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机构编制工作总结(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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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一
xx年,我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乡党委、府组织的治理论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职工工作积极性,杜绝纪律松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促使职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和“站兴我荣,站衰我耻”的高尚情操,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做到人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我乡群众文化素质低,对各种作物的管理较差,甚至不进行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我站适时举办科技培训,利用党员干部会、群众会、团员青年、妇女干部培训会等机会和方式将各种经济、生态林木的适用栽培技术传授给林农,使林农对科学管理有了新的认识,一年来共举办科技培训45期3800人次,出黑板报5期。
种植科技样板地100亩,为我县引种提供科学依据,品种有罗丹---5号,兴黄丹等,产量高,口感好。
在做好本职的同时,积极参加府的中心工作,在申请文明城市,举办电影周等工作上,做出了成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在农业工作上有新突破。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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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于2020年8月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党机构编制工作进入新阶段。《条例》共8章,共33条。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出台是我党制度建党的另一个重要文件,重点突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政府机构编制管理,而且重点是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没有系统规范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专业法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公布也是我们制度建设党深入的必然要求,明确了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最基本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行为。
中共中央发行了《中国共产党机构制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严肃问责追责。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布局;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三)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四)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各类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
(五)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党政机关,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上述单位厅局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双重领导并以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地方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审定地方行政编制总额、机构限额和职能配置的重要调整,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行政机构的设置。
(八)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九)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研究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
(十)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
第七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归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第三章 动议。
第八条 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
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
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第四章 论证。
第十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论证。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有利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有利于推动各类组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第十一条 机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具有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能够与现有机构的职能协调衔接。
统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
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应当同中央基本对应。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地方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规范设置各类派出机构。地方可以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设置和调整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 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
编制配备应当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领导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层级相符合。
第十三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五章 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应当按程序报批,严格遵守管理权限。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必须报党中央审议批准。
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需报上一级党委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按程序报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授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
地方党政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机构限额由党中央统一规定。地方党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由有相应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在审议后应当向上一级党委请示报告,上一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主要就以下内容对机构编制议题进行审议:
(一)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
(五)是否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应对准备。
提请审议机构编制议题时,有关部门应当对照前款规定逐项作出说明。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实施工作由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并对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下级党委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任务的情况,应当及时按程序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主动协调解决,超出权限的应当按程序请示,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决定。
各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定期向本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条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协调。
第二十一条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采用科学方法,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必要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联合督查。
第二十六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下行为:
(四)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或者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伪造、虚报、瞒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实名信息和核查数据;
(六)实施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权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处理措施。
对违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有关机关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和纠正。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及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追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机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能,大胆推进改革,强化服务保障,圆满完成了上级所赋予的各项任务。
1、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得到巩固。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锡编〔20xx〕46号),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小组。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汇报会、座谈会、个别访谈、民主测评、资料查阅和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市经信、信电、商务、科技等4个部门和江阴市进行了现场评估,重点针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编制限额管理、部门“三定”规定和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进行了检查和评估。5月初,省编办评估组一行到我市进行现场评估,对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总体情况表示满意,特别对我市探索实行编制规范管理和总量控制、存量优化的做法和成果表示肯定。二是组织举办了政府机构绩效考核评估创新专题研修班,来自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市各相关部门承担机构编制工作的处室负责人,以及被列入国家和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的负责人等共50余人参加培训。又组织17名同志赴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了为期21天的第二阶段的国外培训,为逐步建立具有无锡特点的政府机构绩效考核评估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2、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我市各市(县)、区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按方案组织实施到位。改革后,街道在职责上进一步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注重与社区建设、社区扁平化管理的有效对接与互相促进,在内部建设上着重加强了机构综合设置,在运行机制上着重理顺了上下层级之间的关系。在做好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合理调整了我市的城管体制。目前,全市各市(县)、区均已单独设置了城市管理局,城区城管执法队伍实行了垂直管理,市、区、乡镇、街道关于城市管理的职责分工已经明确,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
3、经济发达镇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江阴市徐霞客镇作为中央确定的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方案于12月中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宜兴市丁蜀镇作为省确定的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单位,改革草案形成后已与省编办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宜兴市委、市政府正在按省编办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研究。
