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处罚追责报告(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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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追责报告篇一
根据市局48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印发案件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xxx同志为组长,法制科科长xxx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2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科室、所内部交叉查、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这期间,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2起,其中无照经营案件13起,合同案件3起,商标案件1起,其它案件4起。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案件数量比较少,没有出现复议和诉讼的问题,但办案水平不高,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极个别执法人员和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具体情况是:
一、办案单位执法人员管理情况。我局办案单位有11个,公平交易科和11个基层所。执法人员100%参加过培训,并全部持证上岗。案件核审人员由11名,对材料齐全的案件随时核审。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法制工作,确保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不足之处是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的氛围还不够浓。
二、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一是能适时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开展执法责任制评议活动。二是制作了执法公示制对外公示牌。三是案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办案单位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执法案卷及时交法制科。四是没有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案例。
三、执法案件质量。通过评查我们发现,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当,严格履行告知的'义务,救济的途径期准确,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及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四、执法文书管理使用情况。执法文书由法制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办案人员随时领取,避免了文书的乱用和浪费现象。为提高文书的制作质量,在每年的执法人员培训中,由法制人员对照上年度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讲解。为提高案卷质量,法制科对各办案单位交接过来的案卷,逐个进行审查,对文书的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存在的问题是,个别人员在文书的制作中字迹不整、语法不通,特别是缺少实物证据的收集。
五、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今年我局又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重新整理,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和内容登记表等,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生超期违规现象。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
处罚追责报告篇二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发展步伐不断加快,高速公路法制化管理进程也在不断进步。《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颁布,将交通行政处罚列入到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范畴中,这既是对推进我省高速行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对完善我省高速逃费处理模式的突破。如何借助交通行政处罚的力量,打击恶性逃费行为,维护正常收费秩序,促进高速行业管理规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而迫切的课题。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依照《高管条例》的规定均采取补交车辆通行费票款的处理,以往对逃费行为加收票款的政策不再施行。但以补票作为处理逃费车辆的唯一措施,根本无法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集中问题有以下三点:
(一)对逃费车辆的处理较轻,造成逃费行为屡禁不止。大量不法司机们意识到,现行逃费处理措施仅为补交票款,逃费成本几乎为零,就纷纷大行其道。高速公路出现了频频作案,屡禁不止的逃费车,并有扩张漫延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京珠高速公路的逃费车就达1.26万辆,查处逃费金额288万元;逃费车更加叹为观止,截止11月20日,逃费车达7.51万辆,累计查处逃费金额达978.8万元,逃费车辆增长率为496.03%。
(二)对逃费车辆的处理缺乏主动权,制约了对假证、假轴等逃费车辆的有效打击。逃费车辆经常通过使用假行车证虚报座位和限重的方法逃费,而行车证的真伪只有通过公安内部网才能查询到。收费管理人员即使当场就识别出假证,却拿不出逃费者制假的依据。目前多半采取联动稽查的方式,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处此类逃费车辆,此方法虽在一定程序上打击逃费车辆,但此举多因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当场独立取证,执行力薄弱,工作效率较低。
