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残疾人托养协议书(案例13篇)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有所收获和进步。在面对没有明确定义的事物时,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和判断力来进行分类。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分享,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推广残疾人居家就业,创新残疾人就业形式,实现培训与就业有效结合,xx市残疾人联合会与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我市第三期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班,帮助残疾人实现网上就业。
20xx年11月10日—15日(10日上午11:00之前报到,11日—15日培训)。
xx海景商务酒店(地址:xx市xx区元光南路32号,新华都对面)。
根据《关于xx市第三期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班(网店培训)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x残联[20xx]x号文件)前期工作布署,各县(市、区)已调查摸底的学员43人和新报名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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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员参训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属县级残联承担,培训、食宿费用由市残联、畅能职业培训学校共同承担。
2、学员报到时必须随身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3、请各县(市、区)残联根据前期调查摸底名单,做好学员通知工作,并填报《xx市第三期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1,请一定注明是否需要提供食宿),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x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做好学员组织工作,确保学员按时报到参训。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二
劳动合同,是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残疾人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残疾人用工协议书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丙方: 身份证号码:甲方根据经营需要,通过乙方安排丙方来甲方及其相关联公司进行待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待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丙方将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残疾证原件同时提交乙方,由乙方汇总移交甲方(可直接交甲方)。甲方收到“两证”期间,仅限于办理待岗就业、社保及年度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条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段提供两证配合通过残疾人年度审核。甲方使用两证期的具体时间根据通知确定。第三条办理完待业就业、通过审查后,丙方向甲方提供本人有效的中国境内农业银行账号。第四条丙方待岗待遇:甲方为丙方购买社保,通过审查后按500元/月津贴按月支付给丙方。第五条甲方在每月20号前把相应的补贴以转账(按丙方提供的个人账号)方式支付给丙方。第六条如丙方不按甲方规定签收提供两证,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补贴和解除本协议。第七条如甲方需要,丙方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安排丙方正式上班,上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八条经协商,丙方可提出请假/休假申请,请假或休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并由乙方作担保。第九条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代表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并按手印):
丙方代表(签字并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协议期限和期限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一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时考虑到乙方身体残缺,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第二条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二条因乙方身体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其身体不应从事的岗位,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三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五、劳动报酬第一条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一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第三条本协议期到期,劳动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八、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北京江申寰宇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2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日起至法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销售 工作, 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1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月工资,_____元/月(件、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利,不得歧视,应按规定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生活上为残疾职工提供方便和照顾。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六、七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法定情况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或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已领取本合同一份(签字):
: 乙方(签字)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协议期限和期限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一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时考虑到乙方身体残缺,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第二条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二条因乙方身体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其身体不应从事的岗位,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三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五、劳动报酬第一条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一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第三条本协议期到期,劳动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八、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四
甲方:北京江申寰宇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2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日起至法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销售 工作, 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1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月工资,_____元/月(件、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利,不得歧视,应按规定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生活上为残疾职工提供方便和照顾。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六、七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法定情况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或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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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五
20xx年上半年已经过去,我社区残疾人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帮助和社区工作者的努力下,基本完成上半年的工作任务。按照我社区年初工作计划和上级残联制定的工作要点,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我社区20xx上半年做了以下工作:
20xx年上半年走访残疾户50余户60人左右,电话问讯62人次,白内障手术通知3人,办理第二代残疾证入户通知34人,电话通知30人,填写二代残疾人证申请表100份,基本完成第二代换证任务。
20xx年上半年我社区协助残联及各专门协会,组织开展了各个节日期间的活动,带领我社区残疾人参加了如“元旦联欢”、“庆三八联欢”等活动,使他们感受到了残联和协会大家庭的温暖。“爱耳日”、“助残日”期间,我社区出设咨询台,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康复手册等,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康复及残疾预防知识,使广大社区居民及全社会更进一步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节日期间还走访了残疾人张帅、耿福贵、葛眩东、侯晓龙、张延旭等。
20xx年上半年,为了能让更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了解如何创业。市残联、市就业局培训中心3月10日联合举办了“一传十带百”即“创办你的企业”培训班。我社区的徐文君、张海波、孙少军、张慧娟参加了培训。通过两天的培训使他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了解了如何去创业,创业会遇到那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为他们今后自主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提高自身素质20xx上半年参加了“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等多个培训班,提高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以上是我社区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半年的工作已经过去,我社区将继续努力把下半年的工作做好、做实。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六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xx年版)》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确保“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不少于6万人次符合。