4、“双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市级机关及市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有效推进。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们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协商,形成了市级机关编外用工指标核定办法,提出了各部门指标核定的具体意见,4月底,以市编委名义下达给了各部门单位。6月底,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如期完成。共撤并转事业单位108家,占总数的27.8%;核减事业编制3943名,占总编制的26.2%,圆满完成了清理规范的目标任务。7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市(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推进会议,10月底前完成了各市(县)、区清理规范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两市(县)七区共减少事业单位133家,精简比例为13%,核减事业编制3813名,精简比例为20%。目前,《无锡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已制订完成,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5、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准备工作有序进行。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文件下发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研究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办法。应邀参加了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我市近年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做法。
6、行业体制改革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全力配合、保障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全市市(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工作全面完成,会同人保局、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补充卫技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效率。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幼儿园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调查摸底工作,为学前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及其体制调整奠定基础。调整房屋产权登记体制,会同市人保局、房管局对市区、滨湖、锡山、惠山的房屋产权登记职能进行了归并整合。
7、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得到完善和加强。一是加强机构编制重要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按要求下发并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中编办联合编印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学习读本,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和法规意识,完善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未发生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二是扎实推进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协同组织和审计部门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共对全市2市(县)区、2个乡(镇)、8个街道、38个党政机关和8个事业单位的69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机构编制责任情况进行了审核,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性。三是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建设,开展了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维护培训,加强了出入编网上管理工作,为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提供了准确、实时、动态性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军转干部安置、公车清理规范等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工作。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向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提交研究论文10篇。五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后的变更、撤销登记审批等工作。
8、编办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统一行动,牢固确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班子成员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团结带领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扎实有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关于经济发达镇试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当前改革热点的政策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秉公用权,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坚持上党课,适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并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树立了机构编制部门干部的形象。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好作风,机构编制工作做到了工作目标切实、工作措施扎实、工作作风务实,对决定了的事情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落实,增强了决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真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的力量还比较薄弱。尤其是不少市(县)、区编办的力量比较薄弱,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二是职能作用的发挥还有待于加强。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三
a、根据目前各项目在建工程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一步作出分析,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应于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目标。首先公司领导对工程质量就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公司对各项目没有制定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没有明确可行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更没有统一的控制目标,因此、导致每个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就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b、各项目对质量管理存在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做好有针对*的作业技术交底控制书,高层管理人员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不明确,安全管理也不明确,更不用说有什么指导控制*的有效技术文件,波动*和随意*都比较大,根据检查结果可以反映出前期的实施过程,分项工程施工中基本是根据各位工长的随意*去指挥*作,无论技术高低,没有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出相关的有效控制文件。
c、做好技术交底是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的条件之一,为此,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实施前均要进行交底,作业技术的交底、施工方案的具体细化,明确更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案,是工序施工的具体指导文件,做好技术交底首先项目经理就应该高度重视,并切要明确交底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的意外问题及应急措施。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分项工程,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分项工程,不得进入正式实施。
二、生产与质量管理概述。
1、建设工程是一个生产的单件*,流动*、波动较大,它不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的生产线那么规范,有固定的生产流水线,有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和完善的检测技术、有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环境,所以工程质量容易产生波动而且波动还比较大,同时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还比较多,其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动,都会使工程质量产生波动。如材料规格品种使用错误、施工方法不当、*作未按规程进行、机械设备故障、设计失误、生产系统施工环境等等都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主要一个因素就是人为因素,根据我公司目前在建的工程项目、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绝大部份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因素、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五大因素。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四
中共中央发行了《中国共产党机构制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严肃问责追责。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布局;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三)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四)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各类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
(五)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党政机关,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上述单位厅局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双重领导并以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地方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审定地方行政编制总额、机构限额和职能配置的重要调整,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行政机构的设置。
(八)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九)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研究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
(十)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
第七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归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第三章 动议。
第八条 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
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
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第四章 论证。
第十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论证。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有利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有利于推动各类组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第十一条 机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具有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能够与现有机构的职能协调衔接。
统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
