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校团委管理制度范文(18篇)
科技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注意总结的时态,一般使用过去时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以下是一些写作中的总结范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一
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团,强化团员意识,严格团内管理,严格团籍注册,抓好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和辐射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1、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使用团员证、转接关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如果团员证遗失,要说明原因,及时到团委补办。
3、团员的奖励与处分载入个人档案。
4、做好推优工作,为党输送合格人才。
5、支部组织生活、团课及团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考勤,并做好记载。
6、支委对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团费,不做分配工作的团员,要及时上报团委,及时做出处理。
7、支委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团员,要召开支委会,讨论处分方案,给予团内处分,并报团委备案。
二、团的组织生活。
1、各支部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两次,形式内容有记载,并上报团委。
2、组织生活的内容:
a、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b、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c、讨论团的工作。
d、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开展社交、演讲、文体等系列活动。
f、支委请老师讲解具有针对性问题的团课。
三、有计划、按比例、保质保量发展新团员。
1、对积极争取进步的青年,团支委应培养和考察,并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委派专人帮助。
2、认真掌握入团条件,团支部对于进步青年的表现要定期向团委汇报,待条件成熟时就进行发展。
四、团费收缴。
1、团委规定每月5日前,各支部将当月团费交到团委。
2、组织委员负责团费存根保存备查。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二
日常例会对于保证团委宣传部的正常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例会每月召开两次,在团委办公室主持,部长及各中心负责人参加,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三次无故不到便视其自动退部)。
3、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4、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5、可根据工作进行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6、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1、各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中心负责人主持,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
3、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4、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5、例会时,各中心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设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平时由各部门负责保管,于学期末汇总至团委办公室统一存档。
6、各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7、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8、本制度适用于校团委宣传部,对违反此制度者,将按此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三
例会是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的和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的会议形式。为了保证团委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校院方针政策顺利传达到团委各成员、各个团总支及各个团支部;为了进一步加强例会组织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团委各部门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结合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好院团委工作,并认真贯侧执行本例会制度。例会制度具体如下:
一、团委部门例会每周一次。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办公室根据团委成员的课表于开学初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团委部门例会要求部门所有成员准时到会;团委部长例会要求团委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准时到会;团委全体大会要求团委各部门所有成员准时到会。
三、每次例会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事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团委书记老师或者团委副书记请假,无故迟到和不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由办公室负责签到工作,团委成员参会情况将作为对个人进行考核的依据。
四、例会开始之前,与会人员应将手机调成振动、静音或者关机。每位团委成员都要配有一本笔记本,例会期间,与会人员着装整洁,保持安静,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内容,不得交头接耳、玩弄手机或做与例会无关的事情。
五、例会上各部门要如实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并陈述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在例会上各部门成员要积极讨论,为团委活动出谋划策。
六、例会后,各部门部长要召开部门会议,组织其部门保质保量地完成团委书记团布置的任务。
七、例会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和协调。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四
支委会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人。
一、团支部书记
1、支持支部正常工作,负责召集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代表支部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
2、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配合学校的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同学办实事。
3、检查支部大会讨论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学校团委报告。
4、加强同其他支部的横向联系。
5、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二、组织委员:
1、对团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负责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意见。
2、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组织负责对团员实施考核。
3、管理好团员花名册,搞好统计工作,接转组织关系和按时注册、收缴团费。
三、宣传委员
1、了解团员思想情况,提出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计划。
2、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时事政策。
3、办好墙报、黑板报。
第二条:例会制度
1、各支部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团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团员参加。
2、各种会议都要按时出席,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组织者打招呼,会议出勤情况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3、到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
4、会议内容由组织委员记录。
5、要保持会场清洁,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打扫。
团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目的:
团员是团支部和班集体建设的核心力量。为了使全体团员都能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确实发挥先进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规范。
二、内容:
1、团员要熟悉《团章》内容及团史知识,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2、团员要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团章》,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对团旗、团徽要了解其象征意义,必须会唱《代团歌》和《国际歌》,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团徽。