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和支持服务。
—推动、指导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已建设完成的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十四五”期间投入运营不少于70家。
—推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示范点不少于100个。
—制定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
(一)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1、服务对象。“阳光家园计划”所指的服务对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规定,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2、服务内容。“阳光家园计划”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状况及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以上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
3、服务形式。各地可以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以居家托养为主。寄宿制托养服务,指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采用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居家服务,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可以探索规范开展邻里互助等其他社会化服务方式。
4、补助范围和方式。“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拨付至各级各类、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机构等用于补助服务对象接受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支出。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5、补助标准。“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各地可以整合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慈善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按照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布局、服务能力、市场情况等研究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补助标准。
6、推动、指导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运营。政府投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可以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合作运营、联合运营等方式运行。鼓励地方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托养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开展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或组织使用。发挥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开展集中照护、生活处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服务等示范、指导作用。
7、推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站(点)。鼓励各地街道、乡镇卫生、养老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源等,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8、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发挥好“阳光家园计划”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积极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质量。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引导、培育和规范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政策。倡导志愿助残托养服务,鼓励、引导志愿服务团体和志愿者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
9、大力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机结合,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打造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重要载体,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
10、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基层残疾人托养寄宿制机构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基本规范,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规范发展。
11、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12、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政策,逐步健全机构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补贴制度。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并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度加以谋划,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规划,加大财政保障、统筹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服务衔接、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覆盖面,切实解决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
14、严格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本地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公开、公正的确定服务对象,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具备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及时下发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本地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结合项目实施特点,不断创新结算方式,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15、规范服务标准。各地在“十四五”期间要在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提升上下功夫,在国家标准的总体引领下,及时总结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各种服务形式的特点和经验,研究制定各种服务形式的服务内容、标准、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出台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16、开展绩效评估。各地应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用专业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开展项目绩效管理。
17、做好宣传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的理念、定位、宗旨、实施成效等,通过开展机构参观,产品展示义卖等公益活动,充分展示残疾人托养服务给残疾人及家庭带来的改变和“托养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影响。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七
第二十二条托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托养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设定岗位,明确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托养机构应当根据托养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托养服务内容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残联制定,并按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托养机构管理和使用的资产,应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六条托养机构要实现规范化服务,根据托养服务对象的数量和需求,合理配备管理、专业和服务人员。
管理、专业和服务人员与托养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4。
实施托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托养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七条托养机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分别纳入各级残联及相关部门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素质高、能力强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员队伍。
各级残联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岗位培训。
第二十八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帮助托养机构建设和发展,定期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
第二十九条托养机构应当为托养服务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条各级残联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托养机构运行情况年检制度,确保机构运行安全。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八
为支持和引导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加强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统筹使用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多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
(一)托养服务类型。
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包括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和居家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指由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由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用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居家托养指主要靠家庭照护,并需要给予一定支持的残疾人托养服务。
(二)补助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1)符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规定。
(2)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6个月以上。托养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不少于5人(同时开展寄宿制、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的综合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寄宿制、日间照料托养的残疾人应分别不少于5人),与托养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3)具备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服务3项主要服务功能。
