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质13篇)
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提供详尽准确的信息,以支持决策和决策者的行动。报告的写作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结果,以确保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报告的例子,从中学习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一
随着“安然”和“世通”等一系列会计丑闻事件的爆发,美国颁布了极其严厉的塞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简称sox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强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该法案颁布后,美国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信息披露逐渐由自愿性披露向强制性披露转变。
近几年,我国也先后出现了许多内部控制失败的案例,随着郑百文、银广夏、中航油、蓝田股份等事件的发生,我国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程度也越发深入。我国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内部控制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还不够成熟,因此,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努力完善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对推动我国内部控制的快速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coso,200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管理当局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并以内部控制报告的形式将评价的结果传递给外部信息使用者。有效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完善,提高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一,改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管理层完成受托经济责任的一种表现,使管理者更加清楚企业自身的管理漏洞,管理者可根据信息披露情况检验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评估企业风险,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目标,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第二,减少信息不对称。内控信息披露可使外部投资者得到除财务报表以外的信息,股东通过内控信息可以了解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使公司真正的股东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等而遭受欺骗和经济损失。对于外部投资者而言,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开提高了市场透明度,真实、完整的信息有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使资金能够流入机制健全,发展情况良好的企业,从而能够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第三,提高企业价值。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可以使其他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更加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风险较大,投资者应谨慎做出决策,如果风险较小,则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同时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降低融资资本。第四,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有一定的作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估,能使管理者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也能降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
2、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进程。近几年,我国也非常重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针对上市公司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2005年10月19,中国证监会(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6年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该指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同年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该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二、文献回顾。
近几年,我国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内部控制影响因素分析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与改进建议。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方红星(2007)利用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828家非金融业a股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只有4.9%的样本披露较详细,绝大多数样本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比较简略,研究结果表明,公司总资产规模大、在海外上市、控制人为国有的并且规模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较强。蔡吉甫(2005)以2003年1251家a股上市公司的截面数据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共有96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占总体的77.22%,其中亏损的公司约有71.33%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财务报告存有质量问题的公司约有59.18%披露了信息,结果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到公司盈利能力、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财务状况的显著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好、财务报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较强;而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披露动机较弱。
信息披露的考核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在原有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了真实性和公平性,从这六个方面进行动态评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划分标准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表1是2011年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考评结果的基本情况,此次是新的考核办法实施后的首次考核。由表1可以看出,此次参加考评的1411家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主板方面,参与信息考评的公司数目没有变化,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公司数量略有增加,结果为不合格的数量也有所增加;中小企业板方面,考评结果优秀率由2010年的15%增加到20%,参加考评的公司也增加了22%;创业板方面,参与考评的公司数目呈现大幅度增加,增加了84%,优秀率也由13%提高到16%。总体来看,主板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略有下降,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高。本次考评共有24家公司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其中st公司占50%,所以下一步我国应加强对st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强制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并专门针对st公司制定相关的规定。
1、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环境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前提和基础,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保障。首先,应提高管理层素质。公司管理层有能力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详细评估,有责任将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结果提供给投资者和股东。dye(1985)认为,信息披露可能会加剧股东和管理者委托代理的问题,所以多数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只披露好消息而隐瞒坏消息。龙立(2013)认为,管理者的任期越长,风险规避意识越强,所以只有小部分能力较弱的管理者愿意披露坏消息,所以管理者应加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其次,应完善监事会责任。对公司内部而言,上市公司设立监事会是为了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应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董事会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对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遵循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还应当监督企业将不相容的职务严格分离。
2、规范披露内容和格式。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信息能够降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现有的内部控制规范比较笼统,没有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要求,仅仅是一个原则性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整体水平较低,大多数企业仅仅是从公司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披露,少部分能提及内部控制有效性,总体而言都缺乏对内部控制缺陷和改进建议的披露。因此,我国监管机构应从披露时间、质量和数量上去把握、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3、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标准。虽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逐渐完善,但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标准的法规却寥寥无几,国际上目前采用标准普尔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评级(t&d)指数、美国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aimr)评级和国际财务分析中心(cifar)指数来进行评分,我国的信息考评情况目前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当年上市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发布的“诚信档案”。我国并没有权威机构依据上市公司内部结构对信息考评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专家和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和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时,只能通过公司的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等数据自己对内控质量进行评分。这样得出的结论和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程度的出入。
4、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当前我国还缺乏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罚的法律。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应采取怎样的处罚;上市公司监事会未履行监督职责应接受怎样的处分;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发表了不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的审计意见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诸多问题导致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较差,没有明确并有效地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是关键。所以应制定相关法律,将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到信息披露负责人,即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身上。
5、合理引导自愿性信息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经历了由自愿性披露到强制性披露的过程,现阶段主要以强制性披露为主,而目前来看自愿性披露动力不足,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2001年1月,普华永道发布了一份关于“不透明指数”的调查报告,该报告包含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不透明”研究,其中中国的不透明度位列第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透明的内部控制信息有助于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降低投资者搜集信息的成本。因此投资者更倾向于购买信息透明度高的公司的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一个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依赖于企业高层管理者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只有当管理者认识到自愿性信息披露对企业发展的益处,他才会主动进行披露。因此,应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自愿性信息披露动机进行研究,提高高层管理者对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性披露重要性的认识,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措施,合理引导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二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其产出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大等因素,使得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与自身发展和市场经济均不适应的情况。须引起各方注意,研究对策,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遇到了阻碍。例如,政策的“歧视”使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能公平竞争;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大量的干预,使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短期化;财务管理受企业领导的影响过大;等等。
(一)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初步建立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但是,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其主要原因:第一,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第二,国家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其贷款不够热心。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
(二)投资能力较弱,且缺乏科学性。
一是中小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二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三是投资盲目性,投资方向难以把握。
(三)财务控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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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三
近年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深入,对学校的非税收入管理更加规范.随着“校财局管”的全面推行,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了教育经费管理中心,教育经费实行网络化,规范化管理,资金由县财政按计划拨付到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中心再拨到各学校,加强了中小学各类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了对学校各项资金的监管,有效防止了乱收费行为,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顺利实施.
