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汇总19篇)
心得体会是在我们感悟和思考之后,对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笔,它可以让我们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我们的心得体会记录下的是我们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是我们思考和思维的结果,也是我们对于未来的改进和发展的思路。心得体会的写作是一种思考和提升的过程,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回顾并总结我们的成长历程和收获。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写作方式和结构,使文章更加生动和有说服力。接下来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优秀范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一
烟草执法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必要途径。作为一名从事烟草执法工作的人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在多年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心得,下面就从几个方面谈谈我的体会。
第二段:提高司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司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是进行烟草执法工作的基础。由于烟草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执法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我在平时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实践操作和交流研讨,提高了自己的司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
第三段:注重沟通和协调工作
烟草执法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和配合,执法人员必须注重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协调一致,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倡导团结合作,发挥各领域的优势,共同推进烟草执法工作的落实。
第四段:强化宣传教育和改善服务态度
烟草执法工作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认知水平。我们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减少对公众的不良影响。同时,我们还要改善服务态度,切实为群众解决烟草执法问题,增强公众的信任和满意度,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段:坚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烟草执法工作是一项公共权力,必须坚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保持公正、公平、严谨的执法作风。我在工作中坚持纪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得抄袭、剽窃、泄密和乱打乱棍,做到“车厢不倒,风雨不辱”,确保烟草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
烟草执法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责任性的工作,执法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高要求的综合素养。我的工作体会是,烟草执法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夯实基本功、注重团队协作、加强公众宣传、严格法律程序和强化道德操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烟草执法的职责使命,更好地为社会建设和谐、稳定、繁荣的大局做出贡献。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二
烟草执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它不仅是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执行,也是对公民健康权益的保障。自实施烟草专卖法以来,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积极推进烟草执法工作,不断加大违法烟草制品打击力度,积极推出各种执法措施,为保障公众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段: 烟草执法的重要性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烟草执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违法烟草制品的制售和使用范围逐渐缩小,人们的健康状况也得到了有效保障。通过从源头上严格打击违法烟草制品,加强对消费者的监管,从而达到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第三段: 烟草执法的方法措施
通过推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执法措施,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积极推进烟草执法工作,从而保护公民健康权益。执法部门利用新技术不断优化管理执法方式,在线下强化巡查检查,线上通过大数据监测和问题预警等方式,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违法制售烟草制品,及时进行严肃打击,以威慑广大违法者。
第四段: 烟草执法的成效
在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的不断努力下,烟草执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无证烟点、违法制售烟草制品的检出率逐渐下降,烟草烟雾控制条例得到了有效实施,人民身体健康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通过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政府部门在烟草执法方面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效益。
第五段: 总结
总的来说,烟草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它需要政府、执法部门和公民三方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通过制定更加严谨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对消费者健康知识的普及等多种方式,可以有效提升烟草执法工作的成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权益。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烟草执法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三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四
自五月中旬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争创活动。通过争创,巩固了教育整顿的成果,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争创活动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有着很大的不同,使他们参与争创的自觉性逐步得到提高,保证了我区司法行政争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争创活动伊始,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将争创活动引向各所,制定了详实的迎江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制定了细化了操作比较强的一套考评办法。通过测评、考核、达“满意”标准的报迎江区委、区政府审定,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的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干警。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奖优资格。责令其整顿。连续二年为“不满意”的司法干警,调离司法队伍。
四、抓好“三点”促效果
要让人民满意,必须抓好以下“三点”:热点、重点、难点。
抓热点:再塑法律工作者形象,真正做到使人民满意。当前对法律工作者反映突出的是:私自收案收费,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司法局同志在争创活动中不定期地下去检查,看一份卷子,查一张发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华中法律事务所有位同志私自收费250元,我们立即作出处理,调出华中所,等候处理。这样一来,堵截私自委托,私自收费的现象,争创活动期间未收到一份人民来信,和举报电话。
抓重点:重点抓好公正、优质、高效
1、公正:局争创领导小组要要求律师所,法律事务所必须对外公开办案程序,收费项目及工作范围、标准,不与当事人私下接触。办案做到公正,不迎合当事人而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按程序办案。不搞假证,不串供。对内实行所务公开。以公正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着重解决收费办不好案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今年个别案件收了费。案件没办好,在这次争创中,律师所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在学习会上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讨论非常热烈,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钱退给当事人,这起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退代理费20xx多元,这一举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同时也促进所内团结,以公正促人民满意。
2、优质:为保证优质服务,提高办案质量,自争创活动以来,实行法律承诺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如果发现法律工作者。在服务中刁难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无不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的处分,登报予以除名。这一制度宣布后,在法律工作者中有一些震动。
