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秦汉时期读后感(案例20篇)
读后感是我们阅读一本书或文章后,对其内容、观点、主题等进行思考和评价的一种表达方式。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先对书中的主要情节和人物进行简要概括,让读者对书籍有个整体的认识。在这里,我们为大家准备了几篇读者朋友们的读后感作品,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一
老师说,“文史不分家”。我们既要阅读现代小说、散文,也要知道历史故事。这个暑假,我要读完《秦汉的故事》。
《秦汉的故事》文字、结构通俗易懂,每个重点事件、人物各有突出,每个故事相互独立又相互连接,令人爱不释手。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第一个皇帝、第一次起义、第一个女人参政……知道了秦始皇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造福百姓的善举,修造长城、焚书坑儒的恶行,秦二世胡亥的血腥统治引发了第一次农民起义: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知道了开辟丝绸之路得艰辛、司马迁编写《史记》的故事、佛教传入中国的原因、蔡伦发明造纸术的经历……阅读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秦汉时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增长了许多历史知识,也为今后的阅读、写作积累了一些素材。
今天,我又拿起《秦汉的故事》,还未翻开书本,我仿佛看到气吞山河、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楚霸王项羽;阴险狡诈、足智多谋的吕后;少年得志、才华横溢的大文学家贾谊……在向我走来。这本书激发了我对历史的兴趣,我想了解每个朝代发生的时间。我想印证历史连续剧拍摄的内容是否符合历史……我要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老师、同学、朋友,我要将这些脍炙人口的故事交给周围的人,让大家和我一起分享这份兴趣!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二
最近,有一本书经常被提及,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开始我以为重点是霍乱这种疾病蔓延下的爱情故事,所以也买来一读。
谁知道不读不要紧,一读才知道上当了,哪里是说霍乱的事,这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爱情与婚姻”啊!果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各种象征魔幻主义。
故事以一场死亡拉开序幕,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氰化金的烟雾中解脱了此生,正当我饶有兴趣的准备一探此人背后的故事时,故事的男主角之一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极具戏剧化的意外死亡!当我把注意力转到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身上,以为要开始回忆两人的故事时,另一个男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出现了,并更戏剧化的出现在医生的灵堂,向费尔明娜·达萨当场表白!
哦,这是怎样一个开头,我真的迫不及待的要读下去!
相守五十年的婚姻
可是,世上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啊!
——“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乌尔比诺医生这句话便是为夫妻两人带来过无数幸福时光的月亮宝石。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并不爱费尔明娜·达萨。
乌尔比诺医生总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一次误诊的果实,——“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在为费尔明娜·达萨检查身体时,女人那美丽的身体在昏暗的房间中闪着耀眼的光芒,而医生却“沉着......没有看她的眼睛,耳朵直接贴在她的胸部,背部皮肤上”,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正值花样年华的她所拥有的诸多美妙之处!
以为是霍乱,结果并不是,以为是爱情,但只是一次误诊。
但是当乌尔比诺医生遇到林奇小姐时,又是什么样的情景呢?——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便知道一件无可挽回的事终于在自已的命运中发生了!
他仍然要为林奇小姐诊病,这样做时,“......他竟然渐渐忘了自已的医术,惊讶地发现这个天生尤物的内脏与她的外表一样美丽。他完全沉浸在愉悦的抚摸中,已不再是加勒比沿岸最优秀的医生,而成了上帝创造的一个被本能折磨得神志混乱乱的可怜男人。”
从此后,他的生活便像一个病人,陷入了甜蜜和不断地懊悔中,最终失去时,如针扎一般的刺痛让他无法忍受,竟然对妻子倾诉了全部,否则情绪没有出口可能会在身体内爆炸。
费尔明娜·达萨也并不爱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
在她接受乌尔比诺医生时,没有任何有力的理由表示她喜欢他,而对他的了解则更少。对方的追求也从来不是用爱的语言来表达的,他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但费尔明娜·达萨并不坚信爱情当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
乌尔比诺医生死后,费尔明娜·达萨毫不手抖地烧掉了和丈夫相关的一切,直到这时,她才得以在这个家里畅快地呼吸,像她一直梦想的那样:一个宽敞、自由、只属于她的家。
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但在乌尔比诺医生生命最后一刻,“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费尔明娜·达萨的心仿佛要爆裂一般。这个爱是什么?的确只有上帝知道。
等待五十年的爱情
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同样年轻的费尔明娜·达萨在窗前的偶然一瞥,开启了一场持续五十多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
他开始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脉搏微弱,呼吸沉重,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唯一确切的感觉就是迫切地希望自已死掉。
老医生再探询了隐情后,向他再一次证实了,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他开出诊疗方案,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愿望却恰恰与之相反:他甘愿享受煎熬。
这里作者清楚明了的告诉大家,书里的霍乱就是爱情,这场病让人无法拒绝,无法选择,并借特兰西多·阿里萨的口,告诉大家: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侯都会遇到的。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穿着黑衣,坐在树下假装看书,看着费尔明娜·达萨上学经过,一天四回的来来回回;午后,他徘徊在花园外看着她坐在杏树下教姑妈读书,她穿着像古希腊女子穿的袍子,头上戴着新鲜的栀子花编成的花环,看上去就像一位头顶花冠的女神;晚上,他在花园拉上一曲为她专门创作的小提琴独奏的小夜曲,曲名就叫:花冠女神;灯下,他写着一封封书信,满含爱的语言与火热的心,一封比一封长,说不完的话语......
更为浪漫的是,在洛伦索·达萨的反对下,费尔明娜·达萨被迫远行,以断绝两人的来往,但是作为电报员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仅了解到他们的整个路线,还建立起一条长长的电报员兄弟阵线,得以一直了解到她的踪迹。当费尔明娜·达萨在表姐那里收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十一封言辞大胆的电报时,不可抗拒的,陷入了甜甜的爱情中,两人甚至约定好了互相结为夫妻的誓言。
正如爱情的到来没有理由,费尔明娜·达萨从远方回来的时候,毫无任何理由地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或许也并不是没有理由,正如五十多年后,已经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说道: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伎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因为年轻,并不知道爱情意味着什么,世俗的一切都是他们的阻挠,他们没有阅历,看不清未来,有着不确定的恐慌;而当一切都已明了,又因为是年老,爱情似乎不该属于在死亡门口徘徊的人。
让他们见鬼去吧!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出现在刚刚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面前,颤抖着再一次向她表达自已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他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与女人们厮混,却从未缔结婚约,几经落魄,却最终很好地继承了船务公司;他一直留意着费尔明娜,却再未主动上前有过交集......