(三)逃费车辆肆意干扰正常收费秩序,对收费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困扰。大量逃费车辆利用冲磅、绕磅、跳磅进行逃费,情节恶劣者甚至在磅称上反复通过数次,对收费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严厉制止置之不理,还与收费人员争执纠缠,经常造成车辆滞留,车道堵塞,严重干扰了收费现场的通行秩序,对收费现场安全保畅工作形成压力。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是加强、改进和完善高速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制举措。推行这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整顿收费秩序,提高人员素质,保证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捍卫国家利益。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是国家及地方税费收入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基础建设、社会保障及经济发展。湖北省每年通行费征收几十亿元,每年查处偷逃漏费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巨额的数据警示我们,国家的规费收费不能再继续受到不法逃费份子的侵占了。只有对性质恶劣的逃费车辆实行合理合法的交通行政处罚,通过这种最严厉,同时也是最有效的行政法律手段,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偷逃费行为,为交通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二)促进高速行业管理规范。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发展步伐的加快,对其行业规范化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逃费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直是困扰着高速行业管理的老问题。要彻底整顿逃费行为,交通行政处罚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精神罚的强制措施打击情节严重、集团性作案的逃费案件,建立打逃长效机制,促进高速行业走上法制化轨道,为湖北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执法队伍素质。在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前,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有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要做,这就要求高速公路从业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业务范围的法律法规,不仅要熟悉掌握通行费征收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队伍素质。
(一)交通行政处罚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交通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组织、交通行政委托组织,依法惩戒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行政相对一方的一种制裁性法律制度。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费2倍的罚款;故意堵塞收费车道的,实行强制牵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尚处于探索阶段,执法主机、执行机构等等基本要素都尚未明确制定。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执法原则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结合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基本要素提出以下设想,仅供参考。
(一)对依法设立交通行政执法主体的设想。目前,高速公路的路政和交警部门才有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这里设想通过上级部门授权,使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的收费班长、收费监控员、收费监控室主任通过全面、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知识培训、考核,持有全国统一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具备交通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二)对界定“恶意逃费”概念的设想。《高管条例》第四十五条中提出的恶意逃费行为,设想将其定义为逃费金额达元以上或有事实依据属于第三次逃费的行为。
(三)关于取证的设想。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中,取证是一项重要环节。对取证方式有三个设想。其一是以举报人报案的方式取证(保安可为举报人员);二是通过费亭的监听设备或使用录音笔录下当事人承认逃费事实并交待逃费经过的视听资料取证;三是搜集当事人逃费的数据资料取证。
(四)关于受理、审批部门的设想。由于我省针对打逃的行政处罚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明确受理及审批部门。如借鉴省交通厅1998年颁布的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可将省高管局路政科设立为审批部门,省交通厅设立为行政复议机构。另外,设想采取二级审批制度。如简易的交通行政处罚,由各条高速公路单独设立稽查大队进行审批;如重、特大交通行政处罚,采取基层单位立案——各路段稽查大队审批、备案——高管局路政科审批的制度。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逃费行为发生频繁,分布较广,不便集中惩治的特点,对打逃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提出以下设想,仅供参考:
(一)报案:当班收费员发现逃费车辆,且逃费金额达到元以上,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监控室。
(二)初步调查:由收费班长和收费监控员两人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出示其《交通行政执法证》,告之当事人认定的逃费事实,处罚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三)勘验笔录:摄取逃费车辆全景或局部照3—5张,询问当事人(逃费人员),证人(收费员或保案人员),进行勘验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
(四)处罚审核:管理所收费监控室主任核查上述资料,并对案件材料和视听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交通行政处罚意见书,然后上报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审核。审核如不通过,稽查大队将不予处罚原因和依据明确通知管理所领导,该逃费车辆采取票款补交的形式处理;审核如通过,稽查大队通知管理所按交通行政处罚规范流程处理。
(五)下达交通行政违罚通知书:收费监控员依法制作交通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申辩并记录,并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向省政府法制办或交通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六)结案: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书时后,签收文书送达回证,收费监控员制作结案报告。管理所当日即将交通行政处罚款存入交通行政处罚的指定帐户上,并将处罚票据复印件归档。
(七)行政复议:案件60日内被行政复议,由高速行业主管部门专设机构全权处理。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是对高速公路现行逃费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但怎样合理合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处罚工作,是有待我们深思熟虑的一大管理课题。建议采取”上级授权,试点推行,制度出台,付诸实践”的办法,仅供参考。
