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大全(15篇)
在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现有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调研。制定方案需要我们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法和工具,以达到最佳效果。制定方案是一个复杂和细致的过程,以下是一些方案范文供您参考。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一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推动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停车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供需矛盾统筹化解,努力探索建立城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统筹整合停车资源。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坚持“谁建设、谁受益”原则,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智慧停车建设动力。
2.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有序推进五区各类停车资源整合,打造全市停车“一盘棋”的格局,提升停车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各类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
3.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在统一规划指导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停车需求和区域差异,统筹布局智慧停车场的建设,分区域、分步骤实施。加强重点区域智慧停车场的建设,优化停车管理结构。
4.保障支撑、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智慧停车规范管理水平,确保城市智慧停车实现长效管理、长远发展。
(三)工作目标
1.交通出行便捷畅通。汇聚整合五区各类停车资源,做到“一个市级停车平台、统筹停车资源管理”,全面提升车位导航、快速离场、无感支付等出行体验,让交通出行更便捷。
2.管理服务科学高效。实时掌握五区停车态势,推进停车供需动态平衡,实现资源集约利用、高效共享;对接融入政务云数据平台,为城市综合治理提供数据支撑,让城市管理更智能。
3.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规范停车秩序,破解城市停车乱象,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空间,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全面推进停车场联网接入。在不改变产权、不侵犯产权方和运营方收益、不破坏原有停车数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五区停车场联网接入智慧停车平台。市市政公用集团按照“一场一策”的停车场接入方案,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对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停车场,免费进行软件升级改造实现接入平台;对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停车场,免费提供设备升级替换改造实现接入平台。
2022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如机关事业单位、机场、高铁站、医院、大型商超、各大景区停车场,路内泊位等)联网接入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民营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退让红线停车场联网接入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住宅类小区停车场联网接入工作,基本形成“一次扫码、五区通停、先离后缴、无感支付”的智慧停车网络,实现五区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管理规范有序。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停车资源普查;制定具体停车场联网接入方案,细化接入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停车场接入工作;对已建设的停车平台与赣州市“五区一体智慧停车”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二)市城管局:负责对经营性停车场进行管理和协调调度;加强停车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制定完善停车管理办法;协助市市政公用集团做好停车场联网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核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收费标准。
(四)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道路违规违法停车行为。
(五)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城市道路3d建模地图。
(六)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负责五区物业小区停车场联网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停车场联网工作。
(七)市卫健委:负责五区医疗卫生机构停车场联网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停车场联网工作。
(八)市国资委:负责出资监管的国有企业停车场联网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等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停车场联网工作。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停车管理执法监管,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停车乱收费等行为进行查处。
(十)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停车场联网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停车场联网工作。
(十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部署智慧停车平台所需政务云资源及技术服务支持。
(十二)市税务局:负责停车场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加强停车场税务监管。
(十三)赣州银保监分局:负责对市级智慧停车平台资金进行监管。
(十四)市市政公用集团:负责赣州市“五区一体智慧停车”市级平台、赣州智慧停车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五区停车设施资源库;负责对接五区政府(管委会)、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停车场联网接入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联动协调推进机制,统筹五区停车资源,协调解决智慧停车平台建设重大突出问题,加强对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五区政府(管委会)、相关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赣州“五区一体智慧停车”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管理、联网接入,组织起草相关标准规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落实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要加强项目推进协调调度,并将各区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广告等宣传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智慧停车的作用、成效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指导市民正确认识智慧停车平台,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建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共建共享意识,共同构建赣州停车管理新格局。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二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1、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3、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5、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6、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三
随着近年来科技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停车管理团队的质量跟公司的形象密不可分,打造与其品质相符合的停车管理团队。是各发展的首要任务。阳光海天停车管理事业,拥有先进的停车场经营理念。利用现代化智能化的科技手段、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停车管理、治安监控服务。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四
专为5a级写字楼、四星级以上酒店、高档商场、公寓等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阳光海天公司是实力保障,我们专注于每一个停车场项目,提供最细致、最专业的停车服务;先进的国际理念,结合服务中国停车市场的本土经验,让我们深谙客户需求,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五
随着近年来科技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停车管理团队的质量跟公司的形象密不可分,打造与其品质相符合的停车管理团队。是各发展的首要任务。阳光海天停车管理事业,拥有先进的停车场经营理念。利用现代化智能化的科技手段、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停车管理、治安监控服务。
专为5a级写字楼、四星级以上酒店、高档商场、公寓等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阳光海天公司是实力保障,我们专注于每一个停车场项目,提供最细致、最专业的停车服务;先进的国际理念,结合服务中国停车市场的本土经验,让我们深谙客户需求,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
我们提供的不只是停车场,让停车成为享受!“科学化、人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停车服务管理理念,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一流的素质、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您公司打造一流的形象,让停车场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堂。
阳光海天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退伍军人、中专生、高中生及至大学生等多层次人员组成的车场管理团队。我们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是超出车主预期的服务,是方便车主的服务,是让车主放心的服务!