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应当同中央基本对应。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地方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规范设置各类派出机构。地方可以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设置和调整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 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
编制配备应当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领导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层级相符合。
第十三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五章 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应当按程序报批,严格遵守管理权限。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必须报党中央审议批准。
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需报上一级党委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按程序报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授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
地方党政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机构限额由党中央统一规定。地方党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由有相应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在审议后应当向上一级党委请示报告,上一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主要就以下内容对机构编制议题进行审议:
(一)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
(五)是否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应对准备。
提请审议机构编制议题时,有关部门应当对照前款规定逐项作出说明。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实施工作由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并对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下级党委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任务的情况,应当及时按程序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主动协调解决,超出权限的应当按程序请示,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决定。
各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定期向本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条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协调。
第二十一条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采用科学方法,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必要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联合督查。
第二十六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下行为:
(四)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或者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伪造、虚报、瞒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实名信息和核查数据;
(六)实施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权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处理措施。
对违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有关机关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和纠正。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及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追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机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五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坚强领导下,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_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一线位置的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将20_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办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及时更新部门权责清单。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与权力清单制度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部门职责体系,严格落实部门责任,限制行政裁量,规范权力运行,对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明确主要部门、配合部门及相互间的责任分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0_年2月和5月,分两次集中对《乐平市市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更新,经与部门反复沟通、协调磋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确认上报等环节,共梳理出全市43个单位保留的政权力事项3494项,其中行政许可294项、行政处罚2336项、行政强制118项、行政征收48项、行政给付24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87项、行政奖励34项、其他行政权力547项。
(二)全面梳理乡镇权责清单。
紧紧围绕提升乡镇政权建设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功能,理清权责关系,优化机构编制,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乡镇行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20_年9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们梳理出《乐平市乡镇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其中公共服务64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1项、法律协助9项、行政委托5项、其他行政权力31项,已在乐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对市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按照以下三项原则进行清理规范: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保留;二是红头文件和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三是相同或相近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整合。
按照省编办提出的超编专项整治和控编减编工作思路,建立机构编制精减收回的长效机制,严把进口、疏通出口,将消化超编人员和减编收编工作有机结合,全市超编人数、财政供养总人数已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通过深化改革、内部挖潜、跨部门调剂等途径,编制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从严控制,严守“红线”
严守编制基数“红线”,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人员调配在编内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为巩固超编整治成果,预防反弹,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全市党政群机关超编的不得再新进人员,控制市直党政群机关招聘公务员,不再从乡镇选调人员进城,特殊情况采取“退一进一”方式解决。二是鼓励机关在职人员向有空编的基层事业站所或参公单位流动,选派市直机关人员到乡镇兼任挂职书记。进一步清理在事业单位任职多年而人事关系仍在机关的人员。对退休、调离、在职死亡、辞职退、开除的人员及时办理下编、除名、停发工资等手续。三是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得再调入机关,不再核定机关工勤编制,对工勤编制采取“退一减一”的方式管理。
(二)用活编制,满足需求。
针对我市公务员结构不尽合理,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官多兵少的现状,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提前掌握有关单位人员断层、退休等实际情况,在确保不产生新的超编前提下,为个别任务较重的单位,招录一批年轻公务员。20_年我市公务员招录、选调和事业单位招聘、选聘计划的制定中,坚持创新思路,面向基层工作的需求,面向事业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多招多聘各类人才为基层排忧解难,满足用人需求,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干事创业的热情。特别是在教育领域,我们实行了重点保障,今年通过省招、特岗和免费师范生等途径,新录用教师528名,并完成了入编安置工作。
(三)紧贴发展,助力改革。
为更好的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促进机构优化组合,使机构编制这一执政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一是迅速完成巡察机构设置。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充分开展调研,多次与有关部门上下沟通,统一意见,形成方案。今年年初,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我市市委巡察机构设置有关工作,设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个巡察组,10月份,根据省里要求,我们又立即设置第四巡察组,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机构保障。二是积极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目前,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制定等细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推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时已确认直接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和开发性活动的事业单位有10家,今年选定2家已经改制、业务萎缩、从业人员不足、人财物皆空、挂牌不运行上报,等待下一步改制。四是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撤销市监察局和反贪局等机构,组建监察委员会。将原检察院负责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的相关职能整合至市监察委员会。
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为更好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合理调整内部分工,适当增配人员力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水平,提升深化改革和服务中心的能力水平。
(一)加强十_大精神学习。
党的十_大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论断,确定了许多新任务、新举措,需要通过学习来准确领会。关键是要多思多想,努力掌握党的十_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要注重采取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相结合的方法,把每一点都领会深、领会透。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我办将在学懂弄通十_大精神和严格落实习总书记要求上下功夫,真正用十_大精神指导我市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加强业务水平提升。
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有关法规文件基础上,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队伍素质。在实名制系统使用上,及时做好各类人员、机构编制变动情况的调整,认真做到三个同步:一是实名制管理省网与《编制证》人员增减同步;二是机构设置调整文件和台账同步;三是编办、人事、财政供养人员变更同步,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重点做好机构、部门及法人事业单位变更调整事项的衔接工作,我们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微信工作群,经常性对单位经办人员作专题培训,随时接受咨询查询。今年以来,完成初始登记单位2个,变更登记单位15个,已办理网上登记的219个事业单位,全部办理了年检,网上年检率100%,并核发了45家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健全和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行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提高看齐意识,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通过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真正把党章党规刻在心头、印在脑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做好政府权责清单和乡镇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及后续完善工作。
