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案例16篇)
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也可以改变一切。在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注意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考。以下是行业领军人物总结的精彩演讲,值得一听。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薛端午,男,汉族,1962年6月7日生,住无锡市北塘区锡澄三村20号102室,身份证号:3119620607071x。
被申请人1:冯陆圆,女,汉族,1982年11月29日生,住无锡市锡山区杜村村马巷28号,身份证号:320222198211290029。
被申请人2:藏锡江,男,汉族,1982年9月17日生,住无锡市芦庄5区86号501室,身份证号:320211198209176017。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属于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的位于无锡万科城市花园1区75-802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20万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226090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现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关于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5日作出的(20xx)锡法湖民初字第0152号判决书,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20万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226090元。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
此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薛端午
特别授权代理律师:
20xx年1月31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二
兹有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身份证号:;参加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大厦号举行拍卖会,标的名称:红旗牌小轿车一辆;代表授权人代为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签署竞拍文件、参加拍卖活动、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本公司承诺被授权人在授权限内的一切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
授权人承担。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法人证明
身份证号为xxxxxxx公司法人。特此证明!
xxxxxxxxxx公司年月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的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现鉴于被执行人所持有的的股权可供法院强制执行,且此股权已在贵院审理期间由贵院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被申请人享有的上述公司股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三年月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石河一社
被申请人:重庆达华砼外加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红土地苑b栋4-2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依据(20xx)渝北法民初字第6895号民事裁定书,将裁定保全被申请人的房产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的货款678000元,利息42714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双倍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xx)渝北法民初字第6895号民事判决书结案。
贵院根据本申请人于20xx年9月26日提出的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于同年10月20日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所属“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45号地块等值土地使用权(房产证20xx第977号)”。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xx年5月19日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认为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太久,并且被申请人有保全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强制拍卖,以清偿被申请人所欠的货款及利息。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五
份证号:;参加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大厦号举行拍卖会,标的名称:红旗牌小轿车一辆;代表授权人代为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签署竞拍文件、参加拍卖活动、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本公司承诺被授权人在授权限内的一切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授权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法人证明
身份证号为xxxxxxx公司法人。特此证明!
xxxxxxxxxx公司年月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薛端午,男,汉族,19xx年6月7日生,住无锡市北塘区锡澄三村20号102室,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1:冯陆圆,女,汉族,19xx年11月29日生,住无锡市锡山区杜村村马巷28号,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2:藏锡江,男,汉族,19xx年9月17日生,住无锡市芦庄5区86号501室,身份证号: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属于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的位于无锡万科城市花园1区75-802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20万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226090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现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关于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5日作出的(20xx)锡法湖民初字第0152号判决书,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20万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226090元。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张xx,男,1958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xx市xx镇xxxx中路xx号。
委托代理人:陈艳,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略.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执行人龚xx所有的位于义乌市xxx路xxx号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龚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贵院已于底执行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的金东孝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内容履行法定义务,并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至今,导致该案执行2年多才执行回来区区四万多元,剩余的三十五万多元及相应的利息至今无法执行到位,给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被执行人有债不还尝到甜头,更给贵院的执行工作带来困扰。
现鉴于被执行人龚xx所有的位于义乌市xxxxx中路xxx号的房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且此房产已由贵院于xx月xx日进行了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上述房产,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代理人:陈艳
3月6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八
一、拍卖公告
二、拍卖规则
三、竞买需知
四、附件资料
20**年11月部分旧公务用车拍卖会
拍卖公告
兹定于20**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均设保留价)
1号标的:银白色商务车一辆,型号:lz6500q7gle,发动机号:sbt6280,牌照号:赣d54115,初始登记日期:5月18日,行驶里程:17.5万公里。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年5月,保险期限至5月。起拍价:1.46万元。
2号标的:白色捷达轿车一辆,型号:fv7160gix/lpg,发动机号:atk375587,牌照号:赣d51712,初始登记日期:11月20日,行驶里程:13.2万多公里。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年11月,保险期限至20**年12月。机动车登记证书、与车辆附加费证已遗失。起拍价:1.18万元。
3号标的:黑色广州丰田小轿车一辆,型号:gtm7201gb,发动机号:f880472,牌照号:赣ds2697,初始登记日期:6月19日,行驶里程:3.8万多公里。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6月,保险期限至20**年4月。起拍价:16.8万元。
4号标的:黑色桑塔纳一辆,型号:svw7182hfi,发动机号:ayj0204662,牌照号:赣d51689,初始登记日期:207月,行驶里程:20万多公里。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年7月,保险期限至20**年6月。该车暂发动不了,停放于县政府院内。起拍价:1.38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
20**年11月1日——20**年11月8日
三、标的展示地点
1号标的:泰和县卫生监督所;
2号标的: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3号标的:国营泰和县武山垦殖场;
4号标的: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
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提交壹万元竞买保证金(壹万元保证金只能成交一辆车)及贰佰元资料费(资料费不退)。缴款时请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旧车拍卖保证金及资料费”字样。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退还(成交款及应缴我公司的`佣金另行支付);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
1、提交方式:
以转账或现金缴款方式(如用现金缴款,缴款后请认真检查银行打印记录中的缴款人名称)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和支行营业部
账号:36001452500052500164。
2、到账时间要求:
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到账截止时间:20**年11月7日17时。
五、报名须知
本次拍卖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到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拍卖资料。保证金及资料费缴交到指定帐户,即视同报了名。未按时到账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联系方式
1、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先生8639069
2、拍卖公司:戴先生13576867851
3、车主单位:
泰和县卫生监督所:13766233412
泰和县城乡建设局:13426576618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年11月1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九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贵局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并实地踏勘编号为ps拍拍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申请参加贵局于年月日上午起,在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八楼拍卖大厅举行的上述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并参与竞买。
