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外协质量协议(模板20篇)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和反思,让我们更加明确未来的方向。持之以恒的训练是成为优秀运动员的关键要素之一。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总结写作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外协质量协议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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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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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房地产协议:工程项目拆迁房屋协议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协议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协议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协议。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二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根据号和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时间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时间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协质量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我司负责安装的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 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 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 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 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 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 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 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 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 电梯轿门调整x元/台;
10.2 电梯厅门调整x元/门;
10.3 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x元/台;
10.4 电梯靴衬更换x元/台;
10.5 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x元/台;
10.6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x元/台;
10.7 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x元/台;
10.8 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
乙方:
外协质量协议篇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订立本协议旨在为(公司,以下简称abc)提供及时优先的生产服务,质量优异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外贸配套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一年,从20__年11月 日至20__1年11月 日,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对abc享有直接客户关系专有权
2.乙方对自己固有的abc贴牌产品间接享有订单专有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自己固有的abc贴牌产品,独家享有从甲方处间接获取订单的权利。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已经委托乙方生产的abc具体型号贴牌产品的订单转移至其他工厂生产。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4)对于乙方abc贴牌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甲方有品质监督的义务。对于产品后期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索赔的,如果该批次出货时甲方没有现场验货,甲方承担20%责任,如果甲方验货人员已经现场验货的,甲方承担40%责任。
2.乙方的义务
(4)对于abc贴牌产品后期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索赔的,乙方负有主要责任。如果该批次出货时甲方没有现场验货,乙方承担80%责任,如果甲方验货人员已经现场验货的,乙方承担60%责任;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在abc贴牌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环节的监督、验货等工作,如乙方对甲方的监督、验货工作拒不配合,乙方对出货产品的质量负全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违约惩罚措施
1.严重违约
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允许,擅自将已经委托乙方生产的abc具体型号贴牌产品的订单转移至其他工厂生产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甲方严重违约,甲方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同时,本协议有效性自动终止。
2.一般违约
其他违反甲乙双方义务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约,一般违约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后60个自然日内撤销违约行为,并补偿权益受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违约行为发生后60个自然日内,违约方仍没有撤销违约行为的,视为违约方严重违约。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制定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__年11月 日 20__年11月 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五
1、目的:为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为保证选择合格供方,为保证物料管理责任明确,制定本规定。
2、职责分工
3、内容 3.1供方认定
5.1.3供方来料不合格,让步接收需报质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6.1报销结算
8.1.1生产部组织签订委外加工合同
8.1.3财务部负责委外加工业务收、发稽核 9.1设计更改
外协质量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协议,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 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 __ 年__ 月__ 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 ___ 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 ___ 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 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 ___ 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协议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协议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__________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七
以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本着诚实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从供方采购的材料、零件、单元或商品(以下简称订购产品)有关供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一条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纳的全部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购产品。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供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需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供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需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需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有关订购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供方制造订购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给供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2)由供方做成,需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3、供方向需方交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向供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供方须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2、供方从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需方报告、协商。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__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服务。
2、 供方有责任让其子供应商建立和维持一个有可比性的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从其子供应商处购买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没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经确认了其子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应商的产品或零部件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给需方提供机会对其子供应商进行审核。
(3)对于供方重要的子供应商,需方有权要求对该子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要求达到需方的标准。
3、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4、供方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5、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6、供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根据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书面资料。负责人变更时,要通知需方。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准备和整理
