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帮扶活动方案范文(14篇)
方案的设计过程需要充分理解问题的本质和影响因素,以便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我们需要充分调研,了解相关信息,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方案。方案的持续改进是保持竞争力和适应变化的关键,以下是一些持续改进方案的思路和实践。
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有关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活动的意见》(x委发〔xx〕x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统筹安排。
“结对帮扶”活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生动实践,是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的重要举措,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学校(单位)和机关要把“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好、开展好。时值岁末年初,各单位工作多任务重,走访慰问活动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切实深入基层。
机关和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上门走访慰问困难家庭作为深入基层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深入开展“登门入户看一看,生活情况聊一聊,社情民意访一访,党的政策谈一谈,困难之处帮一帮”等“五个一”活动,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困、受教育,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为困难家庭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广大党员干部在走访慰问过程中,要向帮扶对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扶贫政策,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送慰问金慰问品、助学、助老等方式,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为结对困难家庭送温暖、送信心、送希望,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困难家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三、做好经验。
总结。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总结元旦、春节期间“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事例和图片资料,以及在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小结材料。参加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结对帮扶”活动双向联系卡。
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学校帮扶结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学校间均衡、和谐发展,本着共享资源,共同提高的双赢原则,特制订学校帮扶结对工作计划。
1、充分发挥我校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____三小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两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通过听课研讨、专题讲座等,为青年教师搭建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学生通过活动了解更多同龄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珍惜学习的机会。
主要从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交流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
1、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时,两校校长相互参与学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2、两校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每学期到对方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共同探究有效的教研模式。
3、两校每学期互派1名中层人员到学校实地考察,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教研组交流:两校相应教研组以组长牵头了解两校优劣状况,一方面提出专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另一方面两校以课堂教学为主战场,开展教学交流、联合教研、集体备课等形式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双方学校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效益。通过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的公开课,采用说课、上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形式,推动课堂教学效应。具体如下:
(1)每学期每学科开展1次以备课、讲课和教学反思为一体的教学研究工作,解决教学上的问题。
(2)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开放日活动,邀请对方教师进行听课,对青年教师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2、骨干交流:两校骨干教师结对子,制定三年成长计划。积极互动,完成两次飞跃:一般层次的教学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互访学习;深层次的跟班学习,课题研究,经验总结(或论文撰写)。
(1)由我校各科镇骨干教师与对方学校的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都为对方学校送示范课。
(2)由我校骨干班主任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班务工作能力。
(3)邀请对方学校的教师或行政参与我校开展的课题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我校将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教师基本功培训,跟岗学习等活动,到时邀请对方学校教师一起参与,共同学习。
(四)以少先队为阵地,开展"手拉手"活动。
学校将充分利用"学雷锋月"、"六一"等节日,组织部分少先队员到对方学校进行参观交流,为家庭有困难的同学结成帮扶对象,为他们损赠学习用具和课外书籍。并且组织学生与对方学校学生开展书信活动,增进学生彼此的感情等。
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帮扶活动方案篇六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帮扶活动方案篇七
20xx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建会企业坚持高温生产的一线职工,参加创建卫生城市露天作业的一线职工。
好职工群众参与改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制定活动方案。制定下发全区“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通知和方案,组织动员基层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夏送清凉活动。
2、走访慰问一线职工。由区领导带队,合理安排时间,分组走访慰问一线职工代表。走访结束后将物质发放记录、影像图片资料提供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爱职工、尊重职工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敬业奉献、共建和谐的社会风气。
帮扶活动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职责,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扶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扶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 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在*****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帮扶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扶资助。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扶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长牵头,深入帮扶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三)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扶的困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扶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扶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扶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扶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户增收致富。
