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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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一
[摘要]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力量,商业银行在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笔者通过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存在的问题,找出对应的解决策略,这将对如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控制水平具有相当重要的实用价值。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二
摘要: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管理和控制是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激烈竞争和挑战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更有效地对其进行防范、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具体的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风险管理成因解析应对措施。
1.内因:商业银行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
(1)信贷风险控制目标不明确。商业银行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和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机制。表现在信贷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当激励不足时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怠工,而激励过分时则容易选择铤而走险。同时,当贷款出现问题时,往往通过所谓信贷委员会的集体负责制度来承担责任,结果是人人负责而人人又不负责,使得责任的追究无从着手,以致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进行单向选择,或是片面追求信贷资产质量,以致信贷业务持续萎缩;或是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发放贷款,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
(2)信贷风险制度执行不力,存在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信贷人员做不出有深度的调查,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二是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放松对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贷后管理仅限于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三是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
(3)信贷风险控制广度不够。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忽略对风险事前、事中控制。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4)信贷风险控制力度大小失当。在经济杠杆运用上,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的异常机制;该重奖的信贷资产没有得到重奖,不该重奖的信贷资产却因清收了大量不良贷款而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巨大奖励。
2.外因:经营环境风险因素多,制约强度大。
(1)政府信贷风险的客观存在。所谓政府信贷风险是指在政府信用的引导下,银行向政府发放的或者向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发放的贷款,由于政府行为而使银行面临的坏账风险。它是以市场化的面目出现的,银行可能并未与政府发生直接的信贷关系,但信贷风险的发生却与政府的行为密不可分。
(2)消费信贷的法律环境不完善。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3)企业财务报表失真及集团客户关联交易问题突出。银行目前遇到的很大困难是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不真实,使得银行的评估办法基本无效。尤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很难审查,由于上市公司大都是部分上市,上市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说明不了问题,因为他们与集团之间存在着重大关联交易,而集团公司则往往借助多种融资渠道,形成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以及上市公司的复杂的企业簇群。这种跨领域的多元化集团运作,增大了公众、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的监管难度。而一旦问题爆发,加大银行贷款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探讨。
1.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机构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
2.加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
3.加强贷后管理,完善信贷全过程风险控制。
(1)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和内容。贷后管理包括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客户维护、有问题贷款处理以及贷款回收和总结评价等。从信用发生到收回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贷后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
(2)明确贷后管理职责。明确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风险资产管理部门以及法律、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管理合力,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理顺经办行与管理行贷后管理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3)建立分层次的贷后管理体系。按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直接管理客户对象,对审批的重点客户、跨区域集团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直接营销客户建立重点管理制度。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经理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和本行信贷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信息;客户部门要建立重点客户的定期联系协调机制,参与现场检查,组织落实贷后管理内容。
(4)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设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信号,规范贷后检查的频率和内容,前瞻性地发现客户潜在风险并通过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在更高层次、更短时间内采取最合适、最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5)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章必究”才能保证“有章必循”。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的许多原因就是职责不明,追究不力。要通过设定各责任人贷后管理的“高压线”,对不履行贷后经营管理责任、信贷资产出现风险或出现风险不能及时化解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抓源头。完善集团客户管理制度,收集客户的全面准确资料,理清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为准确判定集团客户和确定授信提供信息支持。从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制度、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将产权明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严格规范的优质客户纳入授信视野。
(2)抓流程。将监督管理贯穿在授信业务的全过程,变重放轻管、重贷前轻贷后的点式管理为前后并重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加强对集团客户的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财务活动的监控,将客户的重要资金运用控制在视野之内。
(3)抓硬件。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电子化建设,尽快将客户信息综合汇总,实现全系统客户信息的共享,上下联动的立体型、综合化管理。通过电子化建设,将全系统授信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复核、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等环节纳入标准化程序,实现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的全程电子化控制,克服或减少授信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摘要: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管理和控制是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激烈竞争和挑战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更有效地对其进行防范、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具体的想法和建议。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三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领域发展的速度越来越缓慢,经济进入常态发展阶段。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就存在一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更好地应对商业银行信贷中存在的风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先阐述强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意义,接着分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最后提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推动商业银行的快速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发展中现代风险一直是其最为常见的风险之一,商业银行存在的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对于已经外放的资金或者是款项,由于贷款人存在各种的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还款从而使商业银行发展造成资金损失。为此,要能够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商业银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以便使得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信贷风险是最为核心的风险项目,对于新的风险主要是通过识别、监测的方式,以便保证商业银行获得一定的收益,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当前金融市场不稳定,情况也比较复杂,商业银行在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大多是因为贷款人信用不足导致的问题,为此,在商业银行发展中要能够基于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对信贷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以此更好地控制存在的风险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发展中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信贷本身质量,提升盈利效率,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领域维持经济制度的完善显得更加重要。如果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经济的发展将会走向不正常的状态,不利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商业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是保持经济良好秩序的重要方面。如果缺乏相应的约束,经济的发展显得杂乱无章,不利于经济金融的持续发展。为此,维持商业银行自身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持续发展。
(二)减少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往往会出现一些违法违纪的现象,这样不良的行为会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些现象的存在,从个人角度来分析,会使得某些人失去工作岗位?从外在因素来分析这些违法犯罪现象,可能会导致其他家庭或者社会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失。为此,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管理能够使信贷业务的发展更加规范化、正规化,使得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正常办理,避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三)树立社会诚信意识。
社会发展中最容易忽视的问题是诚信问题,如果在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诚信问题,那将导致无法想象的损失。要注重诚信意识的培养,商业银行发展中按照规则进行贷款的发放,贷款人也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还款,这些行为无疑都是对人诚信意识的一种培养。如果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那么在贷款方面将会承担一定的后果,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有利于社会诚信意识的强化。
(一)应对风险能力有待加强。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银行利率的发展也逐渐走向市场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信贷的风险。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的管理难度也逐步增加,使得银行的存款利率收到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银行在发展中注重自身盈利模式的转变。此外,银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比较快,经营模式的综合化也都进一步增加了信贷风险存在的可能性。目前,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评估风险解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对风险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二)管理有待动态化。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比较重视信贷风险的静态分析,这种静态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信贷风险进行反应,但是缺乏动态性和连续性。随着银行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的规模和业务的'开拓都对信贷风险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此,银行仅仅依靠静态的指标分析对信贷风险进行约束管理不能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