(一)自上而下推行处罚试点改革,具有较为坚实的合法性根基。针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由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首先明确导向,为下级各高速路段确立改革的具体目标,并通过授权方式为下级采取处罚措施提供合法性保证。
(二)出台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由省政府联合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处罚实施细则,对“上”贯彻《高管条例》精神,对“下”做出处罚的具体部署,即将《高管条例》的要求和精神加以明确具体化,又传达给基层试点单位并要求其拟定处罚试点方案,进一步丰富细化内容。
(三)未雨绸缪,努力在对逃费行为正式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前消除法律问题隐患。在试点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合法性论证,采取一种积极主动、富有前瞻的方式,为处罚的合法化提供制度基础,尽量避免因处罚的合法性争议而导致搁浅的风险。
综上对高速公路打击逃费实施行政处罚的一些探讨和研究,纯属纸上谈兵,个人的粗浅见解。由于本人水平有限,还有许多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有管理体制方面的,有集中权力与职责内容方面的,有机构设置方面的,有人员编制方面的,有部门之间协调方面的,等等。本人在此抛砖引玉,期待通过此文引起法律专家、政府机构和高速行业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为在高速公路顺利推行行政处罚制度,有效打击逃费行为,营造规范和谐的收费环境,尽一份绵薄之力。
处罚追责报告篇三
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情况。
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以及违法情节、违法所得、违法后果等一系列实际情况。记载违法事实,应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相关证据是指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到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既然是相关证据,就一定与案件事实密不可分,无论其是否有利于当事人。
证明内容是办案人员对证据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关联性的分析论证。对于重大案件及证据较多甚至相互矛盾的复杂案件,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证明内容非常必要,有利于办案机构对证据的全面性、关联性及证明力进行梳理,去伪存真,正确认定违法事实;有利于核审机构进行审查,以及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性质是指违法行为所属的具体类型,如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这项内容涉及办案机构对所调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认识,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即办案机构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其对所列违法行为原则上如何处罚,是从轻、从重还是减轻处罚,这样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办案机构应该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主观过错情况,根据立法的目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
处罚依据即办案机构拟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应具体写明所依据法律的名称和具体条文,不能笼统地写成依据某法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写明处罚依据,是案件法律适用正确的基础。
处罚建议即办案机构最后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数额。
除制作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外,办案机构还应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核审机构核审。
处罚追责报告篇四
市规划局:
按照局《关于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队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64件,其中2008年违法建设案件52件,2009年违法建设案件7件,2010年6月处罚案件5件。按照驻规„2010‟12号文件要求,支队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
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主办人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
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建设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近期准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案件。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六月份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市规划监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处罚追责报告篇五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
20xx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
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
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处罚追责报告篇六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1月1日至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
处罚追责报告篇七
我局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从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行政执法队伍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各区县局及稽查局近三年来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677件、其中发票管理类行政处罚案件335件、纳税申报类行政处罚案件95件、税款征收类行政处罚案件87件、税务登记类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其他类行政处罚案件122件。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9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形。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处罚决定基本能够做到公平、公正,通过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加强与纳税人处罚前的沟通,采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行政处罚决定基本能够有效执行,同时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主体公告制度,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媒介公布全市国税系统行政处罚主体名称、处罚权限、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处罚的主要类别等,明确未经公告或者超越公告职责和权限范围的处罚决定无效,以接受社会监督,保护纳税人权益。
