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离婚案件心得大全(15篇)
通过总结可以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不足。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以下是相关领域的专家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离婚案件心得篇一
答辩人:王,女,19xx年×月×日生,汉族,××市人,××市某单位职工,住××市××区号。
因王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周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周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周小×18周岁止;
三、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500万元;
四、判令周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4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周与答辩人系200×年×月×日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周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200×年×月×日生育一儿周小×。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周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张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周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周曾于200×年g月×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周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周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周于200×年11月×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周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周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周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周每月支付20__元的抚养费。
从20__年2月×日周小×出生之日起,周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周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周小×送至医院就诊,周小×的入学及学习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周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周小×的生活、学习,其要求抚养周小×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500万元的损失。
周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20__年8月×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周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周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20__年3月份开始,周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20__年6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周,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周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根本就没有向周借出200万元的能力。
四、请求判令周归还答辩人借款40万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周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40万元,并于20__年×月×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20__年12月前归还。但此后,周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周清偿。
此致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二
第一段:引入(150字)。
离婚案件是一种常见的家庭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身为一名法官,我曾经办理过很多离婚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感受到了很多不同的情感和思考。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我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与同情(250字)。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会向我们展示他们的痛苦和矛盾。作为法官,我会尽可能地理解他们的痛苦,尽可能地同情他们的困境。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也会注意到一些与业务无关的因素,比如当事人可能有心理问题、经济状况困难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这样做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关怀,同时也可以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进而加快案件的办理,这对于所有的当事人来说无疑都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第三段:客观与公正(250字)。
虽然我们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需要理解和同情当事人,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情感而忽视法律规定。故而客观公正也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了解事实,鉴别真假,听取权威的意见。如果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出现任何感性偏向,必然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判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只有这样,社会环境才会变得公正和谐。
第四段:维护家庭价值观(250字)。
对于我们来说,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应遵守法律规定之外,还有一个责任,那就是引导当事人实现和谐分离。对于这种质量,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是一样的:我们需要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达成妥善协议,维护家庭的价值,并降低冲突和损失的影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可以借着促进协商来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协助当事人沟通交流,尤其是在维护子女的利益方面。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为促进和谐、维护家庭的价值观、保护家庭的权益而努力。
第五段:向患者学习,以寻求改进和完美(300字)。
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我们必须持开放的态度。离婚案件往往涉及的是情感和行为的问题,这是由人体的复杂性因素导致的。为了更好地解决这种复杂性问题,我们需要多学习,尝试新方法与新技术,我们应当听取其他领域专家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掘新方法、新技术、新理论,利用各种手段和资源来提升我们的专业水平,去做更出色的公正处理,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
总之,离婚案件办案,需要在同情和理解、客观公正、维护家庭价值观、多学习的基础上完成。这需要我们拥有高超的专业能力,但也需要我们拥有人文关怀、敏感、同理心等美德。我们本着专业精神办案,切身感受到了客户的痛苦,我们还能够为他们提供帮助,引导他们尽可能地和谐共处。为社会与个人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样的工作是有益而光荣的。