(三)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随着经济的态势良好持续发展,社会就业率成为较为敏感的话题。为了更好地提升就业率。许多机构和企业招聘很多人才,银行也是如此。银行招聘的信贷从业人员往往是从高校刚毕业的应届生,缺乏信贷经营和管理的经验,从而导致很多信贷业务仅仅处于表面形式,不能很好地反映信贷风险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利于信贷风险管理。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在创新性方面也存在不足,从而使得信贷风险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没有很好地意识到其重要性,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业务拓展,但是相对忽视信贷风险管理,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势必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存在,当存在这些现象时就需要在信贷风险的处理方面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影响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
(一)强化管理层作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管理层要能够发挥其引导作用,银行在发展中要能够紧随经济发展趋势,强化信贷风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贷后的管理与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信贷风险信息的透明化和流畅性,强化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的管理能力,管理层人员要能够注重信贷从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方面的能力,更好地掌握其自身信贷方面的情况,并能够根据实际调研结果采取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应措施。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以此提升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建立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发展中为了更好地推进信贷风险管理,可以实施名单制管理策略,将稳定核心的客户列为专业名单,通过专业营销和回访的方式实施一户一策的方案进行管理。根据客户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客户的维护和回访情况能够及时进行记录,通过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对客户的管理,以此更好地推进风险管理。还要能够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让每个客户了解信贷的相关政策通过召开信贷风险管理会议以及信贷风险的检察工作,了解客户对信贷风险的接受程度,对于不能接受现代风险政策的客户采取退出政策。并实施监督机制以此更好地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重视信息手段的应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要能够注重对其模式进行创新,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例如大数据、云计算等。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的手段,由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静态性,可以采用管理模型的方式对其进行动态化的分析,针对结果采用动态化的措施,以便保证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和其他业务之间的和谐发展。
(四)树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
为了更好地提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水平,要注重树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为此,在银行发展中要注重对从业人员进行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能够在理论层面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纳入自身职业理念中。还有能够运用定量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信贷管理方面的评价,主要是针对信贷管理中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等所造成的信贷损失进行认识,针对银行发展提出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措施。
结语。
维持商业银行自身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持续发展。能够使信贷业务的发展更加规范化、正规化,使得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正常办理,避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社会诚信意识的强化。但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银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比较快,经营模式的综合化也都进一步增加了信贷风险存在的可能性。银行仅仅依靠静态的指标分析对信贷风险进行约束管理不能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银行招聘的信贷从业人员往往是从高校刚毕业的应届生,缺乏信贷经营和管理的经验,从而导致很多信贷业务仅仅处于表面形式,不能很好地反应信贷风险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利于信贷风险管理。为此,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管理层要能够发挥其引导作用,银行在发展中要能够紧随经济发展趋势,强化信贷风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贷后的管理与可能存在的风险。能够注重对其模式进行创新,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在商业银行发展中还要不断探索相应的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4]董婧.新常态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管理措施[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7):229.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四
信贷风险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广义上一般是指:商业银行在信贷过程中所导致的结果有损失和盈利两面性。一般狭义的概念单指由于贷款企业或个人在债务到期时不能还本付息以使银行遭受巨大损失的可能性。本文所研究的是狭义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通常,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和汇率等其他因素的不利波动而引起的,而信用风险则主要是由于交易双方违约而导致信贷资产受损。
银行信贷风险具有的特点:客观性、不确定性、扩散性、风险的可控性等。信贷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所以银行在经营决策中必须把风险意识放在第一位。不确定性是指有可能为银行带来利润,也有可能带来损失。因此银行在运作中更应关注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扩散性,指一个银行信贷业务出现问题,不仅会给自身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好的结果,而且还会影响到其他与之有联系的银行。这是区别银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可控性是指信贷风险并不是不可管控的。商业银行通过对信贷风险采取适当的管控手段,是可以把信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的。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导致信贷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营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指银行信贷资产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社会因素主要是指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等影响使得银行信贷资产出现负面问题的可能性;经营因素主要是指由于借贷人或者银行在贷款环节中由于道德风险和操作不规范和引起银行信贷资产失败的可能性。经营风险可以分为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更为突出。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是指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运行过程中,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规模的贷款风险,对分析出的风险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或方法,避免信贷资金可能发生的违约损失,进而保障资金安全,取得最大收益的`管理过程。
由于我国信贷风险管理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银行起步晚,理论和实践不足,再加上商业银行的种种短期行为所导致的内控机制薄弱,以及我国只注重单一资产的管理,并未像西方发达国家形成多元化的资产管理组合,其风险管理水平还处在较低层次,因此矛盾和问题随时会引起危机的来临。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控制普遍是“回避”,而不是管控;同时,银行在风险控制职能上的划分又过于清晰,导致员工潜意识中认为信贷风险的控制就是信贷人员的工作,而与其他部门无关。这种意识上的偏差导致业务开拓部门在发展信贷资产数量的同时轻视信贷资产的质量,而风险控制部门又会因为要把控信贷资产质量而有意压缩信贷数量,这就造成了风险控制设计与实施存在较大的落差。
2.2.2信贷风险管理的技术与手段比较落后。
首先,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其次,风险分析工具和体系较为落后,风险衡量难度较大;最后,在信贷过程中缺乏有效的风险化解技术。因此,这是在今后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2.2.3信贷风险管理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不稳定性;其次,外部监管环境不稳定;最后,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五
1.增长速度快;不同领域、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07年底,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已从1997年的172亿元增加到3.3万亿元,是1997年的191.86倍。10年来年均增长90.8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万亿元,一是比2007年年初就增加7147亿元,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消费贷款的82%。从业务分布来看,大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带。
2.个人消费信贷方式比较单一。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最终消费品作为抵押的消费贷款方式占有比较大的比例,银行信用卡消费占比较低。
3.个人消费信贷对总体经济的影响有限,发展潜力大。在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消费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平均为30%-50%,其中,美国为70%,德国为60%,而我国截至到200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个人消费贷款只有12%。
4.个人消费信贷的进度缓慢。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品种比较少还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同层次的需要。尽管目前个人消费信贷有所进展,但仍不理想。
除此之外,传统消费观念制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在消费观念方面,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国百姓独有的生活方式和理念,“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被誉为传统美德。这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消费信贷意向存在错位。因此,能否引导人们突破传统消费理念的约束,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关键。
1.信息缺失。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一方面是由于信息缺失,当信息只有借款人自己知道,而银行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借款风险加大。则银行会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当利率升高时,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意借款,使得个人消费信贷很难发展。
2.国家的消费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所提供的住房、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严重滞后。个人申请此类贷款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还需交纳各种颁证费、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等。其手续繁杂、费税力度过大,势必损伤消费者的积极性。
3.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不够完善。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贷款前进行调查,没有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当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达到一定业务量后,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最终造成管理没有重点,流于形式。
4.个人消费信贷立法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个人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如《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这些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均未达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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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六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潮下,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的发展上也获得了一定的成就。绿色信贷通过资金的优化配置淘汰了一些落后或者不能使用的生产机能,进一步地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不仅如此,绿色信贷经由众多投资方式,将资金引导向研发新能源以及开发生态型农业领域,存量资金得以有效盘活,信贷使用率也随之得到大幅提升。