3、高效:为保证律师办案高效,争创期间律师在办案前填写一份时间进度表,我们随时抽查,一看就知道案件办理的进度如何,案件结果。这一做法便于大家互相监督,当事人也很满意。
五、开展案件质量检查
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满意单位和个人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执法执纪检查的通知,区局决定开展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检查,从6月25日开始至30日结束,由各所自查,其后由区局检查组到各所抽查。重点检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辩护或代理观点是否正确,办案过程是否尽职尽责,卷宗整理是否规范等,对办案质量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给予表扬。如汪声发律师,因法院同志反映此人办案认真负责,所内考虑奖励200元。对卷宗、材料不归档或虽归档但卷宗材料不齐全,工作责任心差,工作质量低劣的同志要给予批评,限期改正。通过质量检查这项工作,教育本所法律工作者钻研业务、敬业勤业,优质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法律工作者。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五
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执法为民理念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六
司法执法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职能,司法执法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深切感受到了司法执法为民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执法目标
有效地履行司法执法职责,首先需要明确执法目标,即保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执法人员要清楚自己的职责是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或特定利益服务。只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执法行为才能获得被执法对象的认可和接受。
第三段:加强社会与法律教育
在司法执法中,执法人员还需要加强社会与法律教育的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及执法过程的认知。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从而使人们更加了解和尊重法律,减少或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注重人文关怀
司法执法不仅关注案件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也应注重人文关怀。执法人员应以人为本,对待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都要有同情心和关怀之心,尽量在维护社会公正的前提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只要我们用心去理解和倾听,就能更好地落实司法执法的为民原则。
第五段:加强团队协作和自身修养
为了更好地履行司法执法为民的职责,执法人员需要加强团队协作和自身修养。团队协作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相互配合和协商,更好地处理案件。同时,执法人员还要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注重法律素养、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结尾:
司法执法为民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通过明确执法目标,加强社会与法律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团队协作和自身修养,我们将能更好地履行司法执法的使命,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贡献。希望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悟这一理念,并在实践中努力践行,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七
司法执法是保障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深刻体会到司法执法为民的重要性,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司法执法要以公正、公平为准则。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坚持依法公正、秉持清廉正直的原则。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绝不偏私、不徇私。只有依法判断,对每个案件、每个当事人进行公正、平等的处理,才能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司法执法要倾听民意,维护社会稳定。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依法行政,修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司法执法要以人为本,体现关爱与温暖。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要依法惩恶扬善,还要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给予他们关怀和帮助。有时,一些当事人可能是无意违法,我们可以引导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以民为本。
另外,司法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司法工作者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民服务,做好司法执法工作。
最后,司法执法要倡导开放透明,重视舆论监督。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舆论监督,确保执法程序的公正公平,提高执法透明度。只有这样,司法执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司法执法为民是司法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也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只有坚守公正、以人为本、注重队伍建设和舆论监督,才能真正做到司法执法为民、服务民,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和温暖。我相信,在全体司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不断提高司法执法水平,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也是我们的光荣职责。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八
近些年来,全国烟草执法加强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执法人员,我也有幸参与了烟草执法工作。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烟草执法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一、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
在烟草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非常重要。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其次,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商,让他们了解执法的目的和意义,同时也要考虑他们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在执法行为中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制的作用,保障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权益,避免执法不公和执法权的滥用。
二、依法履职,确保执法专业化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执法行为的专业化。我们必须掌握相关烟草执法知识和技能,对烟草产品的销售、使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清晰的认识和处理方法,确保执法行为准确、有力、及时。另外,我们还应该注重执法现场的安全,规范操作程序,避免执法风险和出现恶性事件。
三、加强执法宣传,推动执法示范
烟草执法不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项宣传工作。我们必须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烟草执法宣传,让大众了解执法的目的和意义,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生态和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利益。同时,我们还应该充分利用执法成功案例,打造执法示范城市和单位,营造“不吸烟、禁烟”的舆论氛围,推动烟草控制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执法机制优化,提高执法效率
在烟草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程序复杂、案件繁琐、处罚不当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执法机制的优化,提高执法效率。我们可以通过利益联结和风险共担等机制,加强不同部门的配合,优化处罚程序和监督机制,打造烟草执法快速响应、高效规范的工作模式,提高烟草控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持续完善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
执法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必须持续完善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我们可以通过内部培训、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高效化、智能化的烟草执法队伍。同时,我们还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和规范,优化执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烟草控制工作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以公正、依法、专业、高效、稳定的原则加强烟草执法工作,用执法保证烟草控制工作的有效推进和顺利进行,最终实现烟草减害、环保和民生共赢。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九
