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师执业总结报告(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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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一
建立建全律师民事责任制度,律师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度,也有利于律师职业的健康发展。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执业律师职位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xx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总结这一年的执业工作,感慨万千。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xx年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及市律协的指导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思想方面:保持航向,勇往直前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求真务实、浩气凛然。在律师执业工作中,贯彻党的新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利益至上、法律至上、人民利 益至上,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通过自己的介入,促成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带领本所律师精诚团结、守法自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不断推进本所的业务开展、文化建设、战略推进,在实现本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上,将本所的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0xx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多宗各类案件,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承担起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案件、新情况层出不穷。做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
三、奖惩情况:不忘荣誉,激励前行20xx年不仅是我个人取得极大进步的一年,也是*律师事务所极不平凡的一年,开始创造辉煌的一年。我带领本所律师积极开展业务,秉承本所一贯的团队合作精神,取得了累累硕果。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xx年,我所被评为*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三家律所中,我所名列第一。我作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代表进行了发言。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总结过去,展望未来。通过对20xx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我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我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协同本所优秀的律师团队,为泉城乃至本省经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根据省厅党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水平。
xx年6月27日,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集中全所7名律师党员及全体律师,组织“庆七一,人民律师忠于党” 的党建活动,并于xx年9月2日、xx年9月19日等多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社区普通百姓带去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真正做到惠及于民、为民排忧。
二、服务大局、强化责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本着“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所积极发挥律师队伍作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解决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发展的问题出谋划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7.7”和省政法委“7.20”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所对所辖律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了严格的报告制度,先由涉案律师向律所领导汇报,再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上报保定市司法局律管处。另切实坚持集体讨论制定,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我所会组织经验丰富、业务精深的律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律师服务的质量。
国庆期间,由翟向工主任带头并组织亚华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律师轮流值班,立足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耐心解答前来本所咨询群众的疑难法律问题,使群众能够相对舒心的度过“双节”,为保证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社会公信度、诚信度、美誉度也不断提高。
三、关乎民生、心系发展,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我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自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xx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办理经济类案件30余起,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数量达13余家,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四、珍视荣誉、恪守本职,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本所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办案。我所要求每位执业律师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工作中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要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了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要求执业律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我所开展了以“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活动。通过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我所及全体执业律师自xx年建所以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享有较高的信誉,工作受到社会有关人士、单位及委托人的好评,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二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__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一、本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指示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二、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__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
三、在参加公益活动方面
在20__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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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三
我在担任律师工作时积极做好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xx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四
已逝去的20xx年,对我来说是悲喜交集的一年。值得高兴的是因为农村信用社借款案件律师费的提取使我的收入比以往有了增加,遗憾的是业务发展上没有新的进步。过去的一年,无论是沮丧、忧郁还是快乐,毕竟已经过去,留下的惟有沉思、改过。现对我一年的执业情况回顾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律师执业期间,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
二、20xx年度我一共办理各类案件36起,其中刑事辩护及刑附民案件4起,民事诉讼案件30起,法律援助案件2起。今年的每起案件基本上都做了接待笔录,主要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反映的事实及当事人的期望值,更重要的是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案件可能遇到或面临的问题,以及案件的诉讼风险,都非常清楚地告知当事人,不对案件做任何承诺。这样在接案之前就让当事人了解到律师虽不承诺任何结果,但会尽心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接待笔录的初衷是让自己的工作细致起来,把接待的每一位当事人的情况记录下来,一方面是为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作为接待当事人经验的积累。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真诚的告知反而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接案率非常高。今后我还会继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细致有序。
三、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20xx年我踏踏实实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参加法院组织的调研活动、多次为钢城区妇联接访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参加继续教育、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情况。认认真真完成了点睛网律师业务培训任务,也利用其它培训学习机会来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另外我还根据司法局《关于征集婚姻家庭专业优秀案例的通知》要求撰写了两篇自己办理的比较典型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例,由于自己能力水平有限,也仅是肤浅的谈了谈自己的一些观点和见解,不可能作为典型案例来推广,但我还是非常认真的写了两篇,主要目的是锻炼自己,也希望能不断提升自己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水平。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执业经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自身执业能力的基础,但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系统学习不够,工作中常有一些急躁情绪,不细致、浮躁。加上身体原因,学习时间总是不足,个人修养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情况的存在导致我在业务发展方面一直没有大的起色。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学习更多点睛网络业务培训课程,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同时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严于律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务真求实。
六、下步工作打算。自己的执业规划与职业目标越来越清晰,进律所之前我对自己的定位就是要做一名出色的刑辩律师,那时觉得律师不做刑事辩护体现不出律师的价值,但真正开始执业了,在主任的帮助和引导下我办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反而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一些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民事维权案件,案件虽小,收费不高,但我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样真诚尽责去办,很多当事人是非常感激和信任的,也充分体现出一名律师的社会价值。通过这几年办理婚姻家庭方面案件的积累,对每个家庭的矛盾起因、夫妻之间、婆媳之间,孩子教育方面都有了很深的感悟,我正在参加心理咨询师的培训与学习,希望多年之后我不能再干律师诉讼业务的时侯,能把这些工作积累延伸开,使自己真正能够成为一名家庭经营咨询师。我今年还代理了几起工伤赔偿的案件,依据法律,启动程序,运用调解手段,在没有任何证据,一分钱不给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到单位能够跟我们协商处理,今年有四起工伤赔偿的案件都是调解结案的,都达到了当事人的期望值,也减少了漫长的工伤待遇赔偿程序,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对立双方的和解,也增进了社会和谐。我不仅要求自己在婚姻家庭纠纷及劳动法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领域做精做细,做出成绩,我也会积极拓展一些与民众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真正成为一名为百姓维权的律师。
今天的总结既是对自己执业经历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自己以后律师执业的一种激励和鞭策!感谢三位主任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感谢全所人员对我的帮助!
