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离婚案件心得范文(17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做出调整。如何有效沟通,提高表达能力和影响力?5、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
离婚案件心得篇一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常常参与离婚案件的办理工作。在这些案件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离婚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的巨大影响,同时也认识到了办理离婚案件的重要性和难点之处。以下,我将分享我在离婚案件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
在办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必须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在聆听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地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观点。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我们必须要掌握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指导他们,化解纠纷。
二、细致排查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
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一方或双方会出现欺诈情况,如隐瞒现有财产、编造事实、伪造证据等等。这些欺诈行为会影响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甚至会导致错误的裁决。因此,在办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必须要细致地调查和排查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离婚案件,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要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解释和引导,告知他们应当享有的权益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权益受到侵犯,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权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协调双方关系,促进双方和睦相处。
四、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努力让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得到最好的呵护和保障。如果离婚双方就抚养权、财务支持等问题产生分歧,我们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寻找最妥善的处理方式。
五、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结果要公正、客观、真实。要遵循司法原则,明确法律责任,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保障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只有通过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我们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离婚案件办案有其独特的难度和复杂性,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关注当事人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努力达成公正的判决结果,就一定能够完成好这项重要的工作。
离婚案件心得篇二
离婚案件是家庭纠纷中最为复杂和敏感的一种类型,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关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在我参与分析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离婚对当事人和家庭产生的巨大影响。下面,我将结合一个真实的离婚案件,分享我在案件分析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案件背景及问题分析
这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夫妻双方,他们结婚多年,育有一子。然而,随着婚姻关系的破裂,夫妻双方的感情逐渐疏离。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我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沟通问题和信任危机。此外,他们在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面争执不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这个案件,我意识到了通过良好的沟通和调解来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性。
第二段:案件分析及问题解决
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沟通问题是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和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没有良好的沟通,夫妻双方难以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从而造成更大的误解和矛盾。因此,我侧重于帮助他们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推动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理解。通过多次会谈和倾听,我成功地促使夫妻双方减少了彼此的攻击性和倾向,逐渐达成一些共识,为后续协商和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
第三段:财产分配问题的解决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争夺财产和财产产权的分配,这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来源等,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基于对案件的综合分析,我提出了一套合理和公平的财产分配方案,并通过与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得到他们的认可和同意。这个过程不仅要求我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我具备良好的辩论和协商能力。
第四段: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这个案件中,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教育问题都有争议。我通过了解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学业表现等,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和能力等信息,来评估抚养权的分配。在与夫妻双方的交流中,我坚持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帮助他们达成了关于子女抚养的协议。这也进一步突显了法律和心理学知识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性。
第五段:案件结局及反思
