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汇总18篇)
错误总结是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错误,避免再次发生。写总结时要注意避免空泛和笼统的描述,应该结合具体的事例和数据进行分析。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关于总结的经典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一
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的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文书帮小篇推荐就业协议书样本参考。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41,日期栏填:2012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2012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二
乙方:
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三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单位)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团委或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见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与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四、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8、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学校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见习。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0、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应的组织提出调解,调解不成立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学生填写)
丙方:大学就业指导办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年_____月毕业于__大学学院 __院校____专业,是____省______市___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 (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学生填写)
联系电话:(学生填写)
家庭地址:(学生填写)
邮政编码:(学生填写)
年月日(学生填写)
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年月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五
为维护国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定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两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逐条明确。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等,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的使用范围: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本就业协议书(解除定向或委托协议的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范本)
毕 业 生 张××
用人单位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名称 河南理工大学xxxxx学院
备 注: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请与单位协商好并在此处注明!!!
1、工作年限,工作地点,工资待遇; 2、是否有“三险一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如本人违约,违约金的数额约定;4、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
每人毕业前只此一份协议书,请签工作时经过与家长协商后再与单位签署!!如签协议书后又想签其他单位,务必要给原单位交一笔数额不小的违约金并由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务必慎重考虑后再决定!!
编号:2015100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范本)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学校名称
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到河南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局、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三、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门同意。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毕业于 (院校) (专业),是 省 市 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毕[ ] 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到生源地报到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查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案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果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及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书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户籍挂靠甲方集体户(属_________管辖)。
2.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及时将户口迁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国、留学、定居、移民、劳务,必须在甲方注销户口。如的确有困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并提出迁出期限,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挂靠。
3.自乙方户口迁入甲方集体户之月起,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每月_________元(不满1个月按1个月收取),每半年缴交一次,缴费时间:每年7月份缴交1月份-6月份的费用;12月份缴交7月份-12月份的费用。
4.甲方协助乙方将户口迁入、迁出甲方集体户,申领补办居民身份证,可为乙方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5.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6.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按期缴费,逾期三个月不缴,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所负的责任。户口迁出甲方集体户时,应交清有关管理费。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八
上诉人(一审_告):姓名:_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_告):姓名:_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__纠纷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 (x6) __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诉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九
一、毕业生暂缓就业时间为20xx年7月1日至x年6月30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xx]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毕业生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应每月一次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毕业生可以参加学校就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毕业生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毕业生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如毕业生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毕业生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毕业生承担一切责任。毕业生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毕业生通知用人单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毕业生不办理,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无关。毕业生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迫究刑事责任的,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毕业生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省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签署,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省就业指导中心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此协议无效)。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
- 2018暂缓就业协议书
- 暂缓就业协议书
- 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甲方: (省/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丙方: (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 省 市 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 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系按照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名单发放协议书,组织毕业生填写;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041,日期栏填:xx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xx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学生填写)
丙方: 大学就业指导办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年_____月毕业于__大学学院__院校____专业,是____省______市___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 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毕[ ] 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 (学生填写)
联系电话: (学生填写)
家庭地址: (学生填写)
邮政编码:(学生填写)
年 月 日(学生填写)
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年 月 日
一、毕业生暂缓就业时间为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xx]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毕业生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应每月一次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毕业生可以参加学校就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毕业生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毕业生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如毕业生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毕业生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毕业生承担一切责任。毕业生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毕业生通知用人单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毕业生不办理,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无关。毕业生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迫究刑事责任的,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毕业生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省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签署,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省就业指导中心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此协议无效)。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人代表: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负责办理录(聘)用乙方所需的有关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
4、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否则乙方需缴交违约金叁仟人民币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二
电力工程系全体毕业生:
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为按时、高效做好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或有意向单位,等待办理相关正式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2、计划毕业两年内报考公务员的毕业生;
3、计划毕业两年内报考专插本的毕业生;
备注: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4、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及程序。
时间:2012年5月3日至5月25日,逾期一律不接受办理。程序:
1、毕业生在学院就业在线的资料下载栏处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表格上交系毕业班辅导员。
3、经审核后,各系于6月中下旬领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组织学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三、档案、户口托管时间。
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的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四、其它相关的规定。
1、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各系保留。
2、2012年7月15日,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接收证明,到招生就业处申请取消暂缓就业。2012年7月15日以后,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接收证明,直接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大厅)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回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如是党员则还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暂缓就业两年期限内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报到证由我处统一领回,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邮寄回其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教育局)。学生本人持身份证须在到期一个月内返校领取报到证,(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回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转出手续。
4、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会导致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
五、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紧,政策性强,请有需要的同学及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逾期未办的,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示:
利: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专插本的同学,其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2、哪些同学必须办理暂缓就业。
a、准备专插本的;
b、已在有关单位工作,暂时未能解决人事档案关系,但有可能获得指标的;
c、今后两年内有可能找到接收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的;
d、两年内准备考公务员的。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电力工程系党总支。
2012年5月3日。
附:《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可在我院就业在线的资料下载栏处下载。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三
暂缓就业。
协议书。
是怎么样的,有具体的模板吗?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暂缓就业协议书模板,希望对你有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
思想汇报。
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到生源地报到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查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案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果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及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书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系按照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名单发放协议书,组织毕业生填写;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041,日期栏填:xx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xx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四
答:不需要。
2、现场办理取消暂缓就业,什么时候拿到报到证?
