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汇总19篇)
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如何起草一份合同是一个需要细心思考的过程。以下是我为您收集的一些合同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一
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是指投资控制机构和控制人员,为了使项目投资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在投资全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监督、激励、惩戒等一系列活动。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贯穿于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结算的审核。结算时的工程造价审计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阶段。一般情况下,进行审核的工程师都没有参与过施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只能依据相关资料及签证。要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除了认真审核工程量、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外,还需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工程造价审计的相关依据:
1)国家及省市的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2)施工方送审结算书;
3)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相关文件;
4)竣工图纸及竣工相关技术资料;
5)相关签证;
6)工程量计算式。
1阅读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正确理解相关条款约定
1.1合同范围的约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施工范围是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还是部分工程。审计时,应根据竣工图纸并结合现场查看是否完成了所有内容,是否有变更增减项目。对于未做工程项目,将相应价款扣减。
1.2合同计价方式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的各个方面。现行的规范主要对工程造价确定方式的规定较为明确,而对结算的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
1.3合同中特殊条款的约定
合同中已经约定对部分材料的价格按照包干价计入,不得再计取任何费用;约定由甲供材的工程项目,甲供材价格是否可以进入基价,并参与取费,或者甲供材计取哪些费用;约定甲供的设备需要现场搬运及保管的,是否可以计取搬运及保管的费用;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比例及如何计取,包括的`具体项目及是否甲方代扣或甲方另行支付。合同中如有类似以上情况的相关内容,审计时应注意此部分造价或费用是否正确计取。目前,许多工程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会签订补充协议。大多数的补充协议都会对合同的结算调价条款进行补充或更改,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会进一步让利,但也有个别工程建设单位会给出增加工程价款的条件,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可据此分析判断补充条款的有效性。如果只是对合同主条款和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做一些次要内容的更改,应视为有效;如果对合同主条款或招投标文件进行了较大的更改,违背了主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主要意思,应视为无效。施工合同是由建设方、施工方共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中约定为准。如出现争议,应当以合同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审计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约定,才能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解决。
2审核材料价格,做好询价调研工作
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搞好市场调研,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多数施工合同中关于材料价格约定的相关条款为:材料价格执行省市某期价格信息。建设工程结算中,主体结构中所用的材料价格及安装主材价格遵照此约定。而对于装饰装修工程中所用材料,由于品牌、档次的不同,价格也千差万别,价格信息中此部分价格缺失或者不能真实地反映工程中所用材料的实际情况。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般处理办法为:有建设方签字确认的价格执行该价格,建设方无签字确认价格的参照同期市场价。审计过程中,应由施工方提供经建设方认可使用于该工程的材料品牌、档次的相关资料,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可提高询价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应该清楚地知道,材料供应商的报价与实际的材料采购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
3查阅现场签证
查阅现场签证仔细推敲建设工程施工中,由于建筑物使用功能、装修标准等方面的改动,以及原设计图纸存在矛盾等因素,从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签证单。签证单是结算审计中的重要资料,其涉及的费用也越来越多。对送审项目要求施工方将结算资料分类装订,结算资料要求真实完整,杜绝补签资料现象。这样,既促使了甲乙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和完整,又减少了造假证据的机会,同时对加强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使工程项目管理更趋规范,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工程签证单的审计,应用科学的技巧和方法,深入实际,严谨细致,加强调查分析,从而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有的签证单只有施工方的意见,甲方未签;或者甲方只签经手人名字,而未签处理意见;或者签的意见为情况属实;或者虽有甲方签字认可,却与现场不符。
对于签证单的审计,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审核双方签字是否完善,以及签署意见的真实表达;
3)全面性原则,分析签证所列事项发生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规范要求以及签证所列事项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准确。
4踏勘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目前在工程建设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没有相应的定额子目可以套用,需要自己测算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装修装饰工程中,通过在现场了解对不同部位的详细做法,将其与定额所采用的做法与材料及其消耗量进行比较,如有差别,对定额子目进行换算,使其与现场实际做法相符。随着对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控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中引进了跟踪审计。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等情况,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经各方签字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就掌握了工程的实时资料,到工程结算审计时,过于集中的工作量已均匀分散在施工阶段,既加快了审计速度,又提高了审计质量。
5结语
工程造价审计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审计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审计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审计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二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立契约书人委建人_________(甲方)与建方_________(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号土地内定名“_________”,经暂编号_________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____月内工,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39;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________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包括下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
