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防止返贫工作汇报(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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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一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本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防返贫基金用好用实,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区委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跟踪和监督防返贫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__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脱贫攻坚办、各乡镇办委、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组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区脱贫攻坚办、乡镇办委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乡(镇)村(组)一级监测。由乡镇办委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20日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至区脱贫攻坚办。
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3.区脱贫攻坚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区脱贫攻坚办牵头,按照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区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每月25日前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
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区脱贫攻坚办将审定核实后的返贫人员情况以发点球的形式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如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返贫现象则交由区住建局、发改局或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解决;因病导致的返贫现象应交由区人社局、卫计局核实办理;因学导致的贫困现象则交由区教科局核实办理;如因突发事故导致的残疾现象则交由区民政或区残联协调解决;该使用防返贫基金的及时督促申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不返贫。
(三)联席会商逗硬通报
区脱贫攻坚办要督促乡镇办委、帮扶单位、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委、区级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8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委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办委、各帮扶单位、区委督导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区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并结合乡镇、帮扶单位上报花名册,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乡镇村民小组、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区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三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认真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工作任务“促衔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和“四包”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联防联控。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推进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控辍保学“四步法”工作,春季学期以来,分别向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东风农场管委会发放学生劝返联系函11份;向外县(市)发放2014年小学毕业生未入初中外地户籍学生的函1次8份,要求相关县(市)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工作。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行万家”活动,做实做深做透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提高劝返工作质量。各中小学参与家访教师达2100余人次,做实思想不稳定学生家访动员工作。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共办理转入、转出、休学、死亡注销学籍等学生2550人,确保了学生数据的精准。二是有序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目前,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科技楼等8个一批改薄提升项目、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建设任务,改薄提升项目除景洪市第一中学科技楼和景洪市嘎洒镇曼海小学学生宿舍楼外,其它项目力争封顶,进入装修。三是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升级改造和建设义务教育网络,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百兆教育网络班班通、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四是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农村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计划人才引进136人,目前,已完成招聘工作并签订协议;计划社会招聘14人,现到岗12人;共发放乡镇教师工作岗位补贴22386人次1118.72万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22820人次329.98万元。
(三)聚焦工作重点“强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一是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5191人次155.64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607人次18.21万元。义务教育全部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除学杂费,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24511人次1121.05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3491人次(测算)81.63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981人次123.93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230人次4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免学费299人次32.5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2780人485.8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学生1315人233.91万元;发放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费348人57.55万元;补发2017年秋季学期-2018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补助31人4.95万元;补发2020年度8个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3894人97.35万元,发放2021年度4070人76.38万元。积极开展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共办理1008名大学生贷款申请794.27万元。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实施,有效消除了全市因贫辍学现象。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确保供餐安全。2021年以来,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51140人次资助资金1081.91万元。三是认真完成对拟纳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人员数据信息筛查、比对工作7次,确保教育信息准确,并向动态监测管理对象发放资助金2人3000元。四是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五是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不通国家通用语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培训156人,目前,已完成勐罕镇曼么、曼景、曼法等3个村委会71人的培训,已接收到省级下拨资金7万元。