4、团员要妥善保存好团员证,按时交纳注册。若有遗失,应及时向团支部申请补办。
5、团员要按时交纳团费。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动退团处理。
6、团员在学习、工作上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争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典范。
7、团员要按时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多为班集体的建设出谋划策。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不允许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校团委办公室。
第三条:值班时认真负责,保持安静,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吸烟喝酒,不允。
许个人以任何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第四条:文明礼貌,尊重上级,服从领导。
第五条: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六条: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公物,妥善保管钥匙,严禁转借他人或自配钥匙。
第七条: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办公室主任或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做好每日值班工作,详细记录当天值班工作情况及来电、来函情况,
负责联系有关紧急事情。
第九条:负责办公室公共财物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外借财物。
第十条:负责办公室的卫生打扫等清洁工作。
第十一条:每周进行一次办公室大扫除,保证办公室卫生清洁。
1、办公室门上钥匙只限于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佩戴。特别的,由于学生工作的需要,在协商学院情况下配备办公室钥匙。
2、佩戴钥匙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期间,认真负责办公室财产安全。
3、由于学生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如有事需要借用办公室,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申请,经过许可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进行办公室出入登记,办公室所有财产安全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出入登记详细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当事人、使用目的、负责人签名、备注。(负责人为钥匙经手人)。
4、其他学生会成员一律不得佩戴办公室钥匙。如发现此种情况,办公室主任有权对钥匙进行没收,并对其警告或者处分。
5、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
1、任何人使用办公室财产之前必须先得到办公室主任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办公室的用品。
2、在出现急需使用或无法联系办公室主任的情况下,使用人员可以先经过学生会主席的同意,然后由学生会主席转告办公室主任。
3、所有办公室物品在使用或者借出之前,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必要的财产借出登记,详细情况包括借出物品、借方负责人、借出时间、经办人、备注(用途)。
4、所有办公室物品在归还之时,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必要的财产归还登记。经办人必须对归还物品清点整理,如出现问题,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使用办公室物品者,必须在使用期间保证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私自使用以及丢失或损坏办公室物品者,将对其追究赔偿责任。
1、配合主席团开展、协调各项工作,处理好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
2.收集各系、各部门的计划、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3、整理及起草各类文件,草拟各种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定期公布学生会工作进程,增加学生会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为各部门提供资料;
6、代理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1、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2、不得私自带他人进入办公室。
3、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4、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办公室电话为办公电话,任何人不得私自打个人电话。
6、热心接待校团委及学生会人员来信来访、记录等。
7、接待领导老师要热情,有事情要及时向老师反映。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六
团委办公室为了给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环境,使团委成员能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对办公室的整理及清洁实行值周值日制。在值日时,值日部门应清扫地面上的纸屑等遗留物,并对桌椅、地面进行清理。
二、团委成员不得将办公室钥匙转借非本部人员使用。如由于外借钥匙而导致办公室内用品的丢失或设施的破坏,一经查出,将追究该成员的责任,同时要进行赔偿。
三、团委的成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该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不得乱图乱画,乱扔纸屑。宣传部成员在使用完宣传用品以后,要自觉整理宣传用品,并对现场的遗留物进行清扫,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四、离开办公室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严、电灯是否关闭。在确认门窗已关严、电灯已关闭后,方可离开。
五、部门成员应互相监督,发现有破坏办公室的情况时应该立即制止。
为了加强团员、团干的管理,规范团员、团干的请假行为,使他们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团干在校期间,如果部门内有事须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后及时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以宣传部的名义无故请假,一经发现就辞退。
二、请假规则。
请假分为例会请假和公假两种,公假:因参加团内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例会请假:部委、部长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通报批评,并按相应制度处理,是团干的,取消其干部资格)。
三、请假程序。
部委、部长请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写好后请假条,交各组组长签署意见,并送团委书记办理有关手续。
四、准假权限。
1、各部部委请假,由该组组长负责把关。
2、各组长请假,由部长负责把关。
3、任何人不得带他人请假。
4、假条要由本人亲自交与负责人,并当面说明情况。
一、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
二、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三、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四、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详细记录。
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擅自处理者会记相应的处分)。
拟定人:xxx。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七
一、配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各种课外学习、文体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团员青年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加强法制教育。
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促进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发展。定期与团员青年谈心,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团的工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
六、落实好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和团小组会,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按期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丰富团课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规范团的活动仪式。
七、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超龄离团等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维护团员基本权利,督促团员履行义务。评选优秀团员,批评、教育或协助处理违反团纪的团员。
