第十五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当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采用相对独立的本地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的,应当对其流动性风险管理单独进行审计。
第二节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经营战略、业务特点、财务实力、融资能力、总体风险偏好及市场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明确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制定书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应当涵盖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并包括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当明确其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管理模式以及主要政策和程序。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包括现金流测算和分析。
(二)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
(三)融资管理。
(四)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
(五)压力测试。
(六)应急计划。
(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
(八)跨机构、跨境以及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九)对影响流动性风险的潜在因素以及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新业务和建立新机构之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获得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及市场变化等因素,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第三节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运用适当方法和模型,对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优质流动性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及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分析和监测。
商业银行在运用上述方法和模型时应当使用合理的假设条件,定期对各项假设条件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正,并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现金流缺口。
现金流测算和分析应当涵盖资产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并充分考虑支付结算、代理和托管等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对重要币种的现金流单独进行测算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监测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特定情景或事件,采用适当的预警指标,前瞻性地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可参考的情景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快速增长,负债波动性显著增加。
(二)资产或负债集中度上升。
(三)负债平均期限下降。
(四)批发或零售存款大量流失。
(五)批发或零售融资成本上升。
(六)难以继续获得长期或短期融资。
(七)期限或货币错配程度增加。
(八)多次接近内部限额或监管标准。
(九)表外业务、复杂产品和交易对流动性的需求增加。
(十)银行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总体财务状况恶化。
(十一)交易对手要求追加额外抵(质)押品或拒绝进行新交易。
(十二)代理行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
(十三)信用评级下调。
(十四)股票价格下跌。
(十五)出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建立流动性风险限额设定、调整的授权制度、审批流程和超限额审批程序,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进行监控,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情况应当按照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应当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并完善融资策略,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
商业银行的融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
(二)加强负债品种、期限、交易对手、币种、融资抵(质)押品和融资市场等的集中度管理,适当设置集中度限额。
(三)加强融资渠道管理,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保持在市场上的适当活跃程度,并定期评估市场融资和资产变现能力。
(四)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评估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融资抵(质)押品管理,确保其能够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日间和不同期限融资交易的抵(质)押品需求,并且能够及时履行向相关交易对手返售抵(质)押品的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区分有变现障碍资产和无变现障碍资产,对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以及中央银行或金融市场对其接受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定期评估其资产价值及融资能力,并充分考虑其在融资中的操作性要求和时间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在考虑抵(质)押品的融资能力、价格敏感度、压力情景下的折扣率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抵(质)押品的多元化程度。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和相关融资安排,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
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制度,分析其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充分考虑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和两者相结合的情景,以及轻度、中度、严重等不同压力程度。
(二)合理审慎设定在压力情景下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并持续经营的最短期限,在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情景下该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
(三)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和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四)定期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实施压力测试;当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等情况时,应当对有关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单独实施压力测试。
(五)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商业银行的规模、风险水平及市场影响力相适应;常规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时,应当增加压力测试频率。
(六)在可能情况下,应当参考以往出现的影响银行或市场的流动性冲击,对压力测试结果实施事后检验;压力测试结果和事后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
(七)在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以及制定业务发展和财务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必要时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压力测试的情景设定、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组织架构及市场影响力,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对应急计划进行一次测试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定触发应急计划的各种情景。
(二)列明应急资金来源,合理估计可能的筹资规模和所需时间,充分考虑跨境、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确保应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三)规定应急程序和措施,至少包括资产方应急措施、负债方应急措施、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其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四)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实施应急程序和措施的权限与职责。
(五)区分法人和集团层面应急计划,并视需要针对重要币种和境外主要业务区域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对于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
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持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确保其在压力情景下能够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为无变现障碍资产,可以包括在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流动性资产。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考虑压力情景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现金流缺口、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按照审慎原则确定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
