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学论文文献大全(21篇)
阅读是提高语文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时,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下面这些总结范文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总结写作的要领。
农学论文文献篇一
(城市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析出文献)]
[5]著者.题名[d].所在城市:学位授予单位,出版年.[学位论文]
[6]著者.题名,报告号[r].出版地(城市名):出版者,出版年.[科技报告、手册等][7]著者.准编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如).[电子文献]
[10]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农学论文文献篇二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
农学论文文献篇三
2、探究农业会展对农产品贸易的作用。
3、基于“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亚洲国家农产品贸易与流通问题分析。
4、中欧农产品贸易结构与竞争力分析。
5、“一带一路”环境下的亚洲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路径探索。
6、“互联网+”视阈下黑龙江省对俄农产品贸易流通状况研究。
7、农产品贸易对农业经济的促进分析。
8、河南省中小型农产品企业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9、山东省农产品贸易结构研究。
10、中国-泰国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农产品贸易的分析。
1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
12、国家间冲突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13、中国与巴西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展望。
14、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分析。
15、tpp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16、“一带一路”倡议下优化中越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路径研究。
17、中俄农产品贸易复杂度与二元边际的实证分解。
18、基于后金融危机状况下的农产品贸易。
19、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前景。
20、陕西省农产品贸易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
21、国际农产品贸易:基于复杂网络的分析。
22、美国农业补贴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23、农产品贸易驱动下中国与湄公河沿岸国家的虚拟水流动关系研究。
24、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对中国的影响与启示。
25、“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贸易竞争性提升的策略与实施。
26、“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中国与中亚5国蔬菜类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
27、“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贸易合作研究。
28、菲律宾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发展路径探析。
29、中非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30、20_年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特点及未来展望。
31、“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欧盟农产品贸易特征研究。
32、中巴农产品贸易增长成因——基于cms模型和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分析。
33、中荷农产品贸易特征与趋势展望。
3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农产品贸易特征研究。
35、fta视角下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研究。
36、“澜湄合作”背景下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的路径优化与前景。
37、“逆全球化”形势下农产品贸易壁垒新动向及我国应对策略。
38、农产品贸易与新新贸易理论:文献述评。
40、中俄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
42、老挝农产品贸易发展特征及前景。
43、土库曼斯坦与中国农产品贸易分析。
44、基于“一带一路”视角的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特征变化研究。
45、中国与马来西亚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特征、问题与前景。
46、“互联网+”视角下黑龙江省农产品贸易升级转型研究。
47、“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菲农产品贸易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48、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成本研究——基于异质性视角分析。
49、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现状、结构特征与竞争力。
50、农产品贸易结构优化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1]科技社团信息化发展策略及政策建议——以中国农学会信息化建设为例。
[2]氮肥种类及用量对旱地玉米肥料利用率和产量的影响。
[3]秸秆深埋条件下不同施氮水平对玉米产量和氮吸收利用的影响。
[4]腐植酸增效复混肥对玉米产量及养分利用率的影响。
[5]不同水肥管理措施对寒地水稻产量及水肥利用效率的影响。
[6]不同施肥处理对黄瓜生长及产量的影响。
[7]两种产量水平下减量施氮对杂交中稻产量和氮肥利用率的影响。
[8]氮钾和有机肥在生姜上的肥效研究。
[9]植病学组联席会议关注可持续发展、植保、低烟碱烟草等主题。
[10]农业面源污染实证分析与政策选择。
[11]《齐民要术》农学思想与现代农业发展。
[12]长期施肥对山东潮土磷盈亏及农学阈值的影响。
[13]氮肥施用量对玉米生长发育及产量的影响。
[14]减量施肥条件下生物炭与耕作方式对玉米氮吸收及产量的影响。
[15]猪场肥水施用对玉米-小麦农田氨排放、氮素利用与表观平衡的影响。
[16]不同肥料对土壤物理特性和棉花产量的影响。
[17]河北省夏玉米施肥效果与肥料利用率现状。
[18]锌肥种类对太湖地区水稻生长和稻米品质的影响。
[19]吉林省玉米施钾增产效应及区域差异。
[21]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棉花科技发展做出新贡献。
[22]农业专家系列介绍:油菜遗传育种及特色油料作物专家魏忠芬。
[23]有机肥替代化肥对旱地小麦水氮利用及经济效益的影响。
[24]黄淮稻区水稻品种氮肥利用效率比较分析。
[25]动物科学新生学业上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
[26]砂质中低产田不同氮处理对开麦22产量的影响。
[27]小麦—玉米周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
[28]新疆棉花全产业链适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研究。
[29]论罗振玉在近代中国农业科技知识传播中的历史贡献。
[30]巴西:农药处方不能随意开。
[31]腐殖酸肥料对小麦氮素吸收利用的影响。
[32]配方施肥对夏花生肥料效应参数的影响分析。
[33]“玉米养分专家系统”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应用效果评价。
[34]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茄果类蔬菜育种专家——陈胜萍。
[35]小麦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效果评价。
[36]基于meta分析中国水稻产量对施肥的响应特征。
[37]活性腐植酸复合肥对甘薯农艺性状、产量及品质的影响。
[38]农学类视域下校企实践教育基地共建机制研究与实践。
[39]施氮量和土壤灭菌对根结线虫侵染番茄根系的影响。
[40]布依族传统农业害虫防治方法及其生态智慧。
[41]中国农业科学院特种动物营养与饲养科技创新团队。
[42]内蒙古马铃薯施肥效应特征参数与施肥推荐。
[43]基于文献计量的巢湖农业面源污染概况分析。
[44]施氮量对北疆滴灌春小麦-青贮玉米氮素利用率及土壤硝态氮的影响。
[45]氮磷钾配比对潮土区高产夏播花生产量、养分吸收和经济效益的影响。
[46]河北省冬小麦施肥效果与肥料利用率现状。
[47]嫁接冬瓜和自根冬瓜氮肥肥效研究。
[48]一次性施肥技术对水稻-油菜轮作系统氮素淋失特征及经济效益的影响。
[49]肥料运筹对水稻南粳9108生长及产量的影响。
[50]基于农学效应的福建省水稻氮磷钾施肥限量标准。
农业经济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1、老挝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2、《齐民要术》研究。
3、新时期我国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研究。
4、农业信息化水平和效益评价模型和方法研究。
5、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研究。
6、中国农业知识产权绩效研究。
7、公共产品视角下农业科研投入绩效评价研究。
8、中国农村人类发展中的财政支持研究。
9、中国传统农业的近代转型研究。
10、我国农业上市财务治理效率影响因素研究。
11、非相关文献知识发现方法及在农业经济学中的应用。
12、农业工业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
13、区域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研究。
14、唐朝政府农业经济职能研究。
15、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评价及对策研究。
16、中国消费文化变迁研究。
17、中国现阶段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研究。
18、基于gis的农业自然灾害区域影响分析方法研究。
19、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20、我国农业会展绩效评价与发展对策研究。
21、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研究。
22、省域农业竞争力比较研究。
23、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4、公共选择下的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问题研究。
25、基于农户响应行为的黑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研究。
26、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方向与机制研究。
27、我国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研究。
28、现代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研究。
29、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及其资金效率研究。
30、吉林省黑木耳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31、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的研究。
32、我国低碳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33、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格局、影响因素及其应对研究。
