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物流安全协议书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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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交寄客户)。
乙方:(收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自愿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寄递邮件的各项规定,保证交寄的国内国际快件不违反下列乙方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以及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且保证内件物品“无毒、无腐蚀、无辐射、不易燃易爆”,并保证交寄的快件与快件详情单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一致。如因违反乙方禁限寄规定或因封装不妥而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各种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各类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各类军事用品的仿制品以及利用军事用品空壳制作的物品;
10、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其他禁止寄递和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1、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得交寄;
2、非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到亳州申通网点由乙方人员验视内件后封装交寄;
3、如化工产品无法判定其性质的,由甲方提供省级以上化工研究所出具的安全证明和单位安全保证书后方可交寄。
1、服从、配合乙方按规定对交寄邮件的内件进行验视;
2、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服务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寄件单位盖章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生效;
3、非服务合同单位,也可单独签章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三
甲方:(承运单位)
车主姓名:
车号:
驾驶证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档案号:
详细地址:
车主手机号:
座机号:
乙方:(托运单位)
货主:
证件号:
详细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2.货物数量(重量):
3.起运地点:
4.到达地点: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8.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9.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10.运输费用:
11.结算方式: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协助甲方做好运输工作。
3.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费。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及时向托运方传达信息,协助托运方做好货品交接工作。
4.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托运货物中严禁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禁运物资。
2.运输期间沿途运输费、住宿费、过桥费、过渡费、高速公路费等属于车辆的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运输途中,因承运方的手续不全,车况不良造成的事故、罚款由承运方负责。
4.运输中,因承运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方要负责全额赔偿。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作,如出现争议,先进行协商解决。
2.出现纠纷,协商不成,交由托运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四
(驾驶员)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甲(货主)_______
乙(驾驶员或车主))_______
1、车型车号_______车辆单位
2、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_______手机
3、乙方承运货物名称,货物重量吨,共计件,货物价值人民币元,装货地点,途径_______,到达地点_______,启运时间_______,到达时间共_______天。
4、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逾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装好货,甲乙双方验货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_______元,余款_______元,在货物到达终点且签回单给甲方后付清运费。
6、发车后,承运方发生的如燃油车损过路过桥费、被盗、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车主)自行承担。途中_______人押车,伙食货费由支付。
7、乙方应保证货物安全运输,从货物启运至货物到达终点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失、污染、损坏等均有乙方(车主)负责赔偿。
8、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决。
9、甲乙双方应认真审视协议合同内容,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补充_______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乙方(车主或驾驶员)签名: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两项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一、遵守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施工计划提前通报区间管理单位,与之协商,统筹安排区间施工计划。计划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管理单位同意后,纳入行车组织统筹安排实施。
四、管理单位在现场运行的列车车长要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负责人的工作。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及时要求整改。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车站值班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的相关事宜。
五、使用动力车在地铁线路上卸料或使用现场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时,施工单位在提报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现场管理单位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注明计划申报表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行车安全。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行车要求的,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有权取消施工单位此次的行车计划。
六、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上卸车负责人向司机、运转车长(调车长)布置注意事项并组织指挥卸车。
七、材料物资不可在运行时卸车。一般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车站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八、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车辆已全部卸空后,通知运转车长(调车长)开车。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此协议即告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两项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一、遵守 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 项目管理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施工计划提前通报区间管理单位,与之协商,统筹安排区间施工计划。计划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管理单位同意后,纳入行车组织统筹安排实施。
四、管理单位在现场运行的列车车长要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负责人的工作。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及时要求整改。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车站值班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的相关事宜。
五、使用动力车在地铁线路上卸料或使用现场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时,施工单位在提报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现场管理单位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注明计划申报表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行车安全。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行车要求的,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有权取消施工单位此次的行车计划。
六、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上卸车负责人向司机、运转车长(调车长)布置注意事项并组织指挥卸车。
七、材料物资不可在运行时卸车。一般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车站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八、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车辆已全部卸空后,通知运转车长(调车长)开车。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此协议即告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七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办代理人:
货运站(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 ,由甲方合伙合资经 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划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划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 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在签订本协议书前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有利益、纠纷由甲方负全责。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需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划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划定承担责任。2、因为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峻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需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前提: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 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责任)方在我司从事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从事的车辆运输工作必须符合其车辆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点和性质,又要掌握其危险性质和主要危险源。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必须服从甲方作业人员的指挥,调度。
三、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尾气排放,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卸货时,应轻卸、轻放,尽量减少装卸时产生的噪声。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人员证件,严禁疲劳驾驶,并且严禁将车辆由无证人员驾驶。
五、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运输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担。
六、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七、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出场车辆必须经过清洗,严禁车轮带泥出场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运输结束之日时废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章):
20xx年1月1日
乙方:
代表(签章):
20xx年1月1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九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资信证明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然具有约束力。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 费用、结算方式: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 违约和索赔: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协议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运输价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期: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资信证明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保密条款
1.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4.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协议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xxxxx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成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盘锦路与卫都路交汇处,xxxxx区内,紧邻106国道和濮范高速出口,投资环境优越。该项目总投资近20亿元,项目用地面积500亩,总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规划面积40多万平方米。项目共分三期开发,一期规划建设约15万平方米的建材家居专业市场,二期规划建设25万平方米的商贸物流批发市场,三期规划建设10万平方米的配套设施。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责权明确的合作形式。
三、付款方式
项目第一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款人民币4亿元整
项目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款人民币5亿元整
