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通用15篇)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反思和理解,能够帮助我们深化对书籍或文章的认识。如何写出一个有深度和观点的读后感?以下是一些思考深入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一
原创:肖光军
如何将意图变为政策?
问题界定,标准设立,方案搜寻,结果预测,方案选择,政策执行与监测,结果评估和政策变迁。
一、问题界定
1.认识到一种状况。
2.为什么这种状况是一个问题?
3.这种状况的范围、性质、变化是?
4.实现什么目标算是解决了该问题?
5.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吗?
6.这个状况的决策者、执行者、受益者、受害者等是谁?
7.谁会支持解决这个问题?
8.在问题和解决方法上有哪些不同观点?
9.什么样的解决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10.寻找问题表现的现实依据。
11.这是一个正确的问题吗?还是一个更深刻问题的表现?
12.有没有不触及这个问题却能实现/维护那个价值的方法?
13.能通过改变价值、不改变状况来消除问题吗?
14.进行分析有什么限制吗?
注意:人往往容易“针对错误的问题寻找正确的答案”,所以要时刻关注问题的主观性、系统性、动态性,关注问题的有无、虚实、表里、关联、变化;有了备选方案之后要重新界定问题一次;注意“结构不良问题”――它不存在一个“最优解决方案”,只有不同的偏好方案。
二、标准设立
1.认识价值,价值共识,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
2.用可行性约束明确价值观。
3.价值的组合与冲突。
4.目标搜寻。
5.根据相关专业知识确立指标。
6.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绩效标准。
注意:包括目标、指标、绩效标准三个层次。
不能将目标看成现成的、不言自明的东西,要考虑到其背后的价值、利害、轻重缓急的冲突,特别是利害因素中要假设决策者与其他理性人一样也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如为争取选民支持,会倾向于迎合选民而非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政策,或是将目标说的含糊不清来减少对自己的限制。
目标搜寻时,首先寻找单一目标,若不成功则向上寻找更普遍的目标。还无法达成共识,则采取最优化(进行目标交易或按偏好顺序排列取舍、将次要目标的最低限度变为工作要求)方案或“满意”途径(确定各方面“足够好”的标准,再寻找一个满足它的方案)。
三、备选方案搜寻
1.搜寻。
2.创造。(以上两个步骤的方案均有以下来源:专家权威、具有洞察力的当事人、技术与方法、科学理论、参与者的动机目标、相似案例、触类旁通、伦理体系等)
3.初步检验与评估、保留个位数的方案。
4.重新定义问题。
注意:不要过于依赖过去的经验,不要急于批判别人的意见,避免过早锁定问题定义,避免过早形成偏好,防止未经评估而排出备选方案,注意在条件变化时重新考虑之前被排除的方案。
四、未来预测
1.预测现有政策的结果。
2.预测政策可能的变化。
3.预测各新政策的结果。
4.预测政治参与者的行为。
五、方案选择
1.技术可行性比较。
2.经济可行性比较。
3.政治可行性比较。
4.行政可行性比较。
注意:技术可行性就是对当前物质条件水平、科学技术水平进行考量来回答这个方案将造成什么后果,能否或是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目标;因此在这个比较当中要把目标之外的后果考虑进去。
经济可行性一般有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能分析、风险――效能分析等方法。
政治可行性既可接受性、道德性、好评性、合法性、公正性。
行政可行性就是贯彻落实能力,它受权威、制度承诺、执行人员能力、目标群体支持、财政资源、任务冲突等因素影响。
注意:不要故意将自己的偏好方案与明显较差的方案放在一起比较。确保各个方案具有互斥性。留下3-7个比较后的方案用于最终决策。
方案决策:这就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了。
六、政策执行与监测
1.分析可能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
2.选取政策工具。
3.政策监测:监察、审计、核算、分析解释
注意: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有三大类,一是问题的特性,如问题性质,客体的多样性,客体的人数,客体行为需要的调试量。二是政策本身的因素,如政策正确性,具体明确程度,经费、人类、信息、权威等资源的充足与否,安排执行机关与人员。三是政策外的'因素,如目标团体的服从,执行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态度,执行机关的特性,机关组织间(上下、横向、干群)的沟通与协调,政策监督,政策环境。
七、政策评估
1.确定评估对象。
2.制定评估方案。
3.挑选和培训人员。
4.全面收集信息。
5.综合分析信息。
6.运用方法得出结论。
7.撰写评估报告
注意:区分政策输出和政策效果,前者是政府做了什么,常表现为统计数字,后者才是这些做法产生的实际效果。要把政策目标外的影响全面考虑进去。
难点在于:目标的不确定性,效果的不确定性,政策后果的重叠,因果关系不确定,信息和经费缺乏,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抵触。
ps:个人建议成立政策评估部门行使监督职能,与纪委监委一般的“管人”区分开,专司“管事”。可独立设置为一级部门,也可以作为纪委监委的二级部门存在。
八、政策变迁
三个内容:政策调整、政策终结、政策变化。
政策调整和政策终结的障碍:心理抵触,机构的持久性,行政机关的联盟,利益集团的阻碍,法律程序的复杂性,社会舆论的压力,高昂的成本。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二
摘要:公共政策学是一们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教学方式效果差。
对公共政策案例教学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公共政策案例创建原则的原则,总结了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方法,并针对目前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三
摘要: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是一个复合性的话题。无论是对于政府、行政管理者、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个体、还是对于整个社会,乃至于公共政策本身,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是勿庸置疑的。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民主监督
一、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
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通过政治学和行政学的理论知识论述。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公家权利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政体。
第二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体现出来的是理想主义的民主范式,但就是这种理想主义发挥着人类社会无法停止的形而上学的冲动,这也是人本性的理想倾向。
第三民主行政理论,我国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理念的牢固树立,公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地提高,民主和科学理念逐步深入公民意识,促进民主里也也逐渐成为共识。政府和智囊团也很重视民主行政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产物,民主行政在行政过程中体现行政权力因素以外,还应该体现行政权力对象的公民因素。
二、我国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现状以及困境
1.我国工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的短短的几十年,政府对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做了积极的推动。本文指出了一下几点分析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
第一公民参与日益逐渐提高,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公共管理理念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逐渐的符合时代的要求,我国社会的整体改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外还逐渐建立和完善选举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主行政立法制度,公民批评建议制度等。同样政府也在公开公共行政活动包括机关工作,工作总结,行政人员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情况,以确保政府的透明度和人民对政府行政活动的知情权。
第二公民参与制度的日益健全,宪法为重点的法律体系为公民参与合法行为提供了制度,规范的准则,不管是选举,党团,政治监督以及其他活动,都在法律和宪法或其他有关规范文件中得到确立。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选举法,工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共事业捐赠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都有公民参与的相关内容。公民在法治基础上自主地参与公共政策活动,通过影响我国政府对权威性价值的分配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途径的多样化,我国对公民参与从宪法上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宪法对公民参政权的规定给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体公民都有权参加公共事务,公民自身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一方面是实现公民权力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更愿意直接参与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
2.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的主要途径体现
公民参与的主要途径体现在一下几点:
第一,民主选举制度选举的基本特征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从而实现公众的选举权。选举权是现代民主社会中的最基本政治权利。第二,信访制度我国国情的具体体现之一,人民群众通过写信渠道来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也是法律所赋予权力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同时信访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第三,参与政治团体活动参与政治团体活动是我国公民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政治团体主要表现为各种群众组织,特别是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第三,听证会制度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第四,网络参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社会的普遍也为公民的政治参与生活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3.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社会都面临着很多不可预测的问题。公民参与在现实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参与方式也有众多的问题。以下是我国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参与方式单一,公民参与能力不足,政务信息不透明,公民组织不完善。
三、完善和丰富我国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相关对策
完善和丰富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渠道有完善公民组织,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参与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完善参与方式单一和参与途径等几个方面。公民参与的深化和扩大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国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也避免不了大潮流。公民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不仅是民主的进一步实现更是实现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而且是公共政策公平,公开,有效实现的现实意义。不过目前,由于制度设计,参与渠道,公民自己的参与能力和文化素质方面的因素无论是参与的深度,参与的范围或者参与的广度方面制约我国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畅通,并且存在诸多问题。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完善制度,畅通参与的途径,提高公民的法制素养和文化素养,健全公民参与制度等一系列途径来完善并广泛的推行。