34、中国农业基础设施供给效率研究。
35、陕西农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
36、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
37、我国中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38、西藏农牧民持续增收的财政政策研究。
39、中国农业科技体制百年变迁研究。
40、新疆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与绩效问题研究。
41、我国农业产业生态福利水平测度及提升策略研究。
42、粮食主产区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效果研究。
43、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影响因素及绩效评价。
44、辽宁省农业信息化水平测度及对农户行为影响研究。
45、中国式分权与农村公共品供给、农业经济增长绩效研究。
46、农业科技园区技术集聚形成机制与模式研究。
47、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农优化研究。
48、中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空间差异、影响因素与提升策略。
49、我国农业信息传播特征与结构研究。
50、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问题与对策。
农学论文文献篇四
文献综述的撰写要求
文献综述是一种重要的学术论文,它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课题申报与撰写和科研写作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掌握这门写作技能对于提高科研能力大有裨益。只有依照文献综述的基本特点,重新建构文献综述相关知识的理论体系,才能撰写出思路清晰、内容翔实、语言简练的文献综述,并为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参考。为此,根据文献综述的概念和特点,笔者提出了撰写文献综述的若干要求。但是在撰写文献综述时,需要先回答以下基本问题:
第一,国内外研究者对某一主题(或内容)进行了哪些研究?回答“研究了什么”的问题。
第二,对于某一主题,国内外研究者是怎样进行研究的?这是回答“怎么研究”的问题。
第三,对于研究结果,国内外研究者的研究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即是回答“相关性研究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的问题。
第四,该研究有何突出性的贡献或效果?后世对该研究做出了何种评价?回答“研究怎么样”的问题。
上述的问题是构思文献综述中最核心的问题,如果能比较清楚地回答,那么这篇文献综述的主体内容就基本形成了。但是还要注意以下的若干原则,才能写出高质量和高水准的文献综述。
(一)选文献的“三最”原则
在撰写文献综述时,收集和选用文献是前提。根据笔者的经验,总结出选用文献时的“三最”原则,即“最权威、最经典和最新的”原则。“最权威”是指当下某个研究领域内最有影响力和最知名的国内外学者、专家和教授的著作、论文、会议论文等各类文献资料,主要是学术论文;“最经典”是指在中外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那些经历了历史和社会的检验的世界名著等,主要是书籍;“最新的”是指近几年来(一般默认为5年)发表的各种文章,而“最新的”资讯主要体现在报纸上,因为报纸信息更换速度和信息承载量都比较大,每日都在更新。
下面以撰写“高等教育学”专业等方面的文献综述为例,“最经典”的文献就是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年出版的12本汉译世界高等教育学名著丛书,比如约翰·s·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诸如此类的名著就是经历过历史和世人的考验的学术专著,那么他们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知识价值就比较大。如果你在思考和撰写文献综述中,连这种非常重要的文献你都没有收集到,那么,你的研究就缺乏重要的理论支撑,其研究结果就可以预想而知了。“最权威”的论文就是《高等教育研究》和《教育研究》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它们代表着这个领域研究发展的现状和最前沿的学术动态。“最新的”的文献就是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在线、教育报、教师报等报纸上传递的教育类的知识或报道。恪守这“三最”原则,就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最珍贵和最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有利于研究所用。
(二)读文献的忠实原则
在选择好文献之后,就是读文献。文献既是研究的.材料,也是评论的对象。阅读文献时,可以采取“史-著-论”的顺序展开阅读,才能更接近于对原文的理解,才能分清谁是作者的观点,谁是前人的观点,哪些是描述性的文字,哪些是议论性的文字。特别一提的是,有研究者提倡“史论著”的阅读法,笔者在此讲三者的顺序略微做了一下调整,提倡采取“史-著-论”的顺序展开阅读。理由如下:“著”和“论”的存在显著差异。著作类原创性更强,知识覆盖面更广,逻辑关联性更强,而论文类知识涵盖量有限,更多作品只是对著作类的解读或释义,算是比较二次性的作品。它研究的基础已经是建立在别人的文献基础之上,而著作类,特别是学术专著,更多地体现出作者的原创性,它更多依赖于长期的教育生活实践,它的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和作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研究过程中,某些研究者为了多快好省地发表论文,在对文献资料收集不全的情况下或者对文献资料并没有真正理解其中的涵义的情况下就开始写作,这就违背了对研究中的客观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于原文原观点。尤其是一些外文资料。要做到忠实原则并不容易。某些主题或学科专业类的文献并不是普通研究者或人士可以获得的最原始或一手的资料。造成这种研究的原因有:一是研究者的身份和地位;二是文献资料的珍贵程度;三是学科专业的特性。由于上述原因,所以来执行和落实忠实性原则时就会大打折扣。
(三)写作时的综述结合原则
撰写文献综述时要“综”“述”结合。文献综述应有述有评,对所引述文献应做提炼、分析,尽量避免对所引述文献只做一般性简介。在广泛收集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对已有研究成果作出合理性地评述,为进一步研究提供方向和依据。有些研究者不是系统化地回顾现有的研究文献,找适合研究的问题或可预测的假设,却宣称某种研究缺乏文献,从而自认他们的研究是探索性研究。这样有选择性的综述文献就带有明显的主观偏见。
“综”即收集“百家”之言,综合分析整理;“述”即结合作者的观点和实践经验对文献的观点、结论进行叙述和评论。只有把两者合理地融合在一起,才算是一篇合格的文献综述。如你所研究的主题是关于德育方面的,通过检索知网、万方、维普、人大复印资料、百链图书馆和goolge学术收索等网站,发现关于德育方面的文献资料就收集全面了。殊不知还有一些重要的文献未能进入你的视野。如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中关于德育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该网站论文主要是由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主办的《道德教育研究》期刊发表的论文,而这一部分论文及研究成果就不能在上述我们常说常用的网站上查阅到。
(四)写作时的读者意识
文献综述属于学术论文中的一种,它的读者群体具有特殊性。主要供高校、科研机构、期刊社、研发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科研人员或教学人员阅读,简言之主要供同行交流。鉴于这种特殊的读者群体,撰写文献综述时就需要考虑该群体的文化需求,学会换位思考,在恪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用专业和平实的语言写作,这样才能让读者理解和明白作者的真实意思。
所谓读者意识,就是写作过程假想读者对象,写作过程倾诉或交流的目标人群。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始终存在着“隐在读者”,这一“读者”存在于作者创作的任何一个环节。写作中的读者意识另一层含义就是学会换位思考。如果我是读者,通过读某人写的文献综述,我能从中收获什么呢?这篇文献综述的新颖和独特之处在哪里呢?有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有时,你去读别人写的文献综述时,常常能找到似曾相识的感觉,其实,这类文章多半属于低水平高重复的文章。如果在读别人的文献综述时,能找到眼前一亮或者拍案叫绝或读完之后意犹未尽之感,那么这类文献综述就算是比较上乘之作。换位思考,就是在理性分析和对比分析中,站在读者的角度体验自己写出的文献综述是怎样的感觉,试想,它将给读者们留下怎样的第一印象呢?如果我们善于这样的思考,我们就为文献综述的修改找到了方向,从而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论文水平和质量。
综上,撰写文献综述较为妥帖的处理方式就是保持“中庸”———不偏不倚。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肯定地说自己的研究是十分完美的,也没有人可以评价他人的研究一点价值都没有。当然,这种“中庸”之道也要注意适度,如果掌握了翔实可靠的文献资料,并且对研究问题做出了理性分析,那么就要勇于打破“中庸”式的平衡。
农学论文文献篇五
(1)著作:[序号]主要责任者。
著作名[m]。
其他责任者。
版本项。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
(2)连续出版物:[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j]。
年,卷(期)-年,卷(期)。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3)连续出版物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j]。
连续出版物题名:其他题名信息,年,卷(期):页码。
(4)专著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c]。
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责任者。
专著题名。
版本项。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的页码。
(5)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类型标志]。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或访问路径。
2.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志
(1)以单字母方式标志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会议
农学论文文献篇六
1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的基本概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逐渐朝着数字化、新信息的方向发展,物联网、互联网以及云计算发展十分迅速,导致社会充满数据,因此,使得数据成为了新的信息资源,需要人们进行适当的利用,以此来满足人们的实际生产生活要求。基于此,导致呈现指数形成增长,并且变的更加复杂化,使得大数据区别与传统的数,增加了内涵。可视分析实际是一种融合了信息可视化、科学可视化、数据挖掘、人机交互、信息论、认知科学等方面的新方向学科。可视化分析实际上是一种能够利用交互式可视化界面来对复杂数据进行分析的技术,可视化基本流程为数据、知识、循环数据,主要包括可视化技术以及自动化分析技术。大数据可视化技术实际上是一种利用自动化分析进行数据挖掘的时候,在使用能够进行分析的人机交互界面和能够进行信息可视化的界面来融入自身的认知能力和计算机的计算能力,从而可以有效地得到观察大数据的能力[1].
2大数据可视化分析
2.1文本可视化
作为大数据时期文本可视化数据的一个典型文本信息,实际上也是最主要的互联网数据信息,与此同时,也是物联网通过一定的传感器收集到的信息类型,在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以及日常生活中人们使用最多的就是文本形式的电子文档。文本可视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直观的体现文本主要优势和特点,例如,逻辑结构、动态演化规律以及主体聚类等。最基本和典型的文本可视化就是标签云,依据词频来合理的把关键词进行排序和归类,然后利用一定的颜色、大小等属性来进行文本可视化。
现阶段,最主要的就是利用字体大小展现的关键词使用在互联网中主题热度的`识别。随着关键词数量的不断增加,如果不能合理的进行设计阀值,就会出现重复覆盖以及局部密集的问题,这样就需要提供一定的交换窗口来操作[2].