司法执法是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而司法执法为民,则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原则。在我的这段司法执法工作中的体验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司法执法为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将从公正、高效、便利、规范和可信五个方面,来谈一谈我对司法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正是司法执法为民的基础。法律执法的公正与否,关系到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对法律的遵从。在我的工作中,我时刻保持公正的立场,不以任何个人、团体的因素左右判断和决策。在处理案件时,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将法律作为判断事实和确定责任的依据,全面客观地评估证据和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只有在公正执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认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
其次,高效是司法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高效执法意味着案件的快速审理和公正有效的判决结果。在我的工作中,我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加大司法资源投入、简化程序、强化协助、优化调度等,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我鼓励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证据,确保充分、公正地审理案件。在实践中,我经常组织庭前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高效执法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再次,便利是司法执法为民的必要要求。法律保护了人民的权益,司法机关应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提供便利。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注重服务理念和态度。我经常听取、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和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我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公正、迅速、可靠的司法服务。在日常工作中,我推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等电子化服务,方便公民依法维权和获取法律援助。司法执法为民,要保证人民享有平等的法律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然后,规范是司法执法为民的重要保障。规范执法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方式。我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和执法标准,不违法、不越权、不滥用职权。我持证执业,接受过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培训,确保自身的执法素质。在查办犯罪案件时,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不仅涉及到执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建设。
最后,可信是司法执法为民的最终目标。法律在社会中的权威和作用,依赖于公众的信任和认可。我时刻保持诚信、透明的执法态度,接受监督和检查。我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密和保护相关信息。我的执法行为和判决结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信赖,为社会营造了一个和谐、公正的司法环境。
总之,司法执法为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也是国家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我在司法执法工作中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公正、高效、便利、规范和可信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我深切体会到,司法执法为民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改进,我们才能做到更好地服务人民、为民众做出更加公正公平的判断和决策。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言(100字)
为民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以民众的利益为重,依法行事,维护社会安宁和公平正义的一种执法方式。多年来,我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深有体会地感受到了为民执法带来的深刻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为民执法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施行以法为核心的执法(250字)
为民执法的关键是以法为核心,依法行事。法律是社会的基础,是一切行为的准绳。作为执法人员,我们必须了解法律的内涵和精神,才能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同时,我们要注重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权益的平等保护。执法中,我们要运用法律的制约和引导,促使民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只有执法者本身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才能更好地履行为民执法的使命。
第三段:倾听和尊重民众的需求(250字)
为民执法还需要做好对民众的倾听和尊重工作。我们要积极与民众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消除他们的不安。同时,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民众的角度审视问题,尽量维护他们的权益。对于一些小事务纠纷,我们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减少纠纷升级的可能性。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民众建立互信关系,传递正能量,打造和谐社会。
第四段:教育引导,改变社会风气(300字)
为民执法不仅需要惩罚违法行为,更要从教育引导的角度入手,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我们要鼓励民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弘扬社会正能量。通过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在社会上营造诚信守法的氛围,让民众自觉遵守法律。例如,在交通执法中,我们广泛宣传交通法规,提醒民众注意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培养他们正确的法治观念,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成为有用之才。
第五段:执法从严,保证公平正义(300字)
为民执法的最终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把握好执法的度和分寸,不偏袒任何一方,严格依法办事。对于违法行为,我们要给予及时而公正的处理,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权益的保护,维护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履行好执法人员的职责,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实现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为民众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发展环境。
结尾(100字)
作为一名为民执法的从业者,我责无旁贷地应该秉持法治思维,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依法行事。在工作中,我会继续保持执法的公正和敬业精神,并不断完善自己的执法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民众,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一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交警版二)
根据市、县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从五月份开始,立足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的实际,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适应当前交警队伍工作的需要,是保障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动员和集中整改阶段的实施,使本人有了比较深入的思想认识。下面,就将本人在活动中的几点体会做已粗浅阐述:
一、提高执法水平是关键
