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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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一
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xx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xx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三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第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要求,及时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第六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执行同级党委作出的决定,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按照规定审议和批准下级纪委关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等的请示报告,按照程序改变下级纪委作出的错误或者不当的决定,必要时直接审查或者组织、指挥审查下级纪委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复杂的案件。
第七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
第三章产生和运行
第八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具备组织领导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支持和帮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了解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四)对中央纪委的工作,以及中央纪委常委、其他中央纪委委员进行监督。
(五)承担中央纪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的方式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决议决定的重大部署、重大措施。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
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必须由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报党中央批准。
第十二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和部署,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职权,主要包括:
(一)讨论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召集全体会议,对拟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三)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四)按照权限审议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五)听取以中央纪委名义立案审查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六)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并报党中央批准,待召开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干部任免事项。
(九)研究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中央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审议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应当进行表决。涉及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
第十四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办公会议由中央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驻委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办公会议研究或者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机关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决定或者通报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的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和决定有关干部任免事项。
(五)其他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依照有关规定配置机构职能和权限。
第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上级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下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调动、任免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第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的方式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决议决定、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的重大措施。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落实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本级纪委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职权,主要包括:
(一)讨论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
(二)召集全体会议,对拟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三)讨论和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四)按照权限审议规范性文件。
(五)听取以本级纪委名义立案审查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六)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后,按照规定报上一级纪委备案或者批准,待召开本级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干部任免事项。
(九)研究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以及机关机构设置等事项,参照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决定。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乡镇和企业、机关、高校等单位中的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按照党章、本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注重发挥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议事决策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纪委委员参与监督执纪有关事项。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指导和督促同级党的委员会所属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第二十三条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应当辞去或者按照程序免去其纪委委员职务。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其纪委委员职务自动终止。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地方纪委委员、基层纪委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二十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定维护党章,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章程的作用,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切实维护各项党内法规,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保证党内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依规治党。
第二十五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协助同级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三)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发现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问题,按照规定如实报告。
(四)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有关问题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六)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七)协助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参与党委组织的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
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第二十七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十八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工作,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第二十九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不敢腐。
(二)坚持将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入查找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不能腐。
(三)坚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党性觉悟,提升道德修养,涵养廉洁文化,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不想腐。
第三十条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增强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三十一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
(二)党员、干部有一般违纪问题,或者违纪问题严重但具有主动交代等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建议单处、并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三)党员、干部有严重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给予降职或者依法给予撤职、开除公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
(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依法给予开除公职、调整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根据形势需要,着眼保障党的中心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相关法规文件,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和规范党组织、党员行为。
第三十三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下情况:
(一)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