作者:周建作者单位:湖北省来凤县财政局,湖北,来凤,445700刊名:吉林农业英文刊名:jilinnongye年,卷(期):“”(12)分类号:g47关键词: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四
摘要在探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针对这些问题,以优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为目标,提出了应对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若干策略。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农业投资的不断增加,涉农资金得到迅速提升,村集体经济的整体实力不断壮大。在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解决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为了当前各级财政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方向。本文在探讨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者素质、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等方面探讨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策略,给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参考。
1.资产管理亟待规范。
首要的表现就是没有对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尤其是在对集体固定资产、仓库物资存放等方面疏于管理,加之在核算工作过程中没有恰当的运用折旧、盘点等专业的会计内控手段,致使村级固定资产以及管理物资流失,浪费量经常达到上百万元。其次,在村财政的货币资产管理过程中过于疏忽,导致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较为严重,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由于集体收入的渠道较多,尤其是大量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村庄,多头开户的现象极为普遍,造成了公款私借、公款私存以及挪用公款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2.村财政收入支出的核算与管理亟待规范。
首先,部分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没有按照制定的财务制度来进行,尤其是在对收支核算管理方面欠缺对应的严格管理,存在着明显的收入不分来源、收支不分去向的现象。其次,村级行政支出中的招待费用长期处于高消耗状态,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根据相关的税费改革规定,村级财务中是不能支出招待费用的,但是一些村级单位变换方式,餐饮支出就占到了集体经济的三分之一,部分村集体甚至占到了村财政收入的一半。一些本不该村级负担的支出,如征兵费用、计划生育、财政税收费用、个本工商户办证费、形象工程费用等等一系列不该支出的增加,明显冲击了村其他正常财政支出,导致村财政支出捉襟见肘。
3.村务公开以及监督体制不够完善。
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形成对应的管理体制,村级相关的财务支出完全是由村支书说了算,没有经过村民理财小组的审核,没有按照年初制订预算方案执行。在一些村,村主任、村书记,甚至是会计都有权利批准财务支出,部分发票甚至没有任何人的签字也可以报销。同时,国家推行的印鉴分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没有予以完全落实,导致村干部挪用村财政收入,座收坐支现象就更为明显。
1.有效提高“村官”基本法律意识。
在进行村级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级财务监督与管理中的作用。而乡村的各级领导应该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尤其是乡级财务管理领导应该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到常规的议事日程,通过日程的积极财政管理工作来支持实际的财务管理,解决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还应该抓好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以及紧迫感,通过人尽其责、通力合作的方式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费改革制度的学习,在提高村级干部领导对农村财务会计认识的同时,有效提高村民的相关法律制度的认识水平。通过鼓励村民理财小组的工作积极性的方式来对原始财政凭证予以更加严格的审核,从源头上制止对应的不合理支出。
2.做好支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村级财务工作者存在着普遍的学历低、专业知识缺乏以及财务观念陈旧的问题,直接导致其对当前农村财会管理政策和国家支农信息接受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加之他们接受继续教育以及培训的机会极少,导致他们的财政上水平和业务素质与农村财务处理工作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直接造成国家支农政策不能得以落实,支农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通过做好支农政策宣传,加强农村会计业务培训工作,对农村会计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安排具体经费和人员给会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供资助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各个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农村的实际需要,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方式,让代理机构来给村级财政管理部门提供对应的会计服务。尤其是对国家财政支农政策、涉农财经法规以及农村财政财会等相关的工作知识以及技能等予以重点培训。
3.做好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工作。
通过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是村级财务管理实现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当前形势下确保基层民主以及保证农民民主权利得以实现的一个有效方式。当前,主要做好下面这样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及时公开。对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而言,至少应该是一个季度公布一次,对于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由于经济往来和财务信息量较大,对应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增加到每月公布一次。对于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项目,诸如集体资产走向以及大额管理资金的使用等,应该做到随时公开。其二,公布的财务信息应该具体。凡是涉及到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公开的项目,都应该进行全面的、多层次的、详细的公布,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来向村民细化公开,做到不遗漏、不隐瞒。
结语: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速,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应该跟上发展的步伐。本文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农村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对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五
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进行部分资产的剥离而成的,因而他们与原国有企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是唇齿相依;由此引发的关联交易对证券市场各主体的影响重大,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近来也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拟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对现行有关制度、准则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所裨益。
从理论上讲,关联交易属于中性经济范畴,它既不属于单纯的市场行为,也不属于内幕交易的范畴。当前,上市公司经营往来中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关联购销;费用负担的转嫁;资产租赁;资金占用和信用担保;关联交易对不少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就年报来看,在1018家上市公司中,有29家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实现为数不菲的一次性转让收益,公司的净利润指标由此大大改观,但该类收益毕竟不是经常发生的,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并无关系。归纳起来看,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索取型”关联交易;二是母公司“付出型”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主要作用在于:有利于充分利用集团内部的市场资源,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上市公司的营运效率;其次,有利于实现集团公司资本运营的目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关联交易与市场竞争、公开竞价的方式不同,其价格可由关联双方协商确定,特别是在我国评估和审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尚未得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关联交易就容易成为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调节利润、避税和为一些部门及个人谋利的手段。关联交易一旦偏离市场公平交易准则,就会成为某些特殊目标的暗箱操作。事实上,通过关联交易获取资产转让收益操纵上市公司利润,从而达到保配、扭亏或摘帽的目的,是近年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动机之一。例如,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取得要求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6%以上,为此,有的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利用关联交易将利润由集团公司流向股份公司,以虚假改善上市公司的业绩,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壳”资源的价值。
由此产生的问题包括:(1)利用会计准则或其他政策法规的不完善,掩饰非正常关联交易。(2)认为已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均无需再予以披露。(3)在关联交易披露中,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比较严重。(4)关联交易内容披露时,对投资者有用的信息量很少,一般仅披露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经营性质、主营业务、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等,而对有关交易要素如交易金额或相应的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交易价格、定价政策等往往不予披露;即使披露了,也未说明有关资产是否经过审计、评估,是否按照独立企业的核算原则予以定价等,使投资者很难了解到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殊不知,交易价格说明交易的公正性,金额和比例则说明交易的重要性,对各市场主体来说都是重要的决策参数。(5)对关联交易的内容披露含糊不清。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对国有控股的提示。国家持股一般有四种方式:国资局持有、财政局持有、委托某企业集团持有、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而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后两种形式存在。许多上市公司在揭示股东持股情况时,仅以国家股例示,掩盖了许多关联方;有的公司只说明关联交易,未说明关联方究竟是何关系;有的只说明交易量,没有说明金额的数量,使人迷惑不清。(6)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刻意隐瞒,拒不披露。