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每年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安排的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发放由省局统一编号的税收执法资格证书,未取税收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同时市局相关部门对持证执法制度开展考核,无证执法者,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均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作出较大数额的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适时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查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引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规范、调查的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有效、充分、税收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适当、税务执法文书的制作、送达是否规范等,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我局的行政经费由中央财政按预算拨付,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国税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按照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规定,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外,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不自行收缴罚款,并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20xx年,我局按照《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市政府第44号令)要求,制定了《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20xx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施行后,我局重新对《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予以修订,并以公告形式发布,要求税务人员合法、公正、合理地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局20xx年出台《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及《安徽省国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后,我局组织全体国税人员参加培训会,由专人为大家解读、梳理七类税收违法行为包含的48个税务行政处罚项目,并将理解运用过程中的盲点、易忽视的问题一一列举点明。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等情形同等处理。
全市国税系统市局、各区县局及稽查局均具有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执法人员都为税务机关正式工作人员,都具有执法资格。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税收执法人员参加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积极举办岗位能手知识竞赛,努力使广大干部干一行、学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全面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市局每月按照《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自动化考核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税收执法考核系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在系统内通报考核情况,严格追究执法人员执法过错,并给予相应处理。
(一)法律条文不明确,执法风险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当事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条款的规定中,多处出现情节严重字样,但并未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作出明确规定,多处出现可以处字样,但对应不应处罚没有具体规定,法律条文语义模糊,实际运用起来缺乏可操作性。
(二)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
由于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责任心缺乏,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还存在瑕疵,存在相关文书未加盖印章、法律条文引用不准确、违法事实描述过于简单、应责令限期改正而未责令限期改正等情形。
六、加强改进行政处罚工作的建议及意见。
(一)完善税务行政处罚立法。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细化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明晰一些概括性法律词语的含义,压缩裁量空间,保证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同时降低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二)深化法律知识学习教育。
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关于《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解读学习讲座,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其实质,同时注重对税务行政处罚整个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案例发布制度。
借鉴司法机关的做法,以案释法,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税务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用行政处罚先例指导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力求相同情节平等对待,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过罚相当。