一、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促使信贷结构优化,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商业银行因其获得众多绿色政策的指引,同时自身对供给侧改革的积极响应,再加之信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取传统信贷之精华而去其糟粕,促使信贷资产的质量不断提升。高耗能、高污染的信贷贷款逐渐减少,同时逐渐压缩发展前景渺茫企业的贷款总量,调整信贷结构,释放信贷资源,将其投放入发展环境好且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进一步加大各项贷款中绿色贷款的比重,不断优化了信贷结构。目前我国的各大银行机构正积极的完善绿色信贷体系,不断创新政策结构和服务结构,努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着重向绿色产业发展信贷业务,降本增效过程产能,促使传统产业结构加速转型为绿色产业。
(2)提高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绿色信贷相较于很多国际银行,有着起步晚、发展滞后等缺陷,为了进一步加速其向国际社会融入的进度,在积极谋求同国际大型银行的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汲取其中优秀的信贷政策,丰富自身的信贷经验,在深化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带动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上的向前发展,从而促使自身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3)促使银行声誉的有效提升。
商业银行想要谋求更好的发展,其经营理念除了要实现最大化的利益之外,还需将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融入其战略决策之中,通过对低碳产业的大力支持,将其合理优化配置信贷资源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降低信贷风险,对国家经济改革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支持力度,促使公众、社会以及舆论媒体对商业银行做出更加客观、积极的综合评价,建立友好、互助和谐的合作氛围。
(4)促使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有效提升。
当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力度之后,会潜在的对社会产生诸多正面影响,因此为其利润空间的拓宽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渠道。目前我国的绿色信贷正处在初始发展时期,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多样化绿色金融产品的出现,以及在绿色经济不断发展背景下,不断推动了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升级,从而绿色信贷的核心竞争力也得到了不断地提升,而其利润增长点也随之逐渐增多,达到了社会责任和利润双赢的目的。
(二)消极影响。
(1)银行利息收入有所下降。
随着绿色信贷在银行总体信贷中的比重逐渐增多,银行不得不削减更多收益更高项目贷款的比重,因此难免会影响其利息收入来源。绿色项目的盈利能力有时候并不出众,会使商业银行陷入两难抉择的尴尬处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缩减高污染、高耗能等传统企业授信额度,对其收入会产生直接影响。
(2)短期运营成本增加。
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以及结构调整改革,必然离不开对专业型管理团队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及引入力度,同时管控环境风险的能力也要相应的有所加强,以更为先进科学的绿色信贷手段辨别筛选劣质、不良贷款。在商业银行逐渐向绿色信贷业务倾向的过程中,其运营成本在无形中将有所增加。
(一)欠缺完善性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于银行的良好运作以及银行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商业银行大多数以股份制为主,同时治理结构改革不充分,未能真正意义上的实现经营权和决策权的有效分离。两种权责过于集中。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治理机制的重要作用,由于制衡机制的缺失,会频繁发生“内部人控制”的不良现象。行长负责制这种管理方式往往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在人事调配等众多事物上的话语权很大,会形成一权独大的不良局面。同时由于其监督部门形同虚设,因此银行的有效经营存在很大的潜在风险。
(二)缺乏社会责任。
作为一种十分典型商业机构的银行,需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是一个商业银行业务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中的社会责任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上的认识有着较大偏差,对其基本内涵缺乏准确的认识。有些银行依然发放贷款给“两高”企业,这与缺乏清晰的社会责任战略目标与责任标准有着很大关系。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的公众舆论压力小,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淡薄、动力不足。
(三)欠缺完善的约束激励政策。
面对日益严格的环境管制,企业需将更多的基金投入到环保方面,而目前相较于非常高的环境成本投入,对于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成正比。因此对于一些“两高”企业由于经济惩戒力度小,依然不按环保要求生产并从中谋取利益。而新能源、循环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改造,再加之有着比较大的发展风险以及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力度小等问题。对一些环保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的企业欠缺对等的经济扶持和鼓励政策,对其环保的积极性有着十分严重的影响。
三、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的建议。
对于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而言,绿色信贷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绿色信贷是一种有着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金融道路,除了对银行利润空间有着很好的拓展作用,同时通过对银行体制及政策的积极改革,银行资产的信贷风险会得到更加有效地控制,但是还有着些许需要着重改善的不足之处:
(1)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商业银行体制改革之中,并将其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同时将其提升到战略层面。与此同时,将先进的环保理念融入银行绿色信贷改革之中,并以之为价值发展导向。
(2)绿色信贷的授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切实做好绿色信贷的授权工作,有效防控因环境风险而导致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问题。因此务必要讲授信工作落实好,促使绿色信贷健康发展。
(3)优化绿色信贷法律法规,并确保其正确落实,有效规避绿色信贷欺诈行为,为绿色信贷以后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4)加快银行信贷管理指南的建立,并确保其有可操作性。国外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有着明确的环境、社会、经济三者和谐统一发展的信贷指引,对企业环境违法有着十分详尽的风险等级划分。“赤道原则”将众多行业的环境指南均发布了出来,信贷包含着市场环境、工艺标准以及污染程度等众多领域。我国商业银行需结合自身特定的发展语境,对“赤道原则”相关规定及条款进行有益的借鉴,对环保型企业以及“两高一剩”企业的等级进行合理界定,明确不同行业的污染程度、加工工艺、产品以及使用原料等应该实行怎样的信贷政策。建立科学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银行的信贷政策就能够以企业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加以落实实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必须要与社会责任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绿色信贷在完善的法律基础上稳定的发展。要加强与国际银行的交流和合作,为绿色信贷提高国际竞争力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光林,王颖,李庆海。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j]。金融论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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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程,白唯,王野,等。绿色信贷政策如何被商业银行有效执行?——基于演化博弈论和did模型的研究[j]。南方金融,(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七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一般都采取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架构,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各分行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也比较多、差别也较大,各分行的具体组织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条块交错的情况。不同的条块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就会形成不同的标准,在对标准的把握上也会出现不同的松紧尺度。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都实行前后台分开的制度,如果前台业务部门和后台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没有一致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则部门之间的摩擦必然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和稳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不同条块之间、在信贷经营管理的前、后台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是一个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保证信贷制度、标准和程序得到严格遵守的关键。因此,所有商业银行的员工,都必须自觉自愿地接受本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文化和理念的约束。同时,按照贴近市场,便于为客户服务,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原则,赋予各分、支行应有的管理经营权限。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如果文化和理念不统一,或者说上下说不到一块,想不到一块,纪律不严格,不管有多么高明的机构设置,多么严密的规章制度,多么庞大的组织规模,都起不了多大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八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逐渐激烈,而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逐渐成为这场竞争中的关键力量。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商业银行更应该注重信贷风险评级这一环节,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的现状、作用以及如何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世界各国联系逐渐紧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也充满了不确定性。由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都增加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可能性。为了尽量避免信贷风险的发生,提高商业银行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商业银行应该逐步完善信贷风险评级系统,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评级制度。
1.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导致潜在的信贷风险较大。不良资产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大忌,会妨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发展。尽管我国已经开始认识到不良资产对商业银行的消极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控制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但是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重仍然高于世界其他国家,这也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正常化经营埋下了不少隐患,严重影响其盈利水平。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用来贷款,而用于其他有价证券等用途的资金较少,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也为贷款,这样单一的资产运营渠道,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2.产能过剩的问题,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断增大。产能过剩是当前国内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这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不断增大。产能过剩不仅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不断增大,也可能会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进一步引发信贷风险。因为除了商业银行自身存在产能过剩外,一些其他行业存在的产能过剩问题,会使得该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而这些行业在之前可能由于盈利能力较强而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但是由于产能过剩而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得这些贷款成为不良贷款,而增加了潜在的信贷风险。
