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故乡名著读后感(模板19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感和感受,并从中汲取力量和启示。在写读后感时,应该尽量客观地评价和分析作品,不受个人情感的干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一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二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我们至今也不会忘记。他使我想到了前些天读过的一本书——《地震求生记》。
这本书主要讲毛毛和她堂妹还有他爸爸一起去日本享受温泉度假之旅,途中却不幸遇上了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他们因听不懂日文的地震警报而错过了最佳的逃生机会。他们在废墟下用自己丰富的地震自救知识坚持了许多天后,终于被搜救队发现,安全的逃出了废墟。
这本书的内容虽然浅显易懂,但它生动的将地震发生时与其他次生的灾难到来时我们的自救方法展现在了我们面前,使我们很容易掌握这些知识。
这本书还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我们平时很少了解的地震前兆等知识,如:地震前地下水会异常,动物会出现奇怪的现象等等。当发生灾难时这些知识便可以协助我们逃生。
这本书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我们都必须有永不言弃的精神。正如毛毛爸爸所说的话:“冷静下来,静静等待,不要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四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五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六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七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八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九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
童年,是记忆深处迸发的一颗五光十色的明珠,又犹如茫茫夜空中的群星,闪烁着璀璨光芒。而在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形象为主题的作品。
小说所写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一岁时期的童年生活。三岁丧父的他无奈跟着母亲投奔外祖父,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后,外祖母长眠地下,外祖父也成了疯疯癫癫的人。从此,阿廖沙无法跟随外祖父生活,被迫走向社会,过着自强自立的生活。
阿廖沙得出了“只要是知识,就是蜜”的结论。把知识比作蜂蜜,把人类比作渴望蜂蜜的生物,表现了对知识极端重视和赞美。如今有不少人觉得知识没用,但是我却觉得知识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在我上小学三年级至四年级的那段时期,我非常爱生气,遇到一点事不如意就发脾气;可现在的我很少生气,因为我对知识掌握得多一些,对事物的认识更透彻了一些,我懂得了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的蠢行。知识很重要,能影响我们的情绪和其它种种。
我们要学会坚强、与邪恶作斗争。阿廖沙三岁就丧父,而且被带到一个充满着斗争的家庭。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正义的人的帮助下,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尽管阿廖沙的生活充满着曲折,但他还是坚强地生存了下来。而我们生活中的困难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被困难打倒呢?当阿廖沙的母亲再次结婚,继父凶恶无情时,阿廖沙冲动地拿起刀子向继父刺去。这种冲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就算继父凶恶,我们也应该采取理智的方法与他作斗争!
读了这篇小说,令我更加珍惜知识,使我懂得了坚强,让我学会了怎样去对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写的.一本富有想象力的书。
作者首先介绍了格列佛从小就爱上了航海生活。他长大后接到了航海的邀请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在第一次航海中,就不幸地遇到了风暴,他独自一人漂流到了小人国上,在那里的居民看来,他就是一个巨人。最后他得到小人国国王的批准后,得到自由,准备继续航海。
第二次航海中,格列佛又被风暴吹到了大人国上,他在巨人的眼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后来认识了一个善良而又心灵手巧的小姑娘,每天都要给格列佛打扫他的小房子,还要给格列佛缝制衣服,最后又在海上漂流,被一位船长获救的故事。
我最喜欢看的他在小人国屡建奇功的故事了。格列佛帮助小人国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岛,让小人国与不来夫斯古岛和好了。那一张真是太精彩了,百看不厌啊!
这本书以寓言的形式,讽刺了当时英国的时政,世道,人性。
我希望人们可以多看书,可以让人增加学问,懂得道理,让人受益匪浅!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刚正不阿,留将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着成信使照尘寰”,司马迁一部《史记》为我们诉说着古今的变迁,讲述着英雄的史诗。读罢《史记》,内心总有一个解不开的疑惑“何人可谓英雄”。
或许有人说:“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可谓英雄。”我认为秦始皇不可。原因有三:其一、秦始皇虽扫六合,但统治极其腐朽。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求取仙丹,耗费国力。其二、秦始皇教子不当,其子胡亥同李斯、吕不韦谋权篡位。其三、秦始皇自认功劳胜过三皇五帝,过于骄傲。
再有人说:“西楚霸王项羽可谓英雄。”项羽此人优点极多——懂得爱民,英勇无比,破釜沉舟打败章邯。但项羽不懂得用人,未能重用亚父范增等一大批人才,虽在战场上扬言愿与刘邦决一雌雄,最终兵败自刎未能统一天下。假如项羽能重用范增等人,我想刘邦未必能称帝。不懂得用人,项羽不能谓之英雄。
“汉高祖刘邦可谓之英雄?”我认为不可,汉高祖此人虽在破秦之时善于用人,但自从建汉后便开始大肆杀戮良臣,韩信、彭越、黥布三大开国功臣先后以“谋反罪”被杀,但还好有张良、曹参、萧何三人帮助,不然早就亡国了。
文种、伍子胥、苏秦等不知功成名就之时隐逸归田,而偏偏去与君王同喜同忧,结果只落得自杀归天,也不能谓之英雄。
蒙恬蒙毅兄弟二人,虽为秦始皇立下汗马功劳,但终究被胡亥所杀,而蒙恬却怪罪于修长城,岂不荒唐!更不能谓之英雄。
至于那战国四公子: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孟尝君也是各有短处,不能称之为英雄。
我认为春秋霸主齐桓公、晋文公可以当选为英雄。因为二人都曾在外流亡过,知道百姓疾苦,又有管仲、狐偃等忠臣辅佐,故能称霸一方。
专诸报恩刺杀王僚,虽成但身死;豫让报智伯之恩二刺赵襄子,临死斩空衣报仇;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荆轲刺秦王未成被杀身亡……一生舍己为国,“义”字当先,个个可谓英雄!
