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实用14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感受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己。要深入思考并总结出真实的成果,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未来的努力。写心得体会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文采的优美度,让读者感受到你的真实感受。小编整理的这些心得体会,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和编排,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一
根据湖南高院的通报:2021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初步调查,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同日,_网等权威媒体纷纷转发上述通报,并就此案发表评论。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平安、快乐地活着,享受着人生的美好。不管是律师因病离世,还是检察官、法院疲劳殉职,抑或是如马彩云、周春梅等法官不幸被害,基于人性的善良,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心痛、惋惜。
在难过于周法官无辜被害,行为人早日受审,得到公正裁决之余,作为法律人,不免对本案产生了一些思考。
本案案发之后,因被害人的特殊身份,从普通命案就迅速上升为新闻舆情。作为周法官的工作单位,湖南高院自然有责任对舆情进行及时地回应。显然,我们普通人对本案都唏嘘不已,湖南高院中诸多领导、同事与周法官相处多年,对其为人处事颇为了解,义愤填膺也是情理之中,我们对于湖南高院在通报及后续新闻中折射出的悲痛心情足以感同身受。
但是,我们还是要关注到本案中舆情应对主体与受众的关系。
一方面,作为舆情应对主体来说,除了作为被害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之外,湖南高院还是湖南省层级最高的审判机关,其所发出的通报、新闻稿件无疑应当具有相当的准确性、真实性,在新闻通报中,湖南高院仅以侦查机关在案发当天初步调查的事实为素材,难免不够真实、准确。
另一方面,就新闻受众来说,除了少数法律工作者(含法科学生)之外,新闻的绝大多数受众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于官方媒体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感。当阅读到诸多官方媒体就本案的通报、新闻稿件时,他们很可能选择性地遗漏“初步调查”这几个字眼,本能地认为这就是本案的真相。毕竟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到法治日报,这些媒体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可是,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来说,办案机关需要收集证人证言,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要对被告人的住所等处进行搜查,对必要的物证、书证等进行扣押等,还需要对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此外,侦查人员还要多次提讯犯罪行为人,了解其作案动机、犯罪过程等,固定讯问笔录。
总之,公安机关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固定证据,才能逐步还原真相,查清案件事实。就本案来说,办案人员要了解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何时开始就相关案件进行接触,接触频率如何,被害人是如何拒绝行为人的过分要求的,行为人有无事先准备作案凶器,如何滋生行凶动机的,作案经过如何等等。
所以,在笔者看来,对于被害人具有特殊身份的案件中,其所在工作单位,特别是公检法部门,应当在援引侦查机关通报材料的同时,表示尊重、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工作,不宜过多介绍、讨论案件的事实、定性等等。此外,视情况需要,来酌情报道被害人生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及遇害后的相关安排。至于案件真相,留待日后的庭审直播及相关新闻报道进行披露,则更为妥当。
本案发生以后,在不少法律微信群中,群友们都在讨论本案是否需要适用回避制度。
笔者极为主张,本案应当适用刑诉法的回避制度,在异省审理为宜。
本案存在着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刑诉法第29条规定了回避的四种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就本案来说,周法官在湖南高院工作多年,想来,湖南三级法院熟悉她的法官不少。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结合当下披露的案情,本案极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一审自然是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抑或是复核审极有可能是湖南高院,如此一来,就会出现周法官的下属、同事、领导来审理这个案件,自然符合上述规定的第四种情形,也是违反了朴素的正义规则——“任何人不能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
与程序设计相背离的是,国人一向不太重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更加注重、追求实体公正。最近一审判决生效的原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一案便是如此,其在海南高院工作15年之久,其职务犯罪一案由海南之外的法院审理更好,但该案中未出现指定管辖、异省审理的情形。
我们既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朴素正义观念,及时、依法惩处行凶者,也要尽可能地追求程序公正,实现程序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湖南的推进过程中,周法官遇害案无缝是一个鲜明的法治样本(尽管我们本意上不希望有人遇害,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惨剧),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决定对本案指定管辖,在湖北、江西等与湖南邻近的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示给社会公众,给我们所有人以生动的法治教育,昭示刑事法治的进步与人权的充分保障。