他们最终登上了船,开始一段共同的旅程。看着彼此衰老的模样,闻到老人特有的酸味,但清晨仍有白玫瑰放在床头,那个花园外徘徊的年轻人,急切的等待着一封回信,那个在午后阳光下,纷纷扬扬的杏花中隐约的花冠女神......
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爱无止境
船到岸了,眼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一切又要重新回到身边,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再也不想轻易的屈服投降。
他们回到船上,升起了黄旗。
这条船,永不靠岸。
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到底应该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还是理智的选择幸福的婚姻?
在没有遇到爱情时,彼此对婚姻的相守的确会拥有幸福的时光,但只要遇到过爱情,这种没有爱情的幸福婚姻生活,可能就会有着苦涩的,不自由的阴影。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但却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的东西。
我们可能就是如此,年轻时错过爱情,年老时,没有一个弗洛伦蒂诺在等你。又或者,我们在幸福的婚姻生活中,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三
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其实准确来说它就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故事一开始,作者展现的是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他们已经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
接着,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突然意外死亡,有点让我惊讶,男主怎么这么快离开了呢。
直到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表达爱意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是故事的男主角。
爱始于一见钟情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为了获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他每天为她写大量的优美爱情诗,跑到她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无法自拔,他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年少懵懂的费尔明娜被他的热情和才华打动了,他们开始了秘密交往。他开始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幸福。
可是人总是会成长的,当费尔明娜经历了一些事情后,认真审视这个天天给自己写情书表达爱意的人时,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然后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追求。
没有具体接触的两个人,仅仅靠着书信来交流,凭着幻想来构建各自的形象,这样子的爱情是无法与现实对抗的。所以,女主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浪漫的,唯美的.,但也是脆弱的。相比较,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四
战国时期曾经有“陶为天下之中”的说法,据说著名巨商范蠡就是利用这一交通优势,在今山东定陶地方致富的。然而,秦汉以来更为明确的“天下之中”,则是指河洛地区。河洛地区以经济、文化方面的优胜地位,后来又成为行政的中心。
战国时期,河洛地区“为天下之大凑”(《逸周书·作雒》)、“街居在齐秦楚赵之中”(《史记·货殖列传》)的特殊的地理形势,使得列国兵战往往在这里展开。秦人东进,首先倾力于河洛战事。《史记·秦本纪》记载,公元前3,秦武王曾经对秦名将甘茂说:“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后来不久就派甘茂拔宜阳。公元前293年,秦昭襄王命白起为将,在伊阙会战中大破韩魏联军。三年之后,“东周君来朝。”同年,秦昭襄王亲临宜阳。公元前256年,秦军攻西周。次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周初亡。”秦人占有西周属地对于攻略东方的意义,可以由第二年“天下来宾”得到体现。秦庄襄王即位初,就命令相国吕不韦诛东周君,“尽入其国”,并“初置三川郡”,实现了对河洛地区的全面控制。
秦王政十三年(公元前234年),嬴政在统一战争中亲临河洛地区,表明未来的大一统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对于这一地区特殊的文化地位的重视。秦始皇平生8次出巡,大约其中6次都行历河洛地区。《史记·留侯世家》记述刘邦与张良在洛阳南宫讨论行封功臣事,说到“上在雒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洛阳南宫有“复道”建筑,显然不可能是仓促营造,应是秦时故宫。由“南宫”之定名,可推知洛阳秦宫还不止一处。看来,秦王朝曾经把洛阳看作统治东方的政治重心所在。秦始皇特别信用的重臣李斯,其长男李由被任命为三川郡(郡治在今洛阳)行政长官,而为赵高所忌妒,也有助于说明这一历史事实。
刘邦后来出关击项羽,在洛阳为义帝发丧,又发使者约诸侯共击楚等史实,也可以体现洛阳的战略地位。刘邦初定天下,娄敬建议定都关中。他强调关中地理形势的优越,但也肯定了河洛地区的地位。《史记·三王世家》和《滑稽列传》褚先生补述,说到汉武帝所幸王夫人为其子刘闳请封洛阳,汉武帝则以洛阳“天下冲阸”、“天下咽喉”的重要地位予以拒绝。可见,汉代统治者对河洛地区“在于土中”(《史记·货殖列传》)的政治地理及文化地理的形势也非常重视。