通过对这个离婚案件的分析与处理,我深刻感受到了离婚对当事人和家庭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痛苦。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应该充分认识到离婚案件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并以更加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这类案件。同时,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及对双方感情以及子女利益的充分考虑,也是解决离婚案件的关键。我将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为更多离婚案件的顺利处理贡献我的力量。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需要从专业和人性化的角度综合考虑。通过分析一个真实的离婚案件,我对离婚案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汲取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我相信,在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能够不断提升自己,为更多人解决离婚纠纷带来帮助和安慰。
离婚案件心得篇三
委托人因与一案,现委托_________为其代理人。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一)一般授权。包括:
1、代为调查;
2、代为起诉、应诉;。
(二)特别授权,包括: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进行和解;
3、代为调解;
4、代为上诉或者申请撤回上诉;
5、代为领取执行款项、诉讼退费等。
委托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四
答辩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_____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_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________元,与事实不符。该_____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_____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_____及_____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五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
因原告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________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________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上,答辩人从________年____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___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________元抚养费。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________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________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________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答辩人自________年____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________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________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________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________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________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六
第一段:引入(150字)。
离婚案件是一种常见的家庭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身为一名法官,我曾经办理过很多离婚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感受到了很多不同的情感和思考。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我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与同情(250字)。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会向我们展示他们的痛苦和矛盾。作为法官,我会尽可能地理解他们的痛苦,尽可能地同情他们的困境。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也会注意到一些与业务无关的因素,比如当事人可能有心理问题、经济状况困难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这样做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关怀,同时也可以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进而加快案件的办理,这对于所有的当事人来说无疑都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第三段:客观与公正(250字)。
虽然我们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需要理解和同情当事人,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情感而忽视法律规定。故而客观公正也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了解事实,鉴别真假,听取权威的意见。如果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出现任何感性偏向,必然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判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只有这样,社会环境才会变得公正和谐。
第四段:维护家庭价值观(250字)。
对于我们来说,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应遵守法律规定之外,还有一个责任,那就是引导当事人实现和谐分离。对于这种质量,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是一样的:我们需要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达成妥善协议,维护家庭的价值,并降低冲突和损失的影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可以借着促进协商来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协助当事人沟通交流,尤其是在维护子女的利益方面。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为促进和谐、维护家庭的价值观、保护家庭的权益而努力。
第五段:向患者学习,以寻求改进和完美(300字)。
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我们必须持开放的态度。离婚案件往往涉及的是情感和行为的问题,这是由人体的复杂性因素导致的。为了更好地解决这种复杂性问题,我们需要多学习,尝试新方法与新技术,我们应当听取其他领域专家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掘新方法、新技术、新理论,利用各种手段和资源来提升我们的专业水平,去做更出色的公正处理,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