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是阳光海天最具竞争力的业务模块,在市场有极高的评价和品牌声誉。阳光海天年轻、靓丽、专业的车管团队能为停车场提供如下服务:
阳光海天公司与全国各地56所签约,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及就业岗位,此外我们还与与北京、本溪、长春、哈尔滨等地的部队合作,为退伍复转军人提供就业岗位。三年的努力与付出,使得阳光海天在业内愈加耀眼,阳光海天已经逐渐成为停车行业一面高昂的旗帜,正引领着停车行业的前进和发展。
“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是一个公司品牌的象征,阳光海天拥有专业的培训机制,培训课程,以及管理体制,凭借专业培训及管理体系,从着装管理,形象培训,礼貌用语三方面,为您打造服务一流停车管理团队。
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停车场,停车已经向更高层次的服务转型,让客户获得更满意的服务,是我们阳光海天公司的标准,我们的优势在于,完善的培训以及管理机制,让客户能够便捷的享受停车服务。节省客户的时间。享受星级引导服务。
近年来,停车场车辆安全问题频发,停车场的安全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众多消费者所关注的问题,而作为停车管理公司怎么样提升消费者的信任感,是公司停车运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阳光海天公司,聘请专业的运营专家,对停车场的停放管理做了深入分析,制定了一套科学的,严格的停车场巡视检查制度。并通过专业的培训管理,每一个车管员,经过严格的培训,深入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停车场的每一辆停放车辆的安全。
停车收费管理,是整个停车管理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管理不善,成本费用增加,是众多停车场收费管理所存在的问题。阳光海天公司的专家团队,通过对各停车场的收费管理进行分析诊断,制定出了完善的收费管理体制。并通过我们的专业培训以及管理,为各大停车场解决了收费管理的顽疾。
解决问题:品牌形象问题,为您的停车场建立专业的,高素质的公司品牌形象
方案价值:标准的大厦礼仪形象,有效的提升公司形象,消费者满意度。
解决问题:乱停车问题,车主迷路问题,为您的停车场打造专业的运营团队。
方案价值:健全的车辆引导机制,有效的提高停车场车位利用率,节省客户停车时间。为您有效的提高停车场的效率。
解决问题:车辆安全问题,停车场安全问题。为您打造一流的停车环境。
方案价值:严格的停车场巡视检查,有效的保证客户车辆的安全。停车场安全。减少停车中带来的损失。为您公司减少停车场中所遇到的各种安全纠纷。
解决问题:停车场费用混乱,成本混乱问题。为您的停车场打造打造完善的财务机制。
方案价值:完善的收费管理机制,解决了停车场收费管理的顽疾,减少成本开支,避免各项费用混乱。保证您公司停车场的财务费用有效运转。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六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1、建议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摩托车、非机动车出口各设固定收费岗;
1.2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3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2、建议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停车场主管 (根据情况确定职务,可以兼任) |
物业服务中心 |
收费岗 |
机动车 出入口 |
巡逻岗 |
非机动车出入口 |
车场 清洁员 |
车场 工程人员 |
1、停车场主管职责
1.1对保安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商户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1.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1.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用情况,负责对车场内公共设施、车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清洁等监管工作,以确保车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1.9负责执行现场监管制度,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10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现场管理人员。
1.11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指示,有权调动下属人员加强某区域的管理工作,定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
2、车场管-理-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2.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2.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2.4登记所有出入车辆之数据,包括车牌号码、停放位置、出入时间。对于所有访客车辆或并无有效停车证者,须登记其欲到访住户详情,情形许可下登记访客司机的个人资料。
2.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经常巡视车场并确使各停车位正确使用,督促所有车辆正确使用行车线和泊车位,维持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七
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停车场,停车已经向更高层次的服务转型,让客户获得更满意的服务,是我们阳光海天公司的标准,我们的优势在于,完善的培训以及管理机制,让客户能够便捷的享受停车服务。节省客户的时间。享受星级引导服务。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八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利用县区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xx〕46号)和南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促进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统筹安义县现有的城区停车泊车位资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车信息服务为智慧停车建设的发展主导,依照系统建设管理与运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根据统一规划和规范,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系统建设。
(二)标准化原则
系统设计符合国家和城市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顶层设计原则
统一构建智慧停车管理架构,按照架构确定统一的系统接口标准与采用的技术规范,按照“路内路外打通、线上线下联动、社会资源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安义县城市级智慧停车建设,及时发挥系统效能。
(四)先进性原则
采用市场上具备领先性、稳定性兼顾的智慧停车管理设备,搭配先进和成熟的运营管理系统,保证后期的扩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则
硬件设备具备安全防护设计,系统设计采用相对成熟的设备和技术,尽量减少系统的风险,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六)经济性原则
设计进行相关财务(投入和产出)分析,充分挖掘软件模块的通用型价值,减少重复投资。同时,考虑到智能化停车设备和系统的整体造价及其本身的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应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整个系统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开展智慧停车建设,汇聚停车资源,构建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实现静态交通分析、停车服务、收费结算、车位共享、停车诱导等功能,具体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停车资源全方位整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类停车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位)原则上统一纳入智慧停车平台,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开发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县停车信息全面联网。
