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婚姻司法建议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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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司法建议书篇一
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x进行伤害。
在殴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全感的心理。为此,特建议:
一、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积极、有效而妥当的方式、方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每天都应有保卫人员值班巡逻 。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同时,为使值班人员负起责任,确保学生以后不再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建议对门岗值班的人员予行政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xxx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二
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x进行伤害。在殴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全感的心理。为此,特建议:
一、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积极、有效而妥当的方式、方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每天都应有保卫人员值班巡逻 。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同时,为使值班人员负起责任,确保学生以后不再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建议对门岗值班的人员予行政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建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三
××××(主送单位名称):
我院在审判(执行)工作(或写明××个案,或写明××案件类型,或写明调研工作)中,发现…………(写明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
为此,特建议:…………(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以上建议请予以考虑,如有反馈意见,望及时函告我院。
附:相关××判决书或裁定书×份及其他相关材料
(院印)
xxx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四
针对当事人宋某一人持有两份结婚证的行为,近日xx县人民法院向xx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严格审查结婚登记申请人的各项条件,并同当事人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核实,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宋某系湖北人,在湖北已结婚生子,高某某系本地人,20xx年两人在外地打工相识并同居生活。20xx年6月7日两人在xx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一起生活不到一年两人争吵不断,宋某则外出不归。高某某在湖北寻找宋某时,得知宋某在湖北当地已结婚并生育一子。高某某于20xx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与宋某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于20xx年1月15日与刘某登记结婚,在该婚姻关系未解除下,又于20xx年6月7日同本案高某某登记结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重婚,其与高某某的婚姻应属无效,依法判决高某某与宋某的婚姻无效。
为严格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xx县法院向县民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主要内容:
一、加大对《婚姻法》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婚姻登记制度。
二、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把登记关,杜绝违法违纪登记事件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查核实,对外地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的,应与当事人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核实,确保婚姻登记准确规范。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准确登记,办理婚姻登记应遵循实体和程序规则,避免持假身份证、假户口本的人进行登记的行为,杜绝虚假登记。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五
作为正在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我们相信,诉讼并非您的意愿和最终目的,而最妥善地解决纠纷、用最少的时间和金钱解决纠纷、并将纠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才是您真正的期望和追求。如果这正是您的想法,我们建议您采取和对方当事人和解、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您为之烦恼的纠纷。为此,您将会切实感受到以下好处:
一、节约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需要三到六个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时间还会更长。而和解或调解,可以不经开庭等程序,甚至可以在当日解决纠纷。为此,您将会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节约费用。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需要评估、鉴定、审计等,还将支付为数不菲的评估鉴定费用。而如果案件调解或和解后撤诉,法院将会视情况退还部分诉讼费用,也可以节省评估、鉴定、审计费用。
三、修复并改善社会关系。诉讼会使您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对立情绪。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对立情绪将会大幅降低。这样,您将有更多的机会开辟新的'生活空间,也将迎来您更加蒸蒸日上的事业。
给别人一份宽容,也就给了自己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相信,您一定会采取最妥善的方式,化解令您头痛的纠纷。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六
司法建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司法建议必须是法院通过审理某一案或某一类案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是从其它单位或从其它途径(如新闻媒体)获悉而提出的建议就不是司法建议。
2、司法建议中的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处理,但它与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有种种联系,如不及时解决,将来还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纠纷,达不到审判的社会效果。
