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房租赁合同书(汇总14篇)
平等自愿是合同成立的基本原则,双方必须在平等地位下签署合同。编写合同时,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并做出相应处理。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渠道,维护自身利益。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一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甲方将座落在____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年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承租人: (签名盖章)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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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赁合同书篇二
本合同的当事双方是: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____-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 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 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资格。
第五条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 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____号,__-楼__-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日止。
第五章 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 某某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 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七章 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 违约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办公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 。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整。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半 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电话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3%的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乙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四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房产证号。
2、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金每月元,按个月付一次,以后每次付租金应提前15天,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继续租用。如租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用甲方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以下设备也租予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乙方需付甲方水、电费设施押金元,抄见数:水度,电度,煤气度,租期满时乙方付清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中介费元由乙方支付。合同生效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照价赔偿(自然灾害所造成可以不予赔偿:如地震、台风、海啸等)。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以及治安事故,则一切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转租他人应经甲方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9、未尽事宜:。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借用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借用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借用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青口镇青顺大厦二楼202室的场地及其设施,在双方自愿的状态下借用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借用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50平方米。
二、借用期。
借用期为10年,自20 年5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
四、费用承担: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燃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五、借用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借用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借用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甲方须按时将借用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借用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借用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借用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安静使用借用房屋。
5.5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紧急事项。
5.7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借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借用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变更等,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进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
6.8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共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借用房屋,本合同终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证金,乙方付清本租约项下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的租金。
a、未得甲方同意将借用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不缴纳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d、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借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福建青顺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福州市兴福源环保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
篇二: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六
本合同的当事双方人: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办公楼事宜,签订《 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文件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 (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 办公楼 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资格。
第五条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 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 号, 楼 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租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 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 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 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 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 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 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本合同第六条所指 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乙方对 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乙方所租赁的 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 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 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 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 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 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七章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 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 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 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违约
第三十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 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 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 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即为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七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______电话: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
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
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
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需用时,乙方应给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八、现有人员就业的问题由乙方租用该房屋后,自行解决。
九、租金约定每月初日准时送交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
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八
甲方:山东商河经济____区管理____区产业园乙方:山东xx公司为更好地利用起该房屋,使其发挥最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位置及具体情况。
1、坐落位置该房屋位于山东____县____区产业园商西。
2、房屋面积及房产原值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共80平方米。该房屋价值2万元。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持本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房屋使用权出租登记。
3、该房屋甲方无偿供乙方使用。
第三条费用承担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
第四条房屋修缮条款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本合同有限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第七条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本合同有限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八条善后条款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算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免责条款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遵照本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九
直管公房是指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所有的公有房地产和管理的托管、代管房地产。直管公房。
租赁合同。
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直管公有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实物配租。
通知书。
》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缴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缴付方式: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本月租金,逾期未缴纳的,
3、租赁期内若遇租金标准政策性调整,双方按政策性调整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屋修缮标准承担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缮责任。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公有住宅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2、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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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__年,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如果甲方在租赁期想卖此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不想买,应无条件办理退房手续,房租多退少补。
第三条租金、押金交纳期限甲乙双方议定一个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待租赁期满,甲方须根据房屋交付的损害情况将押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及双方义务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根据需要进行装修。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但人为的情况除外。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使房屋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费、闭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交纳方式时间按行业标准交纳。屋内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第六条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回房租和押金。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甲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擅自将房屋当职工宿舍。
4、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的;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时间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直管公有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和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其中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2.1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为每年万元。
3.2供电,供水,排水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1.有实际负荷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2.由于厂房产权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当年租金。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合同到期验收房屋后退还押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月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2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归还甲方。
6.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转租户及经营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转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十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缴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缴付方式: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本月租金,逾期未缴纳的,
3、租赁期内若遇租金标准政策性调整,双方按政策性调整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屋修缮标准承担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缮责任。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公有住宅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2、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3、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涉及规划、房屋安全鉴定等单位的,还需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乙方所做的装修或添加的设施,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的,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租、转让手续。
6、租赁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故闲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权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双方签订的《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房租赁合同书篇十四
3、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涉及规划、房屋安全鉴定等单位的,还需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乙方所做的装修或添加的设施,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的,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租、转让手续。
6、租赁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故闲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权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双方签订的《直管公有住宅。
租赁合同。
》同时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东部城区房屋征收实际,经同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租房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户型,配租方式。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角分)。
第四条租金缴纳。
租金按年度缴纳,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金。租赁期内,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租金由乙方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到甲方指定专户。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之日前,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理由的,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本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
乙方应该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按时缴纳与同小区业主统一标准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房屋维修。
1、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九条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煤气、公摊能耗、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提前收回房屋以及有前款第十条(一)款等情形,甲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前款第十条(二)款等情形,乙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租赁合同期内,因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应在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应当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5、乙方在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租赁该房屋,直至合同期满后7日内腾退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经验房合格后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
6、乙方承诺: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与甲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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