(二)加大控编减编力度,做好增减平衡,落实控编减编要求,严格控制新设机构、新增编制的审批。
(三)积极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编制与机构编制管理的统筹协调。
(四)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常规性工作,发挥监督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五)狠抓党的十_大精神的贯彻学习,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自身建设。
(六)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编办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六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v^、^v^、联席会议和省委、省府、省联席会议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新时期群众和工作,按照市委办、府办相关要求,现将今年我局群众和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本局群众和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工科长、中小企业科科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群众工作接待室,由工科专门负责群众和工作接待。
二、认真贯彻执行并宣传好《条例》,做好群众和工作的安排布署和总结工作,并将群众和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和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处理群众和工作方法。
三、加强群众和机制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实行信息汇集分析,定期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调处,落实专人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定期向市群众工作和部门报送信息,对工作办结情况实行考核评价。
四、主要领导亲自处理和接待群众重要来信来访,认真及时办理由各级各部门督办、转办、交办的案件共23件。
五、着力化解积案和遗留问题。为化解、调处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本局多次在局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置方式方法,尽量做好非正常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对《书记市长》信箱转办的有关问题,深入调查及时回复人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综治、维稳、群工等部门做好本单位、本系统集访人员的疏导和劝返工作。
六、坚持定期随查。排查和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并随时上报情况,重大问题专题报告,坚持“零报告”制和重大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
今年,我局在群众和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方法的研究和创新,建立更加完善的和群众工作平台,为群众提供更方便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为群众多办实事,细化调处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制定更详尽的方案加大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干部定期下访,将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调处在萌芽和基层。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2008年全县评议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08年市农业系统评议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8月上旬开始,我局评议风行风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即反馈意见和整改建制阶段。这一阶段,结合实际,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上级反馈的意见和前阶段自查自纠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为4大项内容,通过班子会专题研究,召开整改建制干部职工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农业局2008年评议风行风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不断提升农业部门公信力、执行力和群众满意率。现将该阶段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收集到2条为农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举办3期农技干部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2、在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上,增加测报装备,加大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力度,指导农民搞好病虫害防治。
3、瞄准市场,贴近农民,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4、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加大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力度,指导农民搞好农产品销售。
主要收集到2条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提高农资产品经销商素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20xx年全县评议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农业系统评议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8月上旬开始,我局评议风行风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即反馈意见和整改建制阶段。这一阶段,结合实际,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上级反馈的意见和前阶段自查自纠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为4大项内容,通过班子会专题研究,召开整改建制干部职工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xx县农业局20xx年评议风行风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不断提升农业部门公信力、执行力和群众满意率。现将该阶段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收集到2条为农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举办3期农技干部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2、在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上,增加测报装备,加大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力度,指导农民搞好病虫害防治。
3、瞄准市场,贴近农民,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4、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加大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力度,指导农民搞好农产品销售。
主要收集到2条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提高农资产品经销商素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九
20__年,是我在___工作的第一个半年,在各级领导指导带领下,面对财务工作复杂的问题,不断创新、不断改进,基本上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这半年工作做一个简要总结。
在未加入___之前,我所认为的财务管理概念是比较模糊,财务工作也一直是属于算账型的,缺少经营管理的概念和意识,加入___后,特别是每次财务会议都让我增加了很多的财管知识,提升了我对财务管理更加细致的理解,特别是财务分析,让我深刻体会到合理分析是企业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战略决策的重要依据,促使我从一个算帐型的财务逐渐向管理型转变,向理性数据转变,为我后期的财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这半年以来,作为财务部负责人,我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复核各项会计凭证和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程序的资金支出,坚决不予结算,努力加强控制预算额度,严格遵循资金审批权限及程序,保证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完整;每月按照___要求,准时出具数据报表,对收入、成本、毛利异常的深入调查并追究,从而保证了收入、利润核算的正确性。
为了公司稳健经营发展,在税务方面适当进行税务筹划以及会计处理,主要将上半年流转税税负由原来的每月0。2%提升至下半年每月1%,将原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由34份增加至70份,弥补了收入无法开票结算的问题,为了解决税负存在的风险,定期与税务科长电话沟通,认真仔细听取税务意见并改进,使财务核算更加有效的完成使公司规避税务风险,使我们建立了良好的税企关系。
刚担任我区财务负责人时,核查中发现各部门流程存在很多漏洞,从而导致财务核算工作的难度,无法从财务角度规避亏损风险,为了加强整个业务流程中财务控制,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正规化,针对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最终出具《财务管理制度》,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20__年就快结束,回首20__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20__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可以说,20__年是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现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__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锤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20__年上半年,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规程及考勤制度20__年下半年,行政组织召开20__年的工作安排布置会议年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将考评结果列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在工作目标落实过程中宿舍管理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对清洁每周不定期检查评分,对好的奖励,差的处罚。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认真统计盘点,才能履行好用品的申购与领用。
(四)、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五)、要加强与员工的交流,要与员工做好协调,解决员工工作上的问题,要与员工进行思想交流。
(一)、经过这样紧张有序的一年,我感觉自己工作技能上了一个新台阶,做每一项工作都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标,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事事分明,从根本上摆脱了刚参加工作时只顾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就这样,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一步,又从无限轻松中走出这一年,还有,在工作的同时,我还明白了为处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份对工作的热诚及其相形之下的责任心是如何重要。
(二)、总结下来: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不知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
总的来看,还存在不足的地方,还存在一些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表现出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
2、本部有个别员工,骄傲情绪较高,工作上我行我素,自己为是,公司的制度公开不新遵守,在同事之间挑拨是非,嘲讽,冷语,这些情况不利于同事之间的团结,要从思想上加以教育或处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形象。
针对20__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做好新一年的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搞好与员工的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
(二)、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三)、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强化管理的创新实践,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向广大员工宣传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我们的工作要团结才力量,要合作才会成功,才能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我相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的明天更美好!