1、 供方须提供其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 供方须提供订购产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卫生认证。
3、 需方要求供应商填写的《符合rohs声明》、《生产商、经销商考核调查表》、《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守则》等资料。
4、 关于订购产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体标明的制造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的管理工程图。
5、 供方做成明确表示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具夹具、计量计测器等的作业指示书并以此为基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供方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该订购产品质量要求,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在给需方交货的同时,将其子供应商的质量证明交给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购,其制成订购产品的质量全部由供方保证。
第七条 设备、模具、工装工具等的准备及管理
1、供方准备为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计测器、试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 为充分保证质量须进行必要的精确度的维护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时,要将供方可进行的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书面提交给需方。
第八条 供方外协厂的管理
1、供方不允许将订购产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给第三者(以下称供方外协厂),供方可将订购产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但以采购标准为基准的订购产品生产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时,必须事先向需方申请并取得需方的认可。
2、供方外协厂制造的订购产品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对需方负有全部责任。
3、供方为了确保质量,在供方外协厂也要确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制,对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事实状况进行检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订购产品的用户当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对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确认时,供方应切实联络其外协厂,同时协助他们顺利进入供方外协厂进行该检查。
5、需方认为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需要改善,与供方协商并通过供方积极与外协厂寻求改善办法。
6、若供方完全不从事生产而专门进行第三方产品代理经营活动,由供方对订购产品质量全部向需方负责。
第九条 订购产品的外形和包装等
1、为防止质量劣化,对所交货物之外形、捆包、打带、拖盘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
2、需方根据需要经过与供方协商,可决定供方所制订购产品之外形、数量、包装方法、规格书及运输方法等,而且供方在变更以上内容时,须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认。
第十条 制造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在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查。但需方要求时,供方与需方研究决定该检查基准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 提交检验记录单、管理质量记录
1、 应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查等记录单,其详细内容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2、 供方有订购产品的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需方要求,允许需方阅览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使订购产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供方应根据供需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十三条 验收检查
1、供方所交全部订购产品皆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需方可实施免检采购。
2、与前项规定无关,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根据另行规定的检查期间及基准可实施对订购产品的抽检或全检等验收检查(以下称验收检查)。
3、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进行处理。需方有权直接整批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加工维修使用。对于直接退货的,供方应包换合格品;对于挑选使用的,从次月货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产品相应货款,同时供方要承担挑选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挑选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据订单数量补足;对于让步接收,则按质论价;对于需要加工或维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和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非第一次验收合格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需方生产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四条 样品检查
1、供方按新规定向需方交货或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货前,按供需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供方将该订购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2、为保证供方新订购产品批量质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需方收到供方样品时,按与供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购产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项向需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购产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着手生产,但得到需方特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4、订购产品样品不合格时,采用第十三条第3项、第4项规定。
第十五条 限度样本封样
1、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官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的,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需方和供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十六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购产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需方有权要求还款。需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需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供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需方要求退货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内、本省供方3天内,外省供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需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供方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当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资格。
4、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需方的折价。
第十七条 设计、制造条件变更的联络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购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项下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需方取得需方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需方认可,对订购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给需方交货开始后,订购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订购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4)制造场所、供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购产品的供方工厂或供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供方工厂时)
(5)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购产品实施第1项下所列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供方,供需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订购产品第1项第(1)、(2)、(3)之一变更时,供方必须提前获取需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3、供方对订购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1项和第2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备好相关文件,在需方请求时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需方验证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购产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需方认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十八条 质量异常的联络
1、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已订协议项下的例如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等要求,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期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供方立即与需方书面联络,供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需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2、需方在收货、检验、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场流通中,发现与质量要求不符及质量异常时,立即与供方书面联络。
第十九条 原因调查及防止再发生等对策
1、前条质量异常一经发现,供方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对策,得到需方认可后实施。
