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业务帮扶方案范文(21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目标所提出的具体步骤和措施的计划。它为我们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有助于我们达到预期的效果。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来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吧。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的风险。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目标。准备一个详细的计划,明确每一个阶段的目标和所需的资源。这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业务帮扶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月xx日自治区党委专题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落细国家、自治区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切实把稳住市场主体、有效纾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这一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各类利企、援企、稳企、安企政策措施精准对接、直达尽享。现就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xx政办发〔20xx〕xx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1、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xx号)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居民服务等人员密集型行业复工复市。
2、水、电、气等供应企业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缓缴政策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缓缴期免收欠费滞纳金。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实施。
3、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4、在落实好《xx市贯彻落实新政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x政发〔20xx〕xx号)相关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最终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延长1个月减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
5、引导各行业协会、驻x商会与非国有房屋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减免其房屋租金。
6、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依法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7、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励的方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融资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等不合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8、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9、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由单位提出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底;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0、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发生疫情区(县)内的中小微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7日以上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
11、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帮助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工具,丰富适应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用类金融产品研发推广,增加涉农、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
12、对受此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13、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延期期限。
14、引导国有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服务措施,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延期还本付息诉求“快审快办”。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16、充分用好国家关于“三农”、小微企业、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指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引导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并积极给予再贴现支持。推动创业社区合作银行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50亿元。
17、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畅通清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抓好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对中小企业投诉无分歧欠款做到应清尽清,清偿确有困难的要明确还款计划,存在分歧的账款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主体账款支付责任,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决不允许政府新增中小企业账款。
18、按照“限流、预约、错峰”的原则,适时恢复各旅游景区营业。倡导xx人游xx,鼓励市域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区(县)之间开展xx人游xx。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加大线上宣传促销力度,吸引x内外游客有序来x旅游消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或缓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减免车辆相关费用及车驾管服务方面。
19、对停放在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停车场内的车辆,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滞留在住宅小区占用公共道路、场地停放的临时车辆的场地占用费(不含业主包月停车和地下停车库物业服务费用)。
21、鼓励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医院、各类市场、商务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业主或停车场经营管理主体,免收或减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
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减免费用时限延长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车公司免除所属出租车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其他公车公营性质出租车由所属企业免收或减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
23、由市交通运输协会积极引导个体经营出租车车主与车辆承包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对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给予免收、减收或缓收。
24、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对需要延期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体检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办理;对需上线检测的车辆,审验日期默认为注册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预选车牌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的,预选号牌确认时间延长3个月;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的,有效期延长3个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符合机动车使用原号条件,原号码保留时间延长3个月。
25、加大对企业的联系走访力度,加强对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送政策上门、促政策直达;加强企业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及时解答和处理影响企业复工复市的现实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发展信心;着力推动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进展缓慢的突出问题,通过狠抓投资促进产业发展,进一步提振社会投资信心。
26、建立企业法人及个人涉疫诉求盯办、跟办、督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自治区“互联网+督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信访反映问题,对涉疫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办理。
27、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及时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类型矛盾纠纷。
28、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依据法律援助法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相关诉讼和其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29、对涉及参与一线抗疫的医务人员、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的仲裁案件优先办理,仲裁受理费除享受减免措施外同时免收案件处理费。
30、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争议的预防与化解,制定针对性处理、化解措施,为全市有序复工复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自治区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务帮扶方案篇二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安排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商流通〔xxxx〕9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xxxx年全省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预〔xxxx〕1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中央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合理利用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积极支持和帮扶受灾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灾后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给予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一)本方案所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帮扶救助资金)是指许昌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用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
(二)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帮扶救助资金申报,按照企业、商户申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帮扶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一)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经开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灾受损情况图片或影视材料;
5、受灾受损物品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的,由所在村(社区)定损并提供情况说明(注:非必须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xxxx年8月13日前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审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帮扶救助资金。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专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帮扶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业务帮扶方案篇三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xx月xx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深入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深入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93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四)深入开展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深入开展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参与全省组织的“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指导中石油中石化促消费满减活动,做好新能源车购买优惠活动。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深入开展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聚集,推动形成创新创业更大活力。加强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到各县(市),提升现有平台运营能力,培育孵化更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建设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创新企业平台间沟通协作、经验交流,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积极开展云南“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迪庆选拔活动。积极争取更多优秀项目进入国家双创活动周主题展示。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州、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20xx年对州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20xx年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为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州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给予稳岗返还,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创业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补贴资金通过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安排。大学生创业补贴实行项目指标管理,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各项目具体补贴金额由各地结合项目评审实际确定。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引入金融服务平台,帮扶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创业,对评选活动和获奖人员开展系列专题报道,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评选。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帮办代办”配套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邮政快递等渠道“不见面”办事,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流程移出异常名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州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的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州级各牵头部门于xx月xx、xx月xx上报工作总结。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实行月报制度,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州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既看政策落地率,也看群众和市场主体感受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按要求直达基层、直达个人。