《史记·货殖列传》说:“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俨然是联系地域相当宽远的经济中心。当地取得特殊成功的富商如白圭、师史等,其行为风格其实也表现出河洛地区的区域文化特征。师史“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能致七千万”。汉武帝时代的理财名臣桑弘羊也是洛阳商人之子。《汉书·地理志下》在分析河洛地区的区域文化特征时指出,“周地”风习,有“巧伪趋利,贵财贱义,高富下贫,憙为商贾,不好仕宦”的特点。班固说,这是“周人之失”。然而,如果承认商业对于增益经济活力的积极作用,则“周人”对于经济流通的贡献,其实是值得肯定的。《汉书·食货志下》又记载,王莽“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五都”,即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而“洛阳居中”,也说明随着关东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洛阳的.地位愈益重要。
到了东汉时期,洛阳及其附近地区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居于领导地位,商业活动尤其繁荣,以致“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游食者众”(《后汉书·王符传》),“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后汉书·仲长统传》),洛阳成为全国“利之所聚”的最重要的商业大都市。当时,据说“其民异方杂居”,“商贾胡貊,天下四会”(《三国志·魏书·傅嘏传》注引《傅子》),事实上洛阳已经成为东方世界的经济中心。
《荀子·大略》说:“欲近四方,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这表明,在所谓天下之中的“中央”之地施行统治被传统社会的统治者看作是天经地义的制度。西汉定都长安,有依托关中“沃野千里”、“天府之国”的经济条件的动机,也有“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的战略地理方面的考虑《史记·留侯世家》。至于汉武帝时代,政治形势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一统”的政体已经巩固,于是有封周子南君以期继承周祀的举措。汉武帝封周后诏中,有“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观于周室,邈而无祀”的感叹(《汉书·武帝纪》),透露出对以往居于“天下之中”的“周室”的深心敬仰。由于当时东方的经济也得到突出发展,于是,接受“王者必居天下之中”思想的人们在进行新的政治设计时,视线频频集中到河洛地区。王莽夺权之后,在进行“分州定域”的新的政治地理规划时,提出了“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的设想,随后确定了将迁都于洛阳,“即土之中雒阳之都”(《汉书·王莽传中》)的时间表。不过,由于新莽政权的迅速崩溃,这一计划没有能够实现。东汉建国,定都洛阳。全国的政治重心正式东移。
东汉时,国立学校太学的发展进入空前的繁荣期。汉光武帝刘秀爱好经术,于是“四方学士”“云会京师”。汉明帝曾亲自到太学讲经,“观听者盖亿万计”(《后汉书·儒林列传上》)。朝廷要求贵族子弟入学受业,甚至匈奴王子也远道前来就读。一时“诸生横巷,为海内所集”(《后汉书·翟鬴传》)。据说汉顺帝时,进一步扩建太学校舍,于是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推算洛阳当时人口大约19.3万多人,而太学至三万余生,数量是十分惊人的。
出身洛阳的名士,西汉时期有杰出的青年政论家、文学家贾谊。汉武帝时代,有一位著作等身的“小说家”虞初在文学史上也享有盛名。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小说家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其中“《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属于虞初名下的作品竟然超过小说类论著总数的68.33%。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于是说:“本志篇帙,莫此为众。”后来的小说家尊奉虞初为始祖。借名“虞初”的晚世小说如所谓《虞初志》、《虞初新志》、《续虞初志》、《虞初续志》、《广虞初新志》等,也都可以看作对汉代河洛文化代表人物之一虞初的一种纪念。《后汉书·王充传》说,王充“到京师,受业太学”,“家贫无书,常游洛阳书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洛阳书肆”中所卖书籍有“众流百家之言”,人们可以方便地阅读,可见洛阳当时有相当优越的文化环境。除了数量众多的太学生而外,洛阳市民似乎普遍地有慕好文化的风气。《后汉书·蔡邕传》记载,蔡邕书丹于碑,正定《五经》文字,来观看和摹写的人,每天有一千多辆车,以致堵塞了道路。“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的情景,可以看作是“洛阳纸贵”之前另一能够体现洛阳人文化素养与价值取向的著名史例。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五
作为一部博物馆展览的配套图册,精美的设计装帧是必不可少的元素(相信不少读者跟我一样,看完封面大图就被圈粉了)。
客观来说,书中的大多数文物都并不“冷门”,是我在阅读本书之前就相当熟悉的,不知道其他读者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平常国内办秦汉主题的展览,大家应该时常都能见到其中的一些(我本身就是个看展爱好者,巧遇它们的次数更多)。
不过,以我个人天生手残的技能点,在博物馆里见他们多少次,都拍不出什么有意境值得再去细细欣赏的照片来,所以拥有这一部充满美感的图册又何乐而不为呢。
书中各个篇幅都会匀出一部分内容来重新介绍跟主题文物相关的各类秦汉两朝的基础常识,不过内容上并没有触及我的什么知识盲区。认真学习过初高中历史的学生读起来都不会有什么理解上的障碍。虽然不大能拓展全新的知识面,但偶尔“温故”一下也未尝不可。
秦兵马俑这些未免老生常谈了点,书里最让我喜爱的几件文物几乎清一色出自广西合浦的汉墓群,是各种水晶珠和琉璃珠串成的链子。
乍一看上去就明白这绝不是中国本土该有的产品。应该是和曾侯乙墓的蜻蜓眼琉璃珠一样来自于遥远的西方。广西合浦在汉代已经是著名的珍珠产地。《后汉书·循吏传》即载:
“尝后策孝廉,举茂才,拜徐令。州郡表其能,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实,而海出珠宝,与交阯比境,常通商贩,留籴粮食。先时宰守并多贪秽,诡人采求,不知纪极,珠遂渐徙于交阯郡界。于是行旅不至,人物无资,贫者饿死于道。尝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岁,去珠复还,百姓皆反其业,商货流通,称为神明。”
合浦并不是好的农耕地,但依赖珍珠以及和交趾郡(今越南北部)比邻的优势,当地百姓依靠商旅便能赚取足够的生活费用。然而先前的合浦太守因为捕捞珍珠无度,导致合浦近海的珍珠蚌全部跑到了交趾郡沿海。
失去了这些天然珍宝,穷困的合浦百姓有些甚至饿死道路。等到孟尝到任新的合浦太守,将之前的弊政全部革除,结果没到一年,原本跑走的珍珠蚌全都回来了,百姓因此得以继续依赖商贾维持生计。
在唐宋之前,船只远洋航行的能力不够,为保安全贴着海岸线走是最好的选择,交趾郡因此地位远超之后各个朝代。从这里汉朝可以连结东南亚各国。
合浦的珍珠应该就是通过交趾郡被转卖到东南亚各地甚至是更远。而那些琉璃珠和水晶,恐怕也是由交趾这个海洋商港辗转进入合浦当地的贵族手中。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六
典故一:三国时期吴国大将吕蒙没有文化知识,孙权鼓励他学习史书与兵法。吕蒙总是推说军队事多没有时间学习,孙权说:“时间嘛,要自己去挤出来。从前汉光武帝在行军作战的紧张关头,手里还总是拿着一本书不肯放下来呢!为什么你就没有时间呢?”停了停,孙权又说:“你的事情总没有我多吧?我并不是要你去研究学问,而只是要你翻阅一些古书,从中得到一些启发罢了。”吕蒙问:“可我不知道应该去读哪些书?”孙权听了,微笑着说:“你可以先读些《孙子》、《六韬》等兵法书,再读些《左传》、《史记》等一些历史书,这些书对于以后带兵打仗很有好处。”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回去便开始读书学习,从此手不释卷,并坚持不懈。最后做了吴国的主将,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典故二: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曹操`死后,曹丕继位为魏王,不久即自立为帝。曹丕在政治的抱负和成就上虽远不及曹操,但对于文学的重视,则不在其父之下,《典论·论文》记载:“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可见一斑。
曹丕写过许多的诗歌、散文、辞赋,其中《典论·论文》更是开我国文学批评的先河。曹丕对于文学的爱好,实有家学渊源。父亲曹操不但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著名的诗人;弟弟曹植的文采则更是不在话下,被后人誉为”才高八斗”。父子三人对当时文学的蓬勃发展,更是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曹丕在《典论·自叙》一文里记述了父亲曹操勤于治学,即使身在军队之中,军务繁忙之际,仍随时拿着书本阅读,以充实自己,并常跟曹丕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学习容易、思虑专一,但等到长大,就容易忘记所学。曹丕以父亲的话自我勉励,即使年长之后,仍旧不断努力学习。
手不释卷,出自于汉光武帝刘秀的事例,史书记载“光武当兵马之务,手不释卷”,意思是书本不离手,形容勤奋好学。
汉武帝刘彻四岁时,做太子的是他的哥哥刘荣。
刘彻之所以能当上太子,全靠景帝的姐姐长公主的帮助。长公主原想把自己的女儿陈阿娇许给太子刘荣,将来就是皇后。但是太子的母亲栗姬却不领情,于是长公主把目光转向了刘彻。有一次,她问刘彻愿不愿意娶阿娇做妻子,刘彻也很喜欢阿娇,见姑姑问,便大方地说:以后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就要亲自造一栋金屋子送给她。(“若得阿娇,必以金屋贮之。”)汉景帝见儿子有这样的气魄,也同意了这门亲事。——这便是“金屋藏娇”的典故。
后来,刘彻果然当了皇帝,立阿娇为皇后,也实现了诺言。阿娇娇生惯养,开始有刘彻的宠爱,也相安无事。但后来,刘彻身边的女人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有了卫子夫之后。阿娇为人骄傲,善妒,又没有儿子。终于失宠,又因为巫蛊之祸,退居长门宫。后来,为了挽回汉武帝,阿娇用重金请司马相如作了一篇《长门赋》,但是汉武帝虽然欣赏这篇赋,却始终没有回头。金屋藏娇虽美,去没有一个好结果。但是,被立为皇后的卫子夫也很悲惨。在她晚年,她的儿子——太子刘据,因为江充的陷害,被卷入巫蛊之祸中。太子刘据一家都被杀,唯一保全下来的是太子刚出生没几天的曾孙刘病已(后来的汉宣帝)。当时,卫子夫已经白发苍苍了。汉武帝因太子的事,要废了她。她便上吊自杀了。
本计全称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出自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
秦末农民起义后,项羽与刘邦为争夺天下,进行了为期四年地“楚汉战争”。刘邦首先攻入咸阳,自立为关中王。项羽军事力量强大,刘邦把咸阳和关中让给了项羽,自己到了汉中。
与刘邦的守地汉中相邻的是章邯。刘邦为了迷惑项羽,防止章邯入侵,把出入汉中的栈道烧毁了。后来,刘邦逐渐强大起来,命韩信为大将,出兵与项羽一决雌雄。为了迷惑敌人,韩信派了一万多人马去修复烧毁的栈道。栈道修复工程艰巨,进展缓慢。
章邯料定栈道修复绝非易事,毫无戒备。殊不知韩信多主力已抄小路向陈仓进军,很快攻下咸阳,占领关中。韩信采用一明一暗、以明掩暗多计谋,取得了夺取关中的重大胜利。这就是“暗渡陈仓”的由来。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是36计之一,计谋的设定是,将真实的意图隐藏在不令人生疑的行动的背后,将奇特的、非一般的、非正规的、非习惯的行动隐藏在普通的、一般的、正规的、习惯的行动背后,迂回进攻,出奇制胜。“明修栈道”表示公开的行动,“暗渡陈仓”表示隐藏的真实意图。
这个典故出自楚汉相争的垓下之战。公元前202年10月,汉王刘邦率本部人马,追击向彭城撤退的项羽。追到阳夏的南边,刘邦下令暂停追击,派出使者与韩信、彭越等人联络,许诺日后与他们共分天下,并把临淄、大梁、淮南大片土地封给他们。果然,使者纷纷回报,诸侯即将发兵。不久,各路诸侯出兵,攻击项羽军队,韩信三十万兵马自齐南下,切断了项羽向彭城的退路;彭越率数万兵马到达固陵与刘邦会师,担任主攻;刘贾与英布自寿春率兵北进,切断项羽南逃之路。项羽军队不断收缩,退至垓下(今安徽灵璧东南沱河北岸),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诸侯军队蜂拥而至,把项羽军队重重包围了起来。