2、需方针对前条质量异常原因有必要进行调查及实行对策时,供方要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责任
1、经需方确认,质量问题确属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2、此条涉及损失赔偿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 修理备件的供应
1、需方向供方购订购产品期间至使用订购产品生产制造结束、中止等,或订购产品因销售结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订购产品止,需方对该制品或对需要订购产品的厂商负有供应修理零件义务期间,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费(3年之内)或有偿(3年之后)供应订购产品或零件。其详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需方收货3年内若发现订购产品有瑕疵,且累计不良达到2%的,供方须向需方完全免费提供该订购产品或零件作为需方备件,直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3、需方每十年须更换备件,供方有责任在常规供货后十年内提供所述备件。供方在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专家交流
供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供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需方现场,就订购产品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备忘录
本协议签订后,供需双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做成书面备忘录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外协质量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 劳动协议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协议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协议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协议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协议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协议,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协议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协议,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九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 施工电梯 台,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负责现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2、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3、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严禁超载,禁止违章指挥。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5、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条件,餐费和被褥自理。
6、甲方根据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其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罚金视情况为100元~500元/月。并有权要求调换操作人员。
7、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出具北京市八张验收表之外,甲乙双方设备主管部门要共同验收,并有祥细的量化验收单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防腐及各部限位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4、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5、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施工电梯刹车和防坠器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览断裂漏电,吊笼冒顶和附着件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乙双方工人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责任,乙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裁决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对伤亡工人家属的经济赔偿和具体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单位协商,但甲乙双方单位不直接对伤亡家属。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不符者,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承租方: 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我厂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过程中,对其质量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
(一)产品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二)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三)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四)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三、检验准则和方式方法
企业根据产品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划分为关键零部件和非关键零部件,其中关键零部件执行100%检验,非关键零部件采用抽样方法,依据国标gb/t2828.1——2003/iso2895-1:199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具体检验内容依据《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执行。
四、职责
(一)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三类:a类(关键产品)、b类(主要产品)、c类(一般产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文件由采购部人员制订,三类零部件的供方均由采购部门确定。
(二)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合格供方的控制评价及更新由制造部协助负责。
五、工作流程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物资进厂,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单位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如非合格供应商需采购部填写《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其中a类物资需上级主管审批,b、c类由部门主管批准,以上完成后由采购人员开具一式三份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送交技术质量部。
(二)技术质量部专职检验员依据《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交验单》上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产品图纸、国家和企业标准及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或检验规程和供方提供的材质单对送检的物资零部件进行检验。
(三)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将开具《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确认合格后在《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上签字,由送检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质量若发现问题,需返修或报废,技术质量部出具《不合格处置申请单》,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方联系处理。
(五)对本企业暂不具备检验手段的原材料及零部件、辅料或其它有材质要求的产品,可以定点合格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有特殊要求或必须进行理化检验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验证。
(六)当有顾客自行提供某一配套产品或部分产品时,顾客方应同时提供该产品检验标准和要求,检验员依据顾客方提供的标准和要求对产品实施验证。对我厂无证实能力的检验项目,要求顾客提供证实材料证明或确认免除该检验项目,并以此作为验证依据。
六、对合格供方的控制与更新
(一)对合格供方,依据质量记录,运用统计方法,对供货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报告会,评价供货情况,对供货已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供方,即重新进行评价或调整合格供方。
(二)及时掌握供方生产条件的重要变更,如发现变更,已影响供货质量或交货期,即重新进行评价或调整合格供方。
(三)对外协零部件交货的动态及质量保证动态情况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相关文件
《过程、产品和环境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不合格控制程序》
《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
《合格供应商名录》
八、相关记录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hifor-jl-76)《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hifor-jl-114)《不合格处置申请单》(hifor-jl-132)《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hifor-jl-75)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一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乙方所供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或产品)的质量要求、质量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提议,并经供货商即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及其他要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
1.1库存期:乙方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与该产品提交甲方检验的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1.2生产批:在一个工作日内,乙方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等未进行任何调整所生产出的同种产品。
1.3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因加工工艺不良、设计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具有潜在或明示的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危害的问题。
1.4让步接收:使用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物料。
1.5三包期:产品自乙方交货被甲方判定合格之日起 3年 之内。
1.6批次质量问题:
