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司治理论文(案例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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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论文篇一
企业的股权无论是相对集中还是相对分散时,企业都会有垄断控制权的参与方,他们凭借自己掌握的权利和信息上的优势,为自己的利益行事,侵犯企业其他利益主体的正当权益,其权利几乎处于无人监督制衡的状态,不利于公司的治理和企业的持续经营发展。所以独立董事的角色就是能够监督和制衡拥有垄断控制权的参与方,打破其垄断控制权状态,抑制其机会主义行为,使其不能随意僭越其权利边界而侵害其他方的利益,使公司这一组织和谐持续发展。另外,孔翔形象地将独立董事比喻成体育比赛场上的裁判,独立董事的职责就是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郭强、蒋东生()从法人治理的角度阐述,认为独立董事的本质作用是短期合约的裁定人和边际调整人。
2.2独立董事的经理人角色
主要代表性学者有谢德仁等。谢德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提出独立董事的性质是经理人,其本身首先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只有在其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之后,独立董事才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他认识的逻辑是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成员,由于董事会仍拥有和行使企业剩余控制权,那么独立董事也拥有和行使企业剩余控制权,这样独立董事就和内部董事一样成为了企业经营者。谢志华(2005)也认为,独立董事在性质上首先是经理人,代理问题的一部分,不具备什么所谓的“独立性”,其是以经营才能方面的人力资本优势加入公司合约而实质拥有企业剩余控制权的人力资本所有者。
2.3独立董事的提升企业形象者角色
这种观点认为由于独立董事来自于企业外部,他们一般在外就职,担任独立董事只是其兼职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多数情况下是一年参与几次会议),相比内部董事和管理层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其几乎不可能挑战处于信息控制地位的内部董事和管理层;另由于企业某些复杂的决策需要专业的经济、管理、法律、会计知识或经验,而独立董事由于信息或能力的限制,他们很难做出独立的判断,更不可能提出反对意见;而对于一些相对简单的业务决策,独立董事又因自己的某些利益受制于企业控制者,故一般选择默许。所以独立董事的最优选择只能是从形式上满足法律的要求,作为公司治理的装饰品,也就是提升企业形象者。
3对各种观点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3.1单一监督制衡者角色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这一角色在公司治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笔者认为引入独立董事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弥补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一个空白即由股东大会的代理人监事会来监督制衡董事会和管理层,而委托人中的大股东无人监督。其次,独立董事被引入董事会,使得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得以有效发挥,抑制了“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也维护了公司及所有利害相关者的利益。再次,因为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管理层和内部董事的界限清晰,前者能制衡后者,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减少他们的败德行为。
但是,我们认为只是强调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角色,会有一些问题:过分强调监督制衡者角色的话,就会使独立董事与大股东、内部董事或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不融洽甚至是冲突,进而使得独立董事被孤立甚至是遭到排斥,结果反而不能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另外,如果只强调监督制衡,有可能使得独立董事为了监督制衡而监督制衡,把监督制衡作为目的,结果一些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避免的监督没有避免,反而导致自身监督制衡的成本较大且效果不好。
3.2经理人角色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这一角色的积极意义是它拓深了我们对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思考,启迪我们开始思考独立董事与股东之间可能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思考独立董事制度治理效应弱化背后的真正原因。同时,它也促使我们更加关注独立董事的经营管理能力,而不是纠缠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启发我们思考独立董事的另外一个意义上的角色身份。
但同样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也会产生问题。这种观点有可能使独立董事的实际角色与其设立的初衷相违背。独立董事最初是为监督制衡大股东和管理层,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权益而设立,但是强调独立董事的经理人角色及其经营才能,就较可能忽视其“独立性”和监督制衡能力,久而久之就会使其依附于大股东或管理层,其也不太可能对大股东或管理层的某些违规行为发表独立或反对意见,这样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就几乎没有区别,违背了其设立的初衷。
3.3提升企业形象者角色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独立董事的这一角色的一个最大意义就是能塑造企业的形象,传递企业的价值。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资本市场上,企业选择独立董事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司在由高素质的人士进行治理,公司治理状况是受到高度重视的,公司治理结构很完善,公司高层做出重大决策是有监督制衡。因此,企业是投资者可放心投资的有价值企业。
但是,很明显这一角色有很大的缺陷。首先,它会导致稀缺的独立董事人力资源的浪费,独立董事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可以为受聘企业的发展做出大的贡献,但由于作为提升企业形象者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其次,如果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只是作为提升企业形象者,那么公司的大股东或管理层的行为就不能受到来自外部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其行为就可能侵犯外部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治理论文篇二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间的竞争核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移,作为企业竞争上风的核心资源的智力资本已逐渐地引进企业的治理战略之中,并已被广泛地应用。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有关智力资本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同样给现代会计研究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它天生的活力和创新价值不仅冲击了传统的会计模式,并且作为治理会计中1个新要素拓展了会计学研究领域和方向。
1、知识经济下,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的核心资源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经验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是指以高技术产业为第1产业支柱,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在知识经济中,企业的价值根本不再直接取决于物质资源、货币资本和硬件设备的数目、规模等,而是依靠于人才的聪明积累和创新,从而达到知识的转化和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
在知识经济中,智力资本是相对于传统的物质资本而言的,它是1种潜伏的、wu形的、动态的、能够带来企业价值增值的非物质资源。有关智力资本的定义,先从2个智力资本等式来熟悉(智力资本=市场价值-帐面价值,企业=wu形资产智力资本),这能体现智力资本存在及能被界定和价值量化的本质。瑞典第1大保险和金融服务公司是这样定义智力资本的:它是企业所拥有的对企业市场竞争力做出贡献的专业知识、应用经验、组织技术、客户关系和职业技巧及跨文化技能等企业的集体知识。著名学者圣特。昂格提出,企业的智力资本,是企业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借以获取逾额收益的各种知识资源的有机综合体,是企业取得持续竞争上风的源泉。1般地除知识产权资本外还包括人力资本、市场关系(顾客)资本、组织结构资本3个延伸部分,智力资本正是通过其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和共同整合推动企业发展,成为创造和实现企业价值的核心资源。
在知识经济中,企业对智力资本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对于财务资本,智力资本在企业价值增值的贡献中所占比例更大。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稀缺理论,智力资本应该获得与财务资本共同参与分离企业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的同等地位。随着信息技术的革命,财务资本投资者总是以风险最小化原则进行投资转换,不断减少承担的风险;而智力资本所有者由于智力资本的专用性则日渐成为企业风险的承担者。在企业经营治理中,两种资本的所有者间还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委托方的财务资本投资者控制代理人的最佳契约就是让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部分剩余控制权。因而,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也就自然地从“财务资本雇佣智力资本”的方式转变为“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相合作”的方式。
由此可以说,智力资本即知识和聪明,将是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作为智力资本载体的人才取代了资金成为这个时代最稀缺的'资源,将成为发展知识经济不可缺少的最基本因素。美国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网景公司的发展奇迹,充分说明了人的聪明和创新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核心作用与价值体现。
2、人力资本是治理会计中崭新的、能动的要素
治理会计是为企业的内部信息使用者提供治理决策有用信息需要的会计。由于传统的本钱性经营模式,相应地传统治理会计通常是以本钱预算和控制为工具,夸大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仅运用企业内部已发生的财会数据和事件进行分析、提供决策信息,这种传统的治理会计模式很大程度上已不能有效地进步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企业治理决策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以来,战略治理理念应用于治理会计的理论实践,使治理会计冲破了财务会计信息支持的局限,充分结合和利用了企业内部和外部、财务与非财务的信息,进步了会计信息的治理价值。
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资本作为真正反映企业价值的核心资产,以其活动性和自我增值积累的资本特性,充分发挥了人才或是人力资源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创造价值的作用。因而对于1个企业来说,有效地治理企业的智力资本更有助于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有效地治理企业智力资本就要做到对智力资本的有效量化评估。企业的智力资本对企业的贡献,在通过1系列行为和活动后,转化为以资金形态存在的财务资本,终极体现为企业的利润。这为人才的智力资本的量化评估提供了理论基础。尽管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能力不容置疑,也存在被量化评估可行性的理论基础,但在实际操纵中,智力资本中诸如客户关系、企业商誉等细分项目,由于其主观性而难以简单地将其价值划进资产负债表中。传统会计报表模式对资产价值数据化的客观要求,不适合智力资本的价值特性。因而,智力资本的引进将打破传统会计的核算模式。
现代治理会计要求其核算方法重视反映企业价值的创造形式、创造价值的人及相应的过程。智力资本作为企业价值的核心资源,为治理会计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作为治理会计新要素,智力资本不仅应能够反映企业智力资本的存量和流量,还应反映智力资本的转换形式和应运趋势,所提供的智力资本的治理信息就必须是灵活、多样化的,包括数目与质量信息,财务与非财务信息,静态与动态信息,物质化与精神化信息等等(余绪婴,1998)。以智力资本为核心的治理会计是1个复杂的企业信息支持系统,将会对企业的决策、计划、控制产生深刻的影响。
3、智力资本的评估
对智力资本的量化评估是从产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转变的1个重要“里程碑”(冯之浚,1998)。以资本为核心的治理会计的目标就是会计模式量化智力资本的价值,在企业治理中,提供智力资本的各种信息,进步智力资本治理质量,考核和评价智力资本的投资效果,以及企业利用智力资本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效率。(1)智力资本的评估模型―――导航仪模型(skandia对智力资本量化评估的最早实践是瑞典skandiaafs公司。1991年,该公司以客户、财务、流程、人力因素、更新与发展5方面为重点,对其智力资本进行了分析与评估,形成了智力资本评估和治理模型(图1),在实践中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智力资本理论体系和指标体系,并通过智力资评价发现现存的题目,促进今后长远的发展。navigator)
这种用于智力资本评估的导航仪模型是以企业价值增值为导向,设置1系列的指标来考核量化智力资本,揭示智力资本战略的、长远的影响。作为1种真正可行的智力资本量化评估系统,导航仪不仅反映了智力资本的存量,更重要的是能提供智力资本的价值转换、增值及其原因,并能实施有效的监测功能。skandianavigator模型的建立是智力资本量化评估研究领域的1个重要里程碑。
(2)智力资本的评估方法―――价值逆向推导法
智力资本在企业中创造的价值终极必然会经历实物(货币)形态来体现,它与财务资本间的相互转化关系就形成了更广义的资金循环活动。资金流进智力资本的过程是财务资本转化为智力资本的过程,而智力资本的产出是资金流进企业,从而以财务资本形态存在的过程。1项新技术可以转化成新产品,进而给公司带来收益,顾客满足度、员工素质等因素终极影响到企业收进或本钱,并终极在相关财务指标中反映出来。因此,对智力资本的全面评价应包含财务部分的内容,可借助部分财务指标实现智力资本的量化评价。
企业的价值(这里主要是指企业的帐面价值)是由企业的不同工作项目或领域所创造的,这些项目在1定程度上与企业的智力资本存在着复杂的相应的因果关系价值链,其中有直接的影响,也有间接的影响,有单个的作用,也有共同的作用。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以其价值的货币形式来反映各个项目承载的价值及相应的比重,并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和需要,选择其中的关键性项目以建立与智力资本的对应评估关系,进而可由此逆向推导出智力资本的价值指数及其各部分的价值指数。
具体可以设计为,首先结合关键工作项目(keyworkproject)在企业发展战略中重要程度给予不同的经验权数或系数标准。关键项目受智力资本各构成部分直接影响(80%以上影响比例,影响比例的测算是依据当年各关键项目所涉及的职员的层次、数目、工作性质等因素)100%回进具体智力资本中;受间接影响的(35%―80%影响比例),分别以受影响比例回进相应的智力资本,最后计算智力资本各构成部分的价值指数和总的价值指数。如:某企业的企业价值中的93%与智力资本有1定程度的关联,假定由4个关键工作项目分别按2.6、3.4、1.3、2.0的比例承载这部分企业价值,并按关键工作项目在企业发展战略中重要程度分别给予1.44、1.0、1.7、2.1的权数(图2),则各关键项目受智力资本影响程度测算如下:
市场关系资本价值指数=2.61.446.02.02.14.4=40.94
组织结构资本价值指数=2.61.443.5=13.10
智力资本价值指数=51.1640.9413.10=105.20
则可以说,相对于该企业帐面财务价值,105.20的智力资本价值指标是相当的。
智力资本的价值指数是企业智力资本的存量数据信息,可以作为企业战略治理中的重要指标,通过对比不同年度的智力资本的存量变动进行智力资本的流量分析。从资本的循环转化的方向而言包括3个方面:1是智力资本向财务资本转化的价值分析,可评价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能力及效率;2是财务资本向智力资本转化的价值分析,可评价智力资本的投资绩效和效率;3是智力资本各构成部分间转化的增减变化分析,可在为企业发展战略提供智力资本预警信号。
在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企业治理会计是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重要信息支持,必须能有效为企业提供战略化指导,既要充分反映企业的发展潜力,又能及时地指明企业存在的缺点不足,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而,作为企业治理中新的活跃因素,企业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信息将进1步增强企业治理会计的“评估”作用和“导航”作用,更加符合企业的战略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2]刘岳轻。人力资本评估方法探析[j].财务月刊,2000,(4):27.