(4)管理服务人员与托养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15,专职管理服务人员至少配备1名。
(5)为保障托养残疾人的权益和安全,寄宿制托养机构应至少在室内主要活动场所、主要通道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并持续保留近1年内的监控录像备查。
3.居家托养应符合下列条件。
有专业服务机构、具备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资助。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应积极探索规范开展包括残疾人家长互助在内的邻里互助等社会化服务方式资助,省级将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适时研究推出指导方案。暂不具备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条件或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地区,对纳入当地农村低保的一级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且需进行居家托养的,可以直接发放补助的方式进行过渡,同时要求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下统称监护人)能够为居家托养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支持。
(一)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残疾人,按以下标准分类补贴:
1.机构托养补助。对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实际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托养的,按照寄宿制托养不低于8000元/人·年、日间照料托养不低于4000元/人·年的标准,对机构给予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对其他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xx元/人·年的标准,对机构给予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
2.居家托养补助。对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中居家托养的一级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x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残疾人,各地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邻里互助等社会化服务的内容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二)资金保障。
省级每年将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补助地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各地财政在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要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将残疾人托养服务预计所需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物价水平、服务内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各类托养服务补助标准,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扩大托养服务受益人群。
(一)机构托养补助申请审批。
1.申请。满足规定基本条件的寄宿制、日间照料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向所在地市、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机构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证件复印件1份。
(3)托养符合相应受助条件残疾人花名册(附件2)、符合相应受助条件残疾人填写的《机构托养补助申请表》(附件3)、《残疾人证》复印件、机构与申请补助残疾人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2.审核。市、县(区)残联业务经办部门在收到托养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托养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及时书面告知退件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对机构托养的残疾人是否符合受助条件通过残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间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并根据规定审定补贴项目、核算补助资金金额,签署审核意见,报同级残联审批。
3.审批。市、县(区)残联进一步确认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托养残疾人是否符合受助条件,核定补助资金。对符合要求的,通过“残疾人在线”网站等适当媒介向社会公示托养机构名称地址、托养受助残疾人数量、补助金额等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中签署审批意见,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二)居家托养补助申请审批。
1.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符合居家托养补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补助申请,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并填写《居家托养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2份。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家庭状况等应保证真实,监护人应签字承诺对居家托养残疾人善尽生活照料等义务。
2.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监护人资格等进行初审,在《居家托养补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乡镇(街道)残联审核。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监护人资格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合格的《居家托养补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将审核合格的《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报县(市、区)残联。
4.县(市、区)残联审批。县(市、区)残联对申请人(监护人)资格等情况,运用残联、民政部门间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残疾人在线”网站等适当媒介向社会公示补助对象姓名、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及村(居)、补助类型、补助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一)项目资金下达、拨付。设区市残联会同本级财政及时将省下达的年度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所辖县(市、区)。市、县(区)残联按规定确定扶持对象、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于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批;8月31日前通过各地残联委托的金融机构将机构托养补助资金拨付到经批准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账户、将居家托养补助资金拨付给经批准的申请资金补助的居家托养补助对象账户或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的组织机构账户。
(二)机构托养补助资金管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对托养的补助对象有收费的,应将托养服务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抵扣资助对象所交款项;对托养的.补助对象未收费的或抵扣补助对象的所交款项剩余的托养服务补助资金,可用于补助机构对受助对象接受托养服务的相关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补助受助对象基本生活、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和机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开发、购买社会服务、培训管理服务人员等支出。还可统筹用于机构开展托养所需的设施设备、无障碍和安全环境完善等支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应告知受助对象。
(三)以提供服务方式资助的居家托养补助资金管理。采取政府购买居家托养服务的,补助资金由县(市、区)残联统一管理用于购买服务支出,相关工作经费由当地配套解决。以政府购买服务或提供邻里互助等社会化服务的,由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方案实施,根据资助对象个人状况、服务组织或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托养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具体服务项目,对项目资金使用、发放和监管明确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托养服务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规划,统筹整合资源、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服务衔接、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覆盖面,切实满足服务对象的托养需求。
(二)严格项目管理。市、县(区)残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规范进行项目审批、资金发放。一个资助对象在一个年度只能享受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托养、居家托养其中一类托养服务补助,严禁重复享受。托养补助对象不得享受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补贴。资助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审批确定补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应及时录入省残联“海西助残”管理系统。要建立项目工作档案,对补助对象申请审批表、项目公示、项目资金申请、补助资金发放凭证、检查指导情况等各类项目材料应及时归档。
(三)落实监督监管。项目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补助对象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残联要加强项目监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县(市、区)对补助对象在寄宿制、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中托养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核查,对存在1年资助周期内资助对象实际在机构托养不满10个月情形的,应重新核算补助人数、资金,追回相应多拨付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残疾人联络员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对居家托养补助对象托养服务落实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走访。核查、走访的情况应留档备查。设区市残联每年至少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研,对落实不力的,应督促整改。
(四)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认真落实《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持续推动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托养服务覆盖面,促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发展。
