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核心经验读后感(模板15篇)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思维能力。在写读后感时,要结合书中的细节和描写,通过具体事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那么,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优秀的读后感,发现更多作品的魅力吧!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一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书名是《学前儿童健康学习与发展核心经验》。这本书由陈杰琦等学前教育专家编写,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是核心经验与幼儿教师的领域教学知识丛书中的一本。关于健康领域的关键经验都存放在书中。本书共七章,包括绪论、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身体移动能力、器械(具)操控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安全和自我保护能力、情绪管理能力几个方面,从基本理论描述到基本能力达成的细致要求,最后到教育策略都做出了详细的描写。每一步都徐徐道来,让我更细致的了解了健康领域应该要带给幼儿怎样的体验,提升到哪一个层次等。“乘《指南》东风,发展中国幼儿教师的领域教学知识。”这是书中的一句话,正是因为《指南》的颁布,我们才有了一个理论的基石,通过日常的观察分析,不断地从基石上垒高建构,铸成学前教育之高塔。通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想要分享的内容,今天就放在这里写一些个人观点,内容为一人之见,仅供参考。
通读绪论,我们可以发现《指南》的颁布在中国学前教有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原因在于它将对儿童不同领域的预期产出与儿童的年龄和发展阶段结合起来。这些建议将会对儿童的发展和学习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它们将构成儿童成长服务体系中一个全成部分,终将有益于儿童的整个受教育阶段。只有幼儿园教师在获得帮助并达到定的能力要求后,帮助儿童逐步达到《指南》中界定的每一个指标,才能帮助儿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受益。我们也却是在日常的学习中加入了很多研讨,比如说在领域组中每学期设置新的主题进行研讨,在日常活动中根据研讨进行审议,让幼儿去实践。
接下来六章从不同方面不断递进描写了幼儿的身体发展,从最开始的身体控制到心理健康含盖了方方面面。首先我们可以发现学前儿童运动能力实质是基本运动能力,其中核心经验之间并非筒单的线性关系,本书的部分内容将围绕三条核心线索展开。这三条核心线索为:身体控制与平衡、身体移动和器械(具)操控之间的关系;运动能力发展中个体、环境和任务之间的关系;基本运动能力、身体素质和运动认知等之间的关系。学前儿童运动核心经验是复杂的多维模型,下面将从内容、发展、功能三个角度进行诠释。着三个方面可以说是非常可观的一系列描述。在日常活动中就可以看出。就比如在身体移动方面笔者观察过一个大班的女生小a。小a在跑爬钻等方面能力都可以,但是在“跳”这一块技能上有短板,刚开始晨间体锻进行运动循环时,她都无法完成跳跃的动作,于是班级教师就从旁协助,在活动后她参加的游戏也大部分属于“跳”这一类的,并且玩的很开心。于是笔者询问了小a的老师,据了解老师很重视这一个问题,于是在几次活动之后进行了一次谈话,小a表示自己是喜欢那些自制材料的,想要多去玩一玩,经过这次交流后,小a每一个活动都很认真参与其中,笔者跟随观察了半个月,每一个点滴进步都看在眼里。一开始她还是跟不上晨间体锻的节奏,但是她可以尝试在混班混龄游戏时与中班的孩子一起尝试双脚并拢向前跳,并且她发现自己可以跳2个,比身边的同伴厉害,在自信心的作用下,她慢慢的可以去挑战更高难度的单脚跳了,半个月后已经能跟上整个班级的晨间体锻了。这是笔者单独跟踪观察的其中一个幼儿,其他幼儿也同样在能力上得到了很大提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伴是促进自身成长的存在,我们的乡土资源成为了成长的催化剂,激励着幼儿前进。当然跳也可以分为多种方式,本书进行了详细介绍。还有关于心理健康方面,核心经验有很多,我们汲取其中的一些进行发展。例如我们利用了乡土资源。乡土资源最大的优势就是“熟悉”,身边的材料、文化氛围,能为幼儿带来安全感与归属感,在活动中材料变着形式地出现在幼儿面前,让幼儿感兴趣想去玩,而不是被逼着玩,丰富放材料与多样的选择成为幼儿最爱的活动。幼儿园的生活应该是欢快愉悦的,在游戏活动中感受那一份欣喜能让幼儿被好心情环绕。
通过整本书的阅读,学到了很多,但是具体内部的一些内容的记忆还是需要一些多阅读几遍。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二
在着重关注幼儿口语交流能力学习与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学前阶段儿童的早期书面语言准备经验。社会和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人的阅读能力被视为当今社会获得成功的基础。近年的研究的结果告诉我们,3—8岁是儿童学习早期阅读和读写的关键期,教育者要切实把握这个发展的时机,在培养儿童口语交流能力的同时,帮助幼儿做好书面语言学习准备。
1、前阅读:
阅读是从书面语言材料中获取信息、建构意义的过程。幼儿的阅读不同于成人的阅读,其中最大的区别在阅读材料和阅读对象上。
学前儿童主要以阅读图画书为主,并遵循着从“图画到文字”的规律逐渐增加阅读的经验。学前儿童前阅读的经验,重点在于通过学习阅读图画书,建立热爱阅读的行为习惯;逐渐学习观察理解图画书内容,感知图画和文字、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关系;并逐步形成一定的阅读策略。
2、前识字。
“前识字”的核心经验是指幼儿在接受学校教育之前,获得的有关符号和文字在功能、形式和规则上的意识,并在有目的、有意义的情景中初步习得符号与文字的经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学前阶段,我们不以儿童识字、认字为目的,早期书面语言准备的经验重在激发儿童对符号和文字的兴趣,发展儿童文字意识。前识字的核心经验范畴包括三个范畴,一是获得符号和文字功能的意识;二是发展符号和文字形式的意识;三是形成符号和文字规则的意识。
3、前书写。
前书写是儿童读写学习的一部分。主要指儿童在未接受正式的书写教育之前,根据环境中习得的书面语言知识,通过涂鸦、图画、像字而非字的符号、接近正确的字等形式进行的书写。早期的前书写经验对儿童整体的语言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儿童应当在前书写过程中获得与汉字的纸笔互动的体验,建立书写行为习惯的经验,感知理解汉字结构的经验,并且能够形成创意书写表达的经验。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三