记得当初毕业面试的时候,一位考官问我,农村信用社是什么。我顿时哑然,想了很久,才回答说农村信用社是一个金融机构。除此之外,对农村信用社便一无所知了。所以,当我被单位录用以后,如何去认识、了解并熟悉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中国金融》、《广西金融研究》、《信用社财务管理》、《农村信贷》等教材和书籍让我手不释卷,因为有了大学专业课的底子,使我对这些金融知识更为容易理解和掌握。一番理论知识的学习后,我开始知道,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按照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的合作金融组织,其经过5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后,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村金融的基础力量。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的根在农村,离开农村就成了无源之水但这些认识都还是肤浅的,还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各种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
勤勉的精神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三防一保”职责,自觉按规操作;平时生活中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不贪污挪用、不谋私利,不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刚开始时我是在内勤岗位跟班实践,从第一天开始,难题就接踵而至。对五笔、珠算、点钞、电脑业务、财会业务等业务技能要么是一知半解,要么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从零开始,一边是同事们的悉心指导,一边是自己对着书本反复练习,早上起床和晚上睡觉前都要练上几遍。几个月下来,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了,而且已经能够独立上机操作业务。
今年_月份,由于人员的调整,我接手信贷工作,所分管的两个行政村人口一共3000多人,进村的道路极其难走,晴天灰尘滚滚,雨天泥泞不堪,而且个别屯离镇上有十几公里。加上刚开始时我对这两个村的情况知之甚少,所以面临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我克服重重困难,不摆架子,积极的走村串户了解情况。我首先找到了各村委会的干部,向他们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一段时间下来,我对所管辖村的经济基础、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支柱农业以及农户的一些基本状况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接下来,我便逐户的走访那些借款逾期较久的借款户,具体了解他们的情况以便对症下药。
马善国一家,在我走访时所了解到的情况是他们家劳动力充足,靠种植甘蔗每年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而于1920__年所借的四千七百元借款却久而未还,所欠利息已经是一千两百多元。深入一了解,原来这笔借款当初是他的父亲所用,如今两个儿子分家后谁也不愿意承担年老体衰的父亲的这笔债务。为此,我两次登门找他们一家谈心,动员两个儿子一起分担父亲的债务。工夫不负有心人。后来,分债的手续一办妥,大儿子马上还了一千元及欠下的利息。截止今年_月底,我的各项年度任务指标都完成得较好。通过实践,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接手信贷工作以来,本人各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截止六月底,个人揽存13.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94%;收回正常贷款3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6%,比去年同期多收5万元;收回逾期贷款12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29%,比去年同期多收5.5万元;收回呆滞贷款2.9万元,完成任务的54%,比去年同期多收1.6万元;收回呆帐800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收回利息4.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9.5%,比去年同期多收2.1万元;发放贷款5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9%,比去年同期多增29万元。
正所谓是“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在取得一点成绩的同时,我也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一是工作中有时魄力还不够,放不开手脚;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三是对一些业务技能特别是财会业务还不够熟悉。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金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2、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财会业务等技能才能更好的实践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总之,短短的一年见习期,是我人生角色转换的一年,是我不断成长的一年,也是我对农村金融事业由陌生进而熟悉、热爱并愿意为之终生默默奉献的一年。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
我局成立了商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并落实了2名思想治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管理密码安全,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专人具体抓。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除了按上级要求安全使用外,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行之的措施做好保密工作,一是机要文件都存放在带锁的柜子里;二是在机要文件的收发上要均按保密程序办理;三是对密码设备日常检查,看有无违背操作制度的和失泄密漏洞,制定好失控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管理,除专职工作人员使用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也不能处理除涉密事项外的工作,积极打造安全保密的工作环境。
20xx年9月8日。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4、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5、领导职数:校长1人。
6、专业技术人员16人。
7、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2、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二
县机构编制工作总结一年来,中共东郭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编办的正确指导和关心帮助下,扎实抓好各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构编制效益;积极稳妥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行业领域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积极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我县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县事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委编办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在全市率先制定并下发了《东郭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扎实开展调研,先后深入到农业、教育、卫生、住建、交通、水务、林业、财政等系统开展实地调研,做好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目前各部门(乡镇)已完成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申报方案的报送。县委编办严格把握政策尺度,拟定了《东郭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已完成x家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占事业单位总量的x%。
(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县按照全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县委编办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力抓好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按时完成“三定”规定的印发。涉及改革的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职能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划转、资产物资移交等各项工作。通过改革有效充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和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理清了体制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衔接。通过改革共调整整合职责x项,加强职责x项,划转行政编制和行政人员x名,为食品药品执法机构调剂编制x名,整个改革工作在已全面完成。
(三)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调研工作。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我县抓紧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对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与试点镇党委政府和法制部门进行了沟通,抓紧做好试点方案的拟定。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构编制效益
(一)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编制前置管理,切实控制财政人员增长,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完善与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盘活存量,现有编制潜能大幅度提升,消化行政超编工作成效显着,全年消化行政超编x余名,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实现了负增长。开展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通过组织解聘和自愿辞聘x余名。积极参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抽调专人参与实地清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抓紧做好“12310”机构编制网络举报平台建设,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我县严格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不新增机构编制的要求,机构编制基本实现内部调剂。一年来,共有近x余项涉及新增机构编制、提升机构规格的事项未获批准。20审批设立的事业机构仅x个,较去年相比减少x%。对需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事项主要采取更名、增挂牌子、内部调编、明确职责等方式。撤销整合部分事业单位,精简机构数额,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撤一建一”模式,坚决不突破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对全县未核定领导职数和未设立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领的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进行规范,有效遏制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行为。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除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增部分内设机构外,行政机构、编制、职数均无增加,同时对市编委下达我县的三批政法专项编制予以分配落实。
(三)完成控编减编方案制定。按照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完善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可行的.工作计划,控编减编工作有序推进。
三、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业务培训会,对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完成信息入库工作并用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目前,正组织各单位对在编在职人员信息进行校对核实,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力争在市上实名制管理系统开通运行前完成数据核实工作。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工作,将实名制管理与上下编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信息网络中心配齐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机构编制信息变化和上下编管理实现了网上操作,对遏制机构编制违纪,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