(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扎实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2021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强化“挂包帮”工作。组成走访组5个32人次,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党群共建、政策宣传、感恩教育、走访慰问、卫生清洁等活动7次,涉及挂钩户376人次,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发送短信和微信提醒60余次,帮扶现金、生活用品等折合人民币3085元,认购和帮助推销蜂蜜、茶叶、鸡、西红柿等农产品为农户增收9210元。
(一)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不到位,只做到了“宣传教育”和“责令整改”,在“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方面的案例为零,对疑似辍学学生家长缺乏强制性措施,给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了很大影响。
(二)因培训人员居住地分散,涉及勐旺、景哈、勐龙、景讷等乡镇多个村委会,有的村委会只有1-2名参训人员,无法集中培训。此外,参加培训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培训效果不好。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联席会议,做好相关政策、业务指导,及时帮助乡镇开展好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监测对象的监测和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帮扶不减力度,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的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多部门及家校配合协作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对流失学生的劝返工作;严格执行控辍保学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监控辍学学生情况。继续加强家长学校制度的落实,强化家校配合。二是加强家风家训传承,加强农村家庭夫妻的责任意识教育及对年轻夫妻进行相关育儿知识经验的培训,从根本上减少问题学生的存在。三是坚决执行控辍保学“四步法”。将家庭履行控辍保学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给予制约,实现村民自治管理,切实将控辍保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始终不愿意返校的学生,坚决执行最后一步“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让“不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等观念深入人心。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的使用。四是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复学学生。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会”。
(三)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后顾之忧。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各项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建档立卡户学生手中。
(四)强化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争取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零散参训人员,集中到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委会开展培训。
(五)强化扶志扶智工作,有序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结合巩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走访活动,深入挂钩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等活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帮扶措施,大力支持产业。
扶贫。
强化产业质量确保稳定增加收入。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四
根据***、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稳步推进,防返贫监测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明显。现将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根据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脱贫攻坚办立即组织部分乡镇和行业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制定《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多方论证并反复征求乡镇和部门意见,修改定稿印发,细化明确防返贫监测工作步骤、要求和行业责任分工。为强化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年终考核。
(二)精准锁定对象。县脱贫攻坚办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制定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汇总行业部门和乡镇报送对象,开展行业比对并反馈乡镇走访评议,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目前全县累计开展x次动态识别,精准锁定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其中致贫风险因大病x户x人、因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户x人、因就业不稳x户x人、因产业失败x户x人、因突发事件x户x人、因学x户x人、因疫情x户x人、因灾x户x人、其他x户x人;锁定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其中返贫风险因大病x户x人、因残x户x人、因就业不稳x户x人、因产业失败x户x人、因突发事件x户x人、因学x户x人、因疫情x户x人、因灾x户x人、其他x户x人。按照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采集相关信息并完成系统标注。
(三)精细动态监测。对锁定新增边缘户逐户落实帮助责任人,利用挂牌督战遍访对所有监测对象逐户走访,分析“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并结合全县“扶贫走访日”“扶贫工作日”“乡镇集中攻坚日”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监测,建立监测工作台账。
(四)精确开展帮扶。县委县政府针对致贫返贫风险,及时落实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责任人,特别是边缘户存在的短板问题,先后出台了边缘户住房保障措施、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县级行业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监测对象存在的短板问题分商研讨,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分层分级落实责任,限时帮扶补短。
结合监测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累计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落实低保保障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协调子女赡养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教育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产业奖补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务工就业奖补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医疗保障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危房改造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
