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租车行申请书(案例14篇)
议论是一种通过辩证推理、论证等方式表达观点和见解的文字形式,旨在引发读者的思考和讨论。不要过多引用他人观点和言论,要注重表达个人的思考和观点。接下来将为你展示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窍门,希望能帮到你。
租车行申请书篇一
敬爱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是夜班出租车司机,现我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至20xx年我就在坤驰出租车公司当司机,主要出夜班车,4年干下来还算比较习惯,也比较满意。然而近来由于要回湖北老家结婚,所以不得不提出辞职的要求,虽然有一万个不舍,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我恳求领导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信是同意签字,我将在最快时间将车子及相关证件交还公司,我将十分的感激。
xxx
20xx年xx月xx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二
敬爱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是夜班出租车司机xx,现我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至20xx年我就在坤驰出租车公司当司机,主要出夜班车,4年干下来还算比较习惯,也比较满意。然而近来由于要回湖北老家结婚,所以不得不提出辞职的要求,虽然有一万个不舍,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我恳求领导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信是同意签字,我将在最快时间将车子及相关证件交还公司,我将十分的感激。
辞职申请人:
租车行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因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家庭原因,无法在继续工作下去,只能提前回国,希望公司能谅解我们的处境。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辞职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公司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来到公司大约二年了,公司里的每个人对我都很好。我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以及各位同事对我的照顾与错爱,在这近二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知识,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能力。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实践技能。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这近二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一笔宝贵的财富。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离开这个公司,我满含着愧疚、遗憾。我愧对公司上下对我的期望,愧对各位对我的关心和爱护。遗憾我不能经历公司的发展与以后的辉煌,不能分享你们的甘苦,不能聆听各位的教诲,也遗憾我什么都没能留下来。结束我来新加坡的第一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公司健康成长,事业蒸蒸日上!祝愿各位领导与同事:健康快乐,平安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雷涛,系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西沟村。我于1999年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于20xx年考取了陕西省道路运输资格证书(出租)。经营陕ht0610出租车,一直经营客运近3年多,虽然很苦在这一行业确非常开心,现因我本人患腰椎盘突出症,不能继续营运,愿将陕ht0610出租车转于其他人经营。
特此申请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来到公司担任公交车司机已经有6年了,现在我认为意识到这份工作跟我的职业规划偏差较大,因此我特向公司交上我的辞职报告,辞去这份工作,希望领导能给予批准。
非常感谢领导及各位同事多年来给予我的'的鼓励与帮忙。
因此让公司带来的不便我非常的惭愧,但是也希望能够考虑我的个人情况,通过我辞职申请。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二、租期
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同意续租,租金另议。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含车辆使用费及司机工资费用)费用为每天每车人民币元整。时间计算方式为,从出发为第一日,返回的当日为结束用车时间。
2.在租赁期结束前7天,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租期内全部发票,乙方可在此期间暂扣甲方租金。
3.乙方收到甲方的正式发票后五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暂扣的全部租金。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协议内行程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用(含防冻液及机油等)。
3.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若无故迟到早退,乙方可相应的'扣除当天的租金,经常迟到早退者,乙方可终止合同。
4.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5.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解决,与乙方无关。
6.由于车辆或司机的原因,不能正常用车,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尽快解决问题,不能用车期间乙方不支付给甲方租车费用。
五、乙方职责
1.乙方承担停车费及协议内行程车辆的过路费、加油费。2.乙方负责甲方司机相应的食宿。
3.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4.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可终止用车,直至甲方更换称职司机。
6.乙方应专门指派一名管理人员与甲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甲方服务质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乙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7.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修,直至排除安全隐患,如甲方不执行,乙方可终止合同。
六、协议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文中为准。
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需提供汽车行驶本复印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证明复印件及司机驾驶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具体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要求对大兴区首座御园32号楼3单元1111号房屋的质量缺陷进行评定并确定损失及维修方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合作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予以维修并给予以赔偿,现维修方案及赔偿数额无法确定,为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质量缺陷进行评定并确定损失、出具专业维修方案。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八
尊敬的小车班长:
您好!
