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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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西安市雁塔区杜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刘越(11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办杜城16组刘振忠(刘越之父)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常务副局长张斌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鉴于由副局长张斌主持领导对本案的第六次调查处置过程与西公(雁)决[]1090号、10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四十一条之规定,并有故意对抗杜航伟局长关于本案的批示和组织、领导雁塔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因此申请张斌对本案的处置过程一律回避,其犯罪线索另行举报。
申请事由:
二、由副局长张斌主持领导对本案的第六次调查处置仍有片警刘锁民参加,对于杜巍、孙黎明、李永辉、孙春虎等人抢劫、殴打杜城小学生的集团犯罪线索不调查,对于本案2次报警处置的真相不调查,对于分局民警王明勇、王养维、戈军、田来朝的犯罪行为不调查,查处结果竟与高家华一样,作为被申请人的雁塔分局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了与市局复议前基本相同的决定,这次由胡伟田局长当面指示、张斌亲口承诺的派专人直查后向局党委汇报肯定会公平的调查工作恰恰成为张斌欺骗分局党委、欺骗受害小学生有力的罪证。
三、近期在分局上访的四起案件均与张斌有关,其中电子城所、西影路所各两起,我因西影路所未给田来朝做笔录多次去过西影路所,其中西影路一起案件的受害方一直在找副局长张斌要求依法处理,本月13日我已当面向胡局长、副局长张斌和阎科长口头申请其回避,而张在10月14、15日两日一会要求我书面申请,一会又请求原谅让他再负责调查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特别书面申请其回避。
此致: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二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事项及理由。
3.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回避申请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及理由:
此致仲裁委员会申请人:
年月日附:相关证据资料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回避申请书申请人:××市××公司地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被申请人:b,男,××律师事务所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市××厂××产品购销合同争议,已为××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b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厂的负责人等一起在××市××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c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三
人民法院:
你院审理的`郝××诉郭××房产纠纷一案,现由你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审理。李××与被告郭××系同母异父兄弟关系。根据我国《民诉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属于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为保证案件的公平审理.特依法申请审判员李××回避。
请你院审查,望予易员审理。
申请人:×××(盖章)
200×年×月×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四
地址: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谭_______男,____大学教师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市______水产公司水产品交换合同争议,已为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谭______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______水产公司的经理及其他一些人员一起在______市______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陈___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五
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均规定有法官回避制度。如何理解法官回避制度的具体实施,笔者谈谈自己的认识,以求同仁赐教。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就其字面意义来理解,就是因避嫌而不参与其事。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保持公正廉洁,避免因裙带关系或其他关系而形成复杂的关系网,防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属以及关系人徇私情,而对其任职和履行职务作出某些限制规定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人事制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就有关于职务回避、地籍回避、考试回避等方面的内容。历史上,回避制度对整治官吏、防止官员利用亲属关系的羁绊,从而使他们更好地为皇帝尽职尽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官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的制度。法官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一种审判制度,在审判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使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合法地退出案件的审理,又可以消除当事人的某些顾虑,保证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二、官回避的分类
法官回避的类型,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的审判业务回避、法官的地籍回避三种类型。
1、法官的任职回避
法官的任职回避,是指法官基于有一定血缘、亲属关系而不得在一定的岗位任职的一种限制性制度。
我国法官法对法官任职回避作了专章规定。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凡具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在同一个法院领导层任职;不得在同一个法院或同一个审判庭,担任院长、副院长或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5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法官任职回避的依据之一就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是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在法律和道义上都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家庭生活中表现为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在政治上,这种密切关系往往表现为相互提携、相互支持,这就容易滋生任人唯亲、相互利用、徇私枉法的弊端。在法官的管理中,对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在职务利用上之所以要作出一定的限制,就是力求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或者减少这一弊端的滋生。
亲属这一范畴十分广泛,法官法从设立回避制度的宗旨考虑,将任职回避的范围,限制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这四种亲属关系,这种限制是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也是可行的。
2
[1][2][3]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谭____,男,______大学教师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市______水产公司水产品交换合同争议,已为___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___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谭______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______水产公司的经理及其他一些人员一起在______市______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陈___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市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回避申请人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和其他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
2.回避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自行回避,即由审理或参与案件处理的回避人提出;另一种为申请回避,即由当事人提出。
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4.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5.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七
关于法官回避的申请书长沙市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天民初字第xx号},我是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20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xx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此致
申请人:
201*年4月30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方,男,xx月15日生,汉族,住xx市鼓楼区单元。
被申请人:xx,xx区法院(20xx)晋民初字第1847号(以下简称第1847号)独审审判员。
被申请人:xx,xx市xx区法院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xx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第1847号一案中担任独审审判员。xx,xx区法院(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
请求事项及理由
据悉,被申请人xx与xx是上下级关系,xx为xx区法院新店法庭庭长,是(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申请人不服已于20xx年6月28日申请再审至xx市中级法院立案调档复查中。第2048号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证明判决原告具备主体资格,也证明安置房已是申请人物权。但判决无权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3618号撤诉裁定书,原告对已选房定位安置房开房装修入住,证明法院确认不违法,证明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认为主审法官xx法律知识匮缺,没有主持公道,xx与xx又是上下级关系,其实这种关系比近亲属还亲。xx审判员是无权改判xx庭长的判决书,正如基层法院无权改判中级法院判决书。故请求法院更换审判员,依诉讼程序应由区法院领导或同等级别法官审理该案。如由xxx等审理该案。