在命案中,不少辩护人就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提出鉴定的动议,认为行为人在作案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如在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损财物一案中,二审庭前会议时,辩护律师就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被陕西高院依法驳回。
在本案中,向某的辩护人没准也会提出精神病鉴定的申请,部分公众也可能推测犯罪行为人向某有可能精神不太正常。
在笔者看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家未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未必就是违法办案。特别是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为人举动、言语异常,作案动机不符常理,往往会主动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而到了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对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存疑的案件,谨慎、稳妥起见,检法办案人员都会先行提审、讯问行为人,了解行为人的精神状态,了解其能否回忆起作案经历,回述作案动机,更有细心者,会了解行为人的疾病史、家族史,从而产生相应的内心确信,继而作出是否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决定。
因此,我们就会看到在诸多案件中,法检机关依法驳回了辩护人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这样的做法并非就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笔者建议,就本案来说,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在案证据材料自主决定是否要对向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如果到了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仍未启动过相关鉴定程序,人民法院最好的做法就应当是进行庭审的图文直播,必要时应当插播一定时长的庭审录像片段,或者是在庭审结束后,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将向某接受讯问时、参与庭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予以公布,这样充分展示她的精神状态,来充分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有效提升刑事法治的透明度,增进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感。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二
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天气一改之前的阳光明媚,阴霾重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春梅的家人、同事、朋友,在静谧、悲伤的大提琴声中,与她作最后一次告别。压抑的哭声,回荡在冷冷的大厅。
1月12日一大早,周春梅因拒绝“打招呼”,遭同乡向慧报复,被残忍杀害。
这一消息宛如晴天霹雳,震惊社会。
“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凶手有多卑劣和残忍。”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悼念文中直抒痛心与愤怒。
记者发现,在采访过程中、在大家怀念的字里行间,有一些词语总是反反复复出现,它们共同构成了周春梅的生命底色。
“勤奋”
在湖南高院怀念周春梅的视频里,几张照片闪回了这位女法官的童年岁月。穿着朴素布衣的小女孩,眼神里透出一股坚定。
来自湘西的周春梅,从小学习刻苦,1995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湘潭大学,成为了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
周春梅读本科时,黄德华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在他的印象里,这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学生勤奋好学,除了上课,就是在教室或者图书馆看书自习,年年拿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周春梅毕业那年,工作不再包分配。彼时,父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弟弟正在读中专。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本想继续深造的周春梅选择回到湘西,应聘到吉首大学。
然而,心中的法律实务理想总也无法忘却。一年后,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再次回到校园。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宇鹏是周春梅的同门。“导师带了我们三个学生,两男一女,春梅很争气,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总是很优秀,倒是我们两个男生以‘看淡些’为由,不与她‘一般见识’。”
毕业时,周春梅获得了湘潭大学奖励优秀学子的最高荣誉“校长奖”,并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我和春梅同一年进院工作。”湖南高院民三庭法官陈小珍是和周春梅相处了17年的同事,在追思会上,她含泪回忆着属于她们的过往。
两个年龄相当、同样热爱审判事业的姑娘,因一个被分到纪检组,一个被分到研究室,常常凑在一起交流不能在审判岗位工作的苦闷。
陈小珍回忆,周春梅那时候在纪检组负责内勤,其中一项工作是接收信访信件,并分门别类,这好像和她们想象中专业的审判工作相去甚远。“但春梅总是说,这也许是最好的安排。”
陈小珍说,法院本就是矛盾尖锐的高地,而那些信访信件是高地中的高地,常常充满着成见和偏见,而周春梅作为同事、朋友,总是给她很大鼓励,让她相信每一段经历都是最好的安排。
3年后,周春梅调入民一庭工作。这是周春梅业务能力成长、审判经验积累的黄金期。民一庭的案件争议大、标的额高,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利益平衡的功力。
2005年,湖南常德桥南市场发生火灾。“当时这个案子案情较为复杂,光卷宗就有100多卷,用大推车推着进来。当事人情绪激动,社会关注度也高。”民二庭法官王莉回忆,“这个案件分到了春梅手上,当时她的孩子还年幼。春梅接下案子,每天加班加点,不叫苦、不畏难、不敷衍。她说,到了业务庭,就是想办案子。”
有一起电厂建设工程施工案,历时多年,承办人几经更换,非常棘手。分给周春梅后,她顶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亲自带团队到永州工地现场勘验。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当事人说:“周春梅办这个案子,我们心服口服。”
“善良”
“你的这份法律文书写得很不错!”