自知自己在专业阅读方面还和同事们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各方面发展得不是很快,虽然自己在开学初的个人发展计划中也有计划要读上几本专业书籍,但是也由于种种原因而再三推迟。在每天忙忙碌碌中,我们和孩子们一起上课、游戏。在每天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我总感觉语言教育活动是最容易把握的,其实不然。前几天,我向幼儿园借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指导》,我翻看了一遍,才知道语言教学活动包括得可多,而颇有感触。这本书力图较好的体现《纲要》的基本精神,体现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与实践研究的最新成果,将研究领域拓展到整个学前期,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此书每章均采用了学习要点提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有关理论和观点阐述、典型案例佐证、案例评析引导、相关参考资料、课后思考与练习的结构,在书中的十章节里,从多侧面、多角度呈现教学内容,提升了教材的实用性,方便教师操作与使用。
看到书中的第四章“学前儿童谈话活动设计与组织”中,我一下子就被深深吸引住了。脑海中不经闪过一丝念头:谈话活动嘛,自然简单。没想到我看了后,真得感觉太有学问了,这真是一门艺术,一门值得我好好推敲、思索的艺术。书中说到: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谈话教育中有不同的阶段目标,只有在正确把握目标及自己班级幼儿的实际交流水平的基础上,找到适宜幼儿进一步发展的“最近发展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因材施教”和“因人施教”。我尝试着在每天的晨间谈话活动中考虑如何使我们班的孩子都有“听说轮换”的'意识,在自己与他人的谈话中能和大家谈论一个感兴趣的话题,先听听别人说,再讲讲让别人听,这样可以确定一个孩子们感兴趣的话题,即谈话的话题也有了,活动目标也就确定下来了,效果较好。每天和幼儿谈话的话题可多,谈话的内容的选择也十分重要,我将书中学到的知识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活动中,报着试一试尝试了几天,没想到一下子就把孩子们想说敢说的欲望调动了起来。第一天,我尝试和孩子谈他们感兴趣的、熟悉的话题。我们知道,在幼儿的生活中,他们感兴趣的熟悉的话题很多,饮食类、娱乐类、游戏类等。幼儿对该类话题有一定的经验基础,可以就谈话主题有话可讲。第二天,我就各领域相关联系的、幼儿有丰富语言内容感知的、有一定新鲜感的话题和他们聊聊。幼儿感兴趣的话题往往是那些新颖的生活内容,如:奇特的汽车等。第三天,我尝试与孩子谈谈近日生活中共同关心点有关的话题,如生活中大家共同经历的事(流感),或是电视台最近放映的经典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能够使幼儿产生交流与分享的欲望,就可以成为谈话活动中有趣的中心话题。第四天,谈谈以前交谈过的孩子仍有极大兴趣的话题,对于有一些话题,孩子们是百谈不厌的,因为这些话题可以不断满足幼儿的想象和创造,选择这样的活动,可以让幼儿体验到更多不同的交谈经验,如“勇敢的奥特曼”“我是孙悟空”等。尝试后感触:孩子们在此类谈话活动中兴趣高,有话讲,讲得好,远远好于我一再的灌输一些知识与见闻。
书中还有许多方面的语言教学知识与案例,故事活动语言教学、区角活动语言教学等等,等待我慢慢品味,,慢慢学习,慢慢尝试,让孩子快快进步,快快成长,快快发展。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四
我们要创设幼儿的阅读情趣,激发幼儿阅读兴趣。利用一切机会和场所,将季节的变化、动植物的生长规律、幼儿的日常生活等与阅读教学相结合,让幼儿充分享受书面语言,潜移默化地接受有关书面语言的知识,通过不断的感知内化,积累阅读经验,让幼儿自由地选择交流对象、交流内容、交流地点,进行阅读各种交流活动。
根据幼儿认知的水平,阅读的材料、内容的需要,教室内设立阅读角,有目的、有计划地为幼儿提供了内容丰富的幼儿读物,自由活动时间让幼儿自由阅读,使幼儿将已有的阅读经验同化于自主阅读之中。
幼儿的阅读常常会依赖于耳朵的“阅读”,为了逐步引导幼儿,我们老师应常常安排午间活动为幼儿朗诵绘本故事,教师朗诵时咬字清晰,语调抑扬顿挫,富有感染力,不是完全照搬书中的文字。
我们要追求教师言语、动作、表情在教学方法上的适当运用,从而使幼儿在模仿体验中快乐地开展阅读学习,使幼儿在阅读中做到动静交替,从“不愿读”到“愿意读”,从“被动学”到“主动学”,开启了幼儿主动阅读的大门。
在阅读中,重视“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幼儿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在幼儿对阅读产生兴趣后,提问偏重于对阅读方法的指导,让幼儿找出相应的图片来回答,并讲出理由,这样既可促使幼儿仔细观察故事人物的动作、表情,理解画面内容,又可把语言符号和图画符号对应起来,从而逐步获得阅读必需的能力。
为不同层次的幼儿设计难度不同的问题,尽量使每个幼儿获得成功的体验,问题涉及的范围尽可能广一些,使幼儿能从各个方面回答。
能力强的幼儿可多讲一些,能力弱的幼儿可少讲一些,当幼儿回答不出时,可以提出辅助问题进行引导,拓展幼儿回答,经常让幼儿围绕一些问题展开讨论,使幼儿人人参与。
在阅读中,还要将幼儿作为学习的主动参与者、思考者,通过图书的名称,提出相关的信息与问题,来激发幼儿阅读的兴趣。
使他们能带着问题,认真地观察画面,寻找线索,学着有目的地观察事物,建立画面之间的联系,从而逐渐掌握阅读的方法。
还要让幼儿将阅读中的问题提出来,进行研讨,共同寻求答案,使幼儿学习了发现问题、表达观点、听取他人的意见的交流方法,增长了与人交流的经验。
近年的研究的结果告诉我们,3—8岁是儿童学习早期阅读和读写的关键期,教育者要切实把握这个发展的时机,在培养儿童口语交流能力的同时,帮助幼儿做好书面语言学习准备。所以语言的发展我们要从小抓起,以上也是我们老师阅读本书的一些经验。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是千里眼、顺风耳、望远镜和显微镜;它是科学的总结、智慧的源泉和生活的指南,给人们打开科学知识的万能钥匙。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倩、周念丽和张烨编辑的《学前儿童健康学习与发展的核心经验》。读完后,我觉得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我不仅要教会孩子生活的培养和知识的认知,还要关注他们的健康。儿童健康与我们的教育密切相关。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是教育的重点。毕竟,在学前教育中,我们的教育方式是保护和教育的结合。没有好的体格,我们如何接受好的教育?
书中提到改善学龄前儿童的生活条件有助于提高中国的人均预期寿命。然而,健康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们需要孩子们在三个维度上实现健康:运动、生活和心理健康,以塑造一个健康的婴儿。本书分为七章,详细描述了健康领域的核心经验和健康领域的核心经验,包括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身体移动能力、设备(工具)控制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3-6儿童在健康领域的学习轨迹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教学建议。