公司治理论文篇三
2001年12月2日,美国安然公司正式申请破产,这个在美国500强公司中排名第7的大公司突然破产,使世界经济界和政治界为之震动,业界人士对安然公司的破产分析了很多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来自公司的控制结构问题――安然公司的内部制衡机制丧失,董事会作为最重要的监管环节却最无效;公司高层主管中饱私囊,领导集团成为一个惟利是图的集合体。安然公司的破产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公司兴衰的根本原因不是在外部,而在内部,在内部控制中。
二、国内外研究成果
国外的内部控制经历了内部牵制阶段、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框架这样四个阶段。
朱荣恩等(2004)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中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实施情况,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和建议。审计导向下的内部控制研究则主要集中于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应用、审计成本的节约、审计效率的提高和审计风险的控制(杨有红等2004)。
随着coso报告在中国影响的日益增强,我国学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也逐渐超越了内部会计控制的界限。吴水澎等(2000)在国内较早地介绍了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框架及进展,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通过对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失效案例的分析,他们建议由权威部门制定内部控制的标准体系,并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做出强制性安排,做到二者并举(吴水澎等,2000)。方红星(2002)试图把内部控制与审计联结起来,认为内部控制是在审计目标定位主导下发展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的历史渊源和逻辑联系,完全可以从“组织效率”角度做出科学的分析和解释。
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注在近年来也逐渐成为研究热点。阎达五等(2000)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目标随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呈多元化趋势,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冯均科(2001)从产权结构特征出发,认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提高应当针对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采取相应的对策。程新生(2004)、杨有红等(2004)和李连华(2004)则探讨了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连接与互动关系,试图为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寻求一些新的发现。
此外,还有些学者采用相关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刘明辉等(2002)借鉴了契约理论和经典经济学理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性质和内涵作了一定的探讨。
公司治理论文篇四
董事在公司以及社会中扮演着独特而又关键的角色。因此,董事薪酬也应获得相应的重要地位。当前关于董事薪酬计划设计与管理的指导思想非常缺乏,尤其缺乏董事激励观念。全美董事协会(nacd)蓝筹委员会认为,公司应该并且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本报告目的不是描述“是什么”,而是:为建立有效的薪酬计划设计指导思想,使它不仅能够吸引并留住董事,而且能够传递期望的绩效并给予奖励。一、董事薪酬设计的目的
董事薪酬设计的目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使董事和股东的利益一致
企业股东无法有效监督公司管理者,他们需要“信托”给胜任的、值得信赖的人为他们完成这项任务。董事作为股东的代理人,使董事与股东二者利益统一起来非常重要。薪酬是实现这种统一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
(二)为股东创造价值
董事履行职责要求努力工作并且应具备一定才能。多数董事候选人都自愿承担这一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董事经过几十年的商业与社会实践,已经具备特殊的能力;成为董事为他们在公司活动中发挥才能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为董事提供合理、有效薪酬时,股东能够获得董事的良好工作表现,从而提高公司价值。董事通过自己的努力完善公司治理并最终提高企业绩效,获得相应报酬。每个企业必须选择合适的薪酬水平和结构,平衡上述两个目的。这是企业董事与企业所有者之间的事情。
二、确定董事薪酬的一般原则
不同公司因面临的情况不同,需要不同的解决方案。但确定董事薪酬有一般性原则。
(一)董事薪酬应该由董事会决定,并对股东完全公开
理论上,董事薪酬应该由股东投票决定,但上市公司股权分散的特点决定了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董事薪酬必须由董事会决定,虽然这样做存在内在的自决与利益冲突风险。
由于董事自己决定自己的薪酬,因此,董事薪酬计划的各方面应该尽可能客观、公开地进行管理。所有决定必须经得起检验。这就要求完全披露董事薪酬的确定过程与所有要素。
(二)董事薪酬应该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致
[1][2][3][4]
公司治理论文篇五
一、对治理成果的评价
尽管治理会计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相对财务会计的研究而言,治理会计研究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自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的约翰逊和卡普兰两位教授发表了《相关性消失了――治理会计的兴衰》以来,治理会计研究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责难。各国会计学界纷纷发表论文和专著对传统治理会计研究提出批评,如英国特许治理会计师协会先后推出《治理会计――而非革命》、《治理会计――发展的方向》,我国会计界学者近年来也纷纷发表文章,对我国治理会计研究现状与发展方向进行反思与探讨。如何熟悉治理会计研究的现状,这是我们必须思考和解决的现实。
在国内,争论主要集中在:
1、治理会计能否独立成科。对这个题目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是独立成科,与财务会计一起形成会计学的两个分支。该观点以为治理会计广泛吸收行为、治理科学、数学以及学等学科的精华,有自己独立的特点,应独立成科。二是将治理会计分割到财务会计和本钱会计中。该观点以为治理会计的基础是本钱会计,现行治理会计有些内容与本钱会计重复,可以将两个学科合并形成本钱治理会计;另外一部分内容分割到财务会计中。三是治理会计、财务会计和本钱会计并列存在,对三门学科的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形成独立的特色。
2、治理会计学应包含哪些内容。主要观点有:治理会计不独立成科,将本钱习性、变动本钱法、本钱猜测、本量利、决策本钱、质量本钱、责任本钱、战略本钱治理、人力资本治理、作业本钱治理等纳进本钱会计,将短期及经营决策、长期投资决策、猜测控制、责任会计等纳进财务会计;治理会计独立成科,即将上述内容全部纳进治理会计。
3、治理会计体系是否成熟。普遍观点以为治理会计理论体系不完整、学科体系不规范。理论体系不完整表现在对象不清、职能不清、目标不清和研究不清;学科体系不规范表现在学科内容混乱,没有一个清楚的主线把治理会计的内容串起来,体系是残缺的。
4、治理会计研究方法应包含哪些。科学研究方法包括方法、亚哲学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针对治理会计研究方法又包括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实证研究方法在治理会计中又有实地研究、经验研究、案例研究等。现在人们普遍批评规范研究的方法,以为其方法带有主观价值观,实际价值小;而以为实证研究具有客观性,能用事实说话。现实中人们又批评实证研究数学模型太多,实务职员大多看不懂。最近几年在中西方盛行案例研究方法,以为此种方法有很大实际价值。
5、治理会计研究是否落后实际需要。传统治理会计主要以内部眼光看待发展,已不适应环境的要求,特别是在企业推行适时制生产系统、全面质量治理、使用大型机生产设备的条件下,如何分配用度,评价业绩等,传统治理会计方法显然不能解决一些新题目。假如治理会计研究不能紧跟环境的变化进行变革,其职能就满足不了企业治理的需要。
国外的主要观点有:
1、北美国家的一些机构运用实证会计研究方法,得出结论以为治理会计正面临危机,应该对现行治理会计进行改革,原因在于传统治理会计系统不能取得、加工处理和传递那些在高级制造环境中做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所需的数据。他们以为治理会计落后于,特别是鉴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面临设计新的内部会计系统的挑战。现在很多公司治理会计仍然被当成基本上是为了满足财务会计的需要,治理会计感觉是对财务报告的目的有用,因此必须进行变革。
2、和北美相比,英国治理会计界还没有感觉到危机。这或许与英国经济状况不佳有关。然而,经济的低迷迫使公司经理进步了对会计信息的关注程度,很多英国公司已经提出治理会计事务改革的标准化要求,他们对战略上风进行特别关注,以为治理会计需要培养对市场营销题目和程序的理解,需要结合组织活动中的战略因素,引导会计信息更加恰当并满足决策制定的需要。
3、由于日本公司成功经营的例子很多,因此在日本治理会计的发展,远远超过其他西方国家,治理会计在日本尚未引起不满和争论。主要原因在于日本公司使用先进的制造技术以及特殊的治理方式,特别是治理会计中广泛使用目标本钱法。在日本,治理会计惯例一般还是指本钱会计,日本公司不是很关注会计数据,他们更关注质量和非财务数据,治理会计系统更多地用来激励雇员按照长期生产战略行动,而不是为高层治理部分提供精确的本钱、差异和利润数据。因此,日本公司中战略与组织在会计政策制定和程序之间有明确的联系。
治理会计发展到21世纪,各国治理会计面对急剧变化的环境,强烈呼吁进行变革,这些变革围绕外部领域的变化来不断进行自我检查,特别是新的治理思想的不断涌现、技术的不断进步,在这样一种动态的环境里,治理会计是不可能固守自身内部的定位。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快治理会计理论研究的步伐,走出治理会计研究的误区。
二、治理会计研究的误区
1、对学科体系研究多,忽视基础理论研究。20世纪兴起的治理会计,尽管至今已有几十年的,但它的发展尚未达到成熟阶段,它的尚处于初期。可以说,治理会计还属于年轻的科学。有学者以为,在理论建设上要狠下功夫。纵观治理会计的发展史,其产生和发展可回因于企业环境的变迁和其他学科的鉴戒。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所需的治理会计方法不同,即使同样的方法对所处环境相同的不同企业,效果也不相同。另外,治理会计发展一直受到两种理论的,一是经济理论,二是治理理论。以经济理论为基础,治理会计夸大数目方法与分析技术的运用,以治理理论为基础,治理会计又不断吸收各种管派的专门方法和技术。因此,治理会计学应定位为边沿学科,他与四周环境动态发展,而不可能像财务会计那样具有相对稳定性,特别是内容不断拓展,方法不断涌现。因此过多研究其能否独立成科和理论体系不太现实,又毫无实际价值。但是阶段性的治理会计的成果是有必要的,这样有利于成果的推广使用。
2、注重对的,特别是教学方法的运用较多,忽视实际。在治理研究中,可以划分为两大学派,一是传统治理会计学派和创新治理会计学派。按照其辩论的,也可划分为规范研究学派和实证研究学派。传统治理会计学派以本钱为中心,夸大实用性。创新治理会计学派以创新为中心,夸大适应性。现实中的结果是,传统治理会计学派研究思路狭窄,具有局限性,落后于,脱离实际,但使用的技术方法具有实用性;创新治理会计学派易脱离实际,把简单复杂化,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使用的技术方法比较复杂难懂。大多学者以为,高等数学方法在治理会计研究中可以恰当运用,但不能过高估计它的作用,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工具使用,应力求避免滥用数学方法的倾向。在定量方面,应重视数学模型,而不唯数学模型。过多的把研究集中于方法的讨论,轻易造成舍本逐末的思路。
3、研究者的研究脱离实际。大部分的理论研究者,往往注重书本的研究,很少步进和进行实际调查研究,他们与企业联系较少,不知道企业实际需求,研究结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理论不能指导实践,体现不出研究价值。有学者指出,我国治理会计研究必须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并考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需要,对治理会计的理论结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观点,进行深进探讨,为治理会计奠定的理论基础,并用来指导和治理会计的实践。
4、引进先容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少。我国的治理会计研究,主要关注欧美治理会计的发展,其好的研究成果和做法,形成系统性的评价,进而解释我国的实践活动和解决治理中的题目。但很少深进实践,总结成功企业的经验,提炼出新的理论,最近几年这种状况有所改变。
5、忽视研究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治理会计的研究在我国兴起比较晚,而且西方研究成果也尚未成熟,相对财务会计研究而言,从事治理会计研究的职员和用于此研究的资源相对较少。从有关看,我国治理会计研究方面的论文较少,由于相关部分对此熟悉存在不足,不能通过有关渠道正确引导,导致我国治理会计研究队伍严重不足,缺乏研究的后备气力。
6、研究内容分散,缺乏研究的长期规划、系统研究性差,急功近利者多。在国外,尽管近几年对治理会计研究批评较多,但有专门的研究机构、有系统性、有长期目标,而在我国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组织,既没有专门的治理会计研究杂志,也没有机构对研究作长期规划,分散了有限的气力和资源。
7、理论研究注重以“物”为中心,忽视以“人”为中心。治理会计研究的内容大都注重对企业“物”方面的研究,忽视在治理中对人的研究,特别是在当今进进知识经济时代,化治理是“以人为本”,即人性化治理,人力资本的作用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愈加突出,研究人的行为、心理和突出以“人”为本的治理会计更具有现实意义。不宜把重点放在相关的具体操纵方法和程序方面,而应以“以人为本”的治理为主线,确立智力资源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
8、忽视治理会计职能的研究,导致治理会计定位不清。理论界对治理会计的研究已有几十年,但研究成果用于实际的很少,原因在于研究成果与治理会计职能没有很好的结合,治理会计到底在企业治理中能发挥何种作用没有研究透。
9、治理会计研究内容包罗万象,主题不清。治理会计范围的无穷扩大化,加剧了人们对治理会计在熟悉上的偏差。过分扩大它的研究范围和内容,分散了研究者的精力,不利于治理会计的发展。
三、治理会计研究的方向
1、治理会计研究方法。科学的研究方法是获得理想研究成果的保证。传统治理会计中人们注重规范的研究方法,取得很多理想的成果,但是由于此方法本身的一些弱点,比如主观性强,验证性差,近几年开始受到批评和冷落;而实证研究方法由于注重实际,结论具有验证性,具有说服力,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运用。在实证研究方法中,又有实地研究、案例研究、实验研究、调查问卷等方法,一般情况下研究者根据研究对象的特性选择相应的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最近几年运用非常广泛,成为实证研究方法中最主要的方法。其盛行的主要原因在于它能够从普通案例中总结出一般性结论,有助于推广运用,使用价值较高。笔者以为,无论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都有其特性,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方法,在研究中必须结合使用,即规范研究要重视运用实证方法,实证方法中结合运用规范方法,重视实证方法中的数学和模型方法,而不唯数学和模型;考虑到我国治理会计研究的现状,推广案例研究,而不忽视其他实证研究方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必要的实地研究是重要的。
2、治理会计研究对象。传统治理会计研究对象已比较成熟,在新环境下兴起的一些研究对象还处于探索和摸索阶段。笔者以为,除对治理会计的一些基础理论继续进行探讨外,新型领域将是治理会计研究的重点,如作业本钱会计、战略治理会计、跨国公司治理会计、人力资本治理会计和宏观治理会计等。另外,在治理中,根据治理者对待事物的角度,可以把现实世界看作“物的世界”和“人的世界”。治理者的视角把现实世界看作“物的世界”,所形成的治理属于“物本治理”;治理者的视角把现实世界看作“人的世界”,所形成的治理属于“人本治理”。“人本治理”不同于“物本治理”,治理者不应把人看作单纯的“经济人”,而应把人看作“社会人”和“文化人”,从而在尊重人格、个人尊严的条件下,确立人在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人本治理”具有“柔性治理”的属性,它重视人的认知领域,更重视决策职员和决策支持职员的智能与判定,从而使治理决策推进到一个层次更深、境界更高的人文化阶段。正如治理大师德鲁克所说,“不管后资本主义社会机信息处理技术如何先进,只能取代治理者的决策行为,只能是一种治理工具”。
公司治理论文篇六
试析内部审计在监狱企业公司治理中的定位和作用随着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的完成,逐步实现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改革目标,建立了监狱刑罚执行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生产收入分开的运行机制。监狱企业和社会企业一样共同面临各种市场风险,但同时监狱企业作为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又必须符合劳动改造的需要。监狱企业公司治理得到不断改善,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中作用日益显现,大力提高内部审计层次和水平已成为新形势下监狱企业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治理是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得到保证,确保所有业务活动都遵循公司政策且受托责任已经建立的过程。健全的公司治理是建立在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四个主要条件是: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这四个部分是公司治理的基石,要充分考虑公司治理四个群体的作用。内部审计以多种方式扮演“前线运动员”的角色,为治理活动参与者提供关键的信息。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离不开内部审计评价与约束机制,有效的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二)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
内部审计作为董事会实施控制的手段,能够对公司治理行为的有效性起到质量上的保障作用,这种作用是其他监督体系无法替代的。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内部审计能够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建立公司治理系统的微观基础,使公司治理结构更趋合理。在经营环境日趋国际化和复杂化的情况下,减少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潜伏的各种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当今公司治理的主旋律。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包括治理风险的风险管理已成为公司治理的中心要素。作为公司治理的监督主体成员之一的内部审计部门就应承担起治理风险的控制工作,实施风险管理审计,帮助企业更加安全有效地经营,不断地增加组织的价值。
二、现状分析
从上世纪八十代中期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起,我国监狱企业内部审计一直处于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历史进程。近几年来,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完成,内部审计作为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企业积极推进审计转型,先后对内部审计的体制机制进行了重要改革,内部审计职能、目标和定位都发生了重大转变。主要体现在:
(一)由先前的审计在纪委领导下,转变为在董事长领导下的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系,独立性得到提高。而这种垂直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在监狱体制改革以前,罪犯经费保障不到位,经费不足由监狱企业弥补,监企未完全分开,内部审计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主要以查错纠弊为主。监狱体制改革以后,监狱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分子,要参与市场竞争,市场风险被提到突出位置,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得以应用,内部审计的内容得到丰富。
(三)出台了《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促进了内部审计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明确了审计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内容,上述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
