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玫瑰的名字读后感范文(21篇)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中内容的简单概括,更是对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感悟的记录。7.作为一篇读后感,我们应该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和创造能力?读后感的开始可以是以感叹句、引言、问句等方式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思考。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一
瑞·达利欧是全世界投资家、企业家之一,对冲基金公司桥水创始人。桥水创立至今为客户赚取的收益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一家对冲基金。达利欧认为桥水的成功源自他所奉行的一套原则,而这些原则也是他一生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
达利欧认为,我们可以像看待机器一样看待生活、管理、经商和投资,并将其系统化为一系列原则。这本书阐述了他的原则的两大基石——极度求真、极度透明,并介绍了以此为基础的创意择优,以及基于可信度评价的决策机制。书中500多条原则将帮助我们保持开放心态,看清现实,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从容面对做决策、打造强大团队等问题,更进一步深入认识自我,实现不断成长。
达利欧相信,自己的成功并非因为个人的特质,而是因为他从失败中学会了做人、做事的原则,而大多数人和公司都可以运用他的这些原则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翁贝托·埃科:玫瑰的名字【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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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二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三
看这本书的契机,是在梁文道的《一千零一夜》上看到有介绍,道长是我很喜欢的一位文化人,而且以前也有用过他的《开卷八分钟》来选书读,多数都合我的口味,这次既然是他热推的,大概我是能够看得下去的。
果然,从图书馆借来后,当天晚上便开始看(我觉得这个书,多数的大部头,都适合晚上读,一个人悄悄地读)。首先,把书的结构弄懂。如开篇所说,这是一部手稿,是见习僧阿德索记录和导师威廉在一座修道院调查一连串死亡事件的前后经过,自然,从书本尾声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其次,这本书的篇章体例,是按照七天里的做礼拜的时辰来断章的,这也就缓解了因字数繁多以及所涉及的知识复杂所造成的阅读障碍和疲劳度,铺叙开故事的同时也方便了读者阅读。再次,从书本的内容来看,它涉及较多的宗教知识,如译者所说,对于不了解的人可能看不大懂,像我就是遇到异教徒之类的叙述便粗略地扫一眼;还有,看完书之后,我发现我只记住了故事,而对于那些对高深学问的探讨部分,则记不住多少了。
那么我们光来看故事吧。小说开篇,写到威廉用他睿智的判断力,断定了马匹勃鲁内罗的去向,向修道院的众人展示了他非同一般的智力,因此赢得众人的尊敬,以及迎来了接下来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事件前前后后总共是死了六个人。第一个:在藏书馆画书本装饰画的阿德尔摩自杀了。从对众人的询问中,威廉和阿德索了解到阿德尔摩死前曾和失明老者豪尔赫争辩过,关于基督“笑与不笑”的话题。第二个:翻译员韦南齐奥死掉了,脑袋倒栽在猪血缸里。威廉猜测他是被谋杀的,于是询问药草师塞韦里诺毒药方面的问题。第三个:藏书馆馆长助理贝伦加也死了。威廉和塞韦里诺发现他是被毒死的,随后,药草师记起很多年前曾失窃了一瓶剧毒药物。第四个:药草师塞韦里诺被杀,找到的书不见了。裁判官贝尔纳逮捕食品总管雷米乔。第五个:唱诗班,藏书馆馆长马拉希亚倒毙在地。第六个:修道院院长阿博内被困于藏书馆暗道之中,等死。