(二)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分为备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
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
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____日按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________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负担。
(三)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缴付本约。
第十四条。
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无异议。
(二)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
(三)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利率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
第三条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企业: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的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州帝苑住宅小区工程的安装工程的预结算委托给乙方办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拟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预结算事项:
二、委托编制时间是:
1、结算:甲方负责在工程竣工年月日后及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幢号提供工程全部工程量签证资料,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结算书交甲方。
三、委托预结算费用及支付时间:
1、编制预结算工资报酬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工程预结算总造价(与建设方对审后的预结算造价)的10.0‰计算。
2、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付5000.0元,过年春节前按已完成结算造价的6.0‰付给乙方,余款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中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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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六
甲方: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内蒙项目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总公司关于项目施工队实行工序单价承包的有关要求,甲方将内蒙项目第五合同k26+000~k53+000段内的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并就工序单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内容: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
工程量详见后附清单。
二、工序单价:
本工序单价包括人工费(固定职工和临时工),机械费(包括施工用车、生活用车及驾驶员工资、设备维修费用)、机械耗油费用。具体工序单价费用项目和组成详见后附表。
三、工期要求:
20**年5月16日至20**年8月31日,且符合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即:20**年5月1日~20**年9月1日。
四、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图纸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95%以上,无质量事故。
五、安全要求
施工作业期间安检达标,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水准点、导线点、施工图纸、内业表格;若工程有变更应在施工前进行变更图纸或通知的下发,并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负责协调与三办及当地及周边关系,但并不排除乙方对工程施工的应履行的义务。
3、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对施工队完成工程的验收,对乙方月出成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以确保乙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5、甲方协助乙方落实设备和人员的进场工作。
七、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会同甲方对施工段内及交接处的控制点进行接收、保护和定期复测,发现有出入时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准私自对甲方提交的控制点进行更改,若进行更改,则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按施工图纸或变更的施工图纸或下发的通知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对工程内业的填写,工程的施工放样,自检及会同甲方的质检科对完成工程的抽检及监理的检验,若因乙方的质量原因返工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工程虽然检验合格,但因内业资料方面的原因而没有计量,则甲方按乙方实际的计量数对乙方结算。
4、乙方按项目审核的材料应耗量控制材料消耗,材料超耗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部分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节余的甲方按节省材料费的10%给予乙方奖励,但此规定不排除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5、乙方应认真贯彻总公司及项目的月出成本管理,及时填写及上报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直至乙方的工作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6、乙方要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保证施工队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盗失,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无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八、工程结算:
每月20日前,乙方对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总公司月出成本的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甲方,甲方质检科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资料中提供的段落进行实地复核测量,(路基填筑要求测压实方),对工程量无异议时,双方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按合同中确定的工序单价由工程科对乙方进行结算。结算时甲方代扣首先支付机械费、临时工费、燃油费及各种损失费用后,扣除余下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留款项,待工程全部结束,乙方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后返还乙方。
九、其它规定。
1、本工序单价采用捆绑式,工序单价是指正常工作施工情况下的综合单价,若有超出正常工序的工作(如等工作),双方协商解决。人工费不予调整,机械费和燃油由于市场行情因素浮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价格予以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机械费和燃油费用的综合增长幅度;由于乙方贻误时机或进度滞后造成费用上涨的除外。
2、因甲方赶工或工程需要而额外投入的机械、人员及其它相应的超出施工队能力范畴的管理费用或租用其它施工队的设备、人员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特定条件下,项目借用本队的人员、设备,或甲方指定乙方完成的合同外工程,乙方不得推诿,发生费用及工期由项目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按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当月完成低于计划的90%以下时(不含90%),未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的90%的结算;当月完成超过计划10%以上,则超额完成部分的按工序价的110%结算。当非甲方及业主方面原因乙方没有按甲方下达的总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时,对于没有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90%进行结算,并按项目要求的最后期限内必须完成,否则取消当年在项目的一切评比资格。若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由于甲方的材料供应的原因导计划没有完成或工期滞后,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总公司进行裁定。