在生活维度上,本书从生活自理能力、安全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生活自理能力包括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自理能力两个部分。前者是指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者上升到社会层面。学龄前儿童的自理能力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自理能力,即提高动手能力,感知自己的成长,树立自立意识,积累生活经验。学龄前阶段是儿童自理能力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园要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给予科学护理,实现儿童的自然发展、和谐发展和丰富发展。儿童的发展和成长有一定的顺序和过程。我们需要了解孩子们,每个年龄段的特点,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教育他们。多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遵循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组织各种形式的户外和室内活动,真正从各个方面让孩子得到专业发展的重点。
为孩子营造出优化的环境、有针对性地指导孩子进行活动、给予孩子爱与关怀、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组织多样的活动,严格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引导开展活动,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共同努力,关注健康,关注幼儿成长,从每时每刻做起。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六
书中提到改善学龄前儿童的生活条件有助于提高中国的人均预期寿命。然而,健康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们需要孩子们在三个维度上实现健康:运动、生活和心理健康,以塑造一个健康的婴儿。本书分为七章,详细描述了健康领域的核心经验和健康领域的核心经验,包括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身体移动能力、设备(工具)控制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3-6儿童在健康领域的学习轨迹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教学建议。
在生活维度上,本书从生活自理能力、安全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生活自理能力包括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自理能力两个部分。前者是指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者上升到社会层面。学龄前儿童的自理能力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自理能力,即提高动手能力,感知自己的成长,树立自立意识,积累生活经验。学龄前阶段是儿童自理能力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园要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给予科学护理,实现儿童的自然发展、和谐发展和丰富发展。儿童的发展和成长有一定的顺序和过程。我们需要了解孩子们,每个年龄段的特点,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教育他们。多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遵循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组织各种形式的户外和室内活动,真正从各个方面让孩子得到专业发展的重点。
为孩子营造出优化的环境、有针对性地指导孩子进行活动、给予孩子爱与关怀、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组织多样的活动,严格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引导开展活动,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共同努力,关注健康,关注幼儿成长,从每时每刻做起。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七
无论是人类的发展,组织的进步,还是个体的成长,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经验无疑是人类智慧的一个宝库。但马奇先生提醒我们,经验是一个有用的老师,尤其是聚合经验,但并不是一个足够好的老师;经验可能帮我们做出决策,但往往不是最佳选择。因此,我们对经验应保有一定的警惕性。
经验的鲜活性、启示的模糊性和诠释的灵活性,限制了人类从经验中学习的效果。然而,很不幸,人类智慧又往往依赖于从经验中学习。因此注定了,人类追求智慧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
组织追求智慧,但过程艰难曲折。智慧一般包括两个相互联系但有所不同的要素,有效地适应环境和优雅的诠释经验。体验式学习是人类适应环境的一种比较重要的.形式,是人类提高行动与环境匹配度的一种比较重要的形式。从经验中获取智慧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低智学习和高智学习,即复制成功(试误、模仿、天择)和逻辑思考(故事和模型)。由于历史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复制成功具有不可预测性(在局限的领域中可能取得不错的结果,但在因果关系复杂、练习机会较少的领域,可能难以取得满意的结果)。故事和模型响应了组织生活和组织研究当中普遍存在的一个迫切要求,即描述经验的因果基础。但是故事和模型往往简化复杂的因果关系,以便让观点更好理解,更具说服力。因此,经验故事和模型是希望被社会证实为真相的虚构。与此同时,经验故事和模型的真理价值正义价值和美学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应为准确表征超语言真理而具有真理价值,因为创建社会次序而具有正义价值,因为提供审美乐趣二具有美学价值)。
同时,关于经验的适应理论对已有方案的阐释做得相当好,但却成了新事物的敌人。组织产生新事物的环境可能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产生,即组织宽裕、管理者狂妄自大和对新想法过于乐观。因此,当经验成为创新的敌人时,组织的宽裕和乐观以及管理者的无心插柳可能让新事物钻了空子。
因此,从经验中学习是组织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完美的真相发现手段。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八
“把德行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德行非金钱。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在患难中支撑着我的是道德,使我不至自杀的,除了艺术以外还有道德。”这段话出自一个伟大的音乐家之口,他就是如今家喻户晓的贝多芬先生。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于波恩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里。他的一生都充满着曲折,无数突如其来的灾难不断打击着他那颗火热的心,几度将他逼入绝境。但他从未有过放弃,正如他那句豪言壮语:“用痛苦换来欢乐!”