我们愿意缴纳本次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如能竞得,我们保证即时与贵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出让合同》,或不能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均视为违约。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可以取消我(或我们)的竞得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我们同意按本次成交价的10%向贵局支付违约金。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出让该幅土地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我们愿意按实际差额向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附:1、法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影印件)。
竞买人(盖章):竞买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竞买人(盖章):竞买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申请书填写日期:年月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被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的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现鉴于被执行人所持有的的股权可供法院强制执行,且此股权已在贵院审理期间由贵院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被申请人享有的上述公司股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二一三年月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务农,家住:____________。
__县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执字第11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徐__名下的__县东门花园农民安置地基陆直予以查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查封该处陆直地基中的两直地基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申请人与徐__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__省__县三清东路农民安置区第十一栋从东到西第3、4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徐__名下的该处两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于____年9月30日签订本协议的,当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款,该处安置地基使用权系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也已在该处安置地基上建造了两直四层的房屋。故贵院对该处地基进行查封,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后,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男,1975年11月28日出生,住
申请事项: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属于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号房产已于20xx年1月7日被贵院查封。
为了判决得以执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判决权威,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且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
地址: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大厦____楼____座
被申请人:______县________服装实业公司
地址: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______号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____县____路____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县服装厂原称______县________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十月七日向中国银行衡山支行以下简称衡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十五万元,期限三个月,该笔贷款由衡山县轻工业局签订了“不可撤销贷款担保书”。_______年服装厂又以衡山县轻工业局进行担保,向衡山支行贷款十万元,限期六个月。贷款到期后,_________县服装厂和轻工业局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由此酿成纠纷。
后经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衡经初字第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服装厂应偿还贷款本金二十五万元,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止的`利息四万二千零四十六元六角,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年付清,______县轻工业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已于______年___月______日通过合法转让取得该笔债权,经调查得知现___县___轻工业局有可供执行财产即为其享有所有权的位于______县_________路______号第一层门面两间。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敬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
1、请求贵院依法终止对案外人执行,(201x)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对案外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天津市与天津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现申请人对该案提出以下异议:
1、被执行主体不适格。
天津市与天津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的主体是天津市而不是案外人, ,然而贵院在没有任何针对案外人生效判决文书的基础上而对案外人强制执行”,显然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201x)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针对的是天津市,而不是案外人对案外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虽然(201x)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已生效并申请执行,但在该判决中明确被告只有一个即是天津市,并没有案外第三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及判决可以证实被执行的主体为天津市,执行案外人明显与判决不符与事实相悖。理应终结对案外人的强制执行。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维护申请人合法的权益,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此致
xx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五
案外人:__x。
执行异议请求
1. 依法撤销__x人民法院(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
2. 立即解除对位于__x房屋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事实与理由
案外人获知贵院在办理__与__、__执行纠纷一案期间,于__年__月__日做出(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将案外人位于__房屋查封,并准备进行拍卖。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存在严重的错误,特依法提出本异议:
一、__人民法院(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中查封的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案外人。
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知,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标的物的所有权也自交付时起发生转移。结合本案:
1 / 4
将该房屋转让给了案外人,并于当日进行了房屋交接验收,将房屋交予案外人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而且案外人也已经按照约定支付完毕购房款。贵院在(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中也查明该房屋存在转让的事实,但认定被转让人错误。
2.按照案外人与__、__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__、__应该将该房屋过户给案外人,但__、__存在严重违约,不予办理过户手续。案外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将__、__诉讼至房屋所在地的__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其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__人民法院的开庭调解笔录中,__、__也承认了该房屋产权转让给案外人的事实。
3.案外人接收房屋后,一直在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该房屋,并支付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委员会也均予以证实案外人就是房屋的业主。
因此,案外人与__、__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案外人,案外人已经早已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该房屋,案外人享有的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依法也应受到保护。
二、贵院应依法撤销(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并立即解除对位于__房屋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
2 / 4
财产的规定》第16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由此可知,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只要在付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不动产,并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就不应该对该不动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合本案:
1.案外人已经支付完毕“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的购房价款。
2.案外人也早已经从__、__手里接收房屋,并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该房屋。
3.涉案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原因是__、__未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的约定,严重违约所致,案外人也已经将其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为案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因此,贵院应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撤销(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并立即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3 / 4
综上所述,贵院应依据客观事实,综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从维护交易秩序和善意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切实公平维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案外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撤销(20__)执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并立即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此致
__人民法院
附证据如下:
案外人: __年__月__日4 / 4 。
撤销拍卖车辆申请书篇十六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要求对被申请人的房产再次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按贵院判决确定的数额和申请人的损失,划归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一案,贵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审理完结,并作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了法律效力。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程序中,贵院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了一次公开拍卖,未果。为此,申请人要求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财产、请求数额与上次申请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3条、232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对被执行的房产现次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归申请人所有,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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