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论文(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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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论文篇一
摘要: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造成资源过度开发、浪费,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有必要进行加强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的法制体系,分析现阶段相关方面的不足,提出改善的建议,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低碳环保;公共政策;不足;改善建议;
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但是国内经济发展依赖消耗自然能源过度,造成碳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不断上升,其在空气中的浓度不断增加,人类赖以生存在自然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其所产生的生存威胁已不容忽视。众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积极采取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一系列政策和方法,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低碳环保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也是一种新的环保理念更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其要求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及高产出,通过相应的政策手段、生活理念、技术创新以及产品升级等方式方法以节能减排为方向,实现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转变人类的发展理念,能源利用率的提升、能源结构的完善、污染排放的减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低碳环保的最终理想。实现低碳环保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理念,必然要通过公共政策对工业生产、人民活动进行导向、制约和管理。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就是引导工业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指导人们的生活行为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绿色环境;其制约功能就是限制工业生产超标排放,禁止人们生活行为上的'环境污染;其管理功能就是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以及完成政策中的所规定的任务,对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管理,包括生产和生活上的行为、产品、排放等方面的管理和制约。
一、低碳环保、公共政策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低碳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促进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低碳环保在绿色经济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作用巨大,城市发展、经济水平提高、环境优化三者可以实现同步进步的目标。国际上从《能源白皮书》到《京都议定书》,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无时无刻都在关注能源消耗、开发新能源,积极推动创新技术开发,促进低碳环保生产生活的发展,另外还有加拿大、发过、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也时刻重视着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目标,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在主动完成能源结构升级实现节能减排,我国在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创新技术开发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更进一步,但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环境美好三者之间动态平衡的目标还需努力,如何创新公共政策促进城市低碳环保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低碳环保的理念不仅仅是转变能源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目标实现的基础也是提高我国产品再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为国际其他国家做出表率和模板作用。低碳环保理念对于国内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新问题积极应对的有效措施,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制约、管理生产生活行为,达到社会、环境、人类三者的和谐发展,对国内工业产业升级、市场经济提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实现科学的、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创新低碳环保的公共政策才能够实现与时俱进,持续适应国内各方面的发展,不断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二、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现存问题
(一)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国内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低碳环保的基本法,仅围绕自然资源的开发颁布了一定的法律条款,至于如何实施以及节能减排、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没有提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目前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另外在石化节约方面尚未制定,以及在已存在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上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造成了低碳环保法律实施滞后,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相关法律体系上还不够完善。
(二)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
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必然需要财政支持,现阶段,我国还没有明确在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投入缺失持续长久性和稳定性;在市场以及产品结构升级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相关方面的税收、扶持、优惠等政策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导致市场调节不积极,产品结构升级滞后;在创新技术开发方面的财政扶持投入显示出严重不足,存在盲目投资和投资不稳定的问题,投入产出比极其不合理,造成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公共政策实施效果不佳。
(三)人们低碳环保意识薄弱
现阶段,造成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就是城市供暖燃煤和尾气排放,工业生产中的非法排放更是严重破坏生态化境的平衡,由于低碳环保理念宣传和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体验不到自身行为与低碳环保之间的联系,仍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以及一次性筷子等严重破坏绿色植被的产品,人们低碳环保认知度较浅薄导致传统思想上难以扭转以及日常行为中更是缺乏对低碳环保理念的认知。
三、关于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完善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及其激励机制
结合国内实情,建立低碳环保相关法律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方面的缺陷,包括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石化资源和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建立相互协调的强制性法律机制,保证相关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加强财政方面的投入力度,保证资金投入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另外,对于节能减排产品和新能源技术产品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府通过减免税收的激励方式进而激发市场和产品升级的积极性。
(二)加强创新技术开发和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在发展初期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较大,往往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仅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应该加强新能源开发技术以及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方面的开发力度,切实实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新能源方面包括水能、风能、地热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尤其是核能更是蕴藏巨大能力,但是其开发方面需要高精尖技术,所以引进创新人才能够有效实现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利用。
(三)加强人们的低碳环保意识
加强低碳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渗透于公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中,改变原来的传统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自觉主动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放弃使用一次性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产品,切实创造社会发展、人类生存、自然保护的和谐氛围,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总结
现阶段,国内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的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不足,政策方面的强制性法律和激励机制应继续加强,低碳环保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应进一步加强,促使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为上。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二
摘要:我国农村公共福利产品供给有失公允、农村养老体系不完善使农村养老问题十分严重。因此,进一步理清我国农村养老主体,明确养老责任,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村;养老;养老保险
(一)农村老人生活现状
农村老人大多从事农业生产,仍靠劳作满足自给自足的生活,收入低且不固定。这种生活方式也使得他们不能积攒太多养老积蓄,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只能依靠儿女帮助。农村老人的生活条件比较差,居住条件普遍低于城市。不仅要进行耕作还要肩负照顾留守儿童的重担,生活条件得不到基本保障。农村老人精神空虚,大部分农村青壮年离乡到城市发展,农村留守老人现象严重。农村老人娱乐缺乏,对于农村的老人而言,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看电视,与邻居聊天,缺少更丰富的娱乐活动。农村的老人生活观念比较保守,相较于城市老人的广场舞、社区活动等娱乐活动内容,农村老人更倾向于花时间做家务。
(二)农村老人养老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老人主要的养老方式仍是家庭养老。农村老人思想保守,对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缺乏充分的认识。据上海财经大学进行的问卷调查所得到的结果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有近八成的老人偏向的养老方式是和子女一起居住,或者是住在子女附近。
养老保险是作为农村养老方式的另一种补充方式存在,在如今的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所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农村养老保险从出现到获得今天的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农村养老政策制定问题分析
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分五个档次,每人每年缴纳1200元,如果让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每年拿出那么多钱去买一个未来的保障是不大现实的,因此国家会适当给予财政支持。但实际上政府补助有时缺位,一旦少了政府的补贴,那么农村养老保险还比不上个人储蓄优点多。
地方財政养老负担不均,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是农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而我国各省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这就导致一些经济欠发达省市因为农业人口多而要承担更大的农村老人养老财政负担。
保障水平低,农村养老保险保障的只是农村老人普遍的最低生活需求,所以养老保险只是老人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且还是“低保障”,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金的水平主要是由农村老人参保的年限和缴费的标准决定。再加上未来通货膨胀的影响,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能否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二)农村养老政策执行问题分析
农村养老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来自政策执行主体和客体。一方面,农村老人的觉悟、家庭经济水平等决定政策能不能落实;另一方面,政策执行主体决定农村养老政策能不能顺利运行。在养老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管理,尤其是养老保险的管理、运行和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方面。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乏,有很多工作流于表面,或者由于公职人员的不认真负责导致实际中经常出差错。
政府工作人员既是公共人又是社会人,他们为人民办事服务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他们追求的私人目标未必与公共目标一致,从而可能使广大人民的利益受损。在养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公职人员以公谋私情况依然难以清除,五保或低保补助常常落入公职人员的近亲属手中,而那些真正需要扶助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不管是什么事情,只有好的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要有效执行,而为了政策的有效执行,政策监督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政策监督的缺失易导致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缺位,五保、低保未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虽然我国一直在强调各种政策监督,可是维权知识普及和维权渠道构建工作依然不到位。渠道不明确,公职人员的关系网复杂,人民的维权意识不强烈,普遍逆来顺受,官本位思想依然根深蒂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减弱养老政策监督的效果。
我国应当选择何种农村养老政策,不能一概而论。结合我国国情仍是根本前提,我国的人口结构特殊,土地还具备部分养老保障功能,所以,我国现阶段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建立土地、家庭以及社会养老保障相结合的模式。
(一)设置基础福利养老金
我国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强制力弱,集体补贴又经常流失,使农村养老保险得不到保障,这部分费用相当于变成了储蓄保险,农民就会失去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导致农村养老保险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遇到阻碍。