业务帮扶方案篇四
为精准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成立文成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并制定如下方案。
合力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政策组合拳,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构建“精准定向、直达高效、全程透明”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的“两直”工作机制,推动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稳定。
牵头县领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办公室)、政策组、数据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专班例会;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度评价指数,承担月评价、季对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编印文件信息;交办县领导以及工作例会明确事项,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班工作落实。
(二)政策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梳理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并抓好兑现;推动各部门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补标准,提出直补对象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清单核查工作;按要求建立纾困资金池;兑付中央财政资金直达企业(不含制造业、外贸领域)和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监督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情况;完成清退第三方截留费用案件目标数。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评价标准。
(三)数据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为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制定县级层面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范围。
县发改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提供企业信用,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情况等数据。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推进特色小镇,形成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县经信局: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梳理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推广企业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限下”升“限上”。提供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等数据。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台与财政相关系统的对接,落实好惠企利民资金。会同政策专班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研究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纾困资金池,全面落实资金池兑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补助、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大减租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于或低于3。5%,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5%。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岗稳工。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相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
县审计局:检查贯彻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有力推动融资增量扩面,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专用额度,全力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有力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序推进“三减”联动工作。深化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推动业主型、平台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活动。
县统计局:提供“四上”企业分行业总汇数及有关数据。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相关数据。提供“浙里亲清”平台支持。
县供销社:依托供销社市场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落实。
县税务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按季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减税等数据,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医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和减免等数据。
人行文成县支行: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息等相关数据。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结合“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优化社区银行服务,分层分类提高个体工商户网格化精准金融服务水平。
(一)专班干。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为主体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体系,确保专班实体化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专班牵头职责,抽调骨干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确定人员清单、责任清单。
(二)政策包。一是统一汇编国家、省、市、县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进行政策梳理。二是跟踪、收集兄弟县出台的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政策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适时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通过政策的提标、扩面、展期,形成具有乘数效应、精准有效的政策包。
(三)精准定。一方面,定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几个必帮”和“几个不帮”。另一方面,定标准,实行中央财政资金直补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吸纳就业等情况挂钩。
(四)实名制。建立资金直补实名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涉企政策补助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线上走。集成县级部门公共信息数据,建设线上政策兑付平台。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完善标签体系,建立国库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机制,实现“线上归集、线上筛查、线上补报、线上直补”,切实做到“全流程在线、透明化拨付”。
(六)公开查。通过兑付平台,公开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在线公示拟直补对象名称、补助金额、补助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快兑现。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信息互通,企业和个人在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上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达企业与个人。充分发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优势,通过集成服务、协同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八)资金池。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等新增财政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池,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九)月度评。构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班工作推进情况月度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两直”资金兑现情况、“四减”政策落实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等3个方面,编制“月度评”指数,加强综合考评。
(十)全程督。围绕对象确定、主体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资金拨付各个环节,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开展“两直”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落实监测。强化审计监督,把资金直补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一)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切实落实每一项工作主体责任。每周总结和报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制定和报送下月工作计划。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班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提出举措。每周召开一次专班例会,由专班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汇报交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县数据共享平台,动态归集纳税数据、社保缴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信用数据、工业企业产值数据、用电量数据等,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确定拟直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象。
(四)建立督查评价机制。按照“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要求,开展政策执行跟踪,加强绩效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纾困工作进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业务帮扶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提升全行总体服务水平,细化活动实施方案,经行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通过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现服务规范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
巩固20xx年“文明单位”“零投诉企业”“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形成邮储银行服务系列品牌;选树一批业务精、能力强、服务规范的服务明星。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活动具体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继续推行“视客户为亲人”和“微笑加四声”的服务理念,推广以“专业、便捷、迅速、微笑、满意”为特点的深层次服务内涵,提高客户最高满意度。
(一)网点形象。主要包括支行标准化建设、服务环境、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二)服务标准化。主要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礼仪(人员着装及行为举止、服务用语、禁止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三)操作规范化。主要包括业务处理流程、质量规格、服务过程规范等内容。
(四)管理制度化。主要包括业务管理资料、业务规定、安全管理、用品用具等方面的内容。
(五)经营成效。主要指经营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开展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行开展此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部署阶段,时间为下文之至4月30日
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执行能力。各单位在3月底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发动,务必在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贯彻落实,特别是将活动精神贯穿到每个营业员,确立服务明星候选人,对先进事迹进行推广,扩大活动的宣传辐射面。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5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和周会、早会等方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活动要求及精神,并在“会议记录簿”上记录,以备检查。通过学习,使员工熟知服务明星选树标准,努力实现“四个新”:服务意识有新的转变,服务效率有新的提升,服务环境有新的改善,服务质量有新的突破。
二是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明确岗位分工,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员工的'自觉能力和约束机制。
三是服务测评。各创建单位要在营业窗口组织用户对营业员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资料留网点备查。
(三)复查整改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10月31日
8月1日-10月31日每个单位要依据服务明星评比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各单位的服务明星候选人,并分别填写申报表。并于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综合管理部。领导小组将对综合管理部汇总上报的服务明星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5名服务明星。凡发生一起因服务问题被省级(含)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集团公司客户投诉中心通报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比。凡因在服务方面得到省(含)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四)总结表彰阶段,时间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
