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员工守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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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员工守则篇一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本公司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提高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提高员工和管理层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踏踏实实工作,上下紧密配合,团结合作,特制定本守则。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三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公司和部门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看小说、杂志,非公事不得串岗、外出。
第五条:不得在办公场所进餐,非接待部门不得泡功夫茶。
第六条:上班时间一般不准会私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茶渣、杂物等。
第八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准散播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九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办公场所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办公场所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 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
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 ②嘉奖 ③记功 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
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告 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八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制度:公司人员因公购物或业务费用、出差等必须凭有交单据在10天内到公司办理报销手续,超过10天自己负责(出差外)。
第二条:报销单据要有证明人,料件必须仓库入库签章并由财务负责人核实签字,呈送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借款制度:凡因业务需要预支款项的必须先填写申请单,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总经理签字方可付出,业务办完后交回所借款项。
第四条:财务应对付出的所有资金分类详细记帐,以便帐物核实,单证完善。
第五条:对任何违反报销制度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六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食堂炊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用餐具必须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严禁采购和制作变质腐烂食品,严防疾病交叉感染及食物中毒。
第二条:注意卫生,炊事人员必须在每天饭前、饭后做好食堂及厨房的环境卫生清洁卫生。
第三条:食堂主管要对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工食堂的财务收支制度,对食堂采购食品厨房用品严格履行验收登记手续。
第四条:食堂人员要秉公办事,努力提高烹调水平。合理安排调配好食品,切实改善员工生活。炊事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凡患有传染病者,一律不准从事炊事工作。
第五条:开膳时,全体职员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就餐,不准离开饭堂拿饭到外面或宿舍,办公场所就餐,违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不准乱扔乱倒剩饭残菜。
第七条:除饭堂工作人员,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拿东西、炒菜、取饭就餐,如违犯者,处以100元罚款,炊事人员违反规定也并处同样罚款。
第八条:在职工食堂就餐人员不准把脚放在饭堂凳子上,不准在饭桌和凳板上睡觉,违者处以罚款50~100元。对食堂工和有意见可向食堂主管,人事部门反映解决,但不得有意刁难炊事人员,不准无理闹事、吵架,违者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第七章 宿舍管理
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维护集体宿舍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集体宿舍管理权在行政人事部门。人事主管根据公司生产发展及管理上的需要,有权调配调整集体宿舍。员工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不得擅自调换寝室。违者罚款50元,并限期搬回原寝室。
第二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容留非本公司员工在集体宿舍过夜住宿,白天需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报本部门领导及人事主管,并对来客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注意防火,不得随地乱丢烟头,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不准在宿舍煮东西,违反者处罚款50元~100元并追究其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集体宿舍的员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并互相监督,共同防范,严禁将宿舍锁匙交给他人,违反者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失窍责任。
第五条:集体宿舍要讲团结、讲正气。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得在宿舍吵闹,赌博或有其它妨害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注意卫生,讲究清洁,不准在宿舍周围大小便,不准乱丢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门窗上不准乱挂衣服及其它物品,离开宿舍要关电源,违反者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条: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任何人不准到车间冲凉或洗衣服,更不准用消防水龙头洗衣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八条: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宿舍公共生活设施的将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第八章 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公司和厂区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保安队要保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并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二条:保证值班室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级或外来来电、来文、信件的接收、传达(送),并登记。
第三条:值班时间,保安队要按规范着装上岗,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并严格对来宾、车辆和货物输登记、查证、放行手续。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消防意识,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杜绝火灾隐患。
第五条:值班时间不串岗、不睡岗,非保安人员(有关领导除外)进入保安室逗留,应及时劝阻和制止。
第六条:夜班值班应对公司厂区进行巡逻(至少每小时巡逻一次)加强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监控,确保公司夜间安全。
第七条:如遇夜间台风暴雨等突发情况,发现危及公司财产或人员安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服装厂员工守则篇二
第一章
总则: 为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公司的管理水平,真正使公司步入现代化、正规化、文化制度化管理的良性运转轨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提高员工和管理层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经公司厂部、行政部;以及周会讨论;行政部特制本守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三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公司和部门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看小说、杂志,非公事不得串岗、外出。
第五条:员工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将早餐、零食等带入工 厂。