4、当甲方有充分的证据认为乙方不能完成工程任务时,有权将部分工程量交给其它施工队进行施工,并视实际情况按对分割出去的工程量按105%―110%的工序价对第三方进行结算,多出工序价部分的费用从乙方的产值中作以补偿。
5、乙方的工程质量须满足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标准,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损失,从乙方的当月款项中扣除。
6、乙方按总公司月出成本及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报表,在月出成本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总公司月出成本要求的扣200元。受到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0元。
7、乙方在施工中搞好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不得违章违规作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并上报甲方;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低于项目规定的考核分数线以下,罚款500元;发生安全事故、偷盗事件、违法事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8、优质优价:在每月业主优质优价的评比中,由于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方面的原因被评为四等以下,按完成工程量乘以相应等级系数的%作为对乙方处罚的金额;评为四等以上,按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系数的%作为对乙方奖励的金额。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后失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棕食品采购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甲方)食堂食用油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午餐所需猪油单价不高于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所需食品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4、乙方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称量必须与食堂口头或书面通知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食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送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八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的建筑事业在近三十年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建筑事业也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奠定了一定基础。一个建筑项目,要想得到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合同管理至关重要。众所周知,合同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受法律保护。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涉及一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运行,贯穿始终,在项目建设中举足轻重。而现今我国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影响着我国建筑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以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对策,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建筑行业的首要任务。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木材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包括乙方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人工费、其他费用,市场批发价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价格为准。结算数量与金额按甲方物资部每月每次实际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金额为准。
二、如甲方以后要求增加材料数量,乙方应及时供应,价格仍执行上述价格。按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与规格型号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负责收料人员验收产品的质量、数量。验收后在使用中出现的内在质量问题甲方仍保留追索的权力。在材料合格的情况下,甲方收料人员不得无故提出拒收或退货等要求。
五、交货方式:货到现场后双方验收质量、数量,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为准,并作为甲乙双方货款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到货量,以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一次性付清单次款项。甲方货款采用支票或现金转账形式支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货款的发票,其中3%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乙方开始供货,乙方需向甲方缴纳5万元押金,以保证材料供应与材料质量,在本工程结束即20xx年4月30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乙方此款项;如若乙方出现供货供应或材料质量出现问题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作为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
工程建设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涉及的建设任务很多,往往需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许多单位参与。各个参建单位之间需要通过合同来明确其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工程项目都会有几十个合同,大型建设项目可能会有上百个合同。这些合同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体系,如图1所示。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包括的合同很多,一般我们可以将合同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1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分类
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都会经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3个阶段,其合同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1.1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的勘察任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工程建设需要而编制的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首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并对勘察质量负责。同时发包人必须向勘察人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向勘察人支付报酬。
1.2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建设工程的设计任务,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工程设计合同的标的是为工程建设需要而编制的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第2个环节,根据工程勘察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发包人必须向设计人提供设计依据资料,遵循合理的设计周期,并向设计人支付报酬。
1.3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需要、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对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2按照承发包方式分类
按承发包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2.1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工程施工。发包人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