2.2网络可视化
在大数据分析中最常见的关系就是网络关联,例如,社交网络和互联网。实际上层次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网络信息。依据连接拓扑和网络节点之间的关系,可以非常直观的体现出网络中隐藏的关系。例如节点,实际上是进行网络可视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怎样在大规模边和节点的网络中利用有限空间进行一定的可视化,是现阶段大数据研究的重要和难点。除了能够可视化静态拓扑关系,还具有相应的动态流动演化性,所以对动态网络进行一定的可视化也是不容忽视的内容。随着网络中边和节点数目的增多,很容易出现覆盖、重叠以及聚集等问题,不能很好的进行可视化,影响效果。因此处理大规模可视化的主要方式就是图简化。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利用多尺度和层次聚类进行交互,把大规模数据变化为具有一定层次的树结构,然后利用多尺度进行不同的可视化。另一种是对边进行适当的聚集,保证具有清晰的可视化效果。这些都是简化的主要方式,也可以看出引入交互技术,是可视化技术未来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方式[3].
2.3时空数据可视化
时空数据主要是指具有一定时间标签和地理位置的数据。
移动终端与传感器发展非常迅速,因此,使得时空数据逐渐成为大数据发展过程中典型的数据类型。充分结合地理制图学以及数据可视化技术,分析和研究空间和时间对于可视化表征之间的关系,能够很好的展示空间和时间以及规律模式。大数据时代发展模式下,时空数据具有实时性和高维性,同时这也是数据可视化的重点。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信息随着空间和时间位置发生一定的变化,一般可以利用信息对象来逐渐实现数据可视化。流式地图是最典型的可视化方式,充分融合地图和时间事件流。为了可以打破二维数据的局限性,出现了时空立体方,是利用三维模式来展现空间、时间、事件[4].
2.4多维数据可视化
多维数据可视化实际上就是说拥有很多个维度的数据变量,在数据仓库以及数据库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例如,商业智能系统、企业信息系统。进行多维数据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发现多维数据的模式和规律,合理展示不同纬度之间存在的关系。多维数据可视化具有多种方式,主要包括基于图标、基于图结构、几何图形、基于层次结构、基于像素、混合方式。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不断发展,几何图形是研究多维数据可视化的重点。
最常用的多维数据可视化的方式就是散点图,二维散点图可以适当利用多维度中的两个维度综合的体现映射到两条轴上,利用不同的图形在二维平面内合理反映维度信息。例如,可以利用不同颜色、形状等来表示一定的离线或者连续性。投影是从多维度方面来体现可视化的一种方式。能够很好的体现出维度的属性值的分布情况,还可以体现多维度之间的关系[5].
3结语
总而言之,作为大数据分析的重要方式,可视化分析可以有效的弥补计算机自动化分析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缺陷。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可以很好的融合计算机的分析能力和人们对信息的感知能力,在依据数据挖掘前提下进行的数据分析。
参考文献:
农学论文文献篇七
[2]由然,赵旭,仲兵.国外非油品业务渐趋成熟[j].中国石油企业,(07)
[3]钟成索,由然.美国非油品销售领域宽阔[j].中国石油企业,2012(1).
[4]吴金林,毕港峰土编.加油站经营与管理[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3s}240.
[5]张海潮.中国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发展策略研究[j].当代石油石化,2010.(06).
[6]陈青松.非油品业务成加油站新利润点[n].中国企业报,2011.2.2(11).
[8]刘冀生.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清华人学出版社,2010.
[9]田景惠.加油站营销理论与实务[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
[10]田景惠.中国成品油行业十一五发展回顾与十二五展望[j].国际石油经济,2011(04).
[11]马兴芹.构建加油站非油品业务新机制[j].中国石油企业,2011(07).
[12]任征兵.石化双雄:非油也忧[j].中国连锁,2011(02).
[13]韩祥峰.北美成品油零售经营特点及其启示[j].理论学刊,2011.(06).
[14]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编著cei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一汽车服务业「r].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03).
[15]王旭东.便利业务[j].中国石油企业,2008(1).
[16]董仕华.连锁便利店快速成[`期的竞争力提升对策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5).
[17]李秀山.加油站便利店顾客需求分析与运行模式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16).
[18]悉早加油站媒体户外传播新蓝海[j].市场观察,2011(os).
[19]杨波.7-i1连锁业真经[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朱明.我国石油加油站便利店的现状与发展探析[j].知识经济,2011(o1).
[21]闵志民.中石油终端销售策略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大津人学,2004.
[22]刘宇.中石油沈}i{加油站便利店营销案例研究[di.硕士学位论文.大连理i一火学,2009.
[23]彭未然.中石油s销售公司1h油品业务发展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石油人学,2011.
[24]景仲林.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发展策略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兰州人学,2011.
农学论文文献篇八
[3]刘昌明.21世纪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战略[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6.
[4]甘汉,水资源合理配置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博士论文,.
[12]n.伯拉斯著,戴国瑞等译,水资源科学分配,水利电力出版社,1983年.
[15]华士乾主编,水资源系统分析指南,水利电力出版社,1988.
[22]安徽省水文总局,.安徽省地表水资源(送审稿),1982.
[23]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25]肥东县发展计划委员会,2009年肥肥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用公报,.
农学论文文献篇九
一、参考文献类型少
文献资料是多类型的,包括是学术著作、期刊论文、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研讨会论文、政府部门的资料与数据汇编、国家政策文件等。
当前,很多毕业生写论文参考的文献主要集中在期刊论文、学术著作和学位论文,对国家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研究会论文等关注不够,因此参考的文献类型较少,出现比较片面、或研究不典型的情况。
从学术研究上来说,这两者是同等重要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专题来说,研究后者可能更有价值。
比如国家政策不仅包含过去的研究成果,也包含目前研究的热点、前沿问题,是研究中不可忽视的文献。
所以,文献综述要尽可能参考不同类型的文献资料,做到全面有力。
二、过度依赖已有的研究成果
学术研究是渐进的过程,新的研究要依赖于过去已有的'研究成果,但是,过度依赖就成为一种简单的重复。
目前,不少研究生写文献综述时,很难跳出别人的研究思路框架,不自觉的重复别人的观点,或者用目前已有大量参考文献的研究领域作为选题,这些都是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过度依赖的表现,这也导致很难有学术创新成果。
所以,写文献综述时,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文献综述是为了找到的研究起点。
在文献综述写作过程中,不能过度依赖已有的研究理论或观点,大胆的做出突破。
三、否定已有研究成果
有些研究者在表达自己观点时,热衷于否定已有研究成果,并以此来凸显自己研究的原创性。
要知道,文献综述要坚持全面性原则,批判与肯定同时进行,当方面的批判或肯定都是不理性的,也是不客观的。
目前,很多毕业论文总是喜欢说自己的研究填补了空白,对别人的研究不能给予客观的评价。
然而,其所谓的空白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研究意义重大但实在太难没人研究;二是研究没有意义或价值所以没人研究。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这样的研究空白是有风险的,更何况,为了凸显自己而极力否定他人研究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理性的,没有价值的。
所以,我们在写文献综述时,应该客观的评价已有的研究成果,避免对其局限性大做文章,这是对研究者的尊重,也能保证自己研究的客观性。
四、简单罗列文献
文献综述应该是通过寻找各种文献的内在关联来实现学术增值,而不是对已有文献的简单罗列。
有些研究者在写文献综述时,会不自觉的将文献罗列在一起,将各种没有关联的文献罗列在一起确实会比较容易,但这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描述型文献综述,很难获得审稿人的认可。
由于文献繁多,很多原始文献是比较凌乱无序的,所以,作者写文献综述时,首先要对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即订正那些错误的材料,补充那些缺漏的材料,区分哪些材料是有用的,哪些是没用的,哪些是过时的。
其次,要对原始材料进行强有力的关联论证,即找出这些原始材料之间的内在关联,诸如今天的研究跟过去的研究有什么关联,未来的研究同今天的研究有什么关联。
最终在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引导下来写文献综述。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初次撰写文献综述,所选题目宜小些,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否则,题目选得过大,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影响实习,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最后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
选定题目后,应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问题有关的文献。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有多种,如看专著、年鉴法、浏览法、滚雪球法、检索法等等。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归纳、整理,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要写好“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用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阅读水平都有好处,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一
1、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必须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4种人;而诬告陷害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包括犯人。
2、客观行为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即是以利用职权或国家权力为前提条件,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事实,进行告发,且行为的实施不要求必须利用职权进行。而且,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权诬陷他人的,则要从重处罚。
3、手段方法不同。报复陷害的手段,既可以用捏造事实(不能是犯罪事实)的方式进行报复,也可以利用客观存在的某种对被害人不利的事实进行报复,而诬告陷害罪必须是以捏造犯罪事实的方式进行。
4、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袁广林的观点。袁广林在《诬告陷害罪若干问题探析》中认为两罪的差异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可以使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报复陷害罪广。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靠职务实施的犯罪,具有职务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客体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报复陷害罪的客体仅仅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3、犯罪行为内容不同。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虽然都是凭借国家权力进行的犯罪,但诬告陷害罪是通过捏造犯罪事实,虚假告发的方式借助司法机关的权利达到侵害被害人的目的,行为人本人没有司法权,不能直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报复陷害罪则是行为人本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利用自身职权、假公济私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整治。
4、犯罪行为侵害对象不同。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人,对身份、地位等没有任何要求,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必须是对行为人提出张国斌、宋志伟的人。
1、不同:报复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对象是一切公民。
3、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是一般主体。
4、行为表现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
1、主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是一般公民。而报复陷害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报复陷害的主体。