目前,我国而言民主是一个双剑刀。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推广民主还是存在诸多的复杂和困难。历史留下来的各种因素原因,我国的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不能快速的变革。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也短时间内不能满足全体公民,因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更是需要很长时间来完善它巩固它。因此,完善公民参与是一个循环的动态的过程。对此,我们必须得有理性的态度。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加快。公民参与制度也会不断成熟,稳步推进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马骏牛美丽著:公民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蒲兴祖著: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旦大学出版社版
[3]黄建荣著:公共管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
[4]郭红玲著:公共政策学导论,西南交大出版社版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四
,10家印刷公司产出利润增长较快,主营业务高度集中,各公司经营情况差异明显。部分印刷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整体情况:全年实现营收269.17亿元
20,10家印刷公司产出利润增长较快,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17亿元,较增加16.53亿元,增长6.54%;净利润26.33亿元,较度增加3.96亿元,增长17.70%。各公司经营差异化明显,康得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取得了40%以上的增长,其净利润占10家印刷公司净利润总和的53.51%;珠海中富、陕西金叶、鸿博股份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净利润下滑比例在50%以上。珠海中富所在饮料包装市场需求不振,竞争激烈,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0.92%,净利润大幅下滑257.14%,全年亏损6636万元,成为报告期唯一亏损的`印刷公司。
分业务经营情况:技术创新成赢利关键
主业高度集中,各公司差异明显。
印刷公司主业高度集中于各自印刷包装细分业务及相关衍生业务,主业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60%以上。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各公司大多采取收缩战略,营业收入呈现向各自主业集中的趋势,7家公司主业营业收入占比提升。
印刷公司各自细分业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跨越出版物印刷、饮料、橡胶和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烟标、彩票、电子发票等多个业务领域,经营环境差异性大。各公司主业营业收入变化差异明显,毛利率基本稳定,波动在5个百分点以内。
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部分印刷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康得新前期技术研发投入获得回报,光学膜项目全面投产,光学膜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65.85%,占主营业务收入77.85%,成为拉动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超过4亿元,大幅增长58.9%,在高分子材料、碳材料、柔性材料以及裸眼3d、大屏触控、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全息显示等新兴显示技术领域均已领先全球。
劲嘉股份报告期内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新申请专利150项,新获得专利授权135项。通过发挥在新产品开发及设计方面的优势,公司克服国家卷烟行业结构升级、同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报告期包装印刷业务营业收入增长超20%,毛利率水平超过40%,拉动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增长17.09%,净利润增长24.10%。
东港股份持续推进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当期对智能卡、射频识别(rifd)电子标签、电子发票、彩票销售系统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合计7437万元,增长20.7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92%,推动公司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印刷业务毛利率水平维持在40%的高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实现了13.05%和27.81%的增长。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政府竞相建设地标建筑和打造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建设豪华,投资巨额,但往往却是政府政绩工程的集中体现,很多建筑工程都片面追求高大豪华,政府不惜斥巨资来建设,但却缺乏考虑建设的必要性和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一、政绩工程之地标性建筑
苏州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高度为301.8米的“东方之门”摩天大楼近日因其外形成为网络焦点,很多网友调侃“东方之门”像极了“秋裤”。东方之门是一座建筑高度301.8米、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的摩天大楼。然而,如此重要的一项工程,却被民众吐槽为“秋裤”,这恐怕也是建筑设计方始料未及的。辽宁抚顺投上亿元建157米高铁圈形建筑。
该建筑名叫“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了解,“生命之环”的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当地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近日有关深圳南山区春花天桥投资20亿元建设堪称豪华天桥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这些是当前尚且存在或者正在建造中的地标式建筑,然而在过去十几年间,那些曾经走进我们视线里的地标式建筑却不复存在了。西湖第一高楼被拆,设计寿命1却仅使用了。而曾经的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整体爆破却仅使用了15个春秋。这些地标式建筑都是政府花巨资打造而成,堪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然而动辄爆破拆除城市地标建筑,这不仅是对纳税人钱物的巨大浪费,更是政府缺乏考虑大众需求,个人偏好和兴趣的集中体现。这些建筑都是斥资亿元打造的,很多都是政府为了凸显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很多建筑在其建设之初并没有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建设的必要性。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设这些地标式建筑之初是否听证过大多数市民的意见,是否有举行听证会,是否有招标公告公示不得而知。甚至无论公众对各地的地标建筑如何质疑,举例论证也好,公开反对也罢,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就是这些建筑项目工程的顺利动工建设。
综上这些城市地标式建筑工程,这些美其言是为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打造城市发展品牌和地位,但实质上这些地标式建筑就是典型政绩工程的具体表现。
二、政绩工程与政绩之涵义
所谓政绩工程,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弄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尽管政绩工程由政绩派生而来,但政绩与政绩工程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而政绩工程,则是在政绩里掺进了个人的'虚荣心和政治的功利性成分,甚至被一些人当成邀功升迁的“垫脚砖”,也就是所谓的“形象工程”。
三、深圳春花天桥概况
就拿深圳的春花天桥来说,春花天桥的打造就是典型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位于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交会处的春花天桥是深圳大运会前夕投资建设的形象提升工程之一,建设初期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该天桥梁架均使用航空级钛合金铝材,顶部全部采用最新光能动太阳板,天花板安装上千个a级led灯,四个出入口均配置全自动手扶电梯和垂直电梯,用钢量约3000吨,汇聚深圳最高精尖的制造工艺。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成”。对此,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表示:春花天桥实际造价约5000万元。然而,让群众质疑的除了工程的造价外,引发群众批评质疑的还有天桥建成后并没达到让人满意的效果。春花天桥长期存在电梯停运、桥面积水、上千led灯晚上不亮等诸多问题。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出现了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面对公众的意见和质疑,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同时也承认天桥管理上“目前存在问题”。
四、选用精英理论分析之依据
春花天桥的建设充分体现了深圳南山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政策客体出发,我们采用了精英理论对春花天桥这个政绩工程进行分析。
精英理论认为,公众是被动、麻木和信息闭塞的,公众的情感往往被精英们操纵在的股掌之中,公众对精英价值观的影响微乎其微,公众对精英们的决策行为充其量只会有间接的、微小的影响;公共政策更多反映的是精英的兴趣和偏好,而不是公众的要求。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议、建设过程中,政府是政策的主体,而公众是政策的客体。从作为政策客体的公众角度来看:首先,在关于建设春花天桥的通过决议中,公众并没有参与其中,即使连春花天桥的招标公告都无法找到,有的只是一条模糊的中标公告,信息不对称,公众的信息闭塞,无法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其次,春花天桥的真正造价对公众仍旧是个谜,先有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说是5000万元,后却有监理方说是4000万元,政府的政务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公众被蒙在鼓里;最后,春花天桥的巨额投资未达到使公众满意的效果,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春花天桥就出现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春花天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理应由作为政策承担者的公众所知、所解、所影响。但是,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策和建设过程中,公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作用微乎其微。
五、用精英理论模型分析春花天桥
1、从公众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公众完全是被动的,他们的要求及其行动对公共政策不会产生决定作用。在深圳春花天桥事件中,我们首先应该考察当地的公众在天桥修建的事件中是否处于被动,即深圳南山区的民众是否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先考虑一下天桥修建之初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春花天桥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由政府财政出资修建,事关深圳众多公民的利益,依法应当公开听证。《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作出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法。当初如果没开听证会,即行政决策程序违法;当初如果开了听证会,请公开相关信息,方便进行责任倒查。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天桥从无到有、自始至终的整个过程,都缺少民意的沟通。如此重大决策的制定,需用到纳税人大量的钱,而且天桥的修建也会影响周围广大民众的出行,然而政府却连一场听证会也没有召开,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春花天桥的决策过程中,南山区的民众的确处于被动状态。沟通缺失,民意缺位,公众意见不能有效传达,更没有达成官方与民间的共识,这也为春花天桥建成后引来部分民众不满情绪埋下了伏笔。
2、从政府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精英们把握政策制定的主动权,公共政策完全由他们来决定,然后由行政官员及其机构加以执行。对于深圳春花天桥,应该说建天桥决策也是由执掌权力的少部分精英,即深圳南山区政府制定的,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把握了主动权。其次,我们再来考虑政府为何要花费巨资建造春花天桥。是为了民众的利益着想,还是为了自己的偏好,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原本,建造过街天桥的本意首先是为行人过马路提供方便和安全保证,其次才是尽可能地展现外形美观,即首先必须是民心工程,其次才是形象考量。而春花天桥的规划者,从投资建设之初就将其作为形象提升工程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有意无意地弱化了方便行人通行的原始功能,而网友质疑20亿、官方回应5000万的巨额成本,更让春花天桥沦为名副其实的“政绩工程”的标志。