要想更好地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支配作用。我国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设立一个新的政策规定,即规定老人不管是谁,之前从事什么工作,在达到一定年龄后都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金额可以少一点但要有,既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又能够从实际上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补助的基础上,农村居民依据农村养老保险的类别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国家根据他们的缴费标准再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助,多缴多补助,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保。
(二)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部分流向城市,人口属性变动频繁。发展农村经济是国家当前主要工作之一,在不久的将来,城市和农村的界限不会那么明显。因此,将农民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中,进一步推动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向农村延伸,建立全国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相关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养老这种家庭内部问题,亲情成为老年人维权的最大阻碍,不到最严重的地步,老人一般不会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所以,针对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还要进行深度宣传,积极转变老年人的观念,同时对子女进行教育。还要加大侵害农村老人合法利益案件的侦查力度,出台相关的惩罚措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维护老人利益。针对那些违法诈骗老人的嫌疑人要加重处罚。
(四)加强对农村养老政策实施的监督
对农村养老政策实施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流程更为熟悉,所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政策实施的监督尤为重要。各个省份可以在农村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委员会,对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务必要继续完善农村养老基金的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资金从来源到支出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定时检查并严格做好在村内的各项养老金公示事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補贴三部分组成,所以,经济能力相对较好的村应该对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应该由村民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在这一项工作中,村集体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在村公告栏上公示补助标准以及补助对象,并积极呼吁村民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去表达自己的意见,真正参与到政策监督中去。加强对农村养老政策实施方面的监督是在为政策的良好运营奠定基础。
(五)做好农村养老政策的宣传工作
政府部门要注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农村的宣传,现场组织大会,同时,可以通过工作人员进家门宣传的方法努力做到家家都知道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有条件参保的农民积极参保,调动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通过多媒体等途径扩大养老政策的影响面,从而使得农民的养老观念得以改变,与时俱进。使得更多的老人能够接受并认可社会养老,从而积极参保,体现我国社会保障的广泛性和福利性。
参考文献:
[1]李雪.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中国养老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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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政策的论文
公共政策5000字论文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三
内容提要:就现代政府而言,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大多以功利主义伦理学为基本依据,秉持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的利益的核心原则进行政策效果评估。尽管这种方法论有着简洁,明了的效果,但是它却无法平衡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代价。本文以政治学的视野出发,力图阐明价值,利益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弥补功利主义方法论的先天不足。
美国政治学学者戴维?伊斯顿从政治学系统分析论出发,认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权威性决定的输出,因而得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这一定义突出了三个思想:
1.制定公共政策是为了价值分配。
2.分配的范围是全社会。
3.分配的影响力是权威性。
很显然,这种理解是从政治学原理的角度出发,强调的是公共政策的分配功能,在这里关于“价值”的理解是最宽泛的,它包括了一切有用的资源。这种理解暗含着一个基本的政治学的假设,即利益及利益关系是人类社活动的基础,而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对利益进行社会性的分配。公共政策就是政府进行社会性利益分配的主要形式。那么要实现“对全社会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的.公共政策的主体在行为中必将是“趋利弊害”的,也就是说有要求达到“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这样政策的效果才能凸现。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政府在利用公共政策去保护,满足一部分人的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削弱了甚至是打击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以达到一种新的利益结构。这种主张本质上体现了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
一、对戴维?伊斯顿的公共政策价值的追问。
“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换言之,一项政策的实质在于通过其本身不让一部分人享有某些东西而允许另一部分人占有它们,这种定义天然地存在着缺陷。
追问一:公共政策仅止于分配吗?公共政策的确具有价值分配功能,但人们会沿着这一话语逻辑发问:公共政策仅止于分配吗?与分配同系列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是否也是公共政策的功能所在?我们认为,公共政策除了分配社会价值的功能外,还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社会价值的功能,表现在:1)政府通过执行直接投资、国家控股等政策,直接创制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2)通过签订和执行政府间外贸协议,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互相交换社会价值。wto本质上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内外社会价值的交换和互惠。3)通过制定扩大内需等政策,鼓励民众消费社会价值。如果没有公共政策的消费功能,公共政策对社会价值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功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追问二:全社会的价值都能够分配吗?在戴维?伊斯顿的视野中,价值就是对人们有价值的东西。然而,对人们有效用的东西太多了:阳光、雨露、地热、臭氧层等是价值;财产、权力、地位、荣誉等也是价值。前者显然是公共政策所不能分配的,后者则可以经由公共政策被分配给不同的群体。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自然价值,把后者称为人为价值。一般地说,公共政策能够分配人为价值,但却不能分配自然价值。
追问三:以什么样的价值体系进行分配?从逻辑上说,政府首先必须起自身的价值标准,才可能对社会价值进行分配。换言之,政府根据什么标准分配社会价值,这是很值得研究和商榷的,不可一概而论。
追问四:价值的分配对象一定是或选吗?在戴维?伊斯顿看来,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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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四
摘要:
媒体对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响主要体现在民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以及监督执行方面,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皆能起到重大作用。
关键词:
公共政策媒体信息沟通监督执行
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与长治久安而言,公共政策的制订是最为重要的部分。正确合理的公共政策将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民众。而媒体与公共政策本身就具有天然性的联系,能将信息集约、整合、沟通和传播,为广大社会群体提供了解公共政策、参与政府决策、表达切身利益和自身观点的机会。同时,也方便社会中的个体对政府行政作为与公共政策执行程度等加以监督,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媒体又是国家进行政治社会化、塑造自身形象和增进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舞台,国家利用这一公共空间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交流,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的功能
作为群众利益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通过自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舆论点,促使公众参与到政治决策当中,使得原本比较分散的公众意愿转化为明确集中的决策要求,再将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公众,最后将公众的意愿和建议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层可以充分了解社会成员的意见,能够不断对决策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同时,利用大众传媒监督和纠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偏差,对行政决策进行完善。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9年5月7日,浙江大学毕业的谭卓在过杭州城西繁华路段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三菱跑车撞倒后身亡,而肇事者胡斌和朋友却在现场谈笑风生。由于该事件发生在杭州市的闹市区,惨案发生以后,社会舆论非常强烈,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网络媒体上,很多人都在发表着自己对这件事情的见解,最终引发了政府相关部门对该案件的重视。
在该案件当中,媒体作为一种具有话语表达、信息沟通、舆论监督等社会功能的公共平台,在平衡、统一和协调不同关系、不同利益的相关过程中,通过双向性的对称进行传播,让政府和公众可以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一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媒体在信息对称传播当中的新角色,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另外,媒体充当了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媒体的依存度已经越来越高,人们更加容易体会到大众传媒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例如近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河北武邑县周先生办理护照的新闻,报道中的周先生称从北京到老家往返6次,走了将近三千公里才最终将所需的证件办理成功。以此事件为舆论焦点,《新京报》联合优数咨询进行了类似办理相关证件手续难的调查。该事件中,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通群众办理手续困难的现状,由相关媒体进行联合深入地调查和了解,而后将产生问题的原因与解决的方式进行叙述,从而很好地落实了媒体实现公众利益表达的工作。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媒体作为一种可以让人们参与、理性平等进行对话的话语平台,是积极促进政府和公众有效交流、互动、沟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利益输入的一些中间环节,有利于让公众接近决策的核心,从而来实现自主的利益,有效的进行表达;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沟通政府和公众的桥梁,媒体一般都是以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身份,为很多无法和决策系统进行接触的'人群提供了表达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窗口,从而有效的扩大政策问题的来源,同时还可以较为有效地克服政府决策的盲区。
公共政策制定中媒体的功能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媒体具有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具有促使问题进入到政策议程的功能。在媒体报道当中,媒体工作者需要先对所采集到的信息具有的价值进行选择后,才可以进行报道。媒体对现实世界选择性的报道对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非常有利。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中,媒体在推动公共决策完善和改革的同时,还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他所提供的一些真相有很大的可能是决策机构通过常规政府机构渠道不可能了解到的,或者是因为某些政府机构和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所造成的信息流失,从而导致决策者难以了解到。
二、媒体具有反映社会公众利益的功能。媒体有助于公共参与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媒体作为连接着公共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有效桥梁,能够帮助很多不能够直接和决策系统接触的公众来公开的表达自己的诉求,让基层老百姓可以直接关注政策问题并且直接有效传达心声。媒体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和直接性将会帮助那些分散公众及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以,媒体具有强化公共利益表达的功能,它将真实地反映公众的利益。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媒体的功能
公共政策规划后形成比较成熟的政策方案,最终在政府部门的允许下进行执行。在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通过媒体能够提升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
一、使政府机构、群众间的信息保持通畅。通常说来,媒体会拥有社会问题的现场资料和内部信息,在公共政策执行当中,媒体的优势可以为执行带来信息上的支撑和提供事实上的证据,消除群众对政府只从单一方面公布信息所产生的质疑感,同时实现群众、政府对于事件情况的跟进性了解。
二、避免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有限理性模式。该模式主要认为公共政策执行时,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受到来自多方条件的影响与限制,自身出现理性有限,所执行的工作不是在完全理性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利用媒体的作用。如媒体通常会进行相关领域专家的采访,公布群众意见以及书写新闻评论的方式,尽可能多的为公共政策执行提供客观依据、建议参考,降低理性有限出现的可能性。
三、媒体能够起到政策执行前宣传,政策执行中监督和政策执行后讨论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媒体技术出现后,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时性的网络媒体,媒体公共议程的设置逻辑也开始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共政策的执行就是整个政策体系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检验和落实政策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将这些政策转换成现实的唯一的途径。因此除了自身作用以外,还需要第三方予以支持,媒体则能够恰如其分充当起这一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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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论文篇五