(二)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入党誓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情况。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的情况。
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座谈,召集、参加或者列席会议,了解党内同志和社会群众反映;查阅查询相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听取述责述廉;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开展专项监督,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突出问题,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管党治党重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组织、参加或者督促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
对信访举报情况应当定期分析研判,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或者专题分析材料,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报告或者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执纪中发现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当实行集中管理,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涉嫌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立案审查。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审查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主要包括: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同级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重要审查措施的案件;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案件。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处理涉及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同级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等人员的案件,以及涉及政治问题、国家安全等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即向上级纪委一并报告。
纪律审查工作应当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以及通过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等方式,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处置违纪所得。
第三十七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纪律审查结果,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理、处分。
对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提出处分意见,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按照规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或者有权处分的党组织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主要包括:案情涉密、敏感;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违纪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负责人同违纪问题有关联;违纪党员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况。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委予以复查。
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加强与相关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党员因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提出的控告,按照规定予以受理,及时恰当进行处理。通过办理党员的控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本章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
对于党员因不服纪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而提出的申诉,按照规定予以受理,进行复议复查。
第四十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保障党员权利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查处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应当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一条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应当注意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对于涉及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或者通报相关党组织,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
第六章派驻、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可以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和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代表机关的,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派驻机构是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组成部分,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派出机构在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本级党的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派出机构按照规定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管辖范围内机关纪委等纪检机构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派驻机构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加强对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
(二)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情况和问题。
(四)加强对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其履行监督责任。
(五)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
(六)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七)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八)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九)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十五条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派出机关内设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等力量,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县(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应当保证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采取综合派驻、工作协作等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四十七条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四十八条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保证纪检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九条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
第五十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监督下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发挥内设干部监督机构、机关纪委等作用,加大监管和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治“灯下黑”。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第五十一条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纪检干部发现审查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五十二条办理纪检事项的纪检干部存在可能影响事项公正处理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十三条纪检干部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纪检干部离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离职后从业限制的规定,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工作相关的职业。
第五十四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严格防范发生审查安全事故。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十五条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严肃问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纪委的其他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律检查委员,参照执行本条例。
第五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取得了骄人成绩,但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也存在一些不足。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1、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2、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4、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5、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6、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7、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8、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三