有一天,法官助理申昇被周春梅叫住,得到了一份笑意盈盈的夸奖。申昇惊讶于周春梅的敏锐,因为这份文书上面并没有署名。
“你们每个人的文书都有自己的风格,我一看就知道。你超出了我的预期。以后要更大胆一点、更自信一些。”周春梅笑眯眯地说。
“那天,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脸上,笑容是金色的。”申昇的眼眶里含着泪,“那一刻,还是法院新人的我,感觉到了这份鼓励带来的力量。慢慢地,我的工作和思维也染上了她的影子。”
谈到周春梅,每一个人都会提到“善良”。大家说,她总是在考虑别人、关心别人。
作为湖南高院“爱之光阴”团队的积极分子,热心公益的周春梅每年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和患病儿童。
在2015年《中国审判》的报道中,周春梅这么说:“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法官助理刘寄清始终忘不掉,那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周春梅哭了。因为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周春梅早上必须送完孩子才能赶往单位,导致经常踩点到岗。她为此而深感不安,“感觉拖了庭里的后腿”,并表示一定会克服自己的困难,多办案子、办好案子。
“当时,春梅姐的手腕上还带着医院的手环,却还担心拖我们的后腿。”刘寄清浓重的鼻音带上了哭腔。
善良的光芒,总会照耀到当事人。
周春梅对当时还是书记员的龙菲说:“菲儿,审判工作不分大小,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周春梅喜欢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称呼熟悉的女性,柳,菲,艳,冰冰……一字一字,极尽温柔。甚至对杀害她的同乡向慧,周春梅在微信里也一直称她为“慧”。
“原则”
温柔善良的周春梅,也有刚强的一面。
“读研时,她经常和我交流学术问题。”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是周春梅读研究生期间的导师。据他回忆,周春梅平日里温柔随和,但讨论学术时却不会轻易退让,“因为她认为那是她经过了独立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除非你的观点可以说服她”。
彭熙海说,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很有原则,看不惯不良社会现象,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她痛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东西,这种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一直贯穿始终。”
“柔中带刚,刚中有柔。”彭熙海用八个字评价爱徒。
2015年,武生律师代理的两个案子由周春梅受理。第一次接触周春梅,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时案子判赢了。第二个案子,又遇到了周春梅。
“我当时想套套近乎,说‘上次感谢您判我们赢了’。周法官打断我,说‘你不要感谢,不可能每个案子都判你赢,我们只根据案件中的事实来判’。”周春梅的回答,让武生汗颜,但他同时也十分真诚地感念周春梅的专业与对原则的坚持。
段小强律师则关注到了一个很小的细节。
“十多年来,我们当地律师圈甚至不知道周法官和自己周围的人有同学和朋友关系。除了案件交集,我们和她没有任何人情联系。”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是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经有过在律所执业的经历,为了任职回避早早辞去了这一身份,同门师兄胡宇鹏是律所合伙人,更不用说还有许多成为律师的法学院同学。
段小强给记者展示自己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微信群,“直到看到胡宇鹏律师的悼念文章之后,大家才知道这一层关系”。
“朴实”
大山里走出的周春梅,把朴实刻到了骨子里。
2013年,向英从军校转业到湖南高院,遇到了当时还在民一庭的周春梅。时隔8年,她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周春梅的样子——戴着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衣着不起眼。
“女同志谁不爱美啊?但春梅总是埋头办案,没有时间打扮。尤其在年底结案的时候,为了争分夺秒,她总是怎么舒服怎么穿,头发乱了也顾不上打理。”
和很多人一样,周春梅会为了优惠价在“双十一”凌晨下单,会在商场逛到好看的衣服时,打开网购平台“价比三家”。
面对总是网购衣服的妻子,丈夫陈文曲有时候会开玩笑:“你啊,又买便宜货。”
这个时候,正在试穿衣服的周春梅就会开开心心地边照镜子边反驳:“怎么啦,我穿这一身‘便宜货’,不是蛮好看的嘛。”
1月5日是周春梅的生日,陈文曲每年都会为妻子准备礼物,今年也不例外。
同办公室的刘柳是周春梅无话不谈的姐妹。据她回忆,当时,周春梅看中了一枚戒指,但犹豫了很久都无法下定决心。
“戒指好贵啊,干脆并作两年的生日礼物吧。”
但这一“并”,就再也没能送出。
如今,周春梅的遗像端正地摆在陈文曲书房书桌对面的柜子上方,曾经令人艳羡的全家福倒扣在桌面上。从青春年少时一路走来,两人不仅是夫妻,更是彼此的良师益友、精神伴侣。
“春梅与我交流审判实践的心得,我从学术和理论的角度与她探讨办案。我还会把她审过的案子结合理论,作为授课的范例,学生们都很爱听。”
念及此,陈文曲低头沉默片刻,拼命压抑着痛苦:
“我好想再和春梅说说话啊。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三
的殷切嘱托,把审判执行“公正与效率”永恒的主题融入司法实践,以更为坚定的信念、更为坚定的行动,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鲍卫忠同志扎根基层执法办案24年,年仅45岁却已两鬓斑白,他始终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最美好的青春,把自己的全部力量贡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党和国家法治事业、人民司法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
作为一名刚入额的基层法官,鲍卫忠同志的。
事迹。
深深震撼了我,吕丹同志报告的那句“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让我陷入深思,周红同志的报告让我不禁泪湿双眼……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综合审判庭的工作职责,以鲍卫忠同志为心中的榜样,用实际行动向他看齐。
首先,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要公正廉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扎实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环境优化、平安麻江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妥善处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善良经营,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审慎处理家事纠纷,全面排查“民转刑”风险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立足本职工作,通过帮扶走访、巡回审理、普法宣讲等方式加大法治普及工作力度,助力“和美城乡”建设。
再次,要深入开展。
学习。
全面提升司法履职能力。除自学外自觉参加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定期参加青年学习小组研讨学习参与支部大会学习及法官联席会讨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实能动司法的知识体系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群众。
工作。