交通警察执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交通警察的执法质量,也关系到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是否为群众所接受。为此,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至关重要,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真正理解群众对警察的渴求,以群众为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困难,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面对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挑战,要有应对挑战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要继续加大科技强警战略。在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器、测酒仪、警务通和数码相机拍照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电视监视系统实现人机对话,使交通指挥智能化,减少民警与群众的正面接触,同时对减轻外勤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使交通执法和管理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二要探索道路执勤管理模式。在目前实行的岗、段执勤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管段辖区责任制的勤务管理模式,引入交通秩序评估手段,以责任区的秩序改善的幅度大小来衡量民警的工作成绩,充分调动民警的潜能,使现有警力水平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三要全面实行警务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凡能公开的都应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充分了解交警的权力、职责、处罚手段、法规条文、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以便群众有效实行警务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二、严格依法办事是根本 严格依法办事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警察最迫切的需求。是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随着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管部门要抓住这有利时机,促进执法公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只有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抓住严格依法办事这个根本,才能真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去。
依法办事。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对待执法程序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得有丝毫的含糊和省略,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严格规范执法,使用“告知词”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违章,做到办事公正、程序规范。
三、改善执法环境是保证
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群众个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社会多年积累的矛盾,执法环境大不如前,警察的执法也越来越难。这决定了公安交警必须下大力气改善执法环境,彻底改变单兵作战不利局面,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文明、高效、快捷,才能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经济建设。
一要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为民警执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在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方面要强化民警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权力干预、克服人情干扰,把公正贯穿于各项执法活动中去;另一方面要在各级党政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负责协同、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形成全民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为民警顺利公正执法铺平道路。二要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之路。建立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必须通过“党政主抓、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各单位要积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对民警的正常执法,要予以理解和配合,逐步实现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交通管理防控体系,实现交通安全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四、开展“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促进干警的综合能力的提高 通过开展“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交通管理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交通民警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使自己逐渐培养具有科学的执法观念,坚持用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领执法思想,指导执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积极热情地做好群众发映问题的处理工作,预防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树立科学执法观念。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交通民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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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强化民警自身素质的提高。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民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不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同适时机的教育培训相结合,要不断锻造成适应当前需要的综合性人才。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民警,将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此次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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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
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 1、党性修养不够
在自身的廉政建设方面,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施行)》的规定逐条对照衡量,虽然没有明显违反《准则》的问题,但在自己身上仍存在着一些不廉洁的思想和不廉洁的现象,如有碍于情面接受吃请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现象识别能力还不高,有时竟把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行为看成是有“本事”、“潇洒”、“气派”,与腐败现象做斗争的自觉性还不够高。
7、岗位职责没有完全履行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非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关心、过问的少;二是平时只注重抓业务工作,缺少对下属政治上的关心、生活上的帮助、工作上的指导;三是工作中指手划脚的时候多,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作用发挥的不够。
二、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讲学习不够,理论素质不高
一是自己没能从“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学习理论的重要意义,没有将学习作为自己生活的第一需要,自己曾错误地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博大精深,自己的基础差,底子薄,要系统地弄懂弄通是根本不可能、办不到的。二是横向比,认为本单位对政治学习抓的比较紧,有一种“自我感觉还不错”的思想。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导致自己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效果不明显。对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懂得只是一知半解,有时学一点也只是为了适应某种工作需要而临时“抱佛脚”,应付门面,更谈不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工作的实际问题,用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自己认识到在上述7个方面所存在问题,也恰恰是“三观”的改造得不彻底所致。
3、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的不够好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党在新时期服务于人民的伟大事业,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就将一事无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的服务内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每个共产党员务必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事事向人民负责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由于自己在工作作风上仍存在着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所以没有能够经常深入基层企业,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知民所想、察民所虑、亲民爱民、为民所急的群众观点逐渐淡化。既疏远了与人民群众感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素质的提高和工作的开展。
4、自我要求标准不高
