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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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为贯彻20xx年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总队关于“三个重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自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采取自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涉及化学品、放射源、危废等三方面,将**地区列为本年度的重点地区,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听取监察支队汇报后,普陀区环保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制定方案,同时积极和**镇领导沟通协调,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镇政府指派专人负责配合此项工作,镇领导亲自出席布置动员会,并在会上提出了相关要求,为此次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取得局领导以及当地政府支持的情况下,支队会同**镇城管科、环保所于20xx年8月,在**镇政府召开了由行政村、工业园区管委会、**地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地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布置动员会。会上,监察支队领导对此项工作做了具体布置,镇领导提出了相关要求。20xx年9月23日,镇环保所汇总各行政村、工业园区管委会自查的涉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72家单位名单,上报至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上报的单位进行了汇总、分类和梳理。经统计,涉及化学品单位xx家,物流11家,汽修行业11家,印刷行业17家,不明性质单位2家,已纳入日常监察单位11家,另有7家根据日常检查所掌握的信息可直接排除安全隐患。
针对梳理结果,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会同镇环保所对其中38家涉及化学品、危废等环境风险源的产生企业,分两批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共出动18批次,55人次,检查单位38户,44户次:
第一批对24家涉及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和2家性质不明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11家物流企业中8家无证无照,另外2家有照无证,这10家企业危废处置不规范,无环境应急预案;1家证照齐全,危废处置规范,有环境应急预案。执法人员对上述违法企业开具了责令整改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或调整业态。xx家涉及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均有营业执照,2家无证,其中8家企业的化学品原料储存和危废处置规范,配备应急措施和物资。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中,3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执法人员对上海华池电子有限公司等2家整改不及时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2家性质不明企业经现场核实,1家可排除环境安全隐患,1家存在污染排放,有污染治理设施和危废处置备案,但有照无证。
第二批对28家印刷、汽修企业进行检查。其中有16家在本年度组织的印刷和汽修专项中已列入检查名单,本次未作重复检查;其余12家单位作为本次排查和整治的重点,监察支队和**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10家印刷企业中5家证照齐全,3家有照无证,2家无证无照;危废处置方面,其中3家处置规范,7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汽修企业2家,1家证照齐全,1家有照无证,危废的贮存、处置均符合规范。
普陀监察支队对本次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的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基层自查上报的72个单位中,实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有64家,其中日常管理规范,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的有36家,约占56.3%;环境风险未得到有效防范的有28家,约占43.7%。28家单位中,对其中18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经后续跟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10家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企业(经营户),已通报**镇和相关部门,支队将密彻关注并配合,以期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1.非法企业数量众多,行政执法增加难度大
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非法企业(主要是证照不全)数量较多。在上报的72家单位中共有19家,占总数的26.4%,其中无证无照10家,占xx.9%,无证有照9家,占12.5%。这些单位的生产性质和所处场所不具备办理相关证照的条件,而且在现场检查执法中询问对象往往一问三不知,难以确定行政执法客体,取证和处罚难度较大。
2.企业分布隐蔽,发现难、管理难
从上报的情况看,9个行政村基本上都有一些自设的小型工业园区,主要集中在**村的华联路、金昌路,李子园村的真南路,祁连村的祁连山路,春光村的古浪路,这些园区占地面积不大,分布广,有些还临近居民区,入驻这些园区的企业往往规模小,流动性强,发现难、管理难。
3.化学品原料、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危废的处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少量危废倾倒或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
1.环保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
一方面,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淡漠,法治观念不强,因而造成手续不全、未批先建、违规排放“三废”、等现象存在;另一方面,属地管理机构,尤其是行政村(村级公司)一级,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落地税收成为首要考虑因素,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这也是非法企业较普遍存在的原因之一。
2.环保监管力量与公众和舆论的期望不匹配
以目前环境监察支队的力量,很难做到监管“全天候,全覆盖”,加之执法取证手段的限制,仅靠支队或者说环保部门一家很难彻底根除非法企业及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存在。
此外,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专职运营等环保产业市场混乱,能力配置不合理,经营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举报机制和惩处手 段,环境保护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使本就捉襟见肘的环保监管力量更显不足。
1.进一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街镇及村委、居委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因企施策,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制度。
2.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业主、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同时,做到严格执法和宣传服务并举,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中,做到自主、自觉、自律,未雨绸缪,使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参与度。环保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没有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参与很难有效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队将努力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有效管理平台的构建,把环境保护纳入到当地的经济发展中。
4.严格执法,积极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切实履行职责,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每一个环境安全隐患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提高区域环境管理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环保部门将及时把信息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联勤联动,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确保一方平安。