我是,客气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下面是我的辞职报告。
我自xx年进来公司就在小车班当司机,刚开始开的工具车,虽然比较辛苦,但是总算上下班时间比较有规律,我还是感到比较满意的了。到了20xx年,我被调到开轿车,虽然出车次数减少了,但是上下班也比较没有规律的了,经常碰到三更半夜出差的情况。三年来我也坚持下来了,因为要生活我别无选择。今年我结婚了,不能再像以前自已一个人没规律也没什么,现在有了家庭,需要一个固定的'时间来陪陪家里人,希望领导能够体谅我的苦衷,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报告上面帮我签个字,好让我做好交接工作,我将万分的感激。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x年xx月xx日
租车行申请书篇九
第一段:介绍租车行的概述(200字)。
在现代社会,租车行已经成为了一种便捷的交通方式。无论是旅游、商务还是日常生活,租车行都提供了灵活方便的交通选择。租车行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不同型号和价格的汽车,满足各种需求。然而,在租车行租车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下面将分享一些关于租车行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200字)。
在租车行租车之前,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如果是家庭出行,可以选择一款适合全家人坐的SUV车型。如果是商务出行,可以租一辆豪华轿车。而对于短途旅游,可能一辆小型经济车就足够了。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车型,既能满足实际需求,又能节省不必要的费用。
第三段:了解租车合同细则(200字)。
在租车行租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租车合同中的细则,特别是有关费用、保险和违约条款的内容。了解合同中的条款可以避免因为不懂规则而产生纠纷或额外的费用。另外,一些租车行可能会有额外的隐藏费用,如加油费、违章处理费等,需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段:保持车辆租赁环境整洁(200字)。
在租车行租车期间,保持车辆租赁环境整洁是每一位租车者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车内的卫生干净,不在车内吸烟或乱扔垃圾。当然,在还车时也要保持车辆的整洁,将车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保持良好的车辆租赁环境,不仅是对租车行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
第五段:及时提出相关反馈和评价(200字)。
租车行是一个商业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对于每一位租车者的反馈和评价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租车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或者有什么意见,应该及时向租车行提出,让他们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如果对租车行的服务有个人评价,也可以留下评价,帮助其他人做出更好的选择。
总结(200字)。
租车行的出现给我们提供了便捷的交通选择。在租车行租车之前,我们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并且要仔细阅读合同细则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费用。在使用期间,要保持车辆租赁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用车。最后,要及时提出相关反馈和评价,为租车行提供优质的服务建议。通过以上的心得体会,相信在未来的租车行租车中会更加得心应手。
租车行申请书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公共交通等客运方式相协调,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
第四条出租汽车经营,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各地应当按照当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出租汽车营运效率等因素,科学投放出租汽车运力。
第九条出租汽车运力主要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配置。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确定。
第十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驾驶人员、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和管理制度。
申请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一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除应当符合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三)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2),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等许可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的车辆数量、类型和等级,投入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的车辆,并由原许可机关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第十六条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权原则上应当无偿使用。
原已经批准实行有偿使用的城市,确需继续实行有偿使用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有偿使用费应当优先用于为出租汽车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
第十八条有偿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原许可机关可优先收回,并按照剩余期限退回有偿使用费;经原许可机关同意,也可依法转让,有效期为该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应当已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
无偿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者因故不能经营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收回。
第十九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出租汽车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
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第二十条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aaa、aa、a、b四个等级,审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级以上的,应当准许其继续经营;
(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出租汽车经营权;
(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重新确定经营者。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以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优质、优价的约租车经营服务。约租车经营权期限不超过15年。
申请约租车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有能够满足约租车服务和管理的平台、人员、待租停车场地及相应的服务规范。
约租车的管理,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运营服务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行政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保证运营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七)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整洁;
(五)计价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车载设备完好。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营运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空调、音响和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运营;