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并表管理,既要考虑银行集团的整体流动性风险水平,又要考虑附属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其对银行集团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集团内部的交易和融资限额,分析银行集团内部负债集中度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防止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过度依赖集团内部融资,降低集团内部的风险传递。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了解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及其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考虑流动性转移限制和金融市场发展差异程度等因素对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外币合计和重要币种分别进行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审慎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第四节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全面计量、监测和报告流动性风险状况。
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至少实现以下功能:
(一)每日计算各个设定时间段的现金流入、流出及缺口。
(二)及时计算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并在必要时加大监测频率。
(三)支持流动性风险限额的监测和控制。
(四)支持对大额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
(五)支持对优质流动性资产及其他无变现障碍资产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等信息的监测。
(六)支持对融资抵(质)押品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等信息的监测。
(七)支持在不同假设情景下实施压力测试。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规范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各项流动性风险报告的内容、形式、频率和报送范围,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
第三章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三十六条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
商业银行应当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
第三十七条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为: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覆盖率=-----------------------*100%。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本办法附件2相关条件的现金类资产,以及能够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本办法附件2相关压力情景下,未来30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除本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最低监管标准。
第三十八条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性资产余额。
流动性比例=---------------*100%。
流动性负债余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分别计算未并表和并表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并表范围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计算并表流动性覆盖率时,若集团内部存在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相关附属机构满足自身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之外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不能计入集团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第二节流动性风险监测。
第四十条银监会应当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无变现障碍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状况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定期对商业银行和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银监会应当充分考虑单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或监测工具在反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方面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第四十一条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的所有表内外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合同期限错配情况,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合同期限错配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可以涵盖隔夜、7天、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3年、5年和5年以上等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和流动性缺口率。
第四十二条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银监会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析商业银行的表内外负债在融资工具、交易对手和币种等方面的集中度。对负债集中度的分析应当涵盖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负债比例、同业市场负债比例、最大十户存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第四十三条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金额和所在地。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超额备付金率、本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及向中央银行或市场融资时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其他资产。
第四十四条银监会应当根据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规模、货币错配情况和市场影响力等因素决定是否对其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单独监测。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
第四十五条银监会应当密切跟踪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分析、监测金融市场的整体流动性状况。银监会发现市场流动性紧张、融资成本提高、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下降或丧失、流动性转移受限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分析其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银监会用于分析、监测市场流动性的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相关利率及成交量、国库定期存款招标利率、票据现利率及证券市场相关指数。
第四十六条银监会应当持续监测商业银行存贷比的变动情况,当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了解原因并分析其反映出的商业银行风险变化,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第四十七条除本办法列出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参考指标外,银监会还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管理模式和流动性风险特点,参考其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或运用其他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实施流动性风险分析和监测。
第三节流动性风险监管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八条银监会应当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以及与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等方式,运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工具,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尽早采取措施应对潜在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监会报送与流动性风险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其他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及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的,还应当报送相关的外部审计报告。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应当按月报送。
银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管理模式和流动性风险特点,确定商业银行报送流动性风险报表和报告的内容和频率。
第五十条商业银行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银监会报送上一年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包括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主要政策和程序、内部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应急计划及其测试情况等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在1个月内向银监会书面报告调整情况。
第五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包括压力测试的情景、方法、过程和结果。商业银行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下列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本机构信用评级大幅下调。
(二)本机构大规模出售资产以补充流动性。
(三)本机构重要融资渠道即将受限或失效。
(四)本机构发生挤兑事件。
(五)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的经营状况、流动性状况和信用评级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市场流动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政策出现不利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大调整。
(八)母公司、集团经营活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其他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件。