由于自己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使得自己自我要求的标准不高。虽然没有明显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但自己与自己相比,现在和过去比,用党性、党的先进性来衡量,呈“滑坡”之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在本局任副职时间已达12个年头,在如何对待名利地位上虽然能够保持了一种随遇而安的平衡心态,但同时也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上进心和争先创优意识逐渐减弱,反映在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于不给领导找麻烦,捅漏子就行,缺乏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精神。
三、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一:交警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近期,县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队要求,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为切入点,采劝五项措施,从教育、管理、监督、评查等方面,强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交警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一、以学习教育促责任意识。大队开展了为期7天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组
织民-警轮班重点学习了《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警用车辆使用规定》》等法律,尤其是组织民-警对县大队历年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事例、引发的诉讼案例进行大讨论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民-警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并深入思考问题,加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民-警纷纷表示:很多小事不注意就要背大责任,比如同一种违法行为处罚幅度不一样,就可能引起复议、诉讼、上访,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时刻都要注意公正廉洁履责。
二、以执法档案促廉洁自律。大队建立了完备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主办民-警办案数量、质量情况全部登记造册、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大队全面推行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认真落实日常一案一评、一季一评、一月一通报制度,促进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三、以网上办案促公开透明。大队积极实行网上办案,所有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实行案卷证据、法律文书、案件呈批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实现了一目了然,方便快捷,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四、以典型评选促示范带动。大队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涌现出很多廉洁自律模范、优质服务能手、执勤执法标兵。
五、以强化监督促整体推进。大队坚决不让精神停留在会议上、悬空在文件中,始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调查表制度,由当事人填写满意程度调查表,对民-警出警速度、规范办案、为民服务方面等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促进执法工作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大队实行捆-绑作 业,分管、主管领导和民-警一起接受监督、考评,有力推动队伍整体的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二:交警规范执法的心得体会(875字)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
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三:交警执法心得体会(1736字)
一、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
所谓作风,是工作中一以贯之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法,它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左右着我们的行动。古今中外的实践一再证明,具备什么样的作风,就成就什么样的事业。在当前交通环境日益严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日趋复杂的形势下,我们交通警察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不加强作风建设,如果我们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将严重影响交警部门战斗力的发挥和提高,如果任其发展,我们交通事业不仅不能与时俱进,而且很可能与时俱退、与时俱变。
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衙门作风,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好务,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一是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把五条禁令作为自己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二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培养自己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同。必须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洁;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某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四、加强学习,树立良好形象。要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来规范自己。一是人要精神。每一个民警都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单位荣誉,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动作规范、精神饱满、昂扬向上。软、懒、散的状况必须坚决改变。二是物要整洁。必须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坚决改变。三是说话和气。每位民警对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不摆架子,不耍态度,文明礼貌。冷、硬、横、推的现象必须坚决杜绝。四是办事公道。每位民警无论执法办案,还是服务群众,都要做到平等待人,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主持正义,公正执法,公平办事,执法不公的现象必须坚决杜绝。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必须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对于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下了很大的功夫,目的在于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作为一名执法人员,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深深地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一谈我对规范执法的理解与体会。
首先,规范执法需要主动修正错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有时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犯下错误。这时,我们必须要有勇气面对错误,并主动进行修正。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让执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平。我曾经因为职务上的疏忽,错误地对一名市民做出了不公正的处理。当我反思自己犯错误的原因时,我首先找到了自己的失职原因,认真反思自己的做法,并主动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重新处理该事务。通过主动修正错误,不仅使我更加坚定了规范执法的决心,也让广大市民对我们执法人员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更加有信心。
其次,规范执法需要严格受法律约束。作为执法人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为民所用,而非滥用。法律是保护人民权益的底线,我们不能因为个人的偏见或是私利而违反法律规定。我曾经处理过一起纠纷案件,当事人其中一方是我曾经的朋友。尽管我对他很熟悉,并且了解他在某方面是无辜的,但在执法过程中,我没有帮他开脱,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正处理该案件。这次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执法人员不能为了私情而违反法律,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让法律成为我们行动的红线和底线。
