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范文(14篇)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人们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写心得体会时,我们要注重语言和修辞,运用生动形象的词语和表达方式来吸引读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和参考。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法治,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治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治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社会在我国的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学校普遍开展了法治社会教育活动。在我参与法治社会教学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此进行总结,希望对今后的教学工作有所借鉴。
首先,法治社会教学需要多元参与。作为一名老师,我深深意识到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学生的能力。法治教育也不能局限于理论知识的灌输,更应该包括实践和互动的环节。因此,我们组织学生参观法庭、了解司法实践,还安排学生模拟法庭辩论等活动,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多元参与的法治教育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法治社会的实践,增强学生的思辨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其次,法治社会教学要突出实践和案例。通过案例的引入,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普通人和法律的关系,了解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并能够从中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我在实践中发现,学生对案例的参与度很高,他们可以通过比较和讨论,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原理和应用。因此,在法治社会教学中,我们不仅要传授理论知识,更要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
第三,法治社会教学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学生的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也是他们成为合格公民的必备素质。在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讲述法治社会的发展历程、介绍法治的基本原则等方式,引导学生关注法律和法治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让学生体验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只有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才能够促进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四,法治社会教学要开展多样化的评估方式。传统的分数评价模式无法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在法治社会教学中,我们应该采用更加多样化的评估方式,如让学生撰写法律案例分析、开展小组讨论等活动,以观察和评估学生的法治能力和思维方式。这样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他们的进一步学习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最后,法治社会教学需要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学校仅仅是学生法治教育的一个环节,学生法治意识的合理培养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共同努力。因此,在法治社会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要与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作,提醒他们关注孩子的法治教育,形成合力。同时,也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扩大他们学习法治知识的范围和深度。
总之,法治社会教学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多元参与、突出实践和案例、注重法治意识培养、多样化评估方式和与家庭社会相结合,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教学方法,为学生的法治素质提供更好的培养平台。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社会建设逐渐成为一种共识。作为教师,我有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需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通过多年的法治教育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其中,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体会,以下就是我的一些总结。
首先,法治社会教学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课堂上,我注重引导学生理解法治原理、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在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上进行讨论。同时,我也非常注重学生的实践操作,通过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形式,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
其次,法治社会教学要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是法治教育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运行机制和应用。我会选择一些真实的案例,包括典型案例和新闻事件,并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可以接触到更真实的法律问题,提高他们的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另外,法治社会教学要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互动。传统的教学模式往往是教师主导,学生被动接受。而在法治社会教育中,我会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通过课堂演讲、小组讨论等形式,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此外,法治社会教学要注重情感教育。法治教育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情感和法治意识。在我的教学过程中,我注重引导学生思考社会问题和价值观,关注他们的情感体验和情绪变化。通过情感交流和互动,可以增强学生对法治的认同和情感链接,提高他们在法治社会中的自我意识和责任意识。
最后,法治社会教学要注重实用性。法律知识是为社会服务的,只有学以致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在教学中,我会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用性。我会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比如解决邻里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等。通过实际操作,学生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践中。
综上所述,法治社会教学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教学,学生参与和互动,情感教育以及实用性。这些都是我多年教学实践的总结和体会。通过这些教学方法和理念,我们能够更好地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现将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自2月14日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即将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县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确定了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县政法队伍的现状,及措施。活动中,我们要求政法委员会委员及政法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指导和了解其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政法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进行层层动员,迅速地启动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步营造了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浓厚氛围,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积极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活动的有效落实。一方面,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相结合。今年,围绕落实省、市政法会议精神,我们突出政治强警、规范建警、从严治警,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创新执法规范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争”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团结创新的领导班子、公正高效的执法群体、业务精通的政法干警、廉洁奉公的政法机关、社会满意的政法队伍。