(二)有利于建立先进的停车管理体系。本项目建设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交通整体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主动停车需求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科学数据支撑指导泊位供给控制,实现管理力度从停车主干道-停车次干道-停车路段-停车泊位的下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融合人、车、位、费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综合协调政府监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驾驶员泊位使用等行为,满足各级管理对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静态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停车收费管理体系。路内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县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构建分层次、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科学计费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用户实行分层次计费,支持多种缴费方式。通过价格机制,调整县城泊位供给。通过不同区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务水平等条件下泊位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实现城市综合静态交通效益最大化,与动态交通更好的协调发展。
(四)有利于搭建统一的静态停车管理综合平台。本项目设计搭建完善的后台管理控制平台,对泊位、停车场、定价策略、停车缴费、信息服务实行统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为业务应用核心,通过互联网把碎片化的泊位资源连接起来,打破信息孤岛;解决泊位总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导停车,提高停车设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车设施利用均衡化,减少违规停车现象,减少排队等待,减少驾驶员寻找停车泊位的时间,缓解因停车导致交通阻塞,实现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过地图服务、泊位空闲状态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种支付方式等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多元化的停车服务;通过停车泊位的规划及占用状态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导停车需求,疏导道路停车矛盾;通过停车历史及停车轨迹等数据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安全协查服务;通过泊位资源利用率等数据可以为城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一)建设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库。确定资源范围,规范数据格式,开展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普查,建立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总量、分布状况、权属、收费等基础信息。将分散在不同区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车交易记录信息等数据互联集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泊位信息库和交易记录信息库,为区域内停车资源统筹管理、停车诱导和车位共享提供条件。同时依托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为停车管理运营机构提供数据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
(二)开发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以县级平台应用系统、运营管理系统、统一车主服务、精准停车诱导及反向寻车系统、运营展示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充电桩管理系统等内容为支撑的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建设以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管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监测预警、决策辅助系统及预留平台后续功能扩展接口等系统板块为支撑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三)规范平台体系建设。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平台技术标准,建立数据接入、道路停车泊位信息化建设和停车场(库)管理规范,并对覆盖范围区域内已建停车场(库)开展联网接口改造,统一数据规范接入县大数据中心。
(一)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县级智慧停车平台系统。统筹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按照需求预留拓展空间接口,实现不同停车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做到一个城市,一个平台,一张网络。
(二)提升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针对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制定智慧停车设施信息化改造实施标准,鼓励停车设施权属单位按标准实施改造,配备相应装置,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停车系统。
(三)推动停车资源实现共享。建议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统一开放有条件的停车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全天开放,通过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共享停车资源,为公众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四)研发、推广电子发票系统。在停车行业中试点和推广应用电子发票系统,联通各停车区域智慧停车系统接口,推进智慧停车行业发票开具和纳税等便利化举措实施。
(一)实施范围。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具体数量以实际改造为准)。
(二)项目业主单位。县城投集团
(三)运营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为15年6个月。合同期内由投资方全额出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在当地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包括运营平台、设备、基础建设等归政府所有。
(六)实施方案。
县城投集团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由对方全额投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与县城投集团在当地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县城投集团以现有停车位和停车场评估后作为入股合资公司的资产),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产生的所有税收交于当地政府),停车位投资方按照每个路面停车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缴政府管理费,对地上和停车场由投资方进行改造后,验收合格,按每个停车位及大数据平台收益按合资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参考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即:首小时3元/车(15分钟内免费,晚上10点至早上7点免费),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上限15元/车。
第一期(现有停车位):本期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对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20xx个车位)、公共停车场建设改造(890个车位)、搭建安义县大数据监管平台。第一期分三步实施:
3.完成现有公共停车场内车位建设。新鹏泰购物广场(52个)、老鹏泰购物广场(69个)、为邦生活广场(120个)、雕塑公园停车场(449个)、沿河停车场(200个)。
第二期(规划建设停车场与路内停车位):本期投资约8000万元。(1)建设智慧城市,发展“共享车位”,运营单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制定,对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建设、提升、改造。制定“错峰错时”停车管理制度,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纳入平台,实现车位的增量效应。(2)路内临时车位1600个车位,公共停车场车位1500个车位。拟在县城管局和县交警大队确定凤凰大道、学府大道、建设东路、滨河大道等的停车位后,再对这些区域内的停车位进行建设。(3)拟对规划建设县政府对面地下停车场、安义中学地下停车场、绿地广场地下停车场、南门桥边地下停车场、文峰塔周边片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停车场进行建设。
第三期(规划停车位):本期投资约16000万元。(1)工业园区、规划区内、职教城约8000个车位,地下停车场改造约2200个车位。