(十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礼让行车。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出租汽车电召中心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预约服务;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当按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出租汽车;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第二十八条约租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与乘客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废弃物,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第三十条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租车费用:
(一)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营运的;
(二)驾驶员不向乘客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出租汽车在起步里程内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继续提供运送服务的。
第三十一条乘客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营运费用,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
第三十二条乘客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有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四章运营保障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向出租汽车开放,为进入服务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餐饮、休息等服务。
第三十五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并适时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出租汽车燃料价格等成本因素变化情况,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出租汽车专用收费项目。
第三十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安全制度,保障运营服务。
第三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规范与驾驶员的劳动合同、经营合同,合理确定承包费用,不得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
出租汽车经营者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的,应当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收费行为,向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供正规收费票据。
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
第四十条鼓励各地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模式建设电召服务中心或者第三方电召服务平台,推广电话约车、手机终端软件约车服务。
第四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第四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提供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十五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因执行指令性运输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应当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四十八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标志灯、空驶待租装置及车载信息化服务设备。
出租汽车不再用于经营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出租汽车经营者统一回收专用设备并进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经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如出租汽车经营者有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五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的投诉,应当在15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
投诉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自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超越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或者违反规定损害驾驶员合法权益的;
(二)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三)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加强管理的;
(五)不按规定组织维护出租汽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六)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七)未按规定配置和监管使用出租汽车专用设备的;
(八)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四)不按规定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的;
(六)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七)不按规定使用出租汽车专用设备的;
(八)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约租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小型营运客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二)“约租车经营服务”,是指不在道路上巡游揽客,不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服务相对高端,以小型营运客车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时间或约定计费的经营活动。
(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指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四)“拒载”,是指在待租状态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
(五)“绕道行驶”,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
(六)“议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收费的行为。
(七)“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
客运出租运输在整个大交通中与其它运输具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其不同的特点,从层面上看,它能体现一个地方的城市品位,也是反映一个城市精神面貌的文明 “窗口”。怎样使这支运输队伍为城市争先,首先是如何加强客运出租车队伍的管理,其重中之重是安全管理,而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此浅析如何加强客运出租车行车安全管理。
“人、车、路”是构成客运出租运输的基本条件,也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三大要素,因此,驾驶员、营运车辆和路面管理应该是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三大内容。纵观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目前在这三方面的管理均存在着不同程度问题。
一、驾驶员及管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1、驾驶员素质
