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范文(14篇)
总结是一个反思和自我认知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改进和成长。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于身体健康至关重要。总结是映照个人成长的镜子,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明确目的,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废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各类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一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确实,兴趣可以陶冶人的情趣,可以让人获取知识,可以提升人的品位。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兴趣——书法。
小班的时候,我就开始学写字。但那字简直是不堪入目,虽然认认真真地在写,但毫无韵味,笔画太钝,字形僵硬,横没有横的样子,竖没有竖的模样,该出锋不出锋,该顿笔没有顿笔。妈妈经常说我的字是名副其实的“鬼画符”。
大班的时候,我开始学硬笔书法。一看到老师教室里的书法作品,我就被迷住了,那柔美的线条拼接在一起,组成了一个个清秀的字。我心想:我一定要将书法学好!
到了一年级的时候,我的字已经进步许多了。字的一板一眼都工工整整,一丝不苟。但有一段时间,我忽然不想练了,甚至有一个月没动笔。妈妈鼓励我、开导我,终于,我硬着头皮撑下去了。
三年级时,我开始学毛笔小楷。这是一门很难的课程,要求“横细竖粗”。一开始,我的字就是个“丑八怪”,笔像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在纸上撒欢,我的字一会儿涨墨,一会儿没墨,弄得整张宣纸乌七八黑的。同学们调侃道:“同学啊,你是在写毛笔字呢,还是在画山画水呢?如果这是山水画的话,我觉得能卖个两三万。”后来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的字渐渐秀丽了许多,爸爸妈妈也给我的字“点赞”。
现在,我的毛笔字越来越好,用笔流畅自如,字迹清秀,成为了班上一名“小书法家”,还获得了“中国书法大赛”的“优秀奖”,看过我作品的人都对我赞不绝口。我还会写大楷字,已经能给亲朋好友写春联啦!别的人经过我家都会停下脚步,欣赏我的字。我现在专攻颜体,虽然大家都不怎么看好这一书体,但是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认真写的字,就一定会被欣赏。
有一首歌唱的好:“最爱写的字是先生教的方块字,横平竖直堂堂正正做人要像它。”书法,是我的'最爱。它让我体会到中华文明的奥妙神韵,它让我领会汉字艺术的博大精深,它让我在烦躁不安中平心静气。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二
说起我的个人爱好,还是蛮多的。
闲暇时,喜欢拉上一段手风琴,伴着悠扬的琴声,一切的不爽会烟消云散,自己从中体会到了快乐。
也喜欢泡上一壶茶,安静地读书。读书在我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逢出差,总是先逛书店,买到中意的书后别提多高兴了。书象一个多彩缤纷的世界,为我打开了一扇门,让我在书中与那些心灵高尚的人进行了思想交流,体验了各种没有经历过的人生。二十多年来,不敢说汗牛充栋,家中却也积累了满满四个书橱,那年在县读书文化节上一不留神被评为了优秀藏书家庭。
体育运动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上学时各种球类项目都比较喜欢,尽管由于教练的原因从没入选过球队,但阻挡不了我的爱好。特别是篮球呀,排球呀等等,我都练过。对于足球,我只能说是喜欢看,最欣赏绿茵场上那些跑动的身影,为了能够踢进一个球,要经过多少队员的集体努力才能够成功。那种团队精神和扣人心弦的场景我很是喜欢。记得有一次为了看一场欧冠决赛,竟然定上闹铃半夜爬起来观看。
其实,我还有很多的爱好,比如从小喜欢的小提琴、乒乓球等,都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搁浅,无奈何啊。
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在忙碌生活中寻找着自己快乐的人,渴望在自己的爱好中陶醉沉醉……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三
我有很多的爱好,比如武术、做饭、游泳、滑冰….我最喜欢的一项就是看书了。