最后一场大火,烧毁了藏书馆,烧毁了修道院。结束。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两点。首先,书里有插图,清楚明白地概略了修道院的建筑分布。因为是在晚上看这本书,所以每当描述到大雾弥漫的院内,尤其是那片墓地的时候,并且还有,当阿德索和威廉深夜探险藏书馆,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那扑闪的烛影与呼呼的风声的时候,我的心便紧绷着,仿佛亦身处在彼处;另一个要点就是藏书馆的宏伟建造,机关玄妙。其次,因为这里故事的发生地是一座中世纪的修道院,在里面的多是僧侣,包括年轻的见习僧。说到这里,我们大家肯定都会会心一笑,知道我要说什么,那就是它会出现“鸡奸者”——即男同,死亡事件自然也牵扯到这个原因。
老实讲,我之所以能看完这本书,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毅力。为什么是毅力呢?因为我不懂啊,然而我又要看下去,因为我想知道故事怎么发生怎么继续怎么收尾。很幸运我把它看完了,因为到后面你才会有一种想要拍案大呼过瘾的冲动。你且听我说来。为什么他们会死呢?全都是因为一本书。注意哦,仅仅是一本书!那么,什么样的一本书有如此大的魔力呢?不得不感叹,多么伟大的求知欲啊!剧透一下,这里,亚里士多德躺枪了。下面,就要讲到豪尔赫,一个早年博学多识的瞎眼的“敌基督”,终极大boss。
豪尔赫是早年管理藏书馆的人,因为瞎了,所以找了听话的马拉希亚做傀儡。尽管瞎了,其实他实质上还是管理着整座修道院。(藏书馆馆长会接替升为修道院院长)。阿德尔摩自杀,这是真的完全出于他本人的意愿;韦南齐奥的死,是因为他把豪尔赫藏在藏书馆里的书偷拿出来看,而这时候书页里已经被豪尔赫涂上了剧毒(塞韦里诺失窃的毒药),于是他中毒而死;贝伦加死在水中,纯属偶然;豪尔赫欺瞒马拉希亚贝伦加和塞韦里诺关系暧昧(马深爱着贝),于是马拉希亚把塞韦里诺给杀了;马拉希亚死因同韦南齐奥,被书毒死;阿博内则是知道了豪尔赫的身份后,进藏书馆,后来则被他困在暗道里(玄妙的机关),等死。
书里还有一大深得我心的是那些奇妙的幻想,许多元素组成的动物,什么头啊什么身啊,因为这种我以前也写过,那时候觉得写出来没人看懂,好不一样,好爽快。可是,同时这里还有一个槽点,那就是作家运用了许多的比喻词句,我想那大概和他的另一个符号学家的身份有关,这些句子我也是跳过不细看,比如书本后部分的讲到一系列的神话里的角色组合,我觉着看着就是难熬,更不用说还占据了不小篇幅!还有还有,阿德索和村姑来了个ons,明明身体上还在想着人家,却反复说着愧对自己身份的话,虚伪,不知道对她的感觉是什么吗,告诉你,那就是爱!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四
埃柯巧设悬念,层层剖析,用义中神圣的数字“七”作为小说的时间轴及骨架,抽丝剥茧地探讨了宗教、艺术与哲学的关系。一本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二卷竟引得七人命丧黄泉,求知欲与控制语言的抗衡也影射出十四世纪西方政教争端,宗教式微的端倪。
威廉修士身为理智与逻辑的化身,利用推理联系隐现的符号,试图求索背后的真相。同时他还是主动请辞的昔日宗教裁判长,对于宗教的纰漏和不合理进行思考,代表了那一时代启蒙运动的先驱。
《启示录》中的预言作为幌子诱使读者进入假设的结论,结果却出乎意料,揭示出冥顽不化的教徒对权力的掌控。作为有学识的僧侣,他们享有的地位和特权不容置疑,清楚地划分与愚民的界限,利用神秘感来制造恐惧,降服大众的骚乱倾向。亚里士多德则在诗学中阐述了“笑”的优点,而“笑”正是大众通往心灵自由的有效途径,因而动摇了宗教的权威,引起了修道院的恐慌。标榜自己为上帝的代言人的宗教人士唯恐知识的传播剥削他们的权力和利益,相近一切手段使知识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结尾却能让醉心于知识的读者会心一笑,这不是一个故弄玄虚,而是一个能从智慧中汲取其实,从符号中获得显灵的学者的文字游戏。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五
《玫瑰的名字》是意大利作家翁贝托·埃科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0年。
作者以侦探小说形式在《玫瑰的名字》中再现中世纪历史和文化,小说讲述意大利境内一座以图书馆闻名基督教世界的圣本尼迪克特修道院七天内发生的六宗命案及其调查。