(二)原因分析。
1.对关联方交易的概念认识不正确或不够完整。
首先,许多上市公司将关联关系单纯地理解为控股关系,在信息披露中仅披露与控股或持股股东之间、同属一个母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上市公司将关系企业混同,几乎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披露除关联企业以外的关联人的情况。
其次,对关联交易的内容理解有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规定,关联方交易共有11种类型,既包括了业务往来的关联交易,也包括了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有些上市公司将前者列为关联交易,而将后者放入重大事项说明,至于担保和抵押,大部分公司将其列为或有负债,而非关联交易。实际上,诸多交易事项会因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而影响交易的价格。
最后对关联交易中“交易”认识比较片面。上市公司仅仅披露产品销售、原料采购等生产性交易,而对提供或接受劳务、资金融通等非生产性关联交易,特别是资产重组中存在的关联交易却不加以披露。
2.未准确理解关联交易准则与合并报表的关系。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不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有:(1)在合并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的关联交易;由于这些交易均已在合并报表中相互抵销,并不会影响合并业绩。但这并不是说,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子公司可以不在关联方中披露,因为只要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上市公司与其必定是控股关系。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这些关联方必须予以披露,因为他们之间的交易并非全部可以纳入合并报表之中进行反映。比如,二者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提供的担保和抵押等无法在合并报表中表示,必须单独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3.对关联交易缺乏完善有力的法律规范。
一是缺乏高层次的、系统的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管理的法律规范。二是缺乏对上市公司故意将某些关联交易信息隐藏不报或拒不披露的惩罚性规定。三是缺乏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上市公司完整、客观、真实地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披露,而主要是为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依据有关规定,目前上市公司对其关联交易仅负有披露的义务,对于其不当的关联交易的预防和惩治尚无相关禁止性规定。因此,即使发现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不当行为,监管部门也无适当途径予以阻止并纠正。四是缺乏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尽管《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但由于根据这一规定,举证相当困难,更何况对于禁止性的关联交易,法律尚无明文规定,所以中小投资者实际无法运用《公司法》中这一重要的、但操作性较差的条款来保护其自身利益。
二、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对策。
1.从源头上尽可能控制关联交易的发生。
在企业改制上市之初,其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宜全部进入上市公司,此外有关企业必不可少的辅助生产设施、商标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也宜全部进入上市公司,从而尽最大可能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性。对于目前存在大量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应该加强资本运作的力度,通过收购、兼并、资产剥离等方式,完善上市公司的产供销资源系统。
2.发挥证交所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作用。
在对h股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上,香港联交所起着关键作用。公司提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公告草稿后,按规定是须交由联交所,上市科审核的。从现在的情况看,我们应该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交易所。
在这方面的监督作用。令人可喜的是,中国证监会在加强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按照上海证交所的设想,《股票上市规则》再次修订,增加季报披露,这是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维护“三公”原则,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一种手段。监管机构已经认识到,信息披露工作不够完善,既是我国上市公司与国外大企业相比的最大差距,也是诱发违规经营和市场投机的主要因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已不应停留在简单满足条文的规定方面,而应强化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发挥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的作用。
如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已为社会广泛关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其治理机制普遍存在问题,例如董事会、监事会独立性不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关键人具有无所不管的控制权等;由于国内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特殊性,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基本没有小股东的代表。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上市公司的经验,增设有中小股东、债权人参加组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代表中小股东对涉及到控股股东或公司关联交易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在董事会决议和相关公告中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
4.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首先,主管部门应对上市公司的交易主动行使监督权,对交易中发现的不当行为应予以严厉惩处。应建立必要的申诉制度,如中小投资者或利益相关者发现不当交易行为后,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诉,请求其对有关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调查。
其次,还可考虑实行受益方担保制度。205月,香港上市公司长江实业与该公司的主席李嘉诚达成了一项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是由长江实业发行总值14.8亿港元的新股,募集资金用以收购李嘉诚的一家公司equisitetaste的所有权,这家公司拥有新加坡地产公司的股权。很明显,在此次关联交易中,李嘉诚是现金得到方,而长江实业得到的是一家在香港以外注册与经营的公司。尽管李嘉诚表示,新加坡地产市场已出现复苏,此项收购可望得到较好的回报,但他还是为此次交易提供了担保,即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因投资的物业价值下跌而导致equisitetaste出现实质有形资产价值下降,李嘉诚将向长江实业补偿有关损失。可以看出,在此次交易中,受益方担保成为交易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方式。
5.采用独立的法规来规范关联交易。
从我国企业改制上市和国家股、法人股的结构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一般均为上市公司原来改制前的上级单位或有某种关联关系的单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构成及形成机制,正是目前上市公司存有那么多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所在。规范关联交易,必须加强立法,制定专门的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从而真正使关联交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
首先,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的特点,适当对《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其他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可以考虑增加以下披露内容: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不仅应对这些交易予以披露,而且应该披露其影响程度。比如资产、股权的转让,应披露转让缘由、定价原则、对交易双方当前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影响、产生的效益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等。对明显偏离正常标准的交易,要求关联方作出解释说明。
其次,建议制定有关重要性披露实施细则。在关联信息披露中,也应当遵守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不重要的问题或事项可以不予披露。如何根据交易性质判断其重要性?笔者认为,除普通购销业务以外的其他交易,如资产转让、相互提供资金、担保等都应充分披露,而如果不论金额大小,一概加以详细披露,则是不必要的。在这方面,香港联交所的规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按照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分为三类,其披露要求各不相同。较微的关联交易可获免向股东颁布或披露;普通关联交易须依有关关联交易规定披露,披露的方式是尽快在报章上刊登一份载有交易摘要的新闻通告及在其下一次刊发年度报告或在账目内加入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较重要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在就关联交易条款达成协议后,应尽快通知联交所,并在21日内向股东发送关于关联交易的通告文件。
