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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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民族团结是我国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我和社区的志愿者们参与了一个关于“民族团结创建”的专题活动,从中收获颇丰。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与尊重(200字)
在活动中,我接触到了来自不同民族的志愿者。他们用亲和力和真诚,展示了对各个民族的尊重和理解。与他们相处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尊重他人的文化差异和意见多样性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础。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去倾听他人的想法,并对不同文化进行更多的探索,以增进我们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三段:相互促进(200字)
通过参与活动,我发现民族团结的创建不仅仅是一种共同的目标,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过程。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能够使我们从对方身上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智慧。在活动中,我和其他志愿者一起工作,经历了很多挑战和困难,但正是通过相互的支持和协作,我们才能够成功地完成任务。这样的经历让我深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和合作,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
第四段:共同成长(200字)
在活动中,我也收获了很多个人成长的机会。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我学会了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社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与不同民族的志愿者共事,让我提高了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此外,在活动中,我们还参观了一些关于民族文化和历史的展览,这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也给了我很多启发。通过共同努力,我们不仅促进了民族团结的创建,也让自己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和成长。
第五段:展望与感恩(200字)
通过这次专题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了参与其中的快乐和成就感。展望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参与类似的活动,为民族团结的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要感恩周围的志愿者和组织,他们的付出和支持使得这次活动取得了成功。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使民族团结更加牢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100字)
通过这次参与“民族团结创建”专题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尊重、理解、相互促进以及共同成长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学习、成长,为建设一个和谐、进步的社会而努力。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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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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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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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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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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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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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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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
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
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
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
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第三章社会责任
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
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
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章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三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近期参与了一个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创建工程,深感其重要性和意义。通过这个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和团结共进的价值。在此,我愿将我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首先,在这个创建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来自不同民族的人们共同努力,相互合作,共同实现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各个民族之间没有矛盾和隔阂,反而在合作中逐渐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认同。在与其他民族的沟通中,我渐渐了解到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相似之处,也更加尊重和理解了其他民族的传统和习惯。正是这种民族团结的力量,使我们的创建工程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
其次,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我们的创建工程中,各个民族的代表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提出了各自的需求和建议。政府部门也积极地响应了我们的要求,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种紧密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合作关系,为我们的创建工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民众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也使得整个创建过程变得更加顺利和高效。这种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此外,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体验到了团结共进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鼓励、支持,共同克服了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活动,如庆祝活动、文化展览等,来推动民族团结的进程。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还促进了我们的文化交流和融合。这种团结共进的价值,在我们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最后,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对于民族团结的未来有了更加明确的期望。我希望能与其他民族一起,共同努力,推动民族团结的进一步发展。我相信,只有我们不断增进相互的了解与认同,才能获得更加和谐的社会与美好的未来。而这也正是我们创建工程的初衷,即为了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共同创造繁荣和发展。
综上所述,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和团结共进的价值。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石,我们应该积极地加强与其他民族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民族团结的进程。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加和谐和繁荣的社会。我对于民族团结的未来充满希望,愿为此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四
听了xxx主任和xxx研究员关于民族工作专题讲座后,对共产党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宪法原则有了深入了解,对做好做细下一步基层民族工作有了更多信心和想法动力。
一、深刻领悟要义,增强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政治自觉