(四)找准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帮扶工作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帮扶活动的关系,努力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进度不拖延。一是要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体干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要及时了解掌握全中心 干部在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中的表现,明确全体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集合起来,多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好事。三是要与培养锻炼党员干部结合起来,使得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分工到位、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二)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帮扶活动。要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树立起我公司真抓实干、清正廉洁、造福百姓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方法程序,严肃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成员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联系困难户,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周。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真正把党的温暖送下去,把问题解决好、把政策落实好。努力在全区形成深入基层办实事、转变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师生结对帮扶活动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增强自信,迈向成功,以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建设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二、活动目的
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三、参加人员
全体校级(含)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四、帮扶对象
学习、生活、心理困难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与方式
1.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每名老师帮扶1—2名学生,帮扶期一年。2.每名结对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身心健康、课外生活和实际困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并填写《师生结对帮扶记录表》。
(1)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指导,做好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进步。每周辅导1—2次,每次辅导有记载。(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在学校的协助下,以献爱心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学具,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组织要建立需帮扶学生信息库,根据参与教师情况确立帮扶对象,列出结对名单,为教师提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信息。2.要认真组织班主任或优秀教师参与这项活动,结对教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3.要经常与参与帮扶的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指导帮扶工作。
七、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主题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本方案传达至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每一位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帮扶活动。
2.摸底结对阶段(2012年9月)
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学生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填写《师生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于3月15日前上报政教处。3.结对帮扶阶段(2012年9月—2013年6月)确定帮扶对象之后,参加帮扶活动的教师根据本方案中的帮扶内容,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帮扶活动。4.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6月)
各基层对开展结对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政教处将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评比,并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师生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篇三:帮扶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新城子收费站
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站决定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特制订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困难村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互帮互助、深入落实、和谐稳定、共同繁荣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结对帮扶机构。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宇辉
副组长:王玉强 刘 莹
成 员:张永生 张立军 傅 强 王建勇
(二)帮扶形式多样化。体现“物质与精神相结合”,不设捐助金额标准。可根据困难村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结合自身资源的特点给予具体帮扶。
勇气。
(四)加强示范,注重实效。要突出帮扶工作示范点、示范户,努力扩大帮扶工作的辐射示范带动效应。要突出帮扶工作实效,按照帮扶工作的规划,先易后难,整体推进,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帮扶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帮助,深入指导。选派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主要领导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
(六)帮扶对象:下场小学留守儿童、新城子村村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定期现场办公,强化督办落实,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贯彻落实结对帮扶工作精神,立足中心工作,全心全意地为困难村民、儿童服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
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将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真正体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各位学生党员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被帮扶对象激发努力学习专业的热情和自觉性,尽力做到在学习、生活中帮扶,更要在精神上鼓舞他们,帮助他们坚定对生活的信心和不怕吃苦的勇气,顺利完成学业。
二、帮扶对象
1、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
2、特困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心理困难及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
三、帮扶措施
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指导帮助帮扶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信心,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2、物质上救济。尽个人所能,给帮扶学生在校学习一定的经济支持、生活或学习用品支持。
3、生活上关心。帮扶人员要经常与帮扶学生谈心,了解其心理、家庭情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之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的决心。
4、思想上解惑。鉴于有些帮扶学生的家庭情况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要帮助他们克服与同学的相处之中的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经常找帮扶学生谈心,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四、结对帮扶要求
3、帮扶工作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名学生党员都要真诚地 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4、学生党员要坚持经常与所帮扶的学生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了解所帮扶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思想状况,深入做好帮扶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交心工作。对受帮扶同学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为。
5、各学院(部)党委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的要求,负责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本学院(部)的学生。
附件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名单
院(部): 篇五: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田心寨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帮扶活动方案篇九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长速度,以保证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我校新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学校推出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人选,一般情况作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应具有小高级职称。
二、参加工作不满三年,要求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肯于钻研,工作认真的教师作为年青教师人选。