湖城现有的出租运输企业车辆经营方式,是面向社会租赁承包,在吸收大量非企业社会从业人员充当经营出租车主力军的同时,安全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经营者属于社会人员,其人事的主体关系高度分散,管理难度大,多数人员末接受过正规教育,导致经营者自身素质高低不齐,对安全行车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与效益的`位置摆不正,交通法规意识淡薄,经常在路上随意掉头、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的现象,成为安全行车的重大隐患。再从驾驶年资来看,大多数驾驶员年资低,技术素质差,操作经验缺乏,应变能力不够,自以为会驾驶车辆,而随意私聘驾驶员的现象又时有发生,在严重危及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的同时,给安全行车也带来了较大隐患。
2、安全管理人员思想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中也不乏存在着“以包代管、以保代管、以罚代教”的思想,认为现在的出租车经营方式都是租赁或承包,车辆已实行全额保险,车辆肇事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其差额则为租赁者承担,一般对企业不会造成损失,因此放松对安全方面的管理,成为事故发生后的“消防员”。
企业虽已要求经营者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留于形式,并未真正起到落实责任制的作用,致使在目前的车辆承包者中,出现私下转卖、私聘驾驶员、安检工作留于形式等现象。还有近几年安全管理人员新手多,在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上差距较大,在帮、带、学方面存在一段真空,使管理人员思想上严重缺乏了系统性的管理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原地踏步,甚至整体后退。
二、营运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出租车运输不同于其他车辆运输,几乎是24小时营运,车辆营运的负荷比较大,车况下降比较快,其原因有:
1、忽视例保工作,加上驾驶员对车辆的爱护不够,现有的保养制度是靠季检制约二保,而季检周期则为每三个月一次,故也就三个月中不论实际的行驶公里再多仍做一次二保,造成车况下降。
2、有不少驾驶员缺乏例保方面基本知识,甚至有些根本就不知例保工作的基本要求,忽视对“出车前、途中、回场”的检查工作,待车辆出现故障才进厂修理。
3、对出租车来讲,时间就是效益,不时小毛病就拖,直到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停车修理。
4、有些驾驶员是租车开,认为车辆与己无关,当车辆出现小故障时能拖多久是多久,还有一些驾驶员就车辆的机械知识一概不知,根本不了解保养、机务、安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行驶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道路情况与前几年相比,虽已大有改善,但增加的车辆数远大于同比的道路增加,针对湖州市区的道路情况来讲,拓宽、延伸、增加远远跟不上市区内车辆行驶的需要,在上、下班高峰和节假日中常有堵车现象发生,市区内混合车道多,非机动车、行人安全意识差,而出租车几乎整天在市区大街小巷穿梭,造成大、小交通事故频发。但是,道路的改进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为了能安全行车,作为我们企业关键应抓好“人、车”的管理,以弥补“路”的不足。
四、对 策
综上所述,作为出租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就如何加强出租车的安全行车管理这一“难点”探究:
首先,认真贯彻江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和企业实际拟订和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负责检查落实。
其次,因为行车安全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保障的大事,所以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的安全工作要靠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共同努力、各负其责,要建立一级抓紧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约机制。
第三,安全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到从我做起,以身作则,与驾驶员同步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管理人员要做到洁身自爱、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且语言文明,不用粗鲁的语气对待驾驶员,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抓好对驾驶员的驾驶道德和安全行车宣传教育,严把聘用准入关,做好驾驶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工作,并建立各类安全基础台帐,分析本单位内事故的情况和原因,进行对比,把问题存在的地方找出来,有针对性、有目标性地进行整改,降低其事故的发生率。
针对出租车日行程高这一情况,车辆技术状况与行车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要求也是至关重要的,由于经营状况不好等原因,有不少营运车辆驾驶员对机件磨损思想存在着能拖则拖,能省则省的心理,尤其是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他只看到表面利益,而没有考虑到内在的潜在危机,如果一旦由于车辆的技术状况总是而引发交通事故,给他带来的就不是省一部分修理费的问题了,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对驾驶员教育的同时,也不可放过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整修督促,为此公司就要进一步加强门检工作及现场管理,将门检工作和现场管理做实做细,尤其对车辆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方面检查更要注重,如:轮胎的磨损情况,轮胎气压,方向器横、坚拉球头,方向灯,刹车灯等部位。引导驾驶员有一个良好的驾驶习惯,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进行例保和检查工作。其次,车辆的二级维护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个季度一次的二级维护,将车辆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检查和整修,把其平时门检、路检未发觉的毛病找出来,而这些“车”的问题,在“人”的努力和改造下都可以解决,为其安全行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安全行车“人”是最主要的因素,“”和“路”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人”去改造,因此,在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广大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安全行车的大力宣传,广泛地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加强驾驶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车有“病”人不“马虎”,并以“人”克服道路状况跟不上车流量的要求和困难,来确保安全行车,给企业和承包经营者本人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性效益。
租车行申请书篇十一
城市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水平和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总体上看我公司在出租汽车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城市公共交通营运,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解决了群众出行难、乘车难的问题,赢得广大群众的较好口碑,但是与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创建“杭州美丽试验区”的总体要求和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全国出租车先进城市相比,我公司出租车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还需要在进一步完善和管理和提升服务形象上下功夫。
一、出租车的基本情况:
1、目前我公司共有出租车50辆,从业人员135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3人,兼职管理人员8人,公司车辆实行公车公营,统一实行分班制(白班、晚班)公司所有驾驶员实行员工化管理和经济承包责任制。公司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2、公司出租车营运情况:据测算,目前每台出租车全天营运情况(见附表)。