离婚案件心得篇三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离婚案件在我们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普遍。离婚对夫妻双方以及他们的子女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和考验。作为法律从业者的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婚姻法的相关条款,还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我曾经参与了某离婚案件的调解,这让我深刻体会到离婚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这个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将进行详细的案例分析,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离婚案件中,我们不能只从法律条款的角度来分析,更要注重家庭背景的了解和人性的关怀。在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已经相互嫌隙多年,最终选择离婚。然而,他们并没有冷静下来,理性地处理问题,而是为了争夺财产和抚养问题而陷入了激烈的争吵。作为法律咨询师,我首先要做的是协调他们的情绪,站在中立的角度来评估他们的情况,并尽力达成妥协。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我们需要给予他们足够的理解和关怀,帮助他们理性地解决问题。通过了解夫妻家庭背景和双方的需求,我们可以更好地进行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供。
其次,我们应该明确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重要性。在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并没有分割得很清晰,争执不断。而子女抚养问题更是引发了双方的激烈争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法律咨询师,需要清晰地了解双方的权益和需求,根据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尤其是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我们需要站在双方和子女的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制定合理的方案。在案件调解中,我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个案例也让我明白,只有通过公平、合理和妥善的分配,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和伤害。
此外,离婚案件中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也非常重要。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需要熟悉婚姻法的相关条款,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运用。在我参与的案件中,夫妻双方对婚姻法的了解十分有限,常常引发了不必要的纠纷。因此,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和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并帮助他们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和运用,我促使了双方的理性思考,最终实现了案件的调解。这个案件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可以使双方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对方的权益,从而化解矛盾和冲突。
最后,离婚案件分析和调解需要综合运用多方面的知识和技巧。除了法律知识外,我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和沟通技巧。在我参与的案件中,我通过一对一的沟通和集体会议的形式,促使夫妻双方相互理解和尊重。我还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关注双方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变化。通过运用各种技巧和知识,我成功地化解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案件的调解。这个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认识到,作为法律咨询师,我们需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某离婚案件的分析和调解,我深刻认识到离婚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不仅需要从法律角度出发,还需要了解家庭背景、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以及注重双方情感需求。只有通过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运用,才能解决离婚案件中的各种问题,实现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次案件的经历让我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也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成熟和专业。
离婚案件心得篇四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被答辩人的起诉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双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辩人又为何要与答辩人结婚呢?这只不过是被答辩人没有正当离婚理由的一中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更何况双方还存在着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儿子______。为了孩子,也应恢复正常的夫妻关系。
因此,法院不能仅以性格不合就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决双方离婚。
(一)儿子尚小且患病,需双方的共同照顾与呵护。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更何况儿子现在刚满一周岁,还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更加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的呵护与关爱。反之,将会不利于孩子的.病情,严重影响女儿的就医治疗。儿子长大后也会使其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一旦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判归答辩人抚养为宜。
在儿子______出生后,被答辩人就对儿子极其冷淡、漠不关心,儿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辩人一人负责,被答辩人未尽到做父亲的监护职责。如果儿子由其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外,双方的儿子______刚满一周岁,尚未断奶,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与关爱,一旦双方离婚,从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来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抚养。但男方须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医等费用。
综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同时又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因此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五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作为一名办案人员,我经历了很多离婚案件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本文通过总结我自己的办案经验,分享一些办理离婚案件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同行有所帮助。
在办理离婚案件之前,我们首先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要有冷静应对的能力。其次,得到案件的有关材料后,要仔细阅读每一份资料,特别是双方的申请书、财产清单和子女抚养的意见,分析和判断案件主要争议点和应当认定的事实,确定案件调查的方向。另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还需要注重舆情相关的问题,尽可能把事情处理得圆滑、公正,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第三段:案件处理中的技巧。