由综合管理部汇总服务明星评选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文件进行全行通报表彰,并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给予颁奖,对服务明星给予奖励500元,并奖励所在单位200元。请各单位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浓厚氛围。
业务帮扶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42号),切实推动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惠企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好省级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措施,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优扶强,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资金统筹,认真落实各级旅游高质量发展、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政策措施,助力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及时申报上级惠民利企补助资金,落实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奖补资金以及对茶叶、生猪、肉牛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资金。用好市级绿色食品牌奖励补助政策,及时兑现补助资金。落实好稳增长15条的财政支持措施。(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减税降费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持续提供便捷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清理涉企收费,继续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不得收取《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系列政策,确保市场主体从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中得到实惠。(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融资担保降费补贴。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良容忍度、绩效考核等措施,强化正向激励,增强业务开拓内生动力,提升尽职免责执行效率。发挥再贷款精准支持和结构引导作用,确保全年再贷款累计投放量较20xx年大幅增加,充分利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小微企业专项信贷增长计划,保障小微信贷投放规模,确保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0%以上;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名单企业融资需求;组建市级金融机构融资顾问团,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建设,充实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队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银税互动”“信易贷”平台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及方式,加大续贷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首贷、信用贷占比。持续发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以评价促整改,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xx年有所下降,推动辖区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四)稳岗就业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降”“缓”“返”“扩”“补”系列稳岗纾困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1%的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提升为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大型企业按50%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企业招用20xx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培训补助。通过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做好“一对一”精准服务。积极实施就业见习千岗募集计划,加大见习宣传力度、推进见习规范管理、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为青年群体提供针对性、高质量的见习机会,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到见习活动中。按照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五)保通保畅专项行动。加快推广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在规定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测。在高速公路出口、服务区等货车聚集地设置核酸检测点,方便货车司机开展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通行证网上办理及互认互通工作。启用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系统,由市、县两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机构,根据省级分配账号开展通行证审核及发放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充分发挥12328热线投诉举报作用,对货运司机反映和咨询的通行及防疫检测检查等问题,做到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对符合“绿通”政策不超过4。2米的集装箱车、冷藏车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交通网络有序畅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加大对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整治力度,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建立台账,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拖欠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必须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偿,其余欠款不得超过2023年底清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市外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七)创新创业专项行动。摸清全市现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底数,由各创新创业平台主管部门按地域分布、服务群体等建立名单管理。培育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各创新创业活动赛事相关主管部门共识,统筹全市创新创业资源,积极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大力实施“职工技术创新”、“职业技能提升”、“产业示范引领”、“科技成果普及”等行动,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大赛,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就业、科技、培训等服务。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三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保山选拔赛,选送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配合)
(八)企业培优专项行动。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挖掘、梳理、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有序提升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根据《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细则》,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贯彻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聚焦财税支持、融资支持、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精准帮扶等,全面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竞争力,引导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复工复产专项行动。针对不同区域情况完善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办法。对“四上”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不足、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给予优先尽快解决,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完善防控机制、员工排查、现场防控、物资保障、安全生产等措施,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千方百计促进企业达产满产。加快列入市级领导挂钩的`127个重大项目推进进度,按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卡脖子”问题,促进重大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十)融通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加强创新合作,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全面融通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着力解决供应链中小微企业投融资,优化大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探索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联,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等单位配合)
(一)加力房租减免。加快落实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20xx年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xx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租金。(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力融资服务。建立健全“政银企保”衔接机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加大支持。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微融资监测问卷调查工作,跟踪各项措施成效,摸清企业真实受益情况,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物流及餐饮等行业,切实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按照市场化原则,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延期还本付息方式,通过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加大政策执行力度,避免出现限贷、抽贷、断贷,充分考虑疫情等因素影响,合理维护企业征信,有效帮助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政策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要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xx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投标人费用,节约企业交易成本,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费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保障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力困难行业帮扶。按要求将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继续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融通、政企贯通的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充分发挥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实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十大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细化实施方案,制定调度台账,并于每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材料报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三办一销号”制度。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对企业提出的困难有政策支撑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没有政策支撑的,要在法治轨道上以改革创新的举措研究政策、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规范中小微企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按月统计监测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监测预警,定期通报中小微企业行业类别、地区分布、发展现状等情况。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约谈问责,对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市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按照每季度“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座谈会,制定1个工作方案,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的工作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企业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业务帮扶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紧紧以国家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目的,以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为手段,以抓会课式研究和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帮扶对象
丰泰外国语学校、御花苑外国语学校
三、帮扶目的
1.丰泰、御外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提高方案,实施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的策略。
2.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3.探究“会课式”的方法,提高教师的备课质量。4.提高教师的科研理论水平,确立研究课题。
四、工作内容
1.深入课堂听课,摸清教学状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2.对教师进行专题辅导,辅导力求讲求实效,有指导意义; 3.开展教师论坛活动; 4.召开教学研讨课活动。
五、工作原则
1.坚持查找与鼓励的原则; 2.坚持继承和发展的原则; 3.坚持培训与研讨结合的原则; 4.坚持总结与提高的原则。
六、工作安排
1.2016年下半年深入所帮扶的学校进行听课指导,写出评课报告,进行教学指导。
2.2017年下半年深入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方案另拟)。
八、几点工作要求
1.行政领导要明确职责,经常跟踪指导听课; 2.行政领导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3.行政领导要写出一份阶段性总结材料; 4.行政领导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工作。
立生知行教育集团 2016年8月
业务帮扶方案篇八
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即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提升竞争力,最终达到提升经营业绩的目的,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二级支行支行长、各部门负责人。综合业务部负责全区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二是通过落实检查、奖惩和整改工作,达到服务质量持续提高。
(一)在省行“神秘人”服务检查工作得分位列全区网点前15名,第四季度得分在98分以上。