三、“帮扶”双方适当通过双向选择,由教研组统计,报学校教务处讨论通过,双方签定“帮扶”协议书。
四、协议期间,骨干教师承担如下职责和义务:
(一)、骨干教师承担的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骨干教师要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师德形象,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等方面为年青教师做出榜样。
2.关心年青教师教育教学情况。骨干教师应帮助年青教师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制订教学目标,确定教学方法,要求年青教师写出规范具体的教案,指导、帮助年青教师在教学业务上不断提高。
3.骨干教师参加上级听课活动等各项教研活动,要及时向年青教师传授经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4.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听年青教师一节课,课后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作好记录。指导年青教师上公开课、研讨课。
5.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向年青教师推荐一本对教育教学有指导意义的书籍,指出其中可借鉴的理论,并经常了解年青教师学习情况。指导年青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6.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邀请年青教师共同参与;年青教师研究的课题,骨干教师予以指导,并作好记录。
(二)、年青教师承担的职责:
1.年青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养成高尚的师德。
2.年青教师应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骨干教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年青教师每周向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在骨干教师指导下上公开课、研讨课不少于2节。
4.年青教师要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主动向骨干教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交流体会,并将骨干教师的指导建议及时记录下来,写好拜师总结。
5.年青教师应积极参与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并邀请骨干教师参加自己研究的课题,接受指导。
6、年青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五、表彰总结,积极推广。
数学教研组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作总结,组织优秀“帮扶”对子上同台展示课,做经验交流总结(论文、总结展示等),以推动“帮扶”工作的有效进行,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和表现优秀的年青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
进一步强化帮扶效果,切实发挥省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提高我市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采取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如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培训、送教下乡、师徒结对,捐赠等,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农村乡镇幼儿园的贯彻落实,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同时,以农村幼儿教师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朴素的作风影响城市幼儿教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1、改善办园条件。依据市级优质园的办园标准督促并要求农村幼儿园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投入,备齐备足幼儿生活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改善幼儿园硬件设施条件。
2、提高管理水平。城区幼儿园通过派遣骨干人员深入乡镇幼儿园指导、交流,或请农村幼儿园园长到城区幼儿园观摩学习等方式,帮助乡镇幼儿园全面了解省优质园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乡镇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城区幼儿园为乡镇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听课、说课、跟班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乡镇幼儿园举办讲座、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4、提高幼儿综合素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互赠书画、参观等形式,加强城乡幼儿相互学习交流。
1、幼儿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工作,要以示范园为龙头,以各项交流互助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2、结对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目标、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目标。
3、结对帮扶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各类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被帮扶幼儿园:
1、配齐配足工作人员,严格按《纲要》精神实施活动,禁止小学化倾向。
2、教师优课率达30%,合格率达100%。
3、有专题研究的方案、计划,有每次研讨过程的详实资料。
4、家长工作有计划、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总结,资料健全。
5、特色建设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效,资料齐全。
6、每学年有教师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帮扶幼儿园:
1、每个月有专人到被帮扶单位看教师一日活动的组织情况。
2、不定期送教到帮扶单位,每学期送教不低于10课时。
3、接受帮扶单位老师的跟班学习,做好跟班学习老师的后勤服务工作。
4、每学期根据被帮扶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两次专题讲座。
5、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详细的过程资料。
6、考核。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一
在三四班里的a段学生里,有的学生成绩比较好,属于学优生,也有部分学生的数学成绩不是很理想,是学困生。其中三班的白庆柯,丁明月,金智佳,杨天宇……同学,四班的王传星,周金玉,韩双雪,刘雅静,孙中通……同学,他们有的是方法不够灵活,有的是学习不认真,也有的缺乏学习自觉性……为了全面提高数学学习成绩,力求做好学优生、学困生的帮扶的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学困生的课堂管理,要经常提问学困生。给该生多创造机会,让他能展示自我。多利用他的长处,展示他的潜力,培养他的自信心。
2.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学困生的学习用心性,改变他们厌学的心理,激发学习兴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3.经常找学困生谈心,教育他们明确学习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
4.学困生的作业坚持面批面改,紧紧盯住作业和练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让他们每一天都有新收获。
5.重视学困生个体差异,分层作业,因材施教。针对一些学生知识缺漏,充分利用课堂与饭空,有针对性的给以补课。
6.善于发现学困生的长处,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总结和表扬,用他的长处弥补他的短处,引导他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来。从而激发他的学习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1.务必优化备课,使自己备课尽量照顾到每一个学生。
2.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纵容优秀的学生,一视同仁。
3.经常与家长联系,相互了解学生在家与在校的一些状况,共同促进学生的作业状况,培养学习兴趣,树立对学习的信心。
4.根据学困生的实际状况制定学习方案,根据他们的程度给与相应的题目进行练习和讲解,已到达循序渐进的目的。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竭尽自己所能帮忙学困生,使他们简单学习数学,健康快乐成长,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学生。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32号)、《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1号)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6号),根据区、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订留守儿童实施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我区教育民生工程,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学校、社会、团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今年暑期将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坚持认知教育与实践体验相结合、主题教育与兴趣培养相结合;激发爱国主义情怀,普及科学、艺术素养,提高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将以“塑造品格、彰显个性、发展特长、提高素质”为目标,为广大留守儿童创造一个陶冶情操的阳光驿站、发展个性的丰厚沃土、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
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和潜能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让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感到学校就象家一样温暖,让留守学生和潜能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地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7月初—8月底。