2、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人。可以是国家干部,也可以是一般公民。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依刑法规定,必须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检举人以及举报人、执法人、证人。
3、告陷害的最终目的能否实现,不取决于诬告陷害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可以直接通过行为人自己的行为来实现。
4、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不同。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最虽然都是凭借国家权力的犯罪行为,但是其犯罪手段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运用国家权力的方式不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本人没有司法权,不能直接对诬告人进行刑事追究,只能假借司法机关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因此,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的办法企图借助于司法机关的权力,达到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报复陷害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利用职权之便指使要挟他人利用职权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政治上、经济上的、行政上的整治。
五、王敏的观点。王敏在《报复陷害罪若干问题探析》中认为两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者假公济私;诬告陷害罪则不需要利用职权。
2、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
3、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靠职务实施的犯罪,具有职务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报复陷害罪广。
关于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的讨论.,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专家对两罪的区别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是两罪都同时具有陷害的渊源,容易产生混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加以区分:
一、两罪客体的界限
依据刑法的规定,两罪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其中都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是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和举报权;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从侵犯的对象看: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必须是对行为人提出控告、申诉、批评、举报的人;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人,对身份、地位等没有任何要求。
二、两罪客观方面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陷害行为,但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和申诉人等侵害对象进行打击报复,其中行为人滥用自己的职权是必不少的要件;诬告陷害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告发。
三、两罪主体的界限
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靠职务实施的犯罪,具有职务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报复陷害罪广。
四、主观方面的界限
两罪都是故意犯罪,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有陷害他人的目的,但是行为人产生陷害目的的内心起因不同。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是因为被害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批评、举报等民主权利,直接或者间接的涉及行为人的利益而产生报复意图;诬告陷害罪的起因则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的、生活的目的,有的是出于政治斗争之目的等。
五、两罪构成要件的界限
犯罪的构成对行为结果的要求不同。诬告陷害罪只要行为人捏造的犯罪事实为司法机关知晓就构成即遂,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也就是说,报复陷害罪并不是情节犯;报复陷害罪则要求行为人的报复陷害行为必须造成了一定后果,才能成立,如果没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不严重不构成犯罪。
六、行为表现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
七、犯罪行为内容不同。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虽然都是凭借国家权力进行的犯罪,但报复陷害罪是行为人本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利用自身职权、假公济私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整治;诬告陷害罪则是通过捏造犯罪事实,虚假告发的方式借助司法机关的权利达到侵害被害人的目的,行为人本人没有司法权,不能直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
八、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
九、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者假公济私;诬告陷害罪则不需要利用职权。
综上,国内学者对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尚未达成共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今天,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明确此罪与彼罪对于法学理论研究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二
1.1工程前期对环境的影响
长期以来,公路的规划、设计人员没有对于公路的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也要求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但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对沿线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景观资源等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大多没有量化指标,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管理层到设计人员,往往忽略工程建设与使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公路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的不足。
1.2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放样、场地清理、征地及拆迁安置、建立施工驻地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正式组织施工两大活动。
施工期间拟建项目由于挖土填土、借土弃土、改移河道、清理表土、开采料场等活动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地形改变、沟谷大量消失,恶化生物栖息的生态环境,加速地表侵蚀,增大地表径流,增加水土流失,改变自然流水形态,加剧水质恶化,从而直接导致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1.3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开始意味着项目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发挥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对沿线环境产生长期负面影响的开始。随着交通量的与日俱增,噪声和汽车尾气及粉尘污染逐渐加剧,噪音对沿线居民、学校和机关单位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
2.1工程前期环保措施
2.1.1珍惜自然环境,规划好公路用地范围
1)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珍惜现有资源价值。合理产生新的生产用地,保护和增强现有土地的利用。
2)路线应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促进城镇更新及改善环境。一方面尽量减少项目与城镇规划相干扰,又要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方便车辆进出城镇,尽量保持项目与城镇的合理间距———“靠而不近,离而不远”。
3)避开环境敏感性区域。如学校、工厂、医院、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鸟类栖息地、精密仪器基地和军事设施等。
2.1.2设计要结合自然地形
1)平面线形: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采用较低技术指标是使路线顺应地形的一个好办法,采用各种类型的曲线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2)纵面线形:合理设置纵坡和竖曲线使纵面线顺应地形成渐变、顺滑的纵坡线,避免大填大挖。深开挖路段要多考虑隧道方案,可避免山体开挖,保护森林植被和水土资源。
3)边坡设计:在确保稳定的情况下,边坡的形状要尽可能与周围的景观协调,并用植物进行绿化(可结合各种土工防护结构和其它绿化基础工程综合实施)处理,坡脚、坡顶、坡面相交处等处的棱角要进行弧形整理,既可产生自然美感又可防风蚀。
2.2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1)减少水土流失。根据实际填挖土质合理设置边坡坡度;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
2)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噪音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平时注意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居民集中点的干扰。
3)防止大气污染。材料堆放应采取必要挡风措施,减少扬尘。组织好材料和土方运输,防止材料散落造成环境污染。材料运输宜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用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防尘。
4)防止水质污染。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处理,严禁将其直接排入河道水流中;对路基清除淤泥表土应回收到路上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堆弃;弃石弃土应运到合理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更不能淤塞河道;对桥梁围堰施工,应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除工作,避免阻塞河道。
2.3营运期环保措施
1)加强公路管养工作,对路面和边沟应定期清理。加强边沟、边坡、涵管、急流槽、导流坝和路田分界墙的养护维修工作。对沿线收费站和服务区的垃圾及污水要进行环保处理。
2)加强公路绿化及其养护工作,既创造良好的视觉景观,又可降噪防尘。
3)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不符合环保和技术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路线靠近或穿越居民区应限制鸣笛,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保持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状态。
1)加强环保意识和宣传力度。公路工程必然要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而环境保护工作已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在公路工程全过程中应加强环保工作。必须加大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从宣传教育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公路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规范施工全过程,使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要从源头抓起,首先要有环保观念,在公路设计阶段就应重视环保措施,并在公路工程开工前,制定一套完整环保制度,在营运期间加强可持续发展养护工作,将环保落到实处,将公路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3)完善监督制度,使环保措施有效实施。只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将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考核相结合,落实责任到人,才能使环保措施得以有效长期的实施。加强对公路环境问题的深入研究,促使我国公路建设、公路环境治理水平早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1]张跃峰.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研究[j].交通世界,2007.
[2]何林,魏援.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j].青海交通科技,2007.
[3]彭淑清,钟坚勇.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探讨[j].华东公路,2008.
[4]郭发忠.公路工程设计中环境保护的实践[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8.