,供大家参考。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对标对表、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重要党内法规,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又一次“赶考”。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系统学习领悟,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重点把握纪委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任务和职责、自身建设和监督等方面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提高工作的动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条例》既有原有制度成果的传承,也有“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新提法,体现出时代要求和特点,对此,我将认真学习领会、精准把握运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条例》新规定新要求,镜鉴自查,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和工作流程,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在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要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做细日常监督,坚持严在日常,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要做精专项监督,对焦点行业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立制度
、堵塞漏洞、管住长远,确保既改掉老问题,又改出新气象。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四
“耶!视力恢复了五十度!”这是咋回事?你们先别急,等我整理一下这激动的情绪再跟你们慢慢道来。
这种走火入魔的日子没过三周,噩运就悄悄来袭了。那一次我们一家去散步,妈妈指着前方七米远的车牌,问我车牌号码是多少,我抬头望去,前方一片模模糊糊,在我眼中,车牌号码就像一团团云,我哪里看得清楚!我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使劲地眨眼,努力地想让视线变清楚。妈妈发现了我的异样,爸爸看出了近视的苗头。第二天爸爸立即带我去医院体检,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的左眼近视一百五十度,右眼近视一百度。哎,这看书之时竟不知不觉得招惹了一尊“煞神”——近视眼。
让这“眼睛克星”长久居住在我的眼睛里也不是个办法,于是爸爸就花重金买来了“法宝”——眼镜。带上了这“法宝”,虽然看得清楚,但却使我的鼻子兄弟受尽了苦头,“不吃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心字头上一把刀——忍啦!
我终于意识到了近视的严重性,打算改邪归正啦。我的看书时间有节制了;看书姿势变端正了;爸爸妈妈也经常带我去大自然中欣赏绿色,好让我的眼睛更快恢复视力!
在一系列的“保眼”措施施行后,爸爸又带我去医院复查了一遍,两只眼睛视力均恢复了五十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有什么能比此事更让我开心呢? 希望有有一天,我能摘下眼镜,打开这扇把我与外界隔开的“窗户”,用自己的眼睛真真正正地欣赏大自然,感受大自然!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条例》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在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中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全面规范并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六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彰显了我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是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同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同落实党章对纪检机关的规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条例》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要逐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抓紧抓实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推动全系统准确运用。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做到毫不动摇、毫不含糊。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指向和价值追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和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把民心所盼、民意所归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条例》综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经验、重要成果、重要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提高执行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同时要督促推动全系统抓好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实在在抓好落实,努力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七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彰显了我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是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同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同落实党章对纪检机关的规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条例》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要逐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抓紧抓实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推动全系统准确运用。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做到毫不动摇、毫不含糊。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指向和价值追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和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把民心所盼、民意所归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条例》综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经验、重要成果、重要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提高执行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同时要督促推动全系统抓好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实在在抓好落实,努力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我国经济发展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发展,产业链韧性和优势得到提升,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政治巡视,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预备党员,一要坚定政治信仰,不忘初心使命。不断校正成长路径,始终做到做正事、走正道。二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知行合一,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八
1月8日,部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学习,通过此次培训针对部门岗位及外委单位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5.本部门针对外委单位的管理工作:首先,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人员资质、持证情况、工作中的违章等等)严格落实考核意见,当然对于做的好的一方面也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奖励;其次,对于作业中涉及到的物资使用情况,也是执行合同条款该是外委单位提供的必须由外委单位提供,本部门人员禁止将部门物资挪于他用(物资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排查物资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对照合同进行检查,发现以后立即上报处理,不能姑息);最后,同样是禁止出现私自与外委单位有任何的经济、账款等纠缠不分的情况、除了正常的工作交谈,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必须做好相应的截图、录音保存,不得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损害公司利益。
上述为本部门学习心得,有遗漏的部分请领导指正,部门全员必将认真做好廉政工作开展,做好制度学习与日常工作监管,杜绝廉政事件发生。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九
作为一名乡镇纪委委员,在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面,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基层纪检力量的代表,我们肩负着监督执纪、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重任,这也是我们为群众创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职责所在。在思考如何开展的纪律检查工作中,我总结了一些心得和体会,略加总结分享如下。
第二段:重在实践
纪律检查委员的工作需要有真实的素材和数据支撑,而素材和数据的搜集只能在实践中完成。通过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搜集信访件和电话举报,细致分析、精准掌握,找准问题根源,发现管理漏洞,及时清理监管死角,可以避免弱化检查纪律的特性。
第三段:坚持以人为本
在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纪律检查服务于人民利益,坚决做到真正的群众利益至上,不要将个人利益置于群众利益之上。此外,在处理纪律问题时,一定要保持以法为准,尊重法律纪律,以确保贯彻党的条例和政策法规,以及维护政治机关和公务员的大纲。
第四段:重在德行
纪律检查的难度属于时间要求紧急、信息量大、法律知识复杂,委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激励性。实践中,我们应该注重在检查中展现出自信、公正、独立的特性,并对近期发生的案件向广大干部解释,切实保证监督执纪执法的长效性,对遏制违规违法行为承担刚性责任。
第五段:重在沟通协调
纪律检查工作中,委员必须跨部门、跨机构进行沟通,必须与乡镇机关、卫生健康单位、交通局、城管部门等各个部门协同工作。并且,我们应该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公开考试制度,在当地群众中形成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提高纪检人员的公信力和形象,让人民群众信任你。
总之,乡镇纪律检查委员应注重实践、以人为本、重在德行和沟通协调,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将教育、督促和调查等工作相结合,真正让纪律检查成为一项有温度的工作,为建设和谐乡镇创造条件。我们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加强纪律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纪检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能,为全县纪律检查工作瓦解难题做出更大的贡献。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入工作纪律的重要性(200字)
工作纪律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要素。它是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例,旨在保证工作的效率、质量和秩序。工作纪律不仅与个人的职业发展密不可分,也关系到整个团队以及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在我自己的工作经历中,我深切体会到遵守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做出如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200字)