处理离婚案件需要一些技巧,首先是应该了解行业法规和相关司法实践,从而更好地指导案件处理。其次,采取合适的调查方式和方法,例如对证据材料的认定,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调查鉴定等,人们应当量体裁衣,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在案件处理时,我们需要注意处理当事人的感情问题,在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减少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作为审判员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表述和陈述,根据各项证据材料作出公正的法律判决。其次,审判员还需要注重审判的效率,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庭审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快速地得到解决,避免长时间的纠缠和不必要的困扰。最后,通过庭审后,对于不服判决的当事人,我们也要耐心引导、释疑解惑,以防止对诉讼程序和司法机关产生不正当质疑。
第五段:总结。
在历次离婚案件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冷静,细心审视每一份材料和证据,尽可能地了解事情的方方面面,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为当事人达成和解,保障其合法权益,最终顺利办理这些案件。希望这些心得和体会对于其他的办案人员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让我们一起为公正司法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离婚案件心得篇六
第一段:介绍离婚案件分析的重要性(200字)
离婚案件是一种高发案件,涉及到夫妻感情、财产分配、抚养权等诸多问题,对当事人的生活和未来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对离婚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发现其中的规律和问题,对于提升司法判断水平、改进婚姻家庭法律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结合个人的经验和思考,总结出对离婚案件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案件一:感情破裂引起的冲动离婚(250字)
在某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一开始婚姻美满,但随着时间推移,彼此的感情逐渐疏远,对方的一句无心之言成为导火索,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冲动离婚。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意识到,夫妻双方长期沟通不畅、缺乏感情维系的努力,是导致感情破裂的一大原因。因此,在婚姻中,双方要积极沟通,保持情感的交流,及时解决问题,以避免感情破裂的发生。
第三段:案件二:财产纠纷引发的争执离婚(250字)
在另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因财产分配问题激烈争论,最终选择了离婚。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认识到,夫妻双方在经济观念、财产管理和分配方面存在严重的冲突,导致了婚姻走向破裂。因此,对夫妻双方而言,要在婚前制定详细的婚姻财产协议,并定期进行财务沟通,建立夫妻共同的财务规划,以防止由财产纠纷引发的婚姻问题。
第四段:案件三:子女抚养权引发的复杂离婚(250字)
在又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争夺子女抚养权成为离婚的核心问题,导致了长时间的诉讼和争执。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认识到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权益是最重要的,如何保障子女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因此,法律应建立更为细致的子女抚养权规定,并借助心理辅导和专业评估等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第五段:结论:完善法律制度和促进婚姻幸福(250字)
通过对多个离婚案例的分析,我认识到离婚案件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案件,涉及诸多方面,需要通过全方位的思考和分析,才能找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同时,通过这些案例,也发现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不尽完善,需要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做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夫妻双方的婚姻意识和责任心,推动婚姻更加幸福稳定。只有做到法律制度与实践相适应,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总结:通过对不同类型离婚案件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离婚案件的特点和处理方法。同时,这也促使我们认识到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婚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婚姻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实现。
离婚案件心得篇七
答辩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_____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_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________元,与事实不符。该_____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_____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_____及_____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八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常常参与离婚案件的办理工作。在这些案件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离婚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的巨大影响,同时也认识到了办理离婚案件的重要性和难点之处。以下,我将分享我在离婚案件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
在办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必须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在聆听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地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观点。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我们必须要掌握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指导他们,化解纠纷。
二、细致排查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
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一方或双方会出现欺诈情况,如隐瞒现有财产、编造事实、伪造证据等等。这些欺诈行为会影响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甚至会导致错误的裁决。因此,在办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必须要细致地调查和排查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离婚案件,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要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解释和引导,告知他们应当享有的权益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权益受到侵犯,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权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协调双方关系,促进双方和睦相处。
四、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努力让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得到最好的呵护和保障。如果离婚双方就抚养权、财务支持等问题产生分歧,我们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寻找最妥善的处理方式。