最近我看了作者名叫八路写的《特种兵学校》这套书很着迷,尤其是《军犬钢牙》这一本。里面讲的是十名特种兵和军犬故事。在一个小山上特种兵们遭到了敌人的伏击,开始的时候敌人被特种兵们打惨了,后来有一个敌人把机枪架了上去,打得特种兵们头也抬不起来,没有办法的特种兵,只能把火箭筒装上,火箭第一发发射了,第二发发射了,二十多名敌人受到了两枚炮弹的轰炸,死了十七人只剩十名敌人。机枪还在射击,可是火箭弹已经打完了。这时名字叫钢牙的军犬,像箭一样的向敌人飞奔过去,把机枪手和机枪一下子撞到了山下,可是钢牙的身上满身都是血孔。这时特种兵们开始发起进攻,又打死了四名敌人,剩下的四名敌人,有两名在和特种兵们血拼,一个老大和一个小兵跑走了。两名敌人被击败后,跟着老大逃跑的小兵说:“老大我怕死你让我回家吧!”老大听到这句话一枪把那个小兵枪毙了,特种兵们追来把老大打死了。
这本《军犬钢牙》给我们讲了一个道理:狗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他的英勇、忠诚、聪慧,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榜样。
所以,读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陶冶我的智慧,对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引导作用,书是我最好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四
我的爱好并不多,最爱好的运动就是打羽毛球,所以我的房间里有好多的羽毛球和球拍,墙上还贴着一些羽毛球选手的照片。
小时候,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打羽毛球,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驻足观看,看他们是怎么打的。爸爸看出我的心思,就问:“你喜欢打羽毛球吗?”我点点头,说:“你给我买个球拍吧。”爸爸爽快地答应了。
周末,我兴高采烈地和爸爸来到奥林匹克公园,到打羽毛球专业场地。爸爸教我接发球的基本要领,让我练习发球。开始,我发得不好,爸爸示范几次发球给我看。我模仿着爸爸的动作练习几次,终于会发球了。接下来爸爸又告诉我一些接球动作、技巧和基本要领。
爸爸走到我的对面,发球过来让我接球。开始总是接不住,后来不但能接住,还能把球打过去。而爸爸每次都能给我打回来,让我措手不及、应接不暇。但我是一个不服输的孩子,经过反复多次训练,我不但能接住爸爸的球,还能打回去。我的球技在快速提高,有一些刁钻的球也能接到并打回去。有时,我的发球爸爸竟也接不到了,我一脸的得意。再后来,爸爸都打不过我了。我很高兴,不知不觉天晚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羽毛球场。
第二天,我去找小区里的好朋友小张打羽毛球。小张打羽毛球的技术可是了得,可以称得上是打羽毛球高手。每天放学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去打羽毛球,所以以我这样的技术去和他对打,想赢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自信满满地去找他玩。我们来到羽毛球场,各自找好位置。好友小王做裁判。随着一声“开始”,小涨把球就发过来了,这个球发得特别快,我一挥球拍还真的打过去了,那球像离弦的箭飞向对面。小张因为没有反应过来球这么快,来不及挥拍,球直接打到小张的身上。我心里高兴极了。正当我高兴的时候,小张又发了一个高球,由于我心里得意忽略了这个球,还没等接球,球拍竟掉到了地上。就这样我俩玩几个回合,最后我以失败告终。
这次羽毛球羽毛球较量,我深深地感悟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能浅尝辄止。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五
由于现在我是田径校队,所以现阶段我认为最重要的事就是认真努力的练习,好让在比赛中,发挥到的成绩,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这个更让我有动力的了。
每天起床,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并不是上学,而是可以去学校练田径,与队友们一同练习,那时候是让我最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家一起跑步一起讨论今天要做些什么,充满了许多欢乐的气氛,使我每天早上都是笑容满面的,在队伍里,经常会发生一些让人逗趣的事,例如:有些人做操姿势不对,我们即使纠正了八百万遍他们还是听不懂,让我们伤透了脑筋,明明就是这么简单的动作,而他们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教练才赶紧过来将他们一一的矫正,我们笑个半天都笑不完呢!