一是因大病、因残。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大病、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边缘户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引导务工和发展产业,综合保障等政策,确保不致贫不返贫。
二是因就业不稳。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就业不稳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公益性岗位和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务工就业,落实就业奖补政策,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因产业失败。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产业失败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小微产业奖补,引导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务工就业、住房保障、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四是因突发事件。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突发事件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危房改造,产业奖补、务工奖补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确保“一超六有”稳定达标。
五是因学。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根据监测户家庭上学学生实际情况,落实困难学生补助、三免一补、教育救助基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对家庭仍有困难的,落实综合保障政策,消除因学致贫返贫风险。
六是因疫情。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制定降低疫情影响十项措施,落实危房改造、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引导外出务工就业、发展农业生产等措施,消除疫情致贫返贫风险。
七是因灾。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住房建设、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发展产业等政策措施,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八是其他原因。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其他原因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根据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通过落实“一超六有”,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提高家庭收入,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目前,全县监测对象住房、医疗等突出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已全部消除。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从就业促进、产业扶持、教育救助、健康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全面探索实践。
(一)深入调研。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实地调研。
(二)会商研讨。县脱贫攻坚办组织行业部门,对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研讨,理清工作思路。
(三)制定方案。县脱贫攻坚办在汇总各行业部门调研结果和会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工作方案。各行业部门结合县总体部署和调研结果,制定形成行业部门工作方案。
(四)稳步推进。结合防返贫监测、挂牌督战等重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等群体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从区域产业发展、劳务就业、住房提升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着手,试点实行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等帮扶提升政策,在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提升质量。
(一)全盘谋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工作总体部署安排、推进落实、细节把控、结果反馈深入探讨、几上几下征求意见,全盘谋划,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实现工作安排部署科学、细节把控到位,工作过程扎实,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压实责任。结合工作总体要求,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调动帮扶干部积极参与,全县上下一盘棋,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合力克难攻坚,工作推进有序。
(三)强化统筹。一是强化工作统筹,把防返贫监测、解决相对贫困试点等工作和挂牌督战、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及问题清零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二是强化力量统筹。县脱贫攻坚办统筹调度,乡镇具体落实,充分利用每周扶贫工作日、每月扶贫走访日和乡镇集中攻坚日等,组织帮扶干部逐户走访调查,突出重点、把握难点,逐项分析,制定措施及时帮扶补短,确保工作一体推进,结果真实。
(四)跟踪指导。一是召开培训会,对工作内容、要求、步骤、难点等进行细化解读,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及时调度,先后制定《县防返贫监测对象审核标准》、《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三是巡回指导。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乡镇开展全覆盖督导,了解掌握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商研讨制定措施,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中不严不实、不精不准等问题。
(一)加强监测对象动态化管理。按照中、省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县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细则,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对已化解风险的对象,及时调整帮扶政策,实现进退有序,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结合全县扶贫工作日、扶贫走访日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补短救助快反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因户施策对标落实措施补短。对照监测对象“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增加收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健全与乡村振兴融合机制。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多元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等方面着手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对贫困人口扶持政策,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实现乡村和谐发展。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六
按照中心校要求和我校结对帮扶工作需要我与丁晓娟、马之军两位老师结成对子,为了尽快让他们适应新的教学岗位,胜任语文教学工作,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体做法如下:
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特长、优势,也各有需要提高的地方,于是我认真分析两位老师的优缺点,对于好的地方,提出来大家一起学习,对于不足的地方,互相帮助其改正,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发展、进步,最后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
虽然我是师傅,那是因为我教龄比较长,两位老师虽然年轻,但是在教学理念上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需要虚心学习,所以我把共同提高素质作为本学期的工作目标之一。
首先,我经常向其他几位骨干教师请教,努力使自己在课堂教学等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