处罚追责报告篇八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及于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对20xx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卷逐页逐项地自我评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案卷制作水平在自查自纠中得以跳跃式提高。其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xx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亮证上岗。
(二)执法办案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当事人配合调查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又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从而形成较多种类关联性、系统性、证明力较强的证据链,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确凿有力。
(四)自由裁量使用合理、行政处罚度量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接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行政处罚决定即合法又合理合情。
(五)案卷制作规范、归档及时齐备。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美观,并能及时上交归档保存。
(六)执法办案严谨、责任落实明确。为此,特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失职违规纪律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划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等。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存在的不足。
存执法现场证据。二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不够详尽有力。
(二)、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制作方面。个别执法文书存有不记入办案人员姓名及其证件编码的情况;部分案卷调查询问笔录的表述询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调查(谈话)笔录词不达意,语言不简明扼要,有的不能完整清晰的表述违法事实、说明违反的法律名称及其条款,以及缺少对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教育处罚接不接受的态度、意见的记入。对存在岐义而修正过的笔录内容也存在没有当事人加盖指纹予以确认现象;还有部分案卷没有记入被调查人对询问笔录内容属不属实的认可记录。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三)、案卷整理归档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合使用,个别案卷还存有劣质材料纸充当“调查询问笔录(二)”现象,甚至还有个别案卷缺失(丢失)送达回证等问题。
三、整改的措施。
结合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优化工作。力争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满意不留一丝遗憾,城市管理落实不留半片死角!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八月中旬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查摆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易执行好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
四是联合县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执法、违规执法”等媒体曝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格局,为提升于都城市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20xx年08月06日。
处罚追责报告篇九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在追责和处罚问题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减轻处罚追责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分析案例和个人体会,探讨减轻处罚追责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减轻处罚追责能体现法治精神。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们越来越重视教育与惩戒的有机结合。针对年幼、行为不成熟或初犯的被告人,可以通过减轻处罚追责,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其重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更好地教育当事人,也可以提升人们对法律的认同感和遵从意识,进而提高社会法治意识的普及率,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减轻处罚追责可以促进案件的和解,达到正义的最大化。在某些矛盾纠纷较为复杂的案件中,双方可能愿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可以适当减轻对一方的处罚追责,以换取另一方的宽大。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解决案件,还可以保持当事人的尊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这也就说明了,减轻处罚追责有助于法律维护正义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法院的职能不仅仅是简单地审理案件,而是更加注重人情化管理,关注当事人的利益和感受,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保障感。
再次,减轻处罚追责能有效减轻社会矛盾。在一些犯罪较轻或社会危害较小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缓刑等处罚方式,体现人道主义关怀,减轻对当事人的伤害。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尽量避免对个人权益的侵害,还可以避免因处罚过重而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和不满。这种灵活而公正的处罚方式,可以调动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最后,减轻处罚追责还能够帮助被处罚人的社会融入。在处理某些特殊案件时,法院可以根据被处罚人的单位、家庭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适量减轻处罚追责。这样的做法能够给被处罚人创造更好的改正行为的条件,提高其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在处理一些刑事案件时,法院也会根据被告人的表现和反省程度,适当减轻刑罚。这样的做法对于被告人的改过自新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减轻处罚追责案例给我们启示,减轻处罚追责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体现法治精神、促进案件和解、减轻社会矛盾、帮助被处罚人的社会融入等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正义和公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减轻处罚追责的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