八、加强团支部(总支)自身建设。坚持按期换届和民主选举。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1、组织抢救工作由张民生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朱立贵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由薛玉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5、由张民生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薛玉清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九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团员、团干的管理,规范团员、团干的请假行为,使他们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团干在校期间,如果部门内有事须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后及时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以宣传部的名义无故请假,一经发现就辞退。
二、请假规则请假分为例会请假和公假两种,公假:因参加团内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例会请假:部委、部长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通报批评,并按相应制度处理,是团干的,取消其干部资格)
三、请假程序部委、部长请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写好后请假条,交各组组长签署意见,并送团委书记办理有关手续。
四、准假权限
1、各部部委请假,由该组组长负责把关。
2、各组长请假,由部长负责把关。
3、任何人不得带他人请假。
4、假条要由本人亲自交与负责人,并当面说明情况。
一、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
二、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三、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四、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详细记录。
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擅自处理者会记相应的处分)。
拟定人:小王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蓬勃有序的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落实31号文件精神的文件通知和意识形态实施细则,依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高等学校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由海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及特长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我校学生社团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我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海南师范大学正式注册成立以及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管理结构
第六条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生工作部的统筹下,履行对我校学生社团的主要指导管理职能,校团委设有社团管理部,切实承担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合并、注销以及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职责。
第七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生社团实行申请成立,学期注册,学年审核、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八条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学生社团团组织建设,加强党团引领,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指导教师兼任。
第三章成立、年审和注销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活动范围和方式、负责人资料、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组织管理机构和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财务制度、社团终止程序级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5、学生社团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团委递交以下材料
1、完整的社团章程;
2、《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3、《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4、《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发展规划书》;
6、社团发起人简历;
在递交材料后,校团委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择期举行新社团成立答辩,通过答辩的社团进入一学期的试运行期,期间将对新社团进行监督及指导,表现优良者将在试运行期后正式注册成立为学生社团。
第十一条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需冠名,须经校团委批准。
第十二条不得成立宗教类、气功类、仅吸纳单一民族学生的、跨地跨校联合的、校外机构分支机构性质的、代表和表达特定人员群体利益诉求的学生社团。
第十三条按程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相应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校宣布成立。
第十四条严控学生社团数量,原则上学校学生社团数量不得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4‰。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核备案。凡未经正式注册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
4、年审不合格且达到注销标准的,社团将不予注册。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需向校团委提交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社团会员大会表决同意,可予以合并
1、社团宗旨、活动与特色高度相似;
2、社团合并后更利于发挥作用;
3、社团会员人数不足15人;
4、学年活动次数少于4次;
5、其他应予以合并的原因。
学生社团合并后的社团资产等,应由社团会员大会审议决定其归属。
第十九条经过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指导单位、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团委将直接予以注销
2、学生社团自行申请对社团进行解散;
3、利用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活动,背离社团宗旨,影响恶劣;
4、有严重财务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
5、年审不合格,校团委会通知其停止活动予以整改,但未见好转;
6、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7、一学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
8、未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人;
9、宣传材料未经社联审批即张贴,造成不良影响。
10、其他应予以注销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合并和注销,校团委应当在报批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对社团具有监督管理指导职责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合并、注销的审批、登记和备案;
(三)对学生社团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与检查评估;
“明星会长”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之内到校团委进行学期注册,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将按本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校团委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指导单位同意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创建本组织网站(主页)、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内部交流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指导单位和校团委审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的申请报告和样本须报送至指导单位和校团委备案。社团各类媒体发布内容按照“文责自负”原则,由作者承担责任,指导单位负责审核,校团委给予监督、指导。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在新学期开学之初和学期末应分别向校团委提交经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指导(挂靠)单位备案的本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状况;期间,各社团开展活动应有书面总结材料及音像资料并交由校团委存档。以上材料将作为学生社团星级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二)活动范围及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三)规定时间不到校团委注册;
