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草原防火协议(模板16篇)
有时候,我们需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应对不同的情况。写总结时要站在读者的角度思考,简洁明了的表达核心内容,避免歧义和误解。总结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人们可以通过阅读范文来获取更多的写作技巧和灵感。
草原防火协议篇一
1、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绿树成荫,景美;好木为灰,心痛。
3、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4、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
5、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6、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7、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8、枝繁叶茂逾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9、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10、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
11、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12、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13、无林夕梦断,有火林焚心。
1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15、灭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无患。
16、林中无烟火处处山清水秀生态良好鸟语花香,
17、一场大火,化为乌有。
18、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
19、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20、若是防火不为重,定是富土变穷壤。
21、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22、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23、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
24、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25、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26、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27、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
28、森林是美化大自然的.天使,
29、片片绿叶汇成万顷绿洲,星星之火可毁涛涛林-海。
30、星星之火能够烧掉莽莽林-海。
31、小小烟头不算大,森林景观它吞下。
32、爱草爱花爱森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33、火灾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
34、保护森林,“火”速离开。
35、草木有意,烈火无情。
36、野火香烟,星星点点都是敌,谢绝点燃。
37、“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38、星星之火可毁掉绿色家园。
39、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40、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41、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
42、勤于防火,国兴民安;疏于防火,必酿后果。
43、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44、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45、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46、“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
47、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48、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49、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50、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
51、小小蝼蚁可以蛀毁巍巍长堤,
52、给树木一点关爱,还大地一片绿荫。
53、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54、火是森林的大敌,让火源远离森林。
55、冬春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记心上。
56、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57、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58、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59、森林,生命的起源;火灾,森林的终结。
60、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
草原防火协议篇二
1、山火是毁灭大森林的`恶魔。
2、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
3、“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
4、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5、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6、森林,生命的起源;火灾,森林的终结。
7、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8、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
9、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10、让心灵的火花绽放,让森林的火花熄灭!
草原防火协议篇三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美丽家园。春节临近,拜祭祖先、走亲访友、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让全县人民过安定祥和的佳节,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
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二、当好文明用火的践行员。
春节期间,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自觉遵守《海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晏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的通知》(晏政〔〕第137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林区草原内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不在禁火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草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监护人要加强对小孩、智障人员的监管,防止其在禁火区内玩火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当好火情预警的情报员。
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或0970-8631168(森林草原火情值班)进行报告,并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但必须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四、当好知法守法的示范员。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对森林草原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当好疫情防控保障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呼吁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广大群众要带头主动远离人群聚集场所,倡导文明祭祀,不进行集中祭祀,倡导网上祭奠、个人送鲜花祭祀、家庭追思会和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祭祀方式,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贡献自己的力量。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请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宣传,互相监督,不在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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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草原防火协议篇四
全市社会各界、团体和广大市民: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生态安全意识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随着全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全社会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投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践行文明祭祀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方式,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情感融入现代文明表达方式,采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寄语信箱、植树祭奠、时空信箱、悬挂丝带、诵读祭文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形成安全防范合力
广大市民朋友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烤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焚烧秸秆、残膜、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埂,从事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做好看护、监管,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共同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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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草原防火协议篇五
全市社会各界、团体和广大市民: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防止火灾发生,双辽市应急管理局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人人参与,群防群治。
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意识,深刻认识森林草原火灾危害的严重性,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做好家庭成员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控,严防失火纵火。争当森林防火的“巡查员、管理员、劝导员、信息员”,做一名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二、遵守规定,文明用火。
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违规用火,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抽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烧秸秆、烧田边地脚等行为。
三、移风易俗,绿色祭祀。
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林区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抛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
四、科学处置,牢记安全。