造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断增大的原因众多,包含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针对这种情况,对商业银行进行信贷风险评级,从而降低或者避免信贷风险,显得非常重要。1.商业银行通过对自身资产进行风险评级,有助于商业银行从各方面评估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对自身资产进行汇总与核算,通过风险评级,不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总资产数量,也可以帮助商业银行了解自身的投资能力,当出现新的投资机会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信贷风险评级评估自己是否进行投资,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如果没有进行信贷风险评级,商业银行在面对投资机会时,可能会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甚至可能会盲目投资,从而导致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严重。因此,商业银行通过对自身总资产进行评估可以增强对自身财力与能力的认识,出现机会可以从容处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降低信贷风险。2.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和偿债能力进行评级,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重,也会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投资时,首先要考虑商业银行的客户的偿债能力,当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偿债能力进行更好地了解时,确定客户确实有能力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进行信贷投资不仅可以降低客户由于不能及时偿还债务造成的损失,也能降低商业银行因为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另外,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评级时,也会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通过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级,不仅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在日后进行投资时更好地选择,也能通过信用评级督促客户进行还债。如果在投资前没有对客户进行偿债能力与信用评级,那么可能某些客户信用等级比较好,但是不具备偿债能力,或者客户尽管有偿债能力但是信用较低,仍旧不还款,这样都会增大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在某种程度上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通过对客户的偿债能力与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可以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降低信贷风险。3.通过信贷风险评级,可以全面了解客户的产能,评估客户的偿债能力以及信用水平。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通常为一些大型企业或是工厂,那么对这样的客户进行信贷风险评级时,不应该仅仅考虑当前客户是否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而应该对这些客户的长远发展进行分析。例如,一些客户可能当前的经济效益较高,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但是这些客户可能内部存在产能过剩、财务风险等各种各样的风险,导致其在后期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加大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评级时,不仅要考虑客户当前的盈利能力,更要考虑该行业的市场前景,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考察其是否具备长期盈利能力,以决定是否进行信贷投资。通过对客户的整体情况进行考察,不仅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确定信贷投资的整体方向,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与盈利水平的提高,促进商业银行的更好发展。
信贷风险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遇到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障碍,但是通过对信贷风险进行评级,确实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水平,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1.商业银行应该健全信用评级体系,以完善信贷风险评级,降低信贷风险。以往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评级制度,可能存在不健全的情况。例如,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和偿债能力考察要同时进行,不能只考察偿债能力而忽略信用等级考察,这样会降低信贷风险评级的作用。另外,信贷风险考察不是一项短期工作,而是一项长期要检测执行的任务,因此,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考察不应仅仅依据客户的短期指标进行。首先,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初步判断公司的偿债能力,然后对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判断公司在有能力偿债的情况下能否偿债,之后根据公司从事的行业,判断公司的发展前景,是否能长期盈利,根据综合指标来对信贷风险进行评级,在这种程序完整的情况下进行信贷评级,可以更好地为判断是否进行信贷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方向,从而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信贷风险。2.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信贷风险监督管理,完善贷款前期的款项审查和风险评估,完善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相关的制度、调查方法等,确保商业银行内部在接触相关业务时有可以遵循的依据与原则。同时,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评级时应该遵循岗位责任制,将评级任务下发给不同部门,任务具体到个人,这样也就将责任具体分配给个人,以确保评级工作更高水准,高效率的完成。同时信用评估工作应该保证及时完成,并且要保证准确度,确保每项指标都是按照公司的标准严格执行,确保评估审查结果精确到每一项,确定每一项具体数额贷款的风险,当每一笔贷款达到一定风险时,应该有具体的解决方法与之相对应。另外,建立专门的信贷风险管理机构,收集客户信用的相关信息,并将不涉及隐私的信息存储到公司数据库,以保证每个人充分了解重要客户信息,避免出现公司员工对客户信息一无所知的情况。3.商业银行内部应该培养信贷风险意识,建立信贷风险文化体系。应该在全公司范围内培养公司的管理层尤其是公司员工的风险意识,确保商业银行在处理每一项业务时,都能用防范风险的意识去处理。要定期开展信贷风险的相关课程,传授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知识,同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国内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与国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之间的差距,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信贷风险评级经验,结合我国的特点,探索出适合自身的信用评级方法。另外,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基础数据建设,完善基础数据检测与计算,发现和解决不良数据的问题,建立一个符合现代化的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检测信贷风险。
四、结束语。
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日益加深,我国的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追求目标,那么在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便不可避免的出现坏账等情况,此时商业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发展,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评级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商业银行应该时刻关注形势变化,细心搜集每一个客户的信息,了解客户业务的发展前景,对客户进行评级,完善信贷风险评级体系,以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九
现代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构建有效完善的组织结构、良好的评级体系,才能够更好的帮助领导层决策,才能够使各个业务部门达到高效率工作。为了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需要单独建立内部评级部门,并且在内部评级部门之外设立单独的监督部门,随时监督检查内部评级部门的日常工作、评级结果等。其次,还需要在经营部门设立风险经理,落实风险经理制,更好地监控风险。
3.2加强市场分析,提升信贷专业化管理水平。
各级机构要对现阶段信贷领域较为突出的信用风险关键问题深入专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升专业管理水平。信贷产品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开发。在为客户提供信贷产品的同时提供更多的人性化的服务。同时要对客户进行回访,反馈他们对贷款产品的评价,以更好的完善产品。要提升对客户关联关系识别和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对民营企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便于集中管控风险”的原则,强化对集团客户的风险控制,防止企业对头融资。要确保企业授信总量与经营水平、资金实力相匹配,强化对信贷产品适用情况及客户生产交易模式的分析研究,防范过度授信。
3.3优化信贷风险控制信息系统。
首先,把数据库的结构集中化。把原先分散的数据库进行重新编排,为大规模集中式数据库结构设计。其次,与会计核算系统全面衔接。整合会计系统中的信息使得会计系统中记录的资金变动情况等信息能自动更新同步到信贷风险控制系统中,保持两者信息的一致性。最后,实现操作过程电子化。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以及监督等环节都要做好电子化记录与控制。优化授信审批系统、贷后监督系统等流程,使操作系统更加稳定。并且为了防止越权操作,要设立不同权限来提高信贷风险控制系统的安全性。
3.4加强创新融资制度。
加快融资环境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与债券等方式融资,可以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度,减轻商业银行信贷压力。同时在信贷资金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必然会因竞争加剧而去改善信贷的经营管理,更加注重产品的创新与服务,更积极地去控制信贷风险,促进效益的提高。
3.5深化员工教育管理,严惩违规失职行为。
各级机构要深入推进健康信贷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案例警示和职业操守教育,切实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质,培养员工的合规理念。重点查办业务办理中的严重违规失职行为和道德风险,重点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将典型案例通报全行,充分发挥查处、问责的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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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
信贷资产质量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命线,信贷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分为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两大类。在信贷市场上国有商业银行占有垄断地位,所以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在于分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显而易见,在国有银行中防范信贷风险尤为重要。
(一)不良贷款比重偏高,潜在的信贷风险过高。
对于我国而言,信贷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信贷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虽然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都非常注意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都有所下降,信贷资产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各银行不良贷款绝对额和不良贷款率仍然较高,防范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任务仍面临不少的困难。
许久以来,我国国有银行主要实行分业经营,其资产投向主要集中于贷款,而证券等投资所占比例过小。据资料显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90%以上,而这一部分收入的取得主要受信贷风险的影响。信贷资产一旦出现风险,直接影响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三)企业资金链存在断裂风险。
许多企业在追求规模扩张和盲目对外投资的同时,忽视了其不断扩大的资金缺口和债务规模,尽管产品在市场上仍有竞争力,但由于超负债经营使资金链条日趋紧张,财务问题突出,如遇风险,就会使资金链断裂,极有可能爆发债务危机,最终导致银行资产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四)房地产过热转而增加了信贷风险。
近年来,对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等问题,中央及地方已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并将房地产项目的巨大风险转嫁给了商业银行,而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没有认真制定稳健的信贷政策,也未能科学地把握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出现盲目跟风现象,致使房地产的贷款风险扩大。
由于信贷风险存在,导致大量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银行的内在因素,也有银行外在因素;既有国内环境的原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商业银行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干预银行信贷工作已有很大改善,但在某些省市地区,这种现象仍然存在,政府的过度干预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运营行为变形,致使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也逐步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一些产业飞速发展,而另一些产业却关、停、并、转,其结果就使这些企业丧失了偿债能力,极大地形成不良贷款。所以说,政策性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
银行和企业之间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根据调查表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会造成有超过70%-90%的问题贷款。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就更加明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环节薄弱,间接地加大银行信贷风险的产生。
2.企业管理层人员不稳定,使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常常会发生变动,直接地影响到贷款的按时偿还。
3.随着股份制公司的大量涌现,企业采用联营、转让、并购、兼并和重组等方式来逃避银行债务。
(四)银行自身管理体系不健全和社会信用缺失。
银行管理体系不健全不但是不利于商业银行改革,而且更诱发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最突出的就是目前实行的利率管制政策,人民币存贷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利率管制限制和加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负担,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无法根据市场利率对负债状况进行有机地调整,使风险与收益不能合理配比。
在我国,构成银行资产道德风险的主要是社会信用的缺失,目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间相互拖欠,赖账现象严重,使企业资金不能及时回笼,无法偿还贷款。这都对银行资产构成严重的道德风险。
银行贷款是否能及时收回,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措施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我国社会信用度。
1.要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充实完善各项信贷制度,做到贷审分离,改变信贷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
2.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和制度,并以此确定贷款的发放标准,从根本上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
防范信贷风险的另一个有效措施就是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法律为准绳,明确责任,防止恶意消费行为的出现。