贝多芬不像莫扎特一样享受过家庭的温情,父亲是个酗酒的男高音,母亲是女仆。他少年时代便整日与琴绑在一起,在父亲的拳头威胁下默默学习,还要操心经济问题这一来得过早的重任。小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单一的、枯燥的。
众所周知,一七九六年开始肆虐的耳聋是贝多芬一生的遗憾。对于一个出了名的音乐家失去最重要的听觉,真是个毁灭性的打击。现实如此残忍,贝多芬却没有向现实低头。他凭借坚强的意志,不屈不挠地从愁苦的生活中一跃而出。很难想象,他拥有一颗怎样坚韧强大的心啊!正如罗曼罗兰所说的那样:“贝多芬渴望幸福,不肯相信命中注定的苦难,他渴望痊愈,渴望爱情,他充满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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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解释核心经验的含义并提出论点(200字)
核心经验是我们在生活中、工作中或学习中积累的重要经验和体悟。它们是我们成长的基石,对我们的人生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核心经验的总结和归纳,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我,也能够在未来的生活中有所依据和指引。在我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也总结了一些核心经验,这些经验对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值得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讲述核心经验的重要性(200字)
核心经验是我们在学习或工作中的重大体悟,它们是从实践中获得的、通过观察和反思得出的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取得成功的重要依据。它们帮助我们提升自我,认识和规划人生目标,更好地适应变化和挑战。核心经验也有助于我们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发现新的机会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总结和分享核心经验,我们能够增强团队协作、促进共享,助力他人的学习和发展。
第三段:介绍自己的核心经验和体会(300字)
在我的学习和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重要的核心经验。首先是与人沟通的重要性。通过与不同背景和经历的人交流,我学到了尊重他人观点、倾听和分享的重要性。其次是学会面对困难并且勇往直前。在工作中,我遭遇了许多挑战,但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克服困难,我成功地完成了任务并收获了宝贵的经验。最后是培养自己的领导力。通过担任团队领导者的角色,我学会了如何组织和激励团队成员,提高效率,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第四段:总结自己的核心经验的启示(200字)
通过总结和归纳我的核心经验,我明白了一些重要的道理。首先,行动胜于言辞。在解决问题和取得成就时,关键是积极主动地付诸行动并灵活地应对挑战。其次,团队合作是取得成功的关键。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我们能够共同达成目标并取得优势。最后,持续学习和反思是提升自己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反思,我们才能不断成长并做出更好的决策。
第五段:展望未来并鼓励他人总结核心经验(300字)
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继续总结和归纳我的核心经验,并将其转化为改进自我的动力。我也鼓励他人总结和分享自己的核心经验,以促进团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变化和挑战,并在不断的成长中实现个人和团队的成功。
通过对核心经验的总结和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我,并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成功。核心经验是我们成长的基石,通过总结和分享核心经验,我们能够为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成长空间。让我们一起探索学习之旅,不断总结和分享核心经验,共同实现个人和团队的成功。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十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易懂,例证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抒发了自己对法理学的认识: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以下是我对七个章节的总结和认识。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的说,常识法律观念在19世纪后才可称为常识观点。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自上而下的强制决定;摒弃法律的理想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
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刘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由于法律是一种命令,法律的渊源便来自主权者的意志。根据分析法学的观点,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个或某些人的习惯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命令说的出发点是将权力性规则视为暗含着义务性规则的法律。而英国哲学家边沁则认为,主权者的命令存在好坏之分。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学试图引进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解读法律现象,这种愿望导致分析法学主张经验地中立地分析法律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命令说暗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法律规定和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从法律规定推出的若干结论之间没有明显的正误之分,各个结论都有道理。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由于法律适用者的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时,并不以白纸黑字的规则作为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决依据的渊源因而是多方面的。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未表明广义的法律观念优于狭义的,尤其在出现较为一致的对邪恶的憎恶时,后者可能优于前者。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眼里,法律与道德或政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质和政治道德性质。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着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着内在结构,于是最终形成的法律内容是不确定的。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上看,这种不确定性的终极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滋扰与破坏。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个篇章的认识和了解,从整体而言,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而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 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 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