管理者常常把心目中的城市形象定位于豪华、气派、美观、有创意,而普通民众的心仪感受却是舒适、实用、惠众。显然,位于深圳南山区的春花天桥就是这样一座华而不实、饱受质疑的城市建筑。这种引起民怨的“政绩”,树了干部个人的“丰碑”,伤了广大群众的信心,更是隐藏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六
案例是一种将真实生活引入学习之中的方式,“模仿真实生活中的职业情境”,创作“剧情说明书”用来做详细的检查、分析和解释,可以帮助学习者像从业人员那样进行思考和行动。
小劳伦斯?e?列恩认为:“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公共政策案例是基于鲜活的公共政策活动,将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的教学案例,目的是帮助学生掌握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促进公共政策学教学和研究水平的提高。
1.2公共政策案例教学功能分析
(1)有利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
注重学思结合。
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公共政策案例教学将灌输式学习转变为启发式学习,改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能够将理论知识通过具体形象的案例使学生吸收,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公共政策理念,比传统枯燥的灌输式教学效果好得多。
(2)适应公共政策学科特点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公共政策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它融汇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学科知识,又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科学。
学生对政策术语和范畴等理论知识的理解较困难。
通过对公共政策案例的分析,能够加深对政策术语、范畴及其他理论知识的理解,并能消化所学知识,能够以简易而又抽象的形式储存于大脑的记忆之中,提高学习效率。
(3)有利于培养学生公共政策技能和应用能力。
公共政策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
它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
通过创设政策情景对公共政策进行模拟分析,能够增长学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多方面的公共政策操作性技能,同时也能增进学生的政策信息收集与加工技能、政策管理技能等。
通过严格的“经验性练习”,使学生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和职业分析师奠定基础。
(4)有利于转变学生思维模式,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
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主性思维,使学生在思维方式上更主动,它以个案分析为载体,通过富有针对性的理论阐述来影响学生的思维,最终为学生从感性为主的思维模式提升为以理性为主的思维素养创造了条件。
案例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双方参与的互动式教学形式。
它突破了传统的被动式教学途径,能使学习者针对模拟情景主动参与进来,形成双向交流的启发式教学模式。
它能够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其对于公共政策学的兴趣和求知欲,使其与实际部门工作者分享经验,把所学知识和理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
2公共政策案例创建原则
案例的质量对教学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教师应重视案例选编环节,精心设计。
选编案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2.1真实性、典型性和时效性原则
随着政府干预经济范围的扩大,公共政策活动繁杂,公共政策事件层出不穷,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公共政策事件传播提供了便捷条件,但是传媒中的事件,有些是虚假的、不全面的,在选做案例时必须去伪存真,在案例编写时必须忠实于事件本身,不能夸大和扭曲事实。
同时,在选取案例时一定要关注社会现实,要尽可能地反映现实生活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尽量反映当代最新的公共政策理论、知识和方法。
2.2与教学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案例是为学生正确吸收理论知识服务的,因此案例选择应该充分考虑到案例与理论教学内容的相关性,选取的案例应与教学理论知识相吻合,要针对这些知识的重点、难点,避免无关材料的罗列。
2.3本土化原则
尽管公共政策原理具有共性,但是各国在社会文化、社会环境、社会制度及历史渊源等诸多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各国公共政策具有个性。
在公共政策教学中可以参考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案例,但是案例选择的内容应具有中国特色,尽量反映我国公共政策的现实,反映公共政策在我国的发展实际,最好选用一些发生在身边或者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作为教学案例,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中国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有机联系起来,融入案例情景,产生共鸣,促其思考,掌握知识点,从而收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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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七
个人概况:
求职意向;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年__月__日健康状况: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教育背景:
____年--____年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专业(请依个人情况酌情增减)。
主修课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如需要详细成绩单,请联系我)。
论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请注明是否已发表)。
英语水平:
*基本技能:听、说、读、写能力。
*标准测试:国家四、六级;toefl;gre.....
计算机水平:
编程、操作应用系统、网络、数据库。(请依个人情况酌情增减)。
获奖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个人情况酌情增减)。
实践与实习:
____年__月--____年__月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工作(请依个人情况酌情增减)。
工作经历:
____年__月--____年__月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工作(请依个人情况酌情增减)。
个性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描述出自己的个性、工作态度、自我评价等)。
另:
(如果你还有什么要写上去的,请填写在这里!)。
*附言:(请写出你的希望或总结此简历的'一句精炼的话!)。
例如:相信您的信任与我的实力将为我们带来共同的成功!或希望我能为贵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八
环保一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目前政府决策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以怒江建坝为例,在支持建坝和慎建之间一直存在着诸如老百姓的脱贫问题、泥石流和地震问题、利益分配问题、能源战略等相关问题的交锋;而且,意见分为两大阵营的交锋愈演愈烈。
1999年,国家发改委“根据我国的能源现状,根据有关人大代表的呼吁,决定用合乎程序的办法对怒江进行开发”。于是拨出资金,由水利水电规划总院牵头,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两家设计单位——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怒江中下游云南境内的水电开发进行规划。
经过3年多的努力,2003年8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主持评审了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规划以松塔和马吉为龙头水库,丙中洛、鹿马登、福贡、碧江、亚碧罗、泸水、六库、石头寨、赛格、岩桑树和光坡等组成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全梯级总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年发电量1029.6亿千瓦时,装机容量为我国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的20%左右,为我国又一个西电东送重要基地。规划报告指出,怒江中下游是我国水电开发极为优越的河流。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全长742公里,天然落差1578米,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即确定的水电基地之一。与另外12大水电基地相比,其技术可开发容量居第六位,待开发的可开发容量居第二位。建成后经济效益显而易见,比三峡工程规模1820万千瓦还要大,是三峡年开发量846.8亿千瓦时的1.215倍,而工程静态总投资仅896.46亿元。
审查会召开的第二天,云南省大部分媒体都用显著版面报道了《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审查通过的消息。规划中的电站大部分位于怒江傈傈族自治州,对于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的怒江傈傈族自治州来说,电站开发无疑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巨大机遇。电站全部建成后,每年可创造产值300多亿元,创遭税收80多亿元,按每度电创造国民生产总值5元计算,可增创国民生产总值5000多亿元。
但是在审查会上,国家环保部门提出,2003年9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就要正式实施,要求大型电站规划必须专门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鉴于怒江水电开发的规模和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日期的临近,要求专题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于是在建与慎建问题上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
云南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达9000多万千瓦,占全国开发量的20.5%,居全国第2位,可开发量的92%集中于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6月2日,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的“科学发展观与绿色经济高峰论坛”上,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何宣向来宾介绍:“云南人均生产总值刚刚超过800美元,仅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同时,云南现有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占云南总县数的61%,人均年收入865元以下,贫困人口760万人。
这种现状决定了云南需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发展,而加快开发水能资源是振兴云南经济的最有效途径”。
作为支持建坝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在接受《中国投资》记者采访时说,我支持怒江建水电站有5方面的理由。
第一,怒江建水电站能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问题。百姓贫困的问题不可能靠国家救济解决。库区5万移民的代价还是比较低的,我赞成生态移民。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
第二,从发电角度说,怒江的发电量可以达到2200万千瓦,长江三峡是1800万千瓦,而怒江的投资只有长江三峡的一半,正是因为怒江的地势地理条件好,可以用较小的投资就能产生较大的水电回报。2200万千瓦相当于当前水力发电装机的20%,不是小量。
第三,为了保护生态。不把老百姓从山上请下来,他们还在刀耕火种砍伐树木,只有把居民请下来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
第四,云南是少数民族地区,怒江少数民族占92%,只有8%是汉族;云南的少数民族地区还是多事之地,是战争环境地区,老百姓为了保家卫国做出了贡献,应该是优先发展的地方。
第五,需要巩固和南亚国家地区的友好关系。我国能源受到了威胁,石油通道受到威胁,马六甲海峡大家都虎视眈眈,很需要开辟另外的油路。如果建起水电,可以用水电换油,一部分输出华东、华中地区,一部分输出缅甸。缅甸、巴基斯坦、印度、云南就是个通道,从国际形势看,有其战略意义。
支持者说:“说怒江还是生态江,请问你去过怒江吗?”“说怒江就应该保持现在的状况,适合旅游,但让你常住那样的地方行吗?”“城市里的观光者要求保持原始生态的时候,有没有想一想原始生态下的饥饿民众是怎样的生活状态?”实际上2000米海拔以下植被破坏殆尽,已经没有高大的乔木,只有稀疏的灌木,老乡砍柴,放火,刀耕火种维持生存,生态环境早已遭到破坏;只有建了水坝,当地老百姓不需要刀耕火种来维持正常生存,怒江的环境保护才能进行,才能可持续发展。所谓保护生态江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人类最后一条生态江更是文学女青年的浪漫。