二、桐庐、临安、余杭出租车行业调研情况:
采取了公司统一管理模式,特别是ic卡回场制度和投诉处理全部在解决,突出了公司主体责任,车辆投诉实行服务质量招标制度。
2、临安出租车公司目前实行聘用驾驶员制度,每月驾驶员收入在4--4.5千元左右,驾驶员不需要交纳养老统筹,实行5元每批次拼载和计价器计费双重收费方式,计价方式是起步价7元/2公里,5公里内/2.4元/公里,5公里外/3.6元/公里,公司实际管理比较混乱,但政府投入相对比较大,比如车载设备和宅召系统全部由政府予以投入,车辆投放量大,投放方式按公司现有数量比例投放。
度,使出租车行业更加稳定,建立了3g监控平台,为打击非法营运提供了信息。对投放的新经营权进行了稳中求胜的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并进行末位淘汰制。更加激励了出租车行业的好中求优的有序竞争机制。
三、我公司与其他县市出租车公司的差距和整改措施:
1、公司员工服装统一下一步公司将列入公司文明创建服务形象工作的日事议程。
2、关爱驾驶员生活工作未到位,公司将建立驾驶员专访机制,及时了解员工动态,解决驾驶员的相关诉求和实际困难。
3、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认真落实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现场ic卡管理,深入现场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章违法行为。
四、出租车行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1、加快建设出租车服务区、公司办公场所,使出租车驾驶员有家的感觉,企业得到和谐的发展。
2、提高出租车计费营运价格,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营业收入,稳定驾驶员队伍,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3、加大打击黑车力度,保障出租车的合法地位,稳定出租车行业和谐有序发展。
4、加强出租车行业的宣传,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文明形象。
出租车,一个现代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工具。出租车司机,一个城市面貌的体现之一。我们常把出租车司机亲切的称呼为“的哥的姐”,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与他们打着交道。作为这个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出租车司机的素质的高低,生活、工作的幸福度、安全度直接关系着一个城市的面貌与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社会群体都得到了改善与提高。但是出租车司机这一群体仍然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心酸与痛苦。有人把出租车司机称之为“现代祥子”。可见,关注出租车司机群体,提升“的哥的姐”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租车司机群体幸福指数总体状况分析
统计结果表明,出租车司机对家庭与自身安全感以及心理状态方面感觉最满意;对自己的饮食状况以及与乘客的交际也较为满意;幸福感指数较低的几个指标是社会保障、身体健康、经济收入,这则要求政府在关注出租车司机身体健康、提高司机收入待遇和完善对该行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花大力气。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需要的满足不仅可以使人感到快乐,达到一种满意的状态,而且因为需要是人们生活追求的内在动力,低级需要的满足能促使人们追求高层次需要的满足,因此针对不同需要的具体项目的满意状况,就可以确定其幸福指数的层次。
究其原因:一直上涨的油价、目前相应社会保障的不配套使得他们感到生活的稳定性得不到保障;两班倒的工作模式。每天十小时以上长时间的坐姿使他们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这些方面严重影响他们低级需要的满足和对生活幸福指数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在低层次需要满足情况不容乐观,而低级需要的不满足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们中、高级需要的满足,而且会影响到人们对生活幸福指数的评价,降低人们的生活幸福指数;同时由于低级需要力量的强大性,当这种需要的不满足达到一定程度或长期处于一种不满足状态时,那么当前样本对生活较为满意的状态可能只是一个没有坚实基础的空中楼阁,要想更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也越发步履维艰,难见成效。同有可能会成演变成一种破坏力,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而国家大环境的稳定、和谐社会的建设使他们对生活充满信心,较高的收入使得他们较为从容的应对生活,并有精力去追求更高层次需要的满足。
二、解决办法
2.1提升职业满意度
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明确的出租车司机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出租车司机的福利待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明确规定。目前依据打表器付费是比较合理的,乘客可以清晰地看到行车里程及车价,避免挨宰。计价器的收费标准也要随着油价、物价的上涨同水平提高,保证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水平不受影响。当然也有乘客抱怨出租车司机为了赚钱,故意绕远兜圈子,欺骗那些对乘车路线不熟悉的顾客,这就需要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职业道德培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其次,要提高出租车司机的福利待遇。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收入并不是影响出租车司机职业满意度的唯一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低也是引起其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出租车司机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然而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当地低,有些连基本的医疗保险都没有,这种现状实在是令人堪忧。对此有关部门要从制度上保障出租车司机的福利待遇,并针对其职业特点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
2.2提高身心素质
当地政府有关机构和出租企业的管理者也应该给予关心。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提供医疗保险方面的优惠政策。出租企业的管理者组织司机们定期免费进行身体检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早上岗。当地的医院也可以义务为司机们做免费检查或者减免医疗费用。
作为出租车司机本身也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从身体健康方面来说要做到如下几点:
2)饮食结构尽可能合理,宜多食用含纤维素的食物;
3)常备干粮,尽可能去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
4)一有机会,尽量下车活动躯体和四肢,不要无节制的加班;
5)尽可能少吸烟或不吸烟;
6)每年去医院做一次常规体检;
7)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治。
从心理健康方面来说,由于长期驾车形成的不良生活方式导致的心理压力过大,长时间精神高度紧张,而出现莫名烦躁、失眠甚至抑郁情绪。出租车司机要学会自我调节,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愉悦的心情,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和乘客聊聊天,缓解一下压力。下班后要积极与家人沟通交流,把烦恼和愉快说给家人听,不要把事情都闷在心里,一旦发现自己有心理问题,一定要及早就医,咨询心理医生。
2.3提高安全满意度
1、出租车租赁公司可以为出租车安装新型的gps报警系统,这种系统在司机遇到劫持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可以踩下脚边的一个按钮,报警信号立刻就传到了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接到该信号后,还可以通过出租车副驾上方的摄像头,把出租车内的音频、视频信号也同时传到监控中心,以供监控人员采取正确的措施,帮助出租车司机摆脱困境,并为抓获罪犯提供有力的'证据。