2.增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能力,合理调整处置费用,对有效防范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问题意义重点,形势迫切。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节日安全,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榕环保综〔20xx〕8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此次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领导对此次排查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认识,要求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保护群众健康的高度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局里成立了由局长助理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此次排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为了保证排查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我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组织人员制定了《永泰县环境环保局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排查的主要内容,时限要求和工作制度等等,并根据工作方案,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县环境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同时落实责任分工:如开发科对历年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排查;监察对辖区内监管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监测站对日常性监测工作中发现可能存在的污染隐患进行分析;污控科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排查。
在此次排查工作中,我们根据永泰的实际,在区域上我们突出了七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在行业上我们突出了全县化工企业。同时,我们坚持预防与整治并重,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求存在隐患单位拟定整改措施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专人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通过认真部署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企业30余家,主要发现的问题是少数企业应急方案不够完善,相关环保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执法人员现场已把检查结果告知企业,并督促其进行改进。
我局及时对此次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提出解决办法,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对不符合规范和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到位,并将对整改情况加强后续跟踪,以保证排查工作彻底收到成效。
这次排查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我局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对环境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对环境安全责任的认识,检验和锻炼了我县环境应急队伍,提高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我们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信心,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组织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敦促企业针对排查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环境安全与整治不法排污企业紧密结合,努力为永泰县的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结合年初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磻溪,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促进了我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年初,我乡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乡境内各企业负责人各村委会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村委会及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另外,我们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多方式的安全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问题。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管理内容来抓,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各项措施,提高管理力度。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工作管理落在实处,我们制定了多项措施并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2、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0xx年我乡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职工及相关从为业人员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争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维稳安全意识。同时,也使大家真正明白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富民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乡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20xx年,我乡多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多次开展了针对全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这几次大检查行动中,我乡召开各种安全生产会议7次,例行检查12次,专项检查7次。从检查情况看,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比如安全警示标识不明显、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漏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一抓到底。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学校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对安全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思想,把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落实各项排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校舍安全。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了本次检查检查任务,然后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校舍、排水系统、屋面防水、学校用电线路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工作做到了“一个不漏”。经过认真检查,发现了学校校舍设施等存在如下问题:
1.我校教学用房使用状况良好,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但4号房雨天有漏雨的`现象,现在已经整修。教室窗扣要更换,教室窗年代久,需要更换。
2.女教师宿舍进行排查。屋面东平台渗水现象,下暴雨,有渗水情况发生,已经维修。
3.对全校线路进行检修,发现有少部分电线老化,需更换,暑假已经更换。
4.校门、围墙无安全隐患。
5.教室内的部分灯管拉线老化、生锈需更换。
6.对学生饮水设施进行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7、学校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执行。目前正在建设之中的校园,考虑到学生的安全,施工单位搭建了防护通道,增加了防护网,确保安全。学校改造问题,有序地进行。
8、排查消防器材。消防栓无一损坏,有数个灭火器接近使用期限。安全领导小组当即要求后勤马上购置更新,将用于学生消防安全演练之用。
9、排查安全标志。绝大多数标志没有损坏,可正常使用,只有一些褪色、不太醒目,学校将马上予以更换。
10.对实验室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此次专项行动小组,由乡安办牵头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开展,同时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在活动期间,组织各村及乡级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改能力。村级上报由连日来降雨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2处,正积极上报并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检查组对全乡各行业领域及企事业单位检查时发现隐患2处,1处现场立即整改,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
我乡将继续认真宣传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精神,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动力,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上海拥有数万栋高层建筑,从天而降、不期而至的风险,已是高悬在城市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目前正值台风高发期,高空坠物问题受到社会密切关注。上海市住建委日前回应:已对全城22.3万幢房屋进行了高空坠物隐患风险排查,将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初步形成《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监管机制。
高空坠物种类繁杂、数量大,包括玻璃幕墙、外墙面、空调支架等。目前,上海正在加强重点风险源排查整治。近年来,上海发生过多起因使用无机保温砂浆,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发生质量问题的事件。在市属保障性住房中,加快检测和维修外墙保温系统。排查发现的11个严重隐患项目已列入应急处置范围,部分项目已进入维修施工阶段。
针对数量更大的普通住宅小区,上海完善隐患排查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房屋外墙安全隐患巡查纳入每日巡查范围,成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开发上海物业app“灾情上报”功能,完善“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风险隐患电子台账。