3、司法建议只是人民法院提供的参考性的.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司法建议的提出可以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任何阶段,不受诉讼程序和有关法律时效的限制。如从受理立案到判决结束,从当事人上诉到终审执行的任何环节都可以提出建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所谓直接送达,学理解释是完全一致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唐德华主编《新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编写《中国民事诉讼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民事诉讼法学》均将直接送达定义为,是指由人民法院派专人(一般是司法警-察)把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但在该案中,某区法院并未采取任何法定送的送达方式送达该案的法律文书。《司法建议书》中的“多次通知”也仅仅是口头通知而已。
此外,遍查律师工作规章和律师执业规范,也未规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
据此,同济律师事务所认为:送达法律文书是法院的工作,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法院领取司法文书,任何法院和法官个人,无权命令律师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去法院领取诉讼文书不是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不去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绝不可能严重扰乱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已收取法律文书特快专递邮费180元,且正逢律师在外地出差,要求邮寄送达并无不妥。因此,本案承办法官的行为和区法院的《司法建议书》从本质上看是错误的。
2003年3月5日,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就这份《司法建议书》致函某区法院。省直律协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代理人签收。”因此,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是人民法院法定的职责。当然,受送达人(包括有权接受诉讼文书的代理人)亦可主动配合到人民法院签收诉讼文书。如果律师拒绝至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依然可通过邮寄等法定方式送交。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并无律师应当亲自至法院领取诉讼文书之规定。
至于法院所称陈新敏律师拒绝代理且已严重扰乱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省直律协认为,如果是拒绝代理,根据代理合同规定应当由委托方提出证据通过民事诉讼或非诉讼协商解决;如果确有扰乱诉讼活动的情况存在,协会将作出严肃处理,但本案裁定书已下达,诉讼活动已告终结,将律师拒绝直接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视为扰乱诉讼活动,于法无据。
司法建议书是司法机关在司法工作中依法提出的建议,是一种严肃的司法文书。它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而本文中出现的这份《司法建议书》似乎完全背离了法律的规定。律师与法官一样,都是法律从业人员,其工作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任何一方无需以权压人,以势迫人。法律的天平应该永远都是公正的。
2003年1月23日,浙江省人大十届一次会议在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时曾语重心长地指出,审判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措施,强化对审判权的纪律约束。我们期望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这对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律师,每一个公民都同样的重要。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七
××××(主送单位名称):
近期,本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写明特 定时期审判执行工作中所反映出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 出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为此,特建议:
(院印)
抄送:××××(抄送机关名称)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八
**县教育局:
最近,本院在审理、执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含各乡镇信用社)为债权人的案件中,发现教师作为担保人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在这些案件中,主要存在如下共同特点:
一、多数教师对担保人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或碍于情面签字,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后悔莫及。
二、担保教师接到法院开庭传票、执行通知书或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民事裁定书后,思想压力大,不安心工作,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
三、多数教师在做担保人时没有征得配偶同意,一旦发生纠纷,或案件进入诉讼、执行程序,易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家庭团结和睦。
四、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又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若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家庭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势必影响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也给学校教书育人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若不采取强制措施,易使案件久执不结,造成申请人缠诉、上访,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损法律尊严。
鉴于上述情形,特建议:
一、贵局向全县广大教师深入宣传担保的法律责任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到谨慎担保,防范于未然。
二、已经成为担保人的教师,要积极寻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偿付借款,只有借款人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才能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xxx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九
大家知道司法建议书怎么写吗?在书写司法建议书时一定要注意格式哦!以下是司法建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建〔20××〕××号
×××人民法院
××××(主送单位名称):
我院在审判(执行)工作(或写明××个案,或写明××案件类型,或写明调研工作)中,发现…………(写明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
为此,特建议:…………(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以上建议请予以考虑,如有反馈意见,望及时函告我院。
附:相关××判决书或裁定书×份及其他相关材料
(院印)
年 月 日
抄送:××××(抄送单位名称)
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x进行伤害。
在殴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全感的心理。
为此,特建议:
一、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积极、有效而妥当的方式、方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每天都应有保卫人员值班巡逻 。
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