3、司-法-部门要严格加强执法,依法打击偷盗抢劫出租车的行为,交-警部门要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严惩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为出租车司机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危急的形势下,寻求处置对策。第四,讲究战术,以谋取胜。
2.5 规范和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1、不断提高出租车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公司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公司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规范挂靠和承包经营行为,积极大胆探索行之有效地做法,并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引导出租车公司和车主采取出租车辆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出租车公司及车主的责权利平衡。积极推行公司化经营,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
2、加大打击“黑的”的力度,规范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工作。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有限的公共资源,为公众提供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既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实际,通过经营权有偿出让,可以合理调控运力结构,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和疏导的力度,向法制意识淡薄和不明真-相的涉嫌非法经营者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告知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相关处罚规定,使其主动的服从规定,不再进行非法营运。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乘坐黑车的‘十大’危害”,让广大市民知晓乘坐“黑的”的严重危害性,减少“黑的”生存的空间,促使涉嫌非法经营者另谋生路。
(2)“打”:结合《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行之有效地从重、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在城郊结合部、人员集散地等驻点非法经营的“黑的”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并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以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保障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尽可能的减少违章经营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形象,为构建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3、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解决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并成立**市出租车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社会团体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为政府、公司和经营者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关注出租车司机的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本次调查就是基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要求,研究影响出租车司机幸福指数的因素,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理论分析和对策研究,能真正提高司机师傅们对工作和生活的幸福满意度,让每一位来乘车的旅客们都能从司机师傅们身上体会到社会和国家的人文关怀,也能感染到司机师傅们的幸福感。
租车行申请书篇十二
第一段:引入租车行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租车行是一种非常方便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它可以让人们随时随地使用车辆,解决出行难题。无论是旅游度假、商务出差还是个人生活中的突发情况,租车行都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解决方案。然而,租车行的成功使用需要一些技巧和经验,接下来将从租车前的准备、选择合适的车型、租车合同的注意事项、驾驶安全习惯以及与租车公司的沟通方面,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租车前的准备(200字)
在租车前,我们应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首先,了解目的地的道路和规定情况,以此来选择合适的车型和额外装备。如海滩度假可以租用敞篷车,深山探险可以租用越野车。其次,进行租车公司的调查和比较,了解车辆质量、服务费用、押金和保险等细节,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租车公司。最后,提前预约车辆和确定行车路线,以避免临时性的困扰和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段:选择合适的车型(200字)
选择合适的车型是租车行中的关键环节。首先,应根据实际需要来选择车辆。如果是家庭出游,宽敞舒适的SUV或面包车是不错的选择;如果是商务出行,豪华轿车或商务车则更为合适。其次,对于长途驾驶,应当选择燃油经济、操控稳定的车型,以减少油费支出和疲劳驾驶的危险。最后,要注意自己的驾驶技术和所处道路环境,选择适合自己驾驶的车型。
第四段:租车合同的注意事项(200字)
在签署租车合同前,我们应仔细核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费用明细、保险责任和车辆损坏赔偿规定等。了解租赁期限、里程限制和超时费用等限制条件,并依法保留自身权益,确保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对于车辆的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内饰、设备和功能,确保车辆的完好与正常运行。
第五段:驾驶安全习惯与租车公司的沟通(200字)
驾驶安全习惯是租车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遵守租车公司的规定,如不酒驾、不超速、不在禁停区停车等。同时,在日常使用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如按时加油、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液等。此外,与租车公司的积极沟通也是租车行中的关键一环,及时反馈问题和与租车公司沟通交流,可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行程的顺利和愉快。
总结:
通过租车行的心得体会,我们学到了在租车前的准备、选择合适的车型、租车合同的注意事项、驾驶安全习惯以及与租车公司的沟通方面的一些实用经验和技巧。租车行的成功使用不仅仅需要便捷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更需要我们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在今后的租车行中,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面对各种挑战,享受到更好的租车体验。
租车行申请书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 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 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 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 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 s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 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门规定和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 万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 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拆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实施细则。