上海市房管局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共有超过1.3万幢玻璃幕墙建筑,其中约有50%玻璃幕墙建筑被纳入“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据悉,平台会综合分析玻璃幕墙建筑的维保记录、幕墙结构、大楼年龄等信息,一旦发现隐患会及时向业主和监管部门发送预警,督促整改。“接下来,我们会逐步把所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信息纳入平台,建立‘一楼一档’。”
从源头解决高空坠物困境,上海正在建立防范高空坠物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抓紧出台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工作意见。
下一步将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处置责任。
相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立法研究正在推进。市房管局副局长冷玉英说:“现已初步形成《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建筑外立面及其附着物相关设计、施工、选材等标准,同时明确房屋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相关利益人的权利义务。”
“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市场的机制,比如引进保险机制规避风险,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测,通过多元共治机制共同推进有效解决隐患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服务区根据服务管理中心(冀高服xxxx21号)和石家庄分中心(冀高服石经xxxx10号)文件要求,为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防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服务区安全生产形式稳定。服务区与xxxx年4月12日5月25日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接到上级来文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后,服务区领导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的活动小组。服务区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方案,以“查隐患、促整改、抓落实、保安全”为活动指导思想,通过动员会的召开,统一了员工思想,明确了分工,强化了职责。对活动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部署,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强化管理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为重点,切实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防止发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真正到达了预期的效果。
重点排查整治行停车区、加油站、餐厅、后厨、超市等部位。服务区进出口和停车区的标志、标线不完善、不规范的,未对经停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采取防范措施的;加油站为落实完善油品装卸、加油作业、安全用电等各项制度预案,防火、防爆工作的;餐饮卫生环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的。
1、广场标线时间过长,已经淡化。
2、餐厅、客房、后厨部分电源松动。
3、时令蔬菜有变质现象。
4、后厨工具摆放不规范。
5、广场上有拾汽水瓶的村民。
服务区按照文件要求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方案,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5项,都以整改完毕。此外,针对安全管理的有关内容,规范了各部门标准化作业、工作流程。完善了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对服务区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彻底进行了一次排查整治,为全年的安全生产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强化了环境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了环境安全。同事促进企业增强了环境安全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提高了保护环境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了侥幸心理好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了懈怠情绪,实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多方面的努力之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3月31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为有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确保群众安全,自1月18日起,开元街道将持续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城市社区、社区办、物业办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排查工作组,对全街道辖区内各小区空调外机、外墙瓷片、落水管、高空悬挂物展开持续排查整顿。同时,社区网格员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同步发放宣传资料,向居民开展防范高空坠物安全教育,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同时要求各小区物业公司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各居民楼阳台上是否存在摆放花盆、杂物,窗户是否牢固可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开元街道将加大预防高空坠物、抛物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并通过便民服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提醒居民对阳台重物、杂物及时清理,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我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了对学校安全问题的整改力度,现将豫灵二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成立了以张东强校长为组长,王新建、王映辉、张秋良、王三星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制度,签订了校长与教师、校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学校与家长等安全责任书。
我校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楼梯踩踏安全应急预案、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防地震安全疏散应急预案等同时针对预案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学生宿舍楼供水设备有故障,已整改。
2、校门口电线杂乱无章已派专业人士进行整改,现有序美观。
3、教学楼排水管道堵塞,现已疏通。
5、没有受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危害情况。
6、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7、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较好,周边无营业性网吧。
8、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开齐开足,假前、假后进行安全教育。
9、实行节假日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四、多种途径开展安全教育。
我校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小组讨论,典型发言,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媒体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周一升旗王映辉校长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项教育,从火灾的发生怎样逃生,灭火器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受到良好的效果。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全新区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建档率100%,疫情防控得力,消防安全设施实体功能运转正常,食品经营许可达标,环境安全显著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养老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排查整治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4月30日。
排查整治范围:全新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等。
(一)以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市、县联防联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落实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五有”措施,即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的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是否做好防疫物资及重要护理用品、生活必需品的日常储备工作。
3.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是否按照省、市、县文件部署,对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职工、医护等工作人员以及保洁、保安、司机、后勤、餐饮等服务保障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疫苗接种情况。是否按照县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二)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向民政局备案。