上课上完了第七节之后,我们为了加强,所以第八节也要去训练,对于这些训练我们从来没有喊累过,因为我们知道,努力就会有成果,而成果就是比赛的成绩为何?我是丢铅球与铁饼的,虽然每天丢有时会失误,但是我们的教练还是非常有耐心的教导我们而不会不耐烦,让我们天天都有信心去用力的.丢,而不让我们沮丧,因此我每天都会加强自己的腿力以及臂力,让自己进步而不让教练有所失望,我认为,这就是我现阶段最重要的事。
无论是家人、老师、教练都很支持我,那我也不能辜负他们的心意,要继续的进步,让每一次每一次的比赛成绩增加更多!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六
作者:张梵熙
现在的孩子,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一项或几项“看家本领”,而我的“看家本领”便是书法。
天生,我就与书法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我的爸爸,就是一名大学书法老师,因为这个原因,他给我取了个小名“字字”,寄托了他对我长大写得一手好字、甚至成为书法家的期冀。
记忆里,我还在襁褓之中,爸爸便会拿几支毛笔,作为我的“玩具”;还在呀呀学语之时,爸爸便一笔一画地教我“涂鸦”:“横”“竖”“撇”“捺”;在我四五岁时,爸爸常常给我讲王羲之入木三分、欧阳询流连观碑,怀素种芭蕉学书。
当我七八岁时,爸爸对我严格起来,最多时,一天要写二三十张纸,一写便是一个上午。有一次,爸爸嫌我字写得不认真,一连撕了我几张纸,让我重写。我看着窗外那些活泼欢畅的身影,委屈得“哇哇”大哭,甚至想以后再也不练字了,但转念又想,难道王羲之“书圣”的称号是不劳而获的吗?难道欧阳询的声誉是与生俱来的吗?难道古今所有书法家的成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想到这儿,我重新拿起毛笔认认真真、全神贯注地苦练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如今我已写得一手好字,楷书、隶书、行书,各种字体写得得心应手,并且通过了书法十级考试。通过学习书法,不仅让我对博大精深的祖国传统文化有了更多了解,而且磨练了我的毅力,培养了我做事专心、细心、恒心的习惯,让我学任何东西都能坐得住、沉得下心来,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学书之路漫长,我将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作者:桑瑞涵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爱好。而我,当然也不例外,那就是——画画。是它,改变了我!
当我还小的时候,我十分胆小,面对任何事情都像一只不知所措的小猫,惊恐地望着每一个人。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看见了一幅画。
那画上有一个小女孩,我被她深深吸引。她笑得很美,很美,我也跟着笑着。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画画,经常在纸上画出记忆中的那位小女孩。爸爸看出了我对画画的痴迷,便二话不说,把我带到绘画室——那是我喜爱又向往的地方。
第一次来到绘画室,我胆怯地望着老师,双手十分不自然地摆动着,脑子里一片空白。老师弯下身,摸了摸我的脑袋,和蔼地对我笑着,如同那画上的小女孩似的。老师拉着我来到座位上,轻声细语地教着我。我专注地看着老师,细细地倾听着。
我沮丧地望着画纸,准备放弃。就在这时,老师来了,我不知所措地揪着衣服。只听他和蔼地说:“是不是我讲的太快了?没事,加油!”我又重拾了信心,紧紧地握住画笔,心想:我一定会加油的!我开始了刻苦的学习,画技也在一点点地增长。现在,我已经可以娴熟地拿着画笔,画出优美的线条,随意地搭配颜色。一幅幅精美的画作,从我的指间流淌出来。我也因此“脱掉”了胆小的外套,变得阳光、自信起来。我爱画出缤纷的世界,画出人们的梦想,画出伟大的祖国。这,就是我的爱好!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七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唱歌。因为优美的歌声会把我吸引住,我会深深的陶醉在其中。
我在学校住宿,宿舍的大同学会时不时的把我叫到他们那里唱歌,等我给大家唱完几遍后,他们还会要求我再唱一遍,而他们也会和我一起唱,那种感觉真不错。
我非常喜欢唱歌,只要是我喜欢的我就一定想方设法学会唱。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我都会在学校里唱歌或者朗诵。每次的音乐课我都喜欢的不得了,十分快乐,因为又到学习新歌的时候了。
到现在我们一共学习了四首新的歌曲,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家一起来》和《小鸟小鸟》,因为唱这两首歌的时候还可以跳舞。那个时候我的心全是快乐,心随着节拍飞翔。我害怕下课,因为铃声一响,我的音乐课就结束了,就不能唱歌跳舞了,就不能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音乐的海洋里了。