新语丝网站站长方舟子认为,建坝可能会对海里面回游的鱼有影响。方舟子告诉记者:“当地人说长距离回游的鱼只有一种,叫云纹鳗鲡,这是一种大型鱼类,从海里回游,不过怒江比较少。如果怒江建坝,我建议当地在旁边留一个鱼道以便使这种回游鱼能顺利通过。目前在缅甸境内下游也在建坝,如果缅甸不留鱼道,会影响回流的鱼,而不是光取决于云南一段。”
支持者认为:“只对一种鱼有一些影响,但可以增加我们2000多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值。”“反对者的观点是:既然对一种鱼有影响了,那么有多少电站都不能建了。”有人质疑,怒江建坝能解决当地百姓脱贫致富只是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的一个借口,而建坝真正的目的是企业利润的来源和地方gdp的增长。
有专家指出:怒江已不是什么原生态河流,保存价值并不大,开发水电影响生态环境较少,一些方面还能促进生态保护;对怒江来说,解决几十万人脱贫问题,水电开发是最佳选择。
有人提出移民会造成民族文化的流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认为,以人。
为本,人总比鱼重要。当地群众生活极度困难,移民恰是脱贫致富的好机会,怒江水电规划的移民很少,移民工作完全可以做好。移民不要全搞农业,可以搞第二、第三产业,与城镇发展结合。对移民除了初次投入,每年都要继续给予关心,这样移民就是受益而不是受害。集中安置还有利民族文化的保存,唐人街离中国十万八千里,民族文化照样能发扬光大。
党承林是云南大学生态和动植物研究所的所长,也是多次参加怒江水电开发专家研讨会的专家,怒江水电开发的支持派。经过实地调研后,他与于2003年10月20日说:“我们既要讲‘兽道’,也要讲‘人道’”,即只有发展才能摆脱贫困,不管人道和人的生存权利,那么这种保护对于人类又有什么意义?这句话成为这场争论中的著名论点。
在一次专题实地考察中,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车志敏与同行的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司长也开始争执起来。后者认为水电开后对生态会有些不好的影响。前者则认为,对生态的影响不是负面的,有了代薪的水电后,可以减少乱砍滥伐行为,对生态应是有利。
怒江傈傈族自治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怒江自治州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联合签名要求怒江流域水电资源早日开发。在向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怒江流域水电开发征求意见中,全州232位人大代表中231人的意见是加快开发或同意开发,229人认为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192名政协委员的意见中,190人认为应该开发或加快开发,179人认为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
2003年9月3日“打响”了反对在怒江建设电站的所谓“保卫怒江第一枪”。当天,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活动环境保护问题”专家座谈会,包括5名院士在内的27位专家指出,怒江是我国目前仅存的两条未被规模开发的大河之一(另一条为雅鲁藏布江),为我国乃至世界上不可多得的物种基因库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其潜在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不可估量。为使怒江流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原始生态环境相对完整的生态河流,不宜在此开发水电。
一些专家成为反对派。归结起来,反对派主要有两个核心观点。一是开发水电会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开发水电不是怒江自治州脱贫的唯一选择,可以考虑保留好生态环境,开发旅游产业。
第一,怒江自治州怒江峡谷是世界上著名的峡谷,其连续深切的峡谷形态以及谷底湍流的水流流态,使之在世界大峡谷中占据重要位置,有可能成为第二或第三大峡谷,因此是世界级峡谷旅游资源。水电站的建设将极大地降低其品质和作为旅游资源的价值,将会丧失其独特性、自然性和完整性。
第二,怒江是“三江并流”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怒江进行十三级水电开发,将改变自然河流的水文、地貌及河流生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将影响和降低其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珍惜濒危物种以及自然美学价值。“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保持怒江的自然流态。
的宝贵财富。怒江地区多民族聚居区独特的地方民族文化也是一种财富,要充分认识保护民族文化持久存在的重要意义。如果在怒江进行梯级开发,对整个怒江流域的各方面的影响可能是巨大的。
第四,怒江作为目前我国仅存的两条原始生态江河之一,应从国家生态安全长期目标出发,将其作为一条生态江予以保留,不予开发。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其成为国家的自然遗产得到永久保护;另一方面,把怒江作为一个江河原生态的对照物和参照系,开展长期、全面和系统的环境观测活动,取得原始生态环境系统的各种相关数据,从而对照人类进行开发的江河所引起的生态环境变化进行类比,进而为国家进行环境影响战略评价提供依据,为我国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水电开发既不是怒江脱贫的唯一选择,也不是最佳选择。怒江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可以借鉴丽江地区的经验,由国家引导和扶植,发展生态旅游。此外,鉴于怒江自治州、保山市在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和世界遗产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国家应该对这一地区实行生态补偿,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当地群众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
第六,不要片面地认为修建大坝就会使当地农民富裕起来,如果处理不当,移民就地安置,不仅会使农民丧失地力较好的耕地资源,而且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剧当地的贫困化。建水电站的最大受益者当然是电力公司,地方政府也能够脱贫,但群众不一定能得益。
何大明是云南大学亚洲河流中心主任,怒江水电开发的坚决反对者。2003年,何大明受国家环保局的邀请前往北京,在9月3日的会议上,何大明提出开发怒江水电的六点质疑,时至今日,何大明说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反对者经常会这样说:“天天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河流的生态都破坏了,还谈什么和谐”,“算算账,老百姓到底有什么收益”。
2004年11月13日,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评审查会”,14个单位、78位代表参加,审查会专家组由包括4名院士在内的15位专家组成,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院士担任专家组组长。与会代表和专家对《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面审评,已初步形成审查意见。许多专家在认真研究了现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非常认可。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九
案例,就是人们对生产生活当中所经历的典型、富有多种意义的事件陈述,是人们所经历的故事当中的有意截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篇二】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从“专车新政”看出租车改革方向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专车”发展走向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讨论十分热烈,体现了全社会对理性发展合法“专车”的期盼,但由于立场、角度、认识等原因,不少人对“专车新政”产生了一些误读.记者为此专门采访济南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从政策制订角度就“专车新政”及出租车改革面临的18个核心问题进行权威解读.1.为什么要对出租车进行数量管控?
答:对出租汽车进行数量管控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出租汽车具有消费的一次性和服务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属于难以完全实现市场化竞争领域.二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长,特别是巡游出租汽车运行效率较低,大量占用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三是避免从业者盲目、非理性进入市场,形成行业无序竞争,造成出租汽车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降低.从国际上看,绝大多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制.
2.“份儿钱”到底是什么?
答:“份儿钱”也称为劳动定额、承包费,是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模式下,驾驶员按约定定期向出租汽车经营者交纳的费用.出租汽车实行承包经营模式是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为调动驾驶员积极性采取的经营方式,实践证明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升运营效率.各地“份儿钱”具体标准和包含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驾驶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费用、车辆折旧和维护等相关费用、场地租赁费、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企业利润等.
3.目前“专车”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答:一是主体责任不清.“专车”平台通过“四方协议”模式规避责任,乘客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司机背景审查不严格,缺乏必要的安全服务培训.大量私家车接入平台从事运营,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不足,存在运输安全隐患.二是存在不公平竞争.“专车”作为新生事物,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而在数量控制、价格制定、车辆安全、报废管理、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政策差异,形成不公平竞争,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造成冲击.而且还通过给乘客奖励和优惠、向驾驶员发放补贴等低价倾销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三是信息安全存在风险.平台不仅掌握大量个人电话、信用卡、车辆、地址等静态资料,还拥有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等实时动态信息,存在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和国家安全信息泄露及传播的风险.
4.“专车”平台提供的到底是信息服务还是运输服务?
答:从“专车”服务过程看,平台负责整合供需信息,调配车辆和驾驶员,确定运输价格,收取运输费用,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着典型的运输组织作用,应定位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简单的供需信息撮合方.
5.“专车”平台存在哪些信息安全风险?
答:“专车”平台掌握大量个人电话、信用卡等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等社会敏感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国家公共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6.出租汽车定位是什么?
答:出租汽车发展定位要放在整个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去考虑.总结国内外城市发展的普遍经验,当前我国出租汽车服务总体定位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7.各城市应如何确定出租汽车发展定位?
答:各城市由于城市规模、地理条件、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水平、道路资源承载能力、出行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差异,出租汽车发展定位会存在差异.在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出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促进节能减排等因素考虑,出租汽车应主要承担个性化运输服务.在中小城市,由于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需要出租汽车更多地发挥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补充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
8.为什么要提倡公司化经营?
答:从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科技进步、抵御风险等方面考虑,公司化经营要比个体经营更具优势.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部分出租汽车企业确实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公司化经营要落实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合理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和服务效率.