读史记,尝得古代酸甜苦辣,品得义士忠义英勇,历史的`星空因有了一个个的英雄才不会黯淡。
星光闪闪,愿英雄威名永垂千古;月亮寒寒,盼义士事迹流传万年。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我又在图书馆中借阅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著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暑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西游记》主要故事是:孙悟空从石头蹦出来,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要去西方取经的唐僧救了孙悟空,然后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逐一出现。他们经历了九十九百八十一种难,终于得到了真经,修成正果。
在《西游记》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七年来,他只跟随他的师父和师兄弟读他不喜欢的经文。然而,他从未放弃,因为他知道有一天他的师父会教他真正的能力。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更加努力地付出。
这告诉我们,滴水穿石不是一日之功,不能急于求成,获得成功的时间不是消耗在时间上,而是成功的磨练。一个真正想要成功的人是不会在乎他到底付出了多少时间和努力,他们在乎的是,磨练得越多,获得的真正能力就越强,成功的大门就越近。
我们真的应该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勤奋,他的毅力,他的脚踏实地,掌握技能,做一个栋梁之才,将来要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以前,我读过很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
这本书主要写了海伦凯勒的一生,写了她奇迹般的生活。她原来是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女孩,可是他在一二岁时的得了一场恐怖的疾病,导致她失明、失聪和失语。
海伦凯勒七岁那一年,有一位叫安妮莎莉文的老师来到她的身边,走进她的生活,引导她,教育她,并且教她识字。海伦凯勒逐渐走出内心的黑暗,张卡了心灵的眼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写道:“第一天,我要看人,要看那些以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首先,我想长久地凝视我亲爱的老师——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的面庞。有视力的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天的动人奇迹,我将怀着敬畏之心,仰望太阳用光芒来唤醒沉睡地球的万千宏伟景象。第三天,我将要在当前的'日常世界中度过,到为生活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
又一次莎莉文老师教海伦认识一个新单词“水”,而海伦把“水”的单词和“杯”混为一谈,对莎莉文老师发了脾气,把她手中的娃娃摔倒了地上。莎莉并没有因此而生气,而是把海伦带到水龙头的旁边,并让水冲洗她的手,感受水的清凉,莎莉把海伦的手窝在手心里,在手上拼写“水”的单词。回到房间她想起了被她摔碎的娃娃,摸索着来到壁炉前,把碎片拾了起来。她想把碎片拾起来,却怎么也拼不好。这时,她眼睛中充满了泪水,这也是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悔恨和悲伤。
1890年的时候,她开始学习说话。他一直想发出单词“水”的音,却每次把她发成“瓦”的声音。3月26日起,和莎拉富勒小姐的学习,她第一次连贯的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十分高兴,这激起了她对语言的兴趣。
我们是健康的人,可是在遇到困难和磨难时,为什么不能像海伦凯勒那样坚强乐观的面对,去挑战呢?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学习勇敢,坚强,乐观地去面对各种困难。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九
生活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总是只不过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质行动向大家证明———即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状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与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所有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没办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他敢于同恶权势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如此,你才会成为一个真的的成功者!
在日常,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大家或许会由于难点而退缩,大家或许会由于落后的成绩而气馁,大家或许会由于考试而烦恼……这部分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总是成为生活路上的绊脚石。有的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由于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的人却没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后被运势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什么事都不干的人。鲨鱼可能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一直知晓这伟大的“杰作”是是他的。他没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向鲨鱼投降和妥协。大家也需要拥有这种敢于同运势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大家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点,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非常重要的英雄!
在生活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不过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不是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容易。只须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