总之,离婚案件办案,需要在同情和理解、客观公正、维护家庭价值观、多学习的基础上完成。这需要我们拥有高超的专业能力,但也需要我们拥有人文关怀、敏感、同理心等美德。我们本着专业精神办案,切身感受到了客户的痛苦,我们还能够为他们提供帮助,引导他们尽可能地和谐共处。为社会与个人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样的工作是有益而光荣的。
离婚案件心得篇七
第一段:介绍离婚案件分析的重要性(200字)
离婚案件是一种高发案件,涉及到夫妻感情、财产分配、抚养权等诸多问题,对当事人的生活和未来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对离婚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发现其中的规律和问题,对于提升司法判断水平、改进婚姻家庭法律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结合个人的经验和思考,总结出对离婚案件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案件一:感情破裂引起的冲动离婚(250字)
在某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一开始婚姻美满,但随着时间推移,彼此的感情逐渐疏远,对方的一句无心之言成为导火索,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冲动离婚。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意识到,夫妻双方长期沟通不畅、缺乏感情维系的努力,是导致感情破裂的一大原因。因此,在婚姻中,双方要积极沟通,保持情感的交流,及时解决问题,以避免感情破裂的发生。
第三段:案件二:财产纠纷引发的争执离婚(250字)
在另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因财产分配问题激烈争论,最终选择了离婚。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认识到,夫妻双方在经济观念、财产管理和分配方面存在严重的冲突,导致了婚姻走向破裂。因此,对夫妻双方而言,要在婚前制定详细的婚姻财产协议,并定期进行财务沟通,建立夫妻共同的财务规划,以防止由财产纠纷引发的婚姻问题。
第四段:案件三:子女抚养权引发的复杂离婚(250字)
在又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争夺子女抚养权成为离婚的核心问题,导致了长时间的诉讼和争执。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认识到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权益是最重要的,如何保障子女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因此,法律应建立更为细致的子女抚养权规定,并借助心理辅导和专业评估等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第五段:结论:完善法律制度和促进婚姻幸福(250字)
通过对多个离婚案例的分析,我认识到离婚案件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案件,涉及诸多方面,需要通过全方位的思考和分析,才能找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同时,通过这些案例,也发现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不尽完善,需要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做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夫妻双方的婚姻意识和责任心,推动婚姻更加幸福稳定。只有做到法律制度与实践相适应,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总结:通过对不同类型离婚案件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离婚案件的特点和处理方法。同时,这也促使我们认识到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婚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婚姻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实现。
离婚案件心得篇八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作为一名办案人员,我经历了很多离婚案件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本文通过总结我自己的办案经验,分享一些办理离婚案件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同行有所帮助。
在办理离婚案件之前,我们首先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要有冷静应对的能力。其次,得到案件的有关材料后,要仔细阅读每一份资料,特别是双方的申请书、财产清单和子女抚养的意见,分析和判断案件主要争议点和应当认定的事实,确定案件调查的方向。另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还需要注重舆情相关的问题,尽可能把事情处理得圆滑、公正,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第三段:案件处理中的技巧。
处理离婚案件需要一些技巧,首先是应该了解行业法规和相关司法实践,从而更好地指导案件处理。其次,采取合适的调查方式和方法,例如对证据材料的认定,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调查鉴定等,人们应当量体裁衣,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在案件处理时,我们需要注意处理当事人的感情问题,在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减少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作为审判员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表述和陈述,根据各项证据材料作出公正的法律判决。其次,审判员还需要注重审判的效率,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庭审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快速地得到解决,避免长时间的纠缠和不必要的困扰。最后,通过庭审后,对于不服判决的当事人,我们也要耐心引导、释疑解惑,以防止对诉讼程序和司法机关产生不正当质疑。
第五段:总结。
在历次离婚案件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冷静,细心审视每一份材料和证据,尽可能地了解事情的方方面面,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为当事人达成和解,保障其合法权益,最终顺利办理这些案件。希望这些心得和体会对于其他的办案人员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让我们一起为公正司法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离婚案件心得篇九
答辩人(被上诉人):李xx,女,xxx年3月10日出生,汉族,省县人,住xx市xx区四季青乡区14号楼。
答辩人因与张xx(以下称“上诉人”)出资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海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提出上诉。现答辩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是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份。上诉人称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不是事实。xxx年7月9日,答辩人受让张xx在公司的20%股份,如此,公司完全由答辩人出资经营。答辩人受让张xx的股份是用个人资产出资的,并在受让股权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答辩人受让张xx股权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均是委托丈夫xx办理的。股权受让后,答辩人也一直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答辩人夫妇共同投资经营的事实,不仅上诉人明知,而且也是众所周知,上诉人主张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显然是歪曲事实。对此,答辩人在一审诉讼中已提供了工商档案材料等充分证据证实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同时,上诉人在上诉状中陈述:“xx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xx的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xx有代理权”。显然,上诉人认为xx是“有代理权”的人,而不是“股权转让人”,上诉人该等主张也印证了其明知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的事实。