五、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结果要公正、客观、真实。要遵循司法原则,明确法律责任,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保障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只有通过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我们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离婚案件办案有其独特的难度和复杂性,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关注当事人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努力达成公正的判决结果,就一定能够完成好这项重要的工作。
离婚案件心得篇九
答辩人(被上诉人):李xx,女,xxx年3月10日出生,汉族,省县人,住xx市xx区四季青乡区14号楼。
答辩人因与张xx(以下称“上诉人”)出资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海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提出上诉。现答辩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是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份。上诉人称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不是事实。xxx年7月9日,答辩人受让张xx在公司的20%股份,如此,公司完全由答辩人出资经营。答辩人受让张xx的股份是用个人资产出资的,并在受让股权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答辩人受让张xx股权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均是委托丈夫xx办理的。股权受让后,答辩人也一直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答辩人夫妇共同投资经营的事实,不仅上诉人明知,而且也是众所周知,上诉人主张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显然是歪曲事实。对此,答辩人在一审诉讼中已提供了工商档案材料等充分证据证实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同时,上诉人在上诉状中陈述:“xx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xx的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xx有代理权”。显然,上诉人认为xx是“有代理权”的人,而不是“股权转让人”,上诉人该等主张也印证了其明知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的事实。
二、上诉人不构成善意第三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以“与上诉人签订转让协议是被上诉人的丈夫xx拿过来的”、“xx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xx的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xx有代理权”为由,主张其是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依法不能成立。事实是,上诉人早在十年前就与答辩人一家相识,且常有往来。尤其是上诉人于xxx年到答辩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工作后,一直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和答辩人家庭的情况十分了解。也就是说,上诉人明知答辩人是公司的股东,而且在知道答辩人住所、联系电话,经常会与答辩人见面的情况下,与答辩人丈夫xx签署转让答辩人股份的出资转让协议的行为,不合常理,更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理由为:第一,上诉人明知答辩人在公司的出资是个人出资,即使是答辩人的丈夫也不当然享有处分权或者代理处分权;第二,上诉人在能够与答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与xx实施转让答辩人在公司出资的行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第三,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已实际支付了出资转让款,即上诉人并没有支付出资转让对价。三、上诉人冒用答辩人签名取得的《出资转让协议》,当属无效。本案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已确认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xx”的签字并非答辩人所签,同时主张出资转让协议书中冒用“李xx”签字的行为人是答辩人的丈夫xx。但是,上诉人未提供证据对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xx”的签名是xx所为予以证实,而根据答辩人对丈夫xx字体的辨认,《出资转让协议》中“李xx”的签名并不是xx书写。据此,上诉人在答辩人既没有转让出资的意思表示,也未进行过转让出资的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冒用答辩人签名的方式伪造了《出资转让协议》,该出资转让协议依法应属无效。上诉人据无效《出资转让协议书》,且在未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公司股东身份,显属恶意侵权,损害了答辩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xx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
答辩人:朱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亭湖区人民法院(20xx)亭民初字第019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1、对于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的问题,历经两审,20xx年10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盐民辖终字第008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裁定。
相应裁定早已经生效。
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2、一审法院在审理当中对各方当事人均作了合法的传唤。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做法有悖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纯属主观臆断,相反在一审卷宗中有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诉争案件开庭的相关公告和传唤通知。
3、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侵犯其答辩权和质证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的受理之日为20xx年12月28日,上诉人也自认20xx年1月12日收到了一审法院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为何不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其所享有的答辩权、质证权,为何不积极与法院沟通与被上诉人沟通,而处于消极对待状态。
4、上诉人认为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纯属主观臆断,并且其在上诉状中也采用了不确定的词语“使极有可能系伪造的证据成了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证据。”“什么叫极有可能”?如果上诉人认为证据是伪造的,应当明确指出证据是伪造的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而事实是本案中,上诉人在担保书上盖章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纯粹是在拖延时间,耗费司法资源。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恳请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一
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