(二)客户95580客户投诉率比20xx年基础值至少下降40%。
(一)第一阶段:20xx年1月-4月,为自查、整改阶段,全省服务检查工作得分在92分以上。
(二)第二阶段:20xx年5月-8月,为达标阶段,全省服务检查工作得分在95分以上。
(三)第三阶段:20xx年9月-12月,为提升阶段,全省服务检查工作得分在98分以上。
(一)以下奖惩对象为二级支行支行长。
(二)奖励:
1、四季度各网点在全省服务检查得分98分以上,每提前一个季度达标准的奖励300元。
2、各网点在全区服务检查得分达到阶段得分要求且列全区前2名的,分别奖励500元。
3、网点全年没有考核工单的分别奖500元。
(三)考核:各网点在全省得分前200名的不考核;
1、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2、第三阶段:各网点在全省服务检查得分列全省倒数后100名且得分98分以下(不含98分),考核支行20xx元;得分倒数后101-200名的考核1000元;并且得分低于98分的,每差1分考核200元。即:考核=1000(倒数后100名的为20xx)+(98-得分)x200元。
3、各网点在全区服务检查得分列全区后两名的,分别考核网点500、300元,并且每差1分考核200元。
4、相同问题重复发生或上级行重点整治项目扣分的加倍考核。
(四)其他奖惩
4、营业时间内,营业厅客户视线内有非当笔业务必备的单据、报表和设备外的物品考核100-200元。使用叫号机的网点叫号后应举手示意,未使用叫号机的网点在无人排队且发现新来的客户时未举手示意的`扣100元/次。柜员发现有其他非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围拢在柜台前,应请客户在按顺序在一米线外等待,未做到的扣100元/次。营业厅内不得有无关的或非标准的宣传画、宣传牌,相关公示应悬挂整齐,未做到的考核100-200元。
5、定置定位物品缺少或损坏的,网点未及时申请的考核支行长。
6、因服务态度、业务技能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客户有理由投诉每次考核200-500元。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或监督单位负面报导、曝光、通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000-10000元。
(一)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
1、非现场检查采取调阅监控的方式进行,每次检查支行长必须按县行检查人要求提供录像时间段,且覆盖“神秘人”检查的`所有内容和所有高低柜柜员、大堂经理(助理)、保安等人员,按神秘人检查标准打分,并按本方案考核第一条标准处惩。
2、针对20xx年“神秘人”检查中存在问题和20xx年“神秘人”检查标准分阶段性整改:
第一阶段20xx年1-4月,重点对网点硬件方面进行整改,具体明细如下:
5、自助区无法正常使用、张贴银联标识,由支行安排合规人员及时加钞、标识有损坏立即更换。同时各二级支行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网点“神秘人”检查标准》逐条对照,对营业厅内外和自助区的墙壁、地面、业务宣传牌、店招等标识等需要进行修复、更换、调整,以书面形式向县行对应部门汇报,硬件设施在第一阶段必须整改到位,若在5月份后发现还有硬件被扣分的,除了本方案其他地方要求扣款外,每分另考核200元,确保在第一阶段达到92分以上。
第二阶段20xx年5月-8月份重点对软件方面进行整改,具体明细如下:
1、大堂经理服饰不规范,如鞋子不是黑色、多余首饰等;
2、低柜柜员使用手机(与业务无关);
4、资费标准要熟记;
5、柜员未提醒客户当面清点核对钱钞单据;
6、大堂经理空闲时未主动问候客户、空闲时未礼貌送别客户、未合理分流客户;
7、保安坐姿不端正、保安举止不雅、保安未在厅内走动巡视,协助维护营业秩序。同时对照20xx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网点“神秘人”检查标准》软件方面的要求执行。最迟从5月份起,县行将对得分未达标的网点开展非现场检查,实时通报并考核,存在问题的柜员当晚留下进行培训并演练,确保同样问题不再发生。未达标的网点必须将当晚存在问题的柜员应留下学习和演练,并在次日晨会上点评,网点要将学习、演练和晨会上点评的监控录像提供给县支行综合业务部进行检查。
(二)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软件”
县支行将在3月份开展规范服务礼仪培训工作,做到培训、演练相结合;组织大家看录像(齐鲁银行服务视频),学习、借鉴其他商业银行好的做法,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网点从4月份开始每天利用晨会时间进行演练。从5月份重点检查“软件”,整治“软件”不到位。
(三)加强第二阶段检查力度。
“软件”服务是不间断行为,也是最难整改的,因此授予县行服务检查人员和支行长现场处罚权,被处罚人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申诉。每分考核标准为200元,初犯的必须参加晚间的演练;同样问题再犯的每分考核500元并参加培训半天以上(培训相关费用自理)。确保在第二阶段服务已基本养成良好习惯,得分在95分以上。第三阶段20xx年9月-12月,硬件、软件都能做得非常好,服务质量上得到真正的提升,对不能提升的网点加大检查与考核力度。
业务帮扶方案篇九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执行南阳市文明办要求,按照《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两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时间:
2007年1月—2007年12月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活动安排
1、两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以月为单位,分段实施。
2、南阳市七小学在双月选派优秀教师工作组到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开展帮扶、支教工作。工作组由一名校领导任组长,1~2名中层领导任副组长,组员为学校骨干教师。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在单月选派优秀教师到南阳市七小对口交流、学习。
4、活动形式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7年2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 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 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形成团队合力,整体提升办学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学生综合素质,从而促进学校间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经两校协商,成立“校际结对互相促进”活动领导小组: 组
徐辉
李良先
曹珂立
秦
智(老秦营小学主任)
三、具体工作及措施
1、每学期初两位校由组长召集召开协调会,总结上学期活动情况,制定新学期活动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2、两校根据自身的教学优势,优势互补。两校在语文、数学、英语选择年级成立备课小组,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对教材进行分析、共同备课,并在三校分别进行上课、听课及评课,找出差距,共同提高。充分利用市区骨干教师的引导、辐射作用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3、两校至少每学年开展一次联合教学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分别开展市区骨干教师教学展示课、校骨干教师教学研讨活动,并邀请区教研室有关人员参与评课、指导。
4、每学期各校组织一次德育观摩活动,如晨会、班队活动、主题队会、学生“手拉手”活动、小记者活动、学生书信交流活动等。
5、各校进行定期的教育教学信息交流,两校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各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使大家进行资料共享,携手前进。
6、对科学、艺术、品德、体育等综合学科进行不定期的教学研讨活动,切磋教艺,共同上好开门课和出门课。
7、两校共同组织一学期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两校就一个专题,精心准备,选派教育、教学骨干担任主讲人,到其他两校进行讲座,强化教师的学习行为,提升反思力。
8、关注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成长、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中提炼出每学期中的核心问题,举行教育沙龙活动,通过思维的碰撞,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明确具体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方法。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 城乡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9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 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宛城区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和《宛城区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共走“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之路,共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双赢”。深化城乡各中小学之间的联谊帮扶,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全力提升宛城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南阳市第七小学对2009年学校间的联谊帮扶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南阳市第七小学与茶庵乡老秦营小学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坚持“新、实、活”的工作原则,以教育科研为主要途径,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扶,帮助老秦营小学形成比较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共同促进两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学校联谊帮扶内容
1、课堂教学
2、教师队伍建设
3、校本研训工作
4、教育科研工作
5、学校党支部建设
6、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7、校园文化建设
8、学校宣传工作
9、后勤服务工作
10、学校其他工作
三、学校联谊帮扶形式
1、送课到校
2、案例研讨
3、经验交流
4、理论培训
5、技术支持
6、实践锻炼
7、现场指导
8、任教服务
9、教学研讨
10、资源共享
11、改善装备
12、结对帮教
四、主要措施:
1、互相切磋,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主要帮助老秦营小学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完善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探讨学校办学特色。
2、多管齐下,落实帮扶的责任。主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结对工作联络员,确定结对教师。
3、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4、检查考核,保障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检查资料、成果展示及其奖励制度。
五、两学校联谊帮扶要求
1、两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学校联谊帮扶工作,要动真格、来实的,不走过场。
2、两学校要注重联谊帮扶过程,在帮扶工作上要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宣传。开学初,各联谊学校要联合制定活动计划。
3、扎实开展联谊帮扶工作。根据联谊帮扶活动计划,两学校要开展一些实效性强的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帮扶的内容不在于多,在于学校需要,在于实际效果。
4、两学校在本学期结束时,要做好阶段性小结。把各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之中。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9年3月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
根据上级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扶贫工作,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行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切实完成扶贫任务。
(一)分配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分配金融系统扶贫任务,逐户分解到各行。
(二)情况对接。3月8日前,各行要对照任务完成与扶贫对象的对接,了解情况,掌握脱贫对象的准确信息,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三)建立因情施策的帮扶机制。各行要根据贫困人员的致贫原因,分类实施帮扶,确保帮扶效果。
1、对存在“等、靠、要、怨”等思想的贫困人员,重在思想引导,采取正面引导,典型激励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帮助他们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陈旧思想,克服思想障碍,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主动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尽快脱贫致富。
2、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致贫人员,除组织党员及爱心人士进行必要的生活救助外,重点是配合镇政府和村委会协调民政、残联、人社、老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救助兜底扶贫。
3、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重点进行就业扶持。
一是生产帮扶。根据贫困户的农业生产状况,对有生产能力的,发挥金融部门信息渠道多的优势,积极引导其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增加经济收入。
二是资金帮扶。对具备条件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购买种苗、农药等生产必需品。
三是销售帮扶。对农产品销售困难的,要主动为其联系客商、市场、商店等,帮助解决农产品销路难问题。
(四)创新扶贫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在自身扶贫工作中探索精准扶贫的工作模式,研究开发扶贫产品,推动提升全县金融扶贫工作水平。各行在扶贫工作中,要重点探索支持产业扶贫的路子,通过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等方式,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提升金融扶贫的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成立人民银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行长刘先锋同志任组长,副行长孙延滨同志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扶贫工作办公室设在调查信息部,牛振峰同志为扶贫工作联系人,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脱贫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金融系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提高思想认识。扶贫工作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要通过金融系统联席会等方式,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定期了解掌握辖内各行的工作进度,形成精准扶贫强大合力。二是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督促通报。三是反馈机制,积极推广各行精准扶贫的好做法,不断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推动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惠企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好省级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措施,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优扶强,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资金统筹,认真落实各级旅游高质量发展、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政策措施,助力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及时申报上级惠民利企补助资金,落实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奖补资金以及对茶叶、生猪、肉牛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资金。用好市级绿色食品牌奖励补助政策,及时兑现补助资金。落实好稳增长15条的财政支持措施。