因为喜欢音乐,所以我十分努力的学习音乐,她可以让我伤心时快乐,软弱时坚强,低沉时豁达,我爱音乐。从小我就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后能做一名优秀的歌手,为了我的音乐梦想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的。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八
(一)
法国着名数学家笛卡尔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使我充实,使我快乐。
书是我的一只美丽的小船,无论在丽日还是在有风的天气里,我和它一起,在碧波或恶浪中行进。仿佛有只看不见的手,指点着那些像海市蜃楼一样的风光和人物;仿佛有个神奇的嘴,发出船底和波浪日夜荡出的水声,不停地给你讲生活中的哲理、幻想和各种各样的现实。所以,我酷爱看书。小时候,爸爸妈妈上班,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住在乡下,每当看到小伙伴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谈论起牛郎织女天河相会的故事时,我便躲得远远的。终于有一天下午,妈妈为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时我识的字并不多,看到漂亮的封面,我便囫囵吞枣地读起来。刚开始我只不过是觉得有趣,于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渐渐悟出些道理。当我把我的收获告诉妈妈时,妈妈趁机教导我,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你现在一定要多读好书,将来大有用处呀。
从此,我便有了书这个“忠实”的朋友。在我心烦时,书中的淘气包马小跳有趣的故事逗得我开怀大笑;在我骄傲时,书中的爱因斯坦爷爷总会教导我胜不骄、败不馁……我爱好看书,但没想到它却给了我意外的惊喜。一次考试,一道题是问“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出自哪本书?我因为看过《孙子学院》,所以很轻松地选出了答案《孙子兵法》。
总之,多读书,读好书,将使你终生受用不尽,因为书中的智慧永存!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文有画,有古有今,我爱好读书,书将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九
我叫赵政伟,今年8岁,是城内小学六年制三年级四班的学生。我从小爱好画画、爱动手做小玩意儿,但我更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
记得小时候,每当我在外面看到新奇的东西或者有意义的事情,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停下来认真观察,记住它们的特征,然后回家把它们画下来,几乎是见什么画什么。
我不仅爱好画画,而且还爱好动手做小手工。因为做小手工不但能开发智力、协调手脑配合能力,而且还能培养创造力。
上学后,我发现“书是知识的海洋”。要想画好画、做出优秀的小手工,就必须读好书、看好书。“书读百遍、其意自见”。通过读书,我的画和小手工真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从书中学到了其它更多的知识。因此,买书、看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
大家肯定会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说踢足球、打篮球、打排球、等很多爱好,那就让我来说一说我的爱好吧,我的爱好是跟体育有关,那就是打篮球,我非常喜欢打篮球,我最喜欢的篮球巨星是隆多和张伯伦,隆多是凯尔特人的控球后卫,他助攻能力超强,张伯伦是洛杉矶湖人队的前锋,他创过nba单场得分的记录和平均得分的纪录,他曾经单场得了100分,在1968年平均每场50.3分,这也是现在没有人能够打破的记录。隆多平均每场助攻13.8个,也非常厉害。
我打篮球就是打控球后卫,我专门防守和助攻,而且还喜欢在篮下防守,有一次,我和爸爸在篮球场打篮球,因为爸爸最近给我买了一个nba专用的斯伯丁篮球,我准备试一试好用吗,我在罚球线试了试,还挺好,我在三分线试了试,也很好,我就在旁边的篮球场找了两个人,我们一起来打篮球,我和一个人一个队,爸爸和另外一个人一队我们就给自己的队伍起了个名字,我给我们队起了个名字,叫迈阿密热火,因为迈阿密热火有现在nba最厉害的三个顶尖球员,一个是勒布朗詹姆斯还有德怀恩韦德和波什。爸爸的队叫达拉斯小牛,因为在nba,小牛队就是热火队的克星,比赛开始了,我们先开球,我直接三分,打到了爸爸的手上,爸爸使劲去抢,最终还是抢到了,爸爸一个跳投,进了。现在是2-0我有枪了一个球,我传给了我们队的队员,他也是一个中投也进了,而且还造成了爸爸的犯规,最终我们76-39惨败。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一
一张圆圆的脸庞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鼻梁瘪瘪的,再伸出手,鼓鼓的,十指又短又粗,一米四的个子,头上扎了一个小辫儿。这就是我——冯丹华。
我是个活泼的女孩子。