(四)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不接受有关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
(五)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六)出现其他应予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或被取缔后仍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且不听劝阻者,校团委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强行停止其活动,并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组织建设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加强社团会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学生社团。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海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外籍学生加入社团后须到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第三十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应当定期注册,按章程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一条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所属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设意义,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
第三十五条3人以上团员的社团必须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兼任。受校团委领导,按照《团章》有关规定开展支部活动,社团团支委应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社团中团员应参加所在学院和所在社团团支部的双重组织生活。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学生社团章程行使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的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的会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十八条社团的内部关系、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原则上社团应建立民主决策的理事会制度。社团组成人员情况须报校校团委备案。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建立工作档案,包括社团章程、工作条例、会员登记表、活动策划、活动图片及影音资料、活动总结、财务收支明细等,以备核查。
第四十条社团可聘请若干专家、教师或社会人士,担任顾问或名誉社长(或名誉会长),但须事先经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及校团委的审批同意、定期审核。未经同意,学生社团不得聘请校外人员担任顾问或名誉社长(或名誉会长)。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校团委同意后,可自备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以便开展工作,不得私刻印章,学生社团的印章应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准后,方可刻制,不得刻制任何圆形办公图章。学生社团不得私自与校外任何单位或组织自行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会员证由校团委统一印制,会员证仅作证实会员身份之用,不具
备其它效力。
第四十三条社团负责人的产生与变更
学生社团负责人学业成绩排名须在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
3、有两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4、已在其他社团担任负责工作的;
5、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
6、担任社团负责人期间不作为,受到半数及以上会员的反对;
7、因其它原因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
活动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第四十五条社团活动须经学生社团集体决策、指导教师同意并报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学生社团会员,未经学生社团集体研究授权,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第四十六条参与人数较多或在校外举办、参加的学生社团活动,要有具体的活动流程方
案、经费管理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并报校团委审批。进一步加强对来自校外支持学生社团开展调研、交流、访问、培训等活动的审核和管理。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士出席活动,需向社联会递交申请及校外人士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须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邀请外籍人士参加活动或开展涉外合作、涉外活动项目,须经校团委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同意,并报学校党委审批,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到校外参加活动时,应提前向社联会申请,并报告活动相关情况,原则上应由社团指导老师或校团委老师带队。
第四十九条社团与指导单位以外的校内外其他单位进行联络或联合开展活动,须事先上报校团委并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十条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经各自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同意,并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校校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十一条校团委将协助学生社团进行网络化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社团运营网站、新媒体平台、印发刊物进行管理和指导,培养社团会员的网络文明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学生社团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关内容。重视网络新媒体社团的管理和引导。学生社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布活动信息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第五十二条社团出具证明、发布公告、进行宣传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内容真实可靠并署社团全称,不得盗用校团委、相关业务部门、社团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五十三条校团委要对未按规定注册的、开展非法活动的、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滥用或冒用学校名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一一清理整顿。联合学校保卫部门制止未批准成立或已经注销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经费管理
第五十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的奖励或赠予、社会赞助等。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集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五条学生社团如收取会费,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收费标准,经社团内部民主决策,报校团委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应写入社团章程。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每学期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校团委负责社团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接受校外资金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社团举办的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的活动,校团委以立项审批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十八条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事先征得校团委的同意,并向社团会员公开说明。
第五十九条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各学生社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学期支出计划和总结须经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社团整顿期间停止一起费用支出。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资金赞助或支持,从严管控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如果确有必要,按照相关制度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六十一条社团解散时,其财产由校团委结合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会员中分配。
工作保障