(一)惠农政策僵化,不能有效结合实际。惠农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意志,具有坚定的原则性。但农村的发展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发展变化存在多样性,上级政策不可能涵盖农业生产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规定得具体详尽。因此,要灵活变通惠农政策,探索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形式。但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却呈现出上下一般粗,硬性照搬上级政策的现象。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为了规避政治风险,照本宣科传达贯彻上级政策,减少甚至从不对变通执行政策,机械主义倾向严重。过分强调原则性,会导致照抄、照搬、照套的教条主义,一切等待上级政策,不敢试、不敢闯,造成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甚至工作无法开展。但在考核压力和利益关系牵动下,基层政府经常会动用行政力量完成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现象随之产生。
(二)政策之间界限分明,无法形成合力。农村发展中的问题并非是单一性质,问题的产生由来已久,根本原因隐藏得很深,受诸多因素限制,不同问题往往一环扣一环,连锁反应强烈。惠农政策执行单位非常广泛,关联到林业、农业、渔业、国土、气象等多个部门,它们往往各司其职。首先,由于条块分割,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渠道有限,没有或者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执行部门分散,协调难度大,联合执行政策成本高;其次,各职能部门受自身职能范围限制,在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下,各项惠农政策,尤其是项目建设类政策,在项目实施之前已经以文件等书面形式规定了政策实施范围、资金使用范围。跨越政策界限一步就意味着违规违纪的危险。因此,相关涉农部门无权,也很少主动将本部门的惠农政策与其他部门整合;最后,出于部门利益和政治、经济成本考虑,部分职能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只顾及自己的工作业绩,对上级负责,而非对农民负责。
然而,由于没有从根源上找出引发问题的原因,相关联的问题仍然侵扰着农村发展,眼前的政策实施效果可能会在未来被侵蚀,同类问题甚至会反复出现。如此出力不讨好,好心办不了好事的现象在惠农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一而足,政策的实施只能暂时性、浅层次地解决问题,无法从根本解除难题。惠农政策不仅仅要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面临的当前问题,更要立足长远,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考虑如何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三)惠农政策公共利益取向偏离。惠农政策是政府提供给社会的重要公共产品,农民利益是惠农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为农民增加福利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而惠农政策的制定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是制定者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价值冲突性决定了政策制定并非会自觉地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在国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面临着很大的发展压力。上级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会将压力分解转移给下级政府。对于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而言,自己的直接上级是最重要、往往也是最权威的利益相关者,官员提升与评优、奖励与惩罚的主动权完全集中在上级手中。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惠农政策沦为少数人谋求政治、经济资本的工具。
二、惠农政策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充满利益博弈。调整与确立社会经济利益结构,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是惠农政策的目的,惠农政策的实施自然有利于国家利益。但整体有益性并不一定存在于每一个地区、部门。惠农政策的执行主要集中于基层政府,它们可能代表着部门、地区乃至小集团的利益。惠农政策的执行主体在面临自利价值取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时,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甚至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可能会以惠农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治、经济利益损益值作为执行参数,做出执行偏差行为,造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出现断层。当惠农政策在整体上无益于,或对本地区、本部门包括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益处不大,无法满足其要求时,执行中就会调查研究少,科学决策少,凭经验和习惯决策多,或者消极怠工,执行随意性大,对上级政策的细化操作少之又少,或者勉强完成任务,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二)激励机制不科学。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以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为唯一组织形式,执行过程垄断现象凸出。基层公务员不辞辛劳地执行政策,不能得到现时的物质激励,也不会因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而受到责任追究,执行有效程度如何也难有明确标准。公务员薪酬制度中级别工资所体现的工作数量与质量的差异并不大,激励作用并不显著,考评结果与职务晋升和薪酬奖励脱钩。在一线执行政策的村级干部也无可观的政治、经济可图,引发懒惰执行、敷衍执行、选择执行和附加执行行为产生。
“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也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信用的人也会违反规范,有了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机会主义行为。”在“理性经济人”思想的左右下,当执行者的目标和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机率就会增高。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制约我国惠农政策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很多,监督法制不健全、监督方法不恰当、监督机构无权威、监督渠道不畅通,并且存在预算管理不严、投资效益评估欠缺、法律监督不够健全、审计监督难以到位、财政监督方式落后、社会监督渠道较少等缺陷,导致对政策执行行为的监督缺位与乏力,不能对执行者的行为与结果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影响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三、防范惠农政策失效的机制
(一)以执行需求为导向建立组织体系,提高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一是强化统一领导作用,实现资源整合。为了有效协调各涉农部门之间的工作,需要减少政策执行的行政层级,精简审批程序和环节。各涉农部门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统一思想,积极投身到惠农政策整合工作中,以强农惠农资金整合为载体,以惠农政策整合为工具,通过对整合政策和调控资金,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规划、调整生产发展布局,实现地区与地区、地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生产要素合理组合。二是突破传统观念束缚,提供多元化服务方式。在实行惠农政策时,政府承担着多样化的职能和服务,而承担具体职能的机构未必一定是政府机构,在村一级也不一定是村委会等组织。职能和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决定了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应多样化。执行机构改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结构的单一性,“各个部门应该根据职能和任务来组织工作,其体制和内部结构必须有利于高效率地执行政策,提供服务”。在某些层级和领域,执行组织模式和机构类型要打破执行垄断,只要是有利于政策有效执行的组织形式都可以采用。
(二)建全激励机制,提高执行机构与执行者的积极性。以农民、农村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执行者应从农民的角度而非政府的角度来评价实施结果,并由关注实施结果、自身利益转为关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各执行机构急需科学设置惠农政策执行中申请检验、审查、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时间,确定工作岗位的执行效率指标。同时,必须逐步健全考评目标和体系,将考评结果与公务员级别工资的发放相结合,以工作任务或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为发放标准,以完成工作任务或执行项目的多少、好坏、快慢等决定公务员级别工资的高低,严格以评价结果给予执行者相应待遇。
(三)加强农民需求调查研究,发动农民参与政策制定与执行,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农民本身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偏好和政策诉求,任何局外人都不可能代替农民表述他们的利益需求。因此,惠农政策的制定最应该聆听农民的心声,把握农民对政策的需求。
参与惠农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前提是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但目前,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的渠道比较单一,村委会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未能显现出来,信息自上而下传递不够顺畅,农民的需求与意愿也不能及时反馈给上级政府。现实的紧迫性要求村委会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加强政策信息传播,县级政府应对村委会宣传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严格考核,将辖区内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程度作为考核乡镇、村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当然,“人们学习成为有能力的话语参与者要经过一个成长过程,这需要时间和充分实践的机会。”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六
摘要《纽约公约》是国际民商事仲裁领域里最具影响力的公约之一,五十多年来,公约也有了很多的变化与发展,也有很多争议问题没有解决。公共政策就是其中之一,本文从理论与国际实践方面说明公约里的公共政策的真正含义,论证国际公共政策才是公约本来的应有之意。
关键词纽约公约公共政策仲裁裁决国际公共政策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涉外民商事纠纷越来越多。为了简化诉讼程序和追求效率,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仲裁来代替诉讼。当一国对此类涉外纠纷作出仲裁后,其仲裁能否被另一国承认与执行就成为了涉外纠纷解决的关键。仲裁裁决能够被承认与执行才是裁判的最终目的。在这样的形势下,《纽约公约》应运而生了。尽管已有许多国家承认并加入了《纽约公约》,但由于各国历史、经济和文化等的差异,对公约里的各项术语与概念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这使得各国对一些问题的处理都不尽相同。在此,笔者无意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说明,只是对其中的公共政策问题进行简略的'探讨。
《纽约公约》第五条规定“……倘申请承认及执行地所在国之主管机关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亦得拒不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2)承认或执行裁决有违该国公共政策者。……”由此可知,公共政策是各国法院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裁决的一项理由。但是,《纽约公约》推广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宗旨又决定了公共政策并非一项绝对的、毫无限制的理由。
试想,如果一国总是以裁决违反了本国的公共政策为由而拒绝执行外国裁决,那么《纽约公约》无疑成为了一纸空文。因此,对公共政策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加以研究、界定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共政策的概念
要准确的适用公共政策就要对其内涵与外延有一个明确的概念。那么,究竟何为公共政策?根据英美法德法学理论,公共政策是支持法律体系运行的一系列规则的集合,它阐释的是将社会融合在一起的社会、道德和经济价值,这些价值在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表现,并随着时间而改变。在一定时期内,一国为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公共利益,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整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这就是公共政策。一般来说,公共政策的制定都以一国的公序良俗作为基础和考量,公共政策包含的价值都是那些在一个社会中带有普遍性和广为接受的最基本的价值。
二、作为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理由的公共政策的性质——国际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保留制度(拒绝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确能在复杂的国际司法协助中起到屏蔽某些不可协调的法律冲突的作用,使各法域的最根本公序良俗得以保障。如,遇到涉及一国国家宪法制度的公共政策,对于与此类公共政策相抵触的外国裁决,该国便可根据《纽约公约》的公共政策保留条款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裁决。不过,如果某个裁决符合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但一国却以与本国的公共政策相抵触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这种做法虽然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但有可能引起国家责任。因此,作为拒绝外国裁决理由的公共政策的性质和适用才应该严加限制。笔者认为,《纽约公约》中的公共政策从各方面看都应该归为一种国际公共政策,理由如下:
(一)从理论上看。
一般理论和实践认为,《纽约公约》服务于国际贸易的目的决定了其规定的公共政策应更多的指向“国际公共政策”。
早在上个世纪,瑞士法学家brocher就最先提出区分“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两大分支。“国际”和“国内”公共政策的区分,有助于把依《纽约公约》拒绝承认与执行的外国裁决限制在很严重案件的范围内。无论任何法律体系,都会有一些共同的、最基本的价值,例如公平、中立、平等、诚实可信等等,在这些共同的价值基础上产生的公共政策就具有趋同性,亦即国际公共政策。总体来说,就是指基于国际社会作为整体而被广泛接受的规则理念和政策。而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国情都各不相同,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独有的、有别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公序良俗,基于此产生的就是国内公共政策。国内公共政策主要是根据一国内的情况规定的,然而涉外案件一般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生硬的将国际案件比照国内公共政策处理,则难免出现不公或不合的后果;而且,涉外案件对本国利益的影响相较于国内案件要小,也没有苛责的必要。
(二)从国际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看。
2002年国际法协会新德里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以“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决议》。《决议》在总结各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明确提出,除有特殊情况,国际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应被尊重;《决议》特别说明,此处的“特殊情况”就是指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会与‘国际公共政策’相抵触。而在英美和大陆国家的普遍司法实践里,也是认为应当将《纽约公约》中所提及的“公共政策”限制在“国际公共政策”范围内(帕森斯案),以免造成条款的滥用,使得公约的宗旨不能得到贯彻。