答:现场受理取消暂缓就业,现场签发报到证。
3、现场办理暂缓就业工作时间是什么?
4、现场办理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回生源地。
2、本人办理请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请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
2、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本人办理请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请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地址在哪里?如何前往?
答: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地的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旁)。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在三楼前台。
附近有以下公交站:广东工大站(环市东),羊城晚报社站(东风东路),犀牛路口站,农林下路站,执信路站;有以下地铁: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c出口,地铁5号线区庄c出口。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则,就甲方接收乙方推荐学生到甲方企业就业事宜签订本协议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以下所协议:
一、操作方式
根据甲方用工条件,乙方负责协调、组织学生人(其中女生人,男生人)到甲方企业就业。注: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名女生和名男生。
二、甲方对就业学生的要求与条件
2、学生入厂均需由甲方安排体检(体检费从学生第一个月工资中扣),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
三、中介推荐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学生就业满两个月后,甲方根据实际人数按人均元费用(注:其中人均元为“劳务费”,人均元为来厂“交通费”)。
2、支付方式:
“劳务费”:元/人,按实际在职人数计算,凭乙方开具的“劳务费”发票,甲方分两个月打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开户行:______帐号:______)。(注:学生在甲方就业工作满一个月支付元/人,满两个月支付剩余的元/人)。
“交通费”:元/人,按实际到厂人数计算,凭乙方提供的学生来厂“火车票”或“汽车票”,分两次现金报销,学生到厂当天支付现金一部分(相当于来程从到惠州的火车票金额),剩余部分在学生上班一周内凭车票报销现金。
四、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并盖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代表签: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x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七
昨日,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记者从部署会上获悉,本市将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非法改装、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问题。
副市长张建东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xx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因此,要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将全面深化源头管控,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拆除)工地信息台账,同时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10、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不密闭运输、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篇十八
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以下文书帮小篇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阅读。
毕业生拟跨地区就业、升学或到省部属单位工作,又还没有接收单位,或正在办理但还没有办理好接收手续,需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有上述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如果不办理暂缓就业,会影响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
(1)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5月31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中队,由中队登记后交学院招生就业办。
(2)招生就业办把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输入省教育厅指定系统。
(3)省教育厅批准后,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毕业当年的`7月初)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于规定时间(7月中旬)统一把协议书和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没有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视为放弃。
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将户口、党团关系暂留学校。办理暂缓就业,党团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必须遵纪守法,遵纪计划生育有关条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党团员要按时交纳党团费,尽可能参加组织活动。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单位的,在规定时间内,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地级市人事部门或省直、中央驻粤单位的“接收函”或“录用通知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把档案转往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单位和取消暂缓就业的,省就业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打印报到证。毕业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办领取报到证。
如果要回生源地就业,或拿到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的,可提前解除暂缓就业协议。毕业生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注意:对于外地生源来说,如果暂无接收单位,就应该对档案的去留多加注意,若想留在所在城市,就须及时到人事部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或档案的人事代理,如果不及时办理暂缓就业或档案的人事代理,档案就回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保管了。
小编最后补充说:“若丢了协议书后学校没有开出证明,两年后户口档案还是会打回生源地的。所以,拿到协议书后,千万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