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势情况。严禁独自一人或者组织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扑火,严防人身安全事故。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市民朋友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让我们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铸起常态化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坚实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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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草原防火协议篇六
1、清明时节寄亲人,默哀三分告亡灵。
2、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
3、留得青山埋宗骨,慎用火烛祭先人。
4、防范没有终点预防贵在坚持。
5、清明火险等级高,引发火灾要坐牢。
6、先人坟前莫放火,文明祭扫过清明。
7、要使青山常绿防火不可麻痹。
8、违规用火隐患大责任不小害全家。
9、先人坟前怎放无情烟火,我等思亲清明听风听雨。
10、天冷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放心上。
11、山火无情防为主,野外用火法必究。
12、鲜花祭故人,春雨现哀思。
13、林区不能火取乐造成火灾罪不轻。
14、清明不要烧纸,秸杆不要点烧。
15、入山不带烟野外不吸烟。
草原防火协议篇七
全市社会各界、团体和广大市民:
清明、“五一”时段已然到来,祭祀扫墓、外出踏青、春耕生产活动日渐增多,且春季天干物燥,是森林草原火灾的多发季节。为了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推动移风易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草原火灾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草产业毁于一旦,甚至可能会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都要遵守的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在此,我们提倡主动移风易俗,自觉摒弃燃香烛、烧纸钱的旧习,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加强约束监管,减少火灾隐患。
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域,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不在林区边缘地带烧荒、烧田埂、烧秸秆。加强对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管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引燃森林大火的“十宗罪”
进山带火如戴铐烧山毁林要坐牢
火源管控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春季防火期,重点林区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风险。对违规生产用火和生火用火的现象,要及时予以制止。私自携带火种进山,并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野外使用明火,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导致死亡3人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祭祀扫墓不小心烧了山林害六亲
随着气温的不断回升,扫墓祭祖和春耕春种形成了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扫墓祭祖的人员逐渐增多,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活动频繁,化纸为钱既污染环境,未熄灭的香烛和纸灰还会给森林带来火灾隐患,甚至会酿成森林大火。因上坟焚香烧纸等陋习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失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谁家麦茬谁家管焚烧拘留加罚款
农事用火方面,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和焚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违法用火行为。春季风干物燥,田间地头的可燃物较多,焚烧稻草秸秆、田边杂草等行为极易失控跑火。其是靠山林地带和居住区附近,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毁坏的,根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补种毁坏株数三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炊用火风险大烧毁森林属违法
露天明火野炊烧烤,遇到大风天气,极易引起森林火灾,甚至还会造成人员的烧伤或烫伤。春季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多,在野外明火野炊烧烤,碳灰和火星极易被风吹到林间草地,从而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特别是不能使用汽油和酒精等易燃品,容易爆炸和产生火苗飞溅等现象。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随手一扔烟落地风干物燥林火起
春季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里的树木、杂草和枯枝落叶极易燃烧。如果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草丛中,在风的作用下,很容易引燃周围的枯枝落叶并蔓延成灾。因野外吸烟引发森林火灾,已经成为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最大隐患。野外吸烟,以致引发山火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燃放爆竹要当心引燃山林罪不轻
在林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极大威胁,也是森林火灾的巨大隐患。因爆炸飞溅出的火星,不仅会引燃周围的枯枝落叶,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还有可能伤及人身安全。特别是在春季祭祀期间,要坚决杜绝坟前燃放爆竹祭祖的陋习。也许在几声爆竹响声过后,随之而来的可能是一场无法挽回的灾难。
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外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在野外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给予500元罚款或治安拘留5至10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拿火光惊生灵跑火烧林要判刑
在林区内使用明火驱赶野生动物,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引发森林火灾,烧毁的不止是成片的森林,还会伤害林内的野生动物。点烧林草驱赶或者捕捉野生动物,如果遇到大风天气,在集中成片的林区火势极易失控,并迅速蔓延发展成为森林大火。
在野外使用明火驱赶动物使森林受到毁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教育孩子别玩火防火避灾不惹祸
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天干物燥气温持续升高,明火极易引燃周边的可燃物引发大面积山林火灾,造成严重的损失。要将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存放在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切不可因家人的疏于管教,导致小孩私自玩火而引发山火,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莫举火把照路明引燃山林要判刑
大地回春,林下可燃物含水量较少,极易燃烧。春季踏青旅游和进山生产性用火活动不断增多,特别是有些游客在踏青春游和野外探险时,还会选择野外宿营,点燃篝火、用火把照明等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行为都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隐患。
在野外违规使用明火造成森林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火取暖易失控毁林犯罪毁一生
随着春季的到来,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有些防火意识淡薄的人,在林区生产作业过程中会生火取暖烘烤衣物。可是却不曾想到,如遇大风突起,被风吹起的一簇小火苗,都有可能引发火烧连营的现象,甚至还会烧伤自己。因野外生火取暖和烘烤衣物而引发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林区野外用火,引发生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火灾无情人有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相互监督安全用火,一旦发生、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并及时向属地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草、消防等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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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草原防火协议篇八
全市社会各界、团体和广大市民:
又是一年春草绿,桃花风起清明时。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也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提高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近年来,随着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植被盖度的逐渐增加,各地林草可燃物大量累积,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等级较高。因此,自觉提高防火意识,养成良好防火习惯,掌握防火、用火和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避险意识和能力,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建绿色美丽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一位公民应有的责任。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切勿盲目扑火,请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二、倡导文明祭祀,弘扬缅怀新风。
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在此,我们提倡主动移风易俗,自觉摒弃燃香烛、烧纸钱的旧习,采用植树绿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祭扫方式。不在林草区、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共同保护林草资源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安全监管,消除火险隐患。
倡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坚持从我做起,遵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各旗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进入重点防火区域自觉扫描“防火码”,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不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吸烟、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炮竹等。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的教育引导和监督,严防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四、党员带头示范,以身作则践文明。
提倡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亲友、群众,自觉抵制陈规旧俗和封建迷信,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生产、生活用火。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守护绿色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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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草原防火协议篇九
1、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2、戒严期内气温高,野外用火严禁烧。
3、发生山火要扑救,救火如同救生命。
4、保护绿色屏障,防火时刻莫忘!