总的说来,公共政策保留条款应该得到限制,明确“国际公共政策”才是拒绝外国裁决执行的理由,慎用“国内公共政策”,否则极易把公共政策抗辩作为保护国内政策的工具,严重损害《公约》作用。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七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应如何解决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公共政策问题解决措施
正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层面的不断拓展与深化,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导致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待就业的大学生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在近几年来已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将成为各个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按图索骥非本专业不就业,还是勇于跨学科就业?是坚守城市辛苦营业,还是到基层去大展身手?政府应对大学毕业生如何成功实现就业、社会实习和见习岗位能给大学生就业什么帮助、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发展状况、及未毕业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未来的就业等话题进行探讨,因此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第一,大学生就业专业与实际学习的专业不对口。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对就业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择业的盲目性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专业与社会实际的不对口。因此导致许多大学生不能马上适应社会需要,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第二,对工资的期望值过高。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终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机会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第三,对于一份硬工作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向往“铁饭碗”的工作,希望自己能及一个好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稳定,收入较高。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社会现状并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愿望,因此导致很多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
在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各个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下面就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方面来阐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措施:
(一)、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建立培训机制,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
(5)、制定政策,解除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对那些思维活跃、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毕业生群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对自主创业者,国家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办法,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完善的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对那些暂时未找到工作而家境比较困难的毕业生要给予多方面关照,在延长毕业生找工作就业时间两年之内,允许待业大学生自由选择将本人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免收服务费用,符合社保条件的特殊困难毕业生,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一定限度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不断优化我国的教育结构;
大力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应用性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教学计划上,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重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逐步将教育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应用型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并且要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这类教育上。
(三)、合理发展经济,正确调整产业结构;
解决就业最终要靠经济的增长,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俗话说的好,经济繁荣就业易,经济繁荣靠人才。只有快速、合理的发展经济,才能更好,更稳的从今就业。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为就业提供巨大的空间。
据调查,目前,第三产业必然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业比重将从现在30%上升到50%左右,发达国家已达到70%以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持的,其中的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取得大学学历或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第三产业成了吸收就业的主要领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对高层人才需求旺盛成为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要载体,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完成,也将使国企大规模储备人才。当前,全球经济大调整,需要大批的高级技术工人,即具有高级技能、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收入的蓝领,这是人才全球化的一种趋势。努力争取将全球有限的就业岗位更多地配置到中国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重要基地,到时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都向莘莘学子们展示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总结:
业观念、不断的完善自我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才,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才能真正的适应这个社会,解除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人民网;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2、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张举福建师范大学2002年
3、《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理性思考》孙续功
4、《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董克用
5、《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郎建华2009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八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迅速发展,公共政策已经成为政府调控现代市场经济和进行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公共政策是政府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共政策大学本科生论文
浅析公共政策制定意义
摘要: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中,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真正贯彻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以实现公共政策的有效性中的意义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
公民参与也是民主程序的核心概念,“真正的民主,需要通过‘公民不断的参与’,方能领略什么是民主,在心理上融会和建立民主作风,在行为上获取民主办事的技巧和方法,这样才可以保证社会运作是真正由人民主宰。
关键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民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迅速发展,公共政策已经成为政府调控现代市场经济和进行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政府自身的缺陷和公共事务的复杂等因素,公共政策往往并不像人们所想象和期望的那样有效。
为了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人们不断地从多方视角、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探讨及实践。
本文从“公民参与”视角出发,从原因和背景、功能、争议及存在问题和对策几个方面论述了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以期为公民参与乃至政策科学的发展“添一把薪”。
一、公民参与的原因及背景解析
1.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都以社会民众为基础
首先,政策的需求信息来自社会民众或团体(利益集团)。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际需求总是来自社会的实际需要,代表公众实际利益和要求的政策总是从民间社会首先萌发。
且任何公共政策总是涉及广大民众的,公共政策应是以保护他们的起码利益为目的的。
其次,民众也是公共政策运行的主体,公共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施政者与影响对象之间的密切合作。
如果后者是被动的、消极的,那么政策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或成本大增。
政策制定者也只有在充分考虑到政策相对人的态度、利益得失,才能够制定出最符合社会需要、最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公共政策。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公民参与的发展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唤起公众的参与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深刻性、广泛性、艰巨性都表明,它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投入,广泛参与。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使公众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渠道,社会公众才会真正树立起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动起人们的政治热情。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激发公众的政治参与愿望。
市场经济体制的构筑过程也就是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公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必然要求过问和参与与自己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政策过程,甚至就某些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向政府讨价还价,施加压力。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为公民参与提供条件,如产权保证、物质和必要的设备保障等。
3.政治现代化促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我国社会主义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政治过程必须向民主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
从民主化角度来看,人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就应当强化自己的主体地位。
公民再也不仅仅满足于作为公共政策的客体(对象)而存在,被动地认可和接受政府的公共政策方案,而是强烈地要求向公共政策系统表达自己的意愿,具体过问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反馈的全过程,使公共政策能够更充分地代表自己的利益。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功能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
认为公民参与,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是贯彻民主信念的进一步落实,可以发挥集体智慧去解决社会问题,它可以发动社区资源或公民来推动发展计划,也可以使更多公民通过参与的过程认识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1.集体参与,可减少政策上的流弊与个人的私欲,进而确保一个更可行及公平的决策。
基于每个人知识有限,思维的方法不同,群体智慧对于决策来说相信是比较优越和可靠的,因为这是经过众人参与,互补长短的情况下得出来的。
其次,通过意见的交流和不同观点的冲击,不但可以使个人的眼界得以开阔,而且个人的私欲亦得到调适,使政策依据群体的意愿而做出。
2.大众的关注和参与,对于一个政策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首先,公民参与,有助于政策决策主体充分考虑和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利益和愿望,并把政策目标的确立和政策措施、手段的选择建立在符合这种利益和愿望的基础之上,以减少政策决策的盲目性,提高政策的合法性。
其次,公民参与,可以减低执行时遇到的困难,有利于政策的有效执行。
3.公民参与,促进了政策相对人主体地位的确立。
这有助于提醒政策执行主体尊重政策相对人的人格,并注意激发政策相对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和接受主动性,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和实际存在的强迫性和人格侮辱等违背政策和法律的行为。
还有助于改变政策研究和咨询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单一视角,而代之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重视角,扩大政策研究和咨询的领域,并使研究成果能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实践公民参与的争议与反思
“公民参与”是很理想的理念和正面的行为,但在实践方面,要鼓励一个人去参与社会事务,要求他或她不单是只顾个人的利益,而是采取利他人的倾向,关注公共事务,从而介入参与和协助、表示意见、推广活动和参与决策,这是不容易的。
所以一些学者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也提出了质疑。
第一,很难确定公民大众的真正意愿,持这种观点的认为一般公民没有空余时间去关注或去认识政策问题;那些有时间和有兴趣的,未必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理解;很多没有参与组织的公民都是较沉默、被动,对社会上的政策很少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很难确立公民意愿。
第二,批评公民意见多属短视,一般公民的意见常被指为只求眼前利益,急功近利,不能容忍;而且所要求的多属狭隘的利益,而忽略社会全局性的发展。
第三,公民参与效率低、耗时和昂贵,而且使政府部门内的专业及行政人才难以发挥其知识及经验,不能采取果断措施,令工作效率降低,未能应付瞬间万变的现代化社会形势。
最后,公民参与会导致社会不满及不安。
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一般市民的期望亦相对地不断膨胀,常常提出过高要求和不切实际的论调,而当这些要求未能适当地被满足时,这些公民的内心很是不满,对政府及社会产生不信任和不安。
与此不同的是,对公民参与持赞同观点的学者却提出不同的观点:第一,指出多数公民较被动,对一般政策很少有自己的意见,是符合实况的。
但要求那些有见识、有意见、有亲身体验、有切身利益的基层公民,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总是有裨益的。
至于专业知识和才能方面,公民未必完全掌握,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他们的认识便会加深,而且他们作为受益者的切身感受和不受部门领导的位置影响,对专业和官员能起到互为补充的作用。
第二,公民意见是否属短视,在未有机会参与和发表时,在未有比较和分析时,实难先验地下判断。
第三,公民参与是否耗时和昂贵,很难有定论。