谢谢大家!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五
xx年是实施xx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花荄镇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重要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城乡统筹、两化互动,三村联动主题,按照跳出花荄,谋划花荄,建设花荄,发展花荄的工作思路,狠抓县城建设和工业园区服务、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党的建设,团结带领全镇人民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进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党建、夯基础,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镇党委坚持与时俱进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八大行动为抓手,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地开创了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举龙头,镇党委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抓领导班子学习,思想政治水平提高。建立和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在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精神和时事政治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先后轮流到辽宁、上海、北京、延安、成都、乐山等地挂职锻炼或集中学习。通过加强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
——抓思想作风建设,服务意识明显强化。除继续实行领导挂点包村责任制,负责做好挂点村的各项工作外,要求班子成员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半个月,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各项工作。
——抓民主集中制度,团结共事氛围良好。严格按照党委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对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后实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要求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认真执行党委的决议,正确处理好责任与权力的关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通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了班子成员的沟通,增强了团结,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抓党风廉政建设,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各村社区设立了监督委员会,并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抓党风反腐倡廉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初,与各村社区党支部签订了《反腐倡廉目标责任书》,将反腐倡廉目标责任细化到人头。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通过学、考、看、查、树六项行动,全面掌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并于10月23日举行了书面考试。开展村级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全镇23村(社区)共查出廉政风险点124条,制定防控措施123条,填写104人。结合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对红武村村主任违规招标,收受钱财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4)档案管理规范。我所配备了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了档案专柜,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将业务档案管理列入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明确的奖惩措施,规定每件案件收取50元案件担保金,该担保金在结案交回卷宗归档时退还,确保律师业务档案及时归档,以及律师业务档案的装订规范和齐全。xx年我所各种文字资料、台账、票据,内部管理制度、办案流程和律师的卷宗质量、归档情况及收费情况规范有序。全所律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没有发生任何一起投诉,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二、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1)积极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xx年我所按照市、县司法局的总体要求,主动对接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工矿、进企业、进园区工作,并于xx年12月12日举行了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启动仪式,与辖区部分社区、村(居)委员会、企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组织律师定员、定岗、定期为社区无偿提供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等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为地方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2)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了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我所在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基础上,与辖区社区和村委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并指派固定的律师作为社区或者居委会的义务调解员,帮助社区开展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工作,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积极开展律师政治业务学习。我所始终把对律师的培训和学习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的组成部分,并制定了每月一次政治学习,每周一次专业业务学习的学习机制,以此提高全体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xx年11月份,我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全所律师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了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和精神。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执业律师的政治思想觉悟,教育律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意识。
(4)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精神。我所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五个严禁,加大对执业律师的行为规范,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严格规范代理行为,防止因代理工作出现偏差而影响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我所优势努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三、强化外宣工作,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2)创办《桐梓名城律师报》。该报是我所律师交流学习的平台,为我所律师提供了一个精神家园。报纸设定为2开4版,开设有行业要闻,律所动态、名城论坛、名城说法台、律师服务指南等专栏,并定于两月出版一期,首期已于xx年10月12日出版,第二期已进入印刷阶段。
(3)积极向省市县新闻媒体投稿。我所xx年共向贵州日报、遵义日报、黔中早报、贵州广播电台、法制生活报、金钱在线、新浪网、桐梓县电视台、娄山关报、娄山关手机报等新闻媒体报送稿件10余篇。其中采用8篇,我所投递的《名城律师爱心基金帮助弱势群体》、《桐梓名城律师积极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等稿件荣获多家媒体和报道,树立了名城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4)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我所在进行日常事务工作开展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公益活动的开展。xx年我所参与了桐梓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的12.4法制日宣传活动,参与了桐梓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活动,参与了遵义市司法鉴定宣传活动,参与了海校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等无偿法律公益活动。同时,我所还开展了新年新衣的筹备活动,并积极和天坪乡酒店小学联系,筹备开展律师一帮一活动,对该校的5名孤儿进行长期帮扶,并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上述活动的开展,树立了名城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四、xx年度存在的不足与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xx年即将过去,回顾一年的工作历程,我所的各项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且全年尚未接到任何一起投诉案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所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律师业务能力不强,法律实务较差;二是有的律师重办案业务、轻政治学习,对政治学习活动不积极参与;三是有的律师对公益事业的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有的律师纪律观念淡薄,纪律性较差。
xx年即将到来,针对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在市局、县局以及市律协的领导下,在遵义总所的工作安排下,秉承高效、专业、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以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弘法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提高法制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公平与正义为目标,以实现法制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创建社会和谐为己任,努力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律所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律师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各项调研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的业务能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我所的知名度,保持律师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造成为一支专业分工细、业务研究精、执业能力强、社会口碑好的律师队伍,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专业、诚信的法律服务,为桐梓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为律师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六
时间最公平,最宽容,2014年不管是什么人、不管你经历了什么,时间都让每个人迈过2014年,跨入了2015年。逝去的2014年,对我来说,是悲喜交集的一年。
掐指一算,我从事法律工作已进入了15春秋,随着律师职业执业时间和自己年龄的增长,并没有感觉到从事律师这项职业的轻松,从执业过程中体会到的疑点与难点,更让我感觉所学知识尚浅,包括但不限于理论知识。于我而言,过去的一年,无论是沮丧、忧郁还是快乐,毕竟已经过去,留下的惟有沉思、改过、奋斗。现对我一年的执业情况回顾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国精神,在执业过程中深入贯彻并落实会议精神,严于律己,依法依章办事。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还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随着依法治国的序幕拉开,律师的地位也有望提高,律师将与公、检、法司法机关成为法律的执业共同体,律师也将会交流到司法机关。因此,身为律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以往自由散漫的坏习惯,克服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执业理念。2014年度律师执业期间,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自己的言行,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今后,在执业过程中,更要以《公务员法》和《律师法》、《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二、本年度具体执业情况汇总。
2014年,总共办理诉讼案件 60件,其中民事案件 50 件,刑事案件 6 件,劳动争议案件 2 件,非诉讼法律业务30 件,医疗事故案件2件,法律援助案件2 件,代写法律文书 150份。在过去的执业过程中,总是力求简单,每受理一桩案件,只是简单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就开始着手办理,没有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在具体分析给委托人后通过笔录的方式让委托人签字确认,以至于后期有个别不讲诚信的委托人翻过来“秋后算帐”,给自己职业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2014年,在总结过去工作失误的情况下,对所接受的每起案件基本上都做了接待笔录,主要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反映的事实、当事人请求解决的问题以及当事人的期望值,更重要的是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案件可能遇到或面临的问题,以及案件的诉讼风险,都非常清楚地告知当事人,不对案件做任何承诺。这样在受案之前就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到律师虽不承诺任何结果,但会尽心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接待笔录的初衷是让自己的工作细致起来,把接待的每一位当事人的情况记录下来,一方面是为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作为接待当事人经验的积累。这样细致认真的作法,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而且接案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口碑越来越好。今后我还会继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细致有序。这一年所承接的案件,数量、难度、金额及当事人人数都较以前大为增加,是自己执业以来最感觉最为疲惫又收获最多、最为欣慰的一年。挑战高难度的案件,敢于尝试,努力攻坚,在更大的压力和考验下,学到了很多,总结并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三、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2014年度,在办理完律师事务所受理的案件同时,兼顾做好法律援助事务,2014年,我踏踏实实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公益活动,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多次为十堰市妇联接访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省中小企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情况。
根据律师协会的通知,我认认真真完成了“楚天律师培训系统”律师业务培训任务,也利用其它培训学习机会来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另外我还根据省、市律协要求撰写“法律论文要求”,根据执业过程中发现的亮点,我先后撰写了四篇论文都分别获得了省一等将、两个市二等奖两篇文章,主要目的是锻炼自己,也希望能将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今后,还会加大自己知识而拓展力度,力争取得更多的成果。2014年11份,应湖北省中小企业律师顾问团的邀请,作为十堰唯一一位律师,参加了省中小企事业协会组织的“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有幸聆听了各位专家领导及资深律师有深度地讲话,这次座谈会,不仅拓展了自己视野,还为自己今后服务指明了方向。
五、仲裁工作的现状。
2013年度,经十堰仲裁委员会的考核,有幸被聘为“仲裁员”,被聘为仲裁员以来,2014年度,自己参与审理了三件仲裁案件,独任审理了一件,担任首席仲裁员审理案件一件,担任边裁仲裁员参与合议审理的案件一案。三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仲裁事务于我而言是刚刚涉足,为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仲裁员,还需要努力学习,不断总结。
六、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考虑欠缺,诉前工作做得不够细心。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每天都面临着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案件,因此每天必须要坚持学习,执业经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自身执业能力的基础,执业经验在于自己通过执业而不断的积累所得。在执业过程中,还是无法克服不细致的习惯,如:今年受理的二十多人的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自己对地方政策把握的不精准,一味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处理此案,导致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自己初始所预定的结果大相径庭。加大了诉讼难度,诉讼之路一波三折。今后,涉及到重大案件,较大在受理前要和当地司法机关先期有个初步的沟通,了解到法院对某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做到知己知彼!