从革命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基本国情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战略,多次提出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遵循。通过听讲座、观摩教育基地,对民族工作历史、民族工作方面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自觉和能力。作为年轻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实事求是,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我们要倍加珍惜、继续保持。
(一)抓行动自觉。把民族工作放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中去研究、谋划和落实,加强对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特殊问题的研究思考,加强对创新性思路、支撑性任务、引领性举措的谋划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抓宣传教育。注重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融入到干部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故事,积极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的文艺汇演、知识竞赛、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展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平等互助、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创建活动。围绕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宗教场所等工作,不断巩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良好局面。通过持续深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教育,不断增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根植群众的心灵深处。
(四)抓管理服务。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网络,推进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家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宣传引导力度,以坚定态度、坚强决心、坚实行动落实好各项任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领导权、话语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引导涉及民族因素的舆论舆情,严厉打击网上攻击、造谣传谣、诽谤炒作、危害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五
培训期间,国家民委的领导和xx市委、xx干部学院的老师们为学员作了精彩的讲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学员们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一条道路、一个目标、三个问题、四个着力”等基本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理解和认识,引导学员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理论应用于实践,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水平。
几天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一是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坚决贯彻好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新时代继续捍卫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内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构建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民族工作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极其丰富,必须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不断夯实学的基础、搞好头脑武装,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储备过硬素质和能力。四是对民族工作干部而言,要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用身体力行的实际行动,履行好民族工作职责,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六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当今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为我们的国家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我在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主题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建立尊重与理解
创建民族团结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尊重与理解。在我们与他人相处的时候,必须遵循尊重对方的文化、宗教或者民族传统。错把他人的文化视为娱乐或者消遣是非常不礼貌和不尊重的。通过了解别人的传统和文化,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行为和思维,在适当的时候也能够更好地与他人沟通。
第三段: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交流的桥梁,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交流,消除语言带来的障碍。在不同的社交场合中,不同的语言素养有不同的要求,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注意发音准确、用词恰当和语气得体。同时,还要注意让自己的语言不包含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等方面的言语。
第四段:主动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
了解他人的文化与传统是消除民族隔阂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比如阅读图书、上网查资料、交流学习等。同时,旅游也是了解不同民族文化的很好的方式之一。在旅游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习俗,向他们学习各种实用技能。
第五段:通过有效而创新的手段促进民族团结
创建民族团结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我们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互动交流,比如开展民族特色文化活动、举行座谈交流会议、举行宗教节日庆祝活动、开展口传手艺等等。通过这些活动,不同的民族可以加深对于其他民族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
第六段:结语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才能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国家。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七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了一大批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得到积极培养,民族医药得到重视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族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
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在创建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以及推进民族团结的方法与经验。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的体会,探讨民族团结推进创建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为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是社会的纽带,是维护并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工具。在创建过程中,我们需要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严惩宣扬民族仇恨、种族歧视等不良思想行为,同时加大对民族团结建设的法律保护力度,使各民族在法治的框架下实现共同进步。只有建立了强大的法治体系,才能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向更广阔的发展道路。
其次,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培养民族团结的意识。教育是培养民族团结的意识和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创建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大对各民族的教育资源投入,通过教育引导,培养各民族之间的互相理解、包容和尊重,增强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认同感。学校教育要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倡导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只有在教育引导下,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再次,我们要加强社会交流,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社会交流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消除误解和偏见。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通过互利共赢的合作,各民族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优势互补,推动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增强各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此外,我们要注重宣传引导,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风貌。宣传引导是推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方式。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宣传力度,宣传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和相互促进的事例与经验,激发人们对于民族团结的热爱和追求。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念和价值观念。只有通过宣传引导,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来。