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需要,将工程施工任务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其他符合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并订立分包合同。
2.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单位工程施工承包是指在一些大型复杂成片的工业工程项目中,发包人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等平行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承包合同。
2.3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管理。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发包人与工程总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发包人的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发包人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发包人负责。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2.4bot承包合同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承包方式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发起公司联合其他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为某个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设计、采购、建造、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间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收回其对项目的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终止特许经营权利,项目管理公司应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
bot方式通常有以下3种具体形式。
1)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是bot最典型的方式。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移交。项目管理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既拥有经营权,又拥有所有权。
3)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
该方式特许投资人根据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建设并拥有,但最终不需将该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
以上3种方式统称为bot方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变化或相关联的方式,如bto(建设-转让-经营),boos(建设-拥有-经营-出售),bt(建设-转让)等。
3按计价方式分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中规定,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可以采用单价方式、总价方式和成本加酬金方式3种计价方式。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种合同价格形式。
3.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是相对固定,即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对单价可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施工单位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采用单价合同方式,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征和估算工程量,自主确定并报出完成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综合单价),并据此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价。通常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在研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基础上,根据计价规范、计价定额,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市场价格信息等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同时在考虑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后,按清单工程量表逐项报价,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为基础和依据计算出投标总报价。最终的结算价按照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以确认调整的单价计算。
这类合同在工程结算时,由于允许承包人随着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变化和在投标时不能合理预见的风险费用而调整工程价款,因此,较为合理地分担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对合同当事双方都比较公平。单价合同是目前国内外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价格。当发包人没有提出变更的情况下,无论市场价格的变化,其合同单价都不予以调整。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综合单价)来进行计算。
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要承担全部市场价格上涨的费用,其风险比较大。适用于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工程。
2)可调单价合同
可调单价合同是指发、承包当事双方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做调整,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措施费等。甲乙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方式和方法,因此,承包人的风险相对较小。
3.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工程任务、内容和要求应事先明确,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一定的风险费。当施工单位实施的工程施工范围、内容和要求,以及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发包人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总价款就不变。
这种合同方式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幅度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同时也要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当工程施工任务、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变化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承包内容后,发包人支付一个事先确定的总价,没有特定情况发生总价不作调整,也称总价包死合同。这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在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发包人均按原合同总价支付工程价款。
显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单位要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全部的工程量、价格、政策等变化的风险。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就要充分估计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以及工程量变化等价格影响因数,并将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以这种合同的投标价格一般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是偏重于施工单位,相对于发包人有利,故常被发包人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标时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技术资料详细齐全,工程规模较小、工序相对成熟、合同工期较短,工程内容、范围、施工要求明确的中小型工程项目。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当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或者变化是在可以合理预见的范围时,发包人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总额就不会发生变化。而对于工程实施中,因发包人的原因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以及施工单位无法合理预见的市场价格波动,法律等变化,合同总价是可以相应调整。