七、新的一年工作打算。
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领域里,首先要不断地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其次要认真办理好受托的每一起案件。再者就是要尽力帮扶需受援助的对象;在公益事业方面,积极参与普发宣传,在需要法律帮助的岗位上尽心竭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在理论知识方面,完成各种论文撰写活动,尽量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之上,认真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并不缺少提供服务的律所和律师,但服务质量提高的程度远赶不上数量增多的程度,专业化、精细化以及业务范围的扩大化是行业发展大势。法律服务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大。随着执业年限的增长,自己的执业规划与职业目标越来越清晰,在对各个专业代理事务充分掌握的情况下,有侧重点、有倾向性地对某一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做好法律援助事务,力争成为一名为百姓维权的、让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今年的总结既是对自己执业经历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自己以后律师执业的一种激励和鞭策!感谢市司法局、市律协、所主任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感谢全所人员对我的帮助!(湖北献真律师事务所 曹贞)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七
20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xx管理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xx区法制局的业务指导下,本人始终坚持高举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的xx大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xx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三灶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三灶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三灶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三灶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天元公司、金湾房产、副食品公司、金海滩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三灶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的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xx在xx举办,xx在xx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xx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1、继续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全会精神,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查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把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任务落实到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到决不损害百姓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制局的业务监督,确保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2、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职能,全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信访联动工作。要继续坚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协商,稳妥处理各种矛盾和上访问题。及时与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防止重大群体和突发事件发生。
积极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困难企业,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替政府排忧,为企业解困。帮助企业解决历史债务重、劳资纠纷多、内部管理乱、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积极开展维权活动。对区属企业的不良债权要及时进行清理,按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大后少的顺序,逐个制定解决办法。争取收回一批债权,以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
3、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争做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人民公仆。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工程。要忠实于宪法法律,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切实改进服务作风。要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律专业水平。
总之,过去的一年是勤勉奋进的一年,是卓有成效的一年,本人凭着对法律工作的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无比热情,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过硬的思想作风,在xx管理区应债维稳和法律服务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心明法释理,播撒法律知识,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离不开区司法局的正确决策、关心和帮助,但离自己的工作目标和领导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展望未来的20xx年,我将信心百倍、加倍努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全面完成xx管理区和司法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八
本年度是我自力执业的第一年,先前我一贯是跟着进步律师在做,固然也有一些自力的出庭等工作,可是更多的是做助理方面的事变,从我真正决议自力执业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本身要做的事变另有很多很多,要学的知识也另有很多很多。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步和不敷都有。
本年市律师协会构造了触及多个方面的法律专业委员会,倡导律师们自动参加。我根据本身的乐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参加了四个专业委员会,别离是:刑法、工作法、婚姻家庭、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特别是工作法和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我自动参加委员会构造的活动,包括参加集会评论辩论,履行电台值班安排,参加普法活动、新法律标准进修及资料汇集等工作,专业委员会作为一个构造,是我们律师平常进修和交换的好载体,市律师既然搭起了这个平台,我们就应当很好的去利用,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内容就比拟拟较多,并且很针对我们平常的工作,对办案程度的进步和专业知识的积聚有极大的进步着用。所以我觉得参加这些专业委员会也是我本年工作的一个内容,很受开导,结果不错。来岁我将连续自动参加专业委员会的系列活动,以加强本身的工作本领的程度。
因为是本身自力执业的第一年,所以最不安的是交易量题目,不安本身的交易量跟不上。所以在最初的几个月,压力特别大。好在刚入手下手的那几个月,因为之前的很多工作连续下来,事变很多,一忙起来,就富裕些,也没顾到那么多,只是本身在尽力做好如今的工作,固然在空隙之余,也锐意的往交易量拓宽方面竭力。很庆幸的是,在xx月份,经过议定竭力,我接到了一份法律顾问的交易,一入手下手,因为两边都是初次兵戈,法律顾问的公约期限只有三个月,固然是短短的三个月时候,倒是特别宝贵的三个月。当时该公司恰好有一个投资的项目要跟进,我全程跟进了合股前期会商,合股公约的草拟,新公司的注册工作等工作,获得了客户单位的如意和相信。
很顺利的,又签订了三个月的法律顾问公约。然后在本年xx月,新的法律顾问公约期限改成一年,这是我本身自力执业今后获得了第一个客户,我明白本身应当做甚么,平常我凡是自动的和客户单位的关联人关联,询问近来公司的运营环境,在客户有详细的法律办事要求时,尽快的复兴和反馈,同时根本保存每个月到客户单位现场办公一天,办理一些题目。总之,有了这个精良的根本,也增加了本身的决议信念,工作更有动力,也更有结果。在本年xx月份,我又有了第二家法律顾问单位,我相信经过议定本身的竭力,必定可以有所为。
本年在详细的执业方面,不能不提的是本年系列刑事案件的办理。从客岁下半年入手下手,我市警方展开了进攻销售不法制造的发票的举动。因为在20xx年我办理过一路捏造身份证的案件,当事人一贯保存着我的关联方法,所以在客岁年底的时候,我接纳一路销售不法制造的发票案件的辩解拜托,拜托人恰是20xx年那个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过来的。而以后,跟着警方进攻力度的`加强,我在本年又接纳了四起雷同案件的辩解拜托,根本上都获得了拜托人的好评。所以我要总结的是,任何一个案子都必须当真去办理,用心去办理,因为很多都潜藏了巨大的案源线索,你把握住了,对本身的工作也是有益无害的。
最终,要总结的是本年我一如既往的结束了法律救助工作,包括法律救助值班和法律救助案件的办理。本年度我一共办理了四起法律救助案件,内容包括刑事和民事案件。特别是在处理一路交通变乱工伤补差额的案件进程中,我富裕思虑到法律救助申请人的详细环境,采取调整方案结案,让申请人尽快的拿到最大额的补偿,经过议定调整,企业和申请人都特别认同,两边禁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特别是申请人,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拿到了xx万余元的工伤补差额的补偿,为此,申请人还特地建造两面锦旗送至宁波市法律救助中间和我所,以表感谢。来岁我将连续竭力,为更多的弱势群体办事。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九
〔年〕司法审批第号。
申请人:
姓名:
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审查机关:上海市(区/县)司法局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审核机关:上海市司法局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2008年7月18日)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本市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执业律师;2.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的。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2.身份证明复印件;3.执业证正本及复印件;4.关于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的说明。
在年月日前提交:第项、第项、第项、……。(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名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审查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审查意见,行政审批审核机关将及时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不愿意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材料。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诚信管理。
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三)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四)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五)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
(六)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七)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年月(一式两份)。
行政审批审查机关:(盖章)年月日。
日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这是我们一直很小心的。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这里面含很大风险。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不要传递给嫌疑人任何物品(包括烟),有时候一点点的同情心会害死你。
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只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不要谈程序问题。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依据后往往不会再回头。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十四与你的当事人接触时要始终保持大律师的气势。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十六:当事人,当时是人!!!对当事人交办的事要有责任感,并随时作好与当事人翻脸的准备!
十七、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
十八、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二十、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一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实习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
(此表除第6页可以手填外,其他页请用计算机填写,请勿手填)。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党派。
身份证编号。
实习律。
所名称手机号码。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时间年月法律职业资格。
实习证书编号。
实习人员简历。
(从大学起)。
时间从年月至今手机号码。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案由。
(注明当事双方及案件性质)案号。
(法院结案号)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不得少于3件,律师执业能力鉴定。
参加接待当事人活动情况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不得少于10次。