9.如何改进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答:一是规范经营权使用管理.在公司化经营企业,经营权和车辆产权“两权合一”,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主体责任明确落实.二是建立完善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或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配置经营权,对于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收回经营权.三是强化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树立优秀典型,引领行业风气,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四是吸收借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优势特点,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立更加完善的服务评价制度体系和准入退出机制,提高车辆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五是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提升行业监管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满意的出行需求.10.能否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
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属于个体化交通方式,对于部分交通拥堵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必须要符合其在当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与城市整体交通发展战略相适应.也就是说,根据实际,确定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数量的管控措施.
11.为什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取得营运证?
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112项设定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此类车辆需要取得营运证.
12.为何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
答:我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1987年,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99年,出租汽车计价器又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之一.根据目前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目前手机gps定位系统尚不能作为出租汽车法定计价手段.
13.为什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取得从业资格证?
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112项设定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驾驶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证.
14.国家对于出租汽车的报废年限有什么规定?
答: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依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制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不得低于6年.
1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标准和营运年限应如何确定?
答:营运年限自车辆投入运营算起,至退出市场为止.与传统出租汽车相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一般档次较高,由于不巡游揽客,车辆每天行驶里程也相对较少,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综合考虑运输安全、节能减排、车辆使用强度以及经营者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自行确定车辆标准和具体营运年限等要求,车辆营运年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
1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为什么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答:与巡游出租汽车相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可提前预知运输价格,乘客对服务和价格可自主选择,为此可以实行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方式,更好地发挥运输价格在调节市场供需关系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有些城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在运力投放实施管控的情况下,价格管理机制也应相应配套,宜在价格管理上给地方政府留有空间,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城市出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考虑,也可根据实际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维护行业稳定,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融合发展.
17.在信息安全方面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有什么要求?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应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有关要求,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地理坐标和标志等国家敏感信息,不得发布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18.如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施监管?
答:鉴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作为一种新型服务模式,呈现跨区域、跨部门等不同于传统出租汽车的特点,市场监管职责涉及交通、价格、通信、公安、商务、工商、网信、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需要建立跨部门联合机制,加强配合协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企业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篇三】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案例分析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政策系统的构成: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获得宪法和法律授权,享有公共权威,能够对我国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因此,它作为这项“关于坚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与扩散,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突然间发生了重大逆转,使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快速发展机会。由此,我国房地产市场原先已经展开的理性调整出现了诸多问题,并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本已存在的泡沫继续吹大的巨大风险。这一现状和问题事实的客观存在的问题,其未来趋势和危害性极有可能直接影响
社会发展,而这些问题目前已为我国政府统治者和社会大多数人所察觉,很多相关问题已经进入了政策议程,成为公共政策问题。国务院作为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我国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主体之一。它针对前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通知,提出“
国务院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市场失败”和“市场缺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希望相关部门、机关认真贯彻公务目标,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以便有效、实际地实施公共政策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例如,案例所给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二条: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篇四】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案例分析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篇五】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白色污染”到底如何解决?问题:今天你是否依然?我行我‘塑’??
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三,抛弃在陆地和水体的塑料袋会被动物和鱼类当做食物吞食,造成动物和鱼类死亡,或影响它们的生存;四,如果对塑料垃圾进行焚烧,会造成二次污染,产生有毒气体,污染空气,。特别是塑料的焚烧会产生强致癌物质—二噁英,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四,对塑料垃圾进行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也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些塑料垃圾还会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五,生产塑料袋要耗费大量的石油资源。我国每年为生产塑料袋要消耗480多万吨石油,塑料袋的过度使用对我国的能源资源以及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已不容忽视,能源的紧缺必然带来生产成本的攀升和物价的上涨,这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是极为不利的。
也都达到了80%左右;然而另一方面,农贸市场的执行情况却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其中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实施条件较好的市场,对于国家的限塑政策执行率较高。尤其在杭州,农贸批发市场限塑令执行率已达70%。然而一些设施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市场,限塑令执行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据调查,北京有些农贸批发市场限塑令执行率仅两成。许多露天批发市场内不仅免费向顾客提供塑料购物袋,甚至各种带颜色的、使用废塑料生产的超薄塑料袋扔的满地都是。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的情况下,许多农贸市场依旧我行我塑(素),而且许多消费者依然习惯于使用塑料袋,以图个方便。
儿买菜怎么办?比如说买豆芽,没袋儿怎么拿??在她看来,替代品跟不上,是限塑令遭遇尴尬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人们已经习惯了?拎?,?拎?塑料袋给人们带来了极大地方便,而?购物袋?更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理念,突然让人们离开塑料袋而没有一种替代品作为补充,会让很多人难以接受。并且,塑料袋已经成为许多家庭装垃圾的盛装食物或放垃圾的必备东西,人们习惯于将买了菜的塑料袋顺手套在垃圾篓上装垃圾,如果让人们为个塑料袋而花几毛钱或专门去商店买一卷垃圾袋,大多数人是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限塑令的实行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众所周知,塑料制品产业是一个?薄利多销?的产业,企业依靠低成本和低利润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庞大的市场需求因而成为企业唯一的生存基础。限塑令的颁布,对那些大型企业或许影响不太大,但对这些中小企业就产生了致命的打击。这些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在短时间内很难进行转产、转业,结果必将有一大批中小企业无法摆脱破产的厄运,塑料制品行业的大洗牌不可避免,而由企业倒闭所带来的,必将是许多人的失业。例如,限塑令颁布将近半个月,福建泉州千余家塑料袋企业仍处于煎熬之中,企业已经停产好长时间,员工?放假?一个多月,人人是谈?限塑?而色变。
3.5~4.5元/100只,而水产用的可降解塑料袋价格更高,为5元/50只。?在某农贸市场管理可降解塑料袋发售的毛先生告诉《市场导报》记者,虽然每只塑料袋的价格仅相差几分钱,但是对于生意比较好的经营户来说,一个月下来,其成本也相差了不少。毛先生算了一笔账,以一个经营户一天消耗100只塑料袋为例,适用可降解塑料袋的经营户每个月的成本就要上升60元甚至更多,这对仅是小本经营的农贸市场经营户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对于部分经营户来说,使用普通塑料袋可以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这也令可降解塑料袋的推行受阻。
由以上可见,政府在政策制定及其合法化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生活习惯,也没有及时的替代品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同时,缺乏对限塑令实行之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可能面临的阻碍的预测与考虑。
(2)政府在执行政策时,仍存在权责不明,监管力度与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菜市场是限塑令执行最薄弱的环节,它的执行力度直接关系到?限塑?的成败。然而?限塑?涉及质检、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虽然国家相关文件大致确定了每个部门的分管内容,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每个部门责任权利还是不明确。
【篇六】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篇七】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以及作为它们之间互动结果的政策过程所经历的一个循环。它以政策过程的完成阶段即政策的调整或终结为标志,往往是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阶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复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是息息相关的,政策周期的循环发展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快慢与走势强弱。举个例子而言,看一下从我国的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我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经济发展、生态稳定、社会生活等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潜在威胁。同时,作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气候问题,我国的气候变化状况及政策应对也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对此,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气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差异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环保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深层原因。因此,无论在将来的政策制定还是推行过程中,都应当将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不一致这个隐形障碍作为其内生变量,予以足够重视,从而为我国气候治理进一步扫清道路,以取得显著效果。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是和私人选择相对应的选择,它基于财产不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内部化的决策。由于公共选择不涉及双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导致塔便车、败德、公地灾难和代理人机会主义。因此,公共选择需要有强制。