这种合同价格形式与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是考虑了施工合同履行时间往往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可能合理预见的各种影响合同价格变化的因数,从而在合同约定中增加了因市场价格波动、法律变化等使工料机成本费用增减达到某一范围幅度时,合同总价可以相应调整的条款。
在工程实践中,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形式,除非极少数施工相对简单,工期较短、工程规模偏小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格一般均与签约合同价格不同。
固定价格合同的价格并非永远不可调整,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版计价规范中关于包干“所有风险”的条文是禁止的,而且还是强制性条文。因此,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凡是可能引起合同价格变化的因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尽可能详细约定其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法,不要使用“全部”、“所有”或类似的语句过于笼统地表述。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重视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的计价资料。
3.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工程实际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向施工单位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支付施工单位一定的酬金。发包人几乎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施工单位不承担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风险很小,当然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时间特别紧迫,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的工程,或工程特别复杂、技术方案不能预先确定,风险很大的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酬金的计算方法不同,有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几种形式。
4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合同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2)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是指采购方(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与供货方就建筑材料或设备的供应,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同的标的是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
3)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咨询人就咨询服务的内容、咨询服务方式等,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招标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代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招标代理合同属于委托服务合同。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出卖方)。
乙方:_____(购买方)。
根据《^v^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医疗用品及医疗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等详见明细表,明细表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及其他用品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
第三条、成交价格:乙方愿以报价____________,提供给甲方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设备,_____-医疗卫生用品等医疗用品,具体配置内容详见配置清单。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按配置清单要求,提供原装全新设备,对该设备实行三包(即包用、包修、包调换),以确保其产品质量性能可靠稳定。若产品质量性能存在问题,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和索赔。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提供设备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第五条、售后服务:乙方同意此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日起,免费保修期为_____个月,保证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____小时内到现场检修。保修期要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的开机率不低于____%,如达不到此标准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调换部分或整个设备,保修期作相应延长,并承担期间甲方的经济和其他损失。保修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实行终身优质服务,检修更换的零备件按标准报价_____折的优惠价提供,人工差旅费_________。乙方应负责该机型系统错误改进,在___年内对软件的免费更换或升级。如以后产品的升级换代,乙方愿为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
第六条、货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5%计。
第七条、交货时间:乙方负责采用_______运输方式,保证在_________之内将设备运到______;并负责卸货安装到位,在________之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完成,乙方愿作相应补偿给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乘以耽误天数作为补偿计算标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满一个月后,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甲方中途不得退货,否则,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供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配置清单、技术标准、设备技术说明。
十一、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双方愿意在公平合理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本协议之条款。若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二
根据《^v^经济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
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元整),(附详细子目设备清单)。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_______%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壹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壹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三
??摘要:本文围绕电子商务合同订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如电子签名、身份认证、要约与承诺、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等做了一些探讨,并对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电子签名;身份认证;要约;承诺
??随着电子商务在我们经济生活中的深入,立法却相对滞后,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如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问题、效力问题、网络交易的安全问题等。这里我们专门探讨一下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的相关问题。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如何确认
??由于互联网是个虚拟世界,人们不能像传统商务活动中那样面对面进行交易,因此很容易产生冒用他人名义进行商务活动、以及网站如何认定相对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系列法律问题。案例:8岁男孩在购物网站以其父亲的身份证号注册,订购一台小型打印机。当货物送到家里后,小孩的家长拒绝接受。交易纠纷就此产生。解决此类有关合同的主体确认问题,笔者认为在未来制定电子商务法时应考虑建立电子签名和身份认证制度。