能力,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司法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跟得上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四
1月12日,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因为拒绝同乡向某“打招呼”的请托,惨遭杀害。向某于12日被警方刑拘。1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向某批准逮捕。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发声
中政委:让高尚的生命凋零,那卑劣的灵魂必会付出最沉痛的代价
据中央政法委微信公号,明确凶手必须严惩。
中政委表示,为一己私利,丧心病狂杀害人民法官,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是对法治赤裸裸的践踏,是与所有心怀正义的人为敌。
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为社会安宁定分止争,为公平正义鞠躬尽瘁,他们是共和国法治大厦的基石,他们的无私付出让社会稳定成为代表今日中国的不朽传奇。对法官刺去的利刃,夺去的是生命、伤害的是善良,妄图摧毁的,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幸福根基。
让高尚的生命凋零,那卑劣的灵魂必会付出最沉痛的代价!
最高检: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最高检微信公号表示,我们永远不会向罪恶低头,哪怕献出生命!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
“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该刊文表示:曾经,有人因为打探案子不成就被说是“冷血动物”;如今,因为同乡请求“打招呼”不成就被痛下杀手,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并非生来就是不近人情的“铜墙铁壁”,但对司法的信仰和敬畏,让我们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
最高法: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最高法公号转发湖南高院通报时表示,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此外,人民法院报刊文呼吁对法官的保障。
文章称,近年来,随着司法救济越来越可近可及,法官权益保障面临更大压力。他们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人身不容侵犯,名誉不容玷污,隐私不容泄露,这本是每位公民理应享有的权利。誓言正义者,更决不会无缘正义。悲痛之中我们相信,杀害优秀法官的暴行,必将受到依法严惩;悲痛之中我们相信,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排除干扰、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
“我们呼吁,应给一切依法履职的法官充分保障,哪怕身处最激烈的纠纷,也要让他们有免于危险的信心。我们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让身后传来的温暖,汇聚成法官横眉冷对一切丑陋的力量!”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五
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周春梅的同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莉含泪表示,“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
一位上海的法官在朋友圈里写道,“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
——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但这个伟大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汗水,也可能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昨天是春梅,明天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你。怕了吗?不怕!只要这场恶性事件能引发思考,带来改变,春梅的血就没有白流,法治道路的建设也不会因此停滞。”王莉的朋友圈下,满满的都是点赞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六
周春梅,是永新县文竹镇大崦村的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永新县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乐观开朗,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充满阳光正能量的女人。她2013年加入永新志愿者协会,现担任该协会理事、秘书长。在这7年多的光阴里,她一直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该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骨干参与者,每年策划组织并亲自参与大大小小几十余次公益活动,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400余小时。济贫扶困、慰问看望帮助孤寡老人、帮扶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等。
困境儿童身边的“母亲”
她经常组织并参与贫困助学活动。每月都会不定期的挤出空闲时间去看望贫困学生和孤儿,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排忧解难,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孩子在保证有书读的前提下更能身心健康的成长。
周春梅重点结对帮扶了两个困境学生。把她们当女儿,象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去关怀呵护。经常买新衣服,学习用品和食品去看望她们,鼓励她们,询问了解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孩子排难解惑,舒解内心压力。暑假或节假日,接孩子来家里,聊天谈心,教她们生活常识和日常生活技能,让她们感受家庭的温暖,两个孩子都亲热的管她叫“阿姨妈妈”。
高桥楼镇的李同学,是个从小失去父母双亲的残障孤儿,肢体残疾的小女孩,性格内向自卑很腼腆孤僻。周春梅经常召集志愿者,带上自己的女儿,买菜买食材到小女孩家里做家庭聚餐,给她过生日,一起学做永新小吃,教女孩洗衣做家务,小女孩渐渐打开心扉,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她说:“很喜欢阿姨妈妈,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陪她关心她,一大家人吃饭开开心心的,很幸福。”
芦溪乡困境学生李同学家庭情况极为特殊,她从小父母离异,靠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母亲一人抚养,无生活来源的母女二人靠低保艰难度日,李同学由于家庭各种特殊情况,家庭教育残缺,经济上困顿,学习和生活举步维艰,周春梅主动靠前帮扶,结对帮扶这个困难家庭,竭尽所能去帮助这对困难母女。周春梅经常趁着周末和寒暑假等空闲时间带李同学到自己家里同吃同住、买衣服等生活用品给她,比“亲母女”还要亲。今年女孩初中毕业,眼看孩子要失学,周春梅心急火燎,来回往返奔波,想方设法解决孩子问题,帮李同学联系中专学校就读,买好所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季节换洗衣服,帮她筹措学费和生活费,解决其后顾之忧。今年9月,周春梅为使李同学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更多关爱,特意联系学校老师同学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组织“神秘”生日晚会为她庆生。李同学从小到大,没有做过生日,第一次这样过有大蛋糕有生日歌祝福的生日,这一份惊喜激动,让孩子眼含泪,脸上笑开了花,开心的一个扑怀拥抱,一句“阿姨妈妈,谢谢您”,周春梅欣慰地笑了。
