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大全(18篇)
充满着积极向上的力量,给予我们反思和进步的机会。合理运用段落过渡词,使总结更具连贯性。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杨xxx,曾用名杨x,女,白族,农民,1969年07月01日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镇xx村委会xx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被申请人:杨xx,男,白族,农民,1942年08月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镇xx村委会x社xxx号,联系电话136xxxxxx。系xx市xx镇xx村委会x社原社长,申请人杨xxx之父亲。
案由: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0.80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杨xxx系被申请人杨xx的.女儿。1992年11月13日,申请人嫁到xx市xx镇xx村,与李xx结婚,1993年离婚后回到xx市xx镇xx村委会xx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请人与赵xx结婚,1995年07月14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亲杨xx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xx市xx镇打工为生。1904月21日,我与牛xx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杨xx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4月14日,在被申请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将我的户口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上迁出,独立成户,仍然为农业户口。因为当时农村承包经营期还未届满,被申请人承诺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更改承包经营权证,将应该属于申请人的份额划分给申请人。出于信任,申请人答应按照这种方式执行,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份额暂时交由被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管理耕种。
,申请人户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续承包30年,需要签订和统计新的承包经营情况。被申请人利用它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x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后,由于申请人一直在xx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请人多次找到基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经xx市xx镇xx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xx市xx镇司法所多次调解,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本应属于申请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份额。
申请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申请人杨xx利用自己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申请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失地农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杨xxx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9条、20条、21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你们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杨xx
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二
上诉人: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村民组。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_____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三
三亚市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对王先运、林竹金、王七兰三人的土地权益侵害,特此提出调解或仲裁申请书。
原告: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职工王先运;
原告: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职工王七兰;
原告:三亚市崖城镇雀信居委会林竹金。
被告: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负责人。
追究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负责人对王先运、王七兰、林竹金三人的土地侵权的违法行为,并追回合法的土地权益,归还土地。
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职工王先运是该公司的一位农场老场长。王先运一直以来经营和管理该公司的农场土地,同时在七十年代初期到八十年代中期一直承包访公司的农场土地。在王先运承包该公司的农场土地期间,王先运伙同林竹金、王七兰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零年间开垦得一块面积为九点五七亩的园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谁开荒,土地的使用权归谁。因此土地的使用权是王先运、林竹金、王七兰三人。该园地位于崖州湾南山地带的三脚石田,其四至是:东至港门村委会第二生产队的土地;南至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园地;西至海边青山子;北至港门村委会第二生产队土地。
由于王先运承包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的农场土地期限是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止。王先运承包期满后,王先运原想继续承包,但是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的时任书记陈毓金却把农场发包给出高价的麦光时与林武进。林武进承包后,种树时却种入王先运的开垦地,为此引起王先运与林武进两人之间的土地纠纷争执,在王先运离开后,林武进固执地种下树苗是个真实的事实。因此王先运失去承包权。王先运只好将他们自己的的垦地发包给南山四马村委会的黎族德金经营管理,并协议按收入合理分酬。
到了二零零四年三亚市国土局作土地权属确认时,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的负责人却没有通知我们开荒者参与土地权属的确认,并且隐瞒事实的真相,欺骗国土局把我们的垦地和农场地合并作土地权属确认,共计面积约一百多亩。该土地现在的土地权属编号是31-8-55,权属于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现在这地块由于南山深水港的建设需要,部分土地已被征用。由于现有编号31-8-55地块中有我们三人辛苦开垦的土地,因此我们根据《物权法》,三亚航运公司应该是归还我们的土地及权益。
据上述情况,特此提出土地调解或仲裁申请,请有关部门及领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做出公正、及时的处理,维护我们三人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
此致!
三亚市崖城镇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四
书写土地纠纷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如何?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土地纠纷仲裁申请书格式,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_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指户主)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非户主作代表人时,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
或: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申请时使用)
申请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工作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群体纠纷案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并获得其他申请人特别授权,最多不超过3人)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诉个人时使用。诉农户时,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被申请人单位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视其行为时明示的身份;不清楚的,以承包合同上的发包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第三人为农户的,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或:第三人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一、仲裁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此致
________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签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申请人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理人: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名称:____________ 证据来源:________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附件:1、申请书副本_____份
2、其他有关材料_____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月日
申请人:杨,曾用名杨平,女,白族,农民,x年07月0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xx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被申请人:杨xx,男,白族,农民,1942年08月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x社xxx号,联系电话136xxxxxx。系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x社原社长,申请人杨之父亲。
案 由: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0.80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杨系被申请人杨xx的女儿。1992年11月13日,申请人嫁到大理市湾桥镇甸中村,与李xx结婚,1993年离婚后回到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9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请人与赵xx结婚,1995年07月14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亲杨xx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大理市下关镇打工为生。1999年04月21日,我与牛xx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杨xx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x3年4月14日,在被申请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将我的户口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上迁出,独立成户,仍然为农业户口。因为当时农村承包经营期还未届满,被申请人承诺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更改承包经营权证,将应该属于申请人的份额划分给申请人。出于信任,申请人答应按照这种方式执行,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份额暂时交由被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管理耕种。
x7年,申请人户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续承包30年,需要签订和统计新的承包经营情况。被申请人利用它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x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后,由于申请人一直在大理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请人多次找到基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经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大理市湾桥镇司法所多次调解,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本应属于申请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份额。
申请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申请人杨练利用自己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申请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失地农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杨丽萍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9条、20条、21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你们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判如所请!