??电子签名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它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简单地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指出:“从技术层面讲,电子签名具有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不可篡改性这四大属性决定了电子签名在网络环境中的应用。”
??我国《合同法》没有对电子签名问题作出规定,其中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并未考虑到电子签名的诸多特殊问题。但值得欣喜的是,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了电子签名将与手写签名或盖章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除公用事业的通告、涉及人身关系和重大财产转移的事项不能采用外,其他的民事活动都可以适用。这说明我国已经开始立法规范电子签名的相关法律制度了。
??身份认证(authentication)是与数字签名相关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的签名笔迹可以被模仿,而电子签名势必然也会有被仿造的危险。所以,需要权威机构来对数字签名进行管理和认证,这种机构被称为ca(certificateauthority)认证机构。其主要功能有:签发管理电子商务证书;产生、管理使用者密钥以及ca密钥管理等。网络交易人向认证机构申请证书时,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经机构验证后,签发证书。证书上包括持证人的名字,证书的有效期限以及他的公开密钥等。在做交易时,向对方提交证书证明自己的身份,如对方无把握,可要求认证机构进行验证。双方可相互验证身份。很显然,认证机构在网络安全方面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对于认证机构的管理,国际上有不同的模式。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设立专门、独立和非营利性的认证机构是比较合适的作法。因为它是完全独立的,容易获得交易双方的信任;其非营利性使之不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其职业能力使之能有效地为客户保守秘密,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新加坡年《电子交易法》所设立的就是这样的认证机构。有关人士认为,鉴于国情,我国的认证将由政府对认证机构的市场进入进行管制,以减少认证中的风险。实际上中国电信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早在年以前就已共同组建了认证中心,并在许多大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我们期待在法律的`规范下有更多更具规模的认证中心产生,进一步繁荣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
??二、要约和承诺
??1.要约和要约邀请。我国年新的《合同法》第一次明确区分了要约和要约邀请。该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在通过网络所进行的交易中,商家登载于互联网上的广告到底应视为要约,还是应视为要约邀请?这是一个十分重要但一直都存有争议的问题。有人主张应都视为要约邀请,因为这些信息都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也有人主张应都按要约处理,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信息比较完整,涵盖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另外,还有人倾向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解决,根据按照交易的性质,他们将网上交易分为三类:销售实物、销售软件、网上服务。这种观点主张:在第一种交易中,广告一般应视为要约邀请;而在后两种交易中,广告一般应视为要约。
??笔者认为分析网络广告性质仍然得遵循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商业广告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但内容符合要约规定时,视为要约。若网络广告发布者在网络广告特别声明:“不得就其提议作出承诺”,或“此广告和信息的发布不承担合同责任”,或“广告和信息仅供参考”等,则只能视为要约邀请,如果公开表明,发布人愿意受广告约束,则视为要约。而在没有上述声明的情形下,就应该对应要约的构成要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网上登载的广告明确规定了价格、数量,尤其是客户可以将之放入广告发布者指示的购物菜单中,单击购买即可成交,说明发布人已经具有明确的订约意图。则广告在性质上就不再是要约邀请,而转化为一种要约。
的形象宣传,或者提供某个产品的信息。这种情况不仅不属于要约,甚至不构成要约邀请。
??第三,网上广告发布者直接向其社区会员提供某项产品信息,且规定价格、数量,从其内容中能够确定发布者具有明确的订约意图,要约受到拟订立的合同的约束。在此情况下,发布人不仅是向特定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具有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订约意图,应该构成要约。
??第四,广告发布者在网上刊登广告时,明确规定在客户用鼠标单击购买后,必须有网页拥有人的确认,此广告只能视为要约邀请。
??第五,网上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嵌入电子邮件,允许客户通过用鼠标单击该邮件附件,按照广告发布者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作为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客户将该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广告发布者,不须经过发布者进一步确认就可使合同成立,则广告发布者的这中嵌入附带邮件形式的广告,也构成要约。
??2.意思表示的撤回和撤销。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与之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两大法系对要约及承诺的撤回均是认可的。我国《合同法》也是明确承认了这一制度的,该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意思表示的撤销,是指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后、对方作出答复之前,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它仅指要约的撤销;承诺没有撤销问题,因为承诺根本不存在要求对方给予答复的问题。对于要约的撤销,大多数国家原则上是允许的,但一般都规定有些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由于数据电文的传输速度极快,从而使得对其的撤回与撤销在事实上变得不可能。因此笔者认为电子商务立法可取消意思表示的撤回,但应根据不同的电子传递方式对意思表示的撤销作出灵活的规定,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如果当事人采用电子自动交易系统从事电子商务,承诺的作出是即刻的,要约人没有机会撤销要约。如要约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一份可撤销要约,则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应可撤销。另外目前网上购物(特别是零售)的实践在某些情况允许顾客对承诺撤销。这些情况通常是顾客对订单最终确认并约定采用汇款支付后,在汇款之前又翻悔。笔者认为电子商务毕竟有异于传统商务的一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规定承诺的撤销权。如上述网上零售中,顾客无法及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处于弱势地位,应该给予他们承诺的撤销权。当然也不能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全面规定承诺的撤销,如仅是通过internet为媒介进行协商的电子商务活动就不能给予此权利,否则会导致交易秩序大乱。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坚持了“到达主义”的传统。与之不同的是,英美法系采取所谓“发送主义”,即以承诺发出的时间与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笔者认为我国在采取传统的“到达主义”的同时,可以为电子商务合同再确立一个确立收讫规则。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发出要约或承诺后,是否到达、何时到达对于发信人来说不能立刻判定而产生的风险因素。所谓确认收讫是指接收人收到发送的信息时,由其本人或者指定的代理人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发送人发出表明已收到的通知。
??当然,作为利用电子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不仅仅是合同的签订问题其核心是交易,围绕着交易活动,还有广告宣传、合同谈判、合同的效力认定、合同的履行、税收的交纳等一系列问题。目前许多国际组织都从不同角度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的还正针对电子商务进行一定程度的立法。因此我希望我国也能积极开展对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加快电子商务立法进程。
参考文献:
[1]高富平,张楚.电子商务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于静.电子合同中若干法律问题初探[j].