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工作纪律的基础。职业道德涵盖了诚信、勤奋、责任等方面,这些品质是从事任何职业都不可或缺的。作为一名职业人士,我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遵守承诺,不夸大实力。勤奋工作,不推卸责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对团队的利益负责任。在遵守职业道德的同时,我也向身边的同事传递这些价值观,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
第三段: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200字)
工作纪律还包括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每个岗位都有其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对工作流程、细节和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在我自己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严格按照工作规章制度的要求,严禁将个人感情和情绪带入工作,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安全。只有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段:建立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200字)
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是保持工作纪律的关键。在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来合理安排时间。我在工作中采用番茄工作法,将工作划分为25分钟的时间块,每个时间块结束后休息5分钟,这种时间管理方法帮助我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拖延症。我还养成了每天早上先做最重要、最紧急的任务的习惯,这样可以确保能够集中精力、高效完成工作。通过良好的时间管理,我能够更好地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积极践行工作纪律,为个人和团队发展做出贡献(200字)
积极践行工作纪律,不仅能提高个人的工作表现,也能为团队和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我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主动完成任务,积极参与团队合作。我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与团队成员共同进步。工作纪律的践行不仅令我个人获益匪浅,也推动了团队的发展和壮大。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工作纪律的践行,全力以赴,为个人和团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工作纪律是工作中必备的要素,直接关系到个人和团队的成长和发展。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积极践行工作纪律,都是保持工作纪律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践行工作纪律,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并为个人和团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一
工作纪律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组织机构正常运行和个人职业发展的基石。在我的工作生涯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工作纪律的理解和心得体会。
首先,工作纪律能够帮助我保持高效和专注。在紧张的工作环境下,每天面临大量的任务和压力,很容易产生分心和混乱的现象。然而,当我遵守工作纪律时,我会制定一个明确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我的工作效率,还能够确保我准确地完成每项任务,并按时交付。
其次,工作纪律教会我尊重他人和珍惜时间。在一个组织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安排,而这些工作安排之间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我没有遵守工作纪律,将会给他人带来不利的影响,也会导致工作进度的延误。因此,养成遵守工作纪律的习惯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整个组织负责的表现。
此外,工作纪律有助于培养自律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在工作中,没有人会时刻监督和督促我,我需要自己管理好时间和任务。只有按照既定的纪律要求自己去完成工作,才能够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同时,遵守工作纪律也能帮助我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自律的生活方式,让我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提高自我效能。
工作纪律还教会了我坚韧和耐心。在工作中,遇到挫折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当我坚持遵守工作纪律时,我会更容易战胜困难和挑战。即使遇到艰难的任务,我也会坚持下去,不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果。而且,通过长期持续的努力,我也更容易看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
最后,养成良好的工作纪律也是职业发展的关键。在现代职场中,竞争激烈,要想在职业生涯中取得较好的发展,遵守工作纪律是必不可少的。不仅如此,逐渐培养自己的工作纪律,会使自己更加专业,提升自己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并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总之,工作纪律对于个人能力的提升和职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遵守工作纪律,我能够保持高效和专注,尊重他人和珍惜时间,培养自律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以及激发坚韧和耐心。通过遵守工作纪律,我在工作中迎接各种挑战和困难时能更加从容和自信,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因此,我将继续坚持遵守工作纪律,以成就更美好的职业生涯。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二
作为一名中学生,担任纪律委员是我非常荣幸的事情。最近,在学校的一次演讲比赛中,我作为纪律委员代表发表了一篇演讲。通过这次演讲,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作为纪律委员的责任和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纪律委员是树立榜样的重要角色。在演讲中,我强调了纪律委员应该起到榜样的作用。作为校园中的规范执行者,纪律委员必须以身作则,时刻保持良好的品行和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影响其他学生,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遵守校纪校规的态度。经过这次演讲,我意识到自己作为纪律委员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其他同学的要求。
其次,纪律委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在演讲中,我强调了纪律委员需要与同学们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困惑和问题,并及时给予帮助和解答。良好的沟通能力不仅需要倾听别人的观点,还需要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次演讲,我意识到自己作为纪律委员需要学会更多的沟通技巧,以便更好地与同学们交流和合作。
第三,纪律委员需要具备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演讲中,我提到了纪律委员在组织学校活动和管理学生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作为纪律委员,我们需要能够有效地组织同学们参与各种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在学校生活中,我发现自己在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通过这次演讲,我开始明确了自己在这方面需要做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第四,纪律委员需要有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演讲中,我强调了纪律委员应该有责任心,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作为纪律委员,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帮助解决同学们的问题,并与其他纪律委员紧密合作。在演讲的过程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性。它们不仅可以使工作更顺利地进行,还能培养出更多的领导者和优秀的个人。
最后,纪律委员需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在演讲中,我鼓励了纪律委员们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学习和进步。作为校级的职务,纪律委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和锻炼,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校园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过这次演讲,我机会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也鼓励了同学们共同努力,共同成长。
总之,纪律委员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角色,他们不仅需要起到榜样的作用,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同时要有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这次演讲,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作为纪律委员的责任和使命,也明确了自己需要进一步提升的能力和素质。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学习和发展,我们作为纪律委员的角色将会越发重要,我们也可以为学校做出更多的贡献。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三
作为学校的学生,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学校纪律的重要性。而做出遵守纪律的行为和习惯,便需要纪律委员的管理和引导。作为学校纪律委员之一,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份责任的沉甸甸。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学到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接下来,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管理能力的提升
纪律委员的重要职责之一便是管理。在这一年的纪律委员工作中,我通过学习和实践,提升了自己的管理能力。在组织校内活动时,我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与管理参与者,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在管理学生时,我能充分了解每个学生的需求和情况,从而更好地协调各方面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也在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
第三段:沟通能力的提升