《玫瑰的名字》获得意大利两项最高文学奖和法国梅迪奇奖,被翻译成35种文字,并由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改编为同名电影。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六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七
没有想象中难读,故事其实不复杂,只是笔法特别细腻而已。
一连串凶杀案是必须的引子,凶杀现场不一般,死者生前各种关系一点点指引着追凶的方向,故事发生在修道院一拨儿修士中间,不安排点凶杀也挺难吸引读者看下去。当然也有女性角色,果然连接着一段重要的sex情节,--这一部分写得很好,太有青涩少年firsttime的感觉了,从和一位陌生姑娘的sex过渡到对她的love,又过渡到对世间万物对上帝的博爱,本书关于情和爱的这部分完全避免了干巴巴生硬无趣的纯生理刺激,而是认真又美好。
故事的大背景就是宗教:各个教派之间的异同,如何产生又如何演变成冲突,非常残忍的宗教审判;教廷与当权者对权力的拉扯争夺讨教还价;神职人员和“贱民”的关系,都有讲到,书中用了熟悉的“牧羊人,羊群,牧羊犬”的比喻,让读者更容易明白其中的关系。所以如果熟悉宗教史,这书看起来会更有意思;反过来,看了这本书,接下来也会很想看宗教史方面的书。
主人公和叙述者,一位睿智的长者和懵懂少年一起追查凶手,很像福尔摩斯那一挂,当然这种安排很容易让读者产生代入感。本书中的威廉,睿智机敏雄辩,世界观和信仰一样清晰坚定,对“我”这个见习僧非常有耐心,从未居高临下指示教训,而是对“我”的疑惑尽力解答,其中有很多精彩的比喻,而且遇到挫折或者犯错之时会直接表达出自责,不怕在比自己“弱小”的人面前流露软弱的一面,威廉是为师的典范。
这不是个主流侦探故事,--每一起凶杀案都不是同一人所为,或者根本没有凶手。而背后的大恶人也没有计划这一串凶杀。事情按照各自的规律进展,产生了相互矛盾和制约,没有精密的犯罪现场分析和证据研究,甚至没办法有严格的推理。主人公威廉最后也只是肯定了“符号”是唯一可靠,而宇宙可能本无秩序。(艾柯是符号学家,极度博学,随处可感。)
背后大恶人引发这一串凶杀案的动机(不剧透了)很provoking。但对照当下的现实看看,真是很容易让人陷入虚无呐。
最后说说上海译文这版,正文558页,书略沉,拿着看手腕酸。纸质印刷字体大小页边距都正常。可以一口气看完,无须勉强。
值得一看。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八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小姐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九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
《玫瑰裙子的姐姐》这本书描绘的是五个与美丽衣裳进行灵感链接的青春情感故事,是看成长,梦幻和衣裳进行天花烂漫的故事。让我认识了无法拥有美丽裙子的胡艳艳;爱美到了极致的邱露丁;一直想要追求幸福的莱茵;被生活压迫没有信心的戴依依和一直想要让家庭复合的梭梭,拉拉。其中我最喜欢关于胡艳艳,邱露丁,戴依依的故事。
《玫瑰裙子的姐姐》讲述一个男孩杨溢曾在香樟林中见了一个穿着玫瑰裙子的姐姐,从那时起那位姐姐一直印在杨溢的脑海中。身穿玫瑰裙子的女孩叫胡艳艳,她的人生经历十分坎坷,她不能拥有美丽的裙子,一直在巫茶茶家中打工,为了一个小时能够扑进她梦想中的花园。可不久后,她就因为偷穿巫茶茶的衣服被赶了出来。可玫瑰裙子的姐姐已成为杨溢与胡艳艳最美好的回忆。
《像少女一样美丽》讲述了一个男孩开了一家冲印店,可有一个十分爱美的女生邱露丁每天都在他的门前照半天的镜子。有一天,露丁突然的闯入使他们相识,这让他更加明白了露丁多么爱美。而在一次为学校拍毕业照的同时,男孩知道了由于露丁太美丽了,任何人在她身边都释放不出光彩,所以没有人跟她玩。在男孩的一番解释下,露丁决定要办一个派对,在派对时她穿着一件缀着粉、黄水晶花朵的细沙舞裙,她将自己的衣服都送给了同学。可派对后,她就得了一种病,会慢慢死去。男孩没能见她最后一眼,可她像少女一样美丽的样子男孩永远不会忘怀。
《胖子奥吉塔的幸福舞鞋》讲述了戴依依是一位芭蕾舞演员,可因为一种肾病需要打激素这使她越来越胖,只能退出芭蕾舞学院。而她的妹妹戴芽芽使她与她的芭蕾舞学院的搭档秦朗相遇,这么多年她渐渐变胖而穿奥吉塔舞鞋的脚却没有变,戴依依就是天鹅公主的最佳人选。就在依依做手术不久,秦朗带着舞鞋来看她,这使依依知道了这颗肾是秦朗给她的。这就是依依与秦朗的故事。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青春时代的美好,我们一定要把握青春,让青春成为你最美好的回忆。