5、别让一点星火,照亮齐鲁大地。
6、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7、防火人人用心,森林处处美景。
8、我以我心爱森林,我用我行防火情。
9、把美德留在旅途,把防火记在心间。
10、防火义不容辞,责任重于泰山。
11、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12、绿色环保维护平衡,护林防火永记心中。
13、森林火灾危害大,森林防火靠大家。
14、同谱森林防火曲,共唱泰山和谐歌。
15、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16、久旱风大气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17、烧香化纸祭先祖,防火意识不能无。
18、防火每一天,护森美一片!
19、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20、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21、森林防火人人参与,平安泰山个个受益。
22、沐浴阳光享受绿色,走进森林勿忘防火。
23、进山留下烟和火,火灾隐患就萎缩。
24、悠悠森林情,寸寸防火心。
25、香火留在庙中,平安带回家中
26、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
27、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28、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
29、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
30、勿使森林在火焰中流泪,莫让鸟儿在烟尘中哀鸣!
31、严格控制火源,消除火险隐患。
32、美丽景色始于心,森林防火践于行。
33、中华文明五千年,防火就在一瞬间。
34、坚决落实防火责任制,切实防患于未然!
35、生态要文明,防火必先行。
36、植树造林千日苦,点点星火一日光。
37、森林树木皆为友,野火香烟都是敌。
38、漫漫登山路,防火第一步。
39、火险多是人为,人为更要防火!
40、火苗,背后就是荒漠。
41、提倡文明祭扫,杜绝上坟烧纸。
42、隐患是火灾之源,大意是火灾之患。
43、火种离身,防火留心。
44、泰山景色无限好,森林防火要做好。
45、绿树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46、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47、东岳泰山・世界遗产,森林防火・严控火源。
48、野外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
49、不要对我热情如火,我只要你细心呵护。
50、森林是地球的绿肺,防火是你我的使命!
51、爱护绿色森林,共筑防火屏障。
52、登泰山、不吸烟,严防火、保平安。
53、森林资源生命线新常态下保林安。
54、“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55、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56、禁止烟火,保护地球之肺。
57、携手森林防火,共享国泰民安生活。
58、植树造林奔小康,森林防火保安康。
59、森林防火,拒绝“火星”来客!