1、驾驶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所租车辆相符。租车期间,承租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2、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响应的费用。
3、 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4、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并同时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或保险公司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自己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5、租车每天以24小时计算,超出3小时算半天,6小时算一天,按行使260公里计费,超公里按不同车型计算,详见租车合同。逾期不交纳租金者,每天加收双倍租金。
6、租车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章、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7、 您如果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8、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离开现场,车况即以离场时《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为准。
9、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付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件或设备原价二倍的违约金。
10、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有拆动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11、您不能将承租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有拆动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严禁酒后开车,禁止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2、 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
13、为预防车辆被盗,车辆必须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库(场)。
14、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条款若有不妥之处,请以上海租车合同为准,解释权归重庆良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
15、 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16、 谨慎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17、 租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18、 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9、 平均每天行驶不超过260公里,超公里数不同的车型每公里按不同价格交纳超里程费。
押金条款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
2、 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三日内,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为,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作租金。
4、日租方在返还押金的同时另暂扣500元,月租方则暂扣1000元,作为违章罚款保证金,如没有违章于十五日后将如数返还给承租方。
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承租方垫付修车款。
2、承租人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到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及保险公司免赔部分。
3、承租方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负责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应按汽车修理厂或保险公司的评估价预交修理费,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赔额(免赔额相当与本次事故修理费的20%),碰撞事故期间处理事故到能正常行驶的租金,(按合同书的价格执行),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需的手续,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6、承租人在承租乘凉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租车辆、人员的损坏及医药费费用、承租人应耕具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出租放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按保险公司规定赔偿不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7、车辆丢失,承租人如发现车辆丢失应及时向出租方告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保险公司理赔的必要手续。同时承租人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部分的全部损失。如手续不全不能赔付,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
8、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通报出租方,如发现承租方自己修复则按无效修复处理,如需重新修复按新修价格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并同时收取修车时的租车费用。
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的20%的违约金。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租车行申请书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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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上半学期在学校基本上就是组织内部的工作,我负责的是监察部的工作,这些工作跟我们支部每一个成员息息相关,现在想想原来我们做的那些细节性的工作,表面上说实在监察督促每一个党员,给他们评分排名,实际上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让每一个成员做到自我监督,把一些条条框框的东西内化,严格要求自己,养成好的习惯,进而提升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下半学期主要是在实习单位的工作,踏入社会了,为人处事各方面都需要学习,更重要的是尽职尽责的工作,把工作做对做好,当然也会有扛不住的时候,这时往往会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不断调节自己。我们必须要发扬我们的艰苦奋斗的`精神,为我们身边的同学做好榜样,不管我们的工作多苦多累,我们必须要学会坚持和承受,因为会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我们,我们必须要做好。
学习上,在学校时我便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因为我觉得我们无时无刻都需要学习,活到老学到老,我把学习看作是我一生的事业,总的来说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党员,我也必须给同学及学弟学妹树榜样,这也就更加坚定了我不断学习的劲头,而事实证明我也几乎达到了这方面要求,当然达到要求并不是目标。下半学期即使在实习后我也在坚持着学习,休息的时候就会跑去书店啃啃书,在那里看书是一种很受的事情,心灵不断的得到洗礼,其实从毛主席的事迹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很多关于管理方面的精华,不仅学习的党的知识,也是有利于自己的工作,我想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当然除了书本知识的学习,还有其他更多的学习,学习怎样处理好人际关系,怎样做个好职员等等,学习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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