很多政策都是涉及广大公民的生活和利益的,且有长远影响,只有深入和详尽的反复研讨才可减少日后出错时所带来的失误和浪费。
第四,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近年公民受教育水平上升,通过传媒而接触世事日多,对生活质量及政治权利的要求不断提高。
四、公民参与的现实问题及对策思考
虽然在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存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总体水平较低,存在着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公民参与的理性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的能力不足、公民参与的制度化较低、政府官员的错误观念等诸多现实问题。
但近年来公民参与已得到愈来愈多的人的接受与支持,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新格局,是公共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以,经验、扬长避短对政策中公民参与及政策科学的发展意义重大。
1.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九
知识经济中成功的关键是受过教育的劳动力。有那么多的国家致力于改善其教育制度,这都值得肯定。观察的结果是:
其一,从长远看,知识经济的成功需要创新能力,即基本能力之外的较高层次的认识能力。那些寻求培育这种创新力的国家因而在知识经济的竞争中更能成功。
其二,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培训对于知识经济成功也是关键的。政府有充分的理由补贴科学教育:因为那些从事研究的人从其工作中所获甚少,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它存在很强的外部效果。
其三,教育部门未能如我们所愿强大起来的原因之一就是,教育部门的竞争是最受限制的。
支持基础研究,改善产业政策
事实上,政府无论是支持农业研究(19世纪的核心产业),还是支持铺设第一条电话线(巴尔的摩和华盛顿之间)都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功。前者带来了农业生产力的巨大增长,而后者带来了因特网的发展。
政府的目标不是去挑选优胜者,而是要识别产生外部性的创新。当产业政策的批评家们认识到政府支持基础研究的必要性时,他们还没有注意到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没有明确的划界;许多应用研究也能产生很大的外部效果。政府政策的目标是要识别能够带来巨大外部效果的优胜项目。
我有以下观察结果:
其一,成为知识经济典型特征的许多创新是依赖于基础知识——这一全球性的'公共产品。存在两种倾向,不仅低估基础研究的重要性,还要企图搭上别人的基础研究成果的便车。结果将是灾难性的:至少是要放慢发展的进程。
其二,政府有一种对花哨项目的癖好,就象空间站,它可以吸引大众的联想,但不一定是运用研究基金的最佳途径。
其三,大家可以盯住其它的支持新技术的项目,以评价其增值效果。有一些迹象,比如美国小企业研究支持计划,尽管用心良苦,但在研究增长方面没有取得任何显著效果。
适当竞争,加强合作
前面我强调过在知识经济中有效竞争所面临的现实危险。我们必须回到适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制度两个问题上来。让我再提出一些观察结果。
其一,当我们步入全球化经济时,竞争的议题就提升到全球的水平上。当政者们当然会期望在竞争中产生更大的企业带来更高效的竞争规格,并能把这种规格提升到最高水平。世界也将从这一更好的竞争市场中获益,世界中的所有国家也要为实现这一目标协调运作。
不仅都能削弱竞争的基础,而且也能削弱支持新知识经济的产业政策。
其三,鼓励合作,但合作能够转向勾结,也能为心照不宣地达成一致的反竞争或至少非竞争政策提供依据,对此应提出足够警示。
实施优惠创新的税收政策
在美国,有一些鼓励创新的税收规则,也有一些不是。最近实施一项鼓励新小企业(免资本收益税)的规定,但谈到其效果还为时过早,也难说它多大程度上帮助了新的知识为基础的企业。
研究,从其根本特性来讲,就是冒风险的。它就象钻井探油一样。成功的度量是根据一个人能否在十次试验中成功一次。一个能分享风险的伙伴才能够鼓励冒险,但只分享成功而不分享损失的伙伴似乎不能鼓励冒险。
在美国,资本收益的优惠措施一直保护下来,就是因为它鼓励与知识经济紧密相联的冒险和企业家制度。但大多数税收优惠没有偏向这种企业家制度,而是偏向投机的不动产贷款。我在前面已提及文化改变的重要性。那种以奖励真正创新的办法去奖励投机不动产收益的税收体制,不是在支持创新的文化。
参考资料:
[2]后来法庭审判的结果是:微软公司因涉嫌垄断而被一分为二。译者注。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
2.公共政策质量及其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影响研究
3.法治视野下的行政决策程序优化研究
4.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研究
5.我国高校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及其偏离的研究
6.聊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7.关于合肥市“大拆违”的公共政策分析
8.社会和谐治理理论中的公共政策视野
9.煤炭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及政策研究
10.论我国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
11.试论我国公共政策领域的目标管理及其人本取向
12.陕甘宁边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启示
13.中国女性公务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研究
14.道路运输业发展政策评价研究
15.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政策研究
16.美国思想库教育决策咨询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17.刑事政策的概念界定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一
论文摘要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统一于地方治理的实践中,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般来说,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相辅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时,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华,不断发展。
论文关键词地方治理地方立法地方公共政策
谈及地方公共政策时,从广义角度来讲,地方公共政策由两大方面组成:一方面,地方政府负有使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本地区内得以贯彻执行的责任;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现行体制,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等重大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从狭义角度来说,地方公共政策则严格限制在地方行政机关对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的开展两大方面。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其前提是明确地方公共政策的界限。
本文从地方公共政策的狭义外涵出发,将地方公共政策限定在地方行政权实施的内容内,来讨论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关系。
一般来讲,《立法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中确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明确了地方立法权的归属和行使的基本品格要求,即地方立法权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
因此,在厘清了地方立法权和地方公共政策权的归属后,所谓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即主要表现为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相对应的人民政府之间在公共政策同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
一般而言,公共政策起源于政治活动,其本质是社会利益分配的手段,为的是消除利益全体在利益寻求、利益分配、利益实现等方面的矛盾状态;而地方立法则是对特定地区内长期形成的定型化的本地区内重要客观现象的确认和规范。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行地方立法的要求。因为我们知道,在推进法治化的过程中,“法律永远是主导力量……政策为法律服务,是辅助力量。”
地方公共政策是特定地区的人民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政治设计,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因此,自然在稳定性和存续性上都逊于地方立法。在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以地方立法为基本指针,注意研究地方立法的内容,保证地方公共政策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符合“法治精神”之要义。
美国法理学大师博登海默的理解:“公共政策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尚未被整合进法律中的政府政策和惯例。”因此,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严格遵行法治要求,做到合理性、合法性兼备。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在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就必须仔细研究相关地方立法的具体内容和立法程序,保障地方公共政策与地方立法的统一性。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离不开地方立法的影响,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障。
二、地方公共政策能够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
“我们对事实的相对无知,我们对目标的相对模糊”是人类,也是立法所不能摆脱的困境。可以说,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性,我们很难预知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利益冲突,也很难预知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发生的各种生活场景,以及在这些生活场景下会涉及哪些大小不等的价值目标。
进一步来说,地方立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对特定地区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预测,而社会生活本身却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正如梅因所讲:“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结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势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谈到的社会是前进的,人民幸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便是以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服务对象的。地方公共政策反映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是打开立法与现实缺口的重要方式,通过及时性的地方公共政策的有效介入,弥补地方立法滞后性之不足,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建设。
三、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
地方立法是一种复杂的知识创造活动,需要经过提出法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案等非常复杂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也往往需要经过几乎同样的繁琐程序。因此,每一次地方立法活动,都是非常严肃的,同时也需要非常认真地研讨,并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对那些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地方公共政策,也应当及时纳入地方立法的议事日程,仔细探讨,认真论证,对于那些确实符合本地区社会发展根本的地方公共政策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吸纳入地方立法中来,服务地方社会建设的大局。
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不单单体现在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相反,汲取营养的过程应该是完全开放的,地方立法机关对地方公共政策应该采取持续连贯的态度,关注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整个生命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判别地方公共政策的效果,进而选出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为相应的地方立法做好基础准备。
总之,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二者相辅相成,是地方治理的统一体。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其常务委员会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具体到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进行地方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将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有机结合在一起,各司其职,担忧相互配合,在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引领下,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践行地方立法科学化,地方公共政策法治化而不断努力。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二
一、问题提出:美国侵权法中的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博弈
怀特教授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一部知识史》一书中将美国侵权法史划分为概念主义、现实主义、共识思想和新概念主义四个时代,并从知识史角度体现了思想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在增订部分,他通过对过失原则复兴现象的观察,展现了贯穿侵权法的若干循环模式:私法与公法,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惩罚与补偿等。在书中,怀特所描述的一种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因素在侵权法中的博弈现象吸引了我的注意。在侵权领域,个人正义似乎是永恒的主题,而公共政策却很少为人所知。事实上,围绕公与私的本位,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在侵权法发展历史上产生过数次交锋。这种交锋,其本质是侵权法惩罚或补偿之根本目的变化的体现。在侵权法的“棋盘”上,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正如“棋手”,而过错责任、严格责任、注意义务及因果关系等侵权法核心要素的变迁,都如“棋子”一般,受“棋手”驱动。例如,在个人正义占上风时,过错标准被严格遵循,而公共政策占上风时,严格责任则呈现星火燎原之势。怀特认为正如“棋手”的下一步走势是难以推知的一般,侵权法难以确定一个“综合性的责任标准”,其未来走向也是难以预测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过错的意外存续正是这种无法预测性的强力佐证。但是,事实上,侵权法本来就不可能存在一个简单的责任标准,因为其责任标准受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博弈的影响,这种博弈注定了侵权法的规则原则是复杂、动态、综合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社会环境变迁及思想变化的角度来揣测侵权法的发展趋势,正如我们虽然无法精确预测“棋局”的下一步,但总能从以往对弈的蛛丝马迹中窥见“棋局”的走势一般。
二、历史研究:美国侵权法中个人正义倾向与公共政策倾向循环