再次,规范执法需要注重民主程序。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主持一次行政处罚听证会议时,我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与解释,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主张,并在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给予合理的回应。通过这样做,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正和公平,也让我意识到了民主程序对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民主程序,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增加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最后,规范执法需要尊重人权。执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不能以侵犯人权为代价。执法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权是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不能因为自己的职责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参与打击非法行为的操作中,我曾经遇到一位民众身份不明的人,对其进行了身份辨认并带离现场。后来,我接到上级指令,要求搁浅行动,因为该人并没有犯法。我立即将他放了,并真诚地向他道歉。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执法人员必须时刻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职责而滥用权力,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侵犯人权。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通过主动修正错误、严格受法律约束、注重民主程序和尊重人权,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规范执法对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我将一如既往地恪守执法底线,努力做到公正、公平、严明的执法,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我也呼吁广大执法人员积极投入到规范执法的建设中,共同努力,共同进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年来,我国国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深入推动城乡规划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国土生态环境。作为一名国土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回顾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我深深感受到国土执法为民的意义与价值,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国土执法要为民服务。作为国家的执行者,国土执法部门应将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与群众深入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需求。只有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活动。同时,我们还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国土执法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同参与到国土执法工作中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其次,国土执法要强化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应及时纠正和惩处。国土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执法程序的公正、透明和高效。此外,我们还应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广大群众对国土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只有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才能够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三,国土执法要加强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新技术在国土执法中逐渐得到应用。我们要及时了解并学习新的执法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国土执法中的作用。比如,可以利用遥感技术对违法建设进行监测,通过无人机技术对地形进行测量等。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提高了国土执法的效率,也有效降低了对执法人员的身体损耗,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第四,国土执法要注重团队建设。国土执法部门是一个庞大的团队,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形成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在工作中,不同执法人员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团队要有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给予积极回应。只有形成团结的工作氛围,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国土执法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国土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国土执法部门要全面深入地了解我国国情和地区实际,结合地方发展的特点,找准各地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把握发展形势,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执法计划。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土执法工作,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国土执法工作关乎国家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国土执法工作做得更好,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引入)
作为一个社会法治国家,执法规范化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规范执法》作为执法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规范执法》,我深刻体会到其对于法治建设的价值和作用。
第二段:全面规范执法的要求与内容(展开)
《规范执法》全面规范了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操作要求。其中,对执法的合法性、程序正义、公正廉洁、权力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为保障司法公正、避免滥用职权、减少司法差错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例如,其中特别强调了对执法活动中不能有歧视的内容,这对于当前推动公平正义的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第三段:规范执法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尽管《规范执法》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些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够重视,也有些地区的执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正确的操作。这会导致执法行为的不规范、程序的不公正等问题的出现,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规范执法》的有效贯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四段: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建议(提出)
为了更好地推进执法规范化,我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着力加强。首先,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其次,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此外,要加强各级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合作,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最后,要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第五段:规范执法的意义与展望(总结)
《规范执法》的出台,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和操作指南。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执法规范化也将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才能使执法更加严谨正义,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总之,《规范执法》是一部极为重要的文件,它明确了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要求,并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只有通过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建设,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执法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法治的阳光将更加普照。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五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在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保护城市市容市貌以及保障城市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等方面。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执法为民,为民服务,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实践经历,分享一下关于“执法为民心得体会城管”这个主题的一些感悟。
第二段:规范执法
作为城管执法人员,首要的职责就是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和市容市貌。然而,有了这些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在执法的过程中,应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通过规范的执法方式,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应当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友善、诚恳,没有任何“特权”,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以此树立良好的城管印象。
第三段:面对民众