四、全面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和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经费和两年的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目前相关费用已经到位。不断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宣传登记法规,提高认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截止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全部实行网上操作,共登记事业单位x家,网上登记率为x%,年年检工作基本完成;扎实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域名注册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注册工作,目前已完成x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注册缴费工作,正抓紧督促各单位进行集中注册。
五、切实提升机构编制保障能力。
县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县委提出的“xxx”战略,全力保障各行各业人才引进和调整的用编需要,圆满完成了公务员考录、事业招聘事业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等人才引进工作的用编审批,为县人才储备中心调剂储备事业编制x名,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我办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协调,并根据退役士兵特长,拟定安置方案,共安置退役士兵x人,被县政府表彰为xx工作先进集体;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县纪委(县监察局)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为理顺公安机关职责和机构设置,对县公安局“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
六、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实行领导职数前置管理和编制结构化审查。为有效遏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我县实行科级以下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制度,并将领导职数使用与干部任免、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明了工作纪律;在编制前置审批方面,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程序,探索开展编制制结构化审查,对各部门(单位)申请编制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人员的年龄、学历、岗位进行了明确规范,将待入编人数和减员趋势纳入编制申报管理范围,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二)加强编外用工管理。针对我县编外用工不规范现象,县委编办会同人社部门,抓紧拟定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编外人员的聘用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在部分事业单位探索后勤人员社会化管理,效果良好。例如在xx单位核定后勤人员控制数,将管理人员编制和后勤人员控制数分开核定,后勤人员实行社会化招聘,增强了编制使用的灵活性,进一步减轻了财政负担。
七、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国梦”主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编办将为“xxxx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作为活动的目的和出发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强化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能力测试,开展业务办理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服务水平。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评估。
二是完成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拟定和报批工作。
三是按要求和进度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开展改革前期调研。
四是全面落实控编减编制方案,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消化超编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和年审工作,制定并出台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六是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按市上要求和进度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四部门间的协作管理机制。配合市上做好编办网站建设和“12310”举报平台建设。
七是全面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抓紧完成中文域名注册任务。
八是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三
根据^v^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机构编制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管理。按照^v^县委办公室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财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法和教科文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经济建设和投资管理股、财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府债务管理股(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局下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下设其他事业单位2个: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投资评审中心。全局各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三定”规定(方案)执行。内设机构总体设置比较规范,尽量体现综合、精干的要求,避免了分工过细、设置过多的弊端。因形势的发展,需要增加人员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议事规则,经研究决定后办理,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机构方案设置,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机构或变更规格、名称的.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局机关可使用编制20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实际局机关在编人员19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空编1名。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财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定编制16名,实有16名,空编0名;局下属事业单位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核定编制6名,实有6名;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编制8名,实有8名,空编0名。经严格自查,未出现超编超配现象。
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县委、县府“三定”方案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十七次全会要求,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为建设锦绣**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条例》法规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编委会、县委编办带头学习《条例》等法规,示范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
持续在《**融媒》《**党建网》《**机构编制》各大门户网站开辟学习专栏,再次掀起《条例》学习高潮。
2.坚定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归口管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县委编办的政治属性和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意识,依法、依规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保障能力。
1.制定完善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市场监管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厘清了县直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在双重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考核分工、经费保障方式和人员流动管理规范等,夯实了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部门管理为主、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推动了派出机构接受驻地镇党委政府日常管理和统一协调指挥实施镇综合行政执法。
2.积极探索深化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实施镇级综合执法“三张清单”事项95项。创新建立“村社区吹哨、执法队报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报批城关、涧池、平梁、蒲溪四个镇综合执法队作为全市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先行试点单位,确定为副科级机构,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组织召开镇综合执法推进会议,为执法队统一配备执法装备、服装。
3.统筹编制资源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对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各阶段在校学生数、班级数、课程设置及教职工在编在岗情况、教师承担课时情况、教职工流转去向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批准设立县第四幼儿园,动态调整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50名,解决四幼、恒大、凤台等学校因开园、生源流动扩班补充教师问题。
4.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及有关机构编制由县住建局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顺利实现职责机构平稳划转有序交接;
报批规范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机构设置;
优化了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设置;
落实县文旅广电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按期完成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调整优化了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三个群团机关的编制资源配置,将其3个群团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置换为事业编制,进一步统筹盘活全县行政事业编制资源。
5.聚焦编制资源服务保障民生。加强疫情防控及健康教育工作,调剂5名事业编制补充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落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挂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牌子,确定为正科级,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设置县委统战部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统战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聚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落实**县图书馆单独设置;
明确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所牌子,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力量;
为县公产中心增加3名编制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力量,助力加强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和国资国企监管工作;
落实县电影公司改革遗留问题化解方案,稳妥推进了县电影放映公司化解遗留问题,实现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面改革清零;
统筹编制加强文化产业工作力量,明确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及编制配置;
调研论证报批县政府教育总督学、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职数设置等方案。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与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1.稳妥推进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机构设置调整。按期落实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由林业局管理为主调整为公安局管理为主,圆满完成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下达县林业局行政编制2名,增设森林草原防火股,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