第六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茶渣、杂物等。
第七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准散播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八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公厂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公厂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 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 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 ②嘉奖 ③记功 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
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告 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八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服装厂员工守则篇三
(工作时间)
第一条 上 班 8;10
午 休 11;40—12;30
中间休息 15;00---15;10
下 班 17;00
(出勤及开始工作)
第二条 1. 员工应于工作开始的10分钟之前到达公司。
2. 应于工作开始之前作好一切准备工作,上班铃响之前到达工作岗位,与铃响同时开始工作。午休结束及中间休息结束时,按相同要求开始工作。
(考勤)
第三条 1. 考勤实行打卡制,适用于全体员工。
2. 上下班和中间因私外出均需打卡。
3. 严禁代打卡,因忘带考勤卡或考勤机及卡损坏等特殊原因不能打卡须及时填写未打卡联络表提交班长,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班长将未打卡联络表于每天下午3:00前交会计,否则将视为旷工。
4. 考勤机制式考勤表与班长手制考勤表结合一并作为员工的出勤记录,用于
该员工的工资及奖金计算。
(出入公司及个人物品)
第四条 1. 进入公司必须换鞋,不换工作服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2. 所有个人物品必须放入个人更衣橱,不经批准严禁带入工作现场,违者没收。
3. 上下班及因私外出时必须打卡。
(更衣室的使用)
第五条 1. 严禁动用他人更衣橱。
2. 个人的更衣橱必须及时锁好。不锁或锁坏不报告,导致物品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3. 更衣室每日8;20开始由办公室人员锁门;17:00开门,锁门期间如需进入更衣室向办公室申请。
(公物)
第六条 1. 员工应严格遵守物品管理规定,严禁将公物带到更衣室.厕所等工作现场以外的场所 。如有违反,发现后可以按盗窃处理。
2.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如损坏公物,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3. 经批准将公物带出厂时,应到办公室开具出门证,出厂大门时交门卫。 (文明礼貌)
第七条 1. 尽量讲普通话,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2. 保持个人卫生。
3. 饭前饭后.厕后必须洗手,饭后不洗手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4. 工作现场禁止一切饮食,指定场所外禁止吸烟。
5. 不乱扔垃圾,见到垃圾应随手拾起。
6. 遇到客人应致意表示欢迎。但在工作时不应停止工作。
7. 使用厕所时应注意保持卫生,随手冲厕,除厕纸外不得丢入其他杂物,如弄脏时,应自己简单清理。
8. 禁止穿工作鞋外出。
(在工作现场的行动)
第八条 1. 应行动敏捷,工作、说话、办事要雷厉风行。
2. 不得随意离岗、讲话,上厕所不得不离岗时,应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3. 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尽量避免工作时间内的场所移动和交谈。
4. 工作时如有客人参观或上级视察,不主动打招呼,不停止工作,不东张西望。
5.彻底贯彻生产优先、作业人员优先的原则,厕所、走廊等应请现场作业人员优先使用。有事时,尽量在工作时间之外或到工作现场处理,不随便将工作人员叫离工作岗位。
6. 不随便进入其他部门,有事时迅速处理,尽快离开。
7. 为保证安全,工作时禁止穿着裙子,长发应束在脑后。
8. 严格遵守时间,开会集合时不迟到,开会学习应携带记录用品。
(厂区内的行动)
第九条 1. 自行车应按一定方式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并锁好。
2. 厂区内严禁饮食、骑自行车、吸烟、举火。
3. 上下班班车在正门外停放,员工在正门外乘坐班车。
4. 员工出入正门应向守卫出示证件。
5. 预约来客应事先与守卫联系。
6. 机动车应在指定场所停车,院内限速10公里。
7. 来客应到守卫登记,持来客卡进入公司,离开时将卡归还。
(食堂的使用)
第十条 1.排队就餐时,不得将饭渣等垃圾丢弃在餐桌及地板上,餐后清理垃圾将椅子放回原处.食堂剩饭不准带出食堂,如被发现将从餐费中扣除,严重或屡犯者将给予10-100元罚款处分。
2. 剩饭垃圾倒在指定场所,餐具清洗干净后,放在指定场所。
(员工宿舍)
第十一条 1. 入住宿舍,应由本人经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提交厂长。
2. 得到批准后,到指定房间的指定床位入住。
3. 住宿费水电费由公司负担。
4. 住宿者必须于晚上10:00之前归宿。
5. 禁止外来人员留宿,来客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宿舍。
6. 不得在他人房间过夜,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
7. 禁止在窗外凉晒衣物。
8. 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垃圾扔在指定场所,禁止向窗外倒垃圾、倒水、吐痰等。
9. 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酗酒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物品。
10.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饭锅、液化气,危险品禁止带入宿舍。
11. 卫生清扫采用值日制,值日生应认真负责。
12. 私拿他人物品、将公物带入宿舍者,按盗窃予以处罚。
13. 住宿生回家、外出住宿应事前向办公室申请。
14. 违反宿舍纪律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罚款、取消入住资格、解雇等处分。
(办公室)
第十二条 1. 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传私人电话。
2. 严禁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3. 因公外出时,经领导批准在联络板上写明去向、事项、预定返回时间后外出。在预定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与公司联系。
4. 贯彻现场优先的政策,有事尽量到现场处理。
5. 不经许可不得将外人带入现场。
6. 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公司情况。
7. 公司用车须经工场长以上领导批准。
(报告与联络)
第十三条 1. 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司命令,禁止独断专行。
2. 及时进行工作报告,对领导的指示需仔细确认,直至理解。
3. 充分考虑和配合其他工序、其他部门的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联系。
(奖励及处罚)
第十四条 1. 对下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表扬、奖励金、涨工资,晋级等特别奖励:
a、工作中发现隐患并及时解决,为公司避免损失者。
b、献计献策,发明和改进技术工艺,为公司效益及管理做出特殊贡献者。
2. 对下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罚款、降级、下岗、解雇等
处分:
a、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b、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危险品带入车间者。
c、违反公司各种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者。
d、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e、不遵守社会公德,给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者。
f、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正常工作者。
g、触犯国家刑律者。
(整理整顿)
第十五条 1. 所有物品应放置于指定场所,使用后恢复原样放回原处。
2. 注意保持环境清洁,清扫好本部门及卫生担当区。
3. 物品应按指定方法摆放,不能超出指定范围。
4. 下班铃响后,应将正在进行的工作结束后,方可终止工作。
5. 将剩余物品归还各指定部门。
6. 清理机器,落下机针,垫好保护布垫,整理好衣片,盖好防尘罩,清扫现场。
7.将工具挂在指定位置后下班。
(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工作岗位的调整:
a、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可以进行员工的工作岗位的调整。
b、随着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执行新岗位的工资待遇。
(退社管理)
第十七条 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30日向班长提交书面报告,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办理完结工作和公司财物的交接方可退社。
(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