此致
大理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签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扎赉特旗__巴彦高勒镇__和平村__玛尔吐组_马兰生_农户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马兰生__,性别__男_,民族__汉,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职业_农民__,家庭住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和平村玛尔吐屯,邮政编码_137615__,联系电话_***或***_。
一、仲裁请求。
__请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亩土地所有权。
二、事实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统(提留)于是将所有70亩土地由长子马奎祥、次子马奎林代种,后经过土地调整后本人拥有的31.4亩也由马奎祥、马奎林耕种并享受地补、本人年事已高经多次索要无果、司法调解无效,(村委会于今年9月份已经将土地补贴转给本人,但土地不肯归还)故提出申请要求给以仲裁土地所有权,同时附村委会裁决意见书。
此致
_扎赉特旗_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签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吴某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申请事项:请求政府就被申请人占据的申请人的土地作出调解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学因扩建,另选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当时因听闻国家相关征地补偿费(每平方米48元)与某村中学给出的补偿费(每平方米15元)悬殊太多,怀疑其中有侵吞,剥夺因素,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问题,所以迟迟没有签字同意领取补偿费。
村委和某村中学又以调整土地交换的方式与我进行调解,提出的调解方案为调换其他村民土地给我,土地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被申请人周主动与我商量,说与我家多年来无矛盾纠纷,理应优先考虑,希望我能与他交换。我因被申请人周是老党员,老村委。以为其思想觉悟高,明事理,觉得与他交换不会有纠纷产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无法种植。便于20xx年5月经村委,某村中学调解,同意与被申请人交换。同时还交换了某村中学代表周某贵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换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贵拿出交换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换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和征地所给1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总占地2180.16平方米补偿费36272.4元,周某雄领取21000元,周某贵领取750元,周圭领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归我。
后因某村中学施工停顿,部分征地被闲置,20xx年我父亲吴某伟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请人周家人看见并阻止,之后被申请人周家便将我被征土地出租与别人耕种,连同我与他交换面积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亲向村委和文阁乡领导反映,要求被申请人周归还交换剩余部分,被申请人反而叫我交还他拿出交换土地,违背交换协议,由于在此期间,我将被申请人交换给我的部分土地凑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帮助下建了房屋,无法恢复原状,被申请人周便提出要我将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归还和我交换剩余面积土地。鉴于多次请求处理无效,特此申请上级政府依法调解裁决。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杨xxx,曾用名杨平,女,白族,农民,xxx年07月0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xx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被申请人:杨xx,男,白族,农民,1942年08月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x社xxx号,联系电话136xxxxxx。系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x社原社长,申请人杨xxx之父亲。
案由: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0.80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杨xxx系被申请人杨xx的女儿。1992年11月13日,申请人嫁到大理市湾桥镇甸中村,与李xx结婚,1993年离婚后回到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9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请人与赵xx结婚,1995年07月14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亲杨xx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大理市下关镇打工为生。04月21日,我与牛xx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杨xx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xxx3年4月14日,在被申请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将我的户口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上迁出,独立成户,仍然为农业户口。因为当时农村承包经营期还未届满,被申请人承诺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更改承包经营权证,将应该属于申请人的份额划分给申请人。出于信任,申请人答应按照这种方式执行,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份额暂时交由被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管理耕种。
xxx7年,申请人户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续承包30年,需要签订和统计新的承包经营情况。被申请人利用它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x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后,由于申请人一直在大理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请人多次找到基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经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大理市湾桥镇司法所多次调解,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本应属于申请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份额。
申请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申请人杨练利用自己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申请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失地农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杨丽萍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9条、20条、21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你们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判如所请!