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执行者、实施对象、既得利益集团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2、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道德和风俗习惯等表现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
(一)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法律制度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人大监督实施不力,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有的监督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在监督方面对法律法规和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力。
(二)监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不健全,法律制约不力
迄今为止,我国虽已出台一系列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较多,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也很难落实。
(四)党政职能不分,责权不统一
如管事的机关和人员没有权,有权的机关和人员不管事。
(五)监督制约不协调,未构成合力
目前我国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几种形式,如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行政执行监督检查等形式之间经常发生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摩擦与相互掣肘等现象,而且各种监督制约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监督制约范围,工作中又互不通气,这样一方面既造成了许多重复监督制约的现象,同时又使许多应该受到制约的对象处于无人过问的“盲点”状态。
(六)司法监控在我国极为弱化
中国实行“议行司合一”的宪政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这种宪政制度决定了我国司法独立有别于“三权分立”国家司法独立的某些基本特征,审判权的行使处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但就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言,通过这样的立法在宪法和法律上并无障碍,主要是对司法独立程度的价值取向问题。
完善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用法律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除执政党系统和行政系统的政策监控之外,其他主体的政策监控均存在着功能弱化现象,即存在着不敢监控、监控不力或失职之类的问题。
(二)提高监控者的素质
监控者的能力和素养对公共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优秀的建立者对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质量,对于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更有助益。
(三)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
定成文的具体实施细则。
(四)完善政策监控的辅助手段
除上述人大为首的六大监控机制外,应当发挥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的辅助性监控。
(五)增加舆论的透明度
一个国家的政策监控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该国舆论的透明度,其因为舆论的透明度对政策监控起有着重要的影响。
(六)加强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大众传媒和公众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不可忽视,一个有效的政策监控需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十
摘要:针对实际的政策活动中,由于政策效果的长期性、潜在性以及附带效果的存在等原因,导致政策效果评估陷入困境这种情况,要更加确定评估标准、建立评估项目、引入多元主体参与。
英国撒切尔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私有化领域由最初的经济领域扩展到教育、卫生、住房、医疗保险、公共服务等政治和社会领域。这使得80年代英国经济逐渐摆脱了石油危机的影响,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政策财政赤字逐年减少出现盈余,通货膨胀率降低[1]。但是,把国有企业全盘出售形成新的私人垄断,私人垄断企业以较低的服务质量向民众索取尽可能高的价格,人民生活困难而社会矛盾尖锐。可以看到,一项政策效果的显示有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则公共政策效果评估的研究则显得尤为重要。
公共政策效果即为政策执行后的对政策客体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定义公共政策效果评估,要将其与公共政策评估、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区别开来:政策评估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政策绩效评估则是指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2]。政策效果评估只是政策评估的一部分,绩效评估与效果评估也是不相同的,而学界当前对于政策效果的评估也少有涉及。
(一)评估标准不明。
政策评估标准是政策评估者在评估过程中据以对政策方案和政策效果进行优劣判断的准则,其实质是一种价值判断[3]。效果评估标准则通常包括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前者是能够反映事物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存在状况的数量值、比率关系等一些可测量的客观指标;后者是评估主体在评估过程中所坚持、依据的倾向性准则和原则,反映主体的信念、理想和价值追求[4]。实践中效果评估往往出现两种标准的失衡问题。
(二)效果自身性质。
陈振明教授将政策效果分为直接效果、附带效果、意外效果、潜在效果和象征性效果[3]。效果自身有长期性、隐藏性、潜在性等特征。政策常常有明显的短视效应,即其在短期内会产生明显的正向或负向效果,但更多的政策需要长期的过程才能见其成效,如对环境进行的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并不能一蹴而就,又如撒切尔夫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政策的短期效果非常明显,但是长远来看,英国人民生活愈加窘迫。
(三)政策效果的外部效应。
外部效应,是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现象[5]。外部效应可以分为正的外部效应和负的外部效应。政策效果的外部效应是一种附带效果、间接性的政策效果,其存在加大了对政策效果评估的困难,主要原因是附带效果的不可量化,外部效益和外部成本的存在不可能清楚明确,因此我们很难清楚明晰地判别效果到底如何。
(四)利益相关者。
政策效果评估的利益相关者大抵包括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者、评估推动者、评估执行者、受评估影响者等各方主体。其困境主要有:一是领导者的不重视,政府往往更加热衷于制定、宣传政策,却忽视政策效果评估[6];二是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因自身偏向于维护政策而可能会在效果评估的过程中过分夸大政策的作用;三是决策者与评估者由于自身政策立场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参考框架理解问题[7];四是评估者与实际受政策影响的人认识不同导致评估受阻,这其间又包括政策直接影响的人和间接影响的人。此外,政策与政策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确定[8]。引起社会现象发生变化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果多因、多果多因的情况在效果评估过程中难以排除,这也给评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一)增强评估重要性的认识。
从思想意识上巩固提高认识是实现效果评估的第一步。特别是作为国家领导核心的政党和政府,工作重心不仅要放在制定执行政策方针上,更要关注政策产生的系列效果,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策质量的评估态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收获成效、汲取经验,推动地方政府对评估工作的重视,从而自上而下地促进全国性的效果评估。当然,普及政策评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了意识的支持还要实践的助推。
(二)评估标准:事实与价值标准。
坚持事实标准,用经济学知识对政策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执行结果对政策制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反映政策是否以最小的投入获得了最大的产出。但同时,价值标准是评估标准中绝不可抛弃甚至应给与更多关注的内容,包括公平性、回应性、充足性等,政策是否有利于人民、政策是否惠及一般民众、政策是否对群众的迫切需求做出了回应,这些都应该是在评估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三)建立评估项目。
“项目建立起一种手段-目的的关系,借此可以打造问题的初始条件和导致变化的未来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链’”[9]。为了长期而有效地掌握政策效果,做出科学的评估,需要构建评估项目,即针对某一政策进行立项研究,设置独立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过程规范和原则、配备相应的专业评估人员、以预先设定的评估标准,长期动态地实地考察情况,寻找“因果关系链”。
(四)多元主体参与。
提倡公民参与、社会媒介、社会组织等的参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评估是适应当代公共行政民主理念的必然趋势,罗森布鲁姆将“代表性”作为衡量政策评估的一大标准,斯图亚特。内格尔从政策过程评估的角度提出了“公众参与度”大标准[10]。同时,公众参与政治的意识和热情已经觉醒,参政议政的能力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效果评估的渠道并给与法律保障,建立政府与公民互动的评估机制,接受公民的监督、批评和信息反馈。
[1]李俊江。英国公有企业改革的绩效、问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5).
[2]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3,(3).
[3]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张润泽。形式、事实和价值: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三个维度[j].湖南社会科学,2010.
[5]高培勇编,公共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6]申喜连。试论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困境及制度创新[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9,36(5).
[7]李允杰,丘昌泰。政策执行与评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8]谢明编。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9]弗兰克。费希尔。公共政策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0]张为波,张鹏。试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作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5).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十一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以及作为它们之间互动结果的政策过程所经历的一个循环。它以政策过程的完成阶段即政策的调整或终结为标志,往往是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阶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复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是息息相关的,政策周期的循环发展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快慢与走势强弱。举个例子而言,看一下从我国的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我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经济发展、生态稳定、社会生活等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潜在威胁。同时,作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气候问题,我国的气候变化状况及政策应对也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对此,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气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差异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环保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深层原因。因此,无论在将来的政策制定还是推行过程中,都应当将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不一致这个隐形障碍作为其内生变量,予以足够重视,从而为我国气候治理进一步扫清道路,以取得显著效果。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是和私人选择相对应的选择,它基于财产不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内部化的决策。由于公共选择不涉及双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导致塔便车、败德、公地灾难和代理人机会主义。因此,公共选择需要有强制。
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执行者、实施对象、既得利益集团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2、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道德和风俗习惯等表现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
(一)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法律制度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人大监督实施不力,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有的监督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在监督方面对法律法规和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力。
(二)监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不健全,法律制约不力。
迄今为止,我国虽已出台一系列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较多,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也很难落实。
(四)党政职能不分,责权不统一。
如管事的机关和人员没有权,有权的机关和人员不管事。
(五)监督制约不协调,未构成合力。
目前我国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几种形式,如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行政执行监督检查等形式之间经常发生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摩擦与相互掣肘等现象,而且各种监督制约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监督制约范围,工作中又互不通气,这样一方面既造成了许多重复监督制约的现象,同时又使许多应该受到制约的对象处于无人过问的“盲点”状态。
(六)司法监控在我国极为弱化。
中国实行“议行司合一”的宪政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这种宪政制度决定了我国司法独立有别于“三权分立”国家司法独立的某些基本特征,审判权的行使处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但就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言,通过这样的立法在宪法和法律上并无障碍,主要是对司法独立程度的价值取向问题。
完善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用法律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除执政党系统和行政系统的政策监控之外,其他主体的政策监控均存在着功能弱化现象,即存在着不敢监控、监控不力或失职之类的问题。
(二)提高监控者的素质。