2.统筹做好了新一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做好了纪检监察“三化”建设改革,同步统筹做好了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报批落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11个整合调整为9个,明确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
4.积极做好陕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规范报批。贯彻落实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将中共**县月河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县级规格,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核定**经开区工委、**经开区管委会领导职数2正3副。
5.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设置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编制配置,对近年来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确保我县按时按要求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
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努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1.积极推进人才周转池编制动态使用。核定10名周转编制用于县委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属国有企业任职人员保留在职人事关系的方案,为解决县属国企起步发展阶段选人难问题提供了保障;
对7个部门申请使用事业单位周转池编制进行调研审核,批准县融媒体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使用周转池编制11名,用于招录引进紧缺人才,为调整干部队伍结构提供了保障。
2.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程序。一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修订完善了《**县公务员和党群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规则》和《**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则》,修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申办机构编制事项工作程序,优化编制使用报批、备案程序,着力健全完善用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二是从严控制用编申请,按照“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对满编和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进人,编制使用优先向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倾斜。三是坚持“量出为入”和“编制审批在先”原则,遵循“严进宽出”管理,分期分批审核批准县直各部门用编需求,落实人员招录、选调用编保障,及时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2021年,共为211名新招录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办理了落编手续;
为县外调入、调出县外及县内流动的354名机关干部办理了工资转移及上下编手续,为退休、辞职、辞退的122人办理了下编手续。
五、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1.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和实名制管理。按照中、省、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核查程序、严把五个环节,历时2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任务,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目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五有四统一”要求,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册》和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台账,做到系统、管理册、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实现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人册一致,册机相符”目标,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控编减编提供了坚实基础。
2.做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四有四公开”建设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要求,进一步改进优化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共受理核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15家、变更登记47家、注销登记17家。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全流程网络监测,对年报时限、质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共下达催办函3份,行政处罚决定1份,圆满完成纳入登记的174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3.做强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扎实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职能,重点对上年度年报交叉评审得分靠后及涉及改革的部分事业单位共11个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依法予以网上公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起草了《**县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聚焦行业执法、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对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所属12个事业单位开展履职评估,履职评估考核结果在机构编制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直接应用。
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1.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与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对接,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巡察主体及对象、方式方法、巡察内容及结果运用,通过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2.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工作。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明确了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举报方式、举报电话、接访责任领导、接访股室及办理要求,为依规依纪依法受理信访举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把机构编制督查和机构编制审批放在同等位置,树立“向监管要效益”的思想,对工作中发现和审计反馈的县林业局、蒲溪镇、漩涡镇等单位违规设置机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七、高质量完成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1.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7次,专题讨论4次,举办学习园地4期,主题党日活动5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讲授专题党课4人次,组织观看庆“七一”大会实况直播和党史学习教育红色影片、系列专题片等10余次;
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机关干部“每月一讲”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三联共建”“送学送教”有机结合,党支部共走访党员和联系群众400余人,办结群众“急难愁盼”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问题事项44项,建立为民便民惠民政策举措和长效机制2项,全体干部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45项;
积极参与市委编办举办的党史故事颂读、党史知识竞赛、党史专题征文比赛,县委宣传部举办的红歌大合唱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党的建设统揽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追寻足迹学党史、不忘初心强党性”实践教育活动、“祭英烈、学党史、知党恩、强党性”和“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红色教育活动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组织生活方式和活动内容。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日常交心谈话、提醒帮助谈话、批评诫勉谈话频次,教育干部适应从严管党新常态,律己担当干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对标组工干部标准,以“六有”干部队伍建设为载体,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3.精心抓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持续帮扶计划,全年到村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0余次,坚持每月至少2次到村入户开展精准帮扶;
与清河村签订“三联”共建协议书,帮助清河村协调项目资金30余万元,解决修建便民桥和新民风建设文化宣传等实际困难问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好乡村振兴工作新局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践行“四个城市”要求,打造模范机关。以推进“四个城市”建设为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更美丽”文明实践活动;
与联建新城社区文兴、蓝云大厦小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门前“四自一包”责任书,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疫情防控排查等社区工作;
常态化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持续巩固县级文明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健康机关、市级无烟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工作。
2022年,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将继续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持续巩固各项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四化”进程,不断优化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努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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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五
20__年,我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按照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单位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上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__年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
20__年,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以此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在思想上与单位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我在工作上除了学习政治理论外,重点是学习单位的各项制度、工作纪律及业务知识,做到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自己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我熟悉和掌握了单位的各项制度、工作纪律及基本业务知识与技能,增强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与时俱进,增强大单位观,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完成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二、开拓创新,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我是单位出纳,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人事、工资关系管理、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20__年主要解决了村上的灌溉渠问题。工作期间我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它,务必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推动单位整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人事、工资关系管理。我树立服务意识,搞好后工作,为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勤俭节约,加强,努力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按照领导要求做好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做到管理高效,切实便民利民;公文做到及时准确流转,应收不漏,急件急办,为退休干部、扶贫困高效处理提供前提条件。