2.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科学规范、内容详实、切合实际、可操作可执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是否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三)以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消防安全。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是否落实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要求;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是否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是否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是否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行为;燃气设施是否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是否指定(有资质)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有检查报告并备案。
3.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食品、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4.服务秩序安全。是否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是否在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是否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是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委托第三方服务的是否签订外包合同;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是否安装呼叫装置;是否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5.房屋安全。是否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是否通过房屋安全质量监测部门鉴定。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2022年2月15日前,各养老机构要罗列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对于整治没有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盖章后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要对今年以来安全督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整治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隐患主动展开自查自纠。新区工作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要全面进行核查验收,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电器使用、防寒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食堂食品卫生、医疗用药、出入登记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严防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2月23日前,新区内养老机构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检查结果,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日)。在养老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新区工作人员要对所有养老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养老机构限时整改,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根据排查整治结果,加强分析研判,对普遍性问题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一院一策解决,确保全程跟踪、全面整改、全部销案。县民政局将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找养老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集中消除重点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关停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确保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新区内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积极协同消防、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认真抓好自身安全隐患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成立以新区党工委书记西光号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张建同志为副组长,社会事务办主任朱亚,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何红梅、赵青为组员。对全新区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及集中整治阶段的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开展整改核查,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持续督办,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4月11日至30日)。各镇(园区)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制措施。养老机构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教育培训。各养老机构要提高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养老机构要通过观看警示片、现身说法、专家授课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安全技能应知应会、入脑入心。
(二)完善排查制度。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要对所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排查,确保一处不落、全部覆盖。养老机构要积极发动全体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整改上报。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四)实施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对新区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对养老机构消防、专用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职责,决不能失管漏管。
(五)依法严厉惩处。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消除隐患。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由消防、市场监管、卫健、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暗访督查、回头看等全方位排查整治。对于不符合和拒绝整改的给与停业整顿。
(三)依托媒体,营造宣传攻势。在高铁新区网站开设专栏、刊播安全排查整治动态和安全常识、老年人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要加大舆论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成立xx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今年排查整治的重点。确定由建管站具体负责,各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了《xx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传达到各村居,工作开展前期积极参加区住建局组织的`培训会并创建村级管理账号,培训会后镇政府和各村迅速投入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建管站安排专人会同村级管理人员逐村入户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根据《x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判断房屋安全等级录入系统,并填写纸质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完整清晰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资料。至12月20日,我镇已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二、排查发现问题我镇下辖x个社区,已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计排查x户,无安全隐患。
我镇下辖x个行政村,经排查核实,x个村已经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共计排查xx户,发现安全隐患x条。
三、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核查各村社区是否存在遗漏排查情况,对排查出有不同隐患的房屋分类施策,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积极整改,对影响安全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求其马上停止使用,限期搬离,增设警示带警示标语等方法,确保不会引发安全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我校成立了以张东强校长为组长,王新建、王映辉、张秋良、王三星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制度,签订了校长与教师、校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学校与家长等安全责任书。