(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减税降费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持续提供便捷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清理涉企收费,继续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不得收取《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系列政策,确保市场主体从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中得到实惠。(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融资担保降费补贴。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良容忍度、绩效考核等措施,强化正向激励,增强业务开拓内生动力,提升尽职免责执行效率。发挥再贷款精准支持和结构引导作用,确保全年再贷款累计投放量较20xx年大幅增加,充分利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小微企业专项信贷增长计划,保障小微信贷投放规模,确保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0%以上;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名单企业融资需求;组建市级金融机构融资顾问团,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建设,充实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队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银税互动”“信易贷”平台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及方式,加大续贷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首贷、信用贷占比。持续发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以评价促整改,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xx年有所下降,推动辖区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四)稳岗就业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降”“缓”“返”“扩”“补”系列稳岗纾困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1%的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提升为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大型企业按50%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企业招用20xx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培训补助。通过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做好“一对一”精准服务。积极实施就业见习千岗募集计划,加大见习宣传力度、推进见习规范管理、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为青年群体提供针对性、高质量的见习机会,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到见习活动中。按照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五)保通保畅专项行动。加快推广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在规定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测。在高速公路出口、服务区等货车聚集地设置核酸检测点,方便货车司机开展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通行证网上办理及互认互通工作。启用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系统,由市、县两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机构,根据省级分配账号开展通行证审核及发放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充分发挥12328热线投诉举报作用,对货运司机反映和咨询的通行及防疫检测检查等问题,做到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对符合“绿通”政策不超过4。2米的集装箱车、冷藏车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交通网络有序畅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加大对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整治力度,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建立台账,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拖欠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必须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偿,其余欠款不得超过2023年底清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市外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七)创新创业专项行动。摸清全市现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底数,由各创新创业平台主管部门按地域分布、服务群体等建立名单管理。培育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各创新创业活动赛事相关主管部门共识,统筹全市创新创业资源,积极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大力实施“职工技术创新”、“职业技能提升”、“产业示范引领”、“科技成果普及”等行动,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大赛,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就业、科技、培训等服务。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三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保山选拔赛,选送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配合)
(八)企业培优专项行动。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挖掘、梳理、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有序提升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根据《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细则》,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贯彻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聚焦财税支持、融资支持、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精准帮扶等,全面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竞争力,引导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复工复产专项行动。针对不同区域情况完善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办法。对“四上”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不足、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给予优先尽快解决,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完善防控机制、员工排查、现场防控、物资保障、安全生产等措施,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千方百计促进企业达产满产。加快列入市级领导挂钩的127个重大项目推进进度,按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卡脖子”问题,促进重大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十)融通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加强创新合作,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全面融通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着力解决供应链中小微企业投融资,优化大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探索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联,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等单位配合)
(一)加力房租减免。加快落实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20xx年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xx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租金。(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力融资服务。建立健全“政银企保”衔接机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加大支持。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微融资监测问卷调查工作,跟踪各项措施成效,摸清企业真实受益情况,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物流及餐饮等行业,切实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按照市场化原则,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延期还本付息方式,通过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加大政策执行力度,避免出现限贷、抽贷、断贷,充分考虑疫情等因素影响,合理维护企业征信,有效帮助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政策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要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xx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投标人费用,节约企业交易成本,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费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保障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力困难行业帮扶。按要求将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继续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融通、政企贯通的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充分发挥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实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十大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细化实施方案,制定调度台账,并于每月30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材料报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三办一销号”制度。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对企业提出的困难有政策支撑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没有政策支撑的,要在法治轨道上以改革创新的举措研究政策、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规范中小微企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按月统计监测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监测预警,定期通报中小微企业行业类别、地区分布、发展现状等情况。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约谈问责,对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市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按照每季度“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座谈会,制定1个工作方案,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的工作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企业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年6号〕)及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湖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长银发〔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疏通政策传导渠道,引导更多资金和资源投向民营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结合益阳实际,我市决定开展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进园区、进企业,促融资、促发展”行动(以下简称“两进两促“),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以全市十大园区为载体,通过建立政银园企担深度合作机制,综合施策,开展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确保园区内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激发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助推益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要做实“五个目标”:
(一)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明显提高。各银行机构优先保证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户数、投放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法人金融机构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要明显增加,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明显提升,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保持较低水平。
(二)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适度降低。各银行机构逐步健全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力争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上浮幅度年均降低2个百分点以上。
(三)民营和小微企业在担余额大幅增长。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更加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主体占比不低于50%,平均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四)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有效建立。通过政银园企担联动工作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推动各单位信息共享及“1+n”政策整合,形成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工作合力。
(五)园区经济水平及园区企业发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促推园区“百千工程”,提高园区产业集聚度,提升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工业税收、单位产出效益,加快实现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过百亿元,高新区、龙岭工业集中区总产值过千亿元。
(一)建立“1+n”跨部门金融政策整合机制
以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和金融市场等政策工具的“1”(具体包括: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放宽支小再贷款发放门槛;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等措施),撬动金融监管、融资担保、产业扶持、财政激励等各方面政策资源的“n”(具体包括:差别化监管措施、税收优惠、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业担保等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发挥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倍增效应。