第三,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力度。建议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要求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并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将其作为信息披露的规定内容。相信专项审计意见将会有效的提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质量,当然这将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审计责任提出更高要求。第四,制定《关联交易审计准则》,推动注册会计师对关联交易的关注。首先,对关联交易与公司的正常交易的审计程序与方法应有所差别,混淆二者的审计方法会增加审计风险;其次,关联方的诚实信用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审查影响颇多;能否发现关联方之间复杂、隐蔽的关联交易,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有重要影响。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中都规定了关联交易,同时也有相关机构制定了《关联交易审计准则》,配合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违规交易的监督,提高相关信息的披露质量。第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st深华源年报事件暴露出证券市场上惩罚机制的缺乏,对于上市公司故意将某些关联交易信息隐瞒不报或拒不披露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惩罚细则,加大处罚力度;另外,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不仅要处罚上市公司,更要对公司董事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肆意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市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作者:山东财政学院刘百芳来源:《金融与保险》。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六
摘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如何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一直谋求解决的难点问题。文章在论述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和意义的基础上,以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和太平镇为例,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重点分析了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措施。
村级财务管理是对农村集体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根据财务管理的一般定义,可将村级财务管理的定义归纳为: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所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
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是配套改革的一个方面,已经越来越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强化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农村为了管理好财务,各村民委员会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财务管理体制随着经济发展愈来愈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在所调查的16个村中,财务管理非常混乱,几千人口的一个村涉及上百万元的资金管理就用一个手提包,甚至有些村的某些财务长年没人管理,被百姓称为“过期账”。近期大多数的镇(乡)开始实行村钱乡代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村干部乱消费村集体资金的现象。但是在所调查的村子普遍存在村级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村干部财经法纪观念不强、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收支手续不完善、监督措施薄弱、多数村非生产性开支过大。
(一)集体资产管理不善。
由于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多数是由村支书任命,并由村支书担任理财小组组长,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理财小组存在的意义,使自主监督体系陷入空谈。专管村级财务的镇(乡)农经站,不但审计力量薄弱,而且监督机制缺乏,对发现的问题不纠正、不处理,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审计工作仅仅停留在“账账核对”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职能。大部分村没有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很多固定资产损毁、流失甚至非法侵占均无人问津。据调查有多数村的主要干部将集体资产变为自家资产,更有甚者将村里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物资当作人情送与他人。多数村里物资的增减变动,村干部视而不见,物资常年被堆放在仓库里,很少进行登记和实地盘点,经常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现在国家虽已对村级非生产性费用严加控制,但在农村挥霍公款现象仍十分严重。
(二)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如国家出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准时公布收支明细。但村民与村委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村干部为维护自己的私己利益不被侵犯和发现,很少向村民公开和解释财务状况,而在仅有的沟通中也对村民含糊其辞。而村民一直以来都认为财务管理是上级政府或镇(乡)领导的事,自我维权意识很差。即使个别村对财务状况进行公开,其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公开面只能占75%左右,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收入、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公开的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财务收支,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据调查,有些村根本就不进行财务公开,据某村村民反映,其所在的村只在前几年有过一次形式上的财务公开,但不到一周时间就无人问津了,到现在为止就再未见过本村的财务收支公开。
(三)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合理,会计人员素质低。
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有些具备设立会计机构的部门应该设立会计机构,但是即使某村的经济发展规模已达到设立会计机构的要求,仍未按规定设立会计机构,在所调查的村子里未见一个村子设有会计机构。村会计人员的任命也不符合要求,很少考虑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会计人员有的根本不懂会计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知识;有的会计人员不仅业务水平低,而且职业道德水准差,对村干部的贪污挪用、胡吃乱拿行为较为放纵,甚至直接参与贪污、挪用等非法活动。村级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十分严重。
2、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端正和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
服务农村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各级农村领导干部要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保证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充分认识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把加强村级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可通过镇(乡)组织部,组织培训班,定期为镇(乡)有关领导和各个村的村干部进行教育和再教育,并互相交流心得。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有关制度、法规,建立村级预算决算制度、村级会计代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健全和实施,使会计人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使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重视和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各村财务都要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用工登记薄和会计档案柜等。不断完善资金审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抓好村级会计队伍建设。
各村要认真贯彻农村会计上岗制度,所聘会计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在会计人员的聘用上采取“村民推选-上级考核(背景调查-业务笔试-公平面试)-上岗实习-公开聘用”的新模式,使录用的会计人员在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上都具有一定的水准。对会计队伍日后的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也要严加规划,可利用当地的大专等院校,或聘请专业人士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知识丰富化,业务熟练化、经验化,并不断提升其道德水平,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会计人员一旦被聘用,不可随意罢免,根据村级聘用会计制度,使其聘用年限具有合法规定。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做村官,大学生走进村级会计队伍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可使村级会计队伍更加规范和成熟。
(四)推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指导下,农业部也提出“农村会计电算化是发展的方向”,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是农村财务发展的方向,是规划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镇(乡)政府部门应该创造条件,与各村共同出资出力,购买、安装电脑等设施,对村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大力支持和推进村级电算化建设,完善会计科目,设置一套适合本村的财务管理软件,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与财务管理网络化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充分利用社会服务。
近年来出现的多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如会计聘用制、“双代管”、会计委托代理等,这些模式都为村级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虽然这些模式的发展存在很多漏洞,但推行农村会计代理记账制,不仅可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节约会计核算成本,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避免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镇(乡)政府滥用职权、过多干预的问题,并且具有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2、张鹏兰.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2).
4、曹婷,陈兴述,王慧玲.改进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路[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9).
8、李素媛.农村财务管理调查报告[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4).