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的,应当分析原因及其反映出的风险变化情况,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境内本外币资产低于境内本外币负债、集团内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25%,以及外国银行分行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50%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
第五十三条银监会应当根据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的评估结果,确定流动性风险现场检查的内容、范围和频率。
第五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披露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
(三)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方法。
(四)主要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及简要分析。
(五)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
(六)压力测试情况。
第五十五条对于未遵守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已经或即将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应当立即向银监会报告。
当商业银行在压力状况下流动性覆盖率低于最低监管标准时,银监会应当考虑当前和未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状况,分析影响单家银行和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的因素,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的原因、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频率等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六条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或者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与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管理谈话。
(二)要求商业银行进行更严格的压力测试、提交更有效的应急计划。
(三)要求商业银行增加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的频率和内容。
(四)增加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现场检查的内容、范围和频率。
(六)要求商业银行降低流动性风险水平。
(七)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最低监管标准。
(八)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有关措施。
对于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对其与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提出限制性要求。
根据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银监会可以对其境内资产负债比例或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提出限制性要求。
第五十七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提供流动性风险报表或报告、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提供虚假报表、报告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银监会应当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制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
发生影响单家机构或市场的重大流动性事件时,银监会应当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适时启动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降低其对金融体系及宏观经济的负面冲击。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本办法执行。
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外国银行分行以及资产规模小于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适用流动性覆盖率监管要求。
第六十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转移限制是指由于法律、监管、税收、外汇管制以及货币不可自由兑换等原因,导致资金或融资抵(质)押品在跨境或跨机构转移时受到限制。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无变现障碍资产是指未在任何交易中用作抵(质)押品、信用增级或者被指定用于支付运营费用,在清算、出售、转移、转让时不存在法律、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的资产。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重要币种是指以该货币计价的负债占商业银行负债总额5%以上的货币。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中“以上”包含本数。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底、年底、底及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第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发布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九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过程做一个基本的简单描述:商业银行直接向社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信贷行为的发生和终结之间存在一个时间间隔,贷出货币与清偿行为始终有时间差,正是在这段时间内,借贷的资金可能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不能发挥原来预期的效用,不能正常周转或者借贷人在主观上不愿偿还贷款,从而导致信贷风险发生。
从银行业整体的情况来看,贷款集中度较高是较为突出的一个特点,这种高度集中的贷款结构不但不利于化解银行自身的系统性风险,还会对宏观调控形成一定的阻碍作用。银行贷款呈现出向大城市、大行业、大客户集中的趋势,每一层的集中都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断提升。从贷款的地区来看,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了经济发达的城区,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贷款需求难以满足,这种情况将加剧区域经济结构的失衡,带来一系列社会理由,使得信贷风险在政治层面上更进一步提升。从贷款投向的行业来看,不合理的结构性特征依然延续,新增贷款仍主要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等;从贷款的客户来看,各金融机构都把信贷投放的重点集中于大型企业集团,对某些企业往往是多家银行多头授信、多方贷款。
当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中定期存款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但中长期贷款在各项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却不断升高,这种变化趋势导致了银行资产负债在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从而加大了流动性风险。从存款的角度来看,储蓄存款的比例变动和增速变动都不利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储备;从贷款的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1993年以来短期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呈下降走势,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则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1998年以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综合存贷款两方的情况,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的现象日益突出。目前商业行的中长期贷款和中长期存款之比基本在140%左右或更高,超过了120%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近几年,国家重点对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增长过快的现象进行了宏观调控。实施宏观调控所带来的政策性风险又令商业银行已有的系统性风险更加显性化,在贷款较为集中且受到宏观调控影响的行业或企业,商业银行形成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对于过热行业或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如果在已投入前期资金之后对其行调控或收紧,银行就极有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资产,从而成经济紧缩的风险承担者。以钢铁、水泥、电解铝以及房地产行业为例,其投资资金中除20~30%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之外,其余的均来自银行贷款。当上述过热行业被纳入宏观调控的实施领域时,许多停建或缓建的大型项目使银行早期投入的资金很有可能成为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业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以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是商业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促成了信贷业等高利润产业的出现。但是,高利润必定伴随着高风险,为了防范风险,《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强制规定。即使由此强制性的规定,但商业银行追求高利润的初衷不会转变,商业银行业的高风险的特点也无法彻底的根除。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二十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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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介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商业银行的信贷出现了“惜贷”现象,引发了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而且使不良贷款增加。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强法制建设,有助于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二十一
摘要:
根据国际经验表明,提升企业绿色生产经营并引导居民绿色消费,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在金融机构中有着重要地位的绿色理念,往往主导着很多发达国家的绿色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其贷款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