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十一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对于研究法律有几点经验感受。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的范文,欢迎阅读!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研读之后,第一感觉是上大学时都干什么去了,这么好的书竟然没读?不过,晚虽晚矣,但终于已经阅读了。读后有以下拙感,籍以自勉。
法律是什么?作为法官,我们虽然每天都在运用法律,但如被问起这个问题,如何作答?我还真不知道。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件中,有两种模糊性的来源,即事实上的模糊性(发生了什么?)和法律上的模糊性(对所发生的事实运用什么法律?),而真正确定的东西在我们裁判之前是不存在的。那究竟法律是什么?美国著名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说:“法律就是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预测,而不是其他的虚伪和矫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我和他的想法一样。
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艺占了统治地位,就会导致文牍主义的结果——对于所有遭遇这一结果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吗?对于法官的要求仅仅是要求其明了裁判的技术原理、解释规则、法律术语,以及推演结论和发现答案的方面,就足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作为法官,我们有我们的价值观,我们裁判的目的是寻求正义,我们崇尚正义。 何谓正义?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该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规则——它将使维持生存的物资、满足人类享有物质和采取行动所需求的手段,能够尽可能地在最小摩擦与最少浪费的情况下人人有份。”依庞德之见,法律体系的设计是用来决定在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方面相互抵触的需求之中,何者应被认可和保障,何者应被否认和拒斥。法官,是上述判断的裁判者,用正义的理念指导裁判。
所以,相对于优秀的技师,法官应该具有更深层的关于价值的追求。虽然争议不是一件可以抓取或者固定的东西,但通过我们的裁判,至少可以使结果更接近正义,更趋向正义。我认为法官不仅应当是一个优秀的技师,而且亦应当是一个具有深邃思想的哲人、一个具有崇高道德标准的好人。法官不仅在适用法律,同时亦是在创造法律。
大多数美国人将法律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尽管他们可能在这一过程中输掉法律战役和金钱,这种“诉讼爆炸”往往使人们成为了“司法帝国”的奴隶。现阶段,我国的“诉讼爆炸”亦初露端倪。前面已经陈述了法治的目的是为了规制人民在物质分配方面的行为,以最少摩擦和最小浪费来满足每个人的需求。所以,这种以法院为单一途径的解决方式,是否已经妨碍到了我们社会的法制健康?诉讼泛滥使我们的法院没有能力及时、经济而有效地施以救济,诉讼泛滥同时又使法院超越自身的能力与合法性而将触角伸向不该伸向的领域,不仅要求法院处理公民好讼喜争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将法院力所不及的社会难题一股脑推向法院这个看似终极的处理方式。
有鉴于此,西方国家将目光投向了小型社会的调解机制。在美国,有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司法部、美国仲裁协会、调解和冲突解决研究会以及许多社区团体,正尝试运用以社区为基础的调解,以解决微小的个人纠纷,这将提供一个更人道、反应更灵活且更易于接近的司法形式。这种形式的纠纷解决,其抚慰与合意的性质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批评对抗制审判和威胁性制裁的状况下,更具有吸引力。或许在现有法律体制的正式程序之外,某些纠纷所涉及的实体正义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仿佛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庭外和解以及法院内部要求的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不谋而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该更多地寻求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正义的话题。正义,作为法的目的,是个人生活与拥挤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动之间的理想化的妥协。我们的司法程序寻求这种理想化的妥协,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则从个人活动的主体角度去发掘,让活动的个体从主观上去同意妥协。这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方式,更是纠纷解决的艺术。 美国的法学不是没有深刻的理论,它的理论体现为一种面向民众的说理,虽没有德国哲学的繁琐和法国文学的浪漫,却有着古罗马演说家的激情和雄辩。
“法的门前有一位守门人在站岗……”而我已经从门外走进去了……
《法律之门》读后感 《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 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真正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看待一些法律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很多时候只停留在专业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远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 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
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书里的提示与问题一直引导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从日常的生活中去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
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另外,卢埃林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没有经验的新官员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