10、周友兴,刘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j].新农村,2009(3).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七
1.成本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成本管理已作为中小企业管理重中之重。但仍有部分员工对于成本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对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成本费用没有相关责任意识,成本管理难以落到实处。部分企业成本管理意识较为片面,仅对企业生产领域加以成本费用控制,或者将成本管理片面的理解为减少支出和开销,一味强调节约,而未衡量适当成本增加为企业带来的效益进行比较。部分中小企业甚至管理者也对成本管理不够了解,在进行成本管理时,未按照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和要求,对产品成本费用进行分解,按生产工艺流程逐个计算,也未分项目分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和汇总,而是笼统估计,未精确计算,更未按成本价值链要求进行分析、统筹安排和要求。
2.成本管理体系还不健全。
当前,部分企业成本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没有建立相关的成本管理制度,部分企业虽然制订了相关的成本管理规定,但是没有落到实处,使得成本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影响员工进行成本管理的积极性,不利于成本管理的落实。同时,我国中小企业往往缺少erp系统等成本管理系统对自身的成本管理加以支撑。
3.成本战略定位脱离实际。
中小企业往往对企业自身存在的弱点和面临的外部环境威胁不能准确定位,缺乏全过程的成本战略管理,一些中小企业成本战略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成本管理理念上,影响了战略成本会计的开展,没有更新战略成本管理理念的长期意识,未形成战略成本会计体系,无法调动和组织所有部门的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管理。对成本管理战略缺乏全面切实可行的方案,导致企业的战略定位脱离实际,也无法落到实处。
4.成本核算方法还有待提高。
我国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采用传统的成本会计核算方法,而传统成本会计核算往往会局限于产品财务方面的信息,忽视非财务方面的信息,忽略产品的设计成本、市场成本等等,不能准确提供各个生产环节的成本信息。核算方法不科学,造成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产品的真实成本,从而不利于针对性地进行成本控制。比如,对制造业中典型资源: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修理费、运输费等费用的分摊,是按传统的根据产品品种的产量来分配,还是根据每批次的作业成本消耗来分配,分配方法不同,核算出的品种单位成本往往会有很大的差异,不利于最终的销售定价。
5.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中小企业由家族型企业发展而来的较多,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通常比较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降低生产产品的成本,他们就会减少甚至取消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投入,同时也缺乏积极的人才激励机制,致使员工素质无法提高,成本观念淡薄,成本控制的积极性也不高,造成企业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工流失,反而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1.树立科学的成本管理意识。
中小企业由于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因此更应加强全面成本管理意识的树立。即培养企业全体员工参与、实施的生产经营全流程成本管理。除企业管理者和财务部门人员应重视成本管理外,还应强化企业各部门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使得每位员工都意识到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明白自身在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的作用,尽量降低成本费用。管理范围方面,除生产过程外,还应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销售环节成本费用管理,应强化产品价值链分析,并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成本链和价值链,加强外部成本管理。企业应当明确自身在行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利用swot分析等手段,加强竞争对手分析,了解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对可能面临的机会和挑战进行分析。具体成本管理方式上,除强调传统成本管理的有形动因管理外,应对于结构性成本等无形成本加以管理,如企业整合情况、规模大小、市场占有率、生产设备布局等。
2.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内容应包括:各部门成本管理应达到的标准;成本管理业绩评价的考核尺度;成本管理业绩报告制度等。应从明确企业成本管理的总目标开始,按照成本管理职能设置相关指标,并将指标值落实分解到不同的部门,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不同部门又应将成本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成本管理落实情况应层层反馈,并定期加以评价,在月末或年终结合考核进行兑现。应强化企业生产经营的科学化,建立完善的生产成本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生产成本管理意识。应将成本管理整合在生产业务的全过程之中,明确制度规范。因此,成本管理制度应覆盖企业全部业务内容和领域的与成本相关的活动,在形式上适应业务成本管理的需要,对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各个环节发挥作用。
3.强化成本战略管理。
企业在建立成本管理体系时,应首先分析企业内外部环境,分析竞争态势,对于企业可能的`机会、内部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了解企业自身存在弱点和面临的威胁,加强企业战略分析。主要包括:企业外部环境,如国家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产业环境;企业内部条件,包括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竞争对手情况,主要包括竞争对手产品成本情况和市场占有情况,明确自身相对成本地位,以便企业把握恰当的成本管理方式。明确企业成本管理战略后,首先应与原材料供应商就购进、服务、运送、质量保证、订单处理等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优化原材料库存成本、购进成本和讲述协调成本。内部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结合内部价值链分析加强质量监测,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优的合格产品。销售下游方面,企业应与分销商或者客户就包装成本、运输、营销费用等加以协商,降低相关费用,实现企业间基于竞争的合作共赢,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优化成本核算方法。
虽然中小企业无论在生产规模还是经营规模方面都不如大企业,但也可以采用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完整的成本管理核算方法。现代成本管理核算的方法有作业成本法、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这些核算方法也或多或少有其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因此,中小企业应在成本管理核算方法体系中找出适合自己的核算方法。比如,作业成本法的逻辑依据就是生产导致作业发生,产品耗用作业,作业耗用资源,资源消耗产生成本。作业成本法把成本动因分为了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两类,资源动因是将各项资源费用归集到不同作业的依据,作业动因是将不同作业中归集的成本再分配到成本对象的依据。采用作业成本法不仅可以提高成本计算结果的精确性,还可以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对成本动因的关注,从而克服传统成本中对间接费用责任不清的不足,使传统成本法下很多不可控的间接费用,都能在新的核算系统中找到相关责任人,从而有利于企业更精确的找到成本管理中的短板,对症下药,也能为企业更准确的制定各品种之间的销售单价,取得必要的、合理的利润奠定基础。
5.加强员工业务培训。
企业进行的成本管理活动包含在原材料的采购、产品设计与研发、产品制造、财务管理和营销等的各个方面,而每个方面都离不开人的管理与操作。因此中小企业应高度重视人才的开发与培养,大力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投入,同时也要制定相应的企业层面、部门层面、个人层面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对企业各层次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素质,掌握相关的成本管理理论与技术,切实达到各自岗位成本控制目标。
三、结语。
总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更需要加强成本管理工作。加强成本管理工作,应强化中小企业管理者和全员成本管理意识,加强成本管理战略分析,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产品价值链分析,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制定成本管理体系,建立适合自身的成本管理核算方法,强化成本管理业绩评价考核,帮助我国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经济效益,保持竞争优势。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八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九
班级是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电大班集体就像一只乘风破浪的船,掌舵的就是班主任。班主任是电大学生的领航者,一个班集体如果没有组织,就会一盘散沙。