60、乐享山水间,防火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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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火协议篇十
第五十四条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第五十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订的有关协定开展扑救工作;没有协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国家政府协商办理。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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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火协议篇十一
为扎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乡多措共举严防死守森林草原防火红线,扎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将我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乡级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招聘了12名工作人员组成乡级应急扑火队,明确67名专职护林员和104名生态护林员。召开全乡森林草原防火部署大会,增强护林意识,定期开展灭火防火培训,提高防火技能,有效筑牢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道防线。
组织由村干部、护林员组成的`森林巡逻队,对全乡范围内大面积林木等火灾易发地进行常态化巡逻检查;在重要路口设置火源检查点,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思想,恪尽职守,严把林地、山头、坟头、路口,不断进行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全乡13个村及公路沿线巡回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对上坟烧纸、烧秸秆等常见现象进行大力宣传,并在路边设立宣传警示旗60面、标语30条、标牌13块,在中小学发动3000余名学生参加护林防火知识竞赛,以“小手拉大手”形式帮助群众提高护林防火意识。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乡、村两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每天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准确、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向各村委会拨付防火经费、购置防火器材共计支出××万元,采购二号防火工具××把、风力灭火器××台、锄头、砍刀等其他灭火器材××余把,对讲机、望远镜××余只,新购阻燃服、迷彩服××余套。
将森林进行区域划分,采取分管领导包村和村组干部包片、护林员包山头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山林安全。同时也对护林员在岗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强化护林员责任意识,对无故脱岗者及时通报处理。
草原防火协议篇十二
森林防火条例(精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準,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準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準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準,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七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第十八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九条铁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第二十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準备措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準,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準,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严格按照批準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草原防火协议篇十三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七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第十八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九条铁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第二十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草原防火协议篇十四
草原是由各类植物所构成的大面积的绿色生态环境,一旦草原某处有火源问题,则会导致大面积扩散,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因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烧防火隔离带等,需要生产性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生产性用火经批准的,用火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2.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者副业生产的人员,需要生活性用火的,应当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3.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防火管制。
二、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和通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和通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动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2.行驶在草原上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禁旅客随意丢弃火种。
3.在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草原防火期内,以下七种行为将受到处罚:
2.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吸烟、随意用火。
3.违反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成为火灾隐患的。
4.有草原火灾隐患,经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通知仍不清除的。
5.拒绝或者妨碍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实施防火检查的。
7.过失引起草原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火场如何开展救护和自救?
1.一氧化碳中毒时的处理:其症状是呼吸紧迫、头痛、胸闷、肌肉无力、心悸、皮肤青紫、神志不清。
处理方法:(1)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或将脸贴近涅土呼吸。
(2)迅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3)进行人工呼吸。
(4)注射兴奋剂。