孤寡老人身边的“女儿”
每月都会利用周末休息,组织志愿者去各乡镇慰问看望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为他们打扫卫生等等。每个传统节日都会积极参加组织去养老服务中心看望敬老院和福利院的老人,为他们表演文艺节目,陪他们聊天,逗他们开心,和孤寡老人一起愉快度过佳节。
一次在乡下的朋友家,偶然听到旁人说起当地村里一个困境孤寡老人的情况,周春梅听在耳里记在心上,当即上门去看望,询问了解情况。老人叫段康仔,是永新县高溪乡一位失能孤寡老人,身体残障,行动艰难,别人五分钟走的路程,他要走四五十分钟,家居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个人卫生更是不能自理。看到这个悲凉情景,周春梅心里非常难过。于是,申请把老人纳入了协会的帮扶对象。虽然路途远,每月坚持送去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周春梅还经常召集志愿者一起,给老人送去临缺的生活用品,为老人打扫家居卫生,给老人理发剪指甲,给老人洗澡洗脚,把脏乱衣服换洗干净。几年如一日,和志愿者竭力帮助照顾这个孤寡老人,给与老人不是儿女胜似儿女的照顾,陪伴老人度过了生命中最快乐的岁月,直到老人安详逝世。
朴实村民身边的“益友”
周春梅带领当地妇女一起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无偿教大家跳广场舞健身锻炼,成立了文竹镇大崦村舞协,借助广场舞联谊的平台,来做一些主题汇演宣传活动,开展了多场倡导乡村文明的公益活动。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精神文明,策划举办“爱驻夕阳,关爱老人”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有意识的把一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搬上舞台节目,唤醒群众对善的共鸣共识,不动声色来劝导,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文明传播效果。在她组建的舞协的带领下,大崦村11个自然村的妇女,一改闲时打牌赌钱的风气,有空就一起跳广场舞,经常轮流组织联谊会,既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又增强了体质,在集体娱乐活动和联谊交流中,增进了村民之间的感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她还带领舞协队员,多次组织发动村民和学生开展“爱我家园”“清洁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宣传活动。村干部和舞协队员,学生分组串村走道到各自然村去捡垃圾,发宣传单,倡导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理念。这样的公益活动影响很大,事后,许多村民尤其是参与活动的村民都说,在周春梅的组织带动下,村民们养成了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同时这些活动既锻炼了学生孩子的沟通交流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增强了他们的劳动观念和文明理念。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创文创卫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实践者。
志愿同伴身边的“大姐”
周春梅总在说,她只是做了一个普通志愿者该做的事。殊不知,一滴普通的水早已汇流成一片海洋,一棵不起眼的小树早已长成一片绿林,在她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她还关心关爱协会的志愿者,经常组织团建活动带动志愿者的公益热情,志愿者谁家有困难,就尽己所能去帮助,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正因如此,她被人尊称为公益路上的“好大姐”。
奉献与锻炼同行,行动与喜悦相伴。
周春梅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她常笑着说的一句话是:累并快乐着。她说:有爱就有希望,让爱无限传递,作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每次公益活动哪怕只影响一个人,而这个人再去影响一个人,善善相传,文明传递,就能播撒文明的种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一名法官,要成为模范法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外,还需要具备一颗公正、耐心和善良的心。我有幸成为了一名模范法官,通过多年的法官工作,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模范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坚持公正。
作为一个法官,公正是我最为重视的品质。在处理案件时,我始终坚持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审理每一个案件。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如何,我都会秉公处理,不会因个人喜好或厌恶而偏袒一方。在判决案件时,我会严格依法,不偏不倚地判断每一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
第三段:保持耐心。
法律工作需要长时间的耐心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在法庭上,经常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可能会累积多年。作为法官,我要保持耐心,细心聆听双方的陈述和观点,在掌握足够的信息后,准确分析问题,作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判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我会耐心解答,给予他们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四段:用心宽容。
宽容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具备的品质之一。在司法工作中,我遇到过很多充满了人情味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能感受到当事人的痛苦和需要。我会尽量从人道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犯罪分子,我会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对于那些犯罪背后有特殊困难和压力的人,我会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手段,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我始终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底线,保持公正、耐心和善良。在司法工作中,我会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法官能够以模范法官为榜样,共同努力,推动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八