作为纪律委员,与其他同学及老师进行有效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通过与学生和老师的沟通,提升了自己的沟通能力。通过这些沟通,我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人的需求和想法,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这不仅有助于工作中的协调和顺畅,也有助于我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更好地与他人沟通。
第四段:责任感的加强
在担任纪律委员这份工作中,我逐渐加深了对自身责任的认识。每次出现问题或困难时,我都会第一时间去寻找解决方案,努力解决问题。在管理学生时,我更加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并且要求自己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同时,我也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加以规范,尽力做出好的榜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责任感,也在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
第五段:结论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学到了很多,更成长了很多。我发现,纪律委员的工作不仅是一个职位,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更好地履行好这份责任和使命,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加强个人责任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会更加努力,做出一个更好的自己,为自己和身边的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党内监督体系建设,设立纪律监查委员会成为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名纪委委员,我深入参与了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工作,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社会需要、纪律监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遇到的困难与挑战、改进策略和心得收获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建立纪律监查委员会是社会需要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内的腐败问题和不良风气的滋生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对党的纪律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纪律监查委员会的设立,能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更好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党的事业顺利进行。
其次,纪律监查委员会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力。纪律监查委员会旨在加强对党内纪律的监督,依法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委员会具备审查调查、检举举报、诫勉谈话、给予党纪处分等权力,并拥有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这些措施,纪律监查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发现、查处党内违纪问题,使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然而,在实践中,纪律监查委员会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是工作压力大。由于党内腐败问题严重,调查案件数量众多,需要纪委委员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和审理。其次是人才短缺。纪律监查委员会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但目前的情况是人力资源有限,不足以满足需要。再次是地域差异。我国各地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差异,纪委委员会在工作中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也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纪律监查委员会可以采取一些改进策略。首先是加强人才培养。纪律监查委员会需要建立健全培养机制,注重提高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调查能力,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次是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合作。纪律监查委员会应当积极与公安、检察等相关机构进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腐败行为。此外,纪律监查委员会还应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调查流程,为案件的查处提供更好的保障。
在参与纪律监查委员会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与其他委员的交流和学习,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在工作中,我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不仅始终保持自身的廉洁自律,也对身边的同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这项工作,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也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和决心。
总之,纪律监查委员会的设立和工作对于我们党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纪律监查委员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通过加强培养、加强合作和提升工作效率,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参与纪律监查委员会工作让我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并为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了榜样。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纪律监查委员会一定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五
纪律是组织的生命线,也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作为一名组织中的一员,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将就我的工作实践中感悟到的纪律工作心得体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加强自身约束。
作为一名员工,首先要懂得约束自己。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首先是要求自己的每一个行为,确保自己做任何事情都遵守纪律。我一直坚持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出差、请假等事项,一方面,维护了公司的正常秩序,一方面,也建立了自己的公信力,为今后工作在公司中打下了基础。
三、维护部门纪律。
在工作中,保持部门纪律的规范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工作。严格执行部门内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是维护部门纪律的有效手段。我时常检查部门同事们的工作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的地方,并及时提醒加以改正,这样可以促进部门纪律的建立和维护,保障部门能够正常的运转。
四、处理违纪事件。
在工作中,偶尔会出现一些违纪事件,需要有人来处理。这时,如果没有严格的处理措施,违纪行为就容易得逞,这将严重破坏工作秩序。作为一个组织员工,如果遇到类似事件,我们应该根据公司规定,对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遵循公正公平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司的声誉,促进工作秩序和利益的最大化。
五、加强纪律教育。
一名好的组织员工应该有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意识。促进行业规范、提高员工纪律性,必须加强教育,让员工形成约束自己,服从规章制度的有意识和自觉。所以,我们在员工培训中,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重要内容,以此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员工的行为合法合规,以正确的方式保障工作的高效和有序。
六、结尾。
纪律工作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组织,都必须包括了管理规范和遵守纪律,方能立于不败之地,保持长足发展。作为一名组织成员,我们要时刻牢记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自我约束、部门监管、处理违规行为、加强教育等方面,营造出一种清新、和谐、规范的工作氛围,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
纪律委员工作心得体会篇十六
纪律监查委员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体系,其任务是监督、调查和惩处纪律违反行为。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担任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委员,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通过参与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工作,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工作需要具备独立、公正、严谨的思维方式。作为委员,我们必须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受外界干扰,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问题。在实践中,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个人感情所左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各项工作。
其次,培养良好的调查和分析能力对于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要深入细致地了解事实经过,收集相关证据,分析问题的本质和原因,准确判断责任与处理等级。通过多次调查案件,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调查分析能力,更加灵活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和技巧。
再次,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也是纪律监查委员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素质。在处理纪律违反问题时,我们需要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情况、分享信息,并最终协调处理问题。在团队合作中,我们共同努力,集思广益,共同完成我们的工作任务。这需要我们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主动承担工作,并与他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最后,坚持正义和原则,守住底线是纪律监查委员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监查委员会的一员,我们必须要坚守底线,严守纪律,对每一起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无论涉及的人员是高官还是普通员工,我们都要做到公正无私,不畏权势,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工作不仅仅是一项重要的职责,更是一项充满挑战的使命。通过参与纪律监查委员会的工作,我感受到了工作的责任重大,但也收获了无尽的成长。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并充分发挥纪律监查委员会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