美国侵权法发展历程伴随着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倾向的循环,夹杂着公或私本位讨论。19世纪末,侵权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对应遭谴责的民事不法行为进行惩罚或震慑,个人正义因素在侵权法中占主导地位,而补偿制度的观念尚未出现。二十世纪十至四十年代,侵权法的范围悄然发生了扩张,相对性义务的出现显然在呼唤对个案进行利益衡量。伴随着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的出现,公共政策走上侵权法的历史舞台并扮演了重要角色。二十世纪四十至七十年代,法律思想中民主、平等的因素开始抬头,两种竞争性的法律思想并肩而行,一种认为普通法是公共政策的工具,而另一中倾向个人正义的保护。比较过失、产品责任及隐私权的新发展,体现将侵权法作为公法的思想,正在取代将侵权法作为私法的思想,对公共政策维度的关注达到顶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过失责任被证明对个人正义的追求更有效率。从以维护个人正义为目的到倾向公共政策考量,再到个人正义的复兴,美国侵权法完美展现了私―公―私的循环。作为一个论据,过错责任的发展完整地伴随着这一循环。在个人正义时期,过错责任产生并猛烈发展;公共政策时期,过错责任受限,严格责任产生;而在个人正义再次抬头的今天,过错责任出现了出乎意料的猛烈复兴。法律史的背后是思想史,将侵权法的发展与时代思潮的变迁结合起来,才能在现实中观察侵权法的演进与发展。十九世纪晚期,过失侵权的产生深受概念主义影响。二十世纪初期,概念主义由盛转衰,美国的思想出现现实主义的倾向。现实主义学者主要以客观性与实证主义作为其理论诉求和研究目标,侵权法中个人正义因素开始减弱。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共识思想的产生实际上是将现实主义披上了修正概念主义的外衣,此时的侵权法裁判已经是法官对公共政策的衡量。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新概念主义基于经济理论和道德哲学分析等法律外部视角,为侵权法注入了新活力,个人正义抬头趋势再次显现。侵权法“活在体系的复杂的‘事实性’中,并在其中得到理解”。法律史的背后是思想史,思想史的背后是社会发展、思想变迁、政治压力或文化形态等外部因素。事实上,个人正义可能较为稳定,但公共政策确是处于变化之中的,任何时代的公共政策,都不可能脱离其所处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更不可能抛弃孕育其生长发育的时代文化背景。概念主义的背后是美国内战后“维多利亚”时代的知识分子为重构社会秩序;现实主义发源于二十世纪初社会改革阶段对法律形式主义的猛烈批判;共识思想源自战后美国人运用法律中的价值和原则使“自由美国”区别于“集权主义”的呼唤;新概念主义及其后的侵权法变迁,则至少部分可归因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时代思潮的转向,依靠政府解决问题的思路正在逐步让位于市场解决方法。事实上,正是这些社会环境创造了美国独特的社会思潮,从而像蝴蝶翅膀一样,改变了侵权法的发展走向。
三、对比思考:美国侵权法与中国侵权法
侵权法属于私法领域,其审判中的个人正义因素广为人知,但其补偿目的蕴含着公法中的利益分配,这一点很少被注意到。事实上,公与私的交锋在侵权法利益衡量中展现的淋漓尽致。而提起这种利益衡量,必须谈到美国共识思想时期的侵权法――公共政策的巅峰。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美国侵权法研究的主流思路是综合的法律概念主义与法律现实主义的理论创见,寻求立法者与司法者在其立法与司法活动中可能遵循的核心价值或基本原则,即所谓“共识”。共识时期是侵权法中公共政策因素“战胜”个人正义,达到鼎盛的时期,其中最著名的代表学者是普罗瑟,他给修正的现实主义披上了概念主义的法则外衣,创造了法官试图做出理性裁判,并反过来在法条中为其案件结果找出有效理由的审判方法。这种审判方法让人感到十分熟悉。中国法官在侵权法具体案件审判中关于公共政策的运用与美国共识时期如出一辙。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特殊的原因。首先,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新型的侵权案件层出不穷,法律毕竟具有滞后性,不能穷尽所有情况;其次,舆论的力量逐渐扩大,法院在判案时“潜移默化”或者不得不将公共政策考虑其中,因为这代表了社会的“民意”,或者说是公共价值观;最后,公共政策类似于兜底条款,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不得不引用公共政策作为判断依据。但在中国,公共政策的考量似乎占据了过于重要的地位,甚至有“过度”使用公共政策之嫌。以最高法院公报案例为例:1985~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侵权案例有130余个,其中至少12个案例与公共政策因素有密切关联或者说按照公共政策进行了审判。众所周知,法条具有稳定性和可知性,而公共政策因素具有不可预知性,这种不可预测是对法律稳定性的打击,这也是美国侵权法在共识思想后逐渐降低公共政策因素的原因,所以中国法院审判中的此类现象值得我们关注。
四、合理预测: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的连接与平衡
社会环境影响思想,思想又影响了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影响了侵权法中的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因素。那么,侵权法的未来到底应当走向何方?在美国学者的观点中,他们假定侵权行为应当具有一个“综合性的责任标准”,但他们寻找此类标准的尝试从未成功。这种“综合性的责任标准”难以构建性及“侵权法未来发展”难以预测性实际上与美国的`文化与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美国侵权法的危机主要体现为过错责任的危机,过错责任受到无过错责任的冲击。为了标准的统一,以过错责任为代表的个人正义与以严格责任为代表的公共政策的“战争”正在持续,主流观点支持过错责任,因为严格责任在习惯是、非二分标准的美国人看来,缺乏责任的基础,并产生了一直类似非正义的“深口袋规则”的感觉。这些问题在中国侵权法实践中轻描淡写地获得了解决,对于能熟练驾驭生活辩证法、习惯于综合性思维的中国文化看来,多重标准的存在是很容易理解的。对于美国侵权法学者来说,标准的构建甚为重要,似乎只有明确归责标准,划分出侵权法的边界,侵权才能称为一门可以预测的法律科学。但是,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从社会发展来看,思潮和法律思想的变迁带动着侵权法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的博弈,归责标准随之变动,这种公与私的争议并不完全是一个学术争论,更是社会问题,从政策需要的角度来看侵权法,保持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的连接与平衡,能更好地为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服务。正如损害与社会责任即是私人现象又是公共现象,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亦是法律变革的常态,这种现象与公共政策的模糊性及变动性分不开的。公共秩序政策的模糊性造成私法和公法彼此交织、循环往复、永无止息。侵权法需要个人正义与公共政策的连接与平衡,只有行走在人们希望生活其中的理想社会的地平线上,一个微言大义的侵权法才能负责任地延展其方向。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三
摘要: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规定性就要求大家以哲学的思维方式来把握时代、把握时代问题。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由于公共政策的失灵,使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表现出了不同的问题,但究其原因就在于权力的异化导致了公共政策的失灵。
关键词:公共政策;社会利益;问题;研究。
一、权力异化是根本原因。
在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政府为了其效用的最大化,极有可能出现“权力自肥”和寻租的后果,这就导致了公共政策目标的偏离,从而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作为政府机构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其具有双重属性:一面是“社会人”,一面是“经济人”。从“社会人”的属性出发,政府机构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同样存在着基本的交换关系,他们用自身的劳动来获取个人的进步和自身价值的实现以及周围人群的认可和尊重;从“经济人”的属性来看,政府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则是同样是为了获得与自身劳动付出相匹配的经济报酬或者补偿,但是由于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往往会想方设法得到远远超出自己付出劳动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所得的那一部分利益。
1.政策制定过程科学化不高。
如上文所述,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每一个群体、阶层、个人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在他们这些利益诉求之间,既有追求共同利益的一般,也有谋求自身利益的特殊。17、18世纪的思想家,如霍布斯等人很早就告诉我们,如果任由人们依靠自身的强力或者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分配,那么终将会出现会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毫无公平和正义可言。为了保证人类社会的有序和正常繁衍,人们必须公平、公正地将各种利益资源进行分配,现实生活中,各个不同的利益群体、阶层和个人,都有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冲动,为了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可能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利用各种资源,来完成与其他利益不同体的博弈、合作和竞争,最终实现利益的相对均衡。
当今时代,全球化、信息化浪潮叠加,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现行的政策制定过程中,经常会偏离一些规范化的程序和形式,或多或少地出现凭借决策主体即领导说了算、一言堂的现象。
2.公民参与度不高。
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和实质就在于公民的政治参与,它也是政治文明发展与否的重要标识,“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在这个价值调整过程中,涉及到每位公民的利益,所以政府政策的公共性体现为政府的政策为公共服务的程度或者说是政府符合公共利益的程度。[4]然而我国政府政策的`公共性往往不足,强势群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能够通过自身的优势诸如经济实力、社会关系、社会舆论资源等因素来影响、左右公共政策。
3.制度的缺失或无效。
公共权力能否正常行使决于决策的科学与否,而科学理性的决策的关键就在于数据信息的准确和实时以及决策程序的规范和科学。但是在实际的公共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共事务自身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有时对于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都无法进行判断,也就不可能有时间按照规范化的程序来进行可行性分析,而必须“摸着石头过河”,这也导致了决策主体往往会听从于自己的经验才猜测、预判事物的发展,从而做出一种有限的理性选择,最终就可能偏离政策目标。
1.培育公民社会是基础。
在各个利益群体的政策博弈中,公共政策的最终制定都将由所有参与者的互动来决定。因此,一个好的制度将很好地保证结果的最大公平性。作为防范公共政策失败的有效途径,制度创新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制度是一切公共政策实行的最低保证,没有制度作为政策,尤其是同基本国情、时代特点相配合的整套制度,公共政策都缺乏有力的支撑;其次,制度使公共政策的土壤,不可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最后,公共政策的失灵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前车之鉴,可以防止新一轮的政策失灵,从而最终建立公共政策走向成功的长效机制。
3.提高政府行政管理人员的道德责任是必要手段。
政府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是当前世界发展的主流,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政府行政管理人员拥有公共权力并行使公共权力。而公共权力来源的社会性决定了他们可以操控着整个社会的每个方面。行政人员和公共权力之间的职业关系,使得行政人员这个群体具备了天生的特殊性,和其他职业的人员相比,也有着根本的不同。公共权力是行使支配性权力,这样的支配是其他任何职业所不具备的。因此,政府行政管理人员理所当然应该具备理性和道德的双重属性。因为其具有理性,因此,他们有追逐自利的动机,但是,因为理性和道德的约束,他们更应当追求最大化的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才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能和工作。
对于行政管理人员道德意识的培养,必须要紧急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特点,有针对性建构一种新型的现代行政文化。文化对于人及其价值观、世界观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行政文化也不例外。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官本位、人治文化至今仍充斥于当代中国的行政文化当中。所以要重构现在的行政文化,必须从根本上破除这些腐朽的文化。
参考文献:
[1]张红.政府的“经济人”特性研究[j].经济与管理,(11):52。
[3][美]尼考劳斯.扎哈里亚迪斯.比较政治学:理论与方法[m].欧阳景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21.
[4]李景鹏.论政府公共性[j].天津社会科学,(6).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迅速发展,公共政策已经成为政府调控现代市场经济和进行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公共政策是政府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共政策大学本科生论文
浅析公共政策制定意义
摘要: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中,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真正贯彻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以实现公共政策的有效性中的意义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
公民参与也是民主程序的核心概念,“真正的民主,需要通过‘公民不断的参与’,方能领略什么是民主,在心理上融会和建立民主作风,在行为上获取民主办事的技巧和方法,这样才可以保证社会运作是真正由人民主宰。
关键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民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迅速发展,公共政策已经成为政府调控现代市场经济和进行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政府自身的缺陷和公共事务的复杂等因素,公共政策往往并不像人们所想象和期望的那样有效。
为了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人们不断地从多方视角、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探讨及实践。
本文从“公民参与”视角出发,从原因和背景、功能、争议及存在问题和对策几个方面论述了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以期为公民参与乃至政策科学的发展“添一把薪”。
一、公民参与的原因及背景解析
1.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都以社会民众为基础
首先,政策的需求信息来自社会民众或团体(利益集团)。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际需求总是来自社会的实际需要,代表公众实际利益和要求的政策总是从民间社会首先萌发。
且任何公共政策总是涉及广大民众的,公共政策应是以保护他们的起码利益为目的的。
其次,民众也是公共政策运行的主体,公共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施政者与影响对象之间的密切合作。
如果后者是被动的、消极的,那么政策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或成本大增。
政策制定者也只有在充分考虑到政策相对人的态度、利益得失,才能够制定出最符合社会需要、最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公共政策。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公民参与的发展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唤起公众的参与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深刻性、广泛性、艰巨性都表明,它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投入,广泛参与。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使公众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渠道,社会公众才会真正树立起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动起人们的政治热情。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激发公众的政治参与愿望。
市场经济体制的构筑过程也就是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公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必然要求过问和参与与自己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政策过程,甚至就某些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向政府讨价还价,施加压力。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为公民参与提供条件,如产权保证、物质和必要的设备保障等。
3.政治现代化促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我国社会主义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政治过程必须向民主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
从民主化角度来看,人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就应当强化自己的主体地位。
公民再也不仅仅满足于作为公共政策的客体(对象)而存在,被动地认可和接受政府的公共政策方案,而是强烈地要求向公共政策系统表达自己的意愿,具体过问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反馈的全过程,使公共政策能够更充分地代表自己的利益。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功能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