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 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
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拜读了丹尼斯·罗伊德的名著《法律的理念》一书,全书共十四章,分别从实体、程序和反思等方面论述了法律的理念、法律、社会。然而学习的目的不仅在于将知识系统化地装入大脑,更在于将其应用于社会,使影响或改变不适的社会现状。所以读完这本书后给我最大的想法与其实就是,法律如何从书本理论而应用于实践。因为社会、实践才是我们直接接触的现实环境。
19世纪时,社会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其产生应该归功于一个大胆的想法:即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上。奥古斯特·孔德创造了社会学这个概念,其目的是希望创立物理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也说,社会学是“物理习惯学”。人口的增长、工具革命的开始以及随此而给大多数人带来的灾难更加促使人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研究:究竟什么是人类苦难的罪魁祸首?怎样才能改善人类的生活?社会学及其研究方法一开始就带有批判性和社会改革的特性。批判和社会改革是孔德和迪尔凯姆论著中的重要内容,这一特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者更加明确。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有关社会的学说,换句话说,只要他还涉及社会环境中的其他人类,他就是研究人类社会和人类行为的学说。如同昂格尔在其书中第一章写到:“伟大的人物让其后继者背上包袱是常有的事,每当政治、艺术、思想领域取得显著的成就时,随之而来并从中受益的一代人,可能会有一种没有什么真正重要的事情值得再去做的无所作为的感觉。”
社会学对社会的许多概念和主流理论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理论社会学的
研究任务就是勾画出思想坐标的草图。换句话说它将不断地根据调查数据检查其社会理论是否与社会现实相一致,其一般化和抽象化的理论研究和分析仅仅以其所拥有的调查资料为限。在社会学领域,因为由于人类的思维结构,是否有可能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实证主义的功力基础在于合理选择促进人类福祉的目标;以及一种有关人类本性的心理结构,认为他的动机仅仅导源于快乐或者同科对各个有机体的冲击。新实证主义者宣称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必要的是将它作为一种批评的标准,适用于我们所做的所有的法社会学调查中。
如同作者丹尼斯罗伊德在书中说到:“随着工业革命的刺激与资本家企业的勃兴,个人主义已不再是一种哲学或心理学上的教条,它发展成一项政治与经济上的口号:自由放任。这一口号成为许多法律与社会思想的基础。2”社会理论的困境表明我们是踩在许多巨人的肩膀上研究社会理论。社会理论是对社会的研究,它最早出现在孟德斯鸠及其同时代人及后继者的论著并在马克思、迪尔凯姆和韦伯的著作中达到了顶点。古人的政治哲学既是描述性的又是规范性的,这意味着它远不止关心社会该如何组织,也不止想将其有关个人和社会的观点付诸实践,因这两者都可以是非常现代的社会理论。
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科学领域—法社会学—正在向世界上的许多地方扩展。而法律社会学不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在19世纪出现了法律社会学,它的第一人上面已提到过,应是卡尔马克思,其次是迪尔凯姆、马科思韦伯等人。
法律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的一种现象。因此要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加以研究,并要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效用,这是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要求。
以这样的观点去考察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关系。可以说,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兴起是时代的一种呼唤3。当今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主题相联系。
许多学者笔下的法律从根本上讲都体现了现代社会的秩序和规范与传统社会之间的断裂,以及这一宏大的社会历史制度过程的制度与个人自由的紧张关系。
在罗伊德的著作中通常被描述为第十章提到的“习惯”与“常习”。而且他认为常习是一种固有的行为,没有丝毫义务或被迫的感觉。“常习能不能转变为习惯,一大部分原因要看那种常习是否有一位或一群在社会中享有特殊权力和权威因而容易被人模仿的人物所建立。同时一项常习可以因为它显然有利或者彷佛有利而大为流行。„„换句话说‘实际’的行为,逐渐演变成‘应该’去做的行为,最后可能变成必须去实践的行为。”然而,习俗、道德的哲学问题到底对于法律现实的作用有哪些?对此,学者朱苏力关于“道德哲学到底有多少东西可以以回答具体法律问题的方式甚或以有一般联系的方式提供给法律,对此我很怀疑。”罗伊德在书中写到:“即使以现代最进步的国家为例,„„法律制度一定会溯及到一个与那些早期或更原始的文化情况相似的时代。”
文化决定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反作用于文化,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或社会制度,把文化所内涵的因素以外显行为模式表现出来,法律作为维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工具,由此对人们的行为以普遍化的方式进行指引。我想到了我国清末著名法学家、法制改革家、教育家沈家本先生,他说:“夫盛衰之故,非偶然矣。清明之世,其法多平;陵夷之世,其法多颇。则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8”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的背景下,建设出有中国特色的法制教育体制是要符合具有中国模式的现代教育体制。何谓中国模式。吴建华认为:“中国模式”应当包含,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政治体制改革模式、对外开放模式、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模式等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在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背景下,所作出的一种战略目标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形成的。
如果法学家的任务仅仅是在概念上和逻辑上整理成文法,使他们构成一个合理的思想体系,那么这种法学是不能恰当的反映法的本质和现实的。确切而言,这样的法学应不属科学,而仅仅是法律人单纯的一项技术。因此,法律人的任务是适用法律。所以,罗伊德教授认为“司法”扮演的角色,并不是创制法令,而仅仅是阐明现行法的真正内容,并且在疑义发生的时候,给予权威性的解释。10在当代,司法程序的独立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法官亦同常人,无法使自己与他们所处的社群中的价值形态中隔离,而且“很少有法官能用有意识的努力来保持公正或摒弃感情以消除这类因素的影响。”