二、上诉人不构成善意第三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以“与上诉人签订转让协议是被上诉人的丈夫xx拿过来的”、“xx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xx的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xx有代理权”为由,主张其是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依法不能成立。事实是,上诉人早在十年前就与答辩人一家相识,且常有往来。尤其是上诉人于xxx年到答辩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工作后,一直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和答辩人家庭的情况十分了解。也就是说,上诉人明知答辩人是公司的股东,而且在知道答辩人住所、联系电话,经常会与答辩人见面的情况下,与答辩人丈夫xx签署转让答辩人股份的出资转让协议的行为,不合常理,更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理由为:第一,上诉人明知答辩人在公司的出资是个人出资,即使是答辩人的丈夫也不当然享有处分权或者代理处分权;第二,上诉人在能够与答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与xx实施转让答辩人在公司出资的行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第三,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已实际支付了出资转让款,即上诉人并没有支付出资转让对价。三、上诉人冒用答辩人签名取得的《出资转让协议》,当属无效。本案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已确认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xx”的签字并非答辩人所签,同时主张出资转让协议书中冒用“李xx”签字的行为人是答辩人的丈夫xx。但是,上诉人未提供证据对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xx”的签名是xx所为予以证实,而根据答辩人对丈夫xx字体的辨认,《出资转让协议》中“李xx”的签名并不是xx书写。据此,上诉人在答辩人既没有转让出资的意思表示,也未进行过转让出资的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冒用答辩人签名的方式伪造了《出资转让协议》,该出资转让协议依法应属无效。上诉人据无效《出资转让协议书》,且在未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公司股东身份,显属恶意侵权,损害了答辩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xx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
尊敬的法庭:
面对原告起诉与我离婚,面对我与原告之所以今天走上法庭的地步有其不能忽视的原因,以及我不能不面对现实而表明我的观点和态度。
第一、我从没有思考我会主动走这一步,也不会走这一步。
因为我不愿意为此而干扰我从事我所追求的事业。
第二、我与原告不属于感情破裂范畴而是属于双方对待家庭如何健康发展的思维方式不同而产生的分歧。
从长期的相处中双方都承认在近30年的婚姻生活中不管出现怎样的情况双方都在为这个家庭而努力营造,从白手起家走到今天的基本小康双方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也是我们的孩子都反复的与我们双方所表达的心声。
而我也绝不会改变这个正确的信念。
这也是婚姻关系得以能长期保持的根本原因。
再加之双方均无不良嗜好和行为如:赌博、酗酒、三者插足以及性生活的不和谐。
第三、原告为什麽会起诉:
1、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由于双方脾气性格差异较大原告文化素养思维素质和处理能力与我有很大的差距且总是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之生活的琐事矛盾的激化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造成“两口子打架”的局面而原告再一次处于劣势而产生对我的积重难返的怨恨所为。
为此我完全能够理解原告想急于解脱的的心情。
2、我所坚持的原则是:我的收入【近两千元】用于家庭的重大开支和再“创业”积累如:为孩子购置房产等,而原告的收入【近1千元】用于家庭生活的开支,为此原告执意不同意双方又互不让步而造成。
第四、双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告方:
1、勤俭持家的过分表现限制了我生活的某些自由而近似于“苛刻”使我不能接受;。
2、对娘家的过分依赖不考虑我的感受;。
4、不从长远观点看待家庭的发展而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存私房钱”;。
6、对待孩子的某些重大问题上屡次背着我造成极大的被动而执迷不悟;。
7、不能正确认识应尽义务而以“优点”自居也伤害了被告的感情。
被告方:
1、以“义务”的过分强调而忽视了自己事业的成功而原告为此所付出的代价;。
4、不拘小节的生活方式和处理方法忽视了原告的感受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5、没有正确地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这是造成矛盾的重要原因;。
6、很少与原告沟通意见使其双方矛盾积压;。
7、大男子主义忽视了原告人格和自尊极大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综上分析可见,双方都应吸取教训以沟通为上和为贵才是明智的选择。
第五、我的最后表态:
2、原告所指控的所谓“家庭暴力”不具法定意义,因此被告不同意离婚;。
3、我在尊重原告选择的同时更尊重法庭的调解和判决。
最后补充:本人想听一听孩子的意见。
谢谢法庭!
答辩人:+++。
++年+月+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一
答辩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抚养权。
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感情深厚。
我工作稳定,经济收入较高,原告无固定收入无固定工作。
答辩人家附近教育条件好。
等等。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二
答辩人:曹某某,男,xxx年10月11日生,汉族,系xx某公司职员,住址xx市。
因上诉人齐xx女诉曹某某离婚一案,针对上诉人齐女的上诉理由,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正确。
1、上诉人不断强调“被上诉人不尽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婚外情,是本案的重要事实,也是被上诉人殴打上诉人导致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并称提供了电话详情单和保证书为凭。
事实上,二人结婚后不久,上诉人就开始无端猜疑被上诉人与他人关系暧昧,有婚外情,常常在被上诉人加班回家后,指桑骂槐,吵吵闹闹,让被上诉人交代莫须有的情况,甚至利用被上诉人洗澡、上厕所之机,打开被上诉人的手机,查阅短信及通话记录,为自己的猜疑寻找证据。
至于上诉人提供的间接证据-电话详情单,显示不出任何通话内容,通话对方是男是女都难以证明,更不能证明通话对方是被上诉人的所谓外遇,只能证明被上诉人通话对方号码和通话时长,根本证明不了上诉人想要证明的事项。