认为公民参与,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是贯彻民主信念的进一步落实,可以发挥集体智慧去解决社会问题,它可以发动社区资源或公民来推动发展计划,也可以使更多公民通过参与的过程认识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1.集体参与,可减少政策上的流弊与个人的私欲,进而确保一个更可行及公平的决策。
基于每个人知识有限,思维的方法不同,群体智慧对于决策来说相信是比较优越和可靠的,因为这是经过众人参与,互补长短的情况下得出来的。
其次,通过意见的交流和不同观点的冲击,不但可以使个人的眼界得以开阔,而且个人的私欲亦得到调适,使政策依据群体的意愿而做出。
2.大众的关注和参与,对于一个政策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首先,公民参与,有助于政策决策主体充分考虑和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利益和愿望,并把政策目标的确立和政策措施、手段的选择建立在符合这种利益和愿望的基础之上,以减少政策决策的盲目性,提高政策的合法性。
其次,公民参与,可以减低执行时遇到的困难,有利于政策的有效执行。
3.公民参与,促进了政策相对人主体地位的确立。
这有助于提醒政策执行主体尊重政策相对人的人格,并注意激发政策相对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和接受主动性,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和实际存在的强迫性和人格侮辱等违背政策和法律的行为。
还有助于改变政策研究和咨询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单一视角,而代之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重视角,扩大政策研究和咨询的领域,并使研究成果能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实践公民参与的争议与反思
“公民参与”是很理想的理念和正面的行为,但在实践方面,要鼓励一个人去参与社会事务,要求他或她不单是只顾个人的利益,而是采取利他人的倾向,关注公共事务,从而介入参与和协助、表示意见、推广活动和参与决策,这是不容易的。
所以一些学者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也提出了质疑。
第一,很难确定公民大众的真正意愿,持这种观点的认为一般公民没有空余时间去关注或去认识政策问题;那些有时间和有兴趣的,未必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理解;很多没有参与组织的公民都是较沉默、被动,对社会上的政策很少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很难确立公民意愿。
第二,批评公民意见多属短视,一般公民的意见常被指为只求眼前利益,急功近利,不能容忍;而且所要求的多属狭隘的利益,而忽略社会全局性的发展。
第三,公民参与效率低、耗时和昂贵,而且使政府部门内的专业及行政人才难以发挥其知识及经验,不能采取果断措施,令工作效率降低,未能应付瞬间万变的现代化社会形势。
最后,公民参与会导致社会不满及不安。
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一般市民的期望亦相对地不断膨胀,常常提出过高要求和不切实际的论调,而当这些要求未能适当地被满足时,这些公民的内心很是不满,对政府及社会产生不信任和不安。
与此不同的是,对公民参与持赞同观点的学者却提出不同的观点:第一,指出多数公民较被动,对一般政策很少有自己的意见,是符合实况的。
但要求那些有见识、有意见、有亲身体验、有切身利益的基层公民,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总是有裨益的。
至于专业知识和才能方面,公民未必完全掌握,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他们的认识便会加深,而且他们作为受益者的切身感受和不受部门领导的位置影响,对专业和官员能起到互为补充的作用。
第二,公民意见是否属短视,在未有机会参与和发表时,在未有比较和分析时,实难先验地下判断。
第三,公民参与是否耗时和昂贵,很难有定论。
很多政策都是涉及广大公民的生活和利益的,且有长远影响,只有深入和详尽的反复研讨才可减少日后出错时所带来的失误和浪费。
第四,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近年公民受教育水平上升,通过传媒而接触世事日多,对生活质量及政治权利的要求不断提高。
四、公民参与的现实问题及对策思考
虽然在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存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总体水平较低,存在着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公民参与的理性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的能力不足、公民参与的制度化较低、政府官员的错误观念等诸多现实问题。
但近年来公民参与已得到愈来愈多的人的接受与支持,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新格局,是公共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以,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对政策中公民参与及政策科学的发展意义重大。
1.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五
内容摘要:自美、英相继出台《外国主权豁免法》和《国家豁免法》,国际上开始了“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理论和实践的大动荡时代”1。如果说国家豁免原则的绝对性和相对性问题国际社会还没有在理论上加以明确,那么在对国家利益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强制措施方面,各国事实上已经达成了某些方面的默契和共识(尽管还存在范围和程度的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公约》91年二读草案(以下简称公约草案)中的核心条款即有关强制措施的规定,结合有关国家的立法和实践,对其加以总结和归纳,并对我国在公约磋商和制定过程中应采取的立场提出一些建议。
一、执行豁免的理论
(一)理论
关于执行豁免,存在2种学说或者说是实践做法,一种是一体说,如果国家行为及其财产享有管辖豁免,那么所涉国家财产也享有执行豁免,反之亦然,即将管辖豁免和执行豁免等同对待,此理论是绝对豁免论在执行方面的体现;还有一种是区分说,即将管辖豁免和执行豁免视为两个不同的问题区别对待,其中又有完全区分说和部分区分说,前者主张即使不享有管辖豁免,对国家财产的执行豁免的放弃仍需另行表示,后者规定一般需要另行表示,但某些财产符合如用于商业用途、与法院地有联系、与起诉商业活动有关等国内法条件的,则不享有执行豁免,如美、英、加拿大等国。
(二)公约的立场
从公约草案第四部分的行文来看,采取了完全区分的立场,同时在某些细节方面也有特殊的地方。体现具体在:
1、公约第18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家同意接受他国管辖并非默示同意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强制措施必须另行表示同意。表示同意的方式在该条第一款做了列举即:国际协定、仲裁协议、事后声明等。
2、即使在国家已经另行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仍需符合:(1)该国已就此诉讼拨了专项财产;或(2)执行财产位于法院地国,并被该国用于或意图用于政府非商业用途以外的目的,且与诉讼标的要求有关,或者与被诉机构或部门有关。
(1)项较易理解,在实践中也比较容易区分,(2)项则是具体判定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实质条件,现将其分解开来进行分析:
a、地点(领土联系)
公约规定执行的财产对象必须位于法院地国且在法院地国被用于商业目的,也就是说,执行对象与执行地国要存在领土联系。英国、澳大利亚在立法中均未要求外国财产必须用于法院地国的商业活动才可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而美国、瑞士则规定,使用外国财产所进行的有关商业活动须发生在执行国境内,该项财产才可予以强制执行2。另外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在法院地国被用于政府非商业用途以外的目的”进行判断,是采取性质说还是目的说。从该款字面来看,似为目的标准,但公约第2条对“商业交易”的理解又采取了性质标准为主,目的标准为辅的做法。此处判断“用于政府非商业用途以外的目的”究竟以哪个标准为准,仍需公约加以明确,当然目的标准对被执行国是有利的,因为很多具有商业性质的国家行为的目的往往不是出于商业营利。
b、时间
公约规定可能被执行的财产必须被该国用于或意图用于商业用途,在时间上包括了过去、现在和将来,涵盖范围是比较广的.。而美国、澳大利亚的豁免法规定,用于或曾经用于商业用途的财产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但未提及意图即将来可能用于商业目的的财产,也就是说,在这些国家,意图用于商业活动的财产可能在执行豁免之列。公约在这方面有些超前,对被执行国(往往是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它把可能将来用于商业的财产也纳入了可被执行的国家财产范围,而“意图”或者说“可能”的判断往往是以执行国的国内法为标准的。
c、与被诉行为的关系
[1][2][3][4]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六
(一)教材研究深度不够。西方的公共政策学教材基本都是由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或学者来编写,西方教材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全面系统地阐明政策分析的含义与方法论,政策论证的功能、结构和模式,并深入阐释了政策分析方法在构建政策问题、预测政策前景、建议政策行动、监测执行结果和评价政策绩效过程的具体运用。可以说,诸如此类的教材不仅是教科学,也是学术专著,因为它们在向广大读者分析了理论视野和理论深度的同时,还能够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及时反映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我国公共政策学的教材内容遍布着大量的概念和定义、空泛的理论、简单的方法和原则。教材暴露出重原理轻技术和方法、重理论轻问题意识的缺陷,不注重对公共政策领域中最新研究动态、最新学术观点的梳理和分析,教材的学术价值有待进一步提升,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公共政策学教材枯燥简单、索然无味,批判、消化和吸收的工作难以深入展开,导致教材的学术含量较低。
(二)教材知识综合性不强。“跨学科、综合性是公共政策学的重要特征之一”[1],与其它学科相比,公共政策学具有更广泛的学术框架,公共政策学知识涉及诸多学科,如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历史学,除此之外,公共政策研究还要求了解与公共政策有关的历史、法律、人类学和地理方面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么说,公共政策学是一个由多种学科、多种理论、多种模型和多种方法组成的综合研究领域。在西方,财政压力是政府进行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原因,西方兰德公司在政策研究中运用定量分析技术的成功案例为西方公共政策分析奠定了坚实的操作化基础,这几个因素共同导致经济学、定量分析和政治学构成了西方公共政策学的主要知识基础,从而使得西方的公共政策学教材知识具有经济分析、组织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特征,政治学、公共行政学、经济学、管理学、运筹学和系统分析等各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被充分应用和吸纳。在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系列教材、公共管理硕士及mpa系列教材和公务员培训系列教材等。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的公共政策研究尚未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公共政策学的研究更多局限于政治学和公共行政学领域。加上目前从事公共政策研究的人员的学科背景过于单一、专业知识结构不太合理,研究人员的学科背景主要是传统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而具有现代经济学、运筹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人较少,这就使得他们在编写教材的时候很难把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和系统分析等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运用到教材之中,导致教材内容的学科知识出现单一化模式。
(三)教材形式单一。根据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思路,高水平和高质量的教材“不是仅仅‘便于教师教’,而是要更‘便利于学生学’。”[2]翻阅西方的公共政策学教材,发现教材的语言都能达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效果,教材内容丰富且有层次感,深奥的原理、繁琐的`概念、抽象的理论、基本的方法能够与大量的实际案例相结合,少量有必要进行解析的概念在恰到好处的地方予以解析。教材版式设计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考虑,符合学生的阅读习惯,关键概念和专有名词加粗标黑以提醒学生其重要性,同时书中还配有插图、表格,图文并茂,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书中有意增设了一些专门的栏目,目的是为了读者提供一些相关的知识;采用大量的图示与表格,用以更为直观地说明政策分析的程序、方法和结构;在每一章的结尾部分,都对本章的关键术语、主要原则和理论进行了总结,有助于读者把握书中的主要观点和内容;每章后面都附有学校提示,目的是帮助读者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在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在版式的设计和整体风格上过于古板和僵硬,虽然部分教科书中也偶尔插入图表及附有相关文字的说明,但整体上给读者的感觉还是过于简单且缺乏生动。教材编写模式没有摆脱定义学、原则学、分类学的固有模式,格式排版要么板块式结构要么要素式结构,缺乏为学生提供思考的空间和余地,难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导致这一问题出现有诸多原因,其中不可忽视的原因是编写教材的动机不纯正。目前,高校教师迫于职称评定的压力和困境,为了增强自身的“学术能力”和“竞争筹码”,编写教材就是最快捷的途径,带有强烈的功利目的去撰写教科书,这直接导致了低水准教材的泛滥。基于此,转变教材编写的思想动机,端正态度,努力实现公共政策学教材风格与版式的创新。
二、中国公共政策学科教材优化对策
(一)结合地方资源加强教材内容的本土化。纵观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基本上都未能从中国公共政策实践中总结出相应理论并吸收到教材中来,教材内容的重心集中于西方国家或西方的公共政策的实践与理论,存在明显的“非中国化”,鉴于此,我国公共政策学的教学内容设计必须重视对本土资源的发掘,我国有着数千年政府决策的丰富实践和闪耀着理性光辉的决策思想,这些实践和思想一定会对我们创新公共政策学教材内容给予宝贵的启迪。因此,将有中国特色的政策实践与决策思想纳入公共政策学教材内容中,实现公共政策学教材内容的本土化将是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建设的方向。
(二)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编制科学合理的教材。目前,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存在“数量泛滥、质量低劣”的现象,我国的公共政策学教学对象有本科生、研究生、mpa等,在教材的编写上应针对不同群体的学习需要规划并编制适合各自教学对象的精品教材,避免教材之间低水平的复制。基于此,可以考虑不同机构负责不同教学对象的教材规划和撰写,各级干部培训所需的公共政策学教材的规划可以交由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研究室负责,而高等院校所需公共政策学教材则由教育部负责,行政学院系统所需公共政策学教材可让国家行政学院规划,党校系统所需公共政策学教材由中央党校负责编写。
(三)加强教材编者群体的多学科背景。公共政策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不仅涉及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领域,还包含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和系统分析等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教材作为学科知识的重要载体,公共政策学教材势必要反映公共政策学知识的多学科特质,这就对公共政策学教材编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很大程度上要求编者具备高水平的量化分析知识和理论,尤其要具有统计学、经济学、系统科学等学科基础。
(四)加强教材的特色案例库建设。目前,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中虽然附加了配套案例,但质量高、有特色的案例实为不多。我国的各项实践都与公共政策的创新密切相关,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改革、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社会化养老体制的建设以及公共医疗体制的改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展示着政策的设计、创新与优化,基于此,可以对我国公共政策实践进行分析与研究,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政策案例库,出版公共政策案例教材,实现我国公共政策学案例教材的本土化。除此之外,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我国公共政策学的教材建设,积极进行公共政策的科学研究工作,才能实现我国公共政策学教材内容与形式的发展与创新。
作者:韦彩玲 单位: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振明.寻求政策科学发展的新突破———中国公共政策学研究三十年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行政管理,(4).