(二)建立金融机构结对帮扶首问负责制
各银行机构要与园区建立“一园一行长包联、一园一帮扶方案、一园一问题清单,一园一解决台账”的结对帮扶首问负责制,着力提升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
1、明确帮扶对象:各银行机构分别与益阳高新区、龙岭工业集中区、长春经开区、沅江高新区、桃江经开区、南县经开区、安化经开区、大通湖工业集中区、灰山港工业集中区、沅江船舶产业园形成结对帮扶关系,成为帮扶园区的主联系银行。结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调整,按年更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当年不得更换。
2、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各银行机构要组建结对帮扶团队,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联系银行行长带队,当地金融办、当地人民银行、当地银行机构及担保公司等共同参与的入园调查、走访活动,及时了解园区企业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制定园区整体帮扶方案。在日常融资信息收集、入园走访调研过程中,形成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问题清单”,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提出的金融需求能否办理、办理条件及程序等问题咨询,要在3-5个工作日内限时给予答复,对于主联系行及参与行均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进行反馈。每一家企业的咨询结果均需留底形成“解决台账”;二是为园区企业的信贷融资项目在立项、申报、授信、审批等环节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提供金融业务咨询、信贷产品推介、财务报表规范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
3、明确联络方式:一是各银行机构行长为结对帮扶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为第二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系部门与联络员。相关人员调整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报备更新。二是各主联系行与结对帮扶园区密切配合,由园区管委会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协助收集日常金融服务需求“问题清单”,提交至主联系行及相关机构“会诊”处理。三是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园区”、金融产品、案例宣讲等活动,要在园区、各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宣传册等醒目位置公开园区“企业融资服务窗口”、主联系行联络人员联系方式,提升园区企业金融知识、服务可获得性。
(三)建立金融机构结对帮扶联动工作机制
促推各区县(市)政府金融办、银行、园区、担保和企业五方之间通过建立有组织、多形式的合作,疏通各项政策传导渠道,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办理银行贷款的快捷通道,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1、明确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以及各区县(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是金融机构结对帮扶联动工作的双牵头单位,要密切协同,相互配合,加强与银行、担保机构的沟通和联系,组织园区、银行和担保机构分析园区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摸底企业融资需求,研究金融服务重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联合推动实施。
2、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立体金融服务体系: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设立一个或多个“企业融资服务窗口”,企业到“窗口”提交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由“窗口”收集整理后分别提交给主联系行和区县(市)政府金融办,“窗口”再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企业。
(四)强化“三个一”监测督导考核机制
一是建立“一季一调度”通报机制。各银行机构需在每季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金融办及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提交结对帮扶园区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台账”。益阳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对各银行机构支持服务结对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进行统计和排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对推动落实不到位的机构进行约谈;二是建立“半年一评估”督导机制。结合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对各银行机构的综合评价、综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对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的融资任务完成质量、效果进行定性、定量评估,推动各银行机构主联系行制定后续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一年一考核”激励机制。结合20xx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增加各银行机构结对帮扶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增速、户数、咨询答复率、融资满足率等考核指标,对打分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五位的银行机构,在各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业务管理中给予差别化制约措施。
(一)市、区县(市)政府金融办
1、工作职责。市、区县(市)政府金融办统筹负责辖内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双牵头单位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建立政银合作的长效机制,组织园区、银行机构持续深入推进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
2、保障措施。修改完善《20xx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银行机构信贷投放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重点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协调、促推市财政、税务、发改委、工信局等单位出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推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培育助推一批优质企业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新三板”挂牌和沪深交易所上市,对新增国内外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省股权交易所标准版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促推建立金融政法联动机制,开展园区企业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规避债务执行的制裁力度,提高金融案件结案率、执结率。
(二)人民银行
1、工作职责。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制定、统计监测和工作推动,制定出台支持银行机构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推动“金融生态良好园区”建设,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涉金融信用黑、白名单制度,实施跨部门多层级联合激励、惩戒。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负责联系各区县(市)金融办及各县域园区。
2、保障措施。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比重,对银行机构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全市安排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0亿元,支小再贷款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占比高、增速快的金融机构。发挥降成本导向作用,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贷款利率在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加点不超过5个百分点。放宽支小再贷款申请、使用条件,申请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再贷款资金到账后完成贷款发放时间可放宽至2个月。支小再贷款可用“先贷后借”的报账模式按月申请,按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单户授信不高于3000万元民营企业新增贷款1:1的比例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再贴现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和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同时,运用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综合评价、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手段,引导银行机构下沉服务重心,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银行机构
1、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益阳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按照行动方案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主联系行职责,与结对帮扶园区建立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制定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和对接园区综合融资方案,通过信贷产品创新、授信审批提效、贷款利率优惠等多种措施,不断强化对园区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
2、保障措施。各银行机构要积极研发适合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政银园合作模式,批量化解决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通过参与“百企带万户”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建立以园区大型企业为核心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探索推广上下游产业链融资模式、“金融+行业协会”融资模式、“银税”信用类信贷产品等。推进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解决企业借新还旧造成的“过桥”资金需求问题。大中型银行发挥“头雁”作用,不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落实普惠金融领域专门信贷政策。各银行机构在对承办此次活动的分支行行长和领导班子考核、资源配置、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利润损失补偿、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对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给予支持。对参与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人员,重点对其服务企业数量、信贷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为尽职免责提供机制保障,让基层分支机构“敢贷、愿贷、能贷”,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四)园区管委会
1、工作职责。各园区要安排专人负责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在园区内建立“企业融资服务窗口”接收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对园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和收集整理,及时形成民营和小微企业“问题清单”提交辖内金融办和金融机构主联系行,适时与辖内金融办、银行机构主联系行研究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搭建企业与银行机构金融服务对接高效便捷渠道。窗口申请融资成功率等指标纳入各区县(市)对园区管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保障措施。促推政银园合作对接,力争切块专项资金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合理确定政银风险分担比例,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促推建立园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成长前景良好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初创小微企业,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协会、天使投资人等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支持。
(五)融资担保公司
1、工作职责。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园区等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合作对接机制;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情况纳入各级财政部门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其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
2、保障措施。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逐步提高支小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的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收费一般不高于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原则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引导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主体融资门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3月)
1、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益阳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工作方案》,提请成立益阳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在3月召开益阳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11月)
1、各银行机构主联系行明确结对帮扶园区,入园走访、调查,形成综合融资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联络人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
2、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县(市)金融办联合十大园区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窗口”,细化统一“问题清单”、“解决台账”等格式文本,建立完善企业融资需求收集、分发、反馈操作流程。
3、凝聚政银园企担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两进两促”活动,进一步深化改进金融服务,增加对园区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金融知识和产业指导等培训宣传。
4、益阳市金融纾困民营和小微企业“两进两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责,按照本活动方案制定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5、适时召开阶段性总结会,宣传推介筛选出的2-3个突出益阳特色、易复制推广的政银园企担合作典型案例,推荐部分成效突出的创新产品,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研究问题,为推进下阶段相关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