项目第三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款人民币3亿元整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个面如实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责任视为违约,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另行赔偿。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交寄客户)乙方:亳州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收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自愿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寄递邮件的各项规定,保证交寄的国内国际快件不违反下列乙方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以及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且保证内件物品“无毒、无腐蚀、无辐射、不易燃易爆”,并保证交寄的快件与快件详情单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一致。如因违反乙方禁限寄规定或因封装不妥而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禁寄类物品规定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各种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各类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各类军事用品的仿制品以及利用军事用品空壳制作的物品;
10、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其他禁止寄递和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二、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得交寄;
2、非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到亳州申通网点由乙方人员验视内件后封装交寄;
3、如化工产品无法判定其性质的,由甲方提供省级以上化工研究所出具的安全证明和单位安全保证书后方可交寄。
三、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
1、服从、配合乙方按规定对交寄邮件的内件进行验视;
2、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服务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寄件单位盖章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生效;
3、非服务合同单位,也可单独签章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至xx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温州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乙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托运人:合同编号: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承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五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资信证明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保密条款
1.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然具有约束力。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协议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1.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运输价格表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乙方:代表:年月日日期: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六
1.1甲方:青岛xx公司(总部)
1.2乙方:
第二条:青岛xx公司(总部)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协议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合同主题
为维护《.f公约》的纯洁性和.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xxx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f公约》和《赛弗物流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协议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xxx管理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自愿加盟《.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物流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乙方违反本公约及协议各附件条款,参照(赛弗物流网络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________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协议。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____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xx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物流,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
第四个月,各站点将
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xx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xx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xx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xx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
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xx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xx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物流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协议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____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____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____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元标准赔偿(即.f品牌标识协议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
第二天补齐。并通过.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协议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协议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协议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协议。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关于本协议
10.1本协议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协议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协议有关规定或者咨询.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协议、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协议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协议与甲方.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七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八
转让甲方:
身份证号码:_
受让乙方:,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方式
1.现甲方愿意将自己以人民币乙方愿意受让;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_一_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运输中心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运输中心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本协议书生效前(20xx年5月1日),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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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负责。
五、资产情况
车辆:
资产:电脑一台;空调一台。以上车辆和资产归李龙和乙方所有。 下列车费归张玉朋所有:
六、费用使用情况说明
现有备用金:
场地:每年三万元,以每月五千元付给李波,现已付清三个月,方式在本月的利润中扣出。
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在李龙、张玉朋见证下签定本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李龙、张玉朋各一份。
转让方(手印):_____ 见证人: 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受让方(手印):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十九
甲方(拖运方):乙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的公路运输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的品名、品种、数量、目的地、提货单据、承运日期及期限
1、品名:_____________
2、品种、数量、目的地:以实际发生时提货单据上的品种、数量、目的地为准;
4、承运日期及期限:以乙方开具的《货物运输单》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运输质量及验收要求
5、乙方必须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避免损伤货物。如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伤,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上合同签订地的诉讼法庭。
第三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初凭已由甲方审核销帐的《货物运输单》作财务挂帐,当月挂账运费在______号前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负责按送达地域、运输方向分配和安排资源,有权根据营销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调整。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货物矛盾纠纷,有权裁决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索赔;
3、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全过程有知情权。
4、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两地卸货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其中各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时先期投入的资产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有责任将所承担送达区域的货物,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运甲方安排、分配的资源。
2、乙方负责按照提货单据上的货物品种、数量提取所需运输的货物。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及收货方的相关质量标准,将货物安全、完好、准时地送达目的地。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反馈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5、乙方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写上处理办法。
6、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提升管理手段。
7、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货物运输责任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进行运费结算。
8、乙方在运送商品车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交通、道路管理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9、在本合同解除后___日内,乙方必须将尚未送达的货物按照合同的要求送达目的地,并返还经收货单位签收的《货物验收清单》一并与甲方销账。
第六条所有权及责任
1、乙方只负责运输货物,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2、乙方在接到委托运输的货物提货单后,对因单据丢失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提货后,到货物交接并在《货物验收清单》签收完毕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以及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事故等责任(即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负责;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伙同或者协助他人异地抛售、本地抛售的,甲方有权按照货物的价值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2、乙方知晓并接受甲方制定的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3、乙方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受损严重,收货方不愿验收的,乙方应负责赔付同规格型号的货物,并承担相关损失。
4、乙方在运送过程中由于货物超重、超宽、超高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完全由甲方负责。
5、乙方擅自将代送的货物转卖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要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6、因乙方责任多次造成收货单位投诉或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或能力不足以至无法满足甲方运输正常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暂停或停止乙方相关送达地域的运输资源分配。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周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管理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发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转卖或更换代送货物的;
(2)乙方无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货和发送,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的资源分配方案或拒绝执行合同的。
3、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约定应自动延续。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如需所有承运货物均由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可委托乙方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
(保费价格不得高于运价所含的保险费用核定标准)保费可由甲方自行缴纳,或乙方代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送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乙方确保所属驾驶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3、本合同在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5、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无其他约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乙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物流安全协议书篇二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至________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___________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________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