(三)加大调整信贷结构,合理地配置信贷资源。
改变存贷结构的失衡和单一的信贷渠道。减小贷款过于集中现状,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减少行政干预信贷,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减缓中长期贷款的增长,调整贷款期限。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首先,完善贷款担保制度,组建信贷担保公司,银行可根据适当的担保方式对不同的贷款品种进行放贷;其次,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如客户信息系统与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最后,优化信贷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察贷款的质量,从而使国有银行信贷业务进行健康的发展。
(五)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
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措施,还应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坚持既定的经营方向,以提高管理能力。在体制上,注重过程控制,强化内控制度,注意预防,以提高信贷风险的防范能力。
1.进一步提高贷审分离制。提高贷审分离制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的`入手:一是制定审批原则标准,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二是要建立好审批的组织模式,确定合适的参加人选。因此既需要审贷分离,更需要审贷配合,尽快完善科学、标准的审批制度。
2.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一套完整和连续的风险预警数据库。三是改进风险预警的方法和计量模型,并注重培养从事风险预警工作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3.建立信贷退出机制。对一些夕阳产业,国有商业银行必须严控贷款增量,适时压缩贷款,使贷款逐步从这些企业中退出来。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贷款退出会存在一定困难,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经济信息,最终建立起有效的信贷退出机制。
4.加强贷后管理,加强全程控制。就一个具体的贷款项目而言,贷款后的项目建设、运营到还贷完毕的时间远远长于贷款决策的时间。为保障银行利益,实现管理目标的贷后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可悲的是,我国的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以致贷款无法收回,形成不良贷款,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较差,表现为流动性差,盈利性差,安全性差,最终导致信贷风险过高。究其原因有银行内部因素,也有银行外部因素。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的问题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目前我们应努力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深化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工作,逐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等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2.薛頔,屈小爽.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浅析[j].企业导报,(3).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一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过程做一个基本的简单描述:商业银行直接向社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信贷行为的发生和终结之间存在一个时间间隔,贷出货币与清偿行为始终有时间差,正是在这段时间内,借贷的资金可能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不能发挥原来预期的效用,不能正常周转或者借贷人在主观上不愿偿还贷款,从而导致信贷风险发生。
从银行业整体的情况来看,贷款集中度较高是较为突出的一个特点,这种高度集中的贷款结构不但不利于化解银行自身的系统性风险,还会对宏观调控形成一定的阻碍作用。银行贷款呈现出向大城市、大行业、大客户集中的趋势,每一层的集中都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断提升。从贷款的地区来看,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了经济发达的城区,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贷款需求难以满足,这种情况将加剧区域经济结构的失衡,带来一系列社会理由,使得信贷风险在政治层面上更进一步提升。从贷款投向的行业来看,不合理的结构性特征依然延续,新增贷款仍主要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等;从贷款的客户来看,各金融机构都把信贷投放的重点集中于大型企业集团,对某些企业往往是多家银行多头授信、多方贷款。
当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中定期存款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但中长期贷款在各项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却不断升高,这种变化趋势导致了银行资产负债在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从而加大了流动性风险。从存款的角度来看,储蓄存款的比例变动和增速变动都不利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储备;从贷款的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1993年以来短期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呈下降走势,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则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1998年以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综合存贷款两方的情况,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的现象日益突出。目前商业行的中长期贷款和中长期存款之比基本在140%左右或更高,超过了120%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近几年,国家重点对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增长过快的现象进行了宏观调控。实施宏观调控所带来的政策性风险又令商业银行已有的系统性风险更加显性化,在贷款较为集中且受到宏观调控影响的行业或企业,商业银行形成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对于过热行业或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如果在已投入前期资金之后对其行调控或收紧,银行就极有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资产,从而成经济紧缩的风险承担者。以钢铁、水泥、电解铝以及房地产行业为例,其投资资金中除20~30%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之外,其余的均来自银行贷款。当上述过热行业被纳入宏观调控的实施领域时,许多停建或缓建的大型项目使银行早期投入的资金很有可能成为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业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以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是商业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促成了信贷业等高利润产业的出现。但是,高利润必定伴随着高风险,为了防范风险,《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强制规定。即使由此强制性的规定,但商业银行追求高利润的初衷不会转变,商业银行业的高风险的特点也无法彻底的根除。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二
摘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重组改制旨在提升市场竞争力;分立重组是银行面临的首要的最大法律风险;通过分立进行重组改制是合法现实的选择;此种分立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遵循法律并有所突破;分立重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公司分立银行重组法律风险债权债务。
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了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基于种种考虑,采取分立重组这种特别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种较为现实的选择。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是金融的核心,而金融又是一国现代经济的核心,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占到国内银行资产总量的60%,关乎国计民生,它的一举一动都必须有所遵循。因此,商业银行的分立重组就显得特别敏感,也就必须更加严格的遵循现有法律框架,进行规范运作,避免先天不足,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建立创造良好氛围,为公开上市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创造高起点,发挥后发优势。
一、分立重组的基本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和商业银行管理的日益进步,对银行业务和管理的法律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法律分析保障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银行信誉,显得日益广泛和重要。
商业银行的分立重组在本质上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就是要把国有银行变成国家控股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使其产权明晰,从根本上解决单一所有制长期存在的所有者缺位和经营者越位的弊端,建立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迟迟迈不开步伐,恰恰是因为产权改革的敏感性。无论是注资充实资本,还是剥离不良资产,依法进行分立重组都是一家银行恪守信誉、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和前提。具体到银行分立重组本身,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有助于维护银行的商誉,符合银行客户、市场及整个社会对银行的要求,客观上也会吸引其他投资者,有利于公开上市。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将银行业的风险分为八类,法律风险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类,在银行管理经营活动中必须引起重视,也必须引起银行监管者的重视。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现行法律不完善、不明确以及法律修改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使交易行为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等原因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业务合法合规,乃至于更进一步对业务提出在合法框架内符合业务需要的方法和措施的建议,都需要对银行面临的所有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分立重组法律风险的分析,是确认新的股份公司制银行合法合规的基础,也是防范法律风险最关键的前提。
分立重组中要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
1.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和普遍评价。企业依法设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规则,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种企业形式也应当然不能例外。所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国有独资,规模庞大,要同时满足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2.满足监管方的要求。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在立法过于原则和抽象的情况下,不健全的法律势必赋予监管部门更多的发挥空间,何况银行业又属于目前国内进行准入条件限制的特殊行业,影响国计民生,对它严格监管无可厚非。
3.满足债权人的需求。银行的债权人主要是广大的存款人。按照通例,国有商业银行由过去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重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乃至于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公开募股上市,按照法律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仍然是有限责任,况且分立形成的新的银行公司会承接所有的主营债务,债权人利益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
4.考虑股东及投资者的预期。遵循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分立决议要充分反映大股东的意志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发起设立之后,要严格遵照股份公司法律规定,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充分尊重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益,对反对股东提供必要的法律救济。
二、商业银行分立重组的程序。
综合国内现行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开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分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新设分立,另一种方式是派生分立。如果商业银行属于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其分立方式应就上述法律规定进行选择,不能突破,否则,如果属于新的分立方式,或者对于二者界定不清,势必导致要修改现行法律,要征得立法机关的同意,要寻求合理合法的依据。
新修正的《商业银行法》第25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依据法理,除特别法作出特别规定、应予优先适用外,其余事项均应适用一般法。这些就是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制改革的法律依据。现代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的重要法律根据是《公司法》,商业银行的分立也适用《公司法》。
分立不涉及其他公司,在程序上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分立程序主要是:。
(一)公司分立决议与批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先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然后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作为金融业核心的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司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司法》第227条)。
(二)进行财产分割。
财产是公司设立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承担公司债务的保障,因此,进行公司分立,必须合理、清楚地分割原公司的财产,对于派生分立,是原公司财产的减少,对于新设分立,完全是公司财产的重新分配。
(三)编制表册、通告债权人。