庞德曾说过:“一个法律制度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它成功的在专断权力之一端与受限权力之另一端间达到了平衡并维续了这种平衡。这种平衡不可能永远维续下去。12法律、社会、公正是法律人的压力与任务。每个人都是这一时代大潮中的一员。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易懂,例证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抒发了自己对法理学的认识: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以下是我对七个章节的总结和认识。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的说,常识法律观念在19世纪后才可称为常识观点。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自上而下的强制决定;摒弃法律的理想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
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刘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由于法律是一种命令,法律的渊源便来自主权者的意志。根据分析法学的观点,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个或某些人的习惯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命令说的出发点是将权力性规则视为暗含着义务性规则的法律。而英国哲学家边沁则认为,主权者的命令存在好坏之分。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学试图引进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解读法律现象,这种愿望导致分析法学主张经验地中立地分析法律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命令说暗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法律规定和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从法律规定推出的若干结论之间没有明显的正误之分,各个结论都有道理。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由于法律适用者的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时,并不以白纸黑字的规则作为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决依据的渊源因而是多方面的。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未表明广义的法律观念优于狭义的,尤其在出现较为一致的对邪恶的憎恶时,后者可能优于前者。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眼里,法律与道德或政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质和政治道德性质。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着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着内在结构,于是最终形成的法律内容是不确定的。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上看,这种不确定性的终极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滋扰与破坏。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个篇章的认识和了解,从整体而言,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而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 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 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
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十二
上个月决定开启约读美的`历程,开始读了高尔泰《论美》,后来无意看到陈丹青的节目《局部》(书作为《陌生的经验》)觉得甚好,于是干脆从绘画、音乐、诗歌等美的多种形式进行探索一番,然后再回到纯粹美的讨论上。绘画艺术就从陈丹青这本《陌生的经验》开始。
由于优酷视频是倒序的,一不小心就从最后一集《杜尚的决定》看起了。很有意思,杜尚的决定就是再也不画画了,他觉得绘画不是那么重要了,至少在当今这个时代是这样子的,所以他就摆弄一些前卫的东西,比如非常有名的“小便池”。
那时有个很大型的展,据说杜尚就是把自家小便池拆了署上名后就提着去参展了,取名为“泉”,这自然饱受争议。别人看不懂他不去解释,对于他人的艺术他也不点评,总之他对艺术态度就像今天的佛系青年,来之便来,不来就去沉浸在国际象棋的世界里了。直到今天这作品还在展览,说实在的,谁懂呢。
关于艺术道不清说不明白的事,其实也贯穿陈丹青整个节目说辞。没办法,说多了就是说教,要是拿着一张绘画作品对观众说,你看这里用的是什么笔触,那里的颜色调和有多么精妙,估计没人听了。反倒是讲讲一些艺术历史,东拼西凑,中外结合,还更有趣味。陈丹青也在节目中多次谈到对一些作品看不懂,只能谈谈自己的感受,所以把节目讲稿汇成书就是《陌生的经验》。
对于像绘画、诗歌等文艺的作品,我们除了更多地谈论自身感受或经验外,我们还有谈论什么呢。每个人对同一束花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但如果没有人把这种感受表达出来,也很难达到引导他人或者寻找共鸣的效果。不过这又有了新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表达出来呢?不管你认可于否,贡布里希在他的《艺术的故事》里说过,美感是需要引导和学习的。陈丹青在节目中做的就是一次美感的引导,而我们则是学习者。
节目没有非常明确的时间主线,陈丹青想到什么就随性讲点什么,看着有点散,但整体还是非常明确的,因为看了最后一集再往回头看就会似懂非懂知道为什么杜尚要做出那样的决定了。
开篇讲的是王希孟,他十八岁交出了《千里江山图》这份答卷,千古独此一人。《国家宝藏》上张国立也讲了此画,主要是在画卷的用墨等上,而陈丹青却重点说了为什么是十八岁这样的年龄能出这样的大作,饶是有趣味。
古代的十八岁跟现在不一样,那会儿多少都有手艺谋生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三十岁了还觉得自己是孩子,他(王希孟)有自信。不过,十八岁也保留了年少的那股胆大野心,不然也画不了这样画,像那些上了年纪的画家都画得小心翼翼,十八岁的他是全息的。相比,现在十八岁顶多是个附中学生,没有赏识也无这份底气。
后面有一集《未完成的画作》中讲的是梵高那幅连脸都没画完的海边男孩画作,再次提到了十八岁。陈丹青说,每年艺考那么多人,画的肖像都比梵高好多了,但他偏爱梵高这张初习作品。“我到现在说不出这幅画好在哪里,他就是一个小混蛋站在海边……我总是觉得这幅画有味道,说不出的喜欢,每次看到心里面都会叹气。”
所幸美,无年龄限制。因为从作者个体角度来讲,很难靠年龄积累下来,王希孟也就《千里江山图》这一幅画。另外从欣赏群体来讲,我们看二千多年前的作品再看现代的作品,很多都没法比。再从欣赏个人来看,虽然年龄大了欣赏经验会丰富,但每个年龄段欣赏的点是不一样的。就像十年前爱周杰伦,后来喜欢陈奕迅,现在喜欢张学友一样的道理。个人觉得,现在喜欢什么不妨多索求一些,多写点感悟,特别像赏美这类文艺东西,或许过了年龄段,就不是那个味了。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十三
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人生当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为此,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我们应该抛开一切烦恼,扎扎实实干好自己手中的每一件事情,用坦诚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笑对人生。这是我读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0例》的切实感受!