因原告xxxx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xxxxxxxxxxxx,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xxxx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xxxx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xxxx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上,答辩人从xxxx年xxxx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xxxxxxxx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xxxx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xxxx元抚养费。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xxxx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xxxx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xxxxxxxx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xxxx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xxxx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答辩人自xxxx年xxxx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xxxx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xxxx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xxxx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xxxx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xxxx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人民法答辩人: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二
答辩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抚养权。
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感情深厚。
我工作稳定,经济收入较高,原告无固定收入无固定工作。
答辩人家附近教育条件好。
等等。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三
尊敬的法庭:
面对原告起诉与我离婚,面对我与原告之所以今天走上法庭的地步有其不能忽视的原因,以及我不能不面对现实而表明我的观点和态度。
第一、我从没有思考我会主动走这一步,也不会走这一步。
因为我不愿意为此而干扰我从事我所追求的事业。
第二、我与原告不属于感情破裂范畴而是属于双方对待家庭如何健康发展的思维方式不同而产生的分歧。
从长期的相处中双方都承认在近30年的婚姻生活中不管出现怎样的情况双方都在为这个家庭而努力营造,从白手起家走到今天的基本小康双方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也是我们的孩子都反复的与我们双方所表达的心声。
而我也绝不会改变这个正确的信念。
这也是婚姻关系得以能长期保持的根本原因。
再加之双方均无不良嗜好和行为如:赌博、酗酒、三者插足以及性生活的不和谐。
第三、原告为什麽会起诉:
1、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由于双方脾气性格差异较大原告文化素养思维素质和处理能力与我有很大的差距且总是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之生活的琐事矛盾的激化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造成“两口子打架”的局面而原告再一次处于劣势而产生对我的积重难返的怨恨所为。
为此我完全能够理解原告想急于解脱的的心情。
2、我所坚持的原则是:我的收入【近两千元】用于家庭的重大开支和再“创业”积累如:为孩子购置房产等,而原告的收入【近1千元】用于家庭生活的开支,为此原告执意不同意双方又互不让步而造成。
第四、双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告方:
1、勤俭持家的过分表现限制了我生活的某些自由而近似于“苛刻”使我不能接受;。
2、对娘家的过分依赖不考虑我的感受;。
4、不从长远观点看待家庭的发展而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存私房钱”;。
6、对待孩子的某些重大问题上屡次背着我造成极大的被动而执迷不悟;。
7、不能正确认识应尽义务而以“优点”自居也伤害了被告的感情。
被告方:
1、以“义务”的过分强调而忽视了自己事业的成功而原告为此所付出的代价;。
4、不拘小节的生活方式和处理方法忽视了原告的感受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5、没有正确地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这是造成矛盾的重要原因;。
6、很少与原告沟通意见使其双方矛盾积压;。
7、大男子主义忽视了原告人格和自尊极大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综上分析可见,双方都应吸取教训以沟通为上和为贵才是明智的选择。
第五、我的最后表态:
2、原告所指控的所谓“家庭暴力”不具法定意义,因此被告不同意离婚;。
3、我在尊重原告选择的同时更尊重法庭的调解和判决。
最后补充:本人想听一听孩子的意见。
谢谢法庭!
答辩人:+++。
++年+月+日。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四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本人(被告)就原告王起诉与我离婚一案作如下答辩: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原告相识并同居,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婚生一男孩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正式登记结婚,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不辞而别后至今未归。期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爱,本以为自由相爱的夫妻能够相守一生,没想到原告与我共度__________年就突然提出与我离婚,让我很难接受。
其次,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__________快__________岁了,活泼可爱,我们如果离婚,必将迫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对继父或继母,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极为不利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和原告不能离婚。
最后,原告与我一旦离婚,我们的良心将受到永久谴责和不安。原告在孩子出生__________岁多,且患有严重感冒的时候,就抛夫弃子不辞而别,对孩子未尽义务,现在又干脆提出离婚抛弃孩子,这给孩子心灵上的打击是致命的。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幼小年龄,原告离开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原告自从离开孩子,我既当父又当母,特别是原告刚离开几个月的期间,孩子想妈,成天哭闹不止,我为了带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无法挣钱养家。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对不住孩子,我责备自己没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随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孩子对父母的心灵依赖也会一天天地增强,如果父母不能给予孩子应有的爱,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长。为此,我和原告更不能离婚。
原告现在要和我离婚的真正理由,无非嫌我贫穷。穷,是暂时的。我除了贫穷以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劳俭朴,而且热心顾家。我和原告都还年轻,孩子还小,凭借我勤劳的双手,我有信心让目前的贫穷面貌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使原告过上幸福生活,使这个三口之家变得和谐温馨。况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并非与贫富有关。既然我们千里有缘,相亲相爱并已经结婚生子,就应共同面对暂时的贫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离婚案件心得篇十五
答辩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xxx号江南xx苑xxx10栋x单元xxx号房。
就原告朱xx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辩: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xx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xx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xx于xxx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xx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xx正好合适。况且,朱xx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xx。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xx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xx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xx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