(四)明晰了内部审计的报告路线,审计结果能直达董事会和管理层。监狱体制改革以前,内部审计在纪委领导下,审计结果不能直达高管层,效果大打折扣,监狱体制改革以后,审计报告直接向董事长汇报,审计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三、内部审计在我国监狱企业公司治理中定位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在监狱企业公司治理中居于重要地位,可以说,内部审计不仅仅是一个检查系统,企业的管理者更将其定位为一个控制系统。
(一)内部审计是监狱企业公司治理的监督者
内部审计是对外部审计的补充,是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对关键控制和程序的监督有利于保持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内部审计的职责不应局限于审核会计账目,而应扩展为稽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审查内部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和效果,并向企业管理者提出建议和报告。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中,内部审计要致力于监督企业经营业务符合内部控制框架的要求,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完善内部控制和纠错正弊的建议。
(二)内部审计是监狱企业风险管理的关注者
风险管理是当前监狱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领域。内部审计积极持续地支持并参与风险管理过程,关注监狱企业运行中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对策,评估与风险管理有关的管理薄弱环节,并通过与监狱企业管理层、董事会讨论,揭露重大风险隐患,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发挥提示、抵御、改进和预防等“免疫”功能,促进监狱企业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而实现对风险的掌握、化解与驾驭,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审计是监狱企业经营管理的“医生”
监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对企业运营状况的优劣做出客观、及时的判断,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弊端及病根,可以为监狱企业管理当局开出治疗的良方,推荐更经济、有效的资源利用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内部审计是实现监狱企业内部控制的关健要素
监狱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要增强监狱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监狱企业经济效益,强化监狱企业的内部控制势在必行。而监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承担着监督、评价和咨询的职能,从独立客观的角度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适用性和可靠性,来确认控制系统是否薄弱或失控,进而查明问题,分析成因及后果,提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措施,以杜绝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
四、内部审计在监狱企业公司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一)对监狱企业监督约束作用
内部审计通过自己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督促监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位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监督职能的核心是通过审核检查被审计事项的真相,然后对照一定的标准,作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的结论。审计人员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计单位的方针政策是否贯彻执行国家和监狱系统的.方针政策,评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评定被审计单位各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是否真实、可靠等。并根据评定的结果,提出改善内部治理和管理的建议。
(二)促进监狱企业制度建设
监狱体制改革之后,监狱企业的企业特性逐步强化,组织活动也逐步市场化,面对日趋复杂的市场形势,监狱企业与社会各个产业和市场之间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关于监狱企业内部控制以及财务监督方面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监狱企业需要加强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监狱企业制度,监狱企业内部审计恰好符合这一要求,共同参与监狱企业公司治理,对监狱企业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合规性、内部控制的适当性等予以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促进监狱企业完善管理机制、防范风险,从而保障监狱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对监狱企业的风险防范作用
随着监狱企业风险意识增强,良好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是衡量监狱企业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风险管理是管理层的一项主要职责,而对组织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报告通常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内部审计运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控制措施,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为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帮助。内部审计能协助识别风险因素,分析结果,确定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的轻重缓急,可以针对风险管理程序在实际中是否如预想的那样发挥作用提供确认。
(四)对监狱企业的咨询和服务作用
咨询职能是一种服务职能,旨在增加价值和改进监狱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程序,其活动范围包括顾问、建议、流程设计协调和培训服务等,监狱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应以监狱企业的中心工作为前提,把为被审计单位服务的思想贯彻于审计全过程,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实施,都要围绕监狱企业的工作重心、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决策层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服务大局,改善和加强监狱企业的治理和管理。
(五)促进监狱企业增加价值
内部审计不仅能起到监督制衡的保证作用,而且能利用对企业所有业务进行审查的优势,探索提高企业价值的途径,这与监狱企业公司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实际上,内部审计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增加价值。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努力帮助组织预防和减少损失,当内部审计的成本小于损失的减少时,企业价值增加。另一方面,内部审计的存在,客观上会对组织内的经营管理者和其他职能部门产生威慑作用,使其不得不维持良好的控制系统,并努力改善工作绩效。这种被动的“自律”行为客观上导致了组织价值的增加。
公司治理论文篇七
一、引言
公司融资结构,是公司融通资金不同方式的构成以及融资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股权和债权不仅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融资工具,更是可以相互替代的治理结构(williamson,1988);融资结构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治理效率的高低。因此,设计和选择合适的融资结构,充分发挥其治理作用,对现代公司至关重要。
二、公司融资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的基础
(一)公司融资结构决定着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公司融资结构决定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力量对比和权利配置,是企业各种权利配置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当企业负债率较低、债权人权利相对较小时,通常外部控制权市场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形成股东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而企业负债率相对较高、债权人权利较大时,债权人会重视内部治理的作用,形成债权人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同时,融资结构的调整,会引起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之间控制权的重新分配和争夺,并促进相机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企业所有权只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不必然属于股东所有,股东只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企业所有者”。在企业破产清算状态下,债权人是企业的拥有者。债权人的破产清算权将对经营者施加巨大的惩罚威胁,迫使经营者努力工作,停止营造企业“帝国”。因此,融资结构不单是一个融资比例的选择问题,更重要的是资金背后各主体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共同制衡的权利配置问题。
(二)融资结构决定着公司治理的目标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而融资决策则是通过确定适当的融资方式,有效调整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约束代理人的行为。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逐渐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经营者常常会采用多种手段来侵害股东的利益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如增加自己在职消费、避免风险等行为,特别是在公司拥有较多的自由现金流量时,这种道德风险倾向就会更加严重(jensen,1976)。这就产生了经营者和股东间的代理成本。通过增加负债融资,可以使经营者的这种道德风险得到一定的约束,因为负债的利息需要固定支付,这有利于减少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而且利用负债融资使得公司的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债权人有可能接管公司而使经营者承担破产成本。但负债融资的利用也为股东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了机会,如过量发放股利、投资高风险的项目、随意改变资金的使用用途等,增加了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因此,融资结构的确定和选择,调和着经营者与股东、股东和债权人之间冲突,影响着两种代理成本的大小,决定着一定时期公司治理的目标。
(三)公司融资结构决定公司治理的方式和程度
为解决以上代理问题,股东常采用“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对债权人而言,则通过相机控制机制、债务本身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银行监控机制来实施治理。大额股份持有者可以进入董事会,通过董事会直接选择、监督经营者,直接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检查经营者的工作绩效,即通过“用手投票”方式来进行控制;而小股东只能在证券交易所通过买卖股票,即通过“用脚投票”来进行干预。作为主要债权人的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对借款公司实施控制(gray,)。首先,银行可以通过是否提供信贷对公司施加影响,这一影响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来源;其次,在借贷过程中,可以通过法律或信贷合同,要求获取公司的信息、对公司进行审计或直接参与公司决策;最后,在债务公司违约时银行会获得特殊权力,如取消债务公司对抵押品的赎回权、清算或重组,甚至会获得公司的股权。
(四)公司融资结构决定着公司破产清算的控制方式
当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或困境时,可通过清算或者重组的方式加以解决。一般而言,债权人愿意选择清算,而股东愿意选择重组方式,这是因为债权人具有优先清偿权,而股东则是清算的最后索取者。公司融资结构的安排对破产企业的控制选择也有决定性影响。如果负债比重大于权益比重,选择清算的可能性就大,反之,选择重组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债权人比较分散,单个债权人持有的债权比重相对较小,重组协议达成的成本就高,清算的可能性就大。相反,如果债权人比较集中,单个债权人持有的债权比重较大,达成重组协议的可能性就大。
三、融资结构视野下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现状分析
以上理论表明,公司融资结构决定着公司治理效率。然而,这一研究结论的获得隐含着重大前提,即以上研究的企业和银行均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主义企业,均以自身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无需承担就业等政治任务。对于目前正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而言,上述条件尚未能完全得到满足。我国国有企业或国有上市公司治理效应低下,主要体现在国有产权主体虚置、股权结构不合理、债务治理效应弱化、董事会缺乏内部制衡、监事会功能偏弱、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治理机制发育不全、信息披露不规范等方面。为提高治理效率,我国进行了数次融资制度的变革和融资方式的调整,企业融资结构也发生了显着变化。但由于融资机制不顺,企业治理效应的改进并不显着,主要原因在于:
(一)融资体制变迁导致企业融资结构具有明显的制度依赖
我国国有企业融资体制先后经历了财政主导型融资、银行主导型融资和多元混合型融资三个阶段。财政主导型融资体制集中有限的财务资源解决严重短缺商品的供应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性。但由于政府制订的计划往往脱离企业实际,企业不能根据市场的需要相机选择灵活多变的融资政策,导致财务运行的低效率,财务行为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该模式必然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下降和国家财力的衰竭,很难长期维持下去。为了强化资本结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从1979年开始,政府开始试行“拨改贷”制度,逐步形成了银行主导型融资模式,融资权回归到企业。而“拨改贷”将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牢牢地捆在一起,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由银行提供,提高了企业的负债率,使国有企业成为“无本企业”,企业与银行间形成一种具有“软约束”特征的信贷关系。企业的“高负债”,导致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债转股”改革,也标志着我国进入多元混合型融资阶段,“债转股”将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优化了企业的融资结构,降低了银行的金融风险。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作为控股股东的国家只能通过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所有权和投票权;而委托代理人在行使投票权时都面临着激励约束问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权力责任的不一致,这导致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股东“用手投票”机制缺乏。
可见,我国国有企业融资结构具有明显的制度依赖,其在强化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甚为微弱,国企的独特属性使治理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影响。“高负债”或“股权高度集中”的特点并不是企业在市场化融资机制条件下进行融资决策的结果。
(二)银行管理体制弱化了债权人治理效应
针对国有企业的“高负债”,银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尝试建立“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任明确”的授信管理体制,后来又逐步引入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对贷款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然而,我国银行体制中的特殊制度背景和政治诉求,使得银行难以真正参与债务企业的治理活动。首先,国有企业和大部分银行的终极控制人为国家,国有银行必须配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着国企经营不善和改制的成本。与此相关,特殊的制度背景使借款企业有恃无恐,因为能够导致企业丧失控制权的破产风险几乎不存在,通过负债进一步巩固其控制权进而获得控制私利就是其必然之选。这反过来降低了银行监督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制约了银行在借款企业公司治理中作用的进一步加强。其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借款企业国有股本的产权主体缺位和虚置,造成作为债权人主体的银行没有对公司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最后,由于法律方面的约束,在国有企业破产时,银行对其影响力非常有限,《商业银行法》也禁止商业银行成为非金融机构的所有者,这样它们就不能通过直接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方式以所有者身份行使权力并对公司产生更多影响。种种原因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软约束。
(三)企业破产程序影响融资结构的合理性
我国原来的破产制度存在相当严重的行政干预色彩,并且职工安置成为主要任务,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诸多不公平。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虽在债权人权益保护上有一定的改善,但也存在一定缺陷。如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上,没有赋予债权人任何实质的决定权。《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选任,债权人会议仅有请求法院更换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对破产费用,债权人会议只有审查权而无决定权、变更权,这极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重整制度,已成为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逃避银行担保债权的合法方式。由于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在担保债权人否决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暗中干预法院工作,促使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做出强制裁定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使担保权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对担保权人而言,其收回债权的可能性降低。由于破产法规的影响,企业的“相机治理机制”作用有限,银行只能被动接受重整计划。
(四)资本市场不完善和非均衡性影响外部治理效应
完善的资本市场会促进企业融资方式的多元化,有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非均衡性特征比较明显,资本市场发展的缺陷影响了外部治理效应的发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存在以下几方面缺陷:一是发展的滞后性,我国改革开放自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而股票市场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得以面世,在金融抑制政策和银行主导型融资机制的作用下,我国资本市场的滞后发展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二是发展的不均衡性,经过20多年的发展,尽管证券市场已初具规模,但银行借款在社会总融资量中仍占有绝对优势,我国企业90%的融资都来自于银行借款,企业债券和股票融资仅占社会融资总量的10%左右。而且证券市场本身也明显存在“重股票、轻债券”和“重国债、轻企业债”的现象,形成我国证券市场畸形发展的局面。三是发展的不完善性。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以使经营不善的公司充分暴露在投资者面前,股票价格下跌使公司有被收购的风险,从而经营者就有可能丧失其控制权。我国资本市场中,投资者之间在信息的拥有上存在很大差异,信息中包含有大量的“噪音”(black,1986),加上套利制度的缺乏,市场自身不能自动调节价格的波动,由此导致很多背离市场经济现象的发生。