此外,关于被上诉人的保证书,被上诉人多次强调的事实是:xxx年下半年,上诉人失业在家,整日无所事事,猜疑被上诉人更是变本加厉,经常无理取闹,在被上诉人工作不顺心而心烦喝点酒回家晚的情况下,上诉人骂骂咧咧、厮打逼问被上诉人与谁鬼混,被上诉人反手划拉一下,无意中刮到上诉人的左耳,造成上诉人受伤。被上诉人感到非常歉意,内疚,在上诉人全家人威逼和去公安局报案要挟之下,照着上诉人写好的保证书抄写了一遍。被上诉人出于误伤上诉人的歉意、想和好及胁迫之下抄写的保证书,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上诉人让被上诉人抄写早已准备好的保证书只能说明:被上诉人没有外遇和被上诉人的婚前个人按揭房产不是共同财产。
2、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xxx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而被上诉人xxx年7月13日就以个人名义与xx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7月14日被上诉人交纳首付款137548元,并以购买的房屋抵押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共计32万元。原审法院认为“双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且该房屋在银行已经设定抵押,均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按照我国有关不动产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和所有权保留原则,原审法院判决并没有否认已颁发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只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上诉人断章取义,只引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企图歪曲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3、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离家出走也是事实。上诉人称被上诉人擅自更换房屋钥匙,我们注意到上诉人使用了“擅自”二字,非常可笑。房屋防盗锁出现故障,被上诉人让物业帮助更换自己家的房门钥匙,不用任何部门审批和备案。房屋钥匙出现故障更换后,被上诉人多次让上诉人拿新钥匙,上诉人都置之不理。物业公司出据的证明不能证明上诉人无法回家导致双方分居。
4、上诉人认为购房款的支付时间是婚后xxx年5月24日。法院查明和双方认定的事实是:xxx年7月13日被上诉人签订购房合同,7月14日支付首付款137548元,7月30日分别从银行贷款22万元和10万元。之后被上诉人每月还贷款。不知上诉人从哪一个证据得出购房款的支付时间是在婚后xxx年5月24日。
xxx年5月24日是被上诉人拿着xxx年7月13日的首付款发票、xxx年7月30日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支付凭证到开发商处换取房屋总额发票的时间,而且被上诉人从xxx年8月份开始已经开始月月还银行贷款了。
xxx年7月13日支付首付款时间、xxx年7月30日办理好银行贷款划入开发商帐户的时间,上诉人都认为不是购房款支付时间,被上诉人认为:
上诉人应当先弄清按揭购房各方的法律关系,即购房人、出卖人(如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方的关系。简单地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购房人与银行则是房款借贷关系。当购房人与开放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帐户,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在此之后,购房人向偿还银行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之处;原审法院对房屋的处理也不违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
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三、上诉人企图通过制造和逼迫被上诉人承认有过错的方式达到离婚时多占被上诉人财产的目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上诉人通过诉讼与被上诉人离婚,是早有预谋的: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从xxx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到xxx年12月21日感情破裂,不到两年时间,先是无端猜疑被上诉人有婚外情(无任何直接证据)、无理取闹,其次受到误伤后,变本加厉,以向公安局报案追究被上诉人刑事责任要挟逼迫被上诉人抄写上诉人事先准备好的、承认有外遇和婚前房屋是共同财产的保证书,最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在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年5月16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三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本人(被告)就原告xxxx起诉与我离婚一案作如下答辩: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与原告相识并同居,xxxx年xx月xx日婚生一男孩取名xxxxxx,xxxx年xx月xx日正式登记结婚,直到xxxx年xx月xx日原告不辞而别后至今未归。期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爱,本以为自由相爱的夫妻能够相守一生,没想到原告与我共度xxxx年就突然提出与我离婚,让我很难接受。
首先,夫妻融洽,感情没有破裂。xxxx年xxxx月我和原告在xxxxxx打工相识,一见如故,不久同居,期间我们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坚决反对,而原告坚定意志,与我相亲相爱。为了使岳父母对我改变看法,从而接纳我。我的诚实和勤劳最终得到了岳父母的认可。原告与我结婚时已是xxxxxx岁的成人,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说当初与我同居是草率,那么同居xxxx年后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与我结婚并把她的户口从娘家迁到我家来。原告是xxxxx文化,我是xxxxxx文化,在思想和认知能力诸方面我只会强于原告。我自知家境清贫,能有相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十分满足和珍惜,日常生活中对原告也是格外呵护和谦让。共同生活的xxxx年里,我和原告不但没有吵过架,更没有发生过殴打,乡邻都可为证。我们也没有经济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凭借一时冲动,执意离婚,遗恨终生。原告说与我夫妻关系恶化,感情破裂无事实依据。相爱夫妻,无缘无故岂能说散就散。
其次,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xxxxxx快xxxxxx岁了,活泼可爱,我们如果离婚,必将迫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对继父或继母,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极为不利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和原告不能离婚。
最后,原告与我一旦离婚,我们的良心将受到永久谴责和不安。原告在孩子出生xxxxxx岁多,且患有严重感冒的时候,就抛夫弃子不辞而别,对孩子未尽义务,现在又干脆提出离婚抛弃孩子,这给孩子心灵上的打击是致命的。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幼小年龄,原告离开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原告自从离开孩子,我既当父又当母,特别是原告刚离开几个月的期间,孩子想妈,成天哭闹不止,我为了带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无法挣钱养家。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对不住孩子,我责备自己没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随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孩子对父母的心灵依赖也会一天天地增强,如果父母不能给予孩子应有的爱,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长。为此,我和原告更不能离婚。原告现在要和我离婚的真正理由,无非嫌我贫穷。穷,是暂时的。我除了贫穷以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劳俭朴,而且热心顾家。我和原告都还年轻,孩子还小,凭借我勤劳的双手,我有信心让目前的贫穷面貌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使原告过上幸福生活,使这个三口之家变得和谐温馨。况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并非与贫富有关。既然我们千里有缘,相亲相爱并已经结婚生子,就应共同面对暂时的贫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综上,恳请法院说服原告,晓xx以理,动之以情,看在孩子的份上,体谅一个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丈夫,不要离婚,给孩子一个完整温暖的家。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四