监控者的能力和素养对公共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优秀的建立者对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质量,对于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更有助益。
(三)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
定成文的具体实施细则。
(四)完善政策监控的辅助手段。
除上述人大为首的六大监控机制外,应当发挥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的辅助性监控。
(五)增加舆论的透明度。
一个国家的政策监控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该国舆论的透明度,其因为舆论的透明度对政策监控起有着重要的影响。
(六)加强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大众传媒和公众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不可忽视,一个有效的政策监控需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十二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国务院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市场失败”和“市场缺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希望相关部门、机关认真贯彻公务目标,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以便有效、实际地实施公共政策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例如,案例所给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二条: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十三
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统一于地方治理的实践中,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般来说,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相辅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时,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华,不断发展。
谈及地方公共政策时,从广义角度来讲,地方公共政策由两大方面组成:一方面,地方政府负有使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本地区内得以贯彻执行的责任;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现行体制,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等重大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从狭义角度来说,地方公共政策则严格限制在地方行政机关对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的开展两大方面。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其前提是明确地方公共政策的界限。
本文从地方公共政策的狭义外涵出发,将地方公共政策限定在地方行政权实施的内容内,来讨论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关系。
一般来讲,《立法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中确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明确了地方立法权的归属和行使的基本品格要求,即地方立法权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
因此,在厘清了地方立法权和地方公共政策权的归属后,所谓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即主要表现为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相对应的人民政府之间在公共政策同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般而言,公共政策起源于政治活动,其本质是社会利益分配的手段,为的是消除利益全体在利益寻求、利益分配、利益实现等方面的矛盾状态;而地方立法则是对特定地区内长期形成的定型化的本地区内重要客观现象的确认和规范。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行地方立法的要求。因为我们知道,在推进法治化的过程中,“法律永远是主导力量……政策为法律服务,是辅助力量。”
地方公共政策是特定地区的人民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政治设计,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因此,自然在稳定性和存续性上都逊于地方立法。在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以地方立法为基本指针,注意研究地方立法的内容,保证地方公共政策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符合“法治精神”之要义。
美国法理学大师博登海默的理解:“公共政策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尚未被整合进法律中的政府政策和惯例。”因此,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严格遵行法治要求,做到合理性、合法性兼备。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在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就必须仔细研究相关地方立法的具体内容和立法程序,保障地方公共政策与地方立法的统一性。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离不开地方立法的影响,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障。
“我们对事实的相对无知,我们对目标的相对模糊”是人类,也是立法所不能摆脱的困境。可以说,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性,我们很难预知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利益冲突,也很难预知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发生的各种生活场景,以及在这些生活场景下会涉及哪些大小不等的价值目标。
进一步来说,地方立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对特定地区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预测,而社会生活本身却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正如梅因所讲:“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结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势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谈到的社会是前进的,人民幸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便是以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服务对象的。地方公共政策反映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是打开立法与现实缺口的重要方式,通过及时性的地方公共政策的有效介入,弥补地方立法滞后性之不足,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建设。
地方立法是一种复杂的知识创造活动,需要经过提出法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案等非常复杂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也往往需要经过几乎同样的繁琐程序。因此,每一次地方立法活动,都是非常严肃的,同时也需要非常认真地研讨,并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对那些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地方公共政策,也应当及时纳入地方立法的议事日程,仔细探讨,认真论证,对于那些确实符合本地区社会发展根本的地方公共政策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吸纳入地方立法中来,服务地方社会建设的大局。
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不单单体现在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相反,汲取营养的过程应该是完全开放的,地方立法机关对地方公共政策应该采取持续连贯的态度,关注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整个生命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判别地方公共政策的效果,进而选出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为相应的地方立法做好基础准备。
总之,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二者相辅相成,是地方治理的统一体。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其常务委员会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具体到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进行地方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将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有机结合在一起,各司其职,担忧相互配合,在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引领下,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践行地方立法科学化,地方公共政策法治化而不断努力。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十四
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加速,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变得日益明显。作为未来公共事务领域的从业者,我参加了一门名为“公共政策分析”的课程,这门课程为我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和深入的理解,使我对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这门课程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技能,发展了我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首先,公共政策分析课程为我提供了对公共政策的全面认识。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公共政策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应用,深入了解了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我们还研究了国内外的经典案例,了解了各国在不同领域的公共政策,并分析了其成败原因。通过这些学习,我对公共政策的定义、目标和工具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其次,公共政策分析课程锻炼了我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活动。我们学会了如何使用各种工具和方法来分析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如SWOT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决策树等。这些工具和方法不仅帮助我了解了问题的各个方面,还使我能够在实际情况中做出明智的决策和提出合理的建议。通过这门课程,我提升了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此外,公共政策分析课程还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在课堂上,我们分成小组进行项目研究和讨论。每个小组都有一个特定的课题,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这个课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这个过程需要我们互相合作,共同解决问题。通过这样的团队合作,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与他人有效地沟通,提高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公共政策分析课程还加深了我对公共事务领域的热爱。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意识到公共政策对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我也看到了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挑战和机遇。这门课程不仅帮助我了解了公共事务领域的工作内容,还激发了我对公共事务的热情。我对未来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是一门非常有价值的课程,它为我提供了全面的公共政策知识和技能。通过这门课程,我学会了如何分析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提升了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我还通过团队合作学会了与他人有效地沟通,提高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最重要的是,这门课程加深了我对公共事务领域的热爱和信心。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将能够在公共事务领域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公共政策分析读后感篇十五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国务院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市场失败”和“市场缺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希望相关部门、机关认真贯彻公务目标,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以便有效、实际地实施公共政策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例如,案例所给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二条: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环保一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目前政府决策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以怒江建坝为例,在支持建坝和慎建之间一直存在着诸如老百姓的脱贫问题、泥石流和地震问题、利益分配问题、能源战略等相关问题的交锋;而且,意见分为两大阵营的交锋愈演愈烈。
1999年,国家发改委“根据我国的能源现状,根据有关人大代表的呼吁,决定用合乎程序的办法对怒江进行开发”。于是拨出资金,由水利水电规划总院牵头,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两家设计单位——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怒江中下游云南境内的水电开发进行规划。
经过3年多的努力,2003年8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主持评审了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规划以松塔和马吉为龙头水库,丙中洛、鹿马登、福贡、碧江、亚碧罗、泸水、六库、石头寨、赛格、岩桑树和光坡等组成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全梯级总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年发电量1029.6亿千瓦时,装机容量为我国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的20%左右,为我国又一个西电东送重要基地。规划报告指出,怒江中下游是我国水电开发极为优越的河流。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全长742公里,天然落差1578米,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即确定的水电基地之一。与另外12大水电基地相比,其技术可开发容量居第六位,待开发的可开发容量居第二位。建成后经济效益显而易见,比三峡工程规模1820万千瓦还要大,是三峡年开发量846.8亿千瓦时的1.215倍,而工程静态总投资仅896.46亿元。
审查会召开的第二天,云南省大部分媒体都用显著版面报道了《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审查通过的消息。规划中的电站大部分位于怒江傈傈族自治州,对于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的怒江傈傈族自治州来说,电站开发无疑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巨大机遇。电站全部建成后,每年可创造产值300多亿元,创遭税收80多亿元,按每度电创造国民生产总值5元计算,可增创国民生产总值5000多亿元。