汉军“十面埋伏”,形如天网,楚军固守垓下,势如鸟雀。此刻,项羽军的反击好似困兽犹斗;刘邦军的进攻捷报频传。垓下战场,杀声震天。两军拼搏,你死我活。著名的垓下之战就这样展开了。
为了进一步动摇和瓦解楚军,一天夜里,刘邦要汉军四面唱起楚歌。楚军听了,益发怀念自己的家乡。项羽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羽惶惶然不能入睡,深夜在军帐里喝酒。他—面喝酒、一边激昂慷慨地唱起歌来,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据说他的爱妾虞姬也起而和唱,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唱罢,拔剑自刎而死。项羽见大势已去,带了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南逃。第二天天亮,刘邦发觉项羽突围而去.便派灌婴带领五千骑兵追连赶。
项羽渡过淮河,继续跟随他的骑兵只有一百多人了。项羽到阴陵(在今安徽定远县四北),迷了路,陷进湖沼地带,被汉军追及。项羽领兵且战且退,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乌江浦),只剩下二十八名士兵。河边正停靠着一条小船。乌江亭长请他上船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羽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无颜见江东父老)?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接着对亭长说:“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于是命令骑马的都下马步行,手拿短小轻便的刀剑交战,仅项羽一人就杀死汉军几百人。项羽自己也负伤十多处。忽然回头看见了汉军骑兵司马吕马童,说:“若非吾故人乎?”吕马童面向项羽,指项羽给王翳看,说道:“此项王也。”项羽便说道:“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说完就自刎而死了。
十面埋伏,意思是设伏兵于十面以围歼敌军。
班超字仲升,扶风平陵人,是徐县令班彪的小儿子。为人有远大志向,不拘小节。但在家孝顺父母,常干辛苦的事,不以劳动为耻辱。能言善辩,粗览历史典籍。永平五年,哥哥班固被征召做校书郎,班超和母亲跟到洛阳。班超因为家庭贫穷,常为官府抄书挣钱来养家。他长期抄写,劳苦不堪,有一次,他停下的手中的活儿,扔了笔感叹道:“大丈夫如果没有更好的志向谋略,也应像昭帝时期的傅介子、武帝时期的张骞那样,在异地他乡立下大功,以得到封侯,怎么能长期地在笔、砚之间忙忙碌碌呢?”旁边的人都嘲笑他,班超说:“小子怎么能了解壮士的志向呢!”后来班超作为使者访问西域,回来后因立功而封为王侯。
投笔从戎,释义扔掉笔去参军。指文人从军。:《后汉书·班超传》:“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
东汉初的名将马援,英雄善战为东汉王朝的创建立下汗马功劳。后来,他又率兵平定了边境的动乱,威震南方。公元41年被刘秀封为伏波将军。
孟翼听了,深为马援豪迈的报国热情所感动,不禁真诚他说道:将军真不愧是大丈夫啊!马援不说空话,在洛阳仅呆了一个多月,匈奴和乌桓又发起侵袭,他主动请求出征,前往北方迎战。
建武二十四年,武陵的少数民族首领相单程率众发动叛乱,光武帝派兵去征讨,结果全军覆没,急需再有人率军前往。光武帝考虑马援年纪大了,不放心他出征。马援见没有下文,直接找光武帝,说:我还能披甲骑马,请皇上让我带兵去吧。说罢,当场向光武帝表演了骑术。光武帝见他精神矍铄,矫健的动作不减当年,便批准了他的请求。于是,六十二岁的马援又领兵远征武陵、五溪蛮夷。建武二十五年(49年)三月,马援受阻于壶头山(今湖南沅陵县城壶头山),水急,船难溯行,天炎溽暑,士卒多疫死,援亦病死於军中,应了他当年马革裹尸的誓言。
马革即马皮。用马皮把尸体包裹起来,多指军人战死于沙场。形容为国作战,决心为国捐躯的意志。
刘邦称帝后,韩信被刘邦封为楚王,不久,刘邦接到密告,说韩信接纳了项羽的旧部钟离昧,准备谋反。于是,他采用谋士陈平的计策,假称自己准备巡游云梦泽,要诸侯前往陈地相会。韩信知道后,杀了钟离昧来到陈地见刘邦,刘邦便下令将韩信逮捕。押回洛阳。回到洛阳后,刘邦知道韩信并没谋反的事,又想起他过去的战功,便把他贬为淮阴侯。韩信心中十分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刘邦知道韩信的心思,有一天把韩信召进宫中闲谈,要他评论一下朝中各个将领的才能,韩信一一说了。当然,那些人都不在韩信的眼中。刘邦听了,便笑着问他:“依你看来,像我能带多少人马?”“陛下能带十万。”韩信回答。刘邦又问:“那你呢?”“对我来说,当然越多越好!”刘邦笑着说:“你带兵多多益善,怎么会被我逮住呢?”韩信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忙掩饰说:“陛下虽然带兵不多,但有驾驭将领的能力啊!”刘邦见韩信降为淮阴侯后仍这么狂妄,心中很不高兴。
后来,刘邦再次出征,刘邦的妻子吕后终于设计杀害了韩信。
东汉名将马援,从小就胸怀大志。马援知书识礼,精通武艺,为人忠耿正直。哥死了,马援就行丧礼,侍奉寡嫂,恭敬尽礼。后来,马援当了扶风郡的督邮,奉郡太守之命押送一批犯人到长安。沿途他见囚犯们痛苦哀嚎,不忍动了恻隐之心,放了囚犯,自己也只好丢了官,逃亡到北朝郡躲起来。
这时恰好赶上大赦,以前的事不再追究。于是他安心地搞起畜牧业和农业生产。不到几年工夫,马援成了一个大畜牧主和地主。他有牛羊几千头,粮食几万石。但是,他对富裕生活并不满足。他把自己积攒的财产、牛羊,都分送给他的兄弟、朋友。他说:“一个人做个守财奴,太没有意思了。”他常对朋友说:“做个大丈夫,总要‘穷当益坚,老当益壮’才行”。就是说,越穷困,志向越要坚定;越年老,志气越要壮盛。后来,马援成了东汉有名的将领,为光武帝统一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尤其在平定西南部族的叛乱和匈奴的骚乱上,马援有不可磨灭的功绩。有人劝他说:“您已经很辛苦了,应该在家里休养休养了。”马援说:“男子汉大丈夫,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上,让别人用马皮裹着尸体送回来埋葬(马革裹尸),怎么能够老待在家中,守着妻子儿女过日子呢?”
后来洞庭湖一带又发生了五溪蛮人作乱,光武帝派兵征讨,因山泽瘴气熏人,全军覆没。马援知道了,向光武帝上禀,自请带兵出征。光武帝看看他,想了一会儿说道:“你年纪太老了吧。”马援道:“我年虽六二尚能披甲上马,不能算老。”马援穿好甲胄一跃登鞍,威风凛凛,十分自豪,率领浩浩荡荡的汉军驰骋沙场去了。光武帝称赞道:“这个老人家,真是老当益壮啊!