全国模范,是一个备受人们尊重和关注的称号,也是一个需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获得的荣誉。当我获得这个荣誉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充实。在这段时间里,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全国模范心得”,也对这个称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作为一名全国模范,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我的道路上,我充满了争取,坚持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我真正理解了“磨练出自己”这句话,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尝试,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这种努力意味着经受了许多挫折和困难。
三、背后的付出。
获得这个称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它背后有着许多支持和帮助。我的家人和朋友一直支持我,这让我有了一个坚实的后盾,使我坚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被击倒。同时,这个称号的获得也需要环境的支持,这是对获得者和社会的共同贡献。
四、弘扬形象,鞠躬尽瘁。
作为一名全国模范,维护好自己的形象成为了我的使命,这也是传承精神的象征。我深知作为一面旗帜的责任,公众对我的眼睛,我需要时刻保持自己的言行举止,更好的引领榜样,让更多的人受益。这是我感到最有意义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充满挑战和压力的一段时光。
五、感动与启示。
在成为全国模范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也学到了许多。同时,我也受到了许多人的鼓励和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社会的美好和发现了许多需要我去改善的问题,这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同时,这个称号为我带来了许多机会,让我和更多的人接触,不断体验生活,积累经验。我珍惜这一切,我会把它变为积极的力量,去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全国模范的获得不是一种虚荣和花架子,而是需要勇气和实际的行动。随着这个国家的发展和留学的开放,这个称号更需要我们去发扬光大,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在其中坚持信仰和追求的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和承担责任,让这个荣誉真正的带来更多的意义和价值。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九
段一:引入法官模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字数:200)。
作为司法机关中最高级别的法官,法官模范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驰名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都必须要有一支优秀且硕果累累的法官队伍。作为法官模范,既要以身作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具备优秀的法官素质与能力。只有拥有这样的一支法官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社会进步与繁荣。
段二:法官模范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字数:250)。
法官模范必须以高尚的道德修养为基础,时刻保持职业操守的庄重和正直。首先,他们要具备深度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以便在司法实践中能正确判断案件,并准确运用法律。其次,在审判活动中,法官模范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执行法律,不受任何干扰和外界压力的影响。此外,他们还要具备善于倾听、维护公正、保持独立性的良好品质。法官模范要时刻自我警醒,不断增强职业操守和道德自觉,保持清醒的心智和正直的品质,以便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段三:法官模范的案件处理能力(字数:300)。
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一环,法官模范必须具备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首先,他们要具有深入的法律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通过对案件材料的研究和分析,他们能够洞察案件的本质,准确理解案情和纠纷的焦点;其次,法官模范要具备卓越的判断和裁决能力。他们能够准确判断事实,权衡利弊,做出公正的裁判,并为此提供详尽的理由;最后,法官模范还需要拥有超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他们能够灵活地组织庭审活动,高效地运用法律,清晰地表达判决观点,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帮助。拥有这样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法官模范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司法实践和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法官模范在推动司法改革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能够主动学习新理念、新法律和新政策,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经验。此外,法官模范还能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和规范化的操作方案,推进司法机关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通过这种方式,法官模范能够为司法实践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为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段五:法官模范的展望和要求(字数:200)。
作为法官模范,他们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持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他们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以公正、专业、负责的态度,秉持着“心为法官、品质为法官”的信念,无愧于时代厚望和人民期待。同时,法官模范也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支持和关注,为其提供更加有利于发挥自身优点和特长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只有通过法官模范的不懈努力和社会的共同支持,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的法官模范,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
长期以来,我们不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尚。中国涌现了一大批道德楷模和最美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你可能满怀爱心,助人为乐,也可能勇敢赴死,也可能诚实守信,坚守正道,也可能兢兢业业,虔诚勤勉,也可能孝老爱亲,血脉情深。您高尚的品德温暖人心,感动中国,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在经历了这种精神教育和学习之后,感觉自己受到了灵魂的洗礼,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明确了如何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为教育事业增光添彩!