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进行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并进行记录。
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并进行记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总结(不少于500字)。
实习人员本人签字:
指导律师综合意见:
实
习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年
主任本人签字:
山西省司法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今后,山西全省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做出品行鉴定,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山西司法厅严格律师职业准入门槛,将政治表现和个人品行作为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未必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当下的语境中,政治表现的内涵已与过去有很大差异,各方在具体的认识上有时并不统一。现实中,政治表现往往被利害化一味地将服从、维护领导个人权威和利益等不正常现象与政治表现等同起来。这实际上是对政治表现的严重曲解。律师是特殊行业,他们以法律为职业,法律是其赖以谋生的唯一合法工具。如果律师以服从领导为先决条件,当领导意志和法律冲突,譬如当一些官员以曲解的政治表现为借口逼迫律师维护其私利而无视法律时,律师应该何去何从?如果以此为律师执业的先决条件,不仅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会造成律师队伍的严重奴化。
律师是一份依法执业的工作,《律师法》规定,律师职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忠于事实和法律的律师就是一名好律师,这也是其最好的政治表现。从更广的角度看,政治和法律并不冲突,它们是一致的。一个法治国家,尊重和遵守法律的行为,就等同于政治表现良好。因此,在对律师的职业准入考核中,除业务能力外,考查其是否忠于法律,是否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已足够。再外加一个政治表现,不仅多余,而且有被人曲解滥用的风险。
此外,《律师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律师执业的四个要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这里面没有提及政治表现作为先决条件。但法律明确要求品行良好。所以,山西建立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和考察制度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个人品行很难量化,《律师法》虽做了原则要求,但在广义上要精确落实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品行是一种主观判断。因此要将品行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先决刚性条件,就必须对其做狭义的客观理解。在《律师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比如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被开除公职的申请人不颁发律师执业证;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可以注销其执业证书。这些规定实际上包含了品行不端的推论。从立法本意来讲,《律师法》中的品行是否良好的依据是申请人有没有违法违规犯罪记录,而不是周围人或单位的主观评价。
可见,无论是政治表现,还是个人品行的考察,在律师的执业条件中,均可以由法律规定所替代,而且法律规定的内涵更精确,操作更便利,所以实在没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先决条件”。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二
xx年x月x日,从深圳市律师协会取回了我的小蓝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至今已经过去了1年时间,实习期已完美落下帷幕。实习期间,我的指导老师欧阳莉娜律师因个人发展战略选择,从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转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我亦于xx年的2月跟随其一起转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继续实习律师工作与生活。
俗话说“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一年的实习期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实习期间,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我自己的实务经验从零开始慢慢累积,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现在此,本人对一年实习律师的工作与生活上作一回顾:
实习的前期阶段,在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以及团队中关军章律师、欧阳劲松律师以及陈孟彬律师的帮助下,我自己的实务经验从零开始慢慢累积,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
实习后期的五个月,十分幸运地转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继续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律所组织的各类型学习培训、模拟法庭以及文体活动,与律所大咖思想碰撞,争取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培养自己独立的执业能力。
在此,我感恩所有帮助我的各位律师前辈,向为我在实习阶段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以前父亲常教育我“先做人,后做事”,我认为父亲说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律师职业生涯的开始。作为律师界中“初学者”的我们,首先最需要的是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在我的理念中:律师,应是受正确价值与良好道德观念所支配的文化人;应当具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价值观;应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应当为人诚信,表里如一,不简单以赚钱、名气衡量律师的成功与否;应当积极地共同维护法律共同体,恪守法律尊严。以上几点并不是喊口号,在我看来,若您将以律师作为自己终生职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是您律师生涯开始的首要选择。
一年的实习律师的生活深深让我感受到,倘若要在律师职业生涯越走越远,我认为必须具备以下的道德素养:
1、勤奋、自律
在律师职业道德中被谈论最多的便是毫不松懈的勤奋。学会自律,坚持毫不松懈的勤奋,法律殿堂大门必定会为你打开。同时,律师需要处理最麻烦的事,面对最麻烦的人,只有坚毅的品质才能让法律人永远不放弃自己的追求和使命,才能在最绝望的时候寻找到希望。
2、智慧
智慧是万物对环境反应的最高发展形式,正是人类的智慧使人成为了地球的主宰。法律服务工作需要智慧,特别是在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的处理上,更是如此。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是和不同层次的人打交道,打交道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如何平衡和处理各种复杂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高超的智慧。
3、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
律师的专业就是通过我们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风险,因此专业能力是律师安生立命的条件,是实现律师人生价值的前提,也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优良服务的要求。在法律日益更新的今天,律师必须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吃透每一环节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客户的权益。
4、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尊重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三
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实习。实习期间,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总结报告。
x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x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x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x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x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x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x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x,是因为x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x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四
2、身份证复印件(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原件(按要求填写聘用合同号以及社保条款);
8、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9、申请人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已接转的证明材料原件;
11、二寸近期蓝底证件照1张。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五
律师职业道德:是由一定机构制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具有现实约束力的思想信条和行为准则。
律师的执业纪律: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
律师业务:是特指律师的专业工作,是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
执行和解: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前,双方当事人经自愿协商,就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行政侵权赔偿诉讼:指法院受理并审判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济损失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指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根据本所与聘请方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规定,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的业务活动。
非诉讼代理:人才济济律师事务所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不经诉讼程序解决的有争议的纠纷事件。
律师居间调解:指律师接受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委托,作为争议当事人之间的调停人负责主持的调解。
律师见证: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律师授权声明:指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以律师的名义,就某一法律事实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公共传播媒体上发表的法律意见。
法律咨询:指律师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作出解释与说明,或提供法律方面的解决意见或建议的业务活动。
资信调查: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个人实施某种民事行为的资格和商业信誉的调查活动。
法律意见书: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一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是法律文件,根据所掌握的事实和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阐述与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代书:指接受委托的律师,就委托人指定的事项,以委托人的名义,根据事实和法律,按照委托人的意见书写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的业务活动。
申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运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出的一种诉讼文书。
一般代理:又称授权代理,是不需要也不能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和决策的代理。
特别代理:指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有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和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
转委托代理:又称复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以某种特殊原因和特殊条件下,为了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将一部分或全部的代理权转委托其他律师代理的诉讼行为律师民事诉讼代理的特点是什么?1代理人与委托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2律师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3律师必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4律师合法代理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非诉讼业务的特点是什么?1律师非诉讼业务,涉法面最为广泛2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其身份具有多样性3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其工作方式具有多样性4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其服务对象广泛。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特点是什么?1服务内容具有综合性2服务方式具有多样性3服务目的具有预防性4服务时间具有约定性。