四、优化国有企业融资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应的政策建议
造成国有企业治理低效应的原因很复杂,但融资结构仍是主要原因。公司融资结构体现了公司治理主体的权力基础,决定着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经营绩效。我国国有企业融资结构的畸形发展,不仅导致公司资本营运效率低下,而且影响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失衡,治理机制难以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依据融资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决定作用,可以从优化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角度出发提高公司治理绩效。
(一)完善融资体制,促进公司治理改革
根据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机制运作环境的特点,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措施完善融资体制:一是优化股权结构,如通过增加经营者的持股比例或改善内部股权融资比例,适当降低股权集中度,形成以相对控股股东作为股权治理主体的有利基础;二是调整债权结构,强化债权在公司相机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提高直接债权比重和利用大债权人治理功能,形成对公司绝对控股股东的权力制衡和利益制衡;积极引进商业银行的相机治理机制,对企业经营者形成一种负向激励效应,并使企业控制权随着融资结构相机转移,以实现最佳的公司治理效果。发达国家的企业治理经验表明,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治理效应具有互补性。将公司债权融资的硬约束与股票融资的投票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相对合理的融资结构对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是不可缺少的。
(二)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公司经营者的约束和控制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的现代公司制度,仅具有现代公司的框架而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必须创造条件协调债权治理和股权治理的作用,才能在现有融资结构条件下增进公司治理效率。为此,应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内部加强监督、制衡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整体发展;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鼓励其积极参与经营决策,避免中小股东监管软/:请记住我站域名/弱的缺陷,对经理层形成约束力。从融资制度上允许非国有投资者,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推进融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将资本市场的监督功能引入到公司治理改进的程序,以此提高公司的治理绩效。
(三)完善银行产权制度,推动经营市场化
本应市场化的银企关系一直受政府的干扰,处于畸形发展之中。造成银行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软预算约束问题,国有产权结构事实上为国有银行提供了一种“保险契约”,国家承担了全部(无限)责任,应继续完善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积极推行银行主体多元化,破除其制度依赖;重建法人资产制度,由银行财产的企业法人实施对资产的全部处置权,真正成为市场化的主体,按市场原则决策和行动;在法人产权独立的前提下,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使治理机制真正实现银行的盈利目标。
公司治理论文篇八
一直以来,根植于各国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性阻碍了证券管制趋同化(包括会计国际化)的道路。20世纪80年代,盛行于西欧各国(包括日本)的金融自由化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全球性改革。这一改革更多的是以注重投资者保护为基调,而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改革之一,就是建立和推广高效率的证券管制和全球适用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因此,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国际化在某种程度上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金融逆转及其所促进的公司治理改革的产物。
一、公司治理的趋同化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
公司治理在全球的表现形态存在很大差异。概括地说,有两种较为突出的典型治理结构:股权分散型和股权集中型。在股权分散型公司治理体系中(最典型的是美国式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基本落入职业经理手中,外部股东往往通过代表其利益的董事会对经理实施监督和控制;另外,还通过活跃的接管市场和严格的证券管制制约管理层的行为。而在股权集中型公司治理体系中(典型的是德日式治理结构),投资者集团往往能产生一个或若干个大投资者(股东或债权人),他们能对公司经理实施有效控制,而中小投资者的声音通常很弱;而且,往往也缺乏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控制内部大投资者的行为,因为没有活跃的接管市场(实际上,在大股东持有足够多的股份时,接管市场也难以发挥作用)和严厉的证券管制。
上述两种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在形态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而且在目标和价值取向上也存在根本的分歧。美国式的公司治理目标,从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角度而言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目标也体现在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能上: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公司决策控制职能;这些职能包括对高层经理的聘用、解雇、监督和报酬设置。股东价值的公司治理链条可以概括为:股东选择董事会,董事会选择经理。股东价值目标的公司治理观决定了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尽管这一目标并不总是能够实现。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现了股东与职工的合作精神,这决定了其目标不仅仅是股东价值原则。德国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必须有一半或者1/3的成员是公司职工。对于存在银行关系的日本公司,由于作为债权人身份的主银行对公司事务的非正式参与,其治理目标更多地倾向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当然,非股东价值取向的公司目标并不意味着德日公司完全不追求股东价值的增加。
(二)公司治理的趋同化趋势
过去十年来,公司治理的改革引起了西欧、东欧、拉美乃至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兴趣。自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关于公司治理改革的讨论更为深入。越来越多的观点倾向于构建一个“全球性的金融工程”。
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性竞争,不同的公司治理形态开始相互学习。大量的德国企业,陆续改变公司的财务揭示政策,以期获得美国资本市场的准人许可证。日本企业也在积极采用更为透明的会计实务,并效仿美国企业的管理报酬结构(如经理股票期权计划)。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的西欧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则主要表现为:鼓励广泛持股,允许敌意接管和银行股份的减持。公司结构的趋同化趋势似乎更多地朝向美国式治理模式演化。
同时,美国公司也在向西欧大陆和日本学习,一个最典型的特征就是: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机构投资者不断上升的影响。尽管早在1942年,sec就颁布了14a-8规则――《股东建议规则》,但美国企业的公司章程一直在极力压制外部股东参与公司控制的权力和活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情况才有所改观。随着接管市场在80年代末的消亡,公司治理制度开始从市场导向的模式转变为政治导向的模式,机构投资者的地位开始崛起。1992年,sec通过新的规则:允许股东相互之间的直接沟通。随着沟通限制的放松,投资者不再依赖昂贵的代理人建议与其他股东进行交流,致使创立股东联盟以争取支持的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备受限制的美国商业银行,也开始成为积极的投资者。
二、公司治理改革的背景和动因
(一)公司治理改革的背景:金融逆转
随着贸易一体化的深入和国际资本的流动,尤其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巨大投资机会刺激了对国际资本的全球需求。而且,银行模式所固有的且日益恶化的制度缺陷(如,日本银行的大量坏账和公共证券市场的严重萎缩)也迫使西欧大陆和日本开始考虑对金融制度的改革。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西欧大陆和日本陆续开始了以金融市场自由化为主轴的金融大逆转。到,西欧与美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已渐近趋同,例如,法国的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已接近美国。始于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动摇了以机构为中心的金融模式和公司治理基础;资本市场发展所要求的对投资者利益的尊重,成为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改革的催化剂。
(二)公司治理改革的动因:资本市场竞争
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以金融市场自由化为主链的金融逆转,不仅引入了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也引入了公司治理的全球竞争。贸易一体化和资本全球化加深了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竞争程度。按照kole-lehn的达尔文主义观点,巨大的竞争压力驱动追求生存的企业选择最有效率的'治理制度。bebchuk-roe()指出:90年代末的跨国投资驱使公司治理迈向美国式的趋同道路;因为最活跃的并且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改革的国际投资者大多是美国人。licht()也谈到:鉴于美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和发达程度,国际金融家们更青睐美国式的证券管制(包括美国式的会计准则)。为了在资本市场获得竞争优势,采取美国式的证券管制策略成为全球证券市场的普遍趋势。
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自由化,一方面削弱了银行模式中关系投资者(如德国和日本的主银行)的传统垄断力量;另一方面促进了公司治理、证券管制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改革。原子式的市场结构有利于大规模融资,并避免外部投资者对企业家的干预。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免除了外部大投资者对内部经理人力资本的剥削,从而激励经理进行企业专有性的人力资本投资;但却造成了投资者的权力弱势。匿名式的投资者结构难以培养经理对投资者集团的责任感和忠实感:而且,分散化的投资者无法形成与经理相抗衡的力量。因此,流动性和原子化的金融市场要求注重投资者保护的公司治理结构。
三、公司治理改革的目标
shleifer-vishny(1997)在其历史性的回顾文献中,将公司治理表述为:最小化代理冲突的控制机制。他们认为,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机制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其应得的投资回报。为了保证投资者对应于企业资产的权利,投资者应该拥有获取关于企业资产变动的财务信息的权利;同时,也应该从法律上(或管制上)确认企业控制者对企业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因此,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机制,首先要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鼓励和迫使企业选择公允透明的会计政策。
普遍存在的贫乏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已经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johnsonetal()指出:亚洲公司的治理状况加大了金融危机的危害程度。在出现金融困难和动荡时,对未来前景的悲观会激励公司内部人加速对外部投资者的掠夺。因此,当宏观经济出现恶化的先兆时,缺乏投资者保护意识的公司治理制度会动摇公共投资者对未来的信心,并加剧股市和汇市的波动。hellwig(1999)认为:几乎不受限制的银行会与经理合谋侵占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而银行的被保护地位(缘于其绝对控股地位),使得其不利于其他投资者的不良行为难以被扼制。weimstein-yafeh(1998)发现:关系银行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榨取产业企业的经济租金;另外,作风保守的银行时常会反对客户企业从事高风险但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银行的这些行为通常会导致企业利润率和成长性的降低。在公司披露政策方面,由于信息搜集上的比较优势,私人信息较多的大股东比私人信息较少的小股东更倾向于不充分的公司披露。
更具透明性的会计实务会增加公司内部人榨取私人利益的成本,从而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功能。而一个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可以激励公共投资者的私人投资。20世纪90年代,成立于德国的新板市场,作为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分部,专门用于新上市公司的交易。德意志交易所强制在该板上市的公司,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揭示会计信息。由于较充分的公司披露以及对企业家较严格的检查,新板市场大大加快了德国企业公共上市的步伐。coffee(2000)考察了90年代波兰和捷克的私有化、公司治理和证券改革,其中一些经验教训很值得借鉴和吸取。波兰和捷克几乎同时进行证券改革。波兰政府引进了美国式的严格的证券法,强调上市企业的重大披露,其改革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反,捷克政府在私有化进程中,既没有引进严格的证券法,也没有创造强有力的市场管制者。结果,剥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财富转移行为泛滥于捷克股市;随着数百家公司的下市,捷克股市陷于停滞状态。
对外部投资者利益和权利的保护,首先在于解决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决定了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是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一个关键构件。而从全球的金融自由化趋势来看,它应该是全球性的会计准则。因此,高质量全球会计准则的广泛执行是维护国际投资者权利和利益的一个根本保障。
四、结论与展望
以金融自由化为主轴的金融逆转,打破了银行模式和市场模式的分立。资本市场的开放和自由化削弱了金融机构在集权型公司结构中的垄断地位。对传统权力分配格局的挑战促使公司治理范式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变。而力图通过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并激励私人投资的潜在需求导致了“投资者保护”理念的强化。对投资者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最终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公司治理改革,以及高质量全球会计准则的建设、推广和执行。
近年来,“投资者保护”的理念已逐渐被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国际证券管制机构所接纳和认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9)、世界银行(2000)和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1998)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和证券管制的指引,都明确将投资者保护确认为公司治理和证券管制的目标和原则。当然,投资者保护的改善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使命;而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同样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但无论如何,金融发展、公司治理和会计准则已经走上了国际化的道路。
公司治理论文篇九
企业的合理存在在于代替市场,降低交易费用,而公司治理机制又是一种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及相互间的制衡关系。为降低代理成本,可从如下方面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1、加强人才储备,培养合适的管理人才
管理者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应该加强对人才的储备和培训。完善人才选拔制度,尽可能降低搜寻成本,提高选拔的效率和效益。
2、改革激励机制,注重对经理人的长期激励机制建设
人们已经发现,过多的短期激励收入可能会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这是由决策的滞后性和短期化行为倾向决定的。因此,运用各种长期报酬手段规避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可减少代理人短期内的投资不足和低效,还会激励代理人的长期风险意识和责任感,降低激励成本。
3、鼓励参与治理,增强股东和员工对代理人的监督
股东直接参与公司治理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手投票”的主动监控方式,比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奔驰、瑞士联合银行等所采用的结构。二是“用脚投票”的被动监控方式,即大股东可以通过抛售股票,影响股价来增加经理人的压力。完善员工持股制度也可激发其约束公司经理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行“信息”交流,可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降低监督成本。
4、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外部市场及外部监督的作用
第一,独立董事制度可帮助解决“内部人控制”与“一股独大”的问题。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要规范独立董事市场的运行,发挥市场的信息披露功能,增强透明度;二是要建立完善的综合市场评价体系,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及作用发挥等进行评定。第二,银行在企业融资结构中占主要地位,应该充分发挥银行的信息和监督优势,加强对企业的资金运用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第三,公司治理机制必须以良好的市场配套设施、系统的法律和道德体系为基础。不仅要建立充分竞争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还要建立有效竞争的审计市场等,同时完善第三方如法院、媒体等的监督。
四、结语
委托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成本的主要成分,其最优化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本文仅提供了一种探讨最优代理成本的思路,而最优代理成本究竟如何量化,这是一个值得继续研究的课题。就完善公司治理而言,最佳公司治理机制也不是静态的,它要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并将伴随对人性的发掘和认识而不断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蔡吉甫、谢盛纹:公司治理与代理成本关系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4).
[2]范勇福:股权结构、大股东行为与代理成本[j].财税金融,(10).
[3]宋力、韩亮亮: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代理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1).
[4]王希:国有企业代理成本的影响因素研究[j].经济经纬,(5).
[5]李寿喜:代理成本与公司治理结构的逻辑关系[j].现代管理科学,2008(10).