《公司法》第185条第2、3款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217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四)登记。
公司派生分立,必然出现原公司登记注册事项,主要是注册资本的减少等变化和新公司的产生;新设分立中,必然出现的是原公司的解散和新公司的产生。因此,公司分立时,要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设立登记。对此,《公司法》第188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都作了具体要求。要注意的是,在公司分立时产生的新公司是独立经济核算的法人,按企业法人登记程序办理,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它不同于公司的分公司,也不同于公司的子公司,因为公司分立实质是财产上的分割。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一旦发布分立重组公告,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则包括:发布分立公告;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法律角度下的分立公告即是一种通知行为,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背景叙述、分立公告、对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通知、债权债务处理的安排等。由于商业银行客户数量庞大,根据重要性原则,逐一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是不现实的,只能选择通知和公告通知。
三、商业银行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安排。
作为法人的银行分立后,消灭或变更原法人,设立新法人,因分立而消灭的法人,其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合同法》第80条、84条、88条、9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债务可以概括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以后的债权债务承担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约定承担。
约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商约定债权、债务具体应由哪几方承担。约定承担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由分立后的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即由单一的一方承担;另一种情况是约定由分立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一定的份额承担,即按份承担。按份承担债权、债务是指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在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时,其债权债务若要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担,须具备以下条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分立,这是产生按份承担的必要条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后,才能产生多个债权人或债务人,才能按照约定的分担方法分享权利,承担义务。2.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时的债权债务须为同一可分的给付。可分的给付是指一个给付可分为数个给付而无损于其性质或价值,可分给付的内容必须统一。3.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互相约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份分担。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时,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份分担的必要条件。至于如何按份分享权利或分担义务则无关紧要。
(二)法定承担。
法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没有约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债权债务,但它们所分享的债权性质属于连带债权,所分担的债务也为连带债务。合同法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采用分立的手段来逃避债务,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然而,在这一点上争议也颇大。近年来,有的学者认为公司分立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按承接的资产比例来承担债权债务,而不当然地相互间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说法有点突破传统民法的理论,但由于更符合现代企业改制的实际情况,也广为人们所接受。持有这种观点的理由为:企业分立后根据各自承受的资产成了两个独立的法人,原先的债权债务在分立时已经由分立后的企业根据资产的承受比例约定各自承担,债务人也没有异议(如有应在公告期间提出),为什么还要对原先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79条规定,“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在这个概念下,分立后的公司并不当然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商业银行分立后,新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主营业务是不同的。这相应的导致新公司的承继能力和债权债务范围的不同,债权人的利益安排只能遵从法律规定,其利益会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保护。本着上述原则,新公司可以按照分立协议,确定新公司对于债权债务的承继情况。对外互不承担连带责任,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和债务,因为新公司仍属于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有着严格限定,而且由于双方的关联关系,互相担保既与法律冲突,也不合适。总之,分立重组并不是债权关系的变更,不需要做任何的变更手续。与原银行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企业或者集团的权利和义务都不会因分立重组发生变化。原有合同将继续有效,一般客户不需要因分立重组重新办理手续,新业务可按照现行手续进行办理。
针对有些企业或者个人债务人可能借银行分立之机,以债权变更不符合有关法律为由,逃避银行债务。因此,对公告通知或者选择通知中的持有债务安排异议的债权人,接到选择通知的可以自接到之日起30日内,没有接到函件的可以在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原银行将依法满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要求。分立后,新公司将按照分立公告中的债务承继安排,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商业银行分立中债权人的抗辩权,它是指债权人(主要是存款人)的权利在公司的分立得不到满足时所享有的法律所赋予的抗辩权。根据《公司法》第185条规定,公司分立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分立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公司对自己的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公司的分立就不能成立。但是,债权人对公司的分立所能主张的权利也仅限于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除此以外的其他阻挠公司分立的权利请求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针对债权人提出的权利要求,主要的对策是:区分正常业务与债权人的权利要求。
四、现行法律框架下的选择。
在完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体制的基础上,将其改组成由国家金融投资公司代表国家控股、其他法人单位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此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重组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许可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国家股东、其他法人股东可以将其所持股权向国内外投资者出售(国家可先绝对控股,后相对控股);同时组建若干商业银行投资基金,吸收自然人资金组成基金法人对银行进行参股。最终,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上市的商业银行。这是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需求,更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由于无先例可循,许多做法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就必须依法规范操作,不让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通过分立的方式实现整体改制的目标,依法合规是国有商业银行重组改制的重要原则。分立不是分拆,改制不应当是从区域或业务分类对一家银行进行分拆,而应当是对全部商业银行业务进行整体改制。通过分立的方式实施整体改制是现行法规框架内规范的操作方式。过去,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真正转变成为《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也没有自觉地贯彻执行《公司法》。市场灵活多变,造就了公司法的相对不确定性,即便是西方的发达市场国家,也在努力适应经济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
当前,国内现行法律对于商业银行分立重组过程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健全明确,缺乏特别规定,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绝不同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重组,适用法律亦有所不同。一直以来,在中央层级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我国都没有制定和颁布一部系统地指导各类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性和程序性规定,《公司法》关于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程序性规定更是过于简单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分立重组过程中,取得国家信用和政府支持就显得非常关键,征求国家立法及司法部门的意见并取得支持至为关键。分立重组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法定主营业务是不同的,这会同时导致两者承继的能力和债权债务范围的不同,而债权人的利益也会伴随重组后新银行公司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以及实力的壮大而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保护。同时,充分利用分立重组的契机,作为依法规范恪守信誉的全新商业银行,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好债权债务人的正当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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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三
银行挤兑不仅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破产,甚至会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切实改善并提升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风险管理不足将很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大部分金融危机的直观表现是流动性危机。换句话说,无论银行资本是否充足,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性。优良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提升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而获得竞争优势,还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名望和盈利机会。流动性指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考核的重要基本指标之一,良好的指标数值是商业银行的一张名片,是对外良好形象的保障。对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会使商业银行更加接近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进而改善声誉增加盈利机会。此外,增加吸引到优质合作伙伴的可能性也是其重要现实意义。
尽管商业银行发展迅速,正在逐步加强风险管理,但现状仍有不足。
(一)过度追求金融创新,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帮助银行业的稳健地发展。最近几年,经济下行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广,商业银行也受到严重的波及,具体表现为息差收窄、盈利的增长速度不断降低。而近年来以影子银行为特点的金融创新迅猛发展壮大,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一旦发生重大危机,各个金融机构很难独善其身,多米诺骨牌效应会使风险传播至整个传统银行体系之中。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但过度创新会导致金融杠杆增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预防的功能有所下降。从根本上来说,银行本身对于全面风险管理缺乏足够充分的重视,管理观念过于淡薄。
(二)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程序相对滞后。
尽管大部分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设立了专门部门管理流动性风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缺乏可行性。银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化盈利,常常忽略某些潜在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缺乏真正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励机制。过度追求规模、缺乏完善的制度是银行治理结构缺陷的重要表现。我国当下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可以简单概括为总分行的二级模式。在分工中,总行附则决策和协调,分行的主要工作在于执行。但实际操作中,这样模式并未真正发挥其价值。与自上而下的理想模式相反,日常的操作顺序为自下而上。上级被迫放弃主动管理和主动调整,而是根据下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被迫接受、被动调整。
(三)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
目前,银行的盈利来源主要依靠于存贷利差。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是重要指标,提高存贷比从长远来说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盈利。但是过犹不及,过高的存贷比会导致其流动性降低,带来潜在的支付危机。以国有五大行为例,存贷比已然接近75%,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需要注意提防。此外,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银行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大量的银行坏账对银行的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经济下行不仅使中小企业效益降低还使大企业生产能力下降,许多企业寻求各种方法逃避债务,从而使不良资产增加,导致流动性风险。简单来说,尽管各种指标都达到了银监会的具体监管要求,但接近预警线,潜在风险比较高。