按照各银行机构、园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其进行评估、考核及验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差别化激励约束。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联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政府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不断增强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意识和能力,把本次活动作为有效缓解辖内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堵点的重要抓手,建立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几家一起抬”,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质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督导、反馈等工作,积极整合各成员单位资源,明确职责,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责任,强化调研督导。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纾困政策措施,金融监管部门承担监督、指导职责,财政部门等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运用督导、评估、考核等手段,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作为,广泛宣传动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扩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让民营和小微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借助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促进相关各方达成共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三
“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青年互助帮扶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如何把公司的重大决策贯彻好、落实好,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如期落地,全面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实现职工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推进工作上有新举措,精神状态上有新面貌,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为打赢攻坚战,实现为公司顺利开工做出新的贡献。
所有团员,实施“随时接受,随时帮助”策略,确保有问题职工的困难及时得到解决。
帮扶对象有任何生活或工作上的困难可向帮扶小组反映,帮扶小组成员可解决的需给帮扶对象提供一定的帮助,若不能解决的困难可向小组长反映,小组长再向部门负责人反映,由部门对于问题斟酌考虑,解决不了的向公司汇报情况。
四、实施目的在工作或生活中关心每一位职工,及时了解职工的生活状态,确保每位职工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保障职工安心工作,立足于本职岗位,为公司保驾护航。
2020年4月5日。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四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x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
1、宣传布置。20xx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xx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xx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xx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0xx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我县2013年关于开展脱贫对接帮扶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乡2013年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脱贫对接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协调、科学全面发展、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帮扶宗旨
关心贫困家庭的发展,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户在生活、思想、创业、种植、养植等方面的困难,努力使他们有更好的发展思路、发展平台,让他们更好更快地脱贫致富达小康。紧紧围绕“党建统领,区域统筹,兴业富民,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总体目标。
三、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人口6人,户主蒲承光,1954年10月出生,在家务农;配偶欧凤云,1952年9月出生,在家带孙务农;大孙女蒲超艳2002年8月出生,在村读书;次孙女2011年9月出生,留在家奶奶带;子蒲启文,1979年7月出生,媳妇龙见竹1978年12月出生,两人长期在外务工,村里没有集体企业,没有经济来源,发展的后劲不足,以至于年轻人都外出务工,造成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加上交通不便使家庭更加贫困。
四、具体工作计划
(一)组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各村四大员和帮扶班干部为成员,联系固本乡八一村进行一对一帮扶工作。
(二)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地区基本情况。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部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扶工作调研,通过征求意见,与村干部群众座谈,与帮扶户沟通,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明晰帮扶工作基本思路,确定帮扶工作措施。
(三)大力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经济困难的原因,不仅要从生活上予以捐助,还将从思想上鼓励,技术上予以帮扶,促进其自觉自愿地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四)协助帮扶户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扶贫解困,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帮扶户经济发展需要,引导其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使当地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优势更加突出,带动其从根本上走上致富之路。
(五)把定期走访落到实处。每月到帮扶户入户不少于2次,了解他们的现状,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帮助学习领会精神,促进解放思想。
(六)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采取措施,摸清村情民意,解决帮扶户迫切需要的现实困难,每年真正为所帮扶户办好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口碑。
(七)做好帮扶工作记录。对帮扶走访的对象、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的情况做好登记,按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户的关心,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深入基层,联系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困难户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构建稳定、和谐的雨母,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使贫困户及时得到救助,逐步渡过难关,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活动对象。
(一)扶持对象:五保户、残疾户、低保户、低收入困难户等困难家庭。
(二)帮扶人员:全体乡党员干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对困难家庭的帮扶机制,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从而使贫困户逐年减少,最终消灭贫困户。
四、组织领导。
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肖军生(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阳宏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贺才利(乡党委副书记)。
陈卿(乡党委委员)。
成员:周大新(乡组织干事)。
伍志凤(乡劳保站站长)。
罗元宏(乡民政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卿同志兼任。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村(社区)扶贫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村(社区)两委领导担任,成员为有关村(社区)两委和干部、村民小组长。
五、工作内容。
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对困难家庭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扶。
(一)济困。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关心困难群众的工作、生活状况,在中秋和春节期间,亲自到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并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或实物帮助,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渡过生活难关,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另外,各帮扶干部每年要无偿援助困难户300元以上。
(三)助业。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在一年内为其解决就业,具体为:采取选送学习资料、进行个别辅导等形式,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对有一定技术和文化基础的困难群众,要进行技术和智力帮扶,为增强他们创业脱贫的“造血”功能提供条件。
(四)助学。对子女读书难的特困家庭,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在每年两个学期开学前上门家访,了解其子女读书情况,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的助学措施,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五)住房。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被帮扶家庭的住房状况,若发现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的,要迅速向乡民政办反映,并协调其按有关标准进行加建完善,彻底解决我乡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六)医疗。对患有重特大疾病而致贫的家庭,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其疾病的基本情况,并协助其向有关部门申请市、区医疗救济金。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明确对象。全乡的被帮扶人员已由各村(社区)根据各困难家庭的意愿,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共需帮扶的低收入特困家庭户。同时为方便干部与困难户的联系,对全乡的困难户重新进行“一帮一”结对帮扶安排,进一步明确帮扶与被帮扶对象。今后对新出现的困难户以及不需要继续帮扶的家庭每年进行核准。
(三)强化责任。各帮扶党员干部应根据与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全乡的帮扶工作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驻片联系人要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统一协调、处理。
政策,并积极开展义诊活动,主动联系困难户进行免费的体检和诊治,积极帮助困难户解决“看病贵”问题。雨母山乡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帮扶人与被帮扶人的需求,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七
为了切实改变xx村村民xxx的贫困现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达到小康水平,根据省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有关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2月29日,深入xx村x组村民xxx家了解情况,现根据西关村发展规划、结合xxx家庭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计划:
贫困户xxx,xxx镇xx村x组村民,全家6口人,房屋10间(其中新建房屋5间,尚未搬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耕地面积2.8亩,人均耕地面积0.56亩,家庭简单实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现有主要劳动力2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儿子在外打工获取。户主:xxx,47岁,小学文化程度,长期在县城干零活以贴补家用。妻子:xxx,46岁,文盲,在家务农。儿子:xxx,27岁,高中文化程度,常年在广东东莞打工。儿媳:xxx,23岁,患有病,长期在家疗养。孙女:xxx,两岁;xxx,4个月。
1、家庭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接受农业科技和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弱;
2、家庭劳动力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植或外出务工为主;
4、儿媳常年患病,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家庭主要因病致贫;
5、两个孙女均年幼,家庭拖累较重。
经过前期的入户对接、建档立卡,初步了解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对20xx年的帮联任务进行了梳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月:深入帮扶农户,了解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6、经常入户了解家庭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做到及时排除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八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对控辍保学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溪湖区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共6所,其中,普通小学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现有教职工498人,在校学生2583人。
近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了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局长为副组长,义教科、党办、督导办公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综合依法治理,坚持联控联保,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明确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建立控辍保学联保机制。
(二)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导到位,实时监控。
(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减负和控辍工作做到有机结合。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依托组建集团办学,积极探索集团办学新模式。坚持推进特色化办学,努力打造“一校一品”。
教育局根据学籍系统,由学校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责任到人,逐户落实。
1.建立易辍生档案。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与扶贫和资助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易辍生就学问题。
3.关注残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教育部门与残联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沟通,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4.因家庭变故等原因易辍,由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与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及时掌握学生在校状态,发现疑似辍学要责令学校立即入户调查、查明原因、立即劝返。