1.6.4以上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2.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给乙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甲方的《企业标准》、《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技术条件、甲方设计图纸等)及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2.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2.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以作产品标识的,乙方应按甲方关于标识的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乙方名称、生产序号等追溯性标识,标识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每一批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生产批的产品;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数量达不到合同数量的,可使用相邻生产批的产品,但乙方必须在送检单及装箱清单中,逐一列明该批提交产品中的每一生产批的批号和数量。
2.5乙方产品在生产时,对甲方图纸或技术文件上要求的特殊特性运用控制图进行过程控制,cpk达到甲方要求;若cpk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进行全数检验。
2.1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交该批产品的抽检报告给甲方质量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甲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和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批退。
2.13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甲方采购的产品一致,并确保发到甲方工厂的货物满足甲方采购订单的需求。
3.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1.1乙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3.1.2乙方允许甲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3.1.3乙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甲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甲方接受。
3.1.4甲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乙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甲方。
3.1.5当乙方有外包过程或其供应商对产品有重要影响时,乙方有责任让其供应商建立和维持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乙方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必要时,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对乙方供应商进行审核的机会。
3.1.6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因故需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甲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4.1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4.1.1乙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4.1.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设立专人质控点,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过程质量。
4.1.3乙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甲方仓库,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1.4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有效整改,对整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4.2(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5.1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生产工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甲方认可,对订货物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5.1.1需要提交甲方确认的变更有:
a) 设计变更
给甲方交货开始后,订货物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b) 新造、更新、改修模具
制造订货物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c) 变更制造方法
订货物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d) 制造场所、乙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货物品的乙方工厂或乙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乙方工厂时)
e) 原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5.1.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改后产品的样品,测试数据、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1.3 乙方更改后的产品,甲方需进行样品认定、试验认定、上机试流等验证,合格后,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乙方批量供货,并对本协议作相应更改。
5.2 甲方由于自身原因,进行上述5.1.1的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获取甲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5.3乙方对订货物品进行变更时,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做好文件,在甲方有要求时向甲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样品,由甲方验证认可后,乙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货物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甲方认可,乙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6.1(进货检验)
6.1.1供货批次确认:甲方检验部门将按照乙方送检单上标注的批次分批进行检测,若发现未按照要求标注批次,出现未标注、遗漏、多标、标注不清等问题,甲方将判定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有和进货批次相同的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6.1.2甲方进行进料检验,验收检查不合格时,甲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交纳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处理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1.3 乙方认可的甲方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分析报告,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必要时派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协商和解决。同时,针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后续乙方能否继续供货,由甲方决定。
6.2(不合格品的处理)
6.2.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甲方有权要求还款。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6.2.2 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6.2.3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乙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甲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乙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甲方所在地乙方2天内、本省乙方3天内,外省乙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乙方仍未办理退货,甲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乙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甲方。当月至少取消乙方一次付款资格。
6.2.4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如果是因为基本性能参数以外的微缺陷,经乙方申请,甲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甲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甲方的折价。
6.2.5甲方在生产正常使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有乙方负责质量分析和三包,并在接到物料三天内向甲方反馈分析报告,对出现的较严重不合格情况,甲方按本协议质量索赔条款相关规定处理。
7.1有关试验费用的规定
7.1.1 新供方的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试验结果不合格,试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7.1.2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的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试验结果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支付。
7.1.3甲方生产中发现乙方产品出现质量异常时,甲方对乙方产品进行试验验证或委外试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7.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甲方进厂检验过程中、生产中与市场销售过程中、以及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经甲方确认为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7.2.1进厂检验过程中
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凭证将不合格品取回,甲方有权选择要求:
a)乙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
b)对不合格品进行退货不再要求换货。
7.2.2对于乙方产品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除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做出终止与乙方合作的决定。
7.2.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造成甲方缺料而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因停产而遭受其他损失的,如甲方迟延交货、迟延出口等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7.3生产过程中
