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14篇)
读后感是回顾读书过程中,对书中的观点、情节、人物进行思考和总结的过程。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文章的结构和逻辑,做到层次清晰、条理分明。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 to face 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七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 “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
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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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八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费孝通先生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但是这个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伸缩能力的,《增广贤文》里曾言:“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正体现了这个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书中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例子:在贾府鼎盛之时,只要沾亲带故之人都可以包容进这个圈子,但到了风雨飘摇之时,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团了。圈子的大小与“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知识文化”水平都休戚相关,在这种由一个个社会圈子所组成的社会之中,群己的界限就模糊了,公私的范围也就有了相对性,“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德行。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九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近日学有余闲,我又一次拿起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于是草拟成文,和众位学子齐分享。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
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
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 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大学生的关系。
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
《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一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二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三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四
在刚开始拿起《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有些部分没有读懂,从而对它有了抵触。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把这本书读完。当我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开始没有读懂的部分——第一章“乡土本色”,是全书的重点核心部分。
在章节开头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紧接着,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的串联下,费老提出了乡土性的三个表现:基层社会的人离不开泥土,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以及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对土地的信仰决定了我们离不开泥土。
费老用中国人在内蒙古、西伯利亚种植物的例子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证明了撒种子、种东西,好像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标签,不管适不适合,都想种点东西,而这只能说是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习惯,或者说是一种文化了。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有土地信仰呢?当我们离开家乡时,总要带上一捧故乡的土,那样才会让我们有安全感。中国古代总说“社稷”,其中“社”是谷神,“稷”是土神,这有力证明了在中国古代时人们对土地的敬仰之情,支持以农业立国。所以在中国古代,泥土就已经占有了如此之高的地位。直到现在,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就对土地有莫名的依恋。
乡土社会的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为什么乡土社会总不流动呢?其实,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在此用了“游牧的人”、“做工业的人”和“种地的人”三种人的实例说明了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黏性很重,外来文化不会轻易的改变我们现有的文化。而即使中国人迁移了,也改变不了定居的常态。一方面,中国人自古形成固定的居所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即使从这块土地上出去了,他们也会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地方扎根,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根据地,继续“繁衍”。虽然中国人在历史版图上迁移了一次又一次,但中国人定居的的本性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的不流动性是有历史渊源的,是农业文明造就了这种不流动。
乡土性的第三个表现是熟人社会。在这里,作者引入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两个概念。前者因为长时间地在一起生活,彼此熟悉,从而自然生长成一种社会。比如中国;后者则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比如欧美。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差距立现。因为大家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所以大家都是熟悉的,因此中国是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因为彼此经常接触,陌生感越来越少,熟悉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和默契。这样的社会形成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总是自来熟?因为我们生在熟人社会,对于我们而言“四海之内皆兄弟”,即使我们真的不熟,喝完这杯酒,也就熟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确实是乡土性的。虽然这种社会在一定方面之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所谓“土”的依恋与凝聚,使得我们自己的文化不容易被外来文化同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