[玫瑰裙子的姐姐读后感800字]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一
《玫瑰的名字》是一本有趣的侦探小说,这本书很好的讲述了当时的文化和宗教,而且也同时讲述了修道院里发生的六起案件。叙述者的导师-威廉在修道院里调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修道院内不允许随便进入的藏书馆。
这本书和我看过的其它侦探小说相比,更加深奥。因为在调查案子的过程中,不仅仅只问关于案子的问题,还穿插介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使整个小说带有强烈的时代性和真实感。僧侣生活在修道院,除了每天祷告,还有很多不同的工作,他们的工作井然有序,而且有明确的分工,这也是他们对上帝表达敬意的一种方式。而且威廉侦探在与僧侣们谈话的过程中,聊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知识。宗教、草药学的偏多,而且多数和他们自己的工作有关。比如当中提到:“吃多了豆角会做噩梦”、“许多有益的植物服用过多反而产生负面作用”,让人忍不住想尝试一下。在故事中,人物的对话都富有哲理,描写生动,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当威廉审问一些僧侣时,作者总是把每个僧侣的外貌神态都描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有很强的画面感,甚至能想象出当事人说话的语气,情不自禁的对书中人物有了主观印象,好像面对面在和他们聊天。当然因为小说故事的特殊性,整个故事节奏不够紧凑,不会使人的心情随之跌宕起伏,看上去不是那么有吸引力。
这本书使我看到了,即便是上帝身边的僧侣,也不是完全善良的,也同样拥有人性的弱点。每当威廉访问他们案情时,很多人都表现得很轻松,一笑了之,但是作者通过生动的描写,把他们心虚的状态展现给了读者,即便不是所有的僧侣都犯了罪,但他们似乎内心并不都很纯洁,一提到案件就畏畏缩缩,呈现出他们虚伪的内心。尽管最后抓到了犯罪的人,但是我觉得因为这些邪恶的人,使整个修道院都笼罩在一种阴险的氛围中,竟使那些原本善良的人被欺骗,甚至难辨真伪。在这样的环境下,似乎每个人都有犯罪的欲望和可能。这起案子揭开了弥漫在修道院虚伪的面纱,表面上诚恳的新人上帝的人,并不一定有美好的灵魂。
这本书对我来说有点深奥,但把我带到了从未思考过的世界。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终于读完《玫瑰的名字》。这本eco的著作早有耳闻,但naive的我一直直觉是爱情小说,从来没有提起过兴趣。直到作者逝世,这本书重新成为热点,我才蓦然发现这是本糅合了宗教、神学、历史和哲学的推理小说。二年级上过中世纪历史之后对那个时代的宗教和君主的斗争愈发感兴趣,我又是重度推理粉,于是立马从图书馆借了这本厚厚的书。
全部读完,不得不赞叹这本书无论是作为推理小说而言还是宗教和哲学的思辨而言都是非常精彩的。作为推理故事,整个故事的结构非常清晰。从开头起作者就通过william对修道院的观察提示数字的重要性。书分为七章,对应william和adso在修道院的七天,也对应天启里这七天每一天的经文。图书馆的构造对应着的trinity和saints。其实这些隐喻几乎遍布全书,无论是宝石还是图书馆的索引暗码,几乎任何物件都可以引申出隐喻,甚至最后整个案件的作案动机也可以理解成是因为对comedy有不同的引申和理解而产生的矛盾。猜谜本身就是推理小说非常吸引人的元素,再加上读者可以跟随william和adso一起担当侦探角色,就更加有意思。案件还涉及到了建筑的分析,有点像绫辻行人,以及密室,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开放式的暴风雪山庄。最后的谜底简单但令人赞叹,完美地应对了之前所有的伏笔。作为本格推理迷,这本书也是相当不错的体验。
