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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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一
第一条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能,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范围内发生的车物损失交通事故。市区其它地方可根据当事人意愿参照适用。江阴市、宜兴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是指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造成车、物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含)的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造成车、物损失超过2000元,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的人员轻微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或不需住院治疗的),损害赔偿在300元(含)以下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本细则:
(5)造成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毁的;
上述交通事故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先行迅速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协商或报案处理。第六条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移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有条件的可以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并自行协商解决。
在(夜间21时至次日凌晨6时),或者在外省投保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车辆发生的上述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理赔手续,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等候交通巡逻警察处理。
第七条造成车、物损失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也应当撤离事故现场,将车移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后,及时报警等候处理;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有争议的,可以共同标明位置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报警等候处理。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巡逻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现场处置:
(一)对于上述应当撤除交通事故现场而未撤除现场的,应迅速标明车辆位置,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后,责令其快速撤离,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事故处理部门处理。
(二)对造成人员轻微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或不需住院治疗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现场,应标明车辆位置,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三)对不适用本细则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有争议的车、物损失交通事故,应迅速标明车辆位置、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及时指派专业现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第九条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及时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简称《记录书》,式样附后)。(无《记录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共同核对并签名后各持一份。
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当约定时间于24小时内共同驾车至确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当备有或携带《记录书》。第十条现场处警民警对于发生的车、物损失在2000元以上,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按规定撤除现场的,应当进行现场简易程序处理。对在道路上发生的人员轻微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现场处警民警可以实施现场简易程序处理。第十一条进行现场简易程序处理时,现场处警民警应查验当事各方证件、核实身份、查明事故事实,填写《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交当事人签收,签收后,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判定事故责任,并当场宣布,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交付事故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勤巡逻民警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签字确认后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巡逻民警应当场调解一次,并将调解结果记录在《认定书》上,交付事故当事人。
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当约定时间于24小时内共同驾车至确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定损中心,经审核定损后,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付。
第十二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运用模糊责任判定原则。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过错的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8)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4)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15)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16)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第十四条各方均有过错的,视为混合过错,由事故当事人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无锡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市各保险公司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无锡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派驻保险理赔人员,及时办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事宜。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每处派驻2名事故处理民警,设立事故处理窗口,轮班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事故车辆保险理赔事宜。
第十六条《记录书》由保险公司印制,在车辆投保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审验等窗口免费发放《记录书》。车辆单位可通过复印或自印的方式下发给本系统、本单位驾驶人员。《记录书》还可在网上直接下载。
第十七条当事人自认为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核定,实际损失超过2000元的,可因理赔需要向服务中心驻点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要求作出事故认定,驻点民警应根据当事人填写的《纪录书》、车物损失评估单、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损坏部位照片以及相应的调查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进行理赔。第十八条当事人对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有异议的,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损。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定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赔付时,应及时查询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肇事和机动车保险理赔信息,对多次出险理赔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向车主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对具有严重或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以及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纳入重点驾驶人“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
第二十条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被保险公司拒赔或被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保险诈骗案件的涉案人员以及保险核赔、物损评估机构等勾结不法人员骗取保险金的执业人员,将纪录到保险失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条件成熟的,纳入社会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发生物损交通事故未在现场报警,事后报案并已无事故现场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交通事故证据的,事故处理部门不作事故认定,只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注明情况,登记备案,以备核查之用。
第二十二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的过程中或在驶向定损点的途中,为规避责任而故意逃离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论处。但当事人已留真实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而因故离开并迟迟不解决赔偿事宜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可以免予处罚。
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再扣留车辆和行驶证,对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巡逻警察可以依法强制撤离,并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和无锡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二
事件概括:年___月___日时分,___驾驶___车(牌照号___)由行至公路___公里处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车(牌照号___)相撞,造成___当场死亡。现___(甲方)与___(乙方)就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___万元,大写___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付给乙方___万元,剩余的万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二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二次(最终)付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甲方有证人___在场,乙方有在场共同见证并都已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三