(二)学校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
电大班主任不仅是教师中的骨干,还是校长的助手。学校各项工作要得到具体落实,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具体实施才能得以实现。学校工作只有通过班主任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大量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才能有效的在电大学生中贯彻实施,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位电大学生身上。
(三)各方教育的联系者和协调者。
实践告诉我们,大到一个学校、一个年级,小到一个班集体,形成教育合力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合力是指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教育力量有机地联系与相互促进的影响学生成长的教育力量。我们电大学生在教育合力的形成过程中要发挥整体功能,发挥整体效益,这就需要班主任的联系和协调。
(四)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德高为师,学高为师,身正为师。育人先育己,敢为人师者,不可一日废学。面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和信息更新的日益加快,班主任应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和跟踪现代教育思想发展的动态,这是班主任扮演多重角色的内在要求。班主任唯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由单纯“放电”的知识输出者转变为不断“充电”的学习者,才可能保证开放教育的高质量,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班主任必须更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从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从封闭教育向开放教育转变。要从传统教学模式中“突围”出来,由“教书匠”转变为科研型、创新型教师,由“独奏者”转变为“伴奏者”,由“演员”转变为“导演”,完成向“导学”教师的转变,做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五)班级工作的管理者和服务者。
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管理者,应该成为具有一定权威的管理者。所谓“权威”,是指管理者在组织中的威信、威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影响力”。权威不是法定的,不能靠别人授权。权威虽然与职位有关系,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品质、思想、知识、能力和水平;取决于同组织人员思想的共鸣,感情的沟通;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理解、信赖与支持。这种“影响力”一旦形成,学生都会吸引到管理者周围,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者的引导和指挥,从而产生较大的学习动力和工作热情。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服务者。应该把学生的呼声作为工作关注的第一信号,学生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学生的利益作为工作第一考虑对象。因此,电大班主任应牢牢树立“以学员为本”的服务意识,在学习工作上为学员提供各种服务。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200份,开展座谈交流5次,我们对辖区内及周边兄弟单位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实施情况进行了摸查,发现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推进,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普法征程已经走到了“六五”,屈指一算都30年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提升了,但往往是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的多,能真真领会其内涵和实质的少。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执法不畅”。一些行政法规不明确,不具体,管理权限不清晰,一些部门职能划分不科学,造成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冲突。专门的普法宣传部门对政府其他部门职能或其他部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在各自组织的普法活动或者执法行为中,会因为缺乏了解和必要的沟通,造成法律知识的长短脚也容易导致执法不畅。
2.执法人员责任感不强,导致“执法不严”。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乱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现象。一部分“过于胆大”的机关工作人员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另一部分“过于胆小”的执法人员缺少担当,产生逃避心理和畏难情绪,不敢严格执法,不愿主动执法,行政不作为。
3.执法过程规范性不够,导致“执法不准”。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对执法过程的细节规定不具体,缺乏规范统一的标准;对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有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满足于自己的经验做法,不重视对执法规范和制度的学习,对新的规章制度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导致执法过程合理却不合法。
(二)公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证据意识不足,法律信仰不够,导致“不信法”。一方面,公民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往往忽视对证据的保留,很多纠纷都由于证据的缺失而无法顺利解决。例如用人单位仍较少主动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买卖行为中行为人也没有索要票据的意识等。另一方面,公民亲历执法全过程较少。在法律的执行监督方面,绝大部分人认为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才是最有效的方式。人们偏向盲目相信电视媒体、网络新闻,反而对于司法、执法部门不信任。
2.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较片面和浅显,导致“不懂法”。其一,学法内容片面化。调查中发现,人们对涉及日常生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法》等比较熟悉,而对与自身基本权利相关的《宪法》等不了解;同样,工作人员在进行宣传时,也侧重对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而全民普法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其二,对法律知识浅尝辄止。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甚至不少群众将全国法制宣传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混淆。
3.“知”“行”脱节,法律流于形式,导致“不用法”。目前人们能做到知法、守法,也笼统地知道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对具体的权益以及如何运用法律却知之胜少。在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游贩与城管捉迷藏的现象,也存在占道经营,看到城管来了就赶紧收掉的问题,在利益面前,真正从认识到行为上严格守法,在经营户中还比较少见。
二、产生的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认真梳理分析,认为基层在法治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官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群众知法一知半解而不懂法,没有真正认识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深刻内涵。原因如下:
(一)宣传内容泛化,针对性不足。法制宣传中还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公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甚至有的单位根本没有往深层次去思考本单位究竟应该宣传什么法律,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效果,往往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做做样子,喊喊号子。扎扎实实搞形式,认认真真做样子。
(二)执法力度不够,法律权威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存在不同制度的内容发生冲突的现象。二是各类执法部门之间缺少协作机制,难以形成合力。三是执法人员人数较少,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素养。