三、应对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对策,必须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本身两个方面来制定,才能行之有效地改善现状。换句话说,风险管理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完善和改进现有的监管政策,而且需要银行本身主动采取降低或减少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因此,笔者将结合我国现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给出应对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针对监管的对策。
1.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毋庸置疑,混业经营是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大趋势,银行业为了保持盈利不可避免地改变发展策略并适应总体形势。因此,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学习接受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进行监管工作,即从宏观审慎视角来监管这种风险。监管部门应该以整体银行行业的角度出发点,尤其要关注商业银行本身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同的风险,结合当下的风险现状与发展特征,建立且不断完善一整套全面完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尽可能从源头解决风险问题。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备,而混业经营将会加大当下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问题,从而增大监管工作的困难。因此,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一套全面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披露制度,具体要求包括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质量要求以及未达到相应披露要求需要承担的相应处罚和责任。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商业银行需要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在于,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银行快速多元化扩张将会使其业务结构逐渐变得更加不合理且使资金的稳定性转向不足。所以,银行需要改变现有认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把其职能提升至银行管理层甚至董事会这一级别,必须提升独立于交易部门外的风管部门的等级和权限。而且从技术层面来讲,各个风险之间有分散作用,也必须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理,才能真正地考虑到这种分散作用。因此,董事会应该着重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将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作为资金业务部门的考核之一。
2.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应该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兼顾分散性和差异性两大原则。尽管国家政策鼓励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后者本身有很多问题导致贷款风险较高,从而与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属性相矛盾。因此,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应该优先选择信用很好或比较好的顾客和公司,筛选并严格审查信用不足的顾客和公司。商业银行还要秉承分散性理念,防止放贷的客户和放贷的行业过于集中而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商业银行还可以有意识地从基层培养起一批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信贷专家。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努力处理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率,比如采用不动产盘活或者使用企业的知识产权来偿还债务,而非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
3.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在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占比过大是当前的整体特征,这一特征有可能会造成银行流动性不足、存在潜在经营风险的问题。为了解决当前的局面下的困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提升有较高流动的储备资产的比例和规模,包括可交易性证券和票据;加快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增加银行的盈利机会并转移和分散相应的风险。此外,目前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储户的存款,负债的具体形式比较单一。在改善负债结构上可以采用一些不同于传统被动吸收存款的方式。比如说,提升主动负债的规模和比例,因为主动负债的相对于传统的存款更加稳定,有利于改善银行的流动性。此外,相对于银行的其他各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往往更加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所以,面临存在可能缺乏资金的情况是,适当利用和吸纳同业存款是一种明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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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四
摘要:近年来,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引发的金融托媒逐渐将商业银行传统的支付以及中介职能边缘化。这给主要依靠资本利得为生的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冲击。但是,金融技术的革新也为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策略的改进提出了新的思路。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的背景下,指出其对传统银行信贷业带来的冲击,并提出通过优化信贷管理策略来应对冲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贷管理;商业银行。
风险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商业银行的每一项业务都与风险紧密相关。对于银行资产业务中占比最大的信贷业务,由其带来的风险管理问题一直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从信用敞口的结构来看,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风险敞口金额以及占表内信用风险敞口的比重都是最大的。对于信贷风险的管控,不仅与银行内控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关,还深受外部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在突破发展瓶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生存状态。如何适应形势复杂多变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实现信贷管理效益的最大化,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是银行经营不变的主题。
(一)不良贷款率的上升。
自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在拨备覆盖率方面,不同银行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银行坏账风险亦趋扩大。引发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原因,一方面与经济进入下行周期,经济增速放缓有关。事实上,,中国gdp实际增幅为7。4%,创中国经济发展30年以来的新低。另一方面,在经济逆周期阶段,中国经济所面临的房地产、钢贸、制造业以及零售业等产能过剩,以及基于在复杂的宏观经济状况下,信息不对称强化银行逆向选择行为等问题都是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客观因素。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存在差异。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以及中国银监会所发布的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应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虽然各家银行都披露了各自风险管理情况,但各家银行在披露信息的口径和详细程度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较为全面。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自存在不足。值得强调的是在信用风险披露项目中,不良贷款结构是大部分银行信息披露的盲点。此外,相比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制度建设披露较为简单,各个银行风险制度建设程度规模参差不齐。
(三)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结构的不均衡。
从信贷投向规模来看,公司类贷款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而个人类贷款的比重较小。,19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类贷款占据总贷款和垫款净额之和的70%到80%。这直观的反映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业务选择性偏向。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信贷业的冲击。
(一)网络信贷蚕食传统银行信贷业市场份额。
据统计,截至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20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全年网贷成交量(2528亿元)增长了288。57%。虽然从成交规模来看,互联网贷规模不会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模(依据20人民银行年度统计,全国19家上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垫款净额之和为48。34万亿元)造成大规模冲击,但是其业务规模增长速度以及运营平台数量增加速度依然可观。足见投资者对网贷市场不断上升的关注度与不断高涨的投资热情。与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相比,网络信贷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去中介化,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样使得网络信贷在信贷服务种类、额度、服务效率以及用户体验上具备更多的优势。传统的贷款业务流程主要依据严格的审批流程,从贷款业务受理开始逐级向上审批。这种业务流程不仅审批周期长而且需要占用相对较多的人力资源。此外,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更倾向于公司类客户,尤以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为主。因此,针对与大型企业相比财务透明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微企业,其信用意识缺乏所造成的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不适应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的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级体系。都使得商业银行较难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控,以致于造成此类贷款投放占比较小。因此,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很难为此类客户提供借贷服务便利的最大化。相比之下,网络借贷能够绕开传统的金融中介,并以借贷平台为担保为客户提供更符合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信贷产品、灵活的额度选择、便捷的审批流程以及个性化金融服务情景设计。这从根本上瓦解了商业银行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集成规模优势。
(二)金融托媒影响下的传统银行信贷资源规模以及期限结构的变化。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聚拢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然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理财产品以其低门槛、高流动性以及操作的便利性引发了商业银行的低成本存款流失。依据人民银行的数据统计,截至年,全国商业银行存款流失达到8967亿元。事实上,从网络信贷余额来看,截至年12月底,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4394。61亿元,而年年底总体贷款余额为1036亿元,增长幅度为324%。此外,从网络贷款各年平均期限趋势来看,网络借贷的平均期限介于6个月到7个月之间。逐渐趋于稳定的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使得网络信贷产品与相同期限的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形成竞争关系。从信贷业务成本上看,网络信贷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实现了业务成本的最小化以及运行效率的最大化。
虽然,网络信贷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经营模式相比具备众多优势,但仍然存在弊端。其一,在于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其二,在于网络信贷对于信贷风险的可控性有限;其三,网络安全存在风险隐患。这些网络信贷模式的劣势正好能为我们提升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竞争力提供有利借鉴。
(一)实现从以“信贷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服务理念的转变。
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服务是以不同种类的信贷业务划分为基础来提供给客户的。这种服务划分方式从本质上将客户需求与银行信贷业务服务相剥离,容易使得银行忽略客户需求,阻碍信贷业务服务的进步。事实上,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来实现盈利的企业,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服务管理理念有助于银行更深层次地挖掘客户需求,优化客户体验。具体来说,一方面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惠普金融的理念,重视弱势客户群体的需求,服务大众群体。同时开发更多的创新产品,实现教育培训、农业生产、医疗保健、旅游美食等信贷需求场景的全面覆盖。另一方面,通过多样化的银行营销手段最大化的发挥“自媒体”的宣传效应。
(二)借助网络平台突破技术瓶颈实现借贷业务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金融产品与网络渠道的对接。然而,在这种对接的背后缺少严格的法律监管以及有效率的风险管控体系。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自身相较完备的风险管理手段来弥补这样的缺陷。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整合互联网数据和支付信息对用户征信提供依据。同时也实现了整个贷款流程的信息网络化,以及简单化。在这种互联网技术与新型银行金融服务的结合之下,解决了以往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尤其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申请难”、“批准难”、“用款难”、“还款难”以及“再借难”等各种金融服务难题。提高了客户体验满意度,也更加易于用户使用习惯的养成。
(三)建立以大数据资源库为支撑的信贷风险评估管控体系。