其次,在老师上汇报课、观摩课时,一起备课研课、然后听课学习,并仔细记录、认真进行评课,使自己在评课方面有一定进步。
再次,在平时的休息时间里,我经常寻找有关资料、多看相关书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在理论上也有收获。
骨干教师结对子工作主要活动之一是听课、备课、评课。这些活动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老师有好学的热情,有丰富的知识,有创新的能力。而作为师傅的我更乐意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徒弟,带徒弟的过程中也能不断完善自己,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本学期老师及其他教师共同集体备课1节,我自己上示范课1节,老师上汇报课研究课2节,听课后,均进行了认真的评课,对教案、教学方法、教学课件、上课时出现的一些不足都进行了改善。经过研课后,尽是把优秀的活泼的教学活动展现给学生,让他们在各个方面有所提高。
在本学期的骨干教师结队活动中,自己微薄的教学理论、技能方面的经验,与老师共同分享、探讨研究,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地更新理念知识和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七
今年以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压倒性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漾濞“5·21”地震恢复重建工作,创新实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三项机,着力构建“五个一”措施强化监测,打出一套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的“组合拳”,现将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情况
一是抓实“三举措”,确保实现“三早”要求。探索实施“风险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防止返贫的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帮扶。建立防止返贫风险预警机制。风险预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明确13个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程序,确保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及时核实。“线下”:镇村干部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实行“一月一排查”,第一时间提出预警风险并逐级上报。对行业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及时入户核查。建立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坚持科学预警监测、快速精准帮扶、及时消除风险的原则,州级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县市和对口行业部门;县市和行业部门及时比对核实,2个工作日内反馈乡镇和村。乡镇和村3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查。对主动排查发现的预警户,要求当天完成入户核查。列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以“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稳定实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收入持续稳定、支出负担问题稳定解决”为基本标准,1个月内启动帮扶、落实措施。建立防止返贫责任追溯机制。明确州、县、乡、村四级风险预警和帮扶责任,坚持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帮扶责任一并追溯。全面落实“双月督导”“双月调度”“双月通报”制度,成立12个督导小组,按照一轮一方案、一台账、一通报、一汇报“四个一”工作要求,对12县市开展督导。组织召开督导情况汇报会,形成县市问题清单,到村到户的问题要求限期办结;“点对点”印发《督导通报》,压实县市主体责任抓整改,抄送行业部门,发挥主管职能促整改。
二是抓实“一平台”,确保实现监测帮扶全覆盖。在祥云县试点的基础上,12县市按照“一键式”办理、“一站式”服务要求,全力推进统筹衔接、高效便捷、施策精准的综合救助新平台建设工作。1.统筹协调、联动配合,实现工作“高位推动”。县市组建“政府救助平台”调度中心,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高效推动工作落实。2.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实现服务“一网通办”。将“政府救助平台”与县市有关部门信息数据系统有序接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通。3.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推进任务“高效落实”。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联动机制,全力推动服务事项按时办结。4.抓实培训、强化宣传,切实发挥“政策红利”。开展全流程培训,做到“经办工作人员100%会使用、低收入人口100%会使用”的两个100%。截至12月28日,共接到有效群众申请事项11718件,办结9770件,正在办理1948件。
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因灾返贫风险有效控制。2021年,大理州境内先后发生了漾濞6.4级地震、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全州上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应对灾情,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启动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化跟踪监测,及时将有返贫风险的88户314人受灾人口纳入监测对象,其中漾濞县53户169人、洱源县35户145人。集中力量对受灾农户进行“一户一方案”分类施策,采取民房恢复重建、防贫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培训、产业帮扶等精准帮扶措施,全力消除因灾住房保障不到位的返贫致贫风险,化解灾害对农村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产业就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受灾地区因灾返贫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切实守住了脱贫攻坚成果。
截至12月28日,全州“三类”监测对象共11100户37755人(脱贫不稳定户4565户16223人、边缘易致贫户5637户1882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98户2708人),通过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目前已消除风险6763户24166人。
(二)年中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6月11日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围绕工作对象、标准、程序、帮扶措施、完成时限等监测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大理州乡村振兴局对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2021年为6000元)为参考,聚焦“脱贫户、已纳入系统的监测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重点人群,持续跟踪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对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隐患,因罹患重病大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风险因素逐户逐人分析研判,排查出收入风险635户、住房问题户105户、因旱情影响水源水量减少或工程老化等问题造成群众饮水不方便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89件。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和致返贫风险点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入户调查、逐级审定新识别“三类人员”新识别509户1987人,标注风险消除8户30人。集中大排查后全州“两类人员”共计10918户37593人,已消除风险9903户33645人,未消除风险1015户3948人。
(三)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级的部署安排,印发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退尽退”的要求,全面部署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户清退225户842人,人清退14人,风险标注回退307户1199人,风险消除回退3412户10507人,标注风险消除307户1199人,新识别770户2607人,自然增加156人,自然减少265人。
(四)年度监测对象动态情况