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状的回答和辩论,因此答辩状应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进行辩论,对事实有出入的,予以纠正、反驳,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就离婚案件的答辩状来说,被告一方首先应明确自己对离婚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离婚。若是同意,那么对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要求是否赞同,如果不赞同,自己的意见是什么;若是不同意离婚,要将理由写清楚,该理由应落实到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唯一标准,因此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将此作为重点,并应举例说明,以事实服人。如果有证人,那最好,把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写清楚,以便法院调查核实。另外,不同意离婚的`被告,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文字的表达,既然不想离婚,要让对方感到你对他(她)还有感情,语言应婉转,留有余地,同时,也应该向对方表示你的诚意,主动提出合好。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五
答辩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_____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_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____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______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________元,与事实不符。该_____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_____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六
答辩人:__,女,年月日生,户籍地: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因__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认为原告和被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原因有四:
一、______;。
二、______;。
三、______;。
四、______。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民事答辩状范文(离婚)【2】。
答辩人:罗xx,女,生于1986年7月10日,汉族,xx省xx县人,家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身份证编号:51152xx60x00661,电话:1860x673。
被答辩人:刘xx,男,生于1980年8月13日,汉族,xx省市xx市人,务农,住xx省xx市xx乡xx庄65号。
2013年5月6日,答辩人娘家祖父亲罗xx收到xx省xx市人民法院《公告》,在公告中已有具体内容,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结合现在实际,针对《公告》中内容摘要。
简要答辩如下:
一、答辩请求:
(一)同意被告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
(二)婚生女儿刘xx由答辩人抚养,答辩人不给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建房三间拆款8万元、存款2万元、出让土地补偿费10万,总共的'一半10万元。
(四)依法请求被答辩人支付补偿答辩人生活困难费用5万元。
二、事实及其理由:
(一)被答辩人对答辩人具虐待行为,导致离婚,答辩人没有过错。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虽然是自由变爱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婚性格不合,常为家庭锁事发生纠纷,被答辩人动殴打答辩人,被打后答辩人无路可走,特别是异地他乡,举目无亲,多次准备一死了之。
(二)婚生女儿刘xx依法归答辩人抚养。
婚生女儿刘xx今年7岁,年纪尚小,加上一个父亲带着女儿不很方便,加之被答辩人对于答辩人生育一女孩就具歧视性,只因为异地他乡,对于孩子管理有其心无其力,如果刘xx能随答辩人生活,则有利刘xx的健康成长是更好,请被答辩人及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予以考虑,现在答辩人确实身无分文,没有支付孩子生活费能力,但能和孩子在一起,渡过即使贫困一点,但每天总是开心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具有其共同财产应折款分割。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未婚前具小青瓦房三间,折价5万元,婚后又修建楼房三间折款八万元,答辩人离家时有银行存款2万元,近年来因开发征地,政府补偿款约10万元,也依法应有答辩人的一半,按照《婚烟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应由被答辩人折款补偿给答辩人,至于赠与其女刘xx的与否?则由答辩人另行处理。
(四)被答辩人依应补偿答辩人生活困难费用。
由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不合,受到被答辩人殴打出走,其答辩人殴打出走,并非答辩人自愿。
现在身无分文,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对方具有困难的另方应酌情给经济帮助。
另外: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答辩人因为经济上和其原因不能准时到庭,请法院判决后将《判决书》与《生效证明书》按邮寄的方式寄到我娘家:“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父亲罗进西”收,关于离婚后,答辩人的户籍仍在异乡也不方便,敬请法院出据《人民法院协执行通知书》将户口迁回娘家,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阴差阳错,结婚后,由婚前爱情基础差,婚后不能真正建立夫妻感情,有女儿和共创的房款、存款与征地补偿等收入,是因被答辩人虐待而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释之规定,敬请法院在判决时将照顾女儿和女方与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给予公正、合理判决为谢。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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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七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64317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