2.休克时的处理:因外伤、出血、疼痛、过敏、疲劳过度等原因可能引起休克,其症状是面色苍白、出冷汗、精神萎靡、脉搏细弱、血压下降。
处理方法:(1)将病人移至安全地方,让病人平卧,注意保暖。(2)如因外伤出血休克应立即止血。(3)如有骨折要用木板绷带临时固定。(4)用针刺人中或指压人中,使其清醒。(5)呼吸困难的进行人工呼吸。(6)初步稳定后视情送医院治疗。
3.烧伤时的处理:(1)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方。(2)治疗休克。(3)特别注意不要弄破皮肤和水泡,避免感染。(4)尽可能迅速转送医院治疗。
4.骨折时的处理:(1)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方。(2)有伤口出血要立即止血。(3)开放性骨折要先用纱布棉花包扎患处,垫上软物用夹板固定(无夹板可用棍、树枝、竹竿代替),运作要轻,受伤部位不要绑得太紧。(4)经处理后,尽快转送医院治疗。
5.火场中暑时的处理:因高温高热环境和过度劳累等引发中暑现象,其症状是:发病快、极度虚弱、头痛晕、恶心、面色苍白、大量出汗、皮肤湿冷、呼吸急迫,严重时可发生肌肉湿冷或昏迷。处理方法:(1)将病人移至安全地方,让病人平卧阴凉处休息。(2)给病人饮用食盐水、糖水。(3)失水过多的可补液。(4)视情况送医院治疗。
夏季高温、天干物燥,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消防防火专家建议,夏季家庭防火要注意以下“六忌”:
一、忌家用电器故障引起火灾。使用电炉、电熨斗等,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
二、忌乱扔烟头引起火灾。“一支香烟,能毁万丈楼”,不能乱扔烟头,尤其像厨房这样易燃物质多的地方要格外注意。
三、忌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燃放后对现场要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四、忌燃烧垃圾引起火灾。垃圾里可能有可燃可爆物,如液化气残液、玻璃瓶、鞭炮、废旧液体打火机等,一旦燃烧就有爆炸的可能。
五、忌气体泄漏引起火灾。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及手机,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立刻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1)烟气的毒害性。虽然烟气中的成分并不都有毒害性,但是无毒气体也会妨碍人的呼吸,降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造成人体缺氧而死。
(2)烟气的减光性。烟气的减光性是指烟气降低人的能见度,这就使人们不能迅速逃离火场,增加了中毒和烧死的可能性。
(3)烟气的恐怖性。在发生火灾时,特别是发生轰然后,火焰和烟气冲出门窗孔洞,浓烟滚滚,烈火熊熊,使人们产生了恐怖感,常常因此造成了疏散过程中的混乱局面,使有的人失去了正常活动能力,有的甚至失去理智,惊惶失措。
(1)折叠层数要依毛巾的质地而异,一般毛巾折叠8层为宜,这样烟雾浓度消除率可达60%。
(2)毛巾不必弄湿。
(3)使用时要捂住口和鼻,虑烟的面积尽量增大。发生火灾时人被困在室内怎样呼救?发生火灾,情况复杂,人被围困在室内,有时不了解周围失火情况,一时不能撤离火场。由于火势凶猛,门窗被封住,烟熏火燎容易迷失方向。当人被大火围困在建筑物内向外呼救,外面的人很难听到。因为熊熊烈火形成一道火围墙,向外呼救实际上是很困难的。此时此刻被困的人应保持冷静,人应卧倒在地面上呼救。因火势顺着气流向上升,在低矮的地方,可燃物已经烧过或还有未燃烧之处,呼救的声波可透过这些空隙向外传出。这样外界容易听到呼救声,能够及时设法营救。
草原防火协议篇十五
1.保护草原,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
2.草兴牧兴百业兴,山青水秀牧歌扬
3.改善草原生态,建设绿色家园
4.草山草坡也是草原
5.保护草原,人人有责
6.保护草原,利国利民
7.保护草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8.保护草原光荣,破坏草原违法
9.保护草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10.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
11.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吸烟丢弃火种和野外用火。
12.保护草原,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13.保护草原,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
14.保护草原,利国利民。
15.保护草原,人人有责。
16.保护草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7.草原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18.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关爱人类生存环境
19.保护草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20.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21.建设秀美山川,草原保护当先
22.草山草坡也是草原。
23.草兴牧兴百业兴,山青水秀牧歌扬。
24.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25.草原防火,警钟长鸣。
26.草原防火,人人有责。
27.珍惜草原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28.加强草原保护,遏制草原退化
29.保护草原光荣,破坏草原违法。
30.保护草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31.保护草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32.保护基本草原,促进畜牧业发展。
草原防火协议篇十六
夏季高温、天干物燥,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消防防火专家建议,夏季家庭防火要注意以下“六忌”:
一、忌家用电器故障引起火灾。使用电炉、电熨斗等,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
二、忌乱扔烟头引起火灾。“一支香烟,能毁万丈楼”,不能乱扔烟头,尤其像厨房这样易燃物质多的地方要格外注意。
三、忌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燃放后对现场要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四、忌燃烧垃圾引起火灾。垃圾里可能有可燃可爆物,如液化气残液、玻璃瓶、鞭炮、废旧液体打火机等,一旦燃烧就有爆炸的可能。
五、忌气体泄漏引起火灾。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及手机,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立刻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1)烟气的毒害性。虽然烟气中的成分并不都有毒害性,但是无毒气体也会妨碍人的呼吸,降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造成人体缺氧而死。
(2)烟气的减光性。烟气的减光性是指烟气降低人的能见度,这就使人们不能迅速逃离火场,增加了中毒和烧死的可能性。
(3)烟气的恐怖性。在发生火灾时,特别是发生轰然后,火焰和烟气冲出门窗孔洞,浓烟滚滚,烈火熊熊,使人们产生了恐怖感,常常因此造成了疏散过程中的混乱局面,使有的人失去了正常活动能力,有的甚至失去理智,惊惶失措。
怎样使用湿毛巾防烟
(1)折叠层数要依毛巾的质地而异,一般毛巾折叠8层为宜,这样烟雾浓度消除率可达60%。
(2)毛巾不必弄湿。
(3)使用时要捂住口和鼻,虑烟的面积尽量增大。发生火灾时人被困在室内怎样呼救?发生火灾,情况复杂,人被围困在室内,有时不了解周围失火情况,一时不能撤离火场。由于火势凶猛,门窗被封住,烟熏火燎容易迷失方向。当人被大火围困在建筑物内向外呼救,外面的人很难听到。因为熊熊烈火形成一道火围墙,向外呼救实际上是很困难的。此时此刻被困的人应保持冷静,人应卧倒在地面上呼救。因火势顺着气流向上升,在低矮的地方,可燃物已经烧过或还有未燃烧之处,呼救的声波可透过这些空隙向外传出。这样外界容易听到呼救声,能够及时设法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