审查证据的方法有哪几种?1鉴别法2比对法3印证法4质证法5对质法。
34、律师书状技能包括什么?1遵循格式,事项齐备2主旨明确,取材精确3叙事清楚,说理充分4语言准确,句式规范5修辞恰当,表述精练6逻辑严密,事理结论正确35收集证据应注意什么?1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2收集证据必须及时3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4收集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律师论辩的基本特点是什么?1论辩具有对抗性2论辩具有程序性3论辩必须具有科学性,必须以证据和法律为依据4论辩具有综合性。
律师刑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1具有特定的阶段性特征2具有相对的权限性特征。
律师行政责任受到的处罚有什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停止执业4吊销执业证书。
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有哪些?1泄露国家机密的2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3提供明知其为虚假的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4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辩护律师的责任有什么?1必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律师应通过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的途径,进行辩护。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六
律师制度并非是与国家和法同时产生的,而是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约公元前奴隶制的罗马共和国时期,才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的锥型,被认为是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
古代中国讼师只是律师制度的萌芽,远远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律师制度。这主要源于中国封建社会在政治上是新高度政治集权统治,经济上实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司法活动采用的是纠问式的诉讼模式,被告人是诉讼的客体,属于被纠问、被拷打的对象;当事人没有基本权利可言,更何况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诉讼的权利。由于缺乏律师制度存在的基础,尽管古代中国存在一些类似现代代理和辩护的社会现象,但是始终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直到清朝末年,才从西方引入律师制度。
第二章:律师的性质和任务。
律师的性质是指律师职业的本质特点,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律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本质属性;二是指律师职业区别于检察官、法官等其他职业的本质属性。
律师的任务也可称为律师的职能、功能、职责,指的是律师的作用如何,律师的任务反映了律师的性质。其任务有两项: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的业务主要有: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事物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物的其他文书。
律师职业原则: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职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执业受法律保护。
自由职业者的定性可以引伸出律师区别于其他法律职业者的若干具体性:
1、业务性;
2、服务性与有偿性;
3、独立性与自主性;
4、自治性。
目前困扰我国律师业发展的难题与困境,概括起来有两个:一是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权利保障不足,这一问题及表现在律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浓厚的行政色彩,也可以表现为律师执业环境的恶劣、执业权利不足且经常遭到无理限制;二是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滞后,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十分严重,特别是律师与司法人员拉关系现象十分普遍,办关系案、金钱案现象呈上升趋势,严重损害了律师业的社会公信力,阻碍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资格是指从事律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成为执业律师,既能够以律师名义执业,必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是律师执业的法定证件。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1、具有律师资格;
2、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3、品行良好。律师执业的限制:
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3、曾经担任过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执行诉讼代理与辩护业务。
我国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意义:在于保证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质,加强法律职业人员管理,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法律职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制度。
第四章: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律师在执行职务时所具有的一定权限,主要包括律师依法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律师依法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律师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求救济的可能性。一般认为律师的权利分为两类:人身权和工作权(调查取证权、问卷权、刑事辩护中的会见权与通信权、出席法庭和参与诉讼的权利、享有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权利、拒绝辩护代理的权利)。
所谓完整性,是指律师权利的规定应当涵盖律师执业活动中的各项权能,并细化权利的实现途径与保障机制;所谓合理性就是律师权利在专门律师法与诉讼法以及其他有关律师执业的法律中应当协调设置,以达到最优效果,权利之间既无矛盾,又不重叠。
一般执业权是指律师独立自主而不受干涉的享有依法执业的权利。完整合理的律师权利体系包括:一般执业权、拒证权与拒绝扣押与搜查权、职业豁免权、取得合理报酬权。具体职业权的完善:
1、调查取证权;
2、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交流权;
3、证据知悉权;
4、在场权;
5、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
律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法规与律师执业规范、律师执业道德的要求,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作出或者不应当作出的一定行为的限制或者禁止性规定。律师对当事人的义务:
1、忠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2、不得为利益冲突双方提供法律服务,避免利益冲突的义务;
3、保密义务;
4、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的义务与尊重当事人解除委托的权利;
5、合理收费义务。律师对司法机关的义务:
1、律师的真实义务;
2、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秩序的公正;
3、职业禁止的义务;
4、提供法律援助义务。
律师的义务分为四个层次:律师对当事人的义务,律师对司法机关的义务,律师对同行的义务,律师的隶属义务。
第五章: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活动的工作机构。其形式有:
3、合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的资产;
3、有三名因以上律师。律师事务所终止的事由包括:
2、律师事务所解散。
1、同意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权利;
2、按国家规定统一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权利。其义务主要有:
1、按时交纳管理费、会费等各种费用和参加年检的义务;
2、依法纳税义务;
3、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义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准则。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由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管理制度两部分组成。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包括业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外部管理制度主要是司法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目前内部管理制度大致包括:统一收费、收案制度、案件讨论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工作总结制度以及归档制度。收案制度是指任何案件,都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收,不要允许律师以个人名义收案。案件讨论制度是指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对律师个人提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共同研究、集思广益,帮助承办律师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六章:律师的管理。
律师的管理是指有关机构和组织依据有关律师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律师行业自治规范,对律师的职业资格、执业行为、违规行为的惩戒等执业事物进行规范,以确保律师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契合行业规范,而律师管理的体制指的就是有关律师管理方面的各项权限划分的制度与具体管理规则总称。
律师管理的主要内大致包括:
2、律师资格授予;
3、律师管理规范制定;
4、律师事务所设立与审核;
6、法律援助事务、收费事务等其他相关律师执业事务管理。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其职责包括: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进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的纠纷;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目前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不足主要是行政管理过多。纠正管理权力过度行政化的弊端主要是通过权力移交与参与管理程序两种方法。所谓权力移交是指目前司法行政机关所享有的部分律师管理权应当逐步移交给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的律师行业协会行使;所谓参与管理程序是指律师协会全面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管理职能中,发挥律师自治管理的补充作用。
律师协会的宗旨:团结和教育会员总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会员法律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强行业自律;促律师进实业的健康发展,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概括起来我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自我管理以实现律师维护公正、追求法治的脚色要求;二是谋求律师职业自身福利与利益,实现律师业健康、良性发展。
第七章:律师收费制度。
律师作为社会自由职业者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收取合理的报酬。其收费的内容主要包括:酬金和其他支出、费用;收费的方式有:计件收费制、计时收费制、按标的比例收费制、协商收费制、胜诉收费制;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预付部分或全部费用、法律事务中分期支付与事后支付三种方式。
价格监督机构对于律师事务所下列违法收费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1、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2、扩大收费范围的;
3、自立明目乱收费的;
4、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5、不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需资料的;
6、违反本办法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
完善我国律师收费制度有以下几方面:
1、增加收费方式,充分运用协商收费方式,赋予律师与当事人更多的自主权;
2、对于收费标准,国家应当减少过多干预,但应设立最高与最低收费标准;
3、完善相关争议解决程序。
第八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接受法服务的当事人,免收或者减缓法律服务费用,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国家责任与社会责任的体现,其中以国家责任为主,社会责任为辅。确保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是当代世界各国的普遍追求。
法律援助的功用与积极意义:
2、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依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3、法律援助制度是实现宪法上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与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规定的必然要求。
民事、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于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第一种,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而没有聘请律师的;第二种,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第三种,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分别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从事有偿法律的;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法律后果可能是:警告、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律师的法律责任是:警告、责令改正、停业处罚。