我喜欢骑车,一到放假,我便会骑上车到好朋友家里玩,偶乐也会带是弟弟,让他坐在我后面。这么多日的骑车,我自己掌握路上行人生活规律,当然“安全第一”了,因为妈妈常常在我耳边讲:“你已在慢慢的长大,要学会一步一步的独立,就像小燕子一样,长大后总会有一天要离开爸爸妈妈的怀抱,去独立的生活,去独立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也喜欢拉二胡,我已有三年多拉二胡的年龄了,今年八级,再过一年,就是十级了。努力、努力、再努力。我常常独自对自己讲,学好一门特长,我就会多一样技能,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二
我的爱好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吹萨克斯。
我是三年级开始学的,当时是胡老师先找了十几个同学进管乐团,我想进管乐团,我把手举得高高的,老师就叫了我,老师说:“被我叫着的同学下午放了学去三楼的大会议室去开会。”下了课,我迫不急待的飞奔出学校大门,叫妈妈去三楼开会。开会的时候管乐团的陈老师说了许多乐器,我非常喜欢萨克斯,妈妈说:“自己想好了,就要坚持。”我说:“好的,我一定会的。”就这样,我就开始学萨克斯了。
教我的老师是学校的王老师,她萨克斯吹的特别好听,我在心里下决心:“我一定要把萨克斯学好。”刚开始老师讲的知识很简单,一个音符、长音、短音,越学越难了,但是我每次都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家的时候认真练习,还经常给小朋友们做示范呢?快放假了,老师说;“假期里要好好练习,有想学习的同学可以继续学。”我对妈妈说:“我想学,我想学。”妈妈说:“放假了,还得好好地练习钢琴呢,就别学了。”我说:“可是,我的好妈妈,我真得想学。”在我的坚持下,妈妈终于同意了。经过一个假期的练习,我的萨克斯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老师还教我们学习了国歌。一开学,我就进了国旗班。我太高兴了,进国旗班、进管乐团,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小小梦想,终于实现了。
这就是我的爱好――吹萨克斯,伴随着我的梦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三
我的课余爱好很广泛,有看书画画观察事物。。。。。。我最喜欢的就是观察事物了。
世界上有许多奥秘等着智慧的人们去努力探索。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蜗牛走过的地方为什么总留下一条长长的线。这次的发现,使我喜欢上的观察事物。
以后,我每时没刻都注意着周围的没一件是,每一样东西。
我还发现了会“唱歌”的杯子呢!有一次,我刚跑完步,渴得嘴唇快裂开了,就去冰箱里拿冰水,想滋润滋润那干燥的喉咙。不小心,两个杯子想碰,发出清脆的声音,那么改用筷子敲打杯子也会发出声音喽!我马上拿开杯子和筷子,杯子里的`水从多到少放,用筷子依次敲打,多么想基本音符的doemifasollasi这些音。我欣喜若狂,敲打了一首首熟悉的歌曲。
看,贯彻失望多么有意思。当自己发现奥秘是,又是多么欣喜。
生活中这样的“宝藏”还很多,只要我们平时细心观察,多动脑筋,就能取得出人意料的收获,更重要的是还能增长知识。
整篇文章设计巧妙,引人入胜!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四
人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有爱看电视的爱好;有人有爱玩电脑的爱好;还有人有爱演奏乐器的爱好。而我的爱好与他们都不一样,我的爱好是读书。
读书能使人知识渊博,还可以让人词汇量变的丰富起来。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啊!粮食能使我们的胃充足,但书籍可以使我们的心灵充足!
所以我非常喜爱我这个知识渊博的朋友——书。它已经陪我度过了五年的时光。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但我还是一直保留着睡前读书的习惯。有时晚上睡前不读书就总也睡不着觉。
在我六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实用文摘》,但我当时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本书。接过书后,我就把它给扔在一边,一直摆弄着手里的积木。妈妈看到这个情况,立即过来“开导”我。我在心里想:算了,别惹妈妈生气了,假装看一会儿吧。我开始假装认真地翻书,但真正的状况是:一页一页又一页,飞入脑海都不见!后来在妈妈的耐心劝告下,我又无奈的认真看书。但接下来的几天,这本书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开卷有益”的真实性---考试时,有一道题,里面让添上成语中缺少的字,而这些成语我正巧又在《实用文摘》上看过。不用说,我全做对了,而且得了全班第一名。
读书益处多多,自从我考了全班第一名之后,我更加喜欢看书了,我和书结下了不结之缘。睡前读一会儿书,饭前读一会书,书和我形影不离。书成了我的挚友,它教会我如何写出好文章;书成了我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我学习路上的一点一滴;书成了我漫漫学习长路上的一位好老师,指引我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