要实现前文中所提出的银行信贷服务理念的转变以及信贷业务的创新是以建立大数据资源库为前提的。在此基础之上完善信贷风险评估管控体系使得商业银行后台运营的复杂化、数据化、模型化的风险识别、审核、控制以及技术安全保障工作水平拥有新的突破。以建立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相对应的风险评级标准体系为例,这其中包括对小微企业这一特殊而独立的借贷对象借贷行为、行业评价指标、区域经济指标、贷款地理分布以及贷后跟踪分析。
四、小结。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激励了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模式的创新。尤其是在信贷业务的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利,最大化发挥自身集成效益。为客户提供符合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更加便捷、优质的信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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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五
自1932年英国管理专家t.g.罗斯的《管理审计》一书第一次提出管理审计的概念以来,管理审计概念在学术界和职业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管理审计的概念。
英国的李斯特.r.赫伍德在其论文《管理审计基础》中指出,管理审计是指企业的董事会为了检查了解本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管理是否始终健全,以便高效地加以组织和经营,而委托专门的审计机构(人员)进行的一种活动。就管理审计产生的原因而言,管理审计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一样,都产生于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这种以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以及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制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管理审计最本质的东西,没有它就不会有财务审计的必要,也不会产生管理审计。笔者认为:“管理审计是指为了明确一个组织中所有职能部门和经营环节中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之处,面对管理人员在实现企业目标和效果方面所进行的客观的、独立的、可理解的和建设性的评价,以帮助管理人员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
管理审计的类型。
受托管理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内部控制系统并有效执行;以较低的成本取得所需的资源;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各项资源,取得最佳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目标,保证如期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
受托管理责任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即股东、投资者等外部利害关系人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另一类是内部受托管理责任,即企业内部各个管理层之间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关系,它是企业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层级化的必然结果,内部受托管理责任是对外部受托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各管理层之间的逐层分解。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基于内部受托管理责任而开展管理审计的有关问题。
二、管理审计的作用。
(一)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基础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受托责任的有效完成。
现代企业管理已普遍要求企业结合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并分别制定的各个作业单位的具体目标来实现企业一定时期的总体目标。企业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如果都能受控,都能按照规定办事,都能完成计划目标,那么企业总体目标才能够实现。
(二)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对企业的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从而推动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正确评价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过实施管理审计可以发现企业效益好、或不好的真正原因,可以对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评价。不但可以减少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经营者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便于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直接约束;而且也可以对经营者形成间接的约束,减少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四)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管理审计可以在企业任何需要的时候进行,在问题尚未发生或发生之初就能发出警示或给予适当的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能够防范风险、控制风险,发挥事前的防护性作用。
三、管理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现状与存在问题。
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重要趋势,是内部审计发展的较高层次。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目前虽然仍以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和合规性、真实性等主要目标,但是我国许多银行已经开始了管理审计尝试,实施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评价,主要表现为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银行业对管理审计的认识和实践还很不全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起步较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准则的建设都不尽完善,不像外部审计那样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自我评价机构较弱,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更谈不上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管理审计评价标准的灵活性增加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的难度。
管理审计主要是对审计对象的管理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一般缺乏现成的公认标准可以借鉴,不同的项目,往往具有不同的标准,即使是同一项目,也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而采用不同的标准,往往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审计衡量标准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灵活性,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带来较高的要求,进而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审计人员需要就审计衡量标准问题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交流,以达成双方认可的或无异议的评价标准。这本身就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
(三)审计证据的较高要求增加审计取证的难度。
管理审计必须获得充足的、可靠的、相关的证据以给审计师的判断提供合理的基础。相反如果审计证据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直接影响结论的公正性。与财务报表审计可以依据一般公认审计准则和对财务报表表达意见所必须的最低的保证标准不同的是,管理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而且审计取证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因此,审计人员一般都需要采取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和增大调查样本量的方法,以增加对总体推断的准确性。审计人员需要在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以增加审计结论的可靠程度。
(四)管理审计实施的内部环境尚不宽松。
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局限于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等为主的财务审计,管理审计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企业对其管理活动没有实施经常性的审计,有关这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尚未出台,这些都影响管理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的需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市场和贸易的国标化、以及竞争的加剧等因素使得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加大,受托管理责任关系也不断深化,对管理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对商业活动的洞察力、审计程序相关知识、管理控制活动之间关系的理解。除需要会计和审计领域知识外,审计人员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现代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有充分的专业知识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和对具体业务审核的评估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而我国现有审计人员多是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而现代管理知识等相对欠缺,不能满足现代管理审计发展的需要。
(六)管理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正逐步对经济发展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新知识、新技术、新思维对传统的理念形成强大冲击。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大大增强了审计的及时性,事后审计将逐步被实时审计所代替,这与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不谋而合。在我国,企业审计人员大多对计算机还不太熟悉,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还有些无所适从。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审计工作的需求。
管理审计代表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方向,我国银行业应充分重视管理审计的研究和实践,推动管理审计的发展。
(一)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要加快改善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让内审人员有更大的作为,从而充分发挥管理审计的作用。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4号令制订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为开展和规范内部管理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明确了内部审计要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把内部审计提高到了管理审计的高度。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署第4号令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自律水平,促使管理审计制度化、规范化。
(二)正确认识管理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为管理审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人(股东、投资者、管理者)如何激励和约束代理人(经理层),积极有效地完成受托经营管理责任,以确保股东或投资者财富最大化。显然仅仅通过财务审计,委托人难以全面了解代理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责任,而管理审计则有利于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较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强了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时,通过管理审计可以有效地判断代理人的业绩和能力,评价代理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代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因此管理审计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内部应该积极为管理审计的开展创造环境和条件,推动管理审计发展。
(三)加强管理审计绩效准则和审计技术方法研究,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
推动管理审计的深入开展审计准则是指导审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强业务指导,内部审计协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重视此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特别是制定管理审计绩效准则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强对审计取证方法指导,减少审计的盲目性,提高管理审计的质量。
(四)不断拓宽管理审计的领域,进行管理审计项目试点,推动管理审计实践的发展。
当前可以重点围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涉及面相对窄一些的项目开展管理审计试点,逐步探索路子、摸索方法、积累经验,也可以逐步拓展行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尝试开展管理审计评价等。
(五)不断充实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审计的培训与学习,使管理审计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不断调整和优化审计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实力,为有效开展管理审计提供智力支持。
(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彻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健全内审机构,强化内审的职能和地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树立内审的权威,这是发展和完善管理审计的有效途径。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篇十六
摘要:
根据国际经验表明,提升企业绿色生产经营并引导居民绿色消费,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在金融机构中有着重要地位的绿色理念,往往主导着很多发达国家的绿色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其贷款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