从立法和国家政策两方面完善我法律援助事业。其不足主要体现在:
1、经费不足、法律援助人力资源不足、法律援助供需关系矛盾突出;
2、法律援助范围设置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3、法律援助规范体系的完善。
第九章: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概述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是指由一定机构制定的,作为律师从业人员和律师执业机构所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其特点:
1、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具有很强的规范性;
2、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两个部分;
3、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具有现实的约束性。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建设和教育的意义:首先,制定和规范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符合律师执业特征;其次,制定规范化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有利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制定规范化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要求;最后,制定规范化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有利于律师队伍建设。
第十章: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包括:
一、律师必须忠于宪法、法律;
三、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
四、律师必须保守职业秘密;
五、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职业水平;
六、律师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七、律师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八、律师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一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前提包括三个方面:
一、具备职业法律知识和技能,依法取得执业证;
二、处于律师事务所有效管理中;
三、没有受到停止执业的处罚。律师不得为牟取代理或辩护业务面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承诺,律师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后,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笔哪壶意见;刑事辩护证据不足以否认有罪指控,不得承诺经过辩护必然获得无罪的结果。
律师在确定代理范围与权限进行划分的时候,要遵守以下原则:
1、服务手段的选择;
2、律师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
3、转委托;
4、律师独立。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的情况有:
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
2、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3、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6、其他合法缘由。
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涉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涉及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的效率。因此,这种关系的终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劝诫义务;
2、通知义务;
3、采取其他合理保护措施的义务;
4、不得扣押当事人诉讼材料的义务。
律师保守委托人秘密义务,是指律师在处理委托人秘密事项时,所应当遵守的义务。其特点:保密义务的广泛性、保密主体的广泛性、保密时间的后续性;律师保守委托人秘密义务的例外:
1、防止未来伤害的例外;
2、自我保护的例外;
3、授权披露的列外。
律师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因本所执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或双方自愿协商,向当事人收取一定数量财物。这些费用包括: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正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委托人同意的专家论证费;
4、委托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所维胜诉收费,就是将诉讼结果或者其他法律服务的结果的实现作为律师收取律师费条件的收费方式。利益冲突是指律师对委托人的代理将因律师自身的利益,律师对其他现行委托人,前委托人的职责或者其他职责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状态。其基础主要有: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职责要求,律师忠于委托人的职责要求。
委托人利益冲突,是指律师现行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冲突以及律师的现行委托人与前委托人以及其他职业关系中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冲突。连续性利益冲突,是指律师对委托人代理可能受到对前委托人的职责或职务职责的影响利益冲突。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推广律师业务,应当遵守平等、诚信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法律服务市场及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准则,公平竞争、禁止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律师广告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推广业务与获得委托,让公众知悉、了解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而发布的信息及其行为过程。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了推广律师业务,违反自愿、平等、诚信原则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违反法律服务市场及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准则,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损害其他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行为。
第十二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职业责任律师职业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总,因为违反有关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律师职业责任制度的建立对于督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族大限度的维护当时是人合法权益,增强律师执业自律意识、风险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律师刑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刑事处罚责任。其包括:
1、律师泄露国家秘密行为;
3、提供证明明知其为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
律师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因违法执业或者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特征:
1、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在主观上有错误;
3、律师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
4、律师主观上的过错与当事人实际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建立和完善律师赔偿制度的意义:首先,建立和完善律师赔偿制度有利于完善律师制度;其次,有利于促进律师队伍提高执业水平;再次、有利于委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律师行政责任,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律师的纪律处分,是律师协会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执业规范行为作出的行业处分。其包括: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
律师业务是指律师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以及活动的总称。刑事诉讼业务包括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和律师代理两个方面。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律师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公诉案件中的代理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
民事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单位和公民个人的委托,代理他们参加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委托人授予的权限为被代理人实施行政诉讼行为的活动。
律师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为其诉讼以外的事物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所谓诉讼以外的法律事物有两类:一是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法律事物;二是尽管当事人对某些事项存在争议,但不是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才可以得到解决的法律事物。其包括:法律顾问业务;法律咨询、代书;律师参加仲裁;律师参加诉讼外调解;律师办理其他非诉讼业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在一段时间内,运用法律知识和工作技巧为聘请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是指律师就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的法律问题的询问,有针对性的作出解释和说明,或者就某一问题、案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的一种业务活动。代书及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已委托人的名义书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十四章: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局限性:
1、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了解事实真相;
2、其心理状态不利于为自己辩护;
3、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剥夺了人身自由,缺乏辩护能力;
4、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法律知之不多,缺乏辩护能力。
律师辩护的优势:
1、律师是专门的法律工作者,不仅掌握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有丰富的辩护经验;
2、律师享有比较广泛的诉讼权利;
3、律师辩护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4、律师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受职业道德约束;
5、律师有自己的组织,可以充分利用集体智慧,以高辩护质量。在刑事诉讼中,有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诉讼职能。
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
1、律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当权益的维护者;
2、律师依法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委托人的意志约束。辩护律师与公诉人的关系:
1、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处于控诉和辩护的对立关系中,既相互联系有彼此对立;
2、辩护律师与公诉人的辩护和控诉都应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辩护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
1、辩护律师独立于法官,二者各自行使不同的诉讼职能;
2、法官应当尊重并保障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重视辩护律师提出的材料和意见,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形成正确判断过程中应有的作用。
法治发达国家对辩护律师的权利规定:
1、侦查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在场权;
2、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查阅案卷和查看证物的权利;
4、调查取证权和证据保全申请权;
5、对不当强制措施提出异议权;
6、申请法院推迟开庭权;
7、出庭辩护权;
8、庭审言论豁免权;
9、经当事人同意,有权为当事人利益提起上诉。其义务:
1、保守职业秘密义务;
2、不办理自己曾经处理过的案件义务;
3、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进行有损于律师名誉和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律师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和手段影响司法机关。
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职责有: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为逮捕的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