老当益壮是形容年纪虽大但志气豪壮。多用来赞扬老年人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
刚即位的汉惠帝看到曹丞相一天到晚都请人喝酒聊天,好像根本就不用心为他治理国家似的。惠帝感到很纳闷,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以为是曹相国嫌他太年轻了,看不起他,所以就不愿意尽心尽力来辅佐他。惠帝左想右想总感到心里没底,有些着急。
有一天,惠帝就对在朝廷担任中大夫的曹窑(曹参的儿子)说:“你休假回家时,碰到机会就顺便试着问问你父亲,你就说:‘高祖刚死不久,现在的皇上又年轻,还没有治理朝政的经验,正要丞相多加辅佐,共同来把国事处理好。可是现在您身为丞相,却整天与人喝酒闲聊,一不向皇上请示报告政务;二不过问朝廷大事,要是这样长此下去,您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和安抚百姓呢?’你问完后,看你父亲怎么回答,回来后你告诉我一声。不过你千万别说是我让你去问他的。”曹窑接受了皇帝的旨意,休假日回家,找了个机会,一边侍候他父亲,一边按照汉惠帝的旨意跟他父亲闲谈,并规劝了曹参一番。曹参听了他儿子的话后,大发脾气,大骂曹窑说:“你小子懂什么朝政,这些事是该你说的呢?还是该你管的呢?你还不赶快给我回宫去侍候皇上。”一边骂一边拿起板子把儿子狠狠地打了一顿。
曹窑遭了父亲的打骂后,垂头丧气的回到宫中,并向汉惠帝大诉委屈。惠帝听了后就更加感到莫明其妙了,不知道曹参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的火。
第二天下了朝,汉惠帝把曹参留下,责备他说:“你为什么要责打曹窑呢?他说的那些话是我的意思,也是我让他去规劝你的。”曹参听了惠帝的话后,立即摘帽,跪在地下不断叩头谢罪。汉惠帝叫他起来后,又说:“你有什么想法,请照直说吧!”曹参想了一下就大胆地回答惠帝说:“请陛下好好地想想,您跟先帝相比,谁更贤明英武呢?”惠帝立即说:“我怎么敢和先帝相提并论呢?”曹参又问:“陛下看我的德才跟萧何相国相比,谁强呢?”汉惠帝笑着说:“我看你好像是不如萧相国。”
曹参接过惠帝的话说:“陛下说得非常正确。既然您的贤能不如先帝,我的德才又比不上萧相国,那么先帝与萧相国在统一天下以后,陆续制定了许多明确而又完备的法令,在执行中又都是卓有成效的,难道我们还能制定出超过他们的法令规章来吗?”接着他又诚恳地对惠帝说:“现在陛下是继承守业,而不是在创业,因此,我们这些做大臣的,就更应该遵照先帝遗愿,谨慎从事,恪守职责。对已经制定并执行过的法令规章,就更不应该乱加改动,而只能是遵照执行。我现在这样照章办事不是很好吗?”汉惠帝听了曹参的解释后说:“我明白了,你不必再说了!”
曹参在朝廷任丞相三年,极力主张清静无为不扰民,遵照萧何制定好的法规治理国家,使西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日渐提高。他死后,百姓们编了一首歌谣称颂他说:“萧何定法律,明白又整齐;曹参接任后,遵守不偏离。施政贵清静,百姓心欢喜。”史称“萧规曹随”。
萧规曹随,萧何创立了规章制度,死后,曹参做了宰相,仍照着实行。比喻按照前任的成规办事。
季布本是项羽手下的大将。他是著名的侠士,武力过人,又行侠仗义,当时人都愿与他结交。
在项羽手下为将时,季布数次围困刘邦,差点要了刘邦的性命。所以项羽失败、刘邦做皇帝后,刘邦通缉天下,千方百计要杀掉季布。
这时,季布藏于濮阳(今属河南)周氏家。周氏仰慕季布的为人,有心保护他,但想到自己乃一介平民,无力保护季布,于是想把季布移交给当时的另一位大侠朱家。但如何移交,是一个难题。
周氏与季布商量说:“现在天下通缉你,我虽然想保护你,但在我这里毕竟不安全,我想把你送到朱家那里,要委屈一下你,不知你是否同意。”季布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周民把季布打扮成囚徒的模样,在他脸上剌上宇,穿上囚徒的衣服,放上囚车,连同其家奴数十人一同卖给朱家。
朱家同样行侠仗义,他明知囚徒是季布,但却大方地买了下来,并殷勤款待季布。他对儿子说:“家中的农事都听这个囚徒的,饮食也要与其他人一样。”
为了让季布得到自由,朱家专门到长安,找到汝阴侯滕公,让他在刘邦面前说情,宽恕季布。果然,经过滕公的说情,季布获得了自由。
季布的豪侠仗义,在当时尤其楚地人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楚地流行一则谚语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到季布的一声允诺。”
后来,“千金一诺”这一典故,用来形容严守诺言,言必有信。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七
终于到了大结局,在最后一章,作者详细描写了男主佛罗伦蒂诺是如何费尽心思一步一步打动女主费尔明娜的。
在葬礼后表白被骂让佛罗伦蒂诺已经丧失了信心,可是几周后却意外地收到了费尔明娜的回信,虽然满篇都是谩骂,却让他的心死灰复燃。他找来打字机(在他那个时代打字机可是走在时代潮流前沿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着给费尔明娜写信。信中他对本来的目的只字未提,只讲述他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这一封封信让费尔明娜从丧夫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她居然有一点点崇拜他的文采了。
在他觉得时机成熟时,就去拜访了她,而她也没有拒绝,寂寞的生活让她对愿意陪伴她的人都格外宽容。于是佛罗伦蒂诺每个星期二的下午都会带着很多好吃的去和费尔明娜聊天,渐渐地费尔明娜对他产生了情感依赖,星期二下午的陪伴已经成了她的新习惯。可是一次意外让佛罗伦蒂诺不得不卧床三个月,这三个月让费尔明娜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不能缺少佛罗伦蒂诺的陪伴。正如那句老话:“只有失去时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是多么珍贵。”本来令人沮丧的受伤却意外地给佛罗伦蒂诺带来了机会,费尔明娜已慢慢陷入了佛罗伦蒂诺编织的爱情陷阱,她已经再也无法忍受见不到他了。作者说她并不是重新爱上了年轻时的佛罗伦蒂诺,而是爱上了老年的他。这句话真正没错,他们的这一次恋爱或许对于佛罗伦蒂诺来说是年轻那段感情的延续,但之于费尔明娜,却是一段崭新的爱情,眼前的佛罗伦蒂诺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那个人,而她也不是曾经的她了。
而就在佛伦伦蒂诺卧床期间,费尔明娜父亲从前的某些行为因为某种目的被人在报纸上披露,费尔明娜备受打击,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佛罗伦蒂诺在这时力挺她,在另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声讨那家造谣报纸的文章。他做尽了一切可以塑造自己美好形象和讨好费尔明娜的事,只求她的垂青。
在佛罗伦蒂诺康复后的第一时间,他就跑去看望费尔明娜,并提议一起坐船去旅行。她的儿女们看出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女儿认为老年人的爱情是可耻的,极力反对,结果被费尔明娜赶出家门,儿媳还算开明,认为任何一个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终于登上了旅行的船,起初费尔明娜还不太愿意承认这段感情,但在佛洛伦蒂诺的引导下,她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内心。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这次旅行就像在渡蜜月一样,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在这次旅行中发生了亲密关系,尽管尴尬得要死,但佛罗伦蒂诺总算是圆了自己一生的梦。
佛罗伦蒂诺还对费尔明娜撒了个弥天大谎,说他自己一直为她保留着童贞。费尔明娜很清醒地知道这是一句谎话,但是她很佩服他说出这句话的自信,她认为这句话本身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所带来的令人眩晕的力量,也就是一个男人在向她证明自己到底有多么爱她,而且爱了整整一辈子。