第一、端正态度,始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如果你想让教室变得明亮,你必须纠正你的工作态度。态度决定一切,能否上好课,能否让课堂展现更多亮点,教学态度很重要,个人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是次要的,个人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越来越高,没有正确的教学态度,课堂很难发光。只有端正工作态度,把教育当成事业,把学习教学当成艺术,才有可能上好优质课,让课堂亮点不断闪烁。
第二、时刻关注,时刻要求自己有教师的职业道德
在日常工作中我觉得自己要时时注意“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持向上的事业心,并加强师德修养,完善自己的人格,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尽可能用美好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去启迪学生,用纯洁的品行去感染学生,用美好的心灵去塑造学生,让自己的每一个细小的言行都成为学生的榜样。
在教学工作中,自己也要“以情动人,把爱洒向每一位学生”,以宽容的的心去对待他们的缺点和错误。抓住闪光点进行爱的`教育,使他们认为自己能行,让每位学生在集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体验成功的喜悦,感受到老师的爱。
在自身修养方面,为了使自己有源源不断的活水输向学生,必须不断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充实自己。特别是现在的新课程、新理念、新教法、新学法,促使我们必须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艺术。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会不断反思,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引领学生走进只是的殿堂,不断努力,做一位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不断探索,做个学识渊博的老师,不断争取,当一个优秀模范的老师。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一
在担任法官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深切体会到法官的工作责任重大,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为公正司法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不断实践和思考,我从中汲取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体会,以期为其他法官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一个优秀的法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法律是法官的工具,只有将法律知识掌握得驾轻就熟,才能在审判过程中准确地发现案件的关键问题,并做出公正的裁决。此外,法官还需要有广泛的知识储备,通过对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了解,使自己更好地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处境,在审理过程中能够更全面地考虑问题,作出更合理的判断。
其次,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有独立公正的精神。作为一个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的第三方,法官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守公正原则,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法官要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被一时的情绪或个人偏见所影响,始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行使职权,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成为一座公正的司法堡垒。
第三,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注重沟通和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官需要与当事人、律师、证人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以充分了解案情和各方的观点,为裁决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法官还需要具备敏锐的思维能力,能够从各种细节和线索中找出关键问题,运用逻辑推理和法律原理进行思考,做出明智的判断。
第四,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可能面临各种紧张、复杂和矛盾的情况,需要在高压下保持冷静、稳定的心态。法官应该学会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避免个人情感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以客观公正的视角来看待和解决问题。
最后,一个优秀的法官要不断学习和成长。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领域,法官应该不断学习新知识、追逐新技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审判水平。同时,法官还要关注社会问题和公众舆论,及时调整自己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总之,法官是司法机关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其责任艰巨而庄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一个法官能够成为模范,并以此为他人树立榜样。我一直相信,只要我们用心用情、用智慧去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就能够为社会带来更多正义和公平。这是一条艰辛的道路,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令人骄傲的成绩。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二
作为一个法官,我一直以来都深感责任重大。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需要保持中立公正,凭借法律知识和专业判断来做出正确的裁决。多年的执业经验使我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模范心得体会,下面将从专业素养、人际沟通、思维能力、处理复杂情况以及公正与正义五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段二:专业素养。
作为法官,我们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积极的专业精神。只有使自己充分了解法律条文、相关案例和前沿法律动态,才能在审判中运用得心应手。此外,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的宗旨是保持透明和公正,遵守职业操守,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我的职责。
段三:人际沟通。