综上所述,民族团结推进创建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在这个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社会交流和加强宣传引导是推进民族团结创建的重要路径与经验。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机结合,才能够加快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让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分享祖国发展的成果,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九
创建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而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则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关于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多元文化
在多元文化的国度中,学习了解各民族习俗和文化,尊重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是创建民族团结的前提。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应仅关注自己的文化,而是应该积极去了解和体验其他民族的文化。只有真正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才能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第三段:增进友谊,促进交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与不同民族的人交流,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促进交流和融合。这不仅可以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而且也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了解不同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差异与相同之处。通过交流与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顺应文化多样性,依托一个庞大而未知的世界,实现所有人的个性和文化形态的自由。
第四段:反对民族歧视
反对民族歧视,是创建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之一。民族歧视并不局限于语言和肤色,而是涉及到所有涉及“他者”的地方。无论在言行或合理、常规的交流中,都应避免使用对其他民族不友善和侮辱性语言,反对对其他民族的攻击和仇恨。我们的责任是创造一个涵盖所有人的公正、和平、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远离民族歧视的阴影,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人权、民权和文化权。
第五段:结语
创建民族团结的道路是漫长而艰辛的,需要我们强化文化多样性意识,加强民族理解和尊重。同时,反对民族歧视并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没有停止的日子。但只有携手努力,共创和谐稳定的未来,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和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景。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
在当今社会,民族团结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各个民族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是国家稳定和繁荣的基础。为了深入研究和推动民族团结的建设,我参加了一次民族团结创建专题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人人都是责任人。一个强大的国家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和贡献。在民族团结的建设过程中,不能依赖少数人或者政府的单一努力。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和谐共处。我们要增强文化自信,承担起宣传民族团结的社会责任。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的基础才能更加坚实。
其次,教育是培养民族团结的关键。教育是培养人们的思想和道德的重要途径,也是塑造一个国家未来的基石。在民族团结的创建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应该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引导,培养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尊重其他民族的意识。同时,我们应该提供多元化的课程和教学资源,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只有通过全面的教育力量,我们才能培养出具有高度文化素质和民族自豪感的新一代。
第三,促进民族团结要弘扬优秀文化。优秀的文化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传统和历史,这些文化传统是我们与其他民族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和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让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变得更加频繁和深入。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化展览和演出,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接触不同民族的文化,促进心灵的交流和融合。
第四,加强法制保障是推动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法律是管理社会的重要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效实施,才能让每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安全。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对民族对立和冲突的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加强对种族歧视和仇恨言论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民族团结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媒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媒体是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对于塑造公众舆论和推动民族团结具有重要作用。媒体要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动宣传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传播正能量。同时,要采取合理的舆论导向,避免刺激民族矛盾和对立,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引导社会舆论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民族团结的创建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任务。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教育、文化弘扬、法制保障和媒体引导等多种手段共同推动民族团结的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共处,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一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时代青年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推进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和谐。
加强民族团结就是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国家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中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是我们的国家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二
一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在夯实理论基础。培训期间,通过系统全面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国精神、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等,进一步强化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履职尽责打牢了理论基础。在开展民族工作时,我们广大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作为,保证党的决定在基层能得到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不断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的良好氛围。
二要做好民族期性任务、系统性工程,团结是进步的保证,进步是团结的基础,创建工作必须抓住“团结”这个关键,促进“发展”这个重点。在以后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把创建工作放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不断寻找与中心工作的切合点,真正实现互融共促。