处罚追责报告篇十
近年来,社会对于减轻处罚追责案例的讨论越来越多。减轻处罚追责不仅是法律实践新的探索,也是人们思考司法公正与人权的重要话题。通过对减轻处罚追责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我深刻领悟到了其背后的思想意义和法治精神。下面将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我对减轻处罚追责的心得体会。
首先,减轻处罚追责案例的核心在于人权的保护。人权保障是现代法治的基础,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公正、自由的权利。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个案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并不能简单地按照成文法规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减轻处罚追责的方式成为了保护人权的关键。比如,某案中,一名年幼的少年因为家庭环境恶劣,犯下了盗窃罪。虽然根据法律规定,他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但考虑到他的年龄和犯罪动机,法院最终决定减轻其处罚。这一案例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让年轻人有机会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其次,减轻处罚追责的案例可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核心目标,涵盖了平等、公平、公正等多个层面。而在具体的案例中,减轻处罚追责往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司法机关的主观性和歧视性。以一例案例为例,一名精神疾病患者行窃被抓获后,原本可能面临的刑罚得到了减轻。这一案例体现了法官在审判中考虑到被告人的精神状态,避免了片面地依据法条判决。在该案中,法院的决定折射出司法公正的实现,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照顾。
再次,减轻处罚追责案例体现了法治精神的价值。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手段,减轻处罚追责体现了法治精神的多元性和灵活性。以一起交通肇事案例为例,肇事者出于紧急情况下不得不疏远行人躲避其他车辆,导致一人受伤。尽管在正常情况下,肇事者可能会承担全部责任,但法院在综合考虑情况后,最终决定减轻其责任。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法治精神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权衡与调解。
最后,减轻处罚追责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思考与启示。尽管减轻处罚追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公正和保护了人权,但我们也应该正视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减轻处罚追责可能会引发社会不满和不公平感受。因此,我们需要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时,再三权衡利弊,确保各个案例的处理具有透明、公正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减轻处罚追责的效果。
综上所述,通过研究减轻处罚追责案例,我们可以体会到其背后的思想意义和法治精神。减轻处罚追责具有保护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和彰显法治精神的功能。同时,我们也应该以案例为鉴,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有效地实施减轻处罚追责,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处罚追责报告篇十一
**社区19建设完成并开始入住,占地约0.178平方公里,常住居民2324户,总人口约5300人。居民区由三座塔楼和两座“高板”组成,当然这里还有地下室和流动人口。然而对于这样的小区所设立的停车位确只有不到400个。
二、对于居民停车的各种问题。
(一)、停车场和固定车位。
在**小区内围着住宅楼有一圈停车场,大约可以停放200辆车,另外单独分出一个停车场可以停150余辆车,算上临时停车位和其他非正规的停车位大约有400个。由于固定停车位非常紧张,很多的家用车是没有固定车位的,所以导致大部分车辆在小区内出现乱停乱放的情况。虽然停车场的管理公司对于停车位的安排进行了多方面的协调,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二)、居民对于停车场的看法。
在走访过程中我了解到,很多居民在刚入住小区的前2、3年里,停车并不是什么难是,不要说固定车位了,就连划分出的可以停车的地方也没有多少车辆停放,从后小区的车辆开始大量增加,也开始了对于停车场的收费和管理,并开始出售固定停车位,小区内的车辆也是逐渐增加起来。不过找到一个停车的地方还是有的,但到了后就觉得小区内的车辆突然暴增,原本比较宽松的小区道路也开始因为上下班高峰而开始拥堵。特别是那些没有固定车位的住户,每天晚上下班回家停车问题就成为他们头疼的事情,小区的路边、绿地、公共休息区等,只要是空地就可以停进去,到了最后甚至都要停在小区内的路中间。很多被访者对此表示很无奈,小区的地方就这么大,也是很多年前规划好的不可能在再扩大范围,也知道这种停车的方法会给很多居民带来不便,但是确实没有办法也是,如果停在小区外面就会算作违章,这几年对于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处罚力度的加大也不敢冒险停在外面只能在小区内挤挤,也是确实没有办法,只能在每次停车的时候放一张“挪车”联系电话的纸条放在挡风玻璃前,以便可以再“碍事”的时候随时联系上。
(三)物业和停车场管理的难处。
由于小区内的私家车数量激增,也给停车场的管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很多没有买到停车位的住户要求帮助他们找到合适停车的地方,而那些已经买到车位的住户则认为车场管理不能很好的保障他们车辆。由于停车位的紧张和对于管理带来的不满,停车场内已经多次发生恶意划伤汽车的事情,很多停车位的车辆属于高档车,被划后车主非常不满经常出现与车场管理的纠纷,对此停车场也非常的无奈,人手有限且划车多发生在午夜或凌晨防范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只能是赔礼道歉听人指责,并且对于之后停车场的收费尤其是固定车位的收费加大了难度。对此车场管理公司连同物业在小区内开辟了3片新的停车区域,增加了约50个停车位,不过就算这样仍然很难满足小区的停车需要,通过对物业的走访调查,本小区的居民拥有的私家车已经超过了700辆,对于现在的小区现有停车位来说超出了大约250~300个车位,再加上每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于小区内的车位安排可以说是“见缝插针”,同是为了避免出现刮擦和恶意划车的问题,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上岗巡逻和疏导、停车,就算这样也常常会“费力不讨好”。管理人员也非常的无奈。
(四)小区外——街边停车。