第六十二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校团委向学生社团工作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社团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学生社团提供师资、活动场地、器材、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搭建平台,提升社团活力和工作水平,保证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蓬勃发展。
第六十三条校团委通过工作交流、专门培训、评比表彰等方式,指导、支持和鼓励学生社团工作发展。
第六十四条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工作量认定或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第六十五条各学院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担任社团负责人、获得表彰等情况,纳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使学生社团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
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下次年审前按照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社团相关制度及信息。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二
如何抓好校产的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资金,发挥现有设备的效益,理顺学校各类物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类物资管理的隶属关系,消灭'三不管'物资和和账外物资以采取的措施,这是学校校产管理面临正待解决的课题。
1、分类建账,三级管理
学校有专职财产保管员,各处、室、组有分保管员,还有特殊设备归个人保管制度。损坏公物有了明确的赔偿制度,专门列出各项赔款价目表。三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学校对校产各项设备的管理和检查,使学校对各部门设备的名称、数量、金额、使用和保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购置校产的手续:首先由各个部门由部导提出要求,由主管校长、校长审批,专业性很强的东西,特别是电化设备由懂行的人购置。设备买回后先到财产保管员处上账,开一式三联'校产验收通知单',填好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总保管员和分管员双方签字,各保存一联,凭此联上总账、分账,第三联随同发票报销。财会人员必须见到第三联上和发票上财产保管员的签字及领导签字,才予报销。这样做,可以使总保管、财会人员及领导对校产的购入和累计金额全面掌握,心中有数。每学期由总保管员和分管员和核对一次分账,检查上账是否齐全,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丢失损坏,个人使用的物品也一样检查、核对。
2、采购保管发放,分层把关
低值耗品不属固定财产,但这一块每年耗资不少,若管理不当,也会造成浪费。建立低值易耗品账,按五金、工具、化工、水暖、电料、劳保、文具、日杂八类建账。
3、充分发挥校产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
校产的管理,建账造册,查账对物,统计报表,仅仅是管理的一个方面,如何充分发挥校产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是科学管理的另一个方面。
校产管理抓好三个要点,处理好四个关系,解决四个问题,紧扣七个环节。
三个要点:
1、领导认识要高。不仅总务主任,副校长,而且还要包括学校其他领导,特别是校长对校产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要高,这是前提。
2、管理队伍素质要好。他们不仅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更主要的应该有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工作精神,这是关键。
3、管理方法要科学化。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措施,要采用目标管理等科学管理方法和计算机先进的手段进行管理,这是根本途径。
处理好四个关系是:
1、管和用的关系,要明确管是方法,用是目的,管的目的在于用,因此要树立明确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2、管物与管人的关系,管物要从管人入手,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管好物。
3、思想教育与物质奖励的关系,要以思想教育为主,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两者不可偏一,更不能倒置。
4、专管与群管的关系,要以专管这为主,抓好群管,落实责任,层层负责。
解决好四个问题是:
1、如何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2、如何在校产管理中,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勤俭持家的精神。
3、如何搞好总务与教育教学等部门在管理上的协调工作。4、如何解决好总务人员与普遍存在的工作量大,待遇偏低的问题。
紧扣紧七个环节是:
1、计划。
2、采购。
3、验收。
4、建账。
5、出库。
6、维修。
7、清查。
校产的购置,要根据学校的计划,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分轻重缓急,由各使用部门制定出年月日度申购计划,经总务处汇总平衡,列入学校财务预算计划,报请校行政批准后执行。
采购时,能走政府采购的必须政府采购,不许走政府采购的要先看物品质量,后问价格;要货比三家,最好不固定在一家进货,优进劣汰,少花钱,办好事。物品购回后,必须由采购员使用部门持原始发票并实物,到校产保管室验收入库手续,填写购物入库单和验收单,等验正通过,校产管理员按品名、数量、单价、物品的原始货证及时登记建账,从而做到账物、账表、账账相符。如果验收中发现问题,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方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使用部门需要领物品时,必须持领料单或校产交接单,到校产品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对于有些价值昂贵,精密度高的食品设备,还要建立管理制度,以提高的其完好率和利用率。校产管理员,应按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终于所管的校产进行清查盘存,编制库存物资存表,固定资产报表上财务统计部门,并报总务处审核备案。每年终亦如此。
(一)什么是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指价值低,使用期限较短,或由于物理性能易于损耗不宜列为校产而按材料管理的工具、器具处设备、其它用品等。
为管理方便,对于低值易耗品还可以再分类。一般可分为;
1、一般工具。指生产、生产用各种工具,如钳子、扳手、锨镐等。
2、管理用具。指行政事务用具,如水壶、热水瓶、办公用具和炊事用具等。
3、劳保用品。指按规定发给作业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和其他劳保用品。
4、医疗用品。指医疗卫生用的听诊器、体温表、注射器,以及各种零星的小型手术器械等。
5、教学用品。指教学用的各种低值易耗仪器、仪表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库房中把低值易耗品全部上货架,使之商店化,一目了然,这样做的好处是是找东西好找,什么东西缺少了,很容易看出,并且整齐干净。
2、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根据具体情况,将低值易耗大致分成电料、水暖、五金、工具、化工、劳保、文具、日杂八大类,每一类都集中在一个或两个架子上,这八大类基本能满足学校的正常使用,特殊物件另行购买,在架上码放不整齐、不好码的可做些小木盒存放、贴上标签,写上名称。
3、建立低值易耗品的账本
上述八大类,每一类建立一本账,从账本上要反映出库存量(一定时间盘一次库)进货的时间、数量、金额和使用一定时间盘库后的结存。
4、入库办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专职人员采购,入库时,由库房管理人员凭发票在采购员的监督下上账,写清时间、数量、金额等。采购员在发票上签字。
5、出库办法
按类别设立八大类领物账本,凡是食物人员领物,都要登记日期数量、用途、本人签字。凡属维修项目的都由维修专职人员领,特别是电料、水暖件及化工作品。
6、定时盘库及购物
一个学期采取两次盘库的办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某种物品用了多少,要在账本上减去,并在领物本上划红线,标明这次盘库的时间,红线之后领的东西,做为下一次盘库所使用的数目。盘库后,账本上能反映出各种物品还剩多少,这样可以根据情况,按类别开出购物单,使购物人员按类购买,节约时间少跑路。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三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为使我校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师操作,特此制定本规定。
1、任何老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学生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虚作假,此项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2、确需休学的学生,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表”,家长填写有关内容、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休学申请表”及病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发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受理后由德育处考察签字,分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
3、每个年级休学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人数的1.5%,超过的名额需报请校长室批准。
4、毕业年级须在三月底前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可办理。