!--#endeditable==/p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四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2022年佛山分公司信息大厦机楼中央空调系统及机房ai节能项目空调群控改造施工服务,拟在佛山禅城区信息大厦中央水冷空调机房对4套空调冷源进行空调群控系统节能改造,通过对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水塔风机系统进行控制,达到节能降低机房整体pue的目的;同时接收省公司ai节能控制策略的指令,实现对冷源系统的智能控制;所有采集到数据需要上传到省动环平台,接受省公司ai节能管理平台的管控;具体以空调节能群控系统用户需求书、系统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要求,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机构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建设规模:
cp01717。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服务工作。
佛山市。
备注:
)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最终的概预算批复为准。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五
(文中蓝*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发包方(以下简称*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六
一、案情简介
3月1日,甲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奥林花园一期工程,随即依据招投标文件与乙公司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将奥林花园一期工程交给甲公司施工,合同价款4500万元,合同价款可调整,调整方法为施工图纸加变更、签证,根据定额工程量按实计算,材料价格按约定方式计算。20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对奥林花园工程予以让利,具体内容:奥林花园一期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及地下车库附属工程按工程决算总额让利20%。
8月15日,奥林花园一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但双方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
二、法院裁判情况
一审期间,法院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奥林花园一期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认定奥林花园一期4号楼至8号楼及地下车库附属工程在扣除水电费、甲供材及承诺让利后的工程总造价为4278万元,合计让利89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甲公司于年4月1日向乙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应否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因该《承诺书》违反了招投标法律强制性规定,承诺让利的部分也超出了承建工程所得利润,应为无效。另查明乙公司实际已支付甲公司工程款4703万元,而涉案工程总造价为5176万元,乙公司还应支付甲公司473万元。据此,一审法院判决:乙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甲公司工程款473万元,案件受理费72153元,由乙公司负担35000元,甲公司负担37153元。
乙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1条之规定,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单方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该承诺书无效,不产生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遂判决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主要观点及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承包人通过招投标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向发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是否有效。
我们认为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单方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该承诺无效,不产生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理由如下:
让利承诺书本质上是“黑合同”。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最高院《解释》第21条将“黑合同”表述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容易给人误解为“黑合同”必须是具备全部施工合同内容的比较完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实践中,“黑合同”一般都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案涉及的让利承诺书,虽然承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的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但发包人对此予以接受认可,便形成了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从而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形成完备的合同形式。该承诺书记载的内容因与中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而成为“黑合同”。因此,不管黑合同的形式如何,只要双方形成合意,对“白合同”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或违约责任任一方面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就构成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法院不认可其效力,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本案中,2006年3月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当事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是“白合同”,其后承包人承包人单方出具的让利承诺书承诺让利20%,发包人予以接受,双方形成合意从而构成对建设工程价款的实质变更,如果照此履行,明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内容相背离。《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承诺让利,改让利承诺与招投标中标合同实质背离,则该承诺应为无效,不产生变更中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四、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之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实质上是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应当认定该承诺无效。
(原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姚宝华本文有删节)
五、律师提示:
建筑市场上的“黑白合同”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建设方表面上和施工企业签订一份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白合同),背地却在压低价格与施工企业另签一份合同(黑合同),最终常导致双方纷争四起。如上文所述,黑合同的表现形式比较灵活,一般都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并非需要另行签订完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白合同仅为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往往不作实际履行。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黑合同”签订在“白合同”之后,且“黑合同”的内容与“白合同”相比构成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违反或背离的,即签订在后的“黑合同”对“白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则将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判断合同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的规定,那么变更的内容为无效,即该“黑合同”条款无效。实质性内容应指工程项目、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期、违约责任等等。若黑合同构成对这些内容的变更应为无效。本文所述案例即为变更工程价款,施工企业在合同备案后又作出让利承诺,形成黑合同,黑合同无效,不能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之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目前我国关于“黑白合同”效力的认定及适用的唯一法律依据。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建设工程项目发包采用了招投标程序,并且根据中标文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该规定有两个前提:(1)备案的合同必须是中标合同。(2)“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另行订立的合同”在“实质性内容”方面存在不一致。即“黑合同”必须对“白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等实质性内容加以变更。因此,广大施工企业应注意,在与建设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经备案后,工程价款的结算应以备案的合同为准。在确定中标人前或者合同备案后施工企业进行让利承诺,并且该让利承诺并未载入备案合同中,那么施工企业的让利行为应认定无效,该让利承诺不构成对合同价款结算的变更,工程价款的结算仍应依据备案合同的约定。若在合同实际履行中,遇到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不对中标合同主要条款进行调整时,要把握好权利的行使,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但变更后的协议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七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v^民法通则》和《^v^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2)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适合运输为主。
