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纪律条令心得范文(12篇)
总结是一种思维的训练,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和归纳能力。总结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使人一目了然。希望大家能够对这些范文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借鉴其中的优点,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纪律条令心得篇一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让我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良好的纪律作风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自学,谈一下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沉心学习感触颇深,《内务条令》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民辅警行为,为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保障。令行禁止,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警察形象代表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只有学懂弄通《内务条令》,才能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作为一名缉毒民警,我将严于律己,带头严格遵守《内务条令》,并把《内务条令》与“八扬八治”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从学习、自觉、管理等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学习《内务条令》常态化,务求《内务条令》要求入脑入心,把《内务条令》的规范变成自觉行动,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律条令心得篇二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军队纪律条令已经成为军人必须严守的行为规范。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也深受其启发,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纪律的重要性,这对于我们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要做一个守纪律的人。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军人使命感的具体体现。军队纪律要求每一名军人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绝不违反军人行为规范。这给我很大的触动,让我认识到一个人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限制,就无法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只有守纪律的人,才能够真正发挥个人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其次,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追求优秀。军队纪律追求的是无限接近完美的标准。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我明白了一个真理:追求优秀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习惯。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军事训练中“虎视眈眈”的各项标准,严苛的纪律要求,都是在追求卓越。每一次的训练和考核都让我感到不断努力的必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三,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一个良好的军事单位,不仅需要每个人严守纪律,还需要各个人员之间紧密配合,形成团队的力量。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与队友相互协作,在集体活动中发挥各自的长处,克服困难,达到共同的目标。团队合作不仅仅体现在执行任务中,更体现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与队友相处,我不仅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更体会到了团结、友爱带来的温暖。
第四,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崇尚奉献精神。军队纪律是以军人为中心,以保卫国家、人民利益为目标的,是军人对国家、人民的无私奉献的一种体现。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奉献的重要性。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只有学会奉献,才能感受到乐于助人的快乐,让自己的付出成为他人的收获。
最后,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不断追求进步。军队纪律要求军人时刻保持学习和进步的态度。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军队日益严格的训练内容和标准,让我体会到了军人的不断进取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只有不断追求进步,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总之,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是我受益匪浅的一次经历。它不仅教会我守纪律、追求优秀、加强团队合作,更激发了我崇尚奉献精神和不断追求进步的决心。希望我能够将这些体会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做出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篇三
学习部队纪律条令是每个在部队服役的人必须遵守的,它们为部队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纪律对于个人和集体的重要性。通过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我不仅更好地适应了军队的生活,同时也收获了更多的成长和收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自律、团队合作、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对部队纪律的理解等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培养了我的自律能力。在部队,时刻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和饮食习惯,并按时参加各种训练和任务。这种自律加强了我的意志力,让我自觉地克服懒惰和拖延的习惯,提高了我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效率。通过持续的自我约束和严格的规范要求,我学会了如何充实自己的时间和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这对于我的成长和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其次,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促进了团队合作的意识。在部队,纪律要求我们始终与战友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无论是在训练中,还是在实际任务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通过紧密的配合和相互信任,才能够取得团队胜利。而遵守部队纪律条令则是整个团队能够良好协同的基础。通过共同遵守纪律条令,我们能够更好地协调行动、相互支持,并最终完成任务目标。
第三,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还培养了我对责任的高度意识。部队生活中,每一项任务都要求我严守纪律,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只有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起责任,并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保证整个团队不出差错,顺利完成任务。因此,在遵守部队纪律的过程中,我逐渐养成了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这对于我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严格遵守部队纪律还让我对荣誉感有了更深的理解。在部队生活中,纪律不仅仅是一种行为准则,更是一种信念和精神追求。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要求,才能切实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守纪律也意味着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声誉,这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荣耀,对于整个部队来说是一种骄傲。我渐渐明白,在部队中,荣誉感来源于履行职责、取得成绩并受到表彰,这不仅给了我自己很大的满足感,同时也让我更加珍视和追求荣誉。
最后,通过遵守部队纪律条令,我对部队纪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纪律不仅仅是一种限制和约束,更是一种价值观和文化。它代表着秩序、规范和组织,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在遵守纪律的过程中,我明白了军队纪律无处不在,无论是训练场上,还是战场上,都需要我们不断自觉地遵循和践行。只有通过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才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提高部队整体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总结起来,学习部队纪律条令给了我很多宝贵的体会和启示。通过自律、团队合作、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对部队纪律的理解,我逐渐成长为一个更加自信、自律和能力强的人。纪律不仅是一种习惯和行为准则,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生活态度。我将继续保持对部队纪律的敬畏和认同,不断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律条令心得篇四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6月1日起,中国首部警察纪律条令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宣布实施后,落实这一条令立刻成为地方公安民警机构的近期工作安排。
近日,驾考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组织全体民警对条令内容进行专门学习,要求分局全体民警熟记条令,认真遵守,并就驾考工作如何贯彻好《条令》做出部署。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纪律条令》动员部署会议后,驾考大队贯彻会议精神,下午,立即在驾考大队会议室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律条令》进行再部署,把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与民警日常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把模范遵守《纪律条令》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让全体民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
会上,大队长贾建文就《条令》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重点辅导讲解。他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贯彻条令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大队要贯彻落实好条令,就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条令,建立《纪律条令》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在学习《条令》上,要求全体民警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学以致用,重在贯彻、执行,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与广大民警一起严格遵守各项禁令规定,决不碰“高压线”,决不越雷池一步。将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作为年终综合考评检查内容之一,组织考试来检验民警对《条令》的学习掌握情况,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驾校大队民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