但个人觉得,这本书最令我惊讶的地方,是作者异常冷酷的笔触。adso,作为年轻时经历了这个悲剧的僧侣,在晚年时复述他当年所看到所经历的事情。但令我惊讶的是,他的视角几乎不带一点个人感情,尤其是在描述他所见过的、尊敬的、甚至和他关系亲密的同伴和导师的时候。即使是很重要,很正面的人物,出场之后,adso就会紧接着,很平淡地告诉读者几十年后这个人的结局。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michael和william,尤其是william,这个像adso父亲一般的导师,adso却在叙述完他们的分别后直接告诉读者他听说william在十几年后死于瘟疫。简简单单一句话,纯粹是交代生平,没有悲伤或是遗憾的情绪。而这种淡然的冷酷和书的主题应对的极为合适,传达给读者的不仅是中世纪的残酷、宗教悲悯的表象下的贪婪和残忍,也呼应了最后adso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的虚无心态。整个事件改变了他对宗教的解读,哲学作为人类思维的另一座顶峰,在许多方面强有力地否定宗教的合理性,但adso生在那个时代和那片土地,无法跳出宗教的网络。最后,他对死亡已经没有了年轻时那种回到上帝身边的美好期待,相反,他只是冷漠地看着不可知的那一侧,预想着无尽的黑暗和漂浮的灵魂。在宗教和哲学的天平上挣扎的最后,他也只能信服虚无。也许整个事件中,受到冲击最大的是adso也说不定,他从此就没有办法再天真地信奉宗教,只能永远挣扎在神和人类智慧的顶峰之间。人生观和世界观突然受到不可调节的冲击,大概就是这样吧。
其实,作者本身也是个相当冷幽默的人呢。记得他写过《带着鳟鱼去旅行》其实是由他自己有一次买了条鳟鱼入住酒店,但最后因为交流问题而让编辑先生不得不付了高昂费用的故事。eco在记述自己的故事时,仿佛也是第三视角,冷漠平淡地记述事件,在搞笑的地方适时地令人发笑,丝毫不带着自己经历事件时可能产生的沮丧、愤怒情绪。不过作家大概都像《代笔作家》里面远野丽莎说的那样有两个自己,即使一个跌倒在人生的谷底,另一个依旧冷冷地旁观着这痛苦,记述下来作为文学创作的材料。这样想来,果然只有相当犀利的人才能成为作家呢。
另外,《玫瑰的名字》里面的历史背景是真实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里面的教皇都是真是存在过的)。中世纪的时候教皇和君主为争夺权力分分合合,几度教皇都曾condemn君主,也几度君主围攻papalcourt。william和bernardgui就代表了这两股针锋相对的势力啦。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三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
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
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
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
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
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四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五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假期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六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七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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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八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十九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二十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平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篇二十一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_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