1.专题会议:县政府组织召开“智慧停车项目”专题会议,参与方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成立专题领导小组,确定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会议研究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2.由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义县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范围和建设经营模式。
3.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立项,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批复。
4.县发改委按照定价程序确定全县停车收费标准。
5.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稳评和交评。
6.咨询公司进场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对合作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7.中标方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8.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本地新闻宣传力度。
9.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合资公司按规定依法运营。
(一)各部门分工
2.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协同交警规划县城区域内停车位和停车场设置,整治街边小巷等非停车点位和停车点位车辆乱停乱放等。
3.县发改委:负责出台《安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收费市场的监督检查。
5.县财政局:负责委托第三方对公共停车泊位资源(资产)进行评估。
6.县交警大队:会同县城管局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评估并及时调整道路停车泊位;依法查处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停车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设置“交通文明岗”,疏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实现人、车各行其道。
7.县住建局:对后期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的审定。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释放公共交通红利;加大对出租车和客车违法载客的查处力度。
9.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打通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内道路与主干道路的内外循环,实现主干道路“动脉血管”与小区“毛细血管”互联互通,减轻主要路口的“点位拥堵”。
10.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办理智慧停车建设相关手续。
1.开展交通乱象专项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组态化对全区交通乱象特别是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日常巡逻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做到见违必纠,进一步改善静态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2.开展机动车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组常态化开展全县所有机动车车型及数量的摸底和统计工作,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数据,对摸底出的全区“僵尸车”提出处置办法。
3.开展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县所有类型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
4.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及数据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设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车场改造接入计划,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和数据接入,优先接入中心城区的停车场数据,特别是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公园周边停车场数据;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停车堵点、热点区域的诱导屏。
5.召开总结大会。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车体系第一期建设完成,召开全县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总结大会,总结建设经验,推进工作深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义县智慧停车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会商联动推进机制,统筹全县停车资源发展和监管,协调解决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由县城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城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前期工作;指导、协调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管理,组织起草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协调停车场(位)、设施改造、建设。
(二)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部门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智慧停车的知识、作用和工程进展情况,指导市民正确认识智慧停车平台,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合法停车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九
“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是一个公司品牌的象征,阳光海天拥有专业的培训机制,培训课程,以及管理体制,凭借专业培训及管理体系,从着装管理,形象培训,礼貌用语三方面,为您打造服务一流停车管理团队。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十
近年来,停车场车辆安全问题频发,停车场的安全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众多消费者所关注的问题,而作为停车管理公司怎么样提升消费者的信任感,是公司停车运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阳光海天公司,聘请专业的运营专家,对停车场的停放管理做了深入分析,制定了一套科学的,严格的停车场巡视检查制度。并通过专业的培训管理,每一个车管员,经过严格的培训,深入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停车场的每一辆停放车辆的安全。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十一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十二
我们提供的不只是停车场,让停车成为享受!“科学化、人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停车服务管理理念,为业车与车主提供科学周到的停车服务。“一流的素质、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您公司打造一流的形象,让停车场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堂。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十三
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1、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3、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5、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6、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十四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00m,车位数量103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至24小时白天(早7∶00至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至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智能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篇十五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