全年累计新识别“三类人员”1646户5986人(脱贫不稳定户982户3642人、边缘易致贫户229户78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35户1560人),标注风险消除244户997人(脱贫不稳定户238户975人、边缘易致贫户4户1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11人)。截至目前,累计消除风险6763户24166人(脱贫不稳定2326户8511人、边缘易致贫户4713户1483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64户824人),未消除风险4337户13589人(脱贫不稳定2239户7712人、边缘易致贫户1464户399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34户1884人)。
2.监测对象按风险原因分类情况。全州11100户监测对象具体致返贫风险原因为:因病3715户,因务工就业不稳2691户,因残1498户,因学1190户,缺劳力858户,因意外事故370户,因产业项目失败361户,因自然灾害161,因安全住房81户,其他165户。
3.监测对象分类情况。全州三类监测对象11100户3775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4565户16223人,占42.97%;边缘易致贫户5637户18824人,占49.85%;突发严重困难户898户2708人,占7.18%。
4.年度监测对象清退情况。全州共清退532户2041人,其中:风险标注回退307户1199人、整户清退225户842人。按户类型看脱贫不稳定户307户1199人、边缘易致贫户225户842人。清退对象主要为有公职人员、有消费型车辆、开公司办企业、有商品房、有铺面,刻意隐瞒家庭实际情况等“十项负面清单户”以及整户外迁、整户销户等情况。
(五)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监测对象分类帮扶措施落实情况。4873户享受产业帮扶,占43.9%,5374户享受就业帮扶,占48.4%,1078户享受享受金融扶贫,占9.7%,1417户享受公益性岗位,占12.8%,4513户享受健康帮扶,占40.7%,1387户享受教育帮扶,占12.5%,3156户享受基础设施改善,占28.4%,3541户享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占31.9%;享受饮水安全保障73户,占1.0%,享受住房安全保障165户,占1.5%。
2.单一风险监测户和帮扶措施对应情况。全州单一风险户8848户,帮扶措施基本做到帮扶措施与风险相匹配,措施能用、管用。帮扶措施匹配情况:因务工就业不稳2448户,享受就业帮扶1976户、公益岗位386户、产业帮扶1065户;因病2772户,享受健康帮扶2364户、综合保障1873户、社会帮扶114户;因残1149户,受益综合保障1128户、社会帮扶103户、健康帮扶610户;缺劳力759户,受益综合保障措施595户、社会帮扶40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226户;因学920户,受益教育帮扶755户、义务教育保障277户、社会帮扶42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269户,受益综合保障217户、健康帮扶135户、就业帮扶85户、产业帮扶99户、教育帮扶43户;因住房安全64户,受益住房安全保障政策64户;因产业失败316户,受益产业帮扶231户、就业帮扶143户、综合保障150户;其他因收入不稳等48户均受益就业、产业等帮扶政策。
(一)强化数据比对,做到发现快。我州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交通意外事故、产业失败等13项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每月5日前比对核查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预警信息,由乡村振兴局汇总分析后,及时向乡镇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风险预警信息6期9.4万余条。
(二)强化实地核查,做到响应快。实行常态化排查和不定期核实相结合的风险核查机制。每月15日前由乡(镇)村两级组织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等工作力量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开展常态化排查,第一时间掌握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户信息情况,及时提出预警风险并逐级上报;对行业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户,随时入户、随时核实,及时上报风险核实信息。
(三)强化上下联动,做到调度快。严格执行“双月调度”,建立市县工作交流机制,按月收集市县反馈的问题,通过调研暗访、数据监测、工作提醒、督导通报等方式,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漾濞“5·21”地震和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做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网格化”大排查,及时精准掌握受灾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为有效做好“事中救助”和“事后帮扶”提供依据。二是跟踪监测,分类救助。及时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逐户分析风险,分类逐项消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漾濞县享受民房恢复重建31户,申报防贫保险1户,种养殖业扶持42户,就业转移扶持16户,享受公岗11户,享受低保28户。洱源县享受住房帮扶37户、教育帮扶8户、民政救助27户、申报防贫保险34户,就业帮扶14户,产业帮扶5户,医疗救助4户,其他帮扶16户。三是强化帮扶,落实政策。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强力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帮扶工作实。严格执行“双月督导”,成立州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村入户抽查核实监测对象风险预警、识别认定、落实帮扶、风险消除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立行立改。坚持一轮一方案、一动员、一台账、一通报“四个一”制度,对督导发现问题“点对点”下发《督导通报》到各市县,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抄送各行业,发挥主管职能促整改,实现督导成果州县乡三级共享。
今年来,为有效面对基层换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大等问题,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落实、落细,全州投入工作经费430.98万元,举办防止返贫监测业务培训595场次,培训3.19万人次,组建动态监测工作队1148支,1.8万人参与动态监测工作;参与风险预警部门13个,推送核实风险预警信息9.4万条,参与信息比对部门25个,比对信息23.1万条;综合分析研判16.54万户,确定为重点入户核查对象2.49万户;1.8万人参与入户调查,完成入户调查13.85万户;0.18万人参与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一)思想松懈重视不够。脱贫摘帽后,部分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认识不足,有歇歇脚、喘口气、松劲懈怠的思想,在贯彻落实“四个不摘”,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上仍有差距。
(二)监测帮扶仍有短板。群众对政府救助平台的知晓率不高,群众还是习惯于到村委会、到乡镇进行线下求助,在线申请救助较少,核查办理还不规范。
(三)群众增收面临挑战。受乡村自设的公益性岗位减少等因素影响,脱贫群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乏力。
(四)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乡村两级从事扶贫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新进人员政策理解不深、指标把握不准的情况,数据质量较脱贫攻坚期有所下滑。
(一)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底线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具有大理特色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三项机制落实,继续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核查,双月一督导、一调度、一通报”机制,进一步压实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网格员的监测联系责任,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工作,确保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特别是加大对漾濞、洱源等受灾地区的监测帮扶力度,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切实巩固好受灾地区脱贫攻坚成果。