[5]刘纯青,龙春英.高速公路路堑边坡景观营建艺术模式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07.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三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犯罪概念一直是我国刑法学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因为整个刑法学理论以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也以认定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主要任务。但从我国近年来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情况来看,一直将犯罪的形式概念与实质概念对立起来,认为两者之间属于完全不同的概念;同时,还出现了一种否定现行刑法中有关犯罪概念规定之倾向,主张“犯罪有实质与形式两层意义:在立法政策的意义上,犯罪是指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司法准则的意义上,犯罪是指刑法规定为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情况果真如此吗? 以下,笔者试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问题进行探讨。
一、犯罪概念的几种形式
通常认为,犯罪概念大致可以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与混合概念三类。
1.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多为资本主义国家刑法典定义犯罪的概念所使用。它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其具体表述上又有以下几种:(1)认为犯罪就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如德国刑法学家宾丁认为,犯罪即违反刑事制裁法律的行为。(2)认为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如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之规定,法国刑法在世界刑法史上开创了在刑法典中规定犯罪概念的先河。(3)进一步以犯罪成立的条件来概括犯罪的概念。(4)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把犯罪表述为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这种概念见之于英美刑法理论,如格兰威尔.威廉在其《刑法教科书》中确定的犯罪的概念,但是,仅仅从犯罪的法律表现形式上而没有揭示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来给犯罪下定义,掩盖了资产阶级刑法镇压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阶级实质,这对于广大人民来说是有一定的欺骗性。
2.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试图揭示犯罪现象的本质所在。社会主义国家将社会危害性引入到了犯罪概念中,规定的是实质的犯罪概念。如1960年《苏俄刑法典》第7条之规定,这种纯粹的实质概念是与当时前苏联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密切相关的,现已被社会主义各国所抛弃。但是不可否认,实质犯罪概念的引入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第一,可以限制刑事立法权。刑法以剥夺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为制裁手段,立法上必须严谨而科学。第二,是实现刑事司法个案正义的需要。法律的普遍正义固然应当维护,但是刑事司法的个案正义也是重要的,对于那些具备刑事违法性但不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不必处罚。3.犯罪的混合概念混合犯罪概念是将犯罪的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合二为一,既指出犯罪的法律特征又指出犯罪的本质特征。即回答了“什么是犯罪”的问题,又回答了“为什么它是犯罪”的问题,所以比单独的形式概念或实质概念都有优点。如苏联解体以后,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4条规定了如下的犯罪概念:“本法典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行为(不作为)虽然形式上含有本法典规定的某一行为的要件,但由于情节轻微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未对个人、社会或国家造成损害或构成威胁的,不是犯罪。”这一定义,既阐明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本质,又限定了犯罪的法律界限,对社会主义国家刑法中犯罪定义的确立,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中的犯罪概念
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体现了犯罪的鲜明阶级性;它以概括的方法,揭示了各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明确了主要打击对象;它明确规定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程度才是犯罪,从而把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实质特征,与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这一法律特征结合起来,因此,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概念,在其科学性上,不仅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无法比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刑法中,这个规定也是最完善的。当然也有人认为犯罪的实质概念和形式概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应该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领域中分别采纳,统一在一起存在逻辑上和操作上的欠缺。笔者认为,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念是一个适应中国实际情况的科学的概念。
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因此,那种将犯罪的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割裂开来,认为犯罪的形式概念中不考虑犯罪的实质性内容的见解,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之下,是否妥当,值得考虑。
2.从国外有关犯罪构成的理论发展情况来看,将形式和内容割裂开来的分析方法也正在受到挑战。如在日本的刑法理论中,近年来出现了排除从中性的、无价值的立场出发来分析构成要件,而从合目的的、实质的角度出发来判断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倾向。如,盗窃一盆花的行为或者盗窃他人一个苹果的行为,在过去的观点看来,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只是在违法性的分析阶段上,考虑到一朵花或一个苹果的价值大小,没有用刑罚来进行处罚的必要,所以,认定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刑法上的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在客观上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具有侵害或威胁,并且达到应当用刑罚进行惩罚程度的行为。也就是说,考量某一行为是否是刑法上所说的违法行为,本身就已经包含有价值判断。因此,在现在看来,一盆花或一个苹果,本身就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中所保护的对象,即在构成要件符合性的阶段就被排除在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之外,当然就没有必要对盗窃该种物品的行为进行违法性的判断了。之所以这么考虑,是因为它更符合犯罪是用刑罚这种最为严厉的制裁来惩罚的行为,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的观念;而且这样考虑也更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盗窃价值微小的财物的行为,一开始就不应该进入到刑法评价的视野之内。在这种思考方式的转变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过去在违法性的阶段来进行价值判断的内容,现在提到了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的内容中来了;过去认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的判断是中性、客观、无价值的,仅仅是从形式上进行判断,但是,按照现在的看法,某种行为是否符合构成要件的形式判断中,本身就包含有价值判断在内。在这种变化之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有关犯罪的形式判断(形式概念)和实质判断(实质概念)不能分开,二者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形式概念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结论或判断,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本身就经历了实质性的判断在内,而这种实质性的判断的内容,就体现为犯罪的实质概念。
3.现代社会思维方式的转变,证明了有关犯罪的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是不可分割的结合在一起的。形式概念表面看来是一个简单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本身就经历了实质性的判断,其内容就体现为犯罪的实质概念。有的学者提出应该把犯罪概念分为“应当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和“法律已经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即立法概念和司法概念,立法概念主要是为决策服务的,而司法概念要求的则更多的是为实践服务的。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是否科学值得商榷。因为: 第一、立法与司法本身就是紧密联系的,立法是司法的前提和基础,司法是立法的体现和促进,对于同一部门的犯罪概念加以如此细致的划分似乎无此必要,似乎立法阶段的犯罪到了司法过程就不是犯罪了,这本身也是违反罪刑法定主义要求的。第二、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在一定范围内应该具有统一的意义和适用价值,否则将造成理解的障碍和联系的停滞。第三、这里的立法概念其实就是犯罪学领域的犯罪概念,而司法概念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刑法犯罪概念,应该把不同学科与同一部门的层次分清楚。
4.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是采用了经过实质分析之后,得出是不是违反刑法分则中具体条文的规定的行为的形式上的结论的。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一个案件的认定,首先是看有没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然后查是什么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造成了何种具体结果;再查什么人实施了行为;再查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时候,是不是具有罪过。经过上述带有实质性意义的判断之后,才会得出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形式上的结论。
5.从罪刑法定原则看, 现行犯罪概念充分、彻底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刑罚权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犯罪的形式概念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对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的制约;犯罪的实质概念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对制刑权的制约。
6.我国就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
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科学概括,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这一定义科学地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属性和法律特征,指出犯罪是严重破坏刑法所保护 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该定义又明确指出犯罪必须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果一个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律没有规定其为犯罪,或者没有规定对这种行为的刑罚处罚,那么也不能认定为犯罪。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这一规定是现代法治国家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反映。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刑法第13条的规定,可作以下理解:首先,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这是有关犯罪的形式定义;其次,在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是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时候,应从该行为的情节是否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等实质方面来进行判断。换句话说,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的总则性规定,一方面是有关犯罪的概念,另一方面也是有关犯罪认定的指导性规定,它意味着在判断某一行为是不是符合刑法分则的某一条文的规定的时候,不能仅从形式上观察,必须从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方面来考量。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四
[7]刘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西北大学20xx.
[8]周新颖.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南华大学20xx.
[10]金曼.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d].上海海事大学20xx.