1、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要求侦查机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权利。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
1、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收集证据;
4、提出辩护意见;
5、代理申诉。
律师出庭准备的主要工作:
1、审查起诉书;
2、查阅案卷、审查各种证据;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准备辩护词等辩护材料。开庭审判大致分为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辩护律师参与法庭辩论的主要活动与程序是:
1、认真听取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听取被告人自行辩护;
3、发表辩护词;
4、与控方展开辩论。
第十五章:刑事代理律师刑事代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授权委托权限内代为参加诉讼活动。律师刑事代理的意义主要有:
1、有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有助于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3、有利于对案件的正确。
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开庭审理的时候,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可以对法庭上出事的证据发表意见;可以对证据和案件的情况发表意见和相互辩论;还可以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可以对法庭上出事的证据发表意见;可以对证据和案件的情况发表意见和相互辩论;还可以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等。
第十六章: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是指当事人由于不能或者难以亲自进行全部或者部分诉讼活动,而由代理人在一定权限内进行民事诉讼。其包括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其基本特征:
2、律师作为民事诉讼代理具有资格的特殊性;
3、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以民事诉讼的进行为前提;
4、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是代理进行一定的诉讼行为。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与代理行政诉讼的关系,都是受案件代理人委托,担任代理人,代理他们进行一定的诉讼行为;其本质区别:
1、律师代理的案件性质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
2、代理律师在诉讼中的权限不同;
3、代理进行诉讼行为时所遵循的诉讼原则不同。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与代理刑事诉讼的关系的区别:
2、代理的内容及产生的后果不同;
3、授权进行代理行为的委托人不同。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享有的权利:
1、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2、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3、出庭执行职务的诉讼权利;
4、解除或辞去委托关系的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诉讼权利。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工作程序是指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工作方法、步骤。根据不同阶段律师工作具体内容,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工作程序分为接受委托、准备起诉或应诉、参加法庭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举证期限;
2、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
3、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4、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5、申请或参加庭审证据交换;
6、申请证据保全;
7、申请司法鉴定;
8、庭前准备过程中其他工作。
法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代理工作:
1、帮助行使申请回避权;
2、参与法庭调查;
3、参加法庭辩论;
4、参加法庭调解;
5、阅读庭审笔录;
6、审议宣判。
第十七章:律师代理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审理和判决的活动。其特点:
2、代理方法和内容的特殊性;
3、被代理人权限粗在较大差异。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意义:
3、律师代理参加行政诉讼,有利于协助人民法院正确及时的审理案件。
第十八章:律师非诉讼业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特点:
1、服务对象相对确定;
2、服务形式的综合性和广泛的服务范围;
3、独立的法律地位;
4、平等的法律关系。作为法律顾问,除遵守一般原则外,需要特别强调以下几项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法治原则、指导为主原则、平等原则。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聘请程序:发聘、应聘、协商、签订聘请合同或协议、发聘书。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方法:专职式、定时式、会晤式、临时约请式。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依法为政府机关及其领导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的一种业务行为。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依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专门的仲裁机构,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其特征:
1、提交仲裁协议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由当事人协议选择;
3、仲裁程序和裁决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法律咨询的特征: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有特定性;
2、律师法律咨询具有广泛性;
4、律师法律咨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5、律师法律咨询的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律师法律咨询的意义:第一,它有助于保护有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二,它有助于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有序性和稳定性;第三,它有助于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公民的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法律咨询的方法与一般步骤:听、看、问、析、答。
律师代书的特点:第一,律师代书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书写的,并反映委托人意志和利益;第二,律师代数的有关法律事物文书所引起的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律师代书所反映的内容应当符合事实与法律;第四,律师代书的范围具有限定性;第五,律师代书主要表现为书写特点。律师代书的意义:第一,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有利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正确处理纠纷,解决争议;第三,律师代书能够起到增强社会整体法制意识,提高社会整体法制水平、推动整个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作用。律师代书的要求:第一,遵循格式,制作规范;第二,取材准确,主旨明确;第三,内容客观具体,理由翔实充分;第四,逻辑严密,结论合理。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从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性法律规定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实施或者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律师见证的意义在于:不但能够促使当事人认真严肃的对待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强责任感,从而保障双方建立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有利于执行,而且一旦事后发生纠纷,见证律师可以为人民法院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律师见证程序:受理、审查、见证、出具见证书。
律师代理税收法律事务,是指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申报、纳税申报法律事物。律师资信调查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对某个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资金能力和商业信誉的调查活动。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七
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8年1月18日湖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为规范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实习活动的秩序和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湖北省境内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第四条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省司法厅批准登记之日算起设立满1年;
(二)内部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
(三)有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县域律师事务所可不受此条限制);
(四)办公场所和条件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需要;
(五)没有《实习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的情形。
第五条具备本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须经过备案后方可接收实习人员实习。需要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向申请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作出答复。
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实习人员申请实习的,应当向经过核准备案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由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批准,并经实习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向省直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的(以下简称省直所),由省律师协会审核登记。
第七条实习分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两个阶段进行。实习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申请实习登记,由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八)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符合《实习管理规则》和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说明。
第九条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时,除提交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从事高等法学教育工作的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研究单位工作证复印件,以及高等法学院校或法学研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实习的证明文件原件。
第十条实习人员和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实习人员姓名;
(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所址;
(三)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数;
(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五)实习人员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
实习协议自有权进行审核登记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受理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下简称《实习证》);对于不符合实习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实习人员,并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实习人员或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其上一级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实习证》由省律师协会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领,省律师协会按需求向各市(州)律师协会发放。各市(州)律师协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颁发《实习证》,并于每年年终向省律师协会作出专门报告。