甲方:乙方:
事故经过:
____年__月__日__时许,王____驾驶黑__________号“____”牌中型普通货车在____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______桥处时因超载并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导致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被害人张____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__公交认字第__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证实,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王____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张____无过错行为。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先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元整(大写万元整),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户名:倪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余款万元由甲方在5年内还清,每年支付乙方元,于每年的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方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必须按协议履行,如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万元)。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甲方驾驶出租车(川)在巴州区回风大道广电中心新天地广场路段处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之子()受伤。由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快处中心认定:甲方负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给乙方一切后续治疗费用计人民币2000.00元,另人保财险公司赔偿给乙方各项费用6000.00元人民币,两项共计金额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人民币)。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以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五
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协议书怎么写如何你需要了解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协议书的话,请关注下文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协议书,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姓名,姓别,身份证号:交通方式:驾驶xx号车(或乘坐、步行等),联系电话。乙方:姓名,姓别,身份证号:交通方式:驾驶xx号车(或乘坐、步行等),联系电话。
于xxxx年xx月xx日,甲方驾驶xx号与在xx地段与乙方驾驶的xx号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写明交通事故的经过,即,何时,谁驾什么车,在何地,因为什么,与谁驾驶的什么号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什么后果。)。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损失赔偿项目包括乙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赔偿。(可按实际情况选择项目)。
(注:项目可参照《xx,人身损害赔偿的1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点击可打开)。
三、
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注:本条是指赔偿协议的履行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写明。)。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男女,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驾车型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甲方驾驶皖a____________号________牌轿车,经过____________路由____向________行驶到___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违法行为,甲方车的________________部位撞击乙方驾驶的皖b________号________牌轿车的____________部位,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上述事故,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造成_____________元的经济损失,甲乙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________元。
上述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____。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七
事故经过:
一、赔偿协议:经当事双方共同圈内,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注意事项:
1、本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2、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应各自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协议生效后如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一式()份,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交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一份存档,作为事故处理经济方面结束的凭据。
当事人签字及指纹:甲方:
乙方:
丙方:
2010年月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八
甲方:姓名_________,姓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交通方式:驾驶_________号车(或乘坐、步行等),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姓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交通方式:_________驾驶_________号车(或乘坐、步行等),联系电话_________。
于20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驾驶___号与在___地段与乙方驾驶的___号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_________元)。
二、损失赔偿项目包括乙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乙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二、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臀部之损伤,甲方经在______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壹仟元人民币。
四、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壹日内,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六、甲方鉴于乙方家属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了本调解协议。故对乙方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谅解。
七、为保证乙方交通肇事案件的顺利进行,甲方保证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审理过程中的需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_____号_____车,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_____不幸死亡。现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亲属(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圆整(_____元整)。
二、死者_____的尸体由其家属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并保证放弃对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偿权。本协议签署后,本次事故为一次性全部处理终结,甲乙双方永不纠缠。
五、根据甲方的真诚表示,乙方考虑到甲方之违法行为系过失所致,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对甲方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决不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姓名,姓别,身份证号:交通方式:驾驶xx号车(或乘坐、步行等),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姓别,身份证号:交通方式:驾驶xx号车(或乘坐、步行等),联系电话。
于20xx年xx月xx日,甲方驾驶xx号与在xx地段与乙方驾驶的xx号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xxxxxx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xxxxxx元)。
二、损失赔偿项目包括乙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xxxxxx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理解上述赔偿款项,并放下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职责。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用心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______。
事件概括:20____年7月3日22时35分,______(甲方)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至______路与______路交叉口西________处时,车辆与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______相撞,造成_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______(甲方)与______的所有近亲属(乙方)就_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乙方所有近亲属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甲方支付所有金额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刘爱红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所有近亲属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通协商处理协议书篇十四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点,甲方因________,致使乙方________,后在________市中心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再不再承担任何的责任。
三、甲方在付款之时起,乙方xxx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