结合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其主要内容,并作为“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重要评比条件,有针对性地搞好学习教育,端正干警执法理念,积极引导政法单位及干警打造“精品案件”和“拔尖人才”,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争第一、创一流的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政法干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将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质量、执法服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同落实,同整改,同检查,使教育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同时,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效果来检验、衡量政法干警的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将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动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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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1、定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本质),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作用)。
2、如何把握--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滴定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价值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3、具体把握: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有的基本方略。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要求,一是要制订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良法能得到普遍服从。所谓良法,就是要求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所谓普遍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实现。
(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作之所以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
(4)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防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5)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来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真正用来为民谋利。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注重内涵发展,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时代的召唤。教师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理应成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楷模。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对于教书育人有着这样一句话:“教人做人,教人做真人,教人做真善美的新人”,这其实也就是强调了对学生道德观和荣辱观的教育。学生的道德、荣辱素养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形成的。我们的学生正处在可塑性很强的黄金发展期,各学科教师在传授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若能注意挖掘教材内容,适时加入荣辱道德元素,关注学生情感和品质的发展,将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古人云:“师者,范也,言行动静,皆可为式”。我们的言行对学生有很大的影响,起着潜移默化和导向的作用。我们应该在学生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积极地与学生进行情感沟通,让他们产生一种被重视、被关心的良好心理效应,这样我们才能打开学生的心扉,取得更佳的教育效果。
作为一名英语教师,我们也不难看出,牛津英语的语言材料内容相当丰富,其中蕴藏着可进行荣辱观教育的许多元素。英语学科中听、说、读、写、练等的内容经过教师的备课加工, 即可融入荣辱观的元素,从而丰富教学内涵,构建学生良好的品格素养。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语言材料渗透荣辱观教育内容。比如渗透爱国主义的教育、渗透环保节能的意识、渗透良好品质和健全人格的教育、渗透注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态度等等。教师也可以把握很多教学环节适时地渗透荣辱观的内容。例如:课前准备阶段的一则新闻、一条谚语、一个故事、一出短剧…可能就蕴涵着做人的道理,会触及学生的情感和意志领域。课中任务型教学活动的达成需要学生间的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课后作业的完成尤其是背诵单词和课文需要学生付出意志的努力,要让学生知道不劳无获的道理,鼓励学生永不言弃,战胜并超越自我。课外拓展活动诸如板报、视听、阅读等对开阔学生的视野,陶冶他们的情操是十分有益的。
教师应紧密结合教材,深入分析和挖掘教材的思想性,才能充分发挥教材的教育价值和教育作用。英语教材的思想性在一些语言材料中表现明显,很容易融入到课堂教学,让学生自然而然地在语言习得和运用的同时明白是非荣辱观;而另一些语言材料中的思想性则是潜在的,需要教师深入钻研、分析并在课上给予学生适当的点播和引导,否则材料的思想性就不易被发现,教育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仅仅有很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人,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教师只有具备了崇高的职业道德,牢牢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本着对学生全面负责的精神,才能做到钻研教材,寓德于教,帮助学生明是非、善恶、美丑,从而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一是法治理念与思想认识相结合,奏响平安建设曲。本着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加深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掌握。同时,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座谈、走访听取意见等形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工作实际中。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各项检察工作力度,为林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法治理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奏响品牌创优曲。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局域网、门户网等媒介,及时报道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先进典型事例,大力营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
三是法治理念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奏响廉洁自律曲。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继续,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四是法治理念与文明办案相结合,奏响执法为民曲。在执法办案中树立文明窗口,要求公诉科、控申科等窗口科室8小时内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工作,文明接待,准时出庭。强化办案安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职务犯罪检察局在办案中,有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并严格履行办案流程的监督。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阶段总结5月10日下午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后,我院党组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在思想上积极相应,行动上立杆见影,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保证司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我院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教育活动当成政治任务来抓
。5月12日和5月20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发了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实施意见。确定了实现三个延伸、取得四大成果,为渠县实现四大目标和十一•五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教育目标(三个延伸:实现法治理念教育向法治理念建设延伸、集中性教育向长期性教育延伸、一时之举向长效制度建设延伸。在思想、调研、制度、工作四方面取得成果)。