三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在做到学思践悟。参加此次培训的都是各旗县区民族工作骨干和行业精英,培训期间我们相互沟通、相互交流,使我们不断反思自己在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及差异,在以后工作中我们会多向先进地区学习,向兄弟单位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巧用“他山之石”完善自身工作。自觉树立全局意识,合力与相关单位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使地区创建工作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三
今年是第**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立足于多民族聚聚居边境地区的实际,我地区结合实际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以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保证科学发展,实现了阿克苏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进步。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得以形成、生存、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思想政治基础。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帜指引下,我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赶走了帝国主义侵略者才诞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的结果。
社会主义祖国的成立,使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发生了质的变化,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消除了民族歧视,实现了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大团结,各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在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共同斗争中。各民族之伺交往与合作的密切程度,是以往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正是这种民族的大团结,大统一、大交流,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四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时代青年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推进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和谐。
加强民族团结就是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国家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中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是我们的国家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五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国家繁荣的前提条件之一,只有处理好当前各民族的利益,才能实现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意义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已蔚然成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促进全面发展。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我们更全面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践行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有机结合起来。
要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要求,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好关系民族团结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大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意识和自学性。把发展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证。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增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强化“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认同56个民族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民族的归属感,促进民族平等团结,和谐相处,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而努力。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
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讲、学习实践、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传统的、现代的形式和方法,吸引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增进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我们将继续弘扬“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不畏困苦、进位争先”的精神,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巩固和发展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好局面。
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五月是我们的民族团结教育月,五月也是鲜花正怒放的时候,五月里民族团结之花会开的更旺盛,更鲜艳。
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20xx年5月13日下午,我们班和少数民族10-4班举行“奏和谐之韵,谱团结之歌”的主题团会活动,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心得体会。我们中华民族是五十六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作为生长在新疆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我们班是一个特殊的班级——定向委培,是一群立志走向教师岗位的集体。我们从一进校就学习维语,学校对我们很重视,给我们开座谈会,讲一些去南疆工作的事。我非常喜欢学习维语,还交了很多维吾尔族朋友,我们经常联络,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一起逛街,一起游戏,一起参加社团活动。现在我们已经能说一些简单的生活用语,介绍自己,家人,朋友,学校等。
当我们在少数民族同学面前说维语时,看着他们高兴的样子,心里很欣慰,好自豪,感觉学维语真好,有时候还后悔自己没多学点。民族团结心得体会。既然我们有这个条件,在这里学习维语,就应该努力,多学点知识,为新疆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班都是来自新疆各地的,都在新疆生活了好几年,我们都知道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们已学习过新疆地方史,知道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一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疆有13个少数民族(朝鲜族、锡伯族、俄罗斯族、满族、蒙古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东乡族、塔塔尔族),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自有着各自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在新疆这三山夹两盆的土地上,每天都上演着一幕幕人间温情剧,感动着每一个人。
新疆伽师县人艾尼·居买,在乌鲁木齐打工,为营救一名汉族女大学生英勇负伤,用鲜血谱写了一曲当代青年维护民族团结,伸张社会正义的赞歌,让民族团结之花异彩纷呈。
阿里木·哈力克,新疆维吾尔族库尔勒市和静县人。8年来,阿里木卖出30多万串羊肉串攒下的10多万元,全部捐献出来资助了上百名贫困学生。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这些被他资助的'学生,将来一定要回到贫困地区,告诉大家改变观念,要读书,要有文化。人们都亲切地称他为:烤羊肉的“慈善家”。
2007年9月,乌鲁木齐汉族女孩王燕娜无意间看到一篇报道:一个名叫毛兰江的维吾尔族少年身患尿毒症需要尽快做肾移植,否则将有生命危险。毛兰江是b型血,王燕娜也是b型血。2008年3月,毛兰江接受了换肾手术。手术后,毛兰江面色慢慢变得红润起来。谈到自己的行为,王燕娜平淡地说:“我认为真正的善、真正的爱,是博大无私的,是超越民族、不分肤色、不论贵贱、无需回报的。”
爱,多一点付出,就会得到更多更大的满足,也会让爱得到升华,因为,爱加上爱是更多的爱。这就是名族团结的大爱,民族团结的力量。不光是在新疆,在祖国的每个角落都有团结,团结是力量,团结是财富,团结是生产力,团结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基础。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使数万同胞遇难、数百万人痛失家园,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蒙受巨大损失。地震天不塌,大灾有大爱。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传播着血浓于水的中华民族骨肉亲情、民族大义、文化大同、无疆大爱,全国各族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国主义精神,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这是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果,是党富民强国大政方针的生动写照,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团结一心、风雨同舟的强大力量。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对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具有爱国意识、民族意识,热爱我们的祖国,以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为骄傲。祖国它很普通,普通到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无数次地提及;它也很神圣,神圣到每次提到都会感觉到一种荣耀、一种责任、一种无法割舍的情愫。每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激昂的国歌中缓缓升起,每一个人的心中难免都会被一种情愫触动。国是我的国,家是我的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当北京奥运会成为世人的经典,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当六十周年华诞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我们为自己是一名中华民族的儿女而自豪。