[2]余柏青,刘榕芳.西方教材《中日文明简史》的特色及启示[j].历史教学,(1).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七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应如何解决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公共政策问题解决措施。
正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层面的不断拓展与深化,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导致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待就业的大学生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在近几年来已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将成为各个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大学生毕业的就业形势:
是按图索骥非本专业不就业,还是勇于跨学科就业?是坚守城市辛苦营业,还是到基层去大展身手?政府应对大学毕业生如何成功实现就业、社会实习和见习岗位能给大学生就业什么帮助、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发展状况、及未毕业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未来的就业等话题进行探讨,因此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二、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
第一,大学生就业专业与实际学习的专业不对口。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对就业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择业的盲目性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专业与社会实际的不对口。因此导致许多大学生不能马上适应社会需要,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第二,对工资的期望值过高。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终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机会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第三,对于一份硬工作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向往“铁饭碗”的工作,希望自己能及一个好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稳定,收入较高。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社会现状并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愿望,因此导致很多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
三、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解决措施:
在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各个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下面就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方面来阐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措施:
(一)、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建立培训机制,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
(5)、制定政策,解除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对那些思维活跃、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毕业生群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对自主创业者,国家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办法,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完善的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对那些暂时未找到工作而家境比较困难的毕业生要给予多方面关照,在延长毕业生找工作就业时间两年之内,允许待业大学生自由选择将本人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免收服务费用,符合社保条件的特殊困难毕业生,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一定限度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不断优化我国的教育结构;
大力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应用性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教学计划上,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重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逐步将教育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应用型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并且要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这类教育上。
(三)、合理发展经济,正确调整产业结构;
解决就业最终要靠经济的增长,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俗话说的好,经济繁荣就业易,经济繁荣靠人才。只有快速、合理的发展经济,才能更好,更稳的从今就业。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为就业提供巨大的空间。
据调查,目前,第三产业必然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业比重将从现在30%上升到50%左右,发达国家已达到70%以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持的,其中的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取得大学学历或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第三产业成了吸收就业的主要领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对高层人才需求旺盛成为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要载体,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完成,也将使国企大规模储备人才。当前,全球经济大调整,需要大批的高级技术工人,即具有高级技能、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收入的蓝领,这是人才全球化的一种趋势。努力争取将全球有限的就业岗位更多地配置到中国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重要基地,到时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都向莘莘学子们展示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总结:
业观念、不断的完善自我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才,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才能真正的适应这个社会,解除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人民网;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2、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张举福建师范大学。
3、《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理性思考》孙续功。
4、《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董克用。
5、《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郎建华。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八
摘要: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造成资源过度开发、浪费,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有必要进行加强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的法制体系,分析现阶段相关方面的不足,提出改善的建议,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低碳环保;公共政策;不足;改善建议;
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但是国内经济发展依赖消耗自然能源过度,造成碳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不断上升,其在空气中的浓度不断增加,人类赖以生存在自然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其所产生的生存威胁已不容忽视。众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积极采取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一系列政策和方法,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低碳环保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也是一种新的环保理念更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其要求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及高产出,通过相应的政策手段、生活理念、技术创新以及产品升级等方式方法以节能减排为方向,实现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转变人类的发展理念,能源利用率的提升、能源结构的完善、污染排放的减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低碳环保的最终理想。实现低碳环保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理念,必然要通过公共政策对工业生产、人民活动进行导向、制约和管理。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就是引导工业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指导人们的生活行为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绿色环境;其制约功能就是限制工业生产超标排放,禁止人们生活行为上的环境污染;其管理功能就是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以及完成政策中的所规定的任务,对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管理,包括生产和生活上的行为、产品、排放等方面的管理和制约。
一、低碳环保、公共政策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低碳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促进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低碳环保在绿色经济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作用巨大,城市发展、经济水平提高、环境优化三者可以实现同步进步的目标。国际上从《能源白皮书》到《京都议定书》,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无时无刻都在关注能源消耗、开发新能源,积极推动创新技术开发,促进低碳环保生产生活的发展,另外还有加拿大、发过、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也时刻重视着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目标,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在主动完成能源结构升级实现节能减排,我国在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创新技术开发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更进一步,但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环境美好三者之间动态平衡的目标还需努力,如何创新公共政策促进城市低碳环保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低碳环保的理念不仅仅是转变能源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目标实现的基础也是提高我国产品再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为国际其他国家做出表率和模板作用。低碳环保理念对于国内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新问题积极应对的有效措施,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制约、管理生产生活行为,达到社会、环境、人类三者的和谐发展,对国内工业产业升级、市场经济提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实现科学的、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创新低碳环保的公共政策才能够实现与时俱进,持续适应国内各方面的发展,不断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二、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现存问题。
(一)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国内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低碳环保的基本法,仅围绕自然资源的开发颁布了一定的法律条款,至于如何实施以及节能减排、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没有提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目前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另外在石化节约方面尚未制定,以及在已存在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上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造成了低碳环保法律实施滞后,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相关法律体系上还不够完善。
(二)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
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必然需要财政支持,现阶段,我国还没有明确在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投入缺失持续长久性和稳定性;在市场以及产品结构升级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相关方面的税收、扶持、优惠等政策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导致市场调节不积极,产品结构升级滞后;在创新技术开发方面的财政扶持投入显示出严重不足,存在盲目投资和投资不稳定的问题,投入产出比极其不合理,造成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公共政策实施效果不佳。
(三)人们低碳环保意识薄弱。
现阶段,造成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就是城市供暖燃煤和尾气排放,工业生产中的非法排放更是严重破坏生态化境的平衡,由于低碳环保理念宣传和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体验不到自身行为与低碳环保之间的联系,仍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以及一次性筷子等严重破坏绿色植被的产品,人们低碳环保认知度较浅薄导致传统思想上难以扭转以及日常行为中更是缺乏对低碳环保理念的认知。
三、关于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完善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及其激励机制。
结合国内实情,建立低碳环保相关法律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方面的缺陷,包括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石化资源和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建立相互协调的强制性法律机制,保证相关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加强财政方面的投入力度,保证资金投入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另外,对于节能减排产品和新能源技术产品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府通过减免税收的激励方式进而激发市场和产品升级的积极性。
(二)加强创新技术开发和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在发展初期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较大,往往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仅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应该加强新能源开发技术以及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方面的开发力度,切实实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新能源方面包括水能、风能、地热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尤其是核能更是蕴藏巨大能力,但是其开发方面需要高精尖技术,所以引进创新人才能够有效实现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利用。
(三)加强人们的低碳环保意识。
加强低碳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渗透于公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中,改变原来的传统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自觉主动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放弃使用一次性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产品,切实创造社会发展、人类生存、自然保护的和谐氛围,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总结。
现阶段,国内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的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不足,政策方面的强制性法律和激励机制应继续加强,低碳环保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应进一步加强,促使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为上。
公共政策的论文篇十九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应如何解决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 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 公共政策 问题 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层面的不断拓展与深化,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导致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待就业的大学生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在近几年来已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将成为各个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按图索骥非本专业不就业,还是勇于跨学科就业?是坚守城市辛苦营业,还是到基层去大展身手?政府应对大学毕业生如何成功实现就业、社会实习和见习岗位能给大学生就业什么帮助、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发展状况、及未毕业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未来的就业等话题进行探讨,因此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第一,大学生就业专业与实际学习的专业不对口。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对就业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择业的盲目性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专业与社会实际的不对口。因此导致许多大学生不能马上适应社会需要,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第二,对工资的期望值过高。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终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机会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第三,对于一份硬工作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向往“铁饭碗”的工作,希望自己能及一个好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稳定,收入较高。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社会现状并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愿望,因此导致很多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
在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各个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下面就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方面来阐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措施:
(一)、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建立培训机制,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
(5)、制定政策,解除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对那些思维活跃、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毕业生群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对自主创业者,国家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办法,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完善的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对那些暂时未找到工作而家境比较困难的毕业生要给予多方面关照, 在延长毕业生找工作就业时间两年之内,允许待业大学生自由选择将本人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免收服务费用,符合社保条件的特殊困难毕业生,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一定限度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不断优化我国的教育结构;
大力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应用性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教学计划上,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重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逐步将教育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应用型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并且要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这类教育上。
(三)、合理发展经济,正确调整产业结构;
解决就业最终要靠经济的增长, 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俗话说的好,经济繁荣就业易,经济繁荣靠人才。只有快速、合理的发展经济,才能更好,更稳的从今就业。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为就业提供巨大的空间。
据调查,目前,第三产业必然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业比重将从现在30%上升到50%左右, 发达国家已达到70%以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持的, 其中的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取得大学学历或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第三产业成了吸收就业的主要领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对高层人才需求旺盛成为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要载体,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完成,也将使国企大规模储备人才。当前,全球经济大调整,需要大批的高级技术工人, 即具有高级技能、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收入的蓝领,这是人才全球化的一种趋势。努力争取将全球有限的就业岗位更多地配置到中国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重要基地,到时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都向莘莘学子们展示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业观念、不断的完善自我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才,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才能真正的适应这个社会,解除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1、人民网;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2、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 张举 福建师范大学 2002年
3、《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理性思考》 孙续功
4、《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董克用
5、《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郎建华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