我校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楼梯踩踏安全应急预案、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防地震安全疏散应急预案等同时针对预案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学生宿舍楼供水设备有故障,已整改。
2、校门口电线杂乱无章已派专业人士进行整改,现有序美观。
3、教学楼排水管道堵塞,现已疏通。
5、没有受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危害情况。
6、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7、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较好,周边无营业性网吧。
8、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开齐开足,假前、假后进行安全教育。
9、实行节假日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四、多种途径开展安全教育。
我校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小组讨论,典型发言,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媒体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周一升旗王映辉校长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项教育,从火灾的发生怎样逃生,灭火器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受到良好的效果。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五
为深刻汲取洪渡新村“4·2”火灾事件教训,有效扼止火灾事故特别是同类案件的发生,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辖区内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立即成立石碶街道出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孙妙芳任组长,副书记朱华鑫任副组长,其他街道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由党工委委员(政法)马苏君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重拳出击,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明火、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在通道出口乱停、乱放和室内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和宣教工作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拆除一批违章搭建,清理一批占用消防通道,使居住房屋住户和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火灾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严禁租住,并按照消防安全验收的标准进行严格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签订《出租房屋责任书》到派出所验收备案通过后才可出租。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主要为以下五类房屋,一是街道公租房,二是村级集体房屋,三是对私人出租的房屋,四是对违法建筑和临时搭建的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五是公寓性质的房屋。
(一)强化属地主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统一牵头实施整治,各村、社(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网格和每个环节,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真正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统筹抓好辖区内组织发动、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强化职能部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做好出租房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宣统办精准宣传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精准宣传机制。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定向宣传工作和关注街道专项整治的舆论动向。安监所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并登记造册做好台账工作。负责转班及协调各部门。村镇建设办要集中梳理公租房人员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租户一律清退。排查出租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对可能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危房鉴定。综合指挥室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综治“一张网”建设和全科网格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大、中、小三级网格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改、管控等各环节的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员进行专题培训等。发展服务办要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5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电瓶车集中(智能)充电桩。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出租房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发现后务必及时整改到位。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出租房屋无证异地经营等整治。供电所负责对线路乱拉、无漏电保护器、线路未套管、超负荷运行大功率电器设备等行为进行断电处理。城管中队负责违章搭建拆除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强化落实业主(房东)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原则,督促各居住出租房业主(房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未达到消防要求的出租房屋一律不得外租,按照“七个一律”(附件)的要求,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高逃生自救的紧急处理能力。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4月2日至5月31日止:4月2日至4月10日为前期排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16日为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一)前期排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0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各村(社)及相关部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观看消防宣传教育片,营造专项整治氛围。由派出所、各村(社)提供本辖区出租房屋租赁基础信息,各村(社)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排查,张贴《告出租房屋房东书》,上报《出租房风险隐患排查表》,对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至安监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16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处坚决解决一处”的原则,对一时村社不能解决的,由派出所、安监所、城管中队、供电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前期排查阶段发现的有问题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切实有效的解决出租房屋违法违规问题和电瓶车充电引起的安全隐患。
(三)评估验收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街道、相关部门对上阶段专项整治结果统一验收汇总(评估),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通报,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层层包干落实,按照分级分层、包干负责的要求,对居住出租房屋实行联村包户制度,实行逐级包干责任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完善预防、发现化解、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推进居住出租房屋组织化集中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研究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协调、验收、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较大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一案五查”的要求,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直接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固化长效机制。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探索基础信息化管理和科技防范手段的应用,全力推广无防盗窗小区建设,同时增加村社安全监控系统,探索电瓶车集中充电模式。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施居住出租房等级化评定,各村(社)要在人员集中点设立出租房屋隐患举报电话:88172968。
(四)做好信息报送。根据要求专门制作整治方案,落实专人全面、如实统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要建立工作周报、月报制度。整治工作方案、居住出租房屋整治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至专班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六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