第十四条实习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实习证》,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故意毁损。《实习证》损坏的,由接收该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提出换领申请,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申请换领。换领《实习证》的,应当交回原证。《实习证》遗失的,实习人员应当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在遗失声明刊登10个工作日后,向颁证的律师协会申请办理补发手续。第十五条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进行,采用集中教学、训练的方式。集中培训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六条省律师协会每年年初制定集中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省律师协会应当遵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落实教学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部分选修课程。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
第十八条集中培训师资力量主要由本省执业律师构成。同时,可根据培训内容选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专家,高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省律师协会按照《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授课教师的条件,组建“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团”。培训时,根据授课内容,结合律师业务特长,从“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团”中确定授课教师名单。
第十九条集中培训采取半封闭式管理,实习人员应严格遵守省律师协会制定的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集中培训结束时,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对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和遵守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的情况。笔试、面试的内容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和培训期间的教学内容确定。
第二十一条集中培训考核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又不按要求参加补考的;
(二)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活动的;
(三)笔试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的;
(四)集中培训期间无故缺课超过二天的;
(五)集中培训期间请假累计超过五天时间的;
(七)有严重违反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发给《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安排其再次参加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第二十三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以下简称《实务训练指南》),指派指导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四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二年以上。
第二十五条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第二十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了解律师事务所的战略计划、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等内部管理机制。基本完成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至少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
(二)至少参加3次签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
(三)至少跟随指导律师参与2次出庭活动;
(四)比较熟练地掌握案卷整理归档的实际操作;
(五)阅读案卷材料10件以上;
(六)撰写100天以上工作日志;
第二十七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实务训练指南》和本细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安排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协会有权取消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人员的资格。
(一)不认真安排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放松管理的;
(二)给实习人员分派收费任务或允许实习人员单独受理、承担法律事务的;
(三)失去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具备的条件的;
(四)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或屡被投诉的;
(五)出具内容虚假的《实习鉴定书》的;
(六)律师事务所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惩戒的;
(七)律师协会认为其它不具备继续接受实习人员资格的。
第二十八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导、监督实习指导律师严格按照《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认真履行实习指导律师的任务和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其指导实习的工作。
(一)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指导律师职责,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指派实习人员单独办案的;
(三)违纪违规执业被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惩戒的;
(四)多次被当事人投诉的;
(五)律师协会认定其它理由不具备继续担任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的。
第二十九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六)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七)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者故意损毁《实习证》;
(九)其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三十条建立实习人员违反纪律报告制度。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应当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发现实习人员有违反《实习管理规则》和本细则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实习关系,并及时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报告。第三十一条实习人员无正当理由解除实习协议,或者因违反实习协议被律师事务所解除实习关系的,由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报告,并收缴其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第三十二条实习人员因律师事务所的原因被中断实习的,有权自中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实习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继续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可合并计算实习时间。转入省直所实习的,直接向省律师协会提出申请。
第三十三条实习人员因不可抗力中断实习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依中断的时间顺延实习截止的期限,并自该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十日内,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经认可后其实习期可以顺延。在省直所实习的人员,向省律师协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书面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期满考核申请,并由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提交材料):
(一)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
(二)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及业务技能能力出具的考评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四)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五)实习人员的《实习证》。
第三十五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按照《实务训练指南》的内容和要求,遵循以下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专班;
(三)认真征询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实习表现的意见和评价;
(五)组织面试,让实习人员进行实习总结汇报和律师业务基本知识的答辩,看实习人员是否比较熟练地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做到律师业务基本知识应知应会,并按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作出客观评价。
(六)根据考评情况,考核专班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实习鉴定书》上签署意见。
第三十六条受理实习人员期满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事务所依据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掌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基本技能、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律师协会、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对实习人员的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可确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圆满完成实习期间具体工作任务的;
(二)存在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
(三)面试考核不合格的;
(四)实习人员提供虚假实习记录材料的;
(六)没有领取《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
第三十八条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中签署考核合格意见,并作为实习人员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报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在考核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将考核结果公示七日。公示无异议的,发给《考核合格通知书》。有证据表明通过考核的实习人员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撤销对其签署的考核合格意见,并向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报告。第四十条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有权对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核。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对实习人员将撤销对该实习人员的考核合格意见并在两年之内禁止其再次申请实习;对于违规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由省律师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或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对于违规的市(州)律师协会,由省律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在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三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三年申请的,应当由省律师协会或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依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进行考核。
第四十二条律师协会必须建立健全实习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市(州)律师协会自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将实习人员、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的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报省律师协会备案,省直所实习人员的档案由省律师协会建立。
第四十三条省律师协会应对实习人员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齐全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省律师协会在检查档案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将依据本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省律师协会应当分期分批将实习人员的全部名单及有关证件编号在“楚天律师”网站和《律师世界》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五条根据本细则规定应当由市(州)律师协会承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在暂未建立律师协会的市,由省律师协会委托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 《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实习人员登记表》,由省律师协会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各市(州)律师协会根据实习人员的数量统一到省律师协会领取相关表格。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律师执业总结报告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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