(二)落实好“一平台三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把落实“一平台三机制”作为衔接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逐步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衔接政策措施。加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广运用,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提高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从会用向好用转变。做实“双绑”的合作社清单、龙头企业清单、农户清单,到2025年,新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户,州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0个,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个。通过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社合作等方式开展股份合作,增加村集体收入,到2022年底5万元以上占90%以上,到2023年底达100%、以县为单位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加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都有一技之长、多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引导群众自强自立、发展致富,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问题。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八
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
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
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
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
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九
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20__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__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__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5.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坚持“四跟四走”路子,深化“四带四推”举措,优先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无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十
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形势影响和国内疫情冲击,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稳健运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严实作风,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主动应变,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对全镇所有企业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帮扶。建立镇领导包保,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机关干部包扶的“三级三包”对口帮扶企业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加快解决当前需求不足、物流运输不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活动从五月中旬持续到今年底。
(二)落实惠企政策。收集各项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读,送政策直达企业、项目和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兑现情况,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点。落实支持物流畅通政策,成立物流畅通保障队伍,帮助企业解决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解决物流资源聚焦效应不明显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坚决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强对物资运输通道检查,梳理解决各类企业在“一进一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通堵点,接通断点,让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运得进来、输得出去。
(四)加强运行调度。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供应链配套受阻情况,采取切实措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做好企业运行调度;组织开展专题促销活动,积极支持帮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
(五)强化要素保障。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采用视频招聘、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方式,建立线上线下多层次用工对接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能问题。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镇委、镇政府成立“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问题收集交办、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资信贷、惠企政策督查等7个工作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三级三包”机制。
1.镇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镇党委班子成员各包保服务1家重点企业(见附件2)。活动期间镇党委班子成员调度帮扶对口企业不少于7次。每名党委班子成员均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口联系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2.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服务企业。镇直有关部门各包联服务1家企业(附件2)。活动期间部门负责同志每月现场调研包联企业不少于1次。
3.机关干部包扶辖区市场主体。镇经发办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机制,机关干部原则上包扶蹲点辖区内市场主体,每月现场帮扶解决问题不少于1次。
(一)部门负责机制。由镇经发办指定1名机关干部,担任联络员。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问题解决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汇总-交办-解决-反馈”闭环工作机制。问题收集交办组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建立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全镇范围广泛征集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周收集各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清单,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限,分转到包联部门和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办理。综合协调组、问题收集交办组对问题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报”。
(三)信息周报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五12:00前将一周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建议、下步工作计划等信息汇总后书面上报综合协调组。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镇广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把_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直有关部门将分转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抓紧推动,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镇委、镇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帮扶企业情况满意度测评。镇纪委、镇党政办要开展常态化督办,对拖拉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扶活动坚决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做好企业帮扶活动的信息收集,镇宣传办负责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十一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 “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十三