7.3.1甲方在生产现场发现乙方产品为不良品时,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和搬运费用等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费、效率损失费等)。如果因乙方产品不良造成甲方整机或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等,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墙保温工程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质量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评分标准jg559-99、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分项的安全施工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若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诺无条件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和处理安全事故费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项目规章施工,必须服从项目发包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并配合执行项目发包方的各项管理要求规定。全额承担发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考核检查和奖惩。
3、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准时交付。乙方全额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及相关费用。
4、乙方清楚了解并知悉甲方与项目发包方签订的全部内容。乙方作为该项目分承包方,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愿意全部承担上述合同内容规定的相关甲方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三
本书作为我公司__昆明亚帆广告有限公司__(供应商名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分行“设备实物标签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11025)公开招标提供的服务保证的证明。
1、为了使用户对产品质量、销售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达到满意放心
按照设计图纸和制作流程施工,不擅自修改设计图纸,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如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处理,严格按照图纸或者甲方要求制作。
3、按合同要求把货送到指定定点。
供应商名称:(盖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 11 月 8 日
质量保证书
本书作为我公司__昆明亚帆广告有限公司__(供应商名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分行“设备实物标签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11025)公开招标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这是我们的宗旨。
为了使用户对产品质量、销售价格、交货期限、,我们将做如下郑重承诺:
1、保证产品质量: 我们将严格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做到设计合理、性能可靠、外表美观、操作简单方便,使用户满意。 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经核定后我们将及时处理,并赔偿用户直接经济损失。
2、 保证价格合理:我们对产品实行行业和市场相结合的价格原则,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向用户负责,决不向用户高价或低价供应低质量产品。
3、保证交货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们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 我们所有的许诺、行为和产品都是质量意识的体现。使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准则,让客户充满信心是我们的职责。
供应商名称:(盖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 11 月8 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四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签定工程质量协议书。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xx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1.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五
出租方:
承租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租赁时间
钢管
48x3mm
根据甲方需要
扣件
直角扣件、转角扣件、十字扣件
根据甲方需要
本工程租赁的钢管、扣件主要用于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和建筑物模板支撑系统中排架搭设使用。
1、出租方提供的钢管材质必须符合q235(3号)钢要求,钢管外径为48mm,壁厚为3.0~3.5mm的焊接钢管。
2、扣件是可锻铸铁制成,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
1、出租方需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书等相关资料。
2、承租方所在地市级检测报告(当规定需要时)。
1、经现场质检员验收合格。
1、出租方有义务和责任确保为本工程提供的钢管、扣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如出租方提供的钢管、扣件因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出租方必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承租方有义务对钢管和扣件进行日常维护,避免钢管扣件的损坏或丢失,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情况,承租方应进行相应的补偿。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六
乙方:zz
甲、乙双方于20xx年11月10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位于**花园5幢803房,该房产已于20xx年12月28日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房天面楼板产生裂纹。现经甲、乙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为解决803房使用过程中楼板出现裂纹的问题,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认可的修复方案负责修复,乙方同意不因楼板产生裂纹问题向甲方提出退房要求。
二、甲方同意一次性补偿乙方因楼板裂纹而造成的损失人民币**万元正(**元)。
三、根据第二条约定,甲方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天内先向乙方预支付补偿款人民币**元正(**元)。乙方自收到甲方预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应为甲方的实施修复工作提供方便(包括为甲方提供进场施工的条件、同意甲方对所涉及楼板进行修补等)。
甲方对上述天面楼板的修复期为十天,自乙方提供甲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甲方修复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验收并予以书面确认。验收完成后,甲方根据乙方对修复工作的书面确认于2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补偿款人民币**元正(**元)。
四、乙方全额领取上述补偿款后,同意作如下承诺:今后该803房如出现天面楼板质量问题的一切后果或因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论该803房是否转手)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如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修复方案,则应在修复方案上签名并确认按此方案进行修复,该修复方案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签发日期:年月日
为保证产品质量,落实质量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质量第一、责任共担、互利双赢、持续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作为生产、交货、验收、服务时,双方共同遵守的规范。
1.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严格履行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须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其《技术协议》中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
1.1.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施监控,并携手共同改进。
1.1.3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的检验和验证都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1.1.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由于其产品实物质量造成的损失索赔。
1.1.5甲方对乙方产品有关质量特性有疑问时,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拆解或破坏性试验。
1.1.6乙方出现批量不合格产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该品种产品收取检验费、质量违约金等甲方损失,行使质量否决权——调整供货比例、(暂时)停止供货、取消供货资格,直至取消供方资格。
1.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2.1乙方必须充分理解甲方的质量方针目标,并为其实现做出努力。
1.2.2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其《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产品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其满足规定的要求。
1.2.3乙方须对其提供的产品做出服务承诺,在双方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履行承诺,兑现赔偿,并持续改进。
1.2.4乙方对甲方以及其用户在使用中反馈的质量问题信息,必须快速反应、处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并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乙方接受甲方对乙方进行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和相关损失索赔。
1.2.5乙方有权利了解其产品售后质量信息并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信息予以保密。
2.质量体系要求
2.1乙方应按iso9001:2008标准的要求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通过经国家注册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或供方评审),旨在提高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
2.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套厂(乙方提供)进行质量监控,包括部件、零件、毛坯、原材料及质量保证能力,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的供方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必要时可对其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并备案。