此致
大理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签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八
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日益凸现,农民因土地纠纷而申请仲裁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下面是的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仲裁申请书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文一
申请人 户,隶属单位(村组),联系电话(手机)。
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
申请人全权代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1、非户主家庭成员作申请人代表时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
2、申请人众多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被申请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诉个人时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
(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
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盖章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
(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用)
一、仲裁请求
1、(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事实经过 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此致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指印)
201 年 月 日
注意: 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指户主)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非户主作代表人时,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
或: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以个人名义申请时使用)申请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工作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
(群体纠纷案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并获得其他申请人特别授权,最多不超过3人)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诉个人时使用。
诉农户时,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被申请人单位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
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视其行为时明示的身份;不清楚的,以承包合同上的发包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
(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第三人为农户的,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或:第三人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二、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经过 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此致
________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九
电话:13584986438
被告一:昆山市淀山湖镇安上村村委会主任:孙卫忠。
被告二:昆山市淀山湖镇分管领导副镇长:徐建波。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的耕地(承包地)与住宅地权利。
二、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六到七年多来为此苦苦上访和起诉的时间、经济等损失五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三原告系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管辖下的村民,于1998年7月31日取得第二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受国法保护。2003年“安上村”有土地始被征用,且至今整个村庄早已被全部拆迁光;但原告未得到“征地补偿”与“住宅地的补偿”,原告上访六-七年左右依然未得。
好不容易在2011年8月8日镇政法委书记彭建明答应给原告征地补偿,但依然不答应给原告住宅地补偿;结果镇干部对原告说“给原告的征地补偿只有一万多元一亩”(2011年江苏省政策规定昆山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田5万元);而此时(2011年)的物价已经是当时的六倍左右了(当时,淀山湖镇的房价是一千多元每平方;2011年时,淀山湖镇的房价是六千多元每平方);所以原告我就不要这个不合算、不合理的征地补偿了;原告我要“要回自己的耕地”(村里还有剩余的耕地没有被卖掉),因为被告他们并没有与原告我签定“我同意卖掉我的耕地的协议”;也从来没有正式告知我“我的耕地在什么时候被卖了,就不给我耕地了”。
综上所述,被告违反了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违反了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政策;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与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判令被告依法归还原告的耕地(承包地)与住宅地权利”。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因为千灯法庭不受理、昆山法院不立案,苏州中院依然转昆山法院,且都不给我不受理的书面答复;所以我现在只得:到江苏省高级法院起诉)
具状人:冯彩香。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两被申请人在租赁场地投资建造的不动产归申请人所有,申请 人予以适当补偿;
2、本案仲裁费用由两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关费用等。经审理,贵委于2011年1月10日作出(2011)京仲裁字第0017号裁决书,支持了申请人的绝大部分请求,对于不动产无偿归申请人所有的请求,仲裁庭认为没有合同依据,不予支持。后,因两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我们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已顺利收回租赁场地。由于对上述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没有解决,严重妨害了申请人行使所有者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及相关法律精神提出上述请求,并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京丰世纪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京丰世纪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金旺世纪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签订的《协议书》,就上述未决事项提请贵委裁决。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北京国元通投资管理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户,隶属单位(村组),联系电话(手机)。
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
申请人全权代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1、非户主家庭成员作申请人代表时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2、申请人众多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被申请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诉个人时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盖章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用)
一、仲裁请求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指印)
20xx年月日
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户,隶属单位(村组),联系电话(手机)。
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
申请人全权代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1、非户主家庭成员作申请人代表时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2、申请人众多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被申请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诉个人时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盖章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用)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指印)
20xx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土地补偿费29800元整。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73元整。
申请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四
原告:
姓名: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被告:
姓名: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请求事项:
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xx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xxx公司依法在xx镇xx村xx组征用xx亩土地,用于建设商品房。****年**月,xx镇xx村xx组与原告xx公司接洽,希望原告代为交付xx万元xx镇xx公司拖欠被告的款项,以便尽快完成搬迁,及早开工建设。
****年,村民进行了搬迁,xx镇政府却将本该属于原告的xx亩土地再次批给xx组进行重建。
其后,原告进行了数次调解,多次上访,双方仍旧无法达成一致。
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被告应停止土地侵权行为,并即刻归还属于原告的xx亩土地。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年x月x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东至:_________________现西边;。
南至:_________________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__________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_________________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申请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20xx年x月x日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属纠纷是指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纠纷。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以下简称调处)工作。
第四条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充分协商,妥善调处。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和吸关法律、法规调处。
第五条土地权属纠纷实行地域管辖、分级调处: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由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调处。
(二)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市以上人民政府调处。
(三)跨行政区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调处。
第六条在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争议范围内的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生长物或挖掘地下的矿产和埋藏物。
第七条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与土地权属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有明确的请求调处对象、具体的调处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符合人民政府调处的范围。
第八条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应向人民政府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按当事人另一方人数提交副本:
(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九条当事人对自己的请求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相应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证书;
(三)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农民建房用地的文件;
(四)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中,按规定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附图;
(六)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条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当事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20日内,向人民政府提交有关争议的证据材料。
另一方当事人未提交有关争议证据材料的,不影响调处程序的进行。
第十二条申请当事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申请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申请请求,可以提出反请求。
第十三条人民政府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十四条人民政府受理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对土地权属纠纷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在协议书及有关界线图上签名盖章。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和有权调处的人民政府同意,不得修改协议内容和界线图。
第十六条人民政府受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应加盖人民政府的印章并写明:
(一)案由、申请请求、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
(二)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三)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效的调解书、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组织测定土地权属界址、界线、拐点坐标及埋设界桩,办理土地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和执行。
实地测量土地权属界址、界线、拐点坐标及埋设界桩的费用,由当事人双方负责。
第二十条违反第六条规定者,由负责调处的人民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责令其恢复原状;当事人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第二十二条土地权属纠纷解决后,仍故意损毁、移动界桩者,由负责调处的人民政府责令其恢复界桩,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以土地权属纠纷为借口,挑起事端,造成经济损失的策划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调处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推卸责任、滥用职权、蓄意偏袒、徇私舞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土地纠纷诉讼申请书篇十八
xx市国土资源局宣武分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
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
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和过程等;
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
中国
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
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