[11]秦荣生.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审计与我国国家审计改革[j].审计研究,20xx(06):
[14]文硕着.世界审计史(第二版)[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
[17]尹平.国家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时代经济出版社,20xx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五
【论文摘要】国际奥委会第122届全会在温哥华决定,将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承办权授予中国的南京市。本文将在以下多角度分析举办青奥会对南京城市发展的影响。
目录。
一.南京的天然优势二.青奥会举办对南京的影响2.1本章总述。
2.4南京青奥精神成为推动南京城市体育文化发展的精神动力2.5本章结论。
三.后青奥时代的不利因素与对策3.1不利因素3.2应对策略。
3.2.1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四.本文结论五.参考文献一.南京的天然优势。
南京不仅是六朝古都,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环境,更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完备的体育场馆,所以,符合国际奥委会所倡导的节俭办会的原则。首先,南京的经济发展迅速。南京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是中国重要的软件名城,也是长江三角洲仅次于上海的区域性大商埠。其次,基础设施完善。南京城市功能齐全,路网发达,交通便捷,由机场、高速铁路、巴士站线、地铁和港口构成的立体交通网连通世界,覆盖全城。其三,现成的场馆条件可满足青奥会比赛需要。南京用于举办青奥会比赛的场馆共有15个,可分为“奥体中心区”、“人文风景区”和“大学城场馆区”3个场馆区,分别以体育竞赛、人文风景和情感交流为特色,均不需为青奥会专门新建,体现青奥会节俭办赛的要求。其四,办赛经验丰富。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在南京举办,2006年和2008年,南京还承办了斯坦科维奇杯和钻石杯等高水平篮球赛事。最后就是,南京雄厚的历史文化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也是南京申办的一大优势。南京不仅是六朝古都,不仅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环境,更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完备的体育场馆,所以,符合国际奥委会所倡导的节俭办会的原则。
二.青奥会举办对南京的影响。
2.1本章总述。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青奥会影响固然比不上奥运会,但绝对在全运会之上,有奥运会这块金字招牌,就算是青年级别,一样会带来大量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旅游、金融、商贸、通讯、文化和体育产业等各方面带来发展机遇。
2.2青奥会举办对南京经济文化的影响。
2.2.1奥运会提升城市文明。
根据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设想,青奥会的主题不仅仅是比赛,它看重的是运动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和全世界青年朋友的互动,并以此让奥林匹克的核心价值——卓越、尊重和友谊能更广泛地被青年群体接受。南京申办青奥会的诉求正契合着国际奥委会的这一理念。“南京有近800万市民,其中有230万人是青少年。”南京市社科院的周庆刚博士说,“他们是南京未来的主人,让他们接受奥林匹克精神和价值的洗礼,有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的人生价值取向,这些无疑会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
行动早已开始。11月,南京市百万青少年支持申办青奥会活动在南京奥体中心举行。
2.2.2南京因青奥更美丽。
在南京提供给国际奥委会的青奥申办文本中可以看到,南京交通网络及基础设施到2014年完全能够满足青奥会的办赛要求,不需专门新建其他交通设施。
南京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也会因青奥会有“跨越式发展”。“2003年至2008年,南京环境保护直接投入达到累计近70亿美元,年均增幅达到20%左右。”市环保局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说,“可以预计的是,若申青奥成功,南京在继续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动节能减排和促进工业生态化升级转型等方面都会有‘跨越式发展’。”
2.2.3举办青奥会对南京城市建设的影响。
今年南京将投资近16亿,继续整治老城范围内的全部主干道、重要次干道。今年还将进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速建设以轨道交通、常规公交为骨干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提高市民的出行舒适度。今年,禄口机场将新开一系列国际航班,其中列入2009年计划但未能开通的南京到悉尼航班有望在年内起飞。此外,2009年国航、东航通过北京、上海浦东两个机场经停的方式,开通了南京到北美的航线。青奥会将会对南京的城市环境保护带来“跨越式发展”。据悉,南京各区相应成立了区环境综合提升行动指挥部。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包洪新表示,青奥会对南京环境改善,无疑是一次极好的机遇。迎接青奥会的这五年期间,正好也是南京新一轮水环境专项整治期。而水环境治理的重点是雨污分流,五年间,南京将投入近200亿资金用于整治城市河流,而今年将基本完成“一湖一河”,即玄武湖片区和金川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蒙特利尔陷阱20亿美元的债务1.25亿美元预算,而实际开支达到24亿美元,蒙特利尔的纳税人花了20多年的时间才把债务还清。
主要失败原因:充当项目经理的市长缺乏专业知识;利用率低且不切实际的建筑设计;奥运会项目不是经过招标形式,因此不能控制造价;未提前确定运动会组织和设施建设的成本界限就动工。
2.3.2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
本次奥运会,相比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有较多的亮点。比如:要求作为东道主电视转播机构,为世界各国派来的电视转播机构提供设施,包括技术设备、电视广播间、摄影场地以及可以在其中工作的广播中心,以转移责任,分担风险;对那些愿意出25,000美元赞助奥运会的人,组委会保证他们在奥运会期间能每天获得两个最佳看台坐位。这使最终的门票收入达到1.4亿美元;凡捐钱3000美元的个人或企业可以派一名火炬接力者跑1000米,此项活动总收益为1095万美元。
2.4南京青奥精神成为推动南京城市体育文化发展的精神动力。
“以‘爱国奉献’、‘团结协作’、‘拼搏自强’、‘振兴中华’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青奥会的举办期间,中外青少年直接的互相交流,在世界青年人中进行东西方文化的互动与交流,可以更好地将中国传统体育精神传达给外国朋友,开幕式、闭幕式大型文艺活动表演活动、火炬点燃传递活动、志愿者活动,以及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都可以让中外青少年通过各种渠道,感受到中华文明的魅力,使得中国传统文化重新焕发新的魅力,促进中华体育精神在新世纪、新时期的弘扬。
2.5本章结论。
青奥会将使南京的交通、环境发生质的变化。但我们认为,在交通、环境等城市基础建设上,更要有长期的发展考虑,尤其是环境保护方面,应避免在青奥结束后,环境污染的“卷土重来”。
作为这场盛会的主角,南京将大大方方地站立在国际大舞台,在聚光灯下,所有观众的目光都将注视着它,去观赏它的城市面貌,体验它给人们带来的惊喜。南京在国内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南京和世界各国也将有机会进行更充分的交往合作,这座城市也会因此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后青奥时代的不利因素与对策。
3.1不利因素。
一般而言,在后青奥会期,即青奥举办后的2~3年间,是后青奥会筹办过程中就必须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总需求无可避免地急剧下降,比赛场馆、运动员村、新闻中心等面临如何后续利用,后青奥会拉动的体育、旅游、文化等产业又面临如何运营等难题。比如,青奥会的申办成功使南京地铁建设很可能会推迟,10号线加快建设,也许有可能在2014青奥会前开工,如果在明年年底前开工,可能在2014年完工的线路有:1号线北延、6号线机场段、经过大胜关和南站的12号线,江北的11号线、龙潭的15号线、还有到铜井的8号线。其它线路几本上不可能因沾到青奥会的光而提前开工3号线的预计开通日期是2015年上半年,地铁2号线比计划至少推迟了13个月开通,3号线还不好说,施工的困难都是未知的,过江线路建设并不容易,让它在2014年提前1年完工也是无望的。4号线的可行性研究还没有开编,一系列的编制、提交、申报、批复招标步骤即使是在1年半之内完成,明年年下半年全面开工,地下线3年内完工是不可能的。所以4号线完全不可能在2014年通车。其它线路,例如5号线,就更不可能了。还没有提上议程。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青奥会会不会阻碍地铁线路的施工。当年因为全运会,2号线推迟了2年多才开工。
从总体上来看,这一时间可能会出现青奥带来的“低谷效应”。我们必须意识到,举办青奥会决不是进了赢利的保险箱。对于主办城市来说,最棘手和最难以“可持续发展”的是赛后奥运场馆资金投入的回收。青奥后的重点是要解决好投资巨大的体育场馆的后续利用问题,否则耗资巨大的体育场馆仅养护费用就会成为举办城市的沉重负担。
3.2应对策略。
3.2.1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
作为投资巨大的体育场馆建设,如果全部由国家、地方政府投资,会超出政府所能承受的限度,而且风险更大,也缺少活力。我们可以在建设上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在青奥运场馆建设中,可以将主要新建的大型项目由企业联合体进行公开竞标,然后投资、运营。这种机制对控制投资规模和赛后利用都有好处。
四.本文结论。
南京申办青奥会是南京旅游业发展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不仅将给南京市旅游业带来巨大的商机,也对南京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在吸取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南京自身的优势,探索、选择、构建适应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坚持走社会化、一体化、国际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不断进行经营创新,建立政策、金融、人文环境等多方位的支持系统。
本文充分认识了举办青奥会对南京城市发展的影响,理顺南京进一步发展的思路,对于促进南京稳定持续发展,推动南京市经济持续增长都具有较大意义。五.参考文献:。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六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日渐突出,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环境资源纳入会计研究的领域,逐步出现和形成了环境管理会计。环境管理会计是近年来管理会计发展的一个新领域,他将环境因素纳入到传统管理会计实务中,通过开发和实施恰当的与环境有关的会计系统和实务,来达到对环境和经济绩效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环境管理会计;必要性;作用
一、环境管理会计概念的理解
环境会计主要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反映和考核各会计主体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为决策者提供相关性信息,为合理配置资源,改善环境状况寻找出路。同时环境会计又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社会资源环境造成的效益和损失进行计量、报告与控制,以期达到改善社会资源环境,提高社会总体效益的双赢效果。因此,环境会计无论对于企业、社会还是对会计本身都有积极的巨大的影响,是原有会计理论的有益补充。
二、我国建立环境管理会计的必要性
1.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要求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也在不断加大,污染物的排放量越来越多。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有限的环保投资,动摇了经济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目前人们逐渐认识到提高生活质量不仅需要发展生产,而且需要保护环境,现今的环境保护工作不再是“事后治理”,而是从最初开始就要进行全程控制。因此,作为社会的一员,企业应当意识到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应当努力将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管理理念,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客观上也要求尽快建立环境会计体系。
2.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保护环境已成为全球性的重要问题,经济发展会导致环境问题,但也有助于增强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环境问题的解决可以为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经济与环境是双向互相影响的。即发展必须以环境保护为前提,而环境保护则需要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及环境会计的不断发展,社会要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环境保护,注重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企业应以效益优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将环境信息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建立起反映环境因素对经济发展影响的环境管理会计。
3.完善我国会计体系的需要
目前我国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对环境信息重视不够。并且治理行为缺少长期规划。随着我国政府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日益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对企业保持生态平衡的监督,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活动的核算资料及重要指标将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在我国建立完整的环境会计体系,大力发展环境会计已势在必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在与国外同行交流的基础上不断地尝试与创新,共同探索发展环境会计,完善我国会计体系。
4.对外开放的经济环境的要求
在环保意识日益加强的背景下,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将环境问题纳入会计核算范围。我国企业进行国外投资将面临更多环境方面的问题和要求。向投资所在国提供环境会计核算资料已在所难免,企业对于外商企业披露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可以利用环境管理会计的方法分析外资企业的环保优势,更好地学习和借鉴他们的经验。另一方面,要利用环境管理会计的方法,分析他们的原料、产品及制造过程是否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以及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只有这样,我国的环境才能得到保护,我国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的经济环境。
三、环境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投资决策要考虑环境因素
如今,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因此,企业的发展也不单单只考虑经济效益,还要兼顾环境保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企业的投资决策活动必须注重环境效益,环境管理会计通过对环境信息的采集、加工,为多种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持,它要求企业管理层要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从企业与社会的双重利益出发,合理规划,做出最优决策。在投资决策分析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决策分析不能再以单纯的经济参数为标准,应考虑社会、环境等多种目标。环境因素应纳入决策分析指标,企业要密切关注国家的环境政策以及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估计各项潜在环境支出发生的可能性,减少投资风险。
2.有助于企业进行环境绩效考核与评价
四、结论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环境问题已经超越了国界,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在这种形势下,环境因素已成为影响企业战略和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环境管理在企业会计中应用的重要性已被人们逐渐认识和重视,因此,有关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与应用也就越发显得必要与迫切。我国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环境管理的制度,已对企业产生了很大影响,许多企业开始实施了环境管理标准,并加强环境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在管理中应兼顾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以实现环境管理与企业管理的融合,促进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七
[7]薛晨冉,王帆.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益质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xx,40(19):7-9.