1、休学的学生需凭本人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明,且休学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复学,由教务处受理,填写“复学申请表”,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
2、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可以提前复学。
3、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复学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学学生。
凡需转学、借读的学生提出申请后,首先由教务处受理,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请校长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缴费手续,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转学、借读的学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师也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转学、借读的学生。
插班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存根,一联给学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组织部基本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四、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六、完成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组织部人员职能
部长职能: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大的工作方向,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
副部长:是部长工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组织部内部日常工作及人员安排。。
秘书:主要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
部员:遵循部长及副部长的各项安排
第四章组织部制度
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三、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质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四、组织部成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五、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内部警告,无故两次,采取书面检讨,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
六、考勤的情况采取记分制:
1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满分3分
2迟到,早退者记1分
3无故不参加者记0分
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给1~2分
七、学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出总体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一般,良好,优秀
九、认真完成正(副)部长交代的任务,并积极向正(副)部长提出意见建议。
十、该制度将直接作用于评定年终优团优干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把组织部建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影响力的部门,更好的配合院团委的工作,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严格遵守。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五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学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安全工作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其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体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宗旨,以避免各类等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为目标。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网络,狠抓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因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教学区、生活区安全:
(1)各年级主任要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教育引导师生建立良好、和谐、新型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启发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年级组组织各项活动,都要周密考虑安全因素,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班级教室,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学生生活区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4)体育课及活动课,教师应全程跟踪,督促学生注意安全;活动量大的训练项目,要向学生讲清要求及注意事项,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加强管制刀具的检查与收缴。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或教官要对学生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凡带有棍棒、刀具、纱布、铁链等器械要收缴到德育处。
(6)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到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交通、乘车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作为夕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闹、追逐。
(2)各年级组要结合学校接送工作,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乘车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讲评各班安全工作。
(4)各年级组要坚持学校学生餐前餐后排路队和课前、睡觉前清点学生的规定,切实加强学生业余管理工作。
3、饮食卫生安全:
(1)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2)教育学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对教室、生活区、饮水机消毒。
(3)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教育学生合理饮食,防止学生暴饮暴食。
(5)严格按照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疾病,学生生病后要按照校医要求及时处理(送市级医院、通知家长、提醒学生服药),防止出现病情延误。
4、校产校舍安全:
(1)每月组织一次校产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每位教师都是学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总务处。
(3)各年级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严禁不按照规程操作。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在确保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要亲自组织,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学生在楼道、楼梯内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机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按规程操作。
(5)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但影响全局,让我们分校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分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将事故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六
1、学校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帐。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七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学校团委管理制度篇十八
二、音乐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由管理员监督做好使用记录。
四、各班同学在本室上课,要遵守纪律,爱护室内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内活动的同学不要坐在把杆上,摆放桌椅时,要轻拿轻放。
六、做好室内凳、乐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
八、不准在音乐室打闹、喧哗,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九、音乐设备、乐器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