(三)法律信仰缺失,守法意识不足。当今社会,不管是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群众,法律至上的意识还不够。在遇到问题时,第一反映还是寻找自己的关系网,依靠私力解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用权办事打“擦边球”的传统思维仍然没有转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分层级进行普法。1.宣传主体要立体。建立纵向从中央到省市,省市至区县,区县至镇街,镇街至村居及横向由各个涉事部门的法制宣传机构,再引入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个人等多种主体,形成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模式。2.普法内容要纵深。普法内容既要突出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法,也要兼顾其他基本法。法治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让老百姓有证据意识,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补救办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3.宣传方式要创新。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现行的法治宣传仍然是一种政府主动策划实施,公民被动接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大公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进和创新本区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采取领导时时讲法、干部群众示法、法官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常态咨询点、法治微讲堂、法治夜校、巡回调解室、律师讲法以及法治文艺专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形式,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例如,2011年8月,九龙坡法院白市驿法庭深入石板镇天池村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胡某诉被告王某赡养纠纷一案,石板镇各村(居)书记、主任、综治专干10余名和近百名群众顶着烈日旁听了此案。审判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作了大范围的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led、微信微博等新煤体的作用。在网络、广播站建立活动平台,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答疑解惑,出谋划策。让群众在遇到事情时知道向何处寻求帮助。当前,微博已成为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微博已成为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通过微博真实记录执行工作的过程,公开各种执行措施,和网友一起体会执行法官的困难与艰辛。人民法院报将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联动,中国法院网同时开辟专栏进行图文和视频报道。4.宣传对象分层级。一是根据年龄区分。要结合各个年龄阶层的特征进行宣传。对25岁以下的群体注重学校的法制教育;25-40岁年龄段公民,应该侧重对法条的深入解读,调动他们对法律的思考积极性;40岁以上的的公民,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经历,遇到的法制问题相对较多,但是习惯用情、理代替法律处理问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根据职业区分。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应着着重学习依法行政,用法律来指导工作;外出务工人员应熟悉《劳动法》及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
(二)上下联动,多头协作,保证法律落到实处。首先要保证制度的完整性。一要保证系统性。各部门在制定各自领域的法规制度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部门已生效的法律法规,防止想到之间矛盾,出现同一案由阴阳判决的现象,保证法律制度的整体性。二要保证连贯性。慎重出台、修改制度,杜绝朝令夕改、计划没有变化快的现象,提升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新出台制度的合法性与连续性。其次要保证法律的实效性。法治实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良法,二是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要将法律落到实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后要保证部门的协调性。一要加强配合。上下级部门、同级各部门之间要协作、联动,在各自的领域里落实法律。例如市政监察大队要对游摊进行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监督群众对交通法规的遵守等,涉及到自身的职责时,要主动配合,确保事情得以完满的解决。二要加强整合。可借鉴浙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做法,整合全区相关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壮大法律工作者队伍,提高法律素养。一是以法律人才为主体,体现专业性。积极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根据不同的工作领域,吸收各界的优秀法律人才,组建不同的法律队伍,建立法律人才资源库,让群众在知法的同时,还知道如何用法。二是以基层干部为补充,凸显广泛性。普法的薄弱区域仍在经济欠发达、信息较闭塞的乡村,因此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要发挥基层组织推进全民守法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镇街、村社干部直接同群众打交道,他们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公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公民对法律功能和价值的评判。他们与老百姓联系也最紧密,他们的法律知识更重要,有计划地对这些干部进行系统的民主法治教育,以保证民主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让法律走向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里,记在老百姓心里。
(四)引导全民参与,增强法治信仰。一是要对媒体人进行法律武装。在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要不断增强网络媒体平台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在筛选信息时,注重合法性,尽量避免网络暴民的出现。二是司法、执法要进一步公开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司法调解、听证、涉诉信访等法律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行政,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度,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广开群众接触执法信息的途径,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加强党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到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只有让群众真切地领会到法律在身边,真正的在发挥作用,公正地在维护他们的权益,才能让大家信仰法律,从而守法、用法。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一
世界贸易发展到今天,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也蓬勃发展起来,对外贸和引资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贡献将越来越大,地位将越来越高,而且其发展将越来越具潜力。因此,保持对外经济合作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自始,我国经济步入“买方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因素,对外经济合作难免受其影响,发展呈放慢态势,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下面我们就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的意义及其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阐述和分析,并对解决问题的思路作初步探索,以求有效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
1、对外经济合作的含义及概况。对外经济合作即国际经济合作(internationaleconomiccooperation),是指世界上不同主权国家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为了共同利益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侧重于生产领域)内所进行的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与重新组合配置以及相互间经济政策协调为主要内容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主要包括资本要素国际合作、技术要素国际合作和国际劳务合作。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成为国际劳务合作的重要内容。
从七十年代末期起步始到目前为止外经企业已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过业务;业务领域涉及数十个基础行业及高科技行业;对外提供的劳务也从过去单一的初级劳务为主发展到目前服务的初、中、高兼备,门类齐全的综合劳务结构;截止底,累计签订合同额716.9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82.37亿美元,上交外汇额度3.7亿美元,外派劳务人员154万人次。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外经企业经营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壮大,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到19已有23家中国外经企业榜上有名,跻身于世界承包商强手之林。