为了全院干警对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明白此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积羽沉舟的哲学道理,活动领导小组在与全院中层干部集体谈心、交心后、深入到各庭室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与此同时院里建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话制度、院长向全院干警报告工作制度、座谈会和研讨会制度等。
6月9日院长再次召集民一、民二庭全体干警进行座谈,就当前学习的开展,如何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发扬成绩,学习好的典型、树立好的典型,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为使此次教育活动掀起高潮,达到预期目标,6月15日和6月30日在院顶楼会议室院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到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实质、如何学习法治理念读本,如何用法治理念指导实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辅导。在辅导时,要求全体干警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一定要义无反顾地维护法律尊严,守住心灵底线。
从两方面向全体干警讲解了在当前形式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深入各庭室督导学习,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升华,为此次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找准载体认真实施
在此次活动集中学习阶段,在院领导小组组织带领下,全院干警全面坚持实打实,反对空对空,各庭室不但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读本,教育辅导资料和教育问答、人民法院报刊登的相关内容,观看法治理念教育片。而且建立了专用记录本,人人有专用笔记本。各庭室每周必学相关内容,学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好》、《八荣八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各分管领导每周和分管庭室一同学习,并督促、指导大家学习。
为使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工作,达到应有的目的、院党组提出了建立“学习型、和谐型、为民型”法院及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向我看齐的工作方针。为使此方针落到实处,我院成功举办了一界法官健身运动会(此次运动会设有:男、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登山,男子象棋、女子跳绳、呼啦圈等项目)。积极参加县上进行的公务员法宣传,院大门上方悬挂了宣传的横幅,派出精兵强将参加县上举办的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院领导亲临竞赛、比赛训练场和比赛场进行指导,参加干警深受鼓舞,赛出了较好成绩,受到了县政法委表扬。
各庭室以办活动专栏、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总结,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征求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意见,扎实推进教育活动进行。
在学习活动中全院干警以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为基准(集中学习:5月21日至7月21日、查摆整改:7月21日至9月21日、总结提高:9月21日至11月30日),以院长在各单位参加学习讨论和专题辅导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解的法治理念精髓为指导,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学习,边学边改、边学边用,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全力做到求真务实。加快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渠县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各庭室在案件审理中主动用中立的立场,辨证的观点,市场经济的方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和现代司法理念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一齐抓,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自觉地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指导司法实践。全院干警心中以均初步树立起了“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学习中以五结合达到了五增强,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警知荣辱的意识;二是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增强思想的先进性;三是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四是与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干警的创新能力;五是与办案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实践能力。
三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工作效率得到了全面提高
我院在此次教育活动集中学习阶段,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从加强司法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为渠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四大目标”和“十一五”规划提高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社会主义法治男女教育活动中,我院紧密围绕县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目标和思路,牢固树立起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农无小事”的观念,在审好其它案件的同时,把审判工作重心面向农民,面向农村,面向农业。
派出法庭在新农村示范点成立了“渠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办公电话,指导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设立了专人与村调解人员相结合。
为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落到“一心为民”的实处,不走过场,我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联合接访领导小组,在案件的审理中,以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完善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有效地服务当事人诉讼和群众来信来访。各相关庭室进一步加强了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全面实现了诉讼费减、免、缓,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与此同时开展了“远程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电话调解”、“巡回法庭”到老百姓的田边、地角、地坝审案,方便普通群众参加诉讼。
为进一步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工作效率,我院实施“四项工程”,“深化三项改革”,“开展五项活动”
第一、以加强质量管理为中心,实施“铁案工程”,
总结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广大法官确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做到审理案件一丝不苟,裁判是非公正无私,以主观公正保障客观公正,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二是狠抓质量管理。落实案件审判责任,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四关”,力争案案办成铁案。三是严格质量考评。坚持审判质量与效率量化考评通报制度,从严划等次,不定期通报,年终排座次,发现瑕疵不放过。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司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三个处分办法”、“引咎辞职规定”、“法官惩戒规定”以及本院相关规章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第二以提高审判效率为中心,实施“提速工程”。
一是树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急当事人之所急,依法能快则快,反对久拖不决,以使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是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走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路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三是严格审限管理制度。从严掌握排期开庭时限,对临界审限案件出示黄牌警告,超审限者坚决“一票否决”。四是开展提速竞赛活动。在庭与庭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进行办案效率评比,督促久调不判、久审不结、久执无果的案件限期结案。
第三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实施“攻坚工程”。
一是创新执行方法。对那些赖债不还的被执行人,采取“曝光制”、降低其社会信誉,督促其履行义务,以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用妥法律赋予的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生效裁判得到执行。三是实行分权操作。四是严明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管理,更新执行工作理念,始终严明执行纪律,确保依法文明执行。
第四以推进量化考核为中心,实施“素质工程”。