在执法的过程中,面对的绝大多数情况都是与民众打交道。尤其是在触犯民众的利益时,要考虑到民众的感受和实际需要。在城管工作中,人情味和管控需平衡,只有让管控人员在执法中处处关心、处处为民,才能够交出一张合格的城管答卷。同时,对于个别群众有不良情绪时,执法人员应做到不要以“暴力”来回应,只有心平气和寻求解决方案,才能开创城管的新天地。
第四段:提高素质
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知识是直接影响城市管理质量的因素之一。现如今,频繁发生的“城管殴打”事件说明这些执法人员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上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在招录和培养城管执法人员方面,必须注重学历、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化的城管执法队伍,更好地服务民众。
第五段:基层建设
在城管实践中,从基层做起,缺少的不仅仅是诚意,也不是任务量。缺少的正是人们对城市管理和环境秩序的自觉、负责和品质,甚至也缺少了对城市管理和环境秩序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基层建设的力度,深入宣传和教育,让居民把维护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市容市貌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让每个人帮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结尾:
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城管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应当承担起维护城市规矩,促进社会文明的责任。我们相信在执法为民的原则下,健康、文明的城市管理是一定能够实现的。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六
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市管理者即城管执法队伍则是城市管理的中坚力量。城管作为一支特殊的执法队伍,既要维护城市的环境秩序,保证城市居民的安全与利益,又要做到为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在城管为民执法过程中,我有幸参与其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明确目标,树立正确执法观念是城管为民执法的前提;其次,以人为本,注重沟通与引导是城管执法的关键;再次,注重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执法是城管为民的保证;最后,及时反馈,加强自我提升是城管为民执法的要求。这些心得体会无疑将对我的职业生涯产生重要影响,促使我不断进步,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明确目标,树立正确执法观念是城管为民执法的前提。城管作为一支执法队伍,其首要任务是维护城市秩序,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在城管执法中,我们必须时刻明确自己的目标,即要为民服务。只有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我们才能更好地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正确处理与市民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我们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以确保市民对我们的执法行为有信心,感受到我们的用心与付出。
其次,以人为本,注重沟通与引导是城管执法的关键。因为城管执法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利益,我们必须注重与市民的沟通与引导。我们要耐心倾听市民的诉求和意见,与市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市民的真正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问题。在引导方面,我们要注重教育与引导,而非简单的处罚。通过引导,我们可以帮助市民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提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再次,注重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执法是城管为民的保证。城管执法不仅仅是一种行政执法,更是一种法治行为。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政。我们要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滥用职权,更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只有全面依法执法,我们才能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与公平,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赢得市民对我们的尊重与信任。
最后,及时反馈,加强自我提升是城管为民执法的要求。在城管执法中,我们应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执法结果进行评估。通过对执法过程与结果的反思和总结,我们不断改进执法方法,提高执法质量。同时,我们应该不断加强个人素质的提升,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更好地完成城市管理的任务。
总之,城管为民执法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在实践中,我明白了要朝着正确的目标迈进,以人为本,注重沟通与引导;明白了要注重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执法;明白了要及时反馈,加强自我提升。这些心得体会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起到引导与推动的作用,指引我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相信,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得更好,为城市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七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一)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执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执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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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执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2 / 9 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 “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长此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
3 / 9 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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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三)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执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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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
7 / 9 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执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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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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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八
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 “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大家知道,03年、04年是我市gsp认证的攻坚年,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我的这些同事们下基层,进企业,不分上下班,不论节假日,冒严寒,斗酷暑,帮促企业完善硬件投入,规范软件管理,培训干部、职工,加快认证进度。其间,不拿企业一分报酬,不吃企业一顿便饭,一干就是数月,把gsp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包干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真正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为之倾注了一腔热忱。当一个个单位被宣布顺利通过认证的那一刻起,一颗颗感恩的心彭湃着,跳跃着,将胜利的喜悦化作真情的欢呼、热烈的拥抱,顺着一串串蕴含着感激之情的热泪流淌着。浓郁的情感执法,使我们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和管理相对人结下了深厚友情。
是啊!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什么是规范化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理性分割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者在行政法律规范没有提供要件-效果规定,或者虽然提供了要件-效果规定但据此不足以获得处理具体行政案件所需之完整的判断标准时,按照立法者意图、在行政法律规范所预定的范围内、以要件-效果规定的形式设定的判断标准。
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心得体会篇十九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 “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长此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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