小区内不能满足居民的停车后,很多居民就开始向外寻求车位,小区周边的道路每天晚上就成为了大型免费停车场,虽然有冒着被贴条的风险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每天早上6~7点在“贴条的”还没出来前赶紧开走,就这样打着游击。然而没过多久发生了一件让居民更难以忍受的事情,小区外的路面被路政部门划分为收费停车区域,并有专人收费,这让本来就没的地方停车的居民更加的恼火,双方也因为这件事多次发生冲突,幸好派出所就在附近才没有让事态进一步恶化。而从今年春节前开始也再没看见过有收费人员,停车用的锥筒也不知被谁扔开,现在这个所谓的收费停车场名存实亡,而那些因为不想麻烦而买了停车位的居民只能自己管自己了,对于这种做法他们相当的愤怒,钱给了人跑了打着路政的旗号招摇撞骗,当时管理合同和委托书都是公式出来才觉得有保证才交的钱,而现在什么也没得找儿,就剩那几个破烂的锥筒放在那里,还有老百姓凉透了的心。
三、对于帮助小区停车的想法和建议对于小区内的停车难问题,每位车主都有自己的想法,主要集中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加盖停车场。
在小区附近的建立立体停车场,停车场可以收费比一般的路面价格稍微高一点也可以接受,立体停车场对于车辆的承载辆比一般的路面停车位可以多很多,而起有房顶的车辆也会相对更干净一些。
(二)将小区内的人防设施改建。
**小区内的高层建筑下有底下2层的空间可以使用,目前第一层用于出租房屋供流动人员居住,地下二层一直闲置,如可以加以利用可以分担部分路面停车的压力。对于地下空间我从物业了解到,地下二层约有10000平米,如果换成停车位,可以提供大约150~200辆车停放。
(三)加强监控设备和停车场管理。
很多居民反映说停车场的监控设备老旧,很多刮擦和划车事件发生后,在监控录像中无法看清具体情况,导致责任不清。由于现在已经有很多的车辆在小内,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和节假日等出行时段,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车主的利益是必须的,如果不能那么大家只能集体抵制收费。
经过这数日的调查,我发现现在居民对于停车难的事基本都理解,大家收入逐渐增加,而车价不断下降,买车对于现在拥有正当收入的家庭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大多数人也认为拥有自己的车在很多事情是拥有了便捷的条件,让办事效率大大提高。但也不可否认的,由于车辆的增加停车的压力也逐渐变大,经常在一个地方找半天找不到一个能停车的空位。北京人多密度也大,在有限的空间里汽车的数量不断膨胀,路面承载力虽然勉强可以满足需要,但是停车位紧缺的问题正在逐渐显现出来,虽然政府在很多地方加盖停车场,但是目前我所见到的都是路面停车场,立体停车场非常少见,也许是因为立体停车场投资高收益少,让商家觉得无利可图,但如果将它转变为政府行为不但可以减轻停车压力,同事也是对老百姓的福利措施。
另外提倡公共交通和骑车出行也是可以缓解停车的一个方面,我们的路面公共交通由于私家车的增加也变的拥堵和缓慢,加开新的公交专用道提高公共交通的速度我认为势在必行。可喜的是我们的轨道交通正在日益壮大,地铁6号线预计今年年底全面通车,地铁的覆盖面积增加可以更好的让出行的选择更加多样。解决“停车难”不能只是局限有增加更多的停车场,关键还是要看人们是否能更合理的利用自己的汽车,真正做到“绿色出行”。
处罚追责报告篇十二
20xx年7月1日以来,全县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县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20xx年7月1日以来,全县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县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和调动文化稽查战线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去年7月1日以来,全年文化稽查检查出动180人次,查处各类案件3件,行政处罚5000元。使全县文化稽查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它的行政执法过程往往聚焦着社会各层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我们切实提高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注重夯实基础,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为深入推进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检查行动,我们在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制定了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对经营者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法机制,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的实效。去年以来,我们增强查处案件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各种文化市场案件。召开全县网吧业主培训会,会上与他们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以法规宣传告之网吧业主,使之更好地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根据打造“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安全达标工作等要求,我们科学制定、合理安排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管理的督查工作。尤其在元旦、春节、“两会”以及“五一”、“十一”和暑期、寒假等重要敏感时段,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检查行动,做到执法工作既不错位、越位,更不缺位。20xx年12月份,县稽查队被团市委授予“20xx年度xxx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处罚追责报告篇十三
一、适用专业,周时数、学分数:
1、适用专业:城市规划专业。
2、周数:2周。
3、学分数:分。
二、实习目的和任务:
城市规划调查实习安排在专业基础课《城市规划原理》之后,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代表性城市的实地考察和专项调查,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城市与建筑、城市与社会文化、城市与社会经济、城市与环境(地形、地貌、水体、气候等)等的关系,获得对城市形象、城市空间、城市规划结构等的感性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城市规划理论的理解。学生通过规划调查,应该全面体会城市规划的主要原理和主要思想在规划实际中的应用。
通过城市调查实习,培养学生三个方面的能力:
(1)、通过观察、访谈及问卷等形式进行数据和资料收集的能力;
(2)、运用定性、定量等分析方法对各类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评价的能力;
(3)、对规划及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的基本能力。
对下一步城市规划设计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实习方式和组织形式:
实习方式:全体学生分组分城区分项考察,之后进行考察成果交流。分组以2人一组为宜。调查区域不能重复。
调查方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随机访谈和专家访谈)、查阅文献、观察记录(包括照片记录)、案例分析等。
四、实习内容:
此次调查的主题为:“人文规划,创意转型”,选题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可围绕城乡规划与城市建设的各相关方面进行社会综合调查,结合社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地提供解决问题的研究报告。