不断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校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业务帮扶方案篇十九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月”活动,对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凝心聚力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氛围,凝心聚力带动农民稳定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贸建设守底线 消费帮扶促振兴”
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一)发挥消费平台功能
充分发挥好海南乡村振兴网、海南爱心大集市两个重要消费帮扶平台作用,主动谋划、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月活动。
1.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分会场,丰富线下消费帮扶氛围。(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2.积极举办线下集市分会场活动,组织各镇(区)推荐具有本镇(区)特色的品牌产品参与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3.组织各帮扶单位参与海南乡村振兴网满减促销、产地直销等形式的线上活动,营造活动期间内良好的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全市各帮扶单位)
4.指导各镇(区)在活动期间开展“一村一品”品牌推介活动, 由各镇(区)收集上报优质农产品品牌,在活动会场预留展示场地进行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5.协调社区、商超、军营、企业等人流量密集区域,打造活动分会场,引导全员参与。(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6.持续推动消费帮扶“三专”工作,引导相关企业积极销售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推动布设消费帮扶有人专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二)组织定点帮扶活动
7.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派专人对接消费帮扶工作,并做好消费帮扶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有食堂、餐厅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与脱贫户或带贫合作社签订认购协议。各“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联系人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以线下消费、集中采购、订单预定等形式在定点帮扶村和帮扶对象家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8.协调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策划活动,积极开展帮扶产品采购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各镇(区))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0.各“双联双帮”单位要全面掌握定点帮扶村现有扶贫产品信息,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干部职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定点帮扶村农产品进行代言,拓宽销售渠道,确保所帮扶村无大规模产品滞销。各镇(区)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各镇(区))
11.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镇(区)通过 led 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乡村振兴公益广告;在主要路段和脱贫村挂横幅、贴标语、刷口号,启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册、开展政策咨询等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消费帮扶月活动由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工作。各镇(区)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鼓励以线上活动为主、酌情开展线下活动,线下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保障工作,避免因线下活动开展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消费帮扶月活动成果,重点是各级领导、“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责任人活动情况以及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于7月11日前分别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和市供销社。
(四)强化督促落实。
为完善消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我市将把各单位开展消费行动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月将根据各单位食堂采购情况和在编在岗干部消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消费帮扶统计工作,统计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定期将本单位消费帮扶数据(即“琼海市爱心消费帮扶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汇总,逾期未报视为本时间段内未有消费帮扶行为,以最近一次报送的数据作为其工作进展情况。
业务帮扶方案篇二十
20xx年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升“三化”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增产、增收、增效,全力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以及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宣传、销售等环节的各种困难和存在问题,使企业投资环境有明显优化,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改善,效益有明显提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和税收等各项工业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帮助、指导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具备较强实力的成长性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9家以上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引导、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
建立健全“一家企业、一名县领导、一个部门、一套政策、一套服务措施”的“五个一”帮扶机制,在人才、资金、用地、供水供电、信贷、上市和服务等方面对纳入帮扶范围的企业进行倾斜支持(结对帮扶责任分工见附表)。
1、采取行政、经济和服务等措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好各类招聘、招工活动,加强与外县市劳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加大奖励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2、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加大对市场价格、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检测和分析,密切政企、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动。
3、采取专项协调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加强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种担保平台作用,主动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积极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为企业解决融资、上市等方面的难题。
4、本着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的原则,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帮扶行动从5月5日至12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活动分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5月5至5月10日)。各帮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将帮扶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就帮扶行动的目的、内容、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2、调查分析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企业帮扶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入企业召开现场调度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需要帮扶事项,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落实帮扶责任。
3、解决问题阶段(5月21日至12月10日)。对企业提出具体的帮扶建议,对本单位能帮助解决要及时加以解决;对具有共性和需要各单位共同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和调度,通过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制订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解决。
4、总结经验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对帮扶行动进行总结,汇总有关数据,整理有关资料,检验帮扶成效。特别要将帮扶行动中行之有效、企业欢迎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诒芸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温生平任常务副组长,各帮扶责任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所有企业扶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由刘礼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企业帮扶的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2、切实提高认识。企业强则工业强,工业强则县强,没有企业的稳步发展就没有“三化”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帮扶企业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企业帮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切实落实责任。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每月至少要参加一次企业经营活动,针对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更新企业帮扶方案,完善帮扶措施。各单位每月25日要将企业帮扶工作情况上报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将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帮扶行动要与“创业服务年”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确保帮扶行动不走过场,赢得企业满意。
4、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对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5、切实强化督查。帮扶活动是民心工程,要全力帮扶、认真指导,切实解决问题,使企业感到真情和温暖,得到帮助和扶持,决不能借帮扶之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各单位对企业的'扶持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帮扶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落实扶持政策、帮扶不积极主动、敷衍了事的要严格惩处,严肃处理。
业务帮扶方案篇二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全面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双联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妇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尽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帮扶任务如期实现,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动员妇联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围绕落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要求,认真梳理帮扶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改革帮扶机制,拓展帮扶群体,深化帮扶内容,创新帮扶载体,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妇女儿童,为建成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新夯实基础。
(一)帮扶对象:县镇村(5个镇36个村)
(二)帮扶任务:以扶贫攻坚为主要目标,通过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办实事、解民忧、推动发展,扎实落实四个一要求,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帮扶形式:建立1+1+n(帮扶工作组+机关妇委会(妇代会)、对口联系部门、辖区内企业等)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一个摸底、两个对接、多点帮扶(即:摸清困难妇女儿童数量、与对口帮扶部门和贫困村做好对接、工作组联系2个以上帮扶点实行多点帮扶)。
(一)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积极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发展意识。
(二)建立帮扶台账。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填写帮扶台账。
(三)制定帮扶计划。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立足联系村实际,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原则,帮助村两委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规划。
(四)发展项目,落实发展资金。因地制宜助推驻点村特色产业发展,培育致富带头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致富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经济收益。
(五)加强组织建设。协助上级党委、政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采取思想上帮、方法上教、行为上带、制度上管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党组织、村委会班子达到五好要求。
(六)注重民生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村上学难、行路难、就业难、养老难等问题,主动关心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伤残群众,积极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服务。深入排查农村矛盾纠纷问题,加大调处化解力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下乡驻村,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制定本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方案,建立住村干部工作档案,完善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根据所驻村实际情况,保障工作经费,加大资金、项目协调力度,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驻村妇联干部要坚持与一三五下乡驻村,真正解决各镇村的实际问题。要轻车从简,不给基层增添负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当地乡规民约,严禁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吃请收礼和索要土特产品,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