[6]李明辉:代理成本的计量[j].生产力研究,2005(10).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
摘要:本文在开始阶段对公司治理以及技术创新进行了相关概述,重点对技术创新方面的一些特点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对有关公司治理同技术创新联系内容进行了论述,并结合前人的研究,将公司治理作为研究视角,将公司所有权结构、人力资源以及筹资方式作为研究层面,分析了公司治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并在最后针对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应该如何完善公司治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创新;公司治理;所有权结构
一个企业要想维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就必须采取卓有成效的创新手段,确保企业能够不断的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是企业保证处在持续的技术创新工作情况下。现阶段我国的一些出口商品,大部分还是处在低附加值的层次,并且不能充分的掌握商品的核心价值,由此可见,我国企业迫切需要发展技术创新这一技术手段。企业创新意识的发展迄今为止,依然紧密的依托于一定的企业制度框架的构建,然而公司治理机制作为企业内部的有力决定机制,才是能够保证企业有效运行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决策机制。由此可见,企业的技术创新必然会受公司的治理方式影响。因此,将公司的治理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研究的视角,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
一、公司治理和技术创新内容概述
(一)公司治理的内容分析
公司治理的本质内容概括来说可以认为是企业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的一种行为。而从狭义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公司的治理内容指的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制衡的行为,并且能够解决存在于两者之间的一些代理问题。从广义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公司治理指的是企业协调公司和其他利益者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行为制度。
(二)技术创新概念分析以及其发展的特点分析
技术创新可以归纳总结为通过集成和综合知识等手段针对新产品及新流程进行创新活动,由此可见,技术的创新一方面需要员工进行长时间的、集体性的学习,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具备资源的长期投入能力。分析技术创新的概念,针对技术创新的发展,总结下来,一共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三个:
1、投资的专一性
投资的专一性指的是投资和技术创新过程的积累性和集体性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且每项技术的发展都同参与者们的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效果息息相关,要想产生创新性专业技能,必须重视投资的专一性。
2、技术创新结果的高度不确定性
创造任何一个创新产品,都必须经历一个积极探索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物力、资金和人力,除此之外,还会同非常多的环节和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不论怎样,最终是否能够产生新产品,并不能从一开始就有一个定论,因此说技术创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技术创新成果的未来回报具有非常大的不可预见性
之所以说,技术创新的成果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是因为就算在创新的过程中,企业采取了最新的知识、最新的产品或者是最新的技术来进行技术创新的改革,最终也不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关于公司治理和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一些理论依据分析
一些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认为,公司和公司相互之间是具有相似性的,而技术的创新不过就是一些利益追求者要求取得最大化利益而已。然而,现在看来,这一观点是有偏差的。实际上,公司的内部结构以及组织上不是完全相同的。
(一)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容概述
“股东利益至上”的看法是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观点,具体指的是股东通过促使经理层工作,来确保以最大化股东财富的形式经营公司,关于这个理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那些能够提升公司绩效的行为都隶属于股东对经营的行为和决策的控制力范围,并且,股东作为唯一一个在无任何确定收益的情况下还对公司进行积极投资的群体,公司的其他成员则全都是受雇于股东名下的。由此可见,对于这个理论,总结下来,其认为只有股东才是一个企业收益权利的实际拥有者,而其他的赞助者都不是必要存在的。而理论相关者理论占据了完全相反的理论支持,该理论将公司看成是大量利益相关者的集合,这个理论总结下来,我们可以看出,其认为技术创新所需要的财产来源并不仅限于股东投入的资源。更重要的是,在技术创新方面,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和股东投入的实物资源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不论股东还是其他员工,这些人都在企业上下了赌,因此,针对公司中的技术创新发展来说,我们必须考虑可能影响创新过程发展的所有因素。
(二)不完全契约框架
在合同不完善的情况下,面临创新产权分配问题时,消费者扮演的是创新成本承担者的角色,往往是消费者使得创新的产品商业化。在这样的经营模式的影响下,消费者和研究机构必须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大大减小套牢问题的出现,并且,只有当资本投入和人力投入相当的时候,才能维持创新技术的发展。与此同时,第三方拥有者必须是不对产品产生任何贡献的普通投资方。并且,对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来说,一个公司的技术是在创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的,因此,失败的创新过程是通过哪一个公司可能会变得不必要,基于这种理论,过去参与过投资的人可能会主张进行索取,但是他们所拥有的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这种情况会对技术创新的发展进程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三)组织控制理论内容概述
“组织控制理论”是由那些关注创新过程中基础性组织条件的外国学者们提出的,这些人认为一个企业要想进行技术创新,必须拥有以下三个条件:(1)战略性控制,这一社会条件指的是,针对投资策略公司必须能够对物力和人力资源进行分配;(2)组织整合,这一社会条件指的是,公司必须能够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充分调动起团队成员对技术创新的积极态度;(3)资金支持,这一社会条件指的是,公司在资金投入方面,必须能够持续的进行资金的投入,直到看到经济回报。
三、三大因素对公司治理过程中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三大要素指的是:第一要素指的是公司对所有权、剩余收益权以及经营权的分配权力。这个要素从本质上分析来说,指的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一个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决定着该公司的决策者对资源分配的控制能力以及该公司的决策者对投资的热情;第二个要素指的是筹资方式对于技术创新的影响,不同的筹资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管理机制,而这些管理机制强烈的影响着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第三种要素是关于人力资源的要素,出于传统原因,公司在治理的过程中,往往都忽视了这个要素,但实际上,人力资源这一要素是公司在治理过程中的一个核心要素。
(一)企业所有权结构分析
企业的资源配置结构是由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来决定的,并且不可避免的对技术创新的发展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从传统层面来说,财产的所有权集中程度对公司的机构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针对如何处理所有权结构和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有以下两种方式作为处理手段:(1)第一种手段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提出的一种方法,该种理论认为企业将所有权进行集中之后,可以加大对管理层的监督力度,进而有可能降低与技术创新产生的相关代理费用;(2)第二种手段是面对在不完全契约建设情况下,强调公司多元所有权结构和不同的执行方式之间的联系。
(二)筹资方式对于技术创新支出的影响作用分析
针对技术创新的发展,企业是否能够源源不断的获得资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决定因素。作为具有可选择的性金融工具,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还是一种有效的治理结构。从一方面来说,发行新股可能会导致股东监管力度的降低;但另一方面来说,发行债券又可能会导致股东承担过度的风险,分析造成这两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股东面对着可能成功的项目,都是可以获得收益的,而债权人却独自承担着由于失败而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人力资源
企业的特定技能可以归纳总结为创新产品的基本输入,但是不管是从公司治理理论还是从公司技术创新理论出发,我们发现,这些理论的内容都很少涉及到人力资源的投资问题。因此,按照目前的理论来说,一个员工在接受一个公司的技能培训后,很可能会跳槽去了其他公司,如果发生这种现象,那么该员工进行的技能培训对提高生产率不会产生任何的促进作用,同时,这种现象还会造成该员工在新公司不能得到与之前培训相匹配的薪水。因此,这种情况有机会造成雇主事后调低薪水。而如果员工在之前就预期到了这种行为,那么在其学习的过程中就有可能避免学习关于特地公司的技能,因为其在后期的回报是不可预知的。而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这种现象更容易造成恶性循环。
四、对于基本建议的.分析
总结之前的论述和分析,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发展方面可以从以下几点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完善:
(一)改善之前的所有权结构
不同的股东对待企业的技术创新投资都有着自己的看法,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表明,适度的进行股权集中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来说,具备着一定的促进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会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在获取企业长期利益发展的过程中,都会积极的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投资。但是,如果股权过度集中,企业则会出现片面追求稳定的情况,就会阻碍创新的发展;而当股权又处于过度分散状态时,又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决策效率低下的现象。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还是国有股在绝对控股,这种局面,阻碍了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利于公司开展技术创新。因此,我们需要改变股权结构,使得机构的投资者拥有一定的公司治理能力,并能够积极的参与公司管理的长期投资项目,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二)提高员工的参与管理程度
分析一些企业在发展特定人力资源的时候,出现的各种协调失败的问题,我们发现可以通过改变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达到提高员工在进行公司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的效果。具体措施可以通过组织员工参与管理,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提升雇员和雇主之间的信任度的作用,并且可以使员工在管理的过程中积极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企业必须重点开发人力资源,大力的鼓励员工进行再深造,并积极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通过这种形式,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并且切实的实行员工的持股计划,真正的使得员工利益同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促使员工投入更多的精力到技术创新中去。
(三)完善激励约束的机制
经营者对于技术创新的态度对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企业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营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有着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面对技术创新的时候,有效的激励政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还会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将短期激励同长期激励相结合,采取多种激励手段搭配使用,达到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
(四)改善外部环境
创新的环境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来说有着不能忽视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创造出一个适合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目前来说,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向技术创新进行转变,所以,政府更应该在政策上给予大力的支持,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便利。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只有技术创新的成果受到合理的保护,才能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当前市场的情况瞬息万变,企业要想在严峻的市场竞争机制中维持不变的竞争力度,需要不断的进行技术上的创新,而技术创新同公司治理息息相关,本文详细的阐述了,目前企业技术创新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强化措施,能够有效的维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力度,帮助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的扩展新的经营领域,占领新的市场,获得更多的收益,同时促进社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董红星.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一个文献综述[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期
[2]党印,鲁桐.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两个基本模型[j].财经科学,7期
[3]汤业国.中国中小上市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的关联性研究[j].企业管理,山东大学.2013(学位年度)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一
引言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机制引入中国,学者们寄予了厚望,也进行了诸多研究。研究视角之一:该制度的有效性,公司治理能力的提高,意味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于是将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与公司经营业绩联系起来讨论。该问题在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结论。本文将国内关于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在不同阶段的结论做一个梳理,以加深对该问题的认识,推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及相关制度变迁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一种创新模式,源于英美企业。究其原因是,英美国家实行“一元制”公司治理模式,即由股东大会选举组成董事会,再由董事会托管公司财产,选聘组建经理班子,并全面负责公司的各种重大决策和监督经理层的活动,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经理层的权力得到极大膨胀,董事会本应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但在许多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公司的ceo或总经理,由自己监督自己,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引入独立董事可以实现有效监督,钳制管理层的权力。我国实行的是“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在股东大会下分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处于平行的地位,董事会下设置经理层,董事会负责管理,监事会则专门监督。表面上看似乎解决了一元制模式的缺陷,但实践中,我国的监事会成员大多是公司雇员以及企业党群组织成员,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依附性很强,独立性明确缺乏,难以真正起到作用。我国的股权结构也很特殊,刘芍佳(2003)用终极产权论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主体进行分类,发现国家直接或者间接控股了84%的上市公司。这表明我国不仅股权集中,而且大股东大多是国家股或者国有法人股,形成所谓“一股独大”的地位,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较多的地表现为行政控制。同时又由于国家股股东的缺位,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因此,我国引入有着独立身份的独立董事,既要达到解决国家股东权力的制衡,又要达到钳制经营者权力的双重目的。我国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始于1993年“青岛啤酒”发行h股,当时国内尚未有成文法律进行规范,上市公司聘任独立董事属自愿行为。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正式全面执行独立董事制度,聘任行为由自主自愿转为强制性规定。该意见明确提出:境内上市公司应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6月30日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从只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到境内上市公司的全面实施;从要求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到对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和职业背景提出具体要求,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项旨在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必然会逐步发挥其战略支持和监督管理作用。
二、文献综述
独立董事以其独立的身份地位被引入公司董事会,一方面希望他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希望独立董事能够从专家的角度,为企业出谋划策,起到战略指导的作用,从而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从20我国全面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能否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一直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实证研究的结果来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经营绩效不显着相关。李有根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构成分为内部董事、法人代表董事、专家董事[1]和专务董事,分别以roe和roa作为经营绩效的替代变量做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专家董事的构成与公司绩效没有显着的相关关系。高明华和马守莉(2002)以独立董事的比例作为独立性的替代变量,以roe和eps作为经营绩效的替代变量,得出相同的结论,但他们同时指出,独立董事制度是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绩效的提高的,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我国制度不完善的体现,因此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董事行权制度环境的措施。胡勤勤和沈艺峰(2002)以car和托宾q值作为公司绩效替代变量,发现无论是线性模型还是二次曲线模型都无法得到比较显着的相关关系。第二,独立董事制度与经营绩效存在非线性相关关系。陈宏辉,贾生华(2002)认为,随着独立董事比例提高,董事会决策公正性效率提高,但决策适用性效率降低。在效率替代作用影响下,董事会独立性高低与董事会决策效率(进而影响经营绩效)不存在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关系。第三,独立董事制度与经营绩效存在显着的相关关系。李常青,赖建清(2004)采用roe、eps和eva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得出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的结论。原因归纳如下:1.是上市公司绩效下降也许正是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的体现。因为现在的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现象严重,常常通过虚列收入和费用、关联方交易、提前或者延后确认等手段粉饰利润。随着独立董事的引入,监督功能凸显,这些上市公司不得不显露其真实面目,从而导致绩效下降。2.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历史较短,其作用也许并未显现。据统计,20以前仅有约25%的上市公司聘任独立董事,大部分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不足一年。上市公司在短时间内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成本可能大于由此带来的利益。3.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可能很难保证,独立董事的决策信息依赖于公司内部人,因此独立董事可能反而成为内部人侵占其它股东利益的“合法保护伞”,加剧了代理成本;而且独立董事的聘任机制也是决定其独立性的重要缘由。王跃堂,赵子夜等(20xx)以roa为经营绩效替代变量,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显着正相关。说明独立董事制度开始发挥作用,独立董事一方面监督企业遵纪守法,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从而使得独立董事越多的企业,经营绩效越好。通过分析对比,我们发现:证明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经营绩效不存在相关关系的文章大多都是在2001――,因为以2001年8月16日为分界线,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可分为自发性变迁阶段和强制性变迁阶段。在,出于对国家制度建设的反应与“达标”的考虑(新设独立董事的公司可能并不是基于提升治理效率的考虑),有290家上市公司在2新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这个数字几乎是前几年的4倍多。很难说这种为应付制度规定而设立的独立董事制度会起到预期的治理作用。因此,此时的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着治理软约束的现象。即当时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不会对当期和后续期间的公司绩效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这表现在独立董事的比例数与公司绩效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正向联系。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治理效应也开始凸显,这时存在两个根本相反的结论,但它们都有相应的理论支持: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声誉机制的辅助约束下,和公司没有关联的外部董事因其更高的客观性,能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减轻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绩效。而乘员理论认为,当公司管理人员本身处于全员合作的状态之下,董事会退居辅助决策角色。新的.独立董事进入会产生额外董事行为差异,从而使协调时间更长,董事会行权的连续性遭到破坏,从而增加代理成本,降低决策效率和公司绩效。上述文献都主要是从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是独立性的一个评价标准)与公司绩效相关性的角度来研究,从而检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却存在着很多局限性:首先,独立董事制度引入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不仅仅由绩效水平来评价;其次,衡量公司绩效水平的指标很多,上述文献用到了roe、roa、托宾q、eps和eva,它们在中国市场的适用性值得商榷,比如roe、roa这类会计指标,公司为了达到增发配股的监管要求,多有盈余操纵的成分;而在中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加之大多数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情况下,托宾q的使用也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后,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要达到双重目的,它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可能要比美国市场或者其他市场要复杂得多,可能不仅仅表现为简单的线性关系或者二次曲线关系,还有待我们去进一步研究、探讨。
三、评述
我们知道,独立董事是一个群体,也可以说是一个市场,除了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重外,还有许多结构特征值得进一步研究。近年来,学者们在肯定独立董事制度的前提下,开始将研究细化,深入到独立董事的具体构成,比如学术背景,政治背景,声誉,年龄及性别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王跃堂等(20xx)发现,独立董事的声誉能够显着促进公司绩效,而行业专长、政治关系与经济管理背景与公司绩效无关。周繁,谭劲松等(20xx)通过研究独立董事“跳槽”的原因,得出上市公司知名度和任职风险等声誉因素,而不是经济激励方面的因素,影响独立董事“跳槽”,进而提出要发挥治理效应,需要建立配套的独立董事绩效评估机制和声誉激烈约束机制。杨雄胜等(20xx)做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研究,他们通过对比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同城和异地,看其发挥作用有无显着差异,最后得出独立董事工作地和任职公司所在地分处不同地方,相对于同地,独立董事更加独立,发挥作用更大的结论。魏刚等(20xx)通过探讨独立董事的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的关系,得出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业绩不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而在“关系为王”的论断支持下,得出来自政府和银行背景的独立董事越多,公司经营业绩越好。同时也发现独立董事年龄对经营绩效没有什么影响。独立董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学者们可以更加深入的探讨独立董事的结构特征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同时研究的结果也可以指导公司选择独立董事和指导政府制定政策。比如选择与公司异地工作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更强,更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必过分关注独立董事的学历和学术背景,要适当增加实务界人士的比例。不要仅仅靠经济激励来约束独立董事行为,要建立起独立董事市场,因为他们更注重声誉激励。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二
[摘要]管理审计是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于受托管理(经营)责任关系的独立、客观的证实行为,具有评价、监督及鉴证之作用。公司治理是企业内部有关委托代理关系及“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并以内部监督为核心的制度安排,包括权利制衡、激励约束及信息反馈等内在机制。研究并实施管理审计对于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组织经营、增加企业价值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管理审计公司治理功用机制
近些年来,公司治理(或称公司治理结构,下同)正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其重要性也日益突出。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是保证现代企业有效运营的基础与条件,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又离不开管理审计等评价与约束机制。无疑,作为内部审计重要组成部分的管理审计,对于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并实现制度创新,评价及证实经营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公司价值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管理审计及其功用分析
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相分离以及组织内部多层次管理经营分权制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特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实施审计是为了审查、评价受托者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确认、解脱其经济责任,以确保经济责任的履行。也就是说,评价受托人的经济责任,进而确认、解脱其经济责任是审计的总目标,审计的实质在于评价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而不是评价经济行为的本身,因为分析、评价经济活动是管理工作,并非审计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受托经济责任在范围与内容上不断扩展和充实,审计的外延和内涵也日益拓展与丰富,从而不断出现新的审计形式。比如,受托经济责任由传统的财务(会计)责任发展到既有财务(会计)责任又有管理(经营)责任,因而在组织内部既有财务审计又有管理审计。从国内外实践看,人们开展管理审计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其认识、关注及重视的程度却不断提高,因为管理审计的作用正逐步得到发挥且日益明显。探讨和开展管理审计,对于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组织经营,增加企业价值,帮助管理(经营)者履行职责,促进组织目标的最终达成,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于管理审计,国内外不少学者曾从不同角度进行过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有些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更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仍需做进一步的研究。
从国外早期有关文献来看,其间存在着较多的差异,仅就专业用语之多即可窥见一斑。例如,在国外,管理审计也称为经营审计、效率审计、绩效审计、经济效率审计、项目成果审计,以及“3e审计”(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等。当然,称谓及论述虽有所不同,但不少论点仍有其共同或相通之处。比如,它们大都强调管理审计具有对企业各方面的评价作用,突出其对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及其经营绩效的评价之核心地位,明确其以对管理经营及其绩效发表批评性意见或建设性建议,进而提高管理经营的效率与效果为主要的工作目标等。总之,从本质与特性或功用与目标的角度分析,国外有关的文献及其论点大都在实质上是一致或基本一致的。
在我国,有关管理审计的论述不多,散见于一些专业刊物与个别学术论着,其中虽不乏真知酌见者,但大都在认识水平和论证力度方面尚嫌欠缺或不足,因而在理论上有待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以期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当然,更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加以全面、系统的总结和提高。比如:有人将管理审计称为经营审计或绩效审计;也有人称之为经济效益审计;还有人认为经济效益审计包括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也就是说,管理审计虽与经营审计同属经济效益审计,但有别于经营审计,等等。这些都需要在理论、实践及其结合上加以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和探索。
我们认为,深入探讨管理审计并从理论上加以诠释,对于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完善管理审计理论,有效开展管理审计,都甚为必要、大有裨益。
基于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的论点,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审查受托人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评价、确认、解脱其受托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受托人所负经济责任的范围不断扩展,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因而不仅需要评价财务(会计)责任,而且要评价受托人在经营管理中讲求经济、效率、效果的管理(经营)责任,从而出现了适应该种需要的新兴的管理审计等。
就特定组织内部而言,传统的财务审计与新兴的管理审计共同构成了内部审计。它是在组织内部多层次管理经营分权制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组织的内在管理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有别于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相分离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从外部对组织的监督或鉴证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外部审计(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
从其历史沿革及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业务来看,内部审计首先是进行专门的内部控制系统评审,即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主要的业务内容,尤其是通过健全性评价和符合性测试来确认控制系统是否薄弱(缺少一些控制点)或失控(缺少关键控制点或较多的控制点),进而查明问题、成因及后果,并要求有关方面制定措施加以解决或消除隐患,以达到健全系统,改进控制,减少损失,提高效益及实现目标之目的。正因如此,该项工作成为内部审计的一项主要业务,并受到组织内部高层管理与职能部门的共同关心和高度重视。其次是实施传统的财务审计,即以评价财务(会计)责任为主要的业务内容,专业的审计人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测试检查会计资料、会计程序及会计控制,以评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企业资产是否完整,组织权益是否得到维护与保障,进而确认、解脱受托人的财务责任。作为内部审计的经常性工作,财务审计通常不以行业标准来衡量,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审查舞弊,对舞弊事项实施跟踪审计。再者是开展新兴的管理审计,即以评价管理(经营)责任为主要的业务内容,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经营或项目、业务或事项等)进行审查与评价,并采用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其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从而找出差距,挖掘潜力,提高效益,或证实效益优劣,评价管理绩效,提供咨询意见,增加公司价值。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并修订的《实务标准》与《职责说明》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也表明管理审计是在财务审计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和拓展,代表着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并预示着管理审计的前景广阔。因此,探讨和实施管理审计重要而紧迫、任重而道远!