由于自己认真努力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绩,本人被评为,本人所在单位被评为。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
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认真努力工作,各方面都有进步,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比如:学习还不够,工作细节考虑不够周密,组织能力还有待提高,自身执行力还需要加强。这些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提高和改进。
四、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对自己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实现单位各项工作发展的同时也发挥出个人自身价值。一要勤奋学习,学习党的理论、国家政策法律和单位工作精神,学好科学文化与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本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二要提高素质,从业务学习、业务知识培训上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改正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认真努力工作,做好单位下达、布置我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20__年已经过去,展望新的20__年,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掌握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求真务实,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我区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机构情况:本次核查共对全县使用行政编制的48个机关单位(党委10个,人大1个,政府22个,政协1个,群众团体4个,乡镇10个)、420个事业单位进行了核查。
(二)编制情况:县级机关行政编制358名,工勤编制79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357名,工勤编制26名;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数5511名,其中县城事业单位4750名,乡镇事业单位761名。
(三)在编人员情况:县直党政群机关在编人员496人(含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机构在编人员15人),工勤人员75人;乡镇机关在编人员282人,工勤人员12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896人,其中县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806人,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90人。
(四)党政内网连接开通情况:严格按照市编办和机要部门的要求,加装了铁门、铁窗、铁柜,内网已于3月x日开通,外网已与贵州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于6月底开通。
(五)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3月x日,开展了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培训。目前,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已安装,正在录入机构和人员信息,我办计划在6月份更换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参与,为我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制发《某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我办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适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教师编制核定和工资审核等工作,认真开展核查工作,不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将机构编制台帐和各单位统发工资花名册逐一进行核对,就查找出的问题采取电话询问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确认,及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编制证和台帐。
一是我县行政编制偏少,内设机构设置困难。行政编制少的部门多数在4—9个之间。许多部门设置领导职数后,编制所剩无几,基本的内设机构设置都不能保证。如县经贸局,设置领导职数后,1个编制设置1个内设机构都只能设置6个,工作却要应对上级3个业务部门43个内设机构安排指派的工作,工作难度很大。
二是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严重,358名行编,实有496人,特别是机改时撤销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一些参公事业单位整合到行政机构后,原单位使用的事业编制被核销,造成行政机关新的人员超编,短期内难以消化。公务员难予登记,干部意见较大。如县农牧局只有11个行政编制,却有41个公务员。
三是行政部门用工较乱。由于受行政编制的制约,许多举办有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从下属事业单位抽取大量人员使用,事业人员做了行政单位的工作,而荒了自己的“责任地”。
四是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严重。761名事编,实有1090人。原因是我县撤销管理区,将国家干部派出到村工作,核销了242名事业编制所致。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紧缺,导致我县除教育卫生行业外,多年未招录人员,“断层”现象日趋严重。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按程序报批从乡镇调整适当行政编制数到县党政群机关,缓减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严重现象。同时申请适当增加我县事业编制。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七
20xx年,期刊秉承了以往的办刊思路,继续严格遵守相关出版法规,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保*期刊的学术理论*及质量水平。刊物从新疆农垦区情实际情况出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大开发的契机,开辟了“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专栏,积极展示兵团“三化”建设成就,为兵团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实时有效的交流平台,扩大了兵团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截至目前已经出刊11期,共载文260余篇,计180余万字。基金论文比占到了23%,其中:国家级项目12项,占比20%;省部级课题31项,占比52%;校级课题17项,占比28%。省部级项目比例教往年明显增加。
(四)对历史遗留的资产进行了清理。
(五)隆重举办《新疆农垦经济》创刊三十周年庆典暨兵团“三化”建设理论研讨会。
20xx年7月4至5日,《新疆农垦经济》创刊三十周年庆典暨兵团“三化”建设理论研讨会在石河子大学举行。
开幕式由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瀚林主持,我校副校长郁兴德致欢迎词,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赵广勇作重要讲话,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农垦经济研究会理事长吴中庆发言,创刊老同志代表和丕禅教授回顾了创刊历史。兵团^v^党组书记、局长孙法臣,塔里木大学副校长刘俊浩等参加会议。
大会授予刘玉森、和丕禅、高继宏、刘俊浩等10位同志《新疆农垦经济》创刊30周年“突出贡献奖”。
在“三化”建设理论研讨会上,国家农经学科评议组成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征兵教授作了“*农业现代化模式”的报告,**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朱信凯教授作“新重农主义背景下的*发展危机与潜力”的报告,石河子大学绿洲社会经济与屯垦研究中心主任李万明教授作了“绿洲农业现代化模式”的报告,兵团党校副校长强始学作“走新型屯垦戍边道路研究”的报告。大会还召开了农垦经济研究会年度理论研讨会暨石河子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兵团“三化”建设理论研讨会,对兵团“三化”建设获奖论文进行表彰。
(六)圆满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接待任务。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十八
今年以来,低保股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和局党组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牢记宗旨、为民解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一、努力完成省市督办目标任务
(一)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完成20xx年度省政府重点督办目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民发[20xx]40号)“今年,省政府目标办把城市低保月均补差达53元”的精神,我们加强了对城镇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勤把审核关,并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全县目前有低保对象4680户,1023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28.3万元,人均月累计补差达53.16元,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的督办目标任务。
(二)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xx]30号)和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低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民发[20xx]45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县征地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经反复核实,及时将已申请,并按低保程序审核的381户、762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二、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一)理顺关系,建立低保评审制。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了申请承诺、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这样,使我县城市低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实行阳光作业,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对象、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的原则。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
(三)积极推进分类施保。3月,对全县已享受的4834户10038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已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分类登记,共分为特困(含“三无”对象)、重点困难、困难、较困难的a、b、c、d四大类,不搞平均主义。重点对a类人员补差到位及个别可突破保障补助标准,然后再由b到c、d,按家庭收入据实补差,重点对特困家庭中重病家庭实施医疗救助。到目前,全县共为100户发放医疗救助7万元。同时,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城乡特困户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蓬委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用资12万元,为442户低保户实施了医疗保险。
三、低保信息网络管理已初步建立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基础数据普查和建立低保信息数据库的通知》(川民发[20xx]89号)文件下发后,一是5月份组织130名工作人员对全县低保基础数据进行普查和收集,确定应普查的对象,即:
1、已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
2、向当地居委会提交了低保申请,经居委会初步审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需进一步审核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二是以县级为数据库中心,及时将全县低保对象普查资料和低保对象档案纳入微机管理,并按《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要求认真录入低保基础数据库资料。三是按《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库审查表》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低保信息化建设统计表》,要求认真校对数据,及时与省厅低保处实现数据并网。6月底,已初步实现了我县低保工作信息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