二是围绕《纪律条令》贯彻落实措施为中心,切实履行驾考的主要职能,进一步规范驾考工作。通过条令的学习,使考试秩序得到改善,并继续保持;从根本上巩固工作机制的转变的效果,使各科目考试都能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驾校的监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环节进行:1是以公开信的方式,使学员了解考试的.环节、程序;2是做好学员的考前教育;3是设置提示标识,提醒学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避免受到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三是加强各科目考试的调研工作。做好跟踪调查,多各科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需找根源,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用好手中的权利,把好人情关,规范考试过程,提醒“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抓好考试安全,即学员的安全,和考试车辆的安全。
纪律条令心得篇五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xx》(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xx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篇六
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强化纪律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出了一系列公安局纪律条令。这些条令旨在规范公安机关干警的行为准则,加强纪律约束,提高作风规范。作为一名公安机关干警,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些纪律条令的重要性和价值。以下是我对公安局纪律条令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局纪律条令强调严明法律底线。作为公安机关干警,我们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而这就需要我们具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公安局纪律条令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要自觉践行法治精神,严守法律底线,用法律束缚自己的行为,保证一切行动合法合规。
其次,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坚守职业操守。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岗位使命和职责。公安局纪律条令不仅要求我们保持廉洁自律,杜绝贪污腐败行为,还要求我们服务群众、忠于职守,决不以权谋私。我深刻体会到,作为公安干警,必须要坚守职业操守,保持纯洁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对人民的忠诚和执着精神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第三,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严格自律。自律是一种强烈的自觉行为,是坚持原则、遵守规则的主动自我约束。公安局纪律条令从严要求干警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注重个人形象、搭建家庭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只有自律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自律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纪律执行力。纪律执行力是指在执行纪律方面的坚韧意志和执行能力。公安局纪律条令对违反纪律行为予以严厉处分,并设立了监督机制,对违纪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问责。这让我认识到,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要时刻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保持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有确保纪律的执行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最后,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廉洁从业。廉洁从业是公安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一环。公安局纪律条令对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反腐斗争。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必须严守廉洁从业底线,坚决抵制贪污腐败行为,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警惕。
公安局纪律条令对提升公安机关干警自身素质和能力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要时刻牢记公安局纪律条令的要求,坚持从自己做起,发扬优良品质和职业道德,提高自身修养和业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呼吁广大公安干警,要以公安局纪律条令为参照,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共同打造一支忠诚、纯洁、司法为民的公安队伍,为中国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篇七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xx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纪律条令心得篇八
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二、从现实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保持着这一光荣传统。
当香港回归之后,不少香港人对这支年轻的解放军还保留着神秘感和陌生感。然而,十年过去了,如今的广大香港同胞再说起我们的驻港部队,无不交口称赞,衷心拥护。曾几何时,参观驻港部队军营,参加军营一日成了广大香港市民最高兴,最盼望的时刻,能与驻港官兵合影成为人们的骄傲和时尚。这些都充分说明了,驻港官兵以自己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有力地维护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无上荣誉。我们再放眼世界,看看远在非洲、黎巴嫩等地参加维和的中国军人。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在世界人民心中重重地留下了中国的印记,留下了中国军人的伟大身影。
三,从未来再看,我们的人民军队将永远继承发扬这个治军法宝。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
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解放军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军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于世界军事强国之林,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武器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百战百胜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所以,我可以自豪地说,未来,也许我们的人民军队在军事装备上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保证,我们的人民军队绝对是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铁血劲旅!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
总结。
回顾了人民军队光荣的历史,辉煌的现在,展望了光明的未来,我深深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而骄傲自豪。作为红色尖兵普通一员,虽然是虚拟社区的一份子,但正因为这个团队是红色尖兵,是继承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的优秀团体,所以,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团体荣誉,倍加努力工作,用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激励自己,为红色尖兵的发展壮大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篇九
按照“条令条列学习月”的部署要求和警卫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了条令条列,通过学习条令我在一次加深了对条令条列的理解和掌握,认识到了现阶段学习条令条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了条令条列在部队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下面我将近期学习条令条列的认识报告如下: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规定军人言行举止的标准,“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看到作为一名军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改正问题的准绳。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就会无任何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警卫部队来说。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
《xx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xx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一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
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二
精选范文: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从历史上看,严明纪律,严格军纪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关键所在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长史上来看,人民军队来自人民,由于当时军队的主要组成是农民,人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人民军队中还有不少吸收进来的绿林人士、起义解放过来的旧军人,这样一个由社会各阶层人大杂烩组成的军队,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严明的军纪,怎么可能拉得出,打得胜。所以,改造士兵,强化纪律,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就成为人民军队的当务之急。从最基本的军容军纪开始,到吃穿住行战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土匪、兵痞、流氓这些原本被人不耻的人,到了人民军队之后仿佛脱胎换骨一般,都成为了钢铁战士。于是世界军事史上一支最奇怪的军队出现了。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军装,甚至还有平民衣服,扛着各式各样的武器,甚至还有大刀长矛,但却是一个纪律严明,战无不胜的军队。反围剿,踏长征,抗日寇,打蒋匪,上朝鲜,训越霸,拒印军,抵苏修,几十年的铁血征途,终于打造出了一支赫赫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
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按照市局领导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
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
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
[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
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
方律行。
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