为落实《吉水县20xx年企业纾困解困帮扶工作方案》有关精神,贯彻上级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经局班子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以“服务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为目标,有效应对新冠肺炎不利影响,坚持入园区、进企业、出点子、找路子,切实做到局领导牵头,局属单位帮扶企业,常态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打好企业降成本优环境攻坚战。
通过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企业、帮扶单位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推动上级惠企政策和本地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30日至5月7日)
4月30日,召开全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动员大会,对全县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日至6日,制订《20xx年吉水县交通运输局企业帮扶安排表》(见附件);5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动员大会,现场发放最新最全的惠企政策汇编和办理流程。
(二)摸排帮扶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摸排掌握企业困难和需求,特别是上级惠企政策和本县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各企业帮扶工作组将企业摸排情况分类梳理企业困难问题,各企业帮扶工作组摸排情况及帮扶工作情况需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为每个困难企业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解决问题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诉求,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通过走访企业、调查摸底、政策对接、推进解决,整合服务资源,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帮扶工作组和帮扶单位能帮助解决的应主动及时加以解决;对需要其他单位或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可先提交挂企业县领导解决;对确需县出台政策支持才能解决或重大困难问题、普遍性共性问题可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委县政府解决。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局班子成员担任,相关局班子成员同时兼任企业帮扶工作组组长,企业帮扶工作组成员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抽调。
2.弘扬务实作风。深入企业挂点帮扶和调查研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务求高效,努力做到深入企业不扰民、服务企业不添乱,不给企业和群众增加负担。
3.严明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和帮扶单位对企业帮扶工作不重视、帮扶工作不扎实,造成企业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防止返贫工作汇报篇十四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国乡振司法〔20xx〕5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为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
(一)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新调整的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6900元),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农户家庭成员情况,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集中排查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和一般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农户的帮扶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帮扶措施,特别是参加医保等健康帮扶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重点: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着重排查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各类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六)集中排查重点区域。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无脱贫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开展重点排查。
(一)脱贫户。重点关注20xx年当年标注脱贫和人均纯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脱贫户。
(二)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20xx年度和20xx年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农户。
(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关注其中的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四)农村低保对象。重点关注20xx年以来新纳入和申请未纳入低保的农户。
(五)农村残疾人家庭。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家庭和20xx年以来致残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点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点关注20xx年危房改造或维修的家庭。
(八)饮水安全问题家庭。重点关注分散式饮水工程饮用水农户。
(九)收入不稳家庭。重点关注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就业不稳和产业发展失败的家庭。
(十)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重点关注一般农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xx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脱贫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xx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农户。
以上重点人群清单于4月30日,统一反馈至各村。
(一)乡收到重点人群清单分发到村,并汇总掌握各村摸排情况,成立督查小组进行督促指导村级排查,建立重点人群摸排台账及问题清单,全程跟踪指导。村级要通过集中排查,先摸清重点人群农户情况,其次是其他一般农户情况,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马步乡xx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逐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
(二)对排查新发现的困难农户,要按照防返贫监测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分类进行处理。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
(三)对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坚决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返贫致贫风险,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进行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要尽早发现、认真审核,及时补充完善。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乡将于5月5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各村专干要确保掌握集中排查内容、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