(1)对外经济合作有助于发挥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解决国内就业问题。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物力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合作,有利于使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外国丰富的物力资源相结合,既有助于使劳务输出与商品输出共同发展,又可以促进国家间的共同发展。有助于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截止19底,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外派劳务人员154万人次,大大缓解就业矛盾。
(2)输出劳务,创取外汇。以劳务输出为主要内容的对外经济合作由于不需要大量投资而能创汇,被誉为创汇的“黄金之路”。世界上许多国家,劳务外汇成为非贸易外汇的主要部分,使许多面临贸易逆差的国家大大缓和或弥补了国际收支的不平衡。随着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其创取的外汇占我国非贸易创汇的比重日趋增大,地位越来越高。
(3)能够带动我国的对外出口,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直接输出的是劳动力,由于这些劳动力熟悉或习惯于使用我国的产品,非常有利于带动我国的出口,如承包工程劳务出口的发展,可使许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机器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料的出口被带动起来。1998年国际工程承包带动的国产设备和材料的出口7.59亿美元。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二
孩子在家庭中的位置,往往影响他的思想意识。如果孩子在家庭中居于特殊地位,往往会产生特殊化的思想。不少家长把孩子当作家中的“小皇帝”,一切围着孩子转。这样疼爱孩子,使孩子滋生了“一切以我为中心,唯我独尊”的思想。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案例:我国河南省原阳县曾发生过一起母亲被独生儿子气得服毒身亡的事件,就是因为父母把孩子的地位摆得太特殊。在家庭中被供养的“小皇帝”的孩子,将来到社会上也难以适应社会生活,容易发生反社会的行为,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
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和目标,超出孩子的实际可能,以致效果常常不尽人意。这是当前小学生家庭教育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中国父母普遍存在的问题。家长对子女的期望也会鼓舞子女,使他们对自己充满信心,获得更好的发展。但这种期望必须适当,如果期望过高,往往适得其反,成为子女的负担,而阻碍其发展。由于家长过高的期望值,造成了学生心理压力大,小小年纪,就整日愁眉不展。若自己的努力得不到家长的认可,极易产生自卑心理。
(三)过分宠爱,提供锻炼的机会甚少。
由于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不少家长把孩子看成自己心血浇灌的对象,倾注过分的爱,形成严密的保护层。家长把孩子一切都包办代替了。人为地隔裂了孩子和其他同伴的接触,使得孩子不能以伙伴的行为来纠正自己的行为。有的父母对孩子的爱缺乏理智,孩子提出的要求总是百依百顺,明明是错误的行为,却要百般庇护,从来不敢说“不”。这些情况造成了孩子自理能力低下,社会适应能力极弱。孩子容易产生孤独、自闭等心理问题。
(四)家庭气氛紧张,单亲家庭的增加。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传统的家庭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离婚率的逐年上升,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的也在孩子逐年增多。离异家庭中的家长,有的视子女为累赘,经常训斥、打骂孩子。有的家长在生活上对孩子有求必应,满足孩子不合理得要求,以弥补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长期生活在这种氛围里的孩子,极易造成各种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倾向。另外很多家庭夫妻关系不和,或是婆媳相处产生矛盾,经常出现争吵或冷战,使得家庭气氛紧张,孩子长期处于恐惧、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环境中,孩子根本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教育和照顾,直接影响孩子身心和谐发展。
财务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三
关注问题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问题的突破与解决。因此,班主任应该专注于本班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并从中发现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进而加以理性整理和分析。
(1)父母关爱的缺失。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人老师,也是带领孩子认知这个世界的启发者。但是,留守儿童的父母由于外出工作,并未给留守儿童提供童年的成长陪伴、情感抚慰与认知教育。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并未像正常孩子一样享受父母日常生活中的照顾和教养。因此,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关爱与陪伴的缺失,往往会在知识认知、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时,由于父母关爱的缺失,留守儿童大多性格孤僻、自卑,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他人表示友好。可以说,父母关爱的缺失会导致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出现偏差,且无法进行正常、友爱的人际交往。
(2)忽略学生心理健康。
大量的资料和教学经验显示,留守儿童由于远离父母的照顾,往往由祖父母进行日常生活的陪伴,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养”而不“育”的情况出现,祖父母忽略学生的心理健康培养和教育,仅仅以“吃饱穿暖”作为照顾的原则,而不顾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因此,在这种家庭教育当中,就会出现学生的人际交往障碍、自卑、敏感、易怒、难以调教等心理问题的`出现。
(3)家庭留居人口教育能力有限。
当父母外出进行务工后,学生大多会寄养在亲戚家庭中或者由祖父母等老人照顾。但是,由于精力有限或文化水平有限,留守儿童的家庭文化教育效果较差,往往不能与学校教育保持在同等的水平,也不能为学校教育提供家校共育的条件和补充教学。也就是说,留守儿童的家庭留居人口对于留守儿童的教学能力十分有限,远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知识探究欲望。同时,由于留居人口的知识与能力有限,也无法为留守儿童提供正常的亲情陪伴,导致留守儿童往往会出现知识认知障碍和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2、解决对策。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出现问题了不要紧,班主任应该与留守儿童一起,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帮助一棵棵幼嫩的小树苗沿着笔直的方向成长,终成参天大树。
(1)教师陪伴、建立帮扶小组。
当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陪伴出现生活能力、学习能力、人际交往、自我认知等一系列问题的时候,班主任应该积极承担其教育与陪伴的职责。通过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的统计,合理利用课后的时间,在课下为学生进行知识辅导和生活陪伴,并适时开展课外活动邀请学生共同参与,使学生在学习中收获自信、在游戏中收获友情。同时,将班级中能力较强的学生选出来作为帮扶小组的组长开展留守儿童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在优秀学生的带动和影响下,调节学习状态、建立良好人际关系,进而自信、坦然地面对自己的校园生活。因此,班主任可以采用班主任陪伴成长、同学共同进步的方式来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堂上和课后的陪伴,使学生在师生情和友情中弥补亲情的缺失,并借此逐渐健全留守儿童的情感与心智。
(2)心理疏导。
班主任应该专门抽出课下的一部分固定的时间作为心理疏导专用时间,可以以“知心姐姐听你说”为名开展心理辅导,班主任可通过日常观察来寻找心理疏导对象或凭借留守儿童的主动倾诉来进行心理专业辅导。同时,班主任应该借助心理辅导手段告知学生合理梳理不良情绪的方式,并告诉学生产生不良情绪很正常,但是必须要学会自我纾解,可以借助自己的日常爱好和运动来缓解,也可以通过与教师和朋友交流来进行心理压力的缓解。班主任需要结合心理学专业知识对学生进行有步骤、有指向性的心理疏导,使学生通过一次或几次对话纾解心理压力、找到合理的压力释放口,并学会积极应对留守儿童的生活与学习,进而完善德、智、体、美的教育培养。
(3)家访活动的开展。
班主任应该定期进行家访,通过实地考察来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并通过与家庭中留居人口的沟通、交流来提升留守儿童的教养效果,使学生从学习、生活、心理尽可能得到全方位的关照。同时,定期家访也可以给留守儿童一份“被关注”的心里安慰,使留守儿童尽可能多得感受到来自班主任的关注和关爱。
(4)改善教育资源。
班主任应该尽可能提升学生的教育资源,并为学生争取更多的、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例如,在多媒体兴盛的时代,很多留守儿童见识较少的原因就是因为生在农村无法获取外界的新鲜信息,无法及时获知社会上的大事小情。于是,班主任可以通过手机新闻每天定时为学生播报新闻,使学生在教室学习过程中也可以聆听外面的世界,感受更广阔世界中发生的事情。因此,班主任可以通过教育资源的改善和新颖教育资源的提供来增加留守儿童的知识认知和与外面世界的接触,并借此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知识认知与能力培养平台。
留守儿童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固然存在的问题,教师应该积极分析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解决问题。因为,留守儿童既是教育者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家庭发展、社会进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更是一个需要教师长期坚持、持续努力进行教育改善的教育问题。相信在教师的帮助和留守儿童家庭的积极配合下,定可以使留守儿童成为能力、心智、人格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