院党组强调工作中要突出“四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一,自律和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下面做的事,领导带头去做,凡禁止下面做的事,领导坚决不做,人人做到只有自身硬气,才能让人服气;一手抓他律,对部属在平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该诫勉的及时诫勉,该批评的严肃批评。其二,办案和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促进质量再提升,效率再提速;一手抓廉政,确保法官公正清廉、不出问题。其三,务实和务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务实,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一手抓务虚,重视搞好理论学习、专题教育、专项整改,写笔记,学唱八荣八耻歌,办专栏,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院长刘东首先和庭室交心谈心。其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的法律效果,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手抓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息诉罢访,使公正裁判与维护稳定辩证地统一起来。
深化“三项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坚持向改革要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推进司法制度创新,激发审判工作的内部活力。
第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大胆推行简便、快捷、高效、规范的庭审程序和方法。坚持搞好诉讼风险提示,继续强化庭审功能,直接开庭,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当庭宣判,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旁观者听得清清楚楚。规范对宅基地、道路等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立案审查,凡权属不清的,一律以行政确权作为前置程序,防止司法权所管辖的侵权与行政权所管辖的确权相错位。
第二推进裁判文书改革。
在保持裁判文书基本要素完整的前提下,打破传统模式,突出证据分析,强化认证说理,阐明裁判理由,提高文字质量,力求简洁明了,务必以理服人,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向当事人及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
第三扩大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健全指标考核评价体系,营造一种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机制,以用人公正促进司法公正。逐步规范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序列化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规定不同绩效标准,采取不同管理模式,促进人尽其才,尽职尽责。
三、开展“五项活动”,提升司法能力
从今年以“五项活动”作为推动本院司法能力大比武活动的有效载体,不断提升广大法官践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司法能力。
一是开展庭审观摩讲评活动。各人民法庭和审判业务庭每年各办一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快捷审的案件全院组织观摩,组织审委会委员和其他法官观摩讲评,相互切磋,取长补短,以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和当庭裁判水平。
二是开展裁判文书竞赛展评活动。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性裁判文书展评的基础上,年末从每名审判人员所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各随机抽取1份,加封后由审委会组织专人分项评分,并排出名次,以督促其多出精品文书,展示司法文明。
三是开展书记员记录评比活动。在一定的时候开庭审案,全体书记员共同记录,由院组织的评比小组根据记录要求逐项评比,排出名次。
四是开展效率提速竞赛活动。对诉讼案件以平均审限35天、执行案件及再审案件以平均审执限50天作为衡量标准,对各庭及其办案法官进行考评,一季一通报,年终排名次,以督促其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实行达标评比通报制度。对每个庭、每名法官完成“6项评比”(一比结案数量,二比审判质量,三比办案效率,四比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五比驾驭庭审能力,六比裁判文书水平)、“6项达标”(要求一审调解结案率、每月动态结案率、一审息诉率、二审维持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达到75%以上,质检优质率达到95%以上)的情况,每月作统计,定期发通报,年终排名次,奖优并罚劣,以督促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
六是实行一季一次的执行难案攻坚活动。在坚持搞好经常性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对各个时期的积案、难案、钉子案,集中时间、人力、车辆,每季开展一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力度的攻坚活动,减轻执行压力。
五、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清廉
坚持以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为指导,积极打造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法院工作平台,全力构建能够保证司法清廉的长效工作机制。
首先,做到学习教育经常化。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刘东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一方面,坚持抓好政治学习,当前着重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确保认识明确、方向正确、行动自觉;另一方面,重视抓好业务学习,力求精通审判、公正裁判、高效办案。与此同时,不断强化“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
其次,做到廉政建设制度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官谈话诫勉制、职务问责制,并适时推行结案当事人回访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弘扬司法正气。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对法院形象负责、对法官本人负责的态度,凡有举报必调查,而且一查到底,直到“水落石出”,查虚的还清白于法官,查实的严格追究责任。
再次,做到监督检查自觉化。一是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一手抓对下负责,强调管事管人“两手抓”,一手抓对上负责,务必管事管人“两手硬”,使法官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阳锐气、浩然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于党政组织、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开门纳谏,闻过则喜,即知即改,并以此为动力,推进我院司法文明建设到廉政建设制度化。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现阶段进行情况归纳起来即认识明确、方向正确、行动迅速.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执法为民相结合。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page]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监督,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的认真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科民警,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双创”活动同步进行,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各项公安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公安局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憲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每一名民警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司法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劳教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劳教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劳教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劳教工作的信任。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劳教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劳教人员,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干警对待劳教人员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要注意尊重劳教人员的人格尊严。对待劳教人员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劳教人员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才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的考验和诱惑,才能公正地人民群众执法,做一名优秀的劳教工作人民警察。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