3.质量保证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或经过甲方确认)的产品图样及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3.2乙方提供产品,如果人、机、料、法、环、测及其分供方等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反馈甲方评审、确认,在变化后首批供货时须做出明显标识,并告知甲方追溯性内容,同时提供样品以供甲方(破坏性)检验需要,甲方根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或调整检验频次。否则,因试验、验证不充分而导致的批量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3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总成件产品性能试验报告(须是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或零件产品全尺寸检验记录,同时配合甲方进行整机或零件部件可靠性试验,试验所需的零部件由乙方无偿提供。
3.4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持续改进,提高顾客满意度,对于甲方反馈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查找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改进产品质量,并将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计划及验证材料书面报甲方质量保证部,随时接受监督。
3.5凡提供新产品总成件还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当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时,试验所需的零部件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
3.6乙方应编制并实施质量控制计划,该计划应概括所供产品的所有检验和控制手段,包括:质量特性和重要性等级说明、受控的工艺过程阶段、要接受检查的样品量、与制造或分供方工艺过程稳定性有关的检验频度、所选择的检测、试验设备以及检查方法、检查频次和/或检验记录等,以及向甲方交货前对产品所做的功能、性能和可靠性检验/试验。
4. 产品验收
4.1乙方每次向甲方供货,必须提供该批产品完整、真实、有效的报检资料(合格证、质检报告等)。
4.1.1乙方提供的产品无合格证、质检报告,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检验,作退货处理。若甲方确认供方存在检验报告不真实等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收取质量违约金。
4.1.2对于小零件的合格证可以用大包装为单位发放。
4.2乙方提供的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甲方要求(清洁度、防尘、防锈、防磕碰等)。提供的报检资料等如放在外包装箱内,箱外要有明显的标志以便查找。产品外包装须在明显位置上标识零件名称,甲方零件号、重量、包装内零件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可采用条型码标识)有批量号的还须注明批量号;对运输、装卸、储存有特殊要求的也需注明。如产品易碎、叠放层高等标识。标识字迹要清晰,不易脱落、磨掉。
4.3乙方6个月未供货、暂停后的恢复供货或首批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全尺寸(全部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检验记录、材料特性(如:硬度、化学特性及成份等)、性能试验报告(按标准和协议规定的、)以及工序能力计算等支持性数据。
4.4当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甲方可以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拆解、破坏性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试验所需的产品由乙方无偿提供,试验后退回乙方,有关试验和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在产品不合格结论下达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及时将不合格产品运走;超出10日后,甲方有权根据占地面积收取管理费100-2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不合格产品采购金额的60%);超出30日仍未运走,视为乙方放弃对不合格件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报废处理并进行相关质量索赔。
5.售后服务
5.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的进货检验及整机出厂前发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明确的答复,并(72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实施“三包”
服务和处理,如乙方不能及时回复或派人处理,甲方将作出最终结论性意见并追究乙方责任。
5.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整机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时,按《采购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包”制度,为甲方和其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三包”起始时间和期限按自甲方产品售出壹年内或工作1000个小时,先到为准(除易损件如离合器摩擦片、分离轴承、密封圈等“三包”期为3个月)执行。
6.质量赔偿和索赔
6.1内反馈质量索赔: 乙方交付产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退货、挑选使用等,由乙方承担相应检验费用。在乙方产品交付甲方至甲方产品出厂之间,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同意按甲方制定的《内部质量损失核定标准》规定执行索赔。
6.2保修期质量索赔:甲方认为故障责任在乙方时,可先行赔付顾客,再向乙方传递索赔单。
6.2.1对报废的失效件(如是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质量索赔;
6.2.2乙方书面声明返回失效件时,甲方将向乙方发送返件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10日内将失效件运回。超出10日至30日之间,甲方有权根据占地面积收取管理费100-2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不合格产品采购金额的60%);超出30日仍未接收,视为乙方放弃对失效件的所有权,甲方予以报废处理进行相关质量索赔。
6.2.3乙方如对质量索赔存在异议时,应在收到甲方传递质量索赔单后5日内,书面向甲方质量管理办公室提出,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甲方索赔异议后,应在5日内将研究结果告知乙方,经与甲方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公司领导裁决。
6.2.4甲方的产品交付最终顾客后,因乙方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使甲方蒙受损失时,乙方同意按甲方制定的《外反馈质量索赔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6.2.5如因乙方产品存在技术/质量隐患,以及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设计问题时,甲方需对产品进行市场召回整改、公司内部整改更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其与召回、整改相关的费用。
6.2.6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市场和品牌受损等其他负面影响,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索赔及诉讼的权利。
6.3以上索赔费用及质量违约金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供货质量考评
7.1 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一次供货质量方面的综合考核评审,考核时段为上一年度10月1日起至本年度9月30日止,纳入供方年度考核评价。对于质量状况良好,质量改进有成效,综合考评为优秀的供方,给予表彰奖励,并在供货量上给予倾斜。
8.附则
8.1若乙方因进货检验、内外质量反馈等问题被(暂时)停止供货,供方申请恢复供货时,应重新提交有关证明性材料证明其确已改进。
8.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有效性
9.1 本《质量协议》有关内容由甲方质量保证部负责解释。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八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分行综合办公楼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权力
7、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甲方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通知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权力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一名;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9、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0、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1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所规定的年限,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
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十九
乙方:___
丙方:乙方所在院部
根据院团委__年工作计划,今年院团委将继续开展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应共同遵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__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协调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应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患方案。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和丙方开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实践过程中应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产生一切后果应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条例经双方协议签字之日起,即可执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外协质量协议篇二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协议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日生效,于___年___月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日到___年___月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___年___月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协议终止时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协议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协议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协议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协议,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协议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协议,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