2、历史街区保护。可从街空间尺度、历史建筑用途、保护更新策略与民众参与历史建筑保存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3、城市交通问题。选其中一个角度出发即可。(从社会公正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各种群体的需要,特别是中低收入或特殊人群的机动性问题(如针对行动不便人群的交通服务);从交通出行的角度出发,如何使出行更舒适便捷(如多模式交通,信息系统整合);从交通需求的角度出发,如何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交通需求(如城市边缘地区灵活的交通服务);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如何更好地支持步行、自行车以及小汽车更高效使用方式(如单位同事的拼车,改善自行车的行车环境,改善居住区和城市中心的步行环境)。)。
4、城市街道休闲。包括城市商业街、步行街、文化街、小吃街、门面房较多适宜人们逛街的街道;调查目标:具有休闲功能的城市街道的长度、位置、主要门面房的数量和主要类型,在该城区的布局结构,与居住区的关系。调查范围:一个行政城区。
5.其他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调查:例如:城市商业区停车、居住异质化、公共绿地私占等等。
五、实习时间安排及活动计划:
总时间为14天:
第一天实习动员大会,布置任务,搜集资料。第二天到市中心区和外环路概览全城;第三至十天,分组分区到调查现场调查;第九天至第十四天,撰写实习报告。暑期结束安排实习答辩。
六、实习成果要求及评分方法:
3、递交摄影作品4幅(最好是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摄影作品在以后用于非此次实习用途时,财物,勿轻信任何人。
6、随时小心,在你看到机会的同时,你也该看到危险。
处罚追责报告篇十四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进和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府办字[20xx]10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我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城乡规划工作的行政执法,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并常态性地组织学习,广泛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自颁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后,我局紧紧围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在执法过程当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观念,严格遵循“违法轻微、首犯不罚”的原则,做到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集体审理、教育优先,对于违法行为符合不予、从轻、减轻一律以警告为先。
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裁量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在调查取证和对裁量情节、幅度进行讨论后严格执行裁量标准。
同时,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做好联动管理,保证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
今年,我局对行政处罚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和结案情况在各责任部门都进行了登记备案,没有出现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
为此,我局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完善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在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中能够准确地运用自由裁量权。
处罚追责报告篇十五
天府长城在城南的总开发量近100万平米,住户近9800户,按城市要求停车位0.7的比例计算,项目未来的停车位近7000个,其中地下停车位占95%,近6600个。如此量大的停车位将来如何管理、如何运营,这个课题已摆在我们每个人的面前,为此,招商客服部于20xx年1月对成都市车位现状、车辆情况、部分小区及商业楼盘停车位运营情况等进行了市场调研,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目前现状。
成都已迈入中国私家车拥有量前三甲的门槛,目前成都市的机动车以400辆/天的速度递增,而相对应的车位供应量却远未跟上车辆增加的步伐,短缺情况严重,一环路主城区内停车难已经是众所周知的老大难问题了。
成都市目前总人口已近1100万,截至去年12月份全市汽车总量已达140万辆,相当于每8个人就拥有一辆车。以户均人口4人计算,成都的户均车位比应达到1:0.5,但去年相关数据表明,车位供应量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成都市有机动车停车位1340个,停车泊位供给总计12万个,每100辆机动车拥有车位不足30个,停车设施明显供给小于需求,三分之二的车、近80万辆不能停进停车场,只能占道而停。
然而就在如此严峻情况下,成都人对车位的认购和投资热情仍然未被调动起来,除却占据市场比例不足三成的高端物业自主需求的车库数量外,80%以上的人选择了租赁车库,而非购买,更谈不上对车库的投资上了,就其原因可分析为以下几点:
1、成都市20xx年以前所修建的住宅,70%以上没有地下停车库,部分楼盘设有架空层,以地面停车居多,但此部分车位由于产权问题无法出售,即使业主有购买需求,也只能采取租赁方式使用。
2、成都市的车位租赁价格较低,包月均价在200-300元/月左右,低档次的物业价格更低,一般为50-100元/月,部分高档物业可以达到400元/月,而车位的售价相对过高,一般情况下是6-10万元,车的寿命为左右,如此算来,租赁比购买更合算。
3、成都市目前私车拥有量虽位于全国第三,但整体质量偏低,20万及以下的中低档车占了主流,按目前车库售价计算,车与车库的资金会平摊一半,增加了车主的负担。
4、车库购买后车主仍然要交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目前市场价为30-80元/月不等,买与不买都要交钱,这对善于算帐的成都人来说是不划算的。5、车库投资还未真正为成都人所认识,目前来说购买或租赁车位只是想满足停车的需要,投资意识淡薄。
6、成都市所有商业物业的车位为了满足其自身商业需求和开发商迅速回笼资金的要求都不对外销售,以让其物业价值增至最大。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成都市目前除部分高档楼盘的车库销售较好只外,其余普通住宅车库销售量不足三成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二、成都市部分住宅、商业楼盘车位价格调查。
成都市部分商业楼盘地下停车场价格调查表。
成都市部分楼盘住宅车位价格情。
三、车位经营情况分析。
目前成都市车位均统一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收费标准大致相同,但维护成本却相差甚远,以我司的地下停车位为例,管理成本高达100元/月/1个车位,成都市场目前的停车库管理成本约为80-110元/月/1个车位,估算方式如下:
(1)人员。
1、地下车位250个,需工人三班6人。
2、管理负责人1人。
3、卫生工2人(由物业分包的保洁公司打扫)4、维修人员1人以上共计10人。
(2)地下车库用电及灯损耗。
1、需日光灯100条/50w,月耗电3600度。
以上成本合计22990元(管理成本为92元/月/1个车位)(4)车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