管理审计作为一项独立、客观、公正的约束与评价机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具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的功用,具体说来主要有三:
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效益水平高低及其影响因素,经营管理者是否有效地管理了企业资财,并切实履行了其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通过管理审计可以评价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针对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协助高层管理当局更有效地进行管理经营活动。总之,科学合理的经济评价有助于实现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约束与有力支持,有助于被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运作效率,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功用之二在于经济鉴证,即对业务活动和管理业绩进行鉴定和证明。事实上,当委托人将各种财务(会计)责任之外的管理(经营)责任托付给受托人时,审计鉴证就要向外拓展和延伸。对此,传统的财务审计已无能为力,因为财务审计只能鉴定和证明受托人履行财务(会计)责任的情况,而受托人履行的管理(经营)责任则只有通过管理审计加以鉴定和证明。
功用之三在于经济监督,即管理审计在发挥评价、鉴证作用的同时,也发挥着对管理经营活动的监察与督促作用。但需指出,管理审计并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找问题、查错弊并非其首要或主要的工作内容,而是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际上,这种经济监督寓于其对企业的服务之中。
二、公司治理及其特性认定
中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表述较多,相比而言,能为多数人接受的是认定其为“一种制度安排”,即指关于公司内外部利害关系人之间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制度安排,其实质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这种相互制衡机制及其有效运行,在公司内部是通过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契约直接支撑的,在公司外部是通过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及经理市场上的竞争间接实现的。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指出,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若其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确保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积极地进行合作;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我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形成这样的机制并形成如此的效果,即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起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互相配合的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监督制度,使各自的正当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合理约束。具体说来,主要有三:
首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必须明晰产权及产权关系,以此为基础对各权利主体的角色进行正确定位,合理设定产权主体权利的行为边界,明确规定产权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以避免、克服及解决“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其次,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必须充分调动各权利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灵活采取多种激励方式,务求激励作用均衡有效,努力促成不同权利主体在诸多层面上的利益趋同。
再次,基于有效的激励需辅之以有效的约束之理念,建立健全监督与制约制度,针对不同权利主体及其行为采取经济合理、简便易行的监督和制约之方式,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以减少、遏制及杜绝“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掠夺经营”、“掏空资财”等行为与现象,进而在制度安排上降低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效果及效益。
最后,鉴于权责利效相结合的要求,无论是权利制衡、激励约束或绩效评价,都需要真实、完整的信息及其完全、及时的传递,因而必须确保信息的质量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要在公司内部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以减少、克服及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及其产生的诸多弊端。
目前,我国有一千多家上市公司,从其运行机制和治理水平看,距离公司治理的实质性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众所周知,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经过改革、改组、改造形成的;同时,证券市场又是一个新兴市场,这就决定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才刚刚起步。正因如此,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十分迫切,健全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存在着互动效应。良好的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微观基础,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样,有效的资本市场有利于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不久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发布实施,这表明了中国证监会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由于治理结构不合理而引发的问题日渐增多,若不尽快加以改进或解决,则难以规范和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
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已使中国资本市场渐渐融入国际资本市场。这固然会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但也必将使我国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与挑战。因此,我国企业必须朝着更加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以增强其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实际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大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是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应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应对举措。
三、正确认识管理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充分发挥管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公司治理结构与管理审计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是实施管理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管理审计有效开展,保证管理审计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管理审计置于公司治理中加以考虑,才能全面理解管理审计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正确发挥其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管理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趋于健全完善的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管理审计。
根据系统论原理,系统与环境互相适应、互相影响,系统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与其相适应的良好环境,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中,管理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效果;若没有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审计就会流于形式而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严格说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既科学又复杂的体系,涉及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及责权利划分。公司治理结构的宗旨就是,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管理审计作为一项监督与评价机制,自然也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效的管理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形成权利制衡机制并促使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所有者(委托人)与管理者经营(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委托人即所有者将资产的管理经营权授与管理者即代理人,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代理人手中,从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它是公司治理和管理审计共同的理论基础。
在财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各自追求的目标是不同的,代理人有可能利用不对称或不透明的信息优势谋取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代理人的管理决策就不一定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以效率和公平为先导与基础,实现对代理者的有效控制,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对各相关利益者在责权利上的有效制衡。
企业外部的各类委托人和企业内部的各层级的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受托关系,必然需要依靠监督机制加以维持。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在经营者控制公司经营权且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作为受托人的管理经营者很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并进行“逆向选择”,从而损害委托人即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人必须加强对代理人的约束,保证其受托责任的履行。一般来说,该受托责任包括两部分,即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管理责任。委托人可以通过代理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来判断其是否有效履行了受托财务责任,这便是财务审计;同时,为了全面判断受托人对受托责任履行的效果,单纯的财务审计是难以胜任的,因为还必须判断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需要管理审计。
目前,我国尚处在经济转型之中,不少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尤其是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这使得企业“内部人控制”情形相当普遍且内部人控制权日益过大,有些内部人还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做出偏离甚至背离股东意愿的决策,侵犯股东权益。
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相分离,经营者受托经营所有者财产的基础上的,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成了企业的“内部人”。由于经营者与所有者各自的利益不一致,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内部人”很有可能凭借自己手中的控制权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值得指出,在我国大多数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中,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的缺位,即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且关心国有资产利益的国家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几乎无人对国有产权(剩余索取权)真正担负责任,从而强化了“内部人控制”与“掏空”国有企业等现象,并且使之成为经济转型中公司治理的特殊难点。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特殊,还表现在国有股的比重过大,且大多不能上市流通,即“一股独大”现象较为突出。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重大事项上应当拥有决定权与控制权。然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常常被大股东控制和操纵,众多的中小股东很难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参与对企业的控制。事实上,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在这个问题上都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所以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屡有发生。
从总体上看,我国大部分企业、公司的监督制约功能是分离的、不完整的。比如,对高管人员的制约监督与对公司战略决策的监督制衡就难以结合,对财务及经营活动的监督与对经营管理者的制约也没有结合起来。
如前所述,在公司治理中,管理审计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管理审计应全面渗透到企业的各个层面,贯穿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此,我们认为:
第一,应在公司内部真正建立并有效运行权利制衡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促使代理者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目标与利益。公司治理中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人如何激励约束代理人,使其努力经营以实现或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显然,仅仅通过财务审计,委托人是难以全面了解代理人是否有效地履行其受托责任的,而管理审计则有利于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较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大大遏制“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强管理经营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的目的。无疑,有效的管理审计和充分的信息披露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应在公司内部真正建立并有效运行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反馈及时顺畅,防止、发现及纠正错弊,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从委托人的角度讲,管理审计及其信息可以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判断代理人的业绩与能力,评价代理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代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不仅如此,有效的管理审计还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第三,应将管理审计与财务审计结合起来,以形成完整的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机制。二者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整体建立并有效运行公司治理的监控与评价机制,完善各项监控及评价措施并实现系统的有效整合,从而在内部各种机制之间形成既相互独立又有机联系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综上所述,管理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管理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就必须正确认识管理审计与公司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充分发挥管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当然,管理审计也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改进与完善。
参考文献: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三
摘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系统为了达到企业的会计目标而设定的限制条件,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行了研究。首先,本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内涵和作用进行了分析,其次,阐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这一问题上的研究结果,最后,通过中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比较,结合我国实际的国情,提出了完善和强化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相关性
改革开放以后,证券市场发展迅速,逐步完善起来,而在证券所上市的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的高低是资本市场最为关注的一个方面。随着会计信息的不同,使用者决策时所受的影响自然也就不同,因此必须要求会计信息要有一定的质量。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的高与低决定着使用者的决策判断是否正确。披露会计信息保证高质量一直是证券市场所达到的目标,所以确定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准确含义,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对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进行研究,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来说非常重要。
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内涵和作用
1.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内涵
会计信息就是企业的会计部门向社会大众公布的一种“产品信息”。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这个概念最早是在西方会计文献中出现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下过定义,该委员会指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通过审查会计信息,采用各种标准让会计信息成为对大众有用的信息”。换句话说,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作为一个最基本、最一般的依据,是来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这种特征对会计信息具备什么样的质量标准进行具体详细的说明,它对达到会计目标时的会计信息应具备的质量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也就是会计信息在披露时要成为对大众有用的信息,所以,应该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
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作用
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内涵出发,通过上述的分析,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约束,它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另外,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又构成了会计预期目标和实际的目标之间的桥梁,这样的质量标准可以判断什么类型的会计信息才可以作为有用的信息,这个标准的要求首先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进而影响到使用会计信息者进行判断或决策。
二、中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及比较分析
1.西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分析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会计信息有用性的成分是由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构成的,是在进行会计选择时应该达到的质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财务报告的编制框架》中提出了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主要包括四个特征,也就是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fasb和iasc构建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都对质量的标准做了不同的规定,但是,在各自的约束条件中都具体体现出了成本效益的原则,是指在一项经济活动中进行成本与效益的权衡,具体来说,当会计信息所能提供的收益高于获取这种会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时,这样的会计信息对决策者才是有价值的。
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理论应该借鉴上述的方式,将成本效益原则作为会计信息的参考因素。当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比如及时性与可靠性发生冲突之时,最终要以成本效益的原则来进行合适的取舍。
2.中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研究
(1)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没有突出会计原则的地位。目前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并没有明显的框架体系,一些会计原则是根据会计信息所提出的基本要求,但并未将其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这就导致部分的会计原则的地位不明确,很难发挥作用。第二,目前符合国情且可操作性强的会计质量科学体系尚未建立起来。1997年之前,我国的会计理论界在财务会计的实际操作方面的研究很少,根据会计准则这个基本的依据,应该在实际会计信息的披露上实施起来,起到会计信息的应有作用。近几年我国的新兴企业大量增加,新型经济的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会计信息的披露就会出现一定的混乱,最终一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体系的质量。第三,会计目标不明确,跟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脱钩。会计目标其实就是企业的财务报告目标,同时会计目标又具有对会计准则的指导作用,并且进一步会指导会计的实际业务的作用。所以,我国务必要建立相关的权威性和详细的规定逐步完善会计信息特征体系。
(2)强化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体系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加强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不断补充会计法规的体系。会计信息质量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我国会计规范在制度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我们必须加强会计法律规范的建设,逐步完善和加强我国的会计规范和信息质量体系,这样,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才能够得到实际的运用,信息质量也会提高很多。
第二,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的监督体系。健全的会计监督体系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最基本手段,建立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体系,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因为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建立起来,保证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运行正常。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自我约束的制度,企业经营工作者要提高对监督的认识。会计监督体系包括财务监督机制、会计监督机制、内部审计监督等三个层次,每个层次都应该做好会计信息的监督。
第三,借鉴国际经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应该设置为多层次,第一层是总体质量特征,其实就是有用性;第二层是包含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透明度和充分性的主要质量特征;第三层是次要质量特征,包括公允性、完整性、前瞻性、重要性等。
参考文献:
[2]姜丽芹.试论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构建[j].商场现代化,2013(30):150.