其次,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新疆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最后,我们更应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了解并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各民族团结的前提,相互尊重,才能相互相处进而一起共同努力共进。因此,我们大学生,应该多了解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兄弟姐妹,促进民族的团结。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结成了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温暖的大家庭,每个民族,每个民族的人,都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我们之间都应相亲相爱、和睦相处,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坚决制止任何挑拨离间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我们一定要自信面对未来,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不断地完善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为民族的大团结作出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青春。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六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多花,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下面是民族团结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通过学习民族团结,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我们国家的民族团结繁荣问题,更加清醒地认识了民族团结对于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自己肩上所肩负的民族重任。
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走过了5000年的文明历程,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勤劳、勇敢、智慧的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幅员辽阔的国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发展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生、发展、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的国家的历史。而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人民为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以崭新的雄姿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可是最近几年以来,极少数不法分子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勾结,鼓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企图破坏民族团结,给我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我们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的情感造成极大伤害。
我们知道,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任何分裂祖国的行经,都会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都使中华民族更加紧密团结。
作为公务员,我们共同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使命,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拥有更全面的辨别能力和是非观念,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坚决服从组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弘扬伟大的爱国主精神,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和促进者。自觉加强学习,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化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祖斗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践踏,是对人民根本利益的严重损害,是对国家安全的眼中那个危害。我们要坚决捍卫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厦,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建设。只要我们每一个人自觉做民族进步事业的建设者和促进者,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够形成坚如磐石的团结,拥有无穷的力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七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民族团结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是“民族之家”中的一份子,维护民主团结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班里的同学要和睦相处,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首先我们要从少年强做起,只要我们都有一颗民族团结之心,国家渐渐就会强大起来;只要我们有一颗民族之心,就算是一盘散沙,混合着一些泥土,也会慢慢的凝固起来;只要我们有一颗民族团结之心,就不会发生以往的悲剧。
历史书上曾经描写过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的小故事,在遥远的古代,这些少女都懂得维护民主团结,正是她们的贡献,才会使我们的民族团结意识越来越清晰。
阿尼帕。阿力马洪这个伟大妈妈收养了汉。回。维。哈四个民族的十个孤儿,这位民族妈妈家境贫寒,但她并没有放弃抚养这些孩子,并且努力的让他们吃好,穿好。当记者采访她时,指着墙上那幅全家福问她是否认识这些孩子,这位母亲说:“我是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们的!”
虽然我们不能像这位伟大的母亲那样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平等对待班上的民族同学,不能受一些谣言的影响。_说过这样一句话:“民族国家的创造,绝不是毅力单薄的民族主义联合会所所能济世的,只有具备钢铁般坚决意志的单独运动,才能打倒其他一切运动而获得最后的胜利。”
一座断桥,只要有力量一定可以修复好;一盘散沙,只要有泥土和水,一定可以凝固起来;一个国家,只要有一颗民族之心一定可以强大起来。
民族团结一家亲,是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事实也是如此,因为我们的国家本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家庭。56个民族,56种习俗,56种语言,56种文化,把祖国的`大地装扮的五彩斑斓,把祖国的天空描画的壮丽灿烂。谁能说流行乐坛上没有维吾尔族音乐欢快的旋律?谁能说时尚元素中没有各个民族特有的色彩?而我们更能深深体会到各民族一家人的亲情。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我们身边有很多少数民族同学和老师,大家和睦相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学习。
我们的汉族同学,谁没有几个少数民族朋友?我们的少数民族同学,谁没有几个汉族伙伴?彼此的信赖与默契,构建了我们的和谐校园,真正体现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休戚与共,风雨同舟的新型民族关系。给我们上地理课的维吾尔族老师,英俊高大,温文儒雅,关心每一位同学的听课状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用精熟的专业知识为同学们解疑答惑,用流畅的普通话开启了同学们的智慧之门,充分展示的教师风采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同学。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县城,和少数民族作邻居的家庭比比皆是。如果让我们的同学讲讲邻里关系,热情好客,彼此尊重一定是大家共有的话题。民族团结的故事平常而又温馨,多的讲也讲不完。
今年九月底,我县举办了首届自治区赛马锦标赛和第十八届阿肯阿伊特斯盛会。赛马场上,哈萨克族骑手以他们娴熟的驾驭技术征服了所有观众的眼球;广场上悠扬朴素的冬不拉弹唱,似乎把人们带回到辽远的牧场,那里有青青的草坡,淙淙的泉水。他们歌唱着自己幸福的生活,歌唱着党和政府民族团结的好政策。花团锦簇的哈萨克族刺绣品,又好像让人置身于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带领大家共同走向富裕。
我们多么幸运,因为出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足和平美好的时代;我们多么幸运,因为和许许多多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一起,感受着不同的文化,创造着共同的未来!