但是在审查会上,国家环保部门提出,2003年9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就要正式实施,要求大型电站规划必须专门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鉴于怒江水电开发的规模和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日期的临近,要求专题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于是在建与慎建问题上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
云南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达9000多万千瓦,占全国开发量的20.5%,居全国第2位,可开发量的92%集中于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6月2日,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的“科学发展观与绿色经济高峰论坛”上,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何宣向来宾介绍:“云南人均生产总值刚刚超过800美元,仅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同时,云南现有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占云南总县数的61%,人均年收入865元以下,贫困人口760万人。
这种现状决定了云南需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发展,而加快开发水能资源是振兴云南经济的最有效途径”。
作为支持建坝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在接受《中国投资》记者采访时说,我支持怒江建水电站有5方面的理由。
第一,怒江建水电站能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问题。百姓贫困的问题不可能靠国家救济解决。库区5万移民的代价还是比较低的,我赞成生态移民。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
第二,从发电角度说,怒江的发电量可以达到2200万千瓦,长江三峡是1800万千瓦,而怒江的投资只有长江三峡的一半,正是因为怒江的地势地理条件好,可以用较小的投资就能产生较大的水电回报。2200万千瓦相当于当前水力发电装机的20%,不是小量。
第三,为了保护生态。不把老百姓从山上请下来,他们还在刀耕火种砍伐树木,只有把居民请下来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
第四,云南是少数民族地区,怒江少数民族占92%,只有8%是汉族;云南的少数民族地区还是多事之地,是战争环境地区,老百姓为了保家卫国做出了贡献,应该是优先发展的地方。
第五,需要巩固和南亚国家地区的友好关系。我国能源受到了威胁,石油通道受到威胁,马六甲海峡大家都虎视眈眈,很需要开辟另外的油路。如果建起水电,可以用水电换油,一部分输出华东、华中地区,一部分输出缅甸。缅甸、巴基斯坦、印度、云南就是个通道,从国际形势看,有其战略意义。
支持者说:“说怒江还是生态江,请问你去过怒江吗?”“说怒江就应该保持现在的状况,适合旅游,但让你常住那样的地方行吗?”“城市里的观光者要求保持原始生态的时候,有没有想一想原始生态下的饥饿民众是怎样的生活状态?”实际上2000米海拔以下植被破坏殆尽,已经没有高大的乔木,只有稀疏的灌木,老乡砍柴,放火,刀耕火种维持生存,生态环境早已遭到破坏;只有建了水坝,当地老百姓不需要刀耕火种来维持正常生存,怒江的环境保护才能进行,才能可持续发展。所谓保护生态江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人类最后一条生态江更是文学女青年的浪漫。
新语丝网站站长方舟子认为,建坝可能会对海里面回游的鱼有影响。方舟子告诉记者:“当地人说长距离回游的鱼只有一种,叫云纹鳗鲡,这是一种大型鱼类,从海里回游,不过怒江比较少。如果怒江建坝,我建议当地在旁边留一个鱼道以便使这种回游鱼能顺利通过。目前在缅甸境内下游也在建坝,如果缅甸不留鱼道,会影响回流的鱼,而不是光取决于云南一段。”
支持者认为:“只对一种鱼有一些影响,但可以增加我们2000多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值。”“反对者的观点是:既然对一种鱼有影响了,那么有多少电站都不能建了。”有人质疑,怒江建坝能解决当地百姓脱贫致富只是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的一个借口,而建坝真正的目的是企业利润的来源和地方gdp的增长。
有专家指出:怒江已不是什么原生态河流,保存价值并不大,开发水电影响生态环境较少,一些方面还能促进生态保护;对怒江来说,解决几十万人脱贫问题,水电开发是最佳选择。
有人提出移民会造成民族文化的流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认为,以人
为本,人总比鱼重要。当地群众生活极度困难,移民恰是脱贫致富的好机会,怒江水电规划的移民很少,移民工作完全可以做好。移民不要全搞农业,可以搞第二、第三产业,与城镇发展结合。对移民除了初次投入,每年都要继续给予关心,这样移民就是受益而不是受害。集中安置还有利民族文化的保存,唐人街离中国十万八千里,民族文化照样能发扬光大。
党承林是云南大学生态和动植物研究所的所长,也是多次参加怒江水电开发专家研讨会的专家,怒江水电开发的支持派。经过实地调研后,他与于2003年10月20日说:“我们既要讲‘兽道’,也要讲‘人道’”,即只有发展才能摆脱贫困,不管人道和人的生存权利,那么这种保护对于人类又有什么意义?这句话成为这场争论中的著名论点。
在一次专题实地考察中,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车志敏与同行的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司长也开始争执起来。后者认为水电开后对生态会有些不好的影响。前者则认为,对生态的影响不是负面的,有了代薪的水电后,可以减少乱砍滥伐行为,对生态应是有利。
怒江傈傈族自治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怒江自治州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联合签名要求怒江流域水电资源早日开发。在向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怒江流域水电开发征求意见中,全州232位人大代表中231人的意见是加快开发或同意开发,229人认为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192名政协委员的意见中,190人认为应该开发或加快开发,179人认为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
2003年9月3日“打响”了反对在怒江建设电站的所谓“保卫怒江第一枪”。当天,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活动环境保护问题”专家座谈会,包括5名院士在内的27位专家指出,怒江是我国目前仅存的两条未被规模开发的大河之一(另一条为雅鲁藏布江),为我国乃至世界上不可多得的物种基因库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其潜在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不可估量。为使怒江流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原始生态环境相对完整的生态河流,不宜在此开发水电。
一些专家成为反对派。归结起来,反对派主要有两个核心观点。一是开发水电会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开发水电不是怒江自治州脱贫的唯一选择,可以考虑保留好生态环境,开发旅游产业。
第一,怒江自治州怒江峡谷是世界上著名的峡谷,其连续深切的峡谷形态以及谷底湍流的水流流态,使之在世界大峡谷中占据重要位置,有可能成为第二或第三大峡谷,因此是世界级峡谷旅游资源。水电站的建设将极大地降低其品质和作为旅游资源的价值,将会丧失其独特性、自然性和完整性。
第二,怒江是“三江并流”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怒江进行十三级水电开发,将改变自然河流的水文、地貌及河流生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将影响和降低其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珍惜濒危物种以及自然美学价值。“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保持怒江的自然流态。
的宝贵财富。怒江地区多民族聚居区独特的地方民族文化也是一种财富,要充分认识保护民族文化持久存在的重要意义。如果在怒江进行梯级开发,对整个怒江流域的各方面的影响可能是巨大的。
第四,怒江作为目前我国仅存的两条原始生态江河之一,应从国家生态安全长期目标出发,将其作为一条生态江予以保留,不予开发。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其成为国家的自然遗产得到永久保护;另一方面,把怒江作为一个江河原生态的对照物和参照系,开展长期、全面和系统的环境观测活动,取得原始生态环境系统的各种相关数据,从而对照人类进行开发的江河所引起的生态环境变化进行类比,进而为国家进行环境影响战略评价提供依据,为我国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水电开发既不是怒江脱贫的唯一选择,也不是最佳选择。怒江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可以借鉴丽江地区的经验,由国家引导和扶植,发展生态旅游。此外,鉴于怒江自治州、保山市在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和世界遗产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国家应该对这一地区实行生态补偿,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当地群众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
第六,不要片面地认为修建大坝就会使当地农民富裕起来,如果处理不当,移民就地安置,不仅会使农民丧失地力较好的耕地资源,而且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剧当地的贫困化。建水电站的最大受益者当然是电力公司,地方政府也能够脱贫,但群众不一定能得益。
何大明是云南大学亚洲河流中心主任,怒江水电开发的坚决反对者。2003年,何大明受国家环保局的邀请前往北京,在9月3日的会议上,何大明提出开发怒江水电的六点质疑,时至今日,何大明说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反对者经常会这样说:“天天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河流的生态都破坏了,还谈什么和谐”,“算算账,老百姓到底有什么收益”。
2004年11月13日,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评审查会”,14个单位、78位代表参加,审查会专家组由包括4名院士在内的15位专家组成,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院士担任专家组组长。与会代表和专家对《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面审评,已初步形成审查意见。许多专家在认真研究了现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非常认可。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以及作为它们之间互动结果的政策过程所经历的一个循环。它以政策过程的完成阶段即政策的调整或终结为标志,往往是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阶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复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是息息相关的,政策周期的循环发展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快慢与走势强弱。举个例子而言,看一下从我国的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我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经济发展、生态稳定、社会生活等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潜在威胁。同时,作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气候问题,我国的气候变化状况及政策应对也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对此,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气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差异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环保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深层原因。因此,无论在将来的政策制定还是推行过程中,都应当将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不一致这个隐形障碍作为其内生变量,予以足够重视,从而为我国气候治理进一步扫清道路,以取得显著效果。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是和私人选择相对应的选择,它基于财产不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内部化的决策。由于公共选择不涉及双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导致塔便车、败德、公地灾难和代理人机会主义。因此,公共选择需要有强制。
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执行者、实施对象、既得利益集团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2、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道德和风俗习惯等表现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
(一)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法律制度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人大监督实施不力,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有的监督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在监督方面对法律法规和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力。
(二)监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不健全,法律制约不力
迄今为止,我国虽已出台一系列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较多,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也很难落实。
(四)党政职能不分,责权不统一
如管事的机关和人员没有权,有权的机关和人员不管事。
(五)监督制约不协调,未构成合力
目前我国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几种形式,如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行政执行监督检查等形式之间经常发生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摩擦与相互掣肘等现象,而且各种监督制约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监督制约范围,工作中又互不通气,这样一方面既造成了许多重复监督制约的现象,同时又使许多应该受到制约的对象处于无人过问的“盲点”状态。
(六)司法监控在我国极为弱化
中国实行“议行司合一”的宪政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这种宪政制度决定了我国司法独立有别于“三权分立”国家司法独立的某些基本特征,审判权的行使处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但就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言,通过这样的立法在宪法和法律上并无障碍,主要是对司法独立程度的价值取向问题。
完善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用法律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除执政党系统和行政系统的政策监控之外,其他主体的政策监控均存在着功能弱化现象,即存在着不敢监控、监控不力或失职之类的问题。
(二)提高监控者的素质
监控者的能力和素养对公共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优秀的建立者对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质量,对于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更有助益。
(三)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
定成文的具体实施细则。
(四)完善政策监控的辅助手段
除上述人大为首的六大监控机制外,应当发挥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的辅助性监控。
(五)增加舆论的透明度
一个国家的政策监控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该国舆论的透明度,其因为舆论的透明度对政策监控起有着重要的影响。
(六)加强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大众传媒和公众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不可忽视,一个有效的政策监控需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