同时,为使值班人员负起责任,确保学生以后不再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建议对门岗值班的人员予行政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xxx年九月十三日
县信用联社:
最近,我们对今年以来信用社起诉的借款合同案件特别是信用社败诉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目的是从审理案件角度,找出你社在签订、履行合同以及诉讼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向你社提出一点建议,这些建议如能被采纳并能收到一点效果,我们将不胜欣慰。
一、借款人、保证人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合同主体存在缺陷是导致合同无效,甚至信用社败诉的最常见原因。
从今年以来审理的案件来看,合同主体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非自然人的法人、组织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签订合同时未提供营业执照。
无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如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煤矿等)无资格从事民事活动,其签订的合同无法律约束力。
实践中一旦出现这种合同,往往难以确定责任主体,且证明难度大。
建议:严格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除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外,法人、组织签订合同必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合同载明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
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自然人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上。
如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写的地址是杨庄镇某村的,但在诉讼中却发现该人实际是石桥镇某村的,或者是鲁山的。
查明当事人身份是诉讼的前提,上例中从法律上应认为二者不是同一人,严格来讲属被告不明确,以民诉法第108条之规定,后果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建议:提高信贷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签订合同时查明对方身份。
3、合同当事人既未亲自签订合同,亦无委托书。
诉讼中借款人或担保人不承认借款或担保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某社诉许某、赵某一案,可能是担保人赵某自己拿着许某的身份证办理的借款手续,诉讼中许某不承认自己签合同,由于赵某下落不明,信用社因无法证明谁是行为人而败诉。
建议:加强对信贷员的责任心教育,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让借款人或担保人亲自在合同上签字,无法亲自在合同上签字的,应有有效的委托书,避免留下类似的后遗症。
二、时效、期间方面存在的问题
超诉讼时效案件依然存在,因超诉讼时效、担保人脱保,在立案、审理时请求“通融”的现象并不罕见。
这是一个老问题了,其成因、危害和后果无须再谈。
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二是信贷员、基层社不要回避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争取主动。
三是摒弃拖拉工作作风。
三、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案件,信用社履行合同的手续不完善、还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常见的是借款人是甲,而误将款交付给乙;
款未直接交付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处分借款但无委托手续。
如翟xx借款一案,借款人是翟xx,担保人是牛xx,合同的签订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最后该社在履行合同时,认为翟xx与牛xx是夫妻,所以没有把款交付翟xx,而是把款交付给了牛xx,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贷款时双方就已离婚,引起了不必要的纠纷。
建议:真正树立严格依法履行意识,摒弃按“理”办事的习惯。
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严格依法放贷,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四、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代理人有时出庭不及时。
2、格式化诉状的使用太机械。
格式化诉状的使用给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方便,减轻了劳动强度,但是个别社在使用中太机械、太死板,没有考虑格式诉状所未能涵盖的内容,这样既不严肃,又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
建议:单笔无其他特别情况的贷款,起诉时可以使用格式化诉状;二笔以上贷款合并起诉或有其它特别情况时,不宜使用格式化诉状。
3、随意变更诉讼请求。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该规定施行前,法律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变更诉讼请求是没有限制的,该规定施行后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诉讼中还有随意变更诉讼请求的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建议:转变诉讼观念,起诉时弄准被告和诉讼请求。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十
(20xx)×刑初建字第5号
×××畜牧局:
近期,我院审结两起涉及食品安全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此种情形,为更好地保障我区人民的利益,维护我区经济的良好行象,为此,特建议:
一、制定完善检疫员检疫制度,规范检疫员检疫行为。面对我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八部委关于对生猪集中宰杀、统一检疫的规定,从而确保我区动物检疫制品安全。
二、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处罚违规违法现象。要紧紧围绕我区食品安全的现状,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对我区从事畜牧产业的农户定期集中进行宣传,对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惩处。
三、建议其对我区的生猪屠宰事项进行专项治理,并加强对稽查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的培训。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0一x年八月十二日
×××
××畜牧局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十一
“结婚年龄,男不得小于22周岁,女不得小于20周岁。”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芝市鲁朗景区管委会援藏干部黄细花建议修改《婚姻法》,将法定结婚年龄降低至18岁。当时,多数人并不认为这是一条“实实在在”的建议。时隔5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黄细花重提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而且将建议“升级”成为议案。
“降低结婚年龄”,5年前提出和5年后提出,尽管说内容没有本质差别,但是由于时间节点不同,其意义还是有很大不同的。5年前,抛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执行的还是以往的计生政策,那个时候提倡“晚婚晚育”,是减少人口的需要。所以说,当时抛出这一建议显得不合时宜。