[3]陈丽.对建立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认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10):82.
[4]和欢.构建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j].现代经济信息,2014(2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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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论文篇十四
国外产品倾销是上市公司面临的大敌所谓“倾销”,是指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倾销幅度”。发达国家输入我国市场的产品往往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点,因此尽管其价格可能高于国产产品,但仍会成为一些消费者优先选择的对象,对于按正常价值进口到我国的产品,我们只能通过不断发展和提高国产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与之展开竞争,然而由于中国市场现有的和未来潜在的巨大吸引力,有些外国厂商为了进入我国市场并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不惜采取低于其本国市场价格或低于其在第三国的市场价格等低于正常价值的手段向我国市场倾销产品。这样就会造成我国相关企业缩小或失去国内市场,利润下降,开工不足,工人失业,甚至企业倒闭。
上市公司往往是我国相关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在其所在的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市场份额,是外国企业在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因而国外产品倾销行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能受到的损害除了上述所描述的直接损失和后果外,还有以下潜在损害:
上市公司可能出现增长被剥夺,发展潜力受到抑制的侵害,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进口产品的倾销,上市公司本来具有拓展市场空间、增长产品销售从而使企业增值和发展的潜力。由于倾销的出现,即使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住原有的市场份额,表面上并没有坡,但实际上他们已经推动了市场份额继续增长的机会。而对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广大股东来说,公司未来增值的潜力和发展的前景,是他们对公司是否报有信心的重要依据。
与倾销产品无直接竞争的产业及其上市公司也可能受到损害。有些产品虽然不直接与倾销产品形成竞争关系。但由于消费者受倾销产品低廉价格的吸引选择了倾销产品,因此就会减少或放弃对其他产品的消费,从而使这些企业遭受“殃及池鱼”之祸。对那些消费倾销有产品――把倾销产品作为原材料或零配件,生产加工制成品的企业来说,可能由于暂时的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决策,盲目的扩大生产。一旦倾销停止,可能由此波及和影响到整个产业乃至整个国内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没有市场,安有利润
证券投资收益来源于两方面,其一是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红利,其二是该企业股票在市场上的差价收入。这两种收入均基于企业已获得利润及获利潜力。而有利可获,则基于该企业的产品能以高于其成本的价格销售出去,并且现在和将来能够占有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
只要有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市场就是国际化的,生产企业绝不能将国内市场作为唯一市场,将国内同类产品作为唯一的竞争对手;消费者亦不能将某企业在国内同行业占居首位,就将其视为独占鳌头者。因为,进口的同类产品正在或将要挤占更多的国内市场份额。这就是十五大所倡导的要搞跨行业、跨国界大企业集团的意义所在。
对我国众多的上市公司来说,在市场趋于国际化的同时,股东和股本资金的来源也在趋于国际化。要想到国际市场上去筹措资金,其产品现在占有市场份额的`情况和发展的前景肯定是外国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出口产品倾销行为将会导致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产品出口国的投资者对倾销国的上市公司丧失信心,放弃投资选择或出售所持股票,引起股价下跌。对国内投资者来说也是一样。
有些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很单一,集中在一个行业的几种产品上,甚至以一、二种产品的生产为主。这些产品若受到外国产品倾销的压力,其所占市场份额递减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从而严重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倾销产品较好的质量和过低的价格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国内企业以公平竞争方式开拓市场的努力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没有市场,安有利润?作为以扩张本国产业,占领国际市场为目的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和股市的影响是直接的和巨大的,对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民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尤其是上市公司,更应从理性的法律角度客观地对待倾销问题。
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竞争对手
所谓“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依法在倾销幅度以内征收反倾销的惩罚性关税,以限制或排斥进口产品,保护本国相关产业。
(一)上市公司要依靠财力和其他优势,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收集和分析处理系统
判断一种商品是否构成倾销,需要掌握确凿详实的国际国内市场资料。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一种商品倾销行为的成立由两方面构成:倾销的存在和实质损害的存在。确定倾销是否存在需要首先确定这种商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然后比较二者的差额,前者高于后者的,可确定倾销存在,高出的差额部分,为“倾销幅度”。而实质损害是否存在则要通过调查倾销产品的数量,倾销产品的价格,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倾销产品出口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和库存等四个方面来确定。
上述一系列数据、标准和事项的判断、需要搜集、调查和分析国内外大量的资料和信息。上市公司只有依靠有效的情报信息处理系统,才能及时发现和正确判断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从而确定应对之策。
(二)遭到进口产品倾销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企业要联手协作,共御“外敌”
进口产品的倾销,损害的不仅是个别企业的利益,更是国内某一产业的利益。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把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为认定倾销的一项重要标准。国内产业,是指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产量占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全部产量大部分的生产者。依照国际惯例,当支持反倾销调查申请的国内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不足国内该类产品生产总量的25%时,不得提起反倾销调查。因此,遭到进口产品倾销的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要共同合作,通过行业协会或组织产业联盟协调行动,这样才能确保反倾销申请获得成功。
(三)反倾销措施对股市的影响
对一项反倾销申请初步裁定倾销成立了,该产品将被征收临时反倾销或被要求提供保证或担保;最终裁定倾销成立的,将被征收长期(一般为五年)反倾销税。因此,反倾销调查程序的开始,将会成为利好消
息,使该行业上市公司股票上涨。一旦进口产品被裁定倾销成立,无疑会增强股民对该类上市公司的信息,刺激股民的投资欲望,从而带动一个甚至几个板块的股市行情上扬,使股民和上市公司均在反倾销行动中成为受益者。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五
摘要:本文在开始阶段对公司治理以及技术创新进行了相关概述,重点对技术创新方面的一些特点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对有关公司治理同技术创新联系内容进行了论述,并结合前人的研究,将公司治理作为研究视角,将公司所有权结构、人力资源以及筹资方式作为研究层面,分析了公司治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并在最后针对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应该如何完善公司治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创新;公司治理;所有权结构
一个企业要想维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就必须采取卓有成效的创新手段,确保企业能够不断的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是企业保证处在持续的技术创新工作情况下。现阶段我国的一些出口商品,大部分还是处在低附加值的层次,并且不能充分的掌握商品的核心价值,由此可见,我国企业迫切需要发展技术创新这一技术手段。企业创新意识的发展迄今为止,依然紧密的依托于一定的企业制度框架的构建,然而公司治理机制作为企业内部的有力决定机制,才是能够保证企业有效运行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决策机制。由此可见,企业的技术创新必然会受公司的治理方式影响。因此,将公司的治理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研究的视角,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
一、公司治理和技术创新内容概述
(一)公司治理的内容分析
公司治理的本质内容概括来说可以认为是企业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的一种行为。而从狭义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公司的治理内容指的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制衡的行为,并且能够解决存在于两者之间的一些代理问题。从广义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公司治理指的是企业协调公司和其他利益者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行为制度。
(二)技术创新概念分析以及其发展的特点分析
技术创新可以归纳总结为通过集成和综合知识等手段针对新产品及新流程进行创新活动,由此可见,技术的创新一方面需要员工进行长时间的、集体性的学习,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具备资源的长期投入能力。分析技术创新的概念,针对技术创新的发展,总结下来,一共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三个:
1、投资的专一性
投资的专一性指的是投资和技术创新过程的积累性和集体性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且每项技术的发展都同参与者们的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效果息息相关,要想产生创新性专业技能,必须重视投资的专一性。
2、技术创新结果的高度不确定性
创造任何一个创新产品,都必须经历一个积极探索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物力、资金和人力,除此之外,还会同非常多的环节和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不论怎样,最终是否能够产生新产品,并不能从一开始就有一个定论,因此说技术创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技术创新成果的未来回报具有非常大的不可预见性
之所以说,技术创新的成果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是因为就算在创新的过程中,企业采取了最新的知识、最新的产品或者是最新的技术来进行技术创新的改革,最终也不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关于公司治理和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一些理论依据分析
一些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认为,公司和公司相互之间是具有相似性的,而技术的创新不过就是一些利益追求者要求取得最大化利益而已。然而,现在看来,这一观点是有偏差的。实际上,公司的内部结构以及组织上不是完全相同的。
(一)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容概述
“股东利益至上”的看法是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观点,具体指的是股东通过促使经理层工作,来确保以最大化股东财富的形式经营公司,关于这个理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那些能够提升公司绩效的行为都隶属于股东对经营的行为和决策的控制力范围,并且,股东作为唯一一个在无任何确定收益的情况下还对公司进行积极投资的群体,公司的其他成员则全都是受雇于股东名下的。由此可见,对于这个理论,总结下来,其认为只有股东才是一个企业收益权利的实际拥有者,而其他的赞助者都不是必要存在的。而理论相关者理论占据了完全相反的理论支持,该理论将公司看成是大量利益相关者的集合,这个理论总结下来,我们可以看出,其认为技术创新所需要的财产来源并不仅限于股东投入的资源。更重要的是,在技术创新方面,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和股东投入的实物资源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不论股东还是其他员工,这些人都在企业上下了赌,因此,针对公司中的技术创新发展来说,我们必须考虑可能影响创新过程发展的所有因素。
(二)不完全契约框架
在合同不完善的情况下,面临创新产权分配问题时,消费者扮演的是创新成本承担者的角色,往往是消费者使得创新的产品商业化。在这样的经营模式的影响下,消费者和研究机构必须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大大减小套牢问题的出现,并且,只有当资本投入和人力投入相当的时候,才能维持创新技术的发展。与此同时,第三方拥有者必须是不对产品产生任何贡献的普通投资方。并且,对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来说,一个公司的技术是在创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的,因此,失败的创新过程是通过哪一个公司可能会变得不必要,基于这种理论,过去参与过投资的人可能会主张进行索取,但是他们所拥有的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这种情况会对技术创新的发展进程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三)组织控制理论内容概述
“组织控制理论”是由那些关注创新过程中基础性组织条件的外国学者们提出的,这些人认为一个企业要想进行技术创新,必须拥有以下三个条件:(1)战略性控制,这一社会条件指的是,针对投资策略公司必须能够对物力和人力资源进行分配;(2)组织整合,这一社会条件指的是,公司必须能够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充分调动起团队成员对技术创新的积极态度;(3)资金支持,这一社会条件指的是,公司在资金投入方面,必须能够持续的进行资金的投入,直到看到经济回报。
三、三大因素对公司治理过程中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三大要素指的是:第一要素指的是公司对所有权、剩余收益权以及经营权的分配权力。这个要素从本质上分析来说,指的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一个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决定着该公司的决策者对资源分配的控制能力以及该公司的决策者对投资的热情;第二个要素指的是筹资方式对于技术创新的影响,不同的筹资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管理机制,而这些管理机制强烈的影响着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第三种要素是关于人力资源的要素,出于传统原因,公司在治理的过程中,往往都忽视了这个要素,但实际上,人力资源这一要素是公司在治理过程中的一个核心要素。
(一)企业所有权结构分析
企业的资源配置结构是由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来决定的,并且不可避免的对技术创新的发展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从传统层面来说,财产的所有权集中程度对公司的机构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针对如何处理所有权结构和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有以下两种方式作为处理手段:(1)第一种手段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提出的一种方法,该种理论认为企业将所有权进行集中之后,可以加大对管理层的监督力度,进而有可能降低与技术创新产生的相关代理费用;(2)第二种手段是面对在不完全契约建设情况下,强调公司多元所有权结构和不同的执行方式之间的联系。
(二)筹资方式对于技术创新支出的影响作用分析
针对技术创新的发展,企业是否能够源源不断的获得资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决定因素。作为具有可选择的性金融工具,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还是一种有效的治理结构。从一方面来说,发行新股可能会导致股东监管力度的降低;但另一方面来说,发行债券又可能会导致股东承担过度的风险,分析造成这两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股东面对着可能成功的项目,都是可以获得收益的,而债权人却独自承担着由于失败而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人力资源
企业的特定技能可以归纳总结为创新产品的基本输入,但是不管是从公司治理理论还是从公司技术创新理论出发,我们发现,这些理论的内容都很少涉及到人力资源的投资问题。因此,按照目前的理论来说,一个员工在接受一个公司的技能培训后,很可能会跳槽去了其他公司,如果发生这种现象,那么该员工进行的技能培训对提高生产率不会产生任何的促进作用,同时,这种现象还会造成该员工在新公司不能得到与之前培训相匹配的薪水。因此,这种情况有机会造成雇主事后调低薪水。而如果员工在之前就预期到了这种行为,那么在其学习的过程中就有可能避免学习关于特地公司的技能,因为其在后期的回报是不可预知的。而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这种现象更容易造成恶性循环。
四、对于基本建议的.分析
总结之前的论述和分析,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发展方面可以从以下几点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完善:
(一)改善之前的所有权结构
不同的股东对待企业的技术创新投资都有着自己的看法,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表明,适度的进行股权集中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来说,具备着一定的促进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会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在获取企业长期利益发展的过程中,都会积极的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投资。但是,如果股权过度集中,企业则会出现片面追求稳定的情况,就会阻碍创新的发展;而当股权又处于过度分散状态时,又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决策效率低下的现象。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还是国有股在绝对控股,这种局面,阻碍了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利于公司开展技术创新。因此,我们需要改变股权结构,使得机构的投资者拥有一定的公司治理能力,并能够积极的参与公司管理的长期投资项目,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二)提高员工的参与管理程度
分析一些企业在发展特定人力资源的时候,出现的各种协调失败的问题,我们发现可以通过改变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达到提高员工在进行公司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的效果。具体措施可以通过组织员工参与管理,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提升雇员和雇主之间的信任度的作用,并且可以使员工在管理的过程中积极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企业必须重点开发人力资源,大力的鼓励员工进行再深造,并积极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通过这种形式,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并且切实的实行员工的持股计划,真正的使得员工利益同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促使员工投入更多的精力到技术创新中去。
(三)完善激励约束的机制
经营者对于技术创新的态度对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企业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营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有着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面对技术创新的时候,有效的激励政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还会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将短期激励同长期激励相结合,采取多种激励手段搭配使用,达到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
(四)改善外部环境
创新的环境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来说有着不能忽视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创造出一个适合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目前来说,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向技术创新进行转变,所以,政府更应该在政策上给予大力的支持,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便利。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只有技术创新的成果受到合理的保护,才能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当前市场的情况瞬息万变,企业要想在严峻的市场竞争机制中维持不变的竞争力度,需要不断的进行技术上的创新,而技术创新同公司治理息息相关,本文详细的阐述了,目前企业技术创新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强化措施,能够有效的维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力度,帮助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的扩展新的经营领域,占领新的市场,获得更多的收益,同时促进社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董红星.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一个文献综述[j].科技进步与对策,12期
[2]党印,鲁桐.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两个基本模型[j].财经科学,7期
[3]汤业国.中国中小上市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的关联性研究[j].企业管理,山东大学.(学位年度)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六
1.内部控制的现状
从主体层面上分析,我国的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领导者的管理理念中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的概念和地位,在他们看来,内部控制是抽象而又不切实际的东西,获取经济效益才是企业获得发展的本源。经笔者调查,绝大部分企业对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人员的安排、经费的投入等事项没有明确的计划和规划,还有一些企业因为内部控制需要消耗成本而放弃内部控制,以求增加短期效益。此外,作为参加内部控制的主体,企业的员工、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对内部控制的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在内部控制上又没有丰富的经验。
从客观层面上来讲,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和缺乏对内部控制关键点的把握成为限制内部控制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大多都没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领导和布局,导致企业内部很多单位职责划分不清、人员冗杂、效率低下,导致内部控制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若想内部控制取得良好的效果,企业应该在内部控制的关键点实施控制程序,而当前很多企业在关键点毫无作为,关键业务流程疏于控制,导致企业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2.会计信息质量现状