[15]崔学贤,岳洋.研发投入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以长春长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xx,40(21):107-109.
[21]沈炎方.我国乡镇政府内部控制问题与改进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xx.
[22]董浩.不同动因下杠杆收购模式及目标企业绩效[d].浙江工商大学,20xx.
[23]唐剑波.高校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构建研究[j].智库时代,20xx(25):27+34.
[24]范卫东.论大数据时代财务会计如何向管理会计转型[j].智库时代,20xx(25):51+58.
[57]欧阳剑宇.电力工程监理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j].中国市场,20xx(17):118+127.
[64]刘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市场,20xx(17):155+164.
[68]孟杰.会计制度改革对政府预算审计的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xx(18):53+55.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八
[3]滕守尧.回归生态的艺术教育[j].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1期。
[5]李莉莉.综合型艺术人才培养中舞蹈课程设置与教改研究[j].湘潮,2012年10月下半月刊)。
[12]滕守尧.生态式艺术教育引论[j].美与时代,2002年7期下。
民族民间舞蹈在当今社会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艺术形式,被国内外人民称为中国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民族民间舞蹈历史非常悠久,在古时候人们就借助自身的动作体态来记录生活、表达内心思想情感、反映当时的社会。本文将全面阐述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的现状并提出提高教学水平、质量的建议。
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现状;建议。
民族民间舞蹈是中国众多传统文化中的一种,是极富表现力、感染力的一种艺术形式,是经过成百上千年文化发展的影响而产生的。历史对民族民间舞蹈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可以从舞者的动作、韵律中看出整个民族的生活习性、文化、艺术、社会发展以及对美的鉴赏力、价值观、信仰等。
一份好舞蹈教材,不仅能够在民间舞蹈教学过程中帮助舞蹈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一个民间舞蹈教学催化剂的作用,同时也能够帮助各高校培养当代舞蹈人才,有效地为我国民族舞蹈艺术的蓬勃发展打好基础。以民间的舞蹈教学工作为例,在舞蹈教师选择舞蹈教材时应该根据自己学校的舞蹈教学模式以及相应的重点教学内容进行选择,例如以少数民族舞蹈为中心的高校,教师就应该将少数民族舞蹈的学习素材作为选择重点,可以适当借鉴现代舞等其他类型的舞蹈教材,取其精华,进行有机的结合。除了选择教材的内容之外,也要根据学生们实际舞蹈水平选择难度适宜的教材,不能拔苗助长,也要让学生有所收获,在教学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以学生们的实际水平和理想目标为基准的原则进行教学。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因此,舞蹈教学也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教师们应该尽可能的选择一些与我国当代社会中领先发展的方向,顺应社会发展最新动态的观点等等,让各个高校培养出的民族舞蹈人才能够适应当代的社会特点,借助舞蹈来推动社会文明超理想的方向稳步发展,同时也为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跃的社会要点,增添时代气息。当然,教师们在教学工作中也不能忽略了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在当前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中普遍出现着教师们有些注重舞蹈技巧而忽略了舞蹈理论的特点,这就导致毕业的舞蹈人才专业素养较强但欠缺一些人文素质。
中华民族有着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发展源远流长,祖祖辈辈的努力为我们留下了十分丰厚的文化遗产,民族民间舞蹈也是遗产中的一项。由于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有在历史的洪流里孕育了自己的特色,这使得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精彩纷呈、丰富多彩。学生们学习民族民间舞蹈不仅仅只是希望具备一种舞蹈技能,更希望的是将蕴含在舞蹈中的情感表达和文化传承下去,让日后更多的人能够被民族舞蹈中蕴藏的情感和文化所感动,这也是民族民间舞蹈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每一位从事民族舞蹈艺术的人心底都应该有一份责任,将自己学习的民间舞蹈传承下去,因为这种民族舞蹈代表了当地的民族特色、历史特点,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民族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世界的文化,如果存在一种舞蹈能够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关注或轰动,那必定是吸收了丰富民族文化的传统舞蹈。想要让中国更好的走进国际,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华民族,民族民间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载体,传承者我国千百年来的悠久历史。不论是高校教师还是学生们都应该将这份责任放在心里,努力学习并传承下去。
为了更好的开展民族民间舞蹈的教学工作,本文为广大高校民族舞蹈教师提供了集中教学方式。首先教师可以采取组合教学法,将舞蹈元素、动作、短句组合在一起来完成多套舞蹈动作,这样的小组合更加灵活,能够将更多种民族舞蹈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同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具体的舞蹈情节进行适当的调整,培养学生们在舞蹈编排方面的创造意识。其次教师还可以采用感性教学法,由于舞蹈在很大程度上是舞者情感的表达和流露,要让教师们将教学重点从技巧转移到情感方面来,就必须要从学生们的精神层面入手,让学生们学习民族舞蹈的文化背景和该民族的风情特点,帮助学生们在表演过程中更好的流露出自己的情感,让观众们更容易感受民族氛围。此外,教师可以采用即兴创作法,由于在舞蹈学习过程中创作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能力,只有具有了强大的创作能力才能够使得我国民族舞蹈文化流传至今。因此教师应该锻炼学生们的舞蹈创编意识,让他们将十分的热情投入到舞蹈学习过程中,最大程度地调动起学生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进行民族民间舞蹈的学习,为民间舞蹈带来新的活力。
总之,民族民间舞蹈是我国五千年来文化传奇的瑰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校舞蹈教师应该更加重视对于学生们精神层面的培养,让他们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更能体会到将舞蹈文化传承下去的这份责任,让我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永远熠熠生辉。
[1]唐怡.关于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育的几点思考[j].民族艺术研究,2016,23(6):60.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九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文献论文在学术界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我的大学学习生涯中,我也多次接触和撰写过各类文献论文。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深刻体会到了文献论文的重要性,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文献论文的撰写需要深入研究。在撰写文献论文之前,我们需要先对所选的主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研究。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大量的查阅、分析和整理相关的文献资料。只有通过深入研究,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自己的研究方向,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前人的研究成果,并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研究。通过这一过程,我意识到一个好的文献论文必须建立在广泛而深入的文献研究之上。
其次,文献论文的撰写需要严谨的逻辑思维和结构。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清晰地梳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并将其合理地组织成有机的结构。首先,我们需要确立自己的研究问题,并在引言部分对其进行准确地描述。接下来,我们应该理清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对自己的研究进行逻辑上的解释和分析。最后,我们需要在结论中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并进一步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通过这样的逻辑思考和结构化的论文写作,我发现自己的论文更加易读和有说服力。
然后,在撰写文献论文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和流畅。一个优秀的文献论文不仅应具备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逻辑结构,还需具备清晰明了和简洁流畅的语言表达。通过反复的修改和润色,我们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我发现,通过认真地修改,我可以发现许多表达不清的地方,并通过改写和编辑来提升我自己的表达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好的语言表达是一个能够使读者理解和接受我们观点的关键。
最后,文献论文撰写过程中的互相学习和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撰写文献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互相交流和借鉴对方的经验和观点。通过与他人的讨论和交流,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写作。在我的大学学习中,我常常与同学们就论文的撰写和修改进行讨论和交流,这不仅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提升了我们的写作水平。
总结起来,文献论文的撰写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遵循严谨的逻辑思维和结构,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和流畅,并与他人进行交流与互动。只有在这样一个艰辛而充实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够写出一篇优秀的文献论文。通过我的心得体会,我深刻体会到了文献论文的重要性,也学到了许多实用的写作技巧。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这些经验将会指导和帮助我撰写更多更好的文献论文。
农学论文文献篇二十
1、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数量要足,引用要规范
2、文献综述要对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和综合评述
3、文献综述格式参考论文格式
4、文献综述,论文后列出的参考文献要在原文中标注何处引用,且参数文献中教材不要过多。
注意:1、文献综述内容要精炼,要有对主要文献的综合评述
2、文献综述与论文相关性要强
二、文献综述常见问题
文献阅读明显不够,对研究议题的基本理论、重要文献缺乏把握。网上的通俗文章读的多,专业学术文献读的少。
把文献综述写成“文献分述”。仅是把每个人的观点进行简单的罗列,反映出没有把文献读透。写文献综述是把别人的相关研究读懂后再以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过程,要有对他人观点的综合提炼、概括。
把文献综述写成现状描述。文献综述是对别人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的综合提炼和描述,而现状描述是对所研究的问题在实践中的现实状况的'客观描述,二者要区分开来。