而如今则不同了,计生政策发生了风向转变,全面二孩时代已经到来,而且在政策利好之下,放弃生育二孩家庭逐渐增多。这就有了基本的社会现实的切合口。这个时候提出“降低结婚年龄”也就有了不同凡响的意义。人口红利已经终结,“限制人口”的政策也理应转换到“鼓励生育”。一方面,这是纾解人口红利终结困扰的办法,一方面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有人说,“降低结婚年龄”就是鼓励早恋。这种说法太过教条。“降低结婚年龄”不仅符合人口调整的需要,还符合社会现实。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人体进化的发展。当初的结婚年龄已经不符合这一变化了。眼下,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有了异性的需要,都有了爱情的需要,都有了婚姻的需要。
打开“结婚年龄”的死结,不是鼓励早恋,而是给“身体已经成熟”的年轻人一个选择的机会,让他们有更多选择空间,男女青年可以选择20岁、18岁的时候结婚,也可以选择22、20岁的时候结婚。因为,有一个基本的社会现实是需要正视的。目前出现的年轻人“堕胎”、“同居”现象多发,是与“结婚年龄”没有与时俱进有扯不断联系的。
最为关键的是,还需要面对一个基本事实,在广大农村,其实严格依照现有“结婚年龄”步入婚姻的人并不多,很多人都是在规定的“结婚年龄”之前就结婚的。只不过是他们玩的是“先斩后奏”,办理了婚礼,住在了一起,成为了事实婚姻,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等到了法定年龄再去领证。这也造成了社会问题的.发生,很多基层法院办理的所谓“离婚案件”中,“先斩后奏”类型特别多,增加了法院判决难度。虽然没有结婚证,可是他们已经是事实婚姻。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国法定婚龄“史上最高”,导致“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不断增多,社会上反对意见较多,希望降低法定婚龄的呼声越来越热烈,这也是一种合理诉求。
“降低结婚年龄”,可以给婚姻一道多选题。是抛给社会问题的一个绣球,接准了,就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皆大欢喜。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十二
×××畜牧局:
近期,我院审结两起涉及食品安全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此种情形,为更好地保障我区人民的利益,维护我区经济的良好行象,为此,特建议:
一、制定完善检疫员检疫制度,规范检疫员检疫行为。面对我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八部委关于对生猪集中宰杀、统一检疫的规定,从而确保我区动物检疫制品安全。
二、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处罚违规违法现象。要紧紧围绕我区食品安全的现状,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对我区从事畜牧产业的.农户定期集中进行宣传,对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惩处。
三、建议其对我区的生猪屠宰事项进行专项治理,并加强对稽查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的培训。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0一x年八月十二日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十三
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院在审理原告申彦琴诉你单位行政强制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实施行政强制行为,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第一,主要证据严重不足。“康辉便利店”系由原告申彦琴开办,申彦琴并经工商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被告在拆除该便利店之前,未对原告履行任何行政程序,未作出任何法律文书,证据依据严重缺乏。
第二,程序严重违法。本案中,被告在强制的拆除“康辉便利店”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针对原告履行事先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相关程序。
基于上述原因,本院依法判决确认你单位于20xx年3月11日实施的强制的拆除原告申彦琴开办的“康辉便利店”的行为违法。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单位发出以下司法建议:
一、查明导致行政强制行为违法的原因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合理损失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三、对相关问题予以充分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四、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严格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十日内函告本院。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司法建议书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有关读书建议书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有关给的建议书
有关食品项目建议书
有关建议书的模版
刑诉法司法解释
物权法司法解释
有关给学校的建议书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十四
司法建议书
(2014)沿行初建字第5号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本院在审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甘溪乡毛田村场上二组(以下简称“场上二组”)诉你土地行政许可纠纷一案中发现:原告场上二组对我国与土地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理解上存在偏差,误认为第三人杨胜舟系非农业人口,不是场上二组的农村居民,无权享有场上二组属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为此,特建议:
一、加强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土地方面的。面对我县经济的发展现状,土地的潜在价值逐年上升,导致土地征收和确权等过程中的土地纠纷日益增多。为确保不再发生普通民众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释明工作,让普通民众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二、进一步施行行政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紧紧围绕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根本出发点,将政务信息适时公开,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知晓政府工作中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
三、从源头上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土地是民众的安身立命之所,关乎土地利益的案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此信访接待中应注意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o一o年五月五日2
婚姻司法建议书篇十五
x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进行伤害。在殴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全感的心理。为此,特建议:
一、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积极、有效而妥当的方式、方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每天都应有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同时,为使值班人员负起责任,确保学生以后不再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建议对门岗值班的人员予行政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