2.产品包装物供应:由乙方供应。
3.包装物回收:不做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4.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1)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_2__天通知乙方。
4.交货时间: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第五条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1.在乙方未向甲方交付产品前,如遇乙方价格上涨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乙方价格下降时,按调整后的新价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作为预付款;当批到货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款85%;剩余货款作为在交货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货款。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时,应按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利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承担所有费用;对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多交产品部分,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承担二次运输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交货时间相应的往后顺延。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调整。
甲方因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或部分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尚未供货的应予以调整,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已供货的,应以实际收发货(料)单为依据予以确认。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第三方。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补充协议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行为均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送材料应和甲方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送材料的材质单和各种证件应齐全有效,并及时报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货款两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3.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八
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
合同编号:
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余下总货款的%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逾期款总额的。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为(cif、fob等__市/县)。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年月日前全部供货完毕(交货地点:__市__区__仓库)。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篇十九
期间制度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以后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时效(可细分为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除斥期间、诉讼期间等。我国的法律规范中对于期间多有规定,特别是对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是指在权利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超过法定期间时,其胜诉权消灭的制度。除斥期间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某项权利规定一个不变的存续时间,当该时间届满时,不论是因何事由,该权利即告消灭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是请求权存续期间,其目的是为了稳定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是一种可变期间。因此,在某些场合若不加以限制,民事法律关系仍可能使处于无限期的不稳定状态。故民事立法在时效期间之外还规定一个除斥期间,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时效期间的一个补充,如: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都属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分因二者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不同而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本文将结合案例,讨论作为除斥期间一种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并就保证期间本身的特点、分类和起算方法等做初步的'探讨,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和处理保证合同纠纷中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问题有所裨益。一、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又称保证责任期间,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如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的一种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权利本身,其后果是保证人偿还主债务的法律义务消灭,所以保证期间也是保证合同效力的存续期间。保证期间对债权人权利的这种终结效力是其本质特征。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支付令等诉讼请求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支付令等诉讼请求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期间和保证期间都是民法上关于时间的规定,虽然两者都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两者期间范围内没有行使权利时,法院均可依法拒绝其强制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请求,但两者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处理程序均有不同。首先,作为除斥期间一种的保证期间具有除斥期间的法律特点,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间即有不同:1.除斥期间是某项权利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届满,权利本身消灭;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是胜诉权行使或存续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权利本身并不消灭;2.除斥期间届满,因权利本身消灭,若对方当事人以除斥期间届满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权利本身并不消灭,若对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除斥期间是规定权利存续的固定期间,所以依其性质不发生中止或中断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1条中即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因此除斥期间又称不变期间;诉讼时效则有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因此诉讼时效又称可变期间;4.除斥期间是从权利成立之时开始计算,是一种较为“客观”的计算方法;诉讼时效通常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可以行使之时开始计算,是一种较为“主观”的计算方法。民事立法中关于撤销权、解除权、货物质量异议期等方面的规定,应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对请求权的规定则应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5.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得以约定的方式改变诉讼时效期间;除斥期间虽然也有法律法规予以规定,但法律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确定除斥期间,如《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分别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