文献综述中不标注引文出处。特别是有的综述中,整个段落明显是从别人那里引用的却没有任何标注。对引用别人的成果进行标注既反映科学的态度,也是对别人的研究的尊重,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农学论文文献篇二十一
论安乐死合法化
姓名:刘雅婷
班级:2013级会计学系专科三班
学号:130322339
上课时间:周一9 10节
序号:107
论安乐死合法化
安乐死,亦称尊严死,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原意是指“快乐地死亡”、“尊严地死亡”,它是在西方文明中杀死那些身患不治之症、年老或者身体严重畸形者的社会政策下产生的一个专门术语。安乐死以特定的方式剥夺了特定对象的生命权利,无论在主观罪过上,还是在客观表现形式上,乃至在侵害的客体对象上都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完全一致。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安乐死也不能例外。
一:安乐死的起源与发展
早在古斯巴达,就有可予处死不健康婴儿的安乐死记录.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杀死婴儿、自杀和各种安乐死行为更是广为人们接受。纵观各国安乐死立法的进程,最早出现的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安乐死法案。30年后,英国于1936年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且于同年向英国国会提出了安乐死法案.该年美国也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但由于有披着“合法杀人”外衣的嫌疑,遭到了民众的纷纷反对。1938年,希特勒借口实施安乐死,建立了安乐死中心,杀死20多万人,这使安乐死笼罩上恐怖的阴影,阻碍了安乐死的蓬勃发展。到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第一个《自然死亡法》[3](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安全法),规定“任何成年人可执行一个指令,旨在临终条件下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是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会议宣称要尊重人的“尊严的死”的权利.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件,同意了年仅21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3年2 月9 日荷兰参议院通过了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受此影响,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于1995年也通过了“安乐死法”(但实施不到两年即废止)。2000年10月26日,瑞士苏黎世市政府通过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为养老院中选择以“安乐死”方式自行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议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患者的病情必须是不可治愈的、患者遭受的是难以忍受的无限折磨、患者必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后,完全自愿地接受安乐死。荷兰医生并没有决定安乐死的权利,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起诉;同时,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另一名负责医生的意见。[4]于是荷兰成为了当今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安乐死运动在一国已彻底取得了胜利。比利时众议院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从而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西班牙也正在酝酿就此问题立法.从以上国外对安乐死立法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安乐死法案其安乐死的对象都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无法救治,或是一直处于人为条件下维持心跳、呼吸或意识已处于昏迷状态,虽生犹死的病人,且均规定了必须是处于自愿的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一定的程序后才予以实施.这实际也是对生命权予以保障的一种方式。
其实在我国,学者也曾多次提出了安乐死的立法需要,并于1998年,由山东省中医药大学课题组经过20年的研究,提出了《安乐死暂行条例(草案)》,[5]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权个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但是从1992年起我国全国人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要求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而在1986年陕西省一名叫王明成的男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了安乐死的首例案件到现在无数身患绝症的人请求政府给予安乐死来看,安乐死在我国被国人在意识和心理上所接受,并且默许这种行为。虽然各界人士及群众均普遍认同了安乐死,但由于安乐死是涉及医学、哲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综合命题,对于安乐死的各种争论仍在继续进行着。
二:安乐死是否合理
客观地说,在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占据着学术权威地位的学者们主观观点一直倾向于安乐死行为是犯罪行为,而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同样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乐死这种特殊的行为尤其是其中的消极安乐死几乎从人类社会发轫之初就已经存在,并且社会越发达,人类文明水平越高,社会对安乐死行为就越宽容、越支持。同时,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意见在当今世界也不绝于耳。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相互对立。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安乐死是违反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反自然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力量和勇气。同时,确定患者是否真正愿意安乐死很困难,安乐死有被滥用的危险。虽经病人的同意,也不能阻却其杀人的违法性。他们觉得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医学伦理要求医生必须尽一切可能救助病人的生命。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尽其所能,力求使病人的病情好转,而安乐死则要提前结束人的生命,不能认为是医疗行为。不可逆的诊断未必准确,不仅医学的发展可以使绝症可治,现实中更有许多病例是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如植物人数年后苏醒),应该给病人以这样的机会。法律允许安乐死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犯罪,历史上更有过纳粹借安乐死来进行屠杀的教训。
但我认为安乐死是处于绝症无望的病人自觉自愿的选择生死的一种行为,没有遭受到任何外力的强迫,是病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是有道德责任和价值的。人们(包括病人本身)选择安乐死均是由于病痛的折磨已是无法言语,并且死亡也是不可避免,为了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各种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才产生安乐死的想法.这时的安乐死已不再是“死亡”这个冷漠的词汇所能反映的,就像战场上有的人为了让无法救治的受重伤的心爱的战友免受痛苦或敌人的折磨,会在此战友的恳求下挥泪结束他的生命一样。当我们用心去体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安乐死带给战友或病人的是找到归家的路途,这时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总会有同情之心产生,对于死者是惋惜,对于生者是怜悯,而绝不会去责备生存下来的人。追求生命质量是实现生命价值的重要目标,当一个人的生命只具有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或是只能在巨大痛苦中等待死亡时(生命质量已大大降低),医生却硬要拖延以使他承受痛苦,实际上是对病人的虐待,恰恰是一种不人道。病人身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痛苦难当,希望早日摆脱痛苦,对其实施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对一个无望挽救的绝症患者投入大量的医疗力量实际上是浪费,应当将这些宝贵而有限的医疗资源节省下来用于救助那些可能治好的病人。死亡并非永远是人类的敌人,应正确看待死亡。生和死都是宇宙万物的基本问题,死亡不过是事物的自然序列中的一环。
三: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可行性 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安乐死非罪化是安乐死合法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解决它,才能帮助司法机关正确断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医生)因对病人实施人道的安乐死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公民人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这三个特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我认为以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基于此,实行安乐死的行为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当然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最后,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安乐死-特别是采用作为方式实施的安乐死-虽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第一,二者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动机而实施的帮助自杀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因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终极意义上的死亡),行为人可以采取规劝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发生,但行为人不但没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动促使其发生,故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安乐死则没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权。因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他们的生命在短期内已确定将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实施安乐死只是遵守这一法则而对病人的生命终结方式进行人工优化。因此,安乐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权;第二,二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杀人的动机是为情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人都具备主上的罪过,而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动请求下,出于同情、怜悯等心理,按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其实施安乐死,其直接目的仅是解除绝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讲,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当将其作为其他任何名义下的犯罪来处理。因此,除刑法理论上应对其正名以外,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该停止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避免错误地使有关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