我实践,我成长!我体验,我快乐!,
1、以建党101周年为契机,以“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留守儿童逐步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激发广大青少年努力勤奋学习、立志报效祖国的巨大热情。
2、以“动手又动脑、科技我能行”为主题,组织开展暑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热爱科学、亲近科学的.情感,鼓励广大青少年开动脑筋,设计发明创造金点子,动手尝试,制作科技创新小作品,培养科学思维,提高科学素养。
4、以“阅读伴成长、书香满中心”为主题,开展有意义的暑期读书活动。为青少年推荐好书目,培养广大青少年爱读书、会读书的良好习惯和学习能力,使青少年在畅游知识的海洋中吸取精神力量。
5、以“同在一片蓝天下,手拉手共同成长”为主题,将开设留守儿童综合活动班,选聘师德高尚、素质过硬、教艺娴熟的教师兼任活动课指导教师,从师资上保证把优质的校外教育带给广大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将突出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对象,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帮助,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主动关心广大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号召广大留守儿童拿起手中的笔,给远在他乡辛苦劳作的父母写一封情感真挚的慰问信,汇报自己暑假在活动中心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活动中心还将号召城区学生发扬关心帮助困难小伙伴的优良传统,尽己所能,通过各种途径,献出一份爱心,切实帮助解决广大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引导广大青少年在与留守儿童一起活动中学会关心别人、分享友谊、共同成长。
5、阳光健身与我同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每一天深入开展阳光健身体育运动,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健身习惯,有效增强身体素质,提高竞技水平,全天开放羽毛球、乒乓球场地,发放毽子、跳绳体育器材,安排专业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游戏、活动。
1、周密部署,统一安排。
结合实际,认真拟定《童台学校校留守儿童活动中心20xx年暑期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内容和方式设计要充分体现实践性、体验性特点,使留守儿童在实践和体验过程中,获得成长与快乐。
2、整合力量,共享资源。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利用校外活动中心现有资源为广大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宣传造势,扩大影响。
活动中注重宣传造势,发挥媒体、社会舆论力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和谐、良好氛围。
4、强化制度,确保实效。
认真做好活动中心20xx年暑期各项活动的活动记录和过程记载,确保青少年活动安全,积极拓展青少年参与范围,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暑期活动。
5、认真总结,树立品牌。
结合活动中心20xx年暑期活动特色,着力打造2-3个特色项目或特色活动,挖掘、树立自身品牌。
6、收集资料,信息报送。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三
在“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师德要求,引导教师带着深厚的感情到我校学生中三个特殊群体之中去,在帮扶过程中使学生受教育、强素质,倾听他们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愿望,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二、具体安排
“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从2015年4月。
1.参加范围 :我校全体教师参加“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
2.帮扶对象 :我校单亲儿童、留守儿童和孤儿等特殊学生。
3.主要任务措施。
“一对一”帮助解决孤儿思想问题,通过深入到这部分学生中去,摸清他们的思想脉搏,采用思想教育、心理健康辅导、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改进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小学生。
一、两项实际困难,以个人名义帮助解决;个人解决不了的,向学校汇报,由学校统筹解决。
四、加强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活动由领导小组牵头,教师与帮扶对象均采取实名制,明确帮扶对象的联系方式,统一报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发挥领导小组的主体作用
领导小组明确在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责任,提供必要条件,抓好工作落实。引导教师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切实受到教育,激励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
在活动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的经验,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并逐步建立健全帮扶的长效机制,推进实践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四
大连信息高中阳光帮扶活动方案草案 为积极推进以“爱生、敬业、奉献”为核心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展示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教育行风建设,推进学校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起全面开展以“阳光帮扶”为主题的爱生行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爱心一帮一”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全体教师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作出贡献。
二.活动基本内容
一是倡导每一位教师关心、帮助一名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包括学习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或行为习惯不规范);二是参加行动的每一位教师与所帮教学生开展谈心或家访活动。
三.活动基本形式
1.采取由学校统一领导,教导处与团委联合发动与组织实施,由教师本人填写帮扶活动明细表,教导处负责整理、汇总、保管,并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在帮扶活动的过程管理中,一是要做到定期检查“一帮一”活动进展情况;二是要求教师记录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活动内容、活动效果,记载帮扶心得、体会、感想等。
四.活动具体措施
(一)帮扶学困生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各班分类组织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承包责任制,班主任、任课教师包人头。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3.强化跟踪流程管理。
对于“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载簿,建立学困生流程管理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扬长避短,防微杜渐。
4.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困生”,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要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二)帮扶家庭困难学生 1.建立家庭困难学生个人档案。
各班班主任要在寒假前通过家访了解本班情况,明确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名单。
2.开展具体有效的帮扶活动。
对已确认的家庭困难学生,学校相关领导、老师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走访、探望,赠送慰问品。
3.注重实效,注意方法。
在帮扶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必要时采取保密措施来保护学生自尊心。
(三)帮扶行为不规范学生 1.建立行为不规范学生档案。
各班级通过排查,明确行为不规范学生的名单及类别,建立个人档案。2.制定帮扶制度。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协商,采用“一对一”的形式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教师可通过定期面对面谈心、网络交流等方式关注帮扶对象,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其发展。
3.强化跟踪流程管理。
对于行为习惯不规范学生的转化工作,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转化情况记载簿,加强流程管理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扬长避短,防微杜渐。
五.活动具体要求
1.认真制定帮扶活动实施意见。学校教导处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召开相关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动员全体教师参加此项有意义的活动。
2.善于发现阳光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及时宣传、及时评优、及时表彰,优秀典型个人将撰写系列新闻报道材料。
3.不断创新爱心行动的形式,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与家长座谈会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
4.希望参与活动的教师通过总结不断提升师德,提高转化实效。该项内容将列入师德考核。
5.活动时间
(1)开会动员时间: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9日期间(模拟考试结束后)
(2)班主任提供困难学生名单时间:2013年1月10日
(3)结成帮扶对子时间:2013年1月10日—2013年1月12日期间(4)实施帮扶活动时间:2013年1月12日—2013年7月20日(本学期末至下学期末)
大连信息高中 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