“应该笑着去面对人生,不管一切如何。”这是名人伏契克说的一句话,它提醒着人们要笑对人生,快乐地生活。确实,我们身边有许多同学遇到困难时,不是去想着怎么解决,而是忧愁万分,总是抱怨上天不公平,总是抱怨自己的命运太悲惨,总是抱怨……总之,许多美好的时光都浪费在了抱怨声中,失去了其人生的意义,快乐也离他越来越远。为此我们应保持一个快乐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因为快乐能促使人更有上进心,更有精力投身学习、工作之中。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0例》一书中,有许多笑对人生的例子,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其实生活是多么的美好,人的生命原来是如此的绚丽多彩,生命的潜能是无止境的。
早些年,有一位老人患上了致命的绝症——肺癌。当老人得知自己命不久已时,不但没有在病魔前退缩,反而更勇敢、更乐观地活下去。他立下遗嘱,骑着自行车外出四处游玩。仅仅几个月,他游遍了很多早就想去却一直没有时间去的地方,游览了许多名胜古迹,认识了许多朋友,一路上,许多好心人帮助过他,他也帮助过许多不幸的人,甚至开导过几个像他一样患绝症的人。可能因为老人心境特别开朗,他竟奇迹般地继续活下去,病魔也似乎被他的乐观吓呆了,也退缩了。你说,快乐对人的生命起的作用有多大。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核心经验,指的是在某个领域或特定经历中所得到的最关键的经验和教训。无论是在学校、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会积累一些核心经验,这些经验或许是我们的成长之路上的教益,或许是我们在面对挑战时的宝贵资产。本文就将从个人成长、工作经验和人际交往三个方面,通过总结核心经验,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成长(200字)
个人成长的核心经验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学习的重要内容。我认为一个人成长的关键在于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通过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我不仅在专业知识上得到了提高,而且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如何解决问题。此外,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也是我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心得。
第三段:工作经验(200字)
工作经验是我们在职场中得到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价值的机会。通过工作,我学会了如何与同事合作、如何管理时间和资源,也学到了不断适应变化和挑战的能力。此外,对于自己的工作责任、目标和价值的认识也是我从工作经验中得到的重要启示。
第四段:人际交往(200字)
人际交往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挑战。通过与他人的交往,我学会了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也学会了如何解决冲突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此外,与他人的交流也为我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信息来源,使我能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了解世界。
第五段:总结(400字)
通过总结核心经验,我认识到重要的是要持续学习和进步。无论是在个人成长、工作经验还是人际交往中,都需要我们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保持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人生态度也是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通过不断面对挑战和困难,我们才能不断成长和进步。
在总结中,我还要强调团队合作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团队合作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它们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通过与他人的合作和交往,我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不足,并实现个人和团队的共同目标。
总之,通过总结核心经验,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己,并取得更好的成绩。个人成长、工作经验和人际交往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该不断总结和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以取得更好的进步和成就。我相信,只要我们保持积极的态度和持续学习的动力,核心经验的积累将助力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
核心经验读后感篇十五
长期置身于危险之中但一直安然无恙,人们就会淡忘曾经让自己非常忧心的危险,因此,经验具有双面性,一方面让人们泰然处之,另一方面让人们麻痹大意。
如读文献一般把它读完,满是学术语言和专业名词,还有大量的引用,再看参考文献足有全书的1/4左右。此书像是杯浓缩咖啡,短小精悍,味道有点浓,但又欲罢不能。浓缩到似乎书中每一句都得细细咀嚼。1小时肯定能看完,但得花上好几个1小时才能看明白。读一般的书就像读一行行的代码,但是读这本书就像在读一个个函数,还得多一层函数展开的过程,所以写心得的时候也没都搞明白,但是似乎也没必要一时都懂了。
作者马奇在决策制定和组织领域有杰出贡献,写过很多这方面的文章和书。有人说他排在杰克韦尔奇之后,排第二。相比前者的名气,这算是非常搞的评价了。《经验的疆界》是教授如何从经验中学习的书,特别是什么样的经验可以学,什么样的经验不能学。此书的核心观点是:经验并非是一个完美的老师。英文书名《theambiguitiesofexperience》的ambiguities,应该就是模棱两可的意思,说的就是经验。
经验有用,但不完美。经验也许是好老师,但却又不是特别好的老师。个人和组织尽管渴望从经验中获取智慧,但是在这种渴望之下从经验当中做出的推断往往具有误导性。大部分组织生活会提供生动的、令人震撼的经验,个人和组织会怀着很大的信心从这些经验中学习,但是获得的启示很有可能是片面的、迷信的、自证的或者虚构的。作者把经验比作框架,过去的经验都在框架内,对应的行为具有循环性。虽然我们可以从自己的'发明中学习且增长智慧,但都是内循环,这样容易增加混淆的可能性,并且增加对已有信念不一致信息的抵触。人类将自己框架化,很难看到框架外的东西,随着时间发展,这种程度也会越来越明显,这也就意味着我们都是固步自封的。组织期待经验,但大量事实又表明经验很多时候成为了皇帝的新衣,是用作说服的。勇敢的揭开伪装就挺了不起。不是所有的经验都是可以学习借鉴的,能够避免在不可能学习的经验上浪费时间,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方向错了,停下来就是进步。
但经验值得期待。人类是在不断试错中进步的,因此经验是未来发展的完美借鉴。很多情况下,经验虽然不能为我们指明未来的方向,但是却是我们试错的结果,为未来打下一定的基础。组织经常会面对一种选择,一是老做法,缺点不少,但是用顺手了,另一种是新做法,优点多,但不大会用。面对这两种选项,组织极大可能选择前者,因为这事最保险的。经验虽然不是一位完美的老师,从经验中学习极有可能导致次优选择,不大可能有效揭示深层因果结构。然而,经验却有促成共识、营造理解感、肯定人类智慧的重要作用。
创新很难。后来让世界大大改变认识的新想法,一般最初都是遭人诽谤的。新事物、新想法最初都是不被社会制度或者大众想法所接受的。由于人类是容易形成习惯和做法的,所以我们常常对新事物产生敌意。新事物、新想法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和期间的低效率,我们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通过复制过去经验而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更加剧了我们对新事物的反感。对于新加入的同事,我通常会告诉他们要假设现在组织里业务处理方式都是不正确的,一定不要先入为主认为存在的就一定都是对的。特别对于年轻人,应当有改造世界的主观能动和勇气。
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经验不如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