《关于印发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教就〔20xx〕99号)同时废止。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九
第三十四条托养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终止托养服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歧视、虐待托养服务对象的;
(二)未尽到管理和服务义务致使托养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
(三)侵占托养服务对象合法财产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托养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分、挪用、截留托养服务对象托养款物的;
(二)私分、挪用劳动生产收入的;
(三)辱骂、殴打、虐待托养服务对象的;
(四)盗窃、侵占托养机构或者托养服务对象财产的;
(五)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托养服务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经所属残联部门停止托养服务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托养机构的规定,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
(三)损毁、盗窃、侵占托养机构或者他人财产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提高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托养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残联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残联发〔〕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托养机构(以下简称托养机构),是指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技能训练、庇护性就业等服务的场所。
托养机构包括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综合性托养机构。
公益性、非营利性托养机构,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并在县级以上残联备案。
第三条托养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残联负责本级政府办托养机构管理工作,并对本级社会力量兴办托养机构给予业务指导。
第四条托养机构实行等级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在托养机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十一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爱岗敬业。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和家访等工作,不敷衍塞责。
5、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上课时间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
(三)热爱学生。
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7、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不得把教师的工作交由学生代做。
8、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9、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10、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1、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团结协作。
12、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1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六)尊重家长。
14、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15、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16、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托办私事。
(七)廉洁从教。
17、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8、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9、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20、组织“学生饮用奶”,必须坚持学校引导、学生自愿的原则。
21、购买学生保险,必须坚持投保自愿、退保自由、量力而行的原则。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投保。
22、教辅材料选用,要坚持少而精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禁止使用盗版教学用书及以各种名义在学生中推销、搭售教辅材料、书籍、音像制品或其他商品。
23、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的各项规定。禁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搞暗箱操作。
24、在上述活动和其它经济往来中,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禁止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
(八)为人师表。
2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6、讲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使用的文字要规范,用普通话教学。
27、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
28、不准参加活动。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三五”期间,在省残联的关心和精心指导下,邵阳市残联高度重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动态监督,有效推进了残疾人托养工作的发展,现将近五年来我市托养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我市辖七县两市四区(含经开区),共有残疾人万名,其中持证残疾人226139人,包括重度肢体36324名、智力12976名、精神残疾人29577名,智力、精神残疾人面临认知退化、缺乏照料、社会融合等困难,重残及其无业人员及其家庭也存在迫切的养护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省残联共下达我市托养任务9360名,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1300名,日间照料460名,居家托养服务7600名。我市目前共有托养服务机构17家,其中居家托养服务机构10家、日间照料托养机构2家、寄宿制托养机构5家(aaaa级1家,aaa级4家)。目前全市已实现托养机构全覆盖,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让重度残疾人衣食无忧,实现自我价值,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主义改革成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在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树立有作为、勇担当、敢干事的工作理念,按照要求抓部署,明确任务抓落实,致力夯实常规业务,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全力推进重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理念,大力倡导托养事业社会办,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采取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再者,培育专业托养工作人员,将托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年度计划中,吸纳一批拥有康复、护理、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教育等专业资质人才为托养工作服务。
(二)分类施策、精准服务。
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稳定期精神、智力、重度肢体)和不同的年龄段制订不同的年度、月度、日服务计划,如智力残疾人,根据他们智力等级的不同,也根据他们的接受能力的高低,主要提升他们的生活基础能力和生活技能和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和认知能力,例如基本的穿衣进食、参加户外活动、社区活动、主动与人交流与沟通、明白社区功能、能独立外出参与社区功能,以及提升金钱管理能力、增强数字概念和时间概念、分辨颜色和形状等等;同时开展娱疗活动,例如练习舞蹈和唱歌、玩游戏、画画、手工制作等等,开办兴趣小组,展示小组成品,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提高他们的兴趣爱好。对于稳定期精神残障人士从心理和精神层面开展服务,常期开展个案一对一心理辅导与跟踪服务,一年开展2次以上团辅心理辅导活动。对于重度肢体残障人士,开展运动康复训练,例如下蹲、行走、拧螺帽、折纸、握笔等。
(三)专业系统,动态管理。
通过开展入户需求调查,年度动态更新全面了解重残人员的生活状况、需求等信息,建立了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的基本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依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管理信息平台,强化服务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效果。
(四)多方联动,融入社会。
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大残疾人亲友、社会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的普遍支持。各托养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家长会制度,充分调动托养人员亲友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日常活动中。建立了包括学生、退休医生教师、干部职工和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志愿者队伍。20xx年各县区开展助残活动如绥宁县“乡村微爱”等大型助残活动、“情系金秋,互助互爱”活动、武冈市“嗨花弄户外宣传”活动等共计50余场,链接政府部门、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支持助残工作。
(五)指导就业,实现价值。
为让残托对象真正融入社会,增强回归家属、回归社会的自信心和归属感,解决残托对象就业难的问题,我市自20xx年起在托养机构实行开展辅助性就业,帮助残托对象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经济压力,让残托对象自己能创收。目前隆回县魏源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依托隆回魏源医院精神科设立,已建立200平方米的培训间和1300平方米辅助性就业工作车间,并在专用场所配置了音乐、健身器材、娱乐设施等,同时开辟了专用场所专供残托对象辅助性就业用,方便瑕余进行娱乐与健身活动,充分为托养对象创造一个舒适、安静与温暖的托养环境。托养对象除了在本中心进行辅助性工作外,相关产品亦可携带回家继续工作,为广大残托对象创造新的就业模式。
残疾人托养协议书篇十三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托养机构建设与运行经费的扶持力度,保证机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省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地托养服务投入、托养机构运行管理、托养服务工作绩效等情况,对各地残疾人托养服务给予一定补助。省补资金主要用于进入托养机构的符合条件困难家庭残疾人的食宿、教育培训等,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和残联对托养服务专项资金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非营利性托养机构应统筹使用政府投入、个人缴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