民族团结,是维系中华各民族人民共同生活的精神纽带;民族团结,是支撑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民族团结,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走向繁荣强大的精神动力;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不朽的灵魂!民族团结一家亲,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这首歌中所唱,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族的泱泱大国,民族团结是一条重要的发展大计。
是啊,只有各民族团结一心,祖国才会有今天的辉煌!只有民族团结了,经济才能更迅速的发展;只有民族团结了,才不会发生昨天的悲剧;只有民族团结了,人民才会安居乐业。我们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地,走向社会主义的伟大复兴。
纵观千百年来的民族发展史,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共有56个兄弟民族,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着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正是因为我们的祖辈们如此团结,如此有凝聚力。
在茫茫的宇宙中有一个美丽壮观的蓝色星球,上面住居着一个很团结的国家中国。它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我的家乡拜城县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小城,在那里有着汉族、回族、蒙古族、满族、壮族等。
全国56个民族在1949年一起手拉手、心连心同唱对祖的祝福。“56个民族,56枝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当这曲宋祖英的歌再次萦绕耳畔时,我们不得不会想起2008年5月12日在四川的5.12大地震,这一震,震的天颤抖;这一震,震的手牵手。全国各地的救济钱像雪花一样飞向了灾区,这让所有的民族都团结了起来,去感动灾区的人们。就连一些孩子,在那一刻,也献出了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爱心。我心中最喜欢的一个数就是“56”。因为它代表着我的中华,代表着我们中华的民族。
鲁迅说过一句话:“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正如鲁迅的话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民族灵魂的一小部分。从“桃园三结义”到“两万五千里”;从“开国大典”到“2008”,听!芦笙和唢呐一齐吹响;看!乳燕和雏鹰比翼联翩。56朵鲜竞相开放,装典祖国万里大花园。让先辈的英灵自豪地惊叹,啊!这就是我的中华!这就是我们中华的民魂!
明白什么事是该做的,什么事是坚决不能做的,什么事又是我们要奋力阻止的,因为一种责任,一种爱国的情怀深深地埋在了我们心中,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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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八
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热爱祖国,振兴中华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起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民。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能稳定及更好发展的前提条件,历史的镜子告诉我们,由于民族矛盾,民族歧视所引发的各民族之间的战争和冲突给与了我们最好的忠告;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流,相互学习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友好发展,友好交往成为贯穿历史的`主流。民族,贯穿了整个时代,实践证明民族团结给我们带来了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科技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民族团结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作为教师,我们更应该以身作则,用自己对祖国的无限忠诚来维护民族团结,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生命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因为天山松树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
民族团结创建心得体会篇十九
为让学生了解中国传统节气,感受到动手劳动的乐趣,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增进学生与老师、家长之间的交流,12月20日下午,托里三小的老师、部分家长在学校食堂和全体住宿学生一起进行了包饺子活动。
学生们和家长们个个摩拳擦掌,擀皮的,包饺子的,摆放饺子的,照相留下精彩瞬间的。整个场面有条不紊,忙的不亦乐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包饺子的工作很快完成。有精致的柳叶饺,有硕大饱满的传统饺,有的甚至包成了可爱的小包子,看着形态各异的饺子,同学们喜上眉梢,场面很是精彩。在食堂老师的帮助下,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被端上了餐桌。
吃着香喷喷的饺子,大家感受到了劳动的成就感,集体的温暖、团结的力量以及老师与父母深深的爱。家长看着开心的孩子们,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此次活动在愉悦、欢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