在会计处理上,很多企业的会计报表由于会计处理的疏忽而丧失准确性,如果相关的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没能够发现会计处理上的疏忽或者重大错误,那么将会给公众带来很大的损失。贵州茅台曾经多次通过预收账款来调节和安排各期的收入,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并且其中层管理者的年薪经常发生巨大变化,这使得贵州茅台的会计信息质量令人堪忧。在实际的会计处理中,这种现象非常常见,很多企业都会通过会计核算方法、资产摊销方式、费用的超额抵扣来调节和操控利润,使得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在会计信息的披露上,许多企业对会计信息披露持有抵触情绪,在披露的过程中表现出披露信息不准确、披露不充分、披露态度不积极、披露的形式不规范等等问题。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的最基本要求,这也是会计信息披露应该遵守的原则,但是很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为了营造企业盈利的假象或者出于维护企业形象的目的而进行会计信息造假;当前我国很多企业也不能够完整而充分地公开相关法规规定的应该公开项目,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投资项目的收益以及公司利润的形成情况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甚至背离.真实,大多数公司在财务报告中都会大力宣扬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从而转移投资者和公众视线,掩盖其会计信息存在缺陷的地方。在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尚处在强制披露阶段,很多公司将信息披露作为一种不得不承担的义务,在披露的过程中态度不主动、行为不积极,披露的财务信息只是为了敷衍而进行,由此可见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二、通过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完善会计信息质量
考虑到内部控制并不是唯一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为了更好地通过内部控制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我们引入公司的规模、财务会计核算特点、企业交易的形态以及作业类型作为关键的控制点,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1.企业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的质量和效果。就我国的'情况而言,规模越大的公司其经济发展状况越好,在组织结构、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的建设上比较健全和正规,并且具有中小企业无法比拟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相对来说比较重。所以,规模大的公司对内部控制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会比规模小的公司要高得多,所以,在研究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之间的联系时,应该考虑公司规模的影响。
2.企业和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一些公司在会计信息处理上会违规操作,提高盈余,弄虚作假,尤其是在企业面临债务契约规定的条件时,会更有倾向通过会计造假来操纵利润、提高盈余,欺瞒债权人和公众。在实际的内部控制中,内部控制人员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率来控制债务契约对盈余管理的消极影响。
3.公司的声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声誉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完成企业的各项交易,并且能够良好地维持交易秩序。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两年严重亏损,经营业绩严重下滑,那么就应该给予这些公司特殊处理,给投资者和债权人一个提醒。这个时候,被特殊处理的企业为了提高经营业绩,改善企业声誉,显示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就会产生操纵会计利润、进行会计信息造假。所以,对于内部控制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应该重点放在这些企业上。
4.不同行业的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重点都不尽相同。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那么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和外部环境就不同,企业的战略和计划也不同,对于企业来说取得市场地位的关键因素也大相径庭,大众关注在企业的重点和方面也因行业的不同而具有很大差异,因此,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的要求也很具有很大差异。
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应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成本-效益原则,任何一个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企业分配给任何一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资源都要考虑到效益问题,企业应该将有效资源发挥到最大效益的内部控制环节之上,使得内部控制发挥最大效益,这就需要企业找准内部控制的关键点;二是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具有实用价值,企业所选择的控制指标应该能够评价会计信息质量,并反映内部控制效果,使得每一个选择的指标都能达到应有的效用,在具体选择过程中,根据《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覆盖范围,考虑指标的全面性和显著性的同时兼顾指标的现实可获得性和有用性。
参考文献:
[1]社兴强温墨光: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一项经验研究[j].财经研究,.
[2]赵东方张莉:基于执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之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七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都需要对相关企业逐一排查,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关、停、闭、改企业将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环境治理过程也是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的过程,具体而言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2.1《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但实践中适用法律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2.1.1认识协商在劳动合同变更中的重要性
2.1.2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两条并行线,虽然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都能使劳动关系消灭,但在通知程序和补偿金计算上仍有所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体现为意定性,无论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都是其主观意思的表达,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其体现为法定性。
在实践层面两者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差别:一是通知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此给予劳动者过渡准备期,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时用人单位无此义务;二是补偿金计算上,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都须支付补偿金,但劳动合同终止支付补偿金是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即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而劳动合同解除则是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因此2008年之前入职的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获得的补偿金更多。[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简单,而企业往往利用法律条文的`近似和模糊而扩大解释《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提前解散”的情形,扩大劳动合同终止的适用。
对于该条款的准确适用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用人单位“提前解散”应指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即解散的应具商事主体资格,而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不是商事主体,其撤销关闭不能适用本条款;第二,应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规衔接,解散决定的做出要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解散事由和程序性规定;第三,因企业的解散属于企业自主经营问题,在劳动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审查解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仅审查解散的合法性,但对于解散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1.3正确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环境治理退产能裁员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制度,对该制度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准确理解第41条第4款和第40条第3款的关系。该两款在表述上极其相似,第41条第4款为“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第40条第3款则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两者是否存在差别?上述两条款同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法律性质上两者并不存在冲突。立法并没有对两者内涵解释,司法实践中企业搬迁、兼并、资产转移等均可视为符合上述情形,但从立法初衷来看,在适用的先后顺序上应当以第41条优先,即只要裁员数量符合经济性裁员制度要求,则应优先适用第41条第4款之规定。
第二,裁员程序应合法。相对于一般性的劳动合同解除,经济性裁员规定了两项特殊的程序,即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程序。首先,听取意见的对象可以是工会也可以是职工,实践中部分企业以向工会委员公开裁员方案来逃避向全体职工公开,应当注意听取意见的对象应具有一定的覆盖率和代表性;其次,“听取意见”的含义不明确,“听取意见”是否等于“同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工会或职工同意裁员是否是经济性裁员必要前提尚不能确定,但司法实践中鲜见作此要求。再次,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仅是备案,而不须获得许可。
第三,正确适用优先留用制度,平衡企业的经营自由和社会责任。第41条同时规定了优先留用人员,这是法律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企业既是经济实体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其应当承担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责,因此对于服务期长,就业难度高的以及承担家庭抚养义务的职工应当优先留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优先留用的前提是“同等条件下”,因此在工龄、年龄、技术水平、再就业能力等方面综合考量后优先留用,这是对企业经营自由权的保障。
2.2京津冀环境治理对劳动关系影响的系统分析
正确理解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对各情形下劳动关系变动正确定性。
2.2.1企业迁移
为完成区域产业链建设,形成区域产业体系,部分重点企业由京津地区外迁至河北。企业迁移必然引起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等变化,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当适用第40条第3款解除劳动合同。
2.2.2企业破产、责令停产停业或提前解散
对于高污染的“僵尸”企业,可能适用《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也可能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撤销或者企业依据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约定主动解散,上述情形都能引起用人单位主体的消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2.2.3企业合并、分立
环境治理产业升级,企业可能通过合并或分立实现转型。企业的合并、分立引起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吸收和分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若没有变动则无需重新签订,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这属于劳动合同的继承;若需要变更合同或裁员,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或劳动合同的解除,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的,则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2.2.4撤销分支机构或转让
资产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环境治理要求相关行业减产,企业可能因此撤销分支机构,转卖部分资产,削减生产经营规模。企业撤销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分支机构并不是企业主体的消灭,因撤销分支机构而裁员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转卖资产按具体转让方式法律定性有所差别,一种是单纯性资产转让,因出售部分资产而裁员,此等同于撤销分支机构,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另一种是附带劳动者转移的资产转让,即将劳动者与转让资产捆绑一起转让,这与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相当,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继承,若受让单位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有所调整,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2.2.5产业升级、转产、改变经营方式环境治理下企业可能改变其经营内容或经营方式,由此可能引起工作岗位、工作性质、薪酬待遇的变化,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若因此而批量裁员,则属于第41条第3款的情形,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3津冀环境治理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环境治理伴随的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劳动关系的调整与重构的契机。坚持法治理念,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积极发挥工会、政府的作用,在变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1以人为本,关注特殊职工的安置
大型企业尤其是成立时间长、规模大的国有企业,职工人员结构复杂。在制定安置方案时除了要正确适用法律外,还要结合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例如对于部队复员人员、插队人员或外单位调入人员,在依据工龄计算补偿金时应考虑其工龄衔接问题。对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类人员,在裁员时将其排除,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应优先考虑适用内退制度,离岗待退,以基本退养费和补充退养费进行安置。
3.2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引入劳资协商制度
纵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还是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劳资双方是否能协商一致都是关键。环境治理中的劳动合同批量调整,企业要拿出具有说服力,能够被职工普遍认可的方案,这就要发挥工会作为职工代表组织的作用。首先,利用工会实现职工的知情权,企业可将调整方案报工会,由工会向职工传达并收集反馈意见。其次,引入劳资协商制度,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工会作为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商和谈判,通过协商职工在了解企业现状和困难情况下,可能适度放弃部分权益而形成替代性方案,如暂时降低冻结部分工资,征召自愿内退的人员替代裁员,有利于企业与职工达成利益共识共渡难关。最后,要发挥工会宣传作用,积极做好法制政策宣传工作,协助企业做好职工心理疏导,避免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
3.3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发挥职能部门的指导性作用
目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有明确规定的仅是在经济性裁员时有备案程序。备案不等于许可,但无需审批不等于无需审查,劳动行政部门作为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指导企业裁员,通过备案程序审查经济性裁员的必要性以及安置方案、裁员程序的合法性,并针对存在问题对提供法制政策讲解与指导,将纠纷解决前置,在源头把关最大限度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
3.4利用地方性法规适度放宽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规定过于刚性,在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中,可能加大企业安置职工的难度,如不论何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变更都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又如在亏损情况下或企业。减产限产进行环保改造时,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对于企业无疑是巨大的负担。在相关法律修订前,可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原有法律规定进行弹性调整,如在确保不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放款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允许企业在严重亏损或生产经营调整等情况下,一定期间一定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以促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环境治理的“重灾区”行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适度调整经济补偿金数额,确定保底年限,如十年,超出部分适度打折,以减轻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
[1]边丽娜.河北省化解产能过剩和环境治理中职工再就业问题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j].2015(7):39.
[2]刘继承,供给侧改革《劳动合同法》要不要跟进,人力资源[j].2016(8):43.
[3]关怀,林嘉.劳动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公司治理论文篇十八
企业内部控制,需要做到真实,透明,科学有效等几个方面,才可以保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稳步发展。对于企业内部控制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要进行重点管理与控制的。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部门主导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如果财务出现任何状况,就会直接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而财务部门中,会计是财务部门的管理核心,会计的能力与信息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财务的发展与稳定情况。因此,在进行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分析与保证,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合理性。此外,企业的人员管理与企业文化管理,也是企业内部控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总之,企业内部控制影响因素较多,需要慎重处理。
二、会计信息质量分析
会计信息质量在不同的层面定义会相对不同,但是,总体上分析可以认为会计信息质量中,包括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等等。那么,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究:
首先,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分析;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主要是表现在其信息符合当前国家经济管理的基本需求,对于企业在会计信息加工与处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会计信息需求的的不同特点,从而保证企业内部各方面对于会计信息的相关需求。因此,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有两大基本标准:第一,会计信息质量的预测价值;预测价值表示在对会计自身的过去评估,现在以及未来的预测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这些元素会直接影响预测与评估决策。第二,会计信息质量的反馈价值;反馈价值就是在预测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后期的评估与核实纠正,对于使用者的维持和策略改变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以及反馈价值都是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其次,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分析;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要求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对于会计的信息可靠性而严,要满足对于计量要素定义的需求,会计报表上反映的各项指标都需要满足质量特征,并且确认不会对用户进行错误引导。此外,报表中的数据不可以出现误导,遗漏。财务报表反映了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核算内容必须以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的进行业绩考核。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是灵魂,也是基础,代表了会计的本质属性。
最后,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分析;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属性,也是确保其发展的基础。其中,对于经济活动包含的经济内容而言,没有真实性就会造成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减弱,从而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对于企业以及公众都是一种极大的负面影响,损害了相关者的利益。但是,对于真实性的理解而言,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和动态性,这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的一种侧面解释。在不同的角度或者立场上,真实性的解释就会有不同的倾向性,这是可以包容的真实性结果之一。此外,相对性和动态性也是可以理解的。
三、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分析
第一,企业内部控制需要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企业内部控制,需要财务部门的协调发展与稳定。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重点保证了财务部门的稳定性。内部的管理与控制措施中,财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是重中之重。因此,需要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从而保证财务部门的稳定发展。
第二,企业内部控制需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可靠性对于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而言,更加具备重要的意义。可靠性保证了在进行财务决策以及市场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可以确保运营中提高成功率,从而减少风险。
第三,企业内部控制需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真实性是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中,最为重要的关键。如果缺乏真实性,那么无疑将是最大的漏洞与威胁。例如,企业在新一年的财务预算的过程中,如果缺乏真实的财务报表,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无法得到保证,那么就会造成危险的增大。因此,企业的内部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合理有效的真实性的保障。即便在真实性具备动态性以及相对性的特征,但是也一定要确保企业的预算与相关的核算过程中,实现统一化的标准。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探讨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几个主要标准与影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探究。企业内部控制需要保证内部管理与控制的几项因素能够完善稳定的发展。财务控制与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确保企业财务部门的稳定,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那么,对于企业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颖。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技术开发,
[2]范鑫。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经济研究,
[3]余晓丹。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课程关系探讨[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