第1847号、第476号、第2048号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5款规定,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必须回避,现申请xx回避。
请xx区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月xx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九
回避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据了解,被申请人________与本案________是________关系,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________回避。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年月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方,男,20__年1月1日生,汉族,住福州市鼓楼区单元。
被申请人:林敏,晋安区法院(20__)晋民初字第1847号,独审审判员。
申请人对晋安区法院20__年8月10日决定林敏继续作为本案独审法官的决定不服,提出复议,坚持要求林敏法官回避。
被申请人林敏与周少华是上下级关系,周少华为晋安区法院新店法庭庭长,是(20__)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申请人不服已于20__年6月28日申请再审至福州市中级法院立案调档复查中。第2048号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证明判决原告具备主体资格,也证明安置房已是申请人物权。但判决无权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20__)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3618号撤诉裁定书,原告对已选房定位安置房开房装修入住,证明法院确认不违法,证明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另一请求福州康城物业,要将福州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印章《居民生活用电申请表》第二联移交原告业主,配合业主办理用电户名换户更名手续。该项原告所告的对象福州康城物业是错误的,周少华法官审理此项做出认定是错误。
(20__)晋民初字第1847号,是林敏独审审判员。请求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要将印有贵公司印章《居民生活用电申请表》第二联移交原告业主,配合业主办理用电户名换户更名手续。20__年8月7日开庭审理,原告提交申请林敏回避。
申请人认为林敏与周少华是上下级关系和同事关系,其实这种关系比近亲属还亲,客观上就存在冲突与矛盾,申请人不信任林敏法官能公正审理本案。林敏审判员是无权改判周少华庭长的判决书,正如基层法院无权改判中级法院判决书。故请求法院更换审判员,依诉讼程序应由区法院领导或审判委员会审理该案。如由黄勤民、吴绍强、唐建新、吴仕红、郭丽萍等审理该案。法院驳回申请人对林敏法官的回避的决定书,进而怀疑法院法律的公正,林敏主审本案可能影响的公正审理。第1847号、第476号、第2048号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分枝案,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5款规定,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必须回避,现申请复议林敏回避。
请晋安区法院作出复议决定。
此致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8-13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一
长沙市__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__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__买卖合同纠纷案件{__天民初第__号},我是__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__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__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__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__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__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__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__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此致
申请人:
__年4月30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二
司法回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孙**,男,汉族,19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证:46********2035,住**市武昌区***区**号,系***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之被告。
请求事项:
申请人在原告***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中,不服**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长李**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依据不当,无法保证申请人合法诉讼权利并保证案件公证审理。
原决定认为,申请人***申请回避的事由,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因此决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明确: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曾经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之相关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现列举如下:
一、原回避申请载明,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本诉审判长李**先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剥夺了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二、1月20日,本案第二次开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徐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在向法庭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函、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后,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查阅相关委托手续后,依然认为徐纲无权为申请人代理本案,并对其无理驱逐。试图剥夺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综上,本诉审判长李**先生,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申请人无法确定其在随后的诉讼活动中能够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公正审理该案。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之规定,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月16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三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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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人:(签名)
年月日
附:证据及材料
注: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项目及签署方法同于其他申请书。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五
司法回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孙**,男,汉族,19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证:420106********2035,住**市武昌区***区**号,系***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之被告。
请求事项:
申请人在原告***诉***等人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中,不服**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长李**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依据不当,无法保证申请人合法诉讼权利并保证案件公证审理。
原决定认为,申请人***申请回避的事由,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因此决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明确: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曾经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之相关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现列举如下:
一、原回避申请载明,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本诉审判长李**先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剥夺了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二、2014年1月20日,本案第二次开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徐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在向法庭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函、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后,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本诉审判长李**先生查阅相关委托手续后,依然认为徐纲无权为申请人代理本案,并对其无理驱逐。试图剥夺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综上,本诉审判长李**先生,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试图剥夺申请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申请人无法确定其在随后的诉讼活动中能够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公正审理该案。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六项“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之规定,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4年2月16日
申请法官回避复议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于年月日以为由,申请办理一案的被申请人进行回避。
经审查,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不)符合《》第条款项规定的情形,本局依法予以(驳回)核准。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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