作为法官,与律师、检察官、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有效沟通至关重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能为案件审理过程提供积极的氛围,也有助于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始终保持开放心态,尊重他人权益,注重倾听他们的观点和意见。通过与相关人员的积极互动,我能更好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各方面的关切,从而做出更准确的裁决。
段四:思维能力。
作为法官,我们必须具备辩证思维和判断能力。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而深入地分析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从而能更好地把握案件的要点。另外,还需要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审慎的推理能力,以便在案件审理中能够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决。为此,我常常反思自己的思考方式和判断标准,通过持续学习和不断总结,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裁判水平。
段五:处理复杂情况。
在审判工作中,我常常面对繁琐复杂的案情和矛盾重重的当事人。这时候,我必须冷静客观地面对问题,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来解决。在多年的实践中,我逐渐形成了处理复杂情况的一套方法论:首先,详尽地了解案情,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各种利益关系;其次,运用法律和道德的准则来判断,保证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后,我的决策力和判断力是关键,必须依靠矛盾的综合考虑,以达到平衡公正的目的。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我逐步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解决复杂情况的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总结:
作为法官,承载着司法公正与正义的使命。我深感荣幸并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通过不断努力和实践,我逐渐形成了一种模范心得体会。专业素养、良好的人际沟通、优秀的思维能力、意志思维及解决复杂情况的能力,这些都是一个优秀法官所必备的素质。我会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为公正与正义尽一份力量。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三
“全国模范”是一个充满荣誉的称号,它代表着道德品质和灵魂的高贵。我曾有幸荣膺“全国模范”称号,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我的事业和家族的认可和支持。在成为全国模范的这段时间,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个人要做到品德至上、全面发展和爱国奉献的重要性。下面我就从这三个方面,分享我作为全国模范的体验和心得。
第二段:品德至上。
品德是人的本质,也是每一个有志于成为全国模范的人应该首先追求的目标。做为全国模范,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被人们所关注和检查,所以良好的品德一定是我们的最大优势。我发现,当我们坚持做一个有品质的人时,事业会因此更顺利,也会更加有意义。我会关注自己的行为和态度,时时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合乎道德标准,这样才能做到言传身教,成为家乡、社会、国家的典范。
第三段: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是一个人必须具有的能力,这也是成为全国模范的关键之一。全面发展不仅仅限于知识层面,还包括身体、心理、情感等多方面的能力,而且这些能力要保持长久的健康状态。我会保持不断学习和提高,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和社会义工,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经验。这样可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赢得更多的机会和人民的信任。
第四段:爱国奉献。
爱国奉献是全国模范的核心精神,这包括了对国家、人民和社会的热爱和付出。从个人角度来讲,我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各种爱国活动,学习先进的科技和文化,弘扬积极向上的思想和精神。同时,我也会关注自己能够贡献的领域,并尝试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和人民做出贡献。只有多为国家谋发展,多为民族做贡献,才能真正展现一个全国模范的风貌。
第五段:总结。
成为全国模范,只是一个人的开始,更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期望。品德、全面和爱国是成为全国模范的三个关键要素。我也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影响更多的人,带动大家一起向全国模范的目标前进,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更加繁荣、富强、民主与进步的现代化国家。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四
最近,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办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表彰了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等五个方面53名模范人物。此举动既符合社会现实实际,又具有重要的社会引领作用,同时,还十分具有可操作性,体现了人们常说的〝重在建设〞中的道德建设,得到了全国各界人士的赞同和认可。通过〝十一〞假期期间我认真阅读了《全国道德模范事迹简介汇编》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以他们为榜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营造知荣辱。讲义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社会风气。文明风尚是一个社会导向的反映,社会风气。文明风尚需要强力引领。中华民族从来就有重视道德建设的光荣传统和文明传承。道者,取向也;德者,德行也。提倡爱国主义和民族气节;提倡诚信,处处以诚待人;提倡伸出援手助残扶弱救困济危;提倡路见不平见义勇为;以及提倡敬老奉亲感恩孝敬,从来是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们大声疾呼的事情,也从来都是全社会心向往之的目标。现在政府正强力建设和谐社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做个好人〞即具备起码的做人道德,从来就和丰衣足食的物质追求相辅相成的国人世代尊崇的汉唐社会,人们常常津津乐道的,不仅仅指国力强盛,还十分垂青〝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清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侠,〝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义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本分……一句话,道行与德行,是一个人一个社会须臾不可离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