如果只看这段浮现在表面的爱情,足以令人感动到落泪了。可是此时的佛伦蒂诺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个纯情少年,如今的他是一个猥琐的老色鬼(老色鬼是作者的原话,猥琐是我加的)。在他最后的情人中,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可以说是被他诱骗,最后爱上了他。在佛罗伦蒂诺知道费尔明娜的丈夫死去之后,他就不打算与她继续交往了,对他而言,她无非只是个代替品而已。而这个女孩因为无法面对这一切,选择了自杀。我想大概是作者为了在这本书里写尽人世间的爱情,而加入了这段忘年之恋,可是却让我觉得男主这个人太分裂了。也或许作者是在用这件事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爱情的自私,为了他向往的爱情,可以牺牲其他人。
于是佛罗伦蒂诺活生生地吞掉了自己的愧疚,一心一意地去爱费尔明娜,而且这爱情因为距离死亡越来越近而变得越来越浓郁,并且发誓要一生一世。说实在我很怀疑人可以背负着那么沉重的包袱去爱另外一个人,这是得有多么无情无义啊。可这又跟他深情的形象相矛盾,而能唯一解释这件事的理由就是佛罗伦蒂诺其实并不爱任何一个人,他爱的只是他自己。费尔明娜不过是他爱自己的一个投射罢了,他年轻时在想象中为她赋予了太多价值,从而投入了太多,以至于无法自拔,而为了完成自己一辈子的幻想,任何的牺牲他都可以承受。
而费尔明娜爱的是被人爱着的感觉,在丈夫死后,她需要一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白,对她痴心一片的佛罗伦蒂诺刚好是个完美的人选。当然不管我们如何解读,作者认为只要彼此需要,愿意待在一起,那爱情就始终是爱情。
读完整本书我并没有被这对老年的恋人感动,反而有一种失落感,我并不觉得佛罗伦蒂诺多年的等待有多么伟大,传说中稀有的真爱其实并不存在,那只不过是人种种欲望的堆砌而已,而日常那种朴实无华甚至有些枯燥乏味的爱情才是人世间最值得感动和珍惜的。当你心中有爱,也有人可以去爱,那么就不作不闹好好珍惜,比什么都重要。
书中描写的各种爱情既存在于现实之中,又凌驾于现实之上,文笔精彩绝伦,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非常值得一读。我甚至觉得这一本比《百年孤独》更好看,很推荐年轻的女孩们去读这本书,有助于认清生活的各种真相,至于年轻的男孩们,就请随意吧。
“他们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炼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
也许,马尔克斯认为爱情的彼岸就是超越爱情吧,这也是生活中大多数爱情最后的归宿。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八
1、指鹿为马
相传赵高试图要谋朝篡位,为了试验朝廷中有哪些大臣顺从他的意愿,特地呈上一只鹿给秦二世,并说这是马。秦二世不信,赵高便借故问各位大臣。不敢逆赵高意的大臣都说是马,而敢于反对赵高的人则说是鹿。后来说是鹿的大臣都被赵高用各种手段害死了。指鹿为马的故事流传至今,人们便用指鹿为马形容一个人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2、萧何月下追韩信
秦末农民战争中,韩信仗剑投奔项梁军,项梁兵败后归附项羽。他曾多次向项羽献计,始终不被采纳,于是离开项羽前去投奔了刘邦。有一天,韩信违反军纪,按规定应当斩首,临刑时看见汉将夏侯婴,就问到:“难道汉王不想得到天下吗,为什么要斩杀壮士?”夏侯婴以韩信所说不凡、相貌威武而下令释放,并将韩信推荐给刘邦,但未被重用。后韩信多次与萧何谈论,为萧何所赏识。刘邦至南郑途中,韩信思量自己难以受到刘邦的重用,中途离去,被萧何发现后追回,这就是小说和戏剧中的“萧何月下追韩信。”此时,刘邦正准备收复关中。萧何就向刘邦推荐韩信,称他是汉王争夺天下不能缺少的大将之材,应重用韩信。刘邦采纳萧何建议,七月,择选吉日,斋戒,设坛场,拜韩信为大将。从此,刘邦文依萧何,武靠韩信,举兵东向,争夺天下。
3、背水一战
楚汉相争的时候,刘邦命手下大将韩信领兵攻打赵国。赵王带了二十万大军在太行山的井陉关迎击。当时,韩信只带了一万二千人马。为了打败赵军,他将一万人驻扎在河边列了一个背水阵。另外派两千轻骑潜伏在赵军军营周围。交战后,赵营二十万大军向河边的一万汉军杀来。汉军面临大敌,后无退路,只能拼死奋战。这是潜伏的那两千士兵乘虚攻进赵营。赵军遭到前后夹击,很快被韩信打败。战后有人问韩信:“背水列阵乃兵家大忌,将军为何明知故犯?”韩信笑着说:“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也是兵书上有记载的呀。”背水一战:背水布阵,作最后的殊死战斗。指最后决一死战。
4、楚河汉界
历史上,秦朝灭亡后,刘邦、项羽两大军阀为争夺天下发生战争,历时约3年,叫楚汉战争。很长一段时期内,双方互有胜负,谁都无法灭掉谁,于是在公元前203年,双方讲和,以鸿沟为界划分土地,以西归汉,以东归楚,这就是象棋棋盘上楚河汉界的来源。当然,后来刘邦背信弃义追杀项羽,最后在垓下灭掉项羽,统一天下,建立西汉。
5、霸王别姬
楚汉相争,诸侯多叛楚归汉。汉王听从张良等人的计策,与诸侯会合击楚。当时楚王屯兵垓下,兵少食尽,被汉王军队重重包围。霸王项羽夜不能寐,忽听四面楚歌同时响起,原来此为张良的计谋。他知道项羽军士都是楚地人,于是便命汉军高唱楚歌,以动摇楚军军心。项羽听后大惊,叹道:“难道汉王已经得到楚地?怎么他军中楚人这么多?”于是起床,在帐中饮酒。霸王有宠姬虞姬和乌骓骏马,乃慷慨悲歌,他唱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和歌而舞,霸王见此情况,自知将败,泣泪数行。左右见霸王别姬也都凄然泪下,莫能仰视。
6、张良进履
据传说,有一天,张良在圯上(即桥上)漫步,适遇一年迈老人。只见老人故意把鞋摔下桥底,慢慢地对张良说:“小伙子,下去给我拾鞋!”张良感到太突然,想上前教训老人,但碍于老人的年纪,不忍下手,只好下桥取鞋。取鞋后,老人又令张良给他穿上,张良膝跪于前,小心帮老人穿鞋。事毕,老人非但不谢,反而大笑而去。片刻老人又返回,对张良说:“孺子可教也,5日后的黎明,与我会此。”二次会面,皆因张良迟到而散,第三次张良夜半赴约,先老人一步,老人才授给张良一本书,对他说:“读此书则为王者师。后10年天下会大乱。13年后你会见我于济北谷城(今山东平阴西南)山下的`黄石就是我。”说完就很快走了。张良很奇怪,次日天明一看书,方知书名为《太公兵法》(太公,即姜太公,周武王的军师)。张良就日夜诵读此书,终于成为一个深明韬略、足智多谋、文武兼备的“智囊”。10年后果然陈胜起义爆发,13年后张良去谷城,山下确有黄石一尊,老人的预言神奇般地得到应验。这个故事虽属后人虚构,但他赞扬了张良的聪慧过人。苏轼在《留侯论》中曾对张良的涵养评论道“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7、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韩信年轻时带剑投奔项梁,默默无闻;后隶属项羽,也只做个郎中,他多次献策以求重用,项羽都未采纳。刘邦入蜀时,韩信弃楚而投汉,依然默默无闻。只任迎宾小吏,却因犯法被处斩刑,刀口下出狂言,惊动滕公夏侯婴,荐为治粟都尉;是萧何发现了韩信这奇才,但仍未获重用。军至南郑,韩信自觉出头无日,便随众将逃亡。萧何未及请示,便月下追韩信。有人向刘邦报告丞相也逃亡了,刘邦惊怒。过了两天,萧何回来,刘邦且喜且怒,骂道:“你为什么也逃跑了?”萧何说:“我不敢逃跑,是去追逃跑的人。”刘邦得知他去追韩信,又骂道:“将领们跑了数十人,你没去追,去追韩信,是假的。”萧何说:“诸将易得耳。至如信者,国士无双。大王若只想称王汉中,就用不着韩信;若要争夺天下,除了韩信,没有第二个人可同您共谋大事的了!”于是劝刘邦选择吉日良辰,斋戒设坛,隆重拜韩信为大将。一夜之间,韩信从一无名小卒而位冠三军,这就是成也萧何。
后来,韩信运筹帷幄,逐鹿中原,为刘汉王朝打下半壁江山,封王列侯。有人告他谋反。刘邦削了他的兵权。汉十年,刘邦亲征陈稀。韩信称病未出,却暗中派人与陈联络,家臣告密,坐镇京城的吕后想召见韩信,又怕他拥兵不肯就范,就同萧何商议计策。解铃还须系铃人,毕竟萧何老谋深算,他派人传旨韩信,声称陈?已经被捉拿斩杀了,列侯、群臣都要进宫朝贺。萧何欺骗韩信道:“你尽管有病在身,也得勉强进宫朝贺,以免皇上生疑。”
可怜韩信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一踏进宫门,即被吕后预伏的刀斧手劫持捆绑,架至长乐宫悬钟室,身首异处了。这是第二次临刑了,他喟叹道:“我后悔没有采纳蒯通的计谋,竟被妇人小子所欺骗,这难道不是天意吗?”于是诛杀了韩信一家三族。这就是败也萧何。比喻事情的成功和失败都是由这一个人造成的。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九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什么样的爱情会让人铭记,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阅读!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
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
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
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
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
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
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
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
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
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
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
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
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
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
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
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
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
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
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
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
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
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
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
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
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
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
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
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
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
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
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
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
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
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
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
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
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
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
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
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
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
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
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
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
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
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
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
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
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
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
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
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
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
“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
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
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
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
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
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
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
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
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是我在五月的最后一天看完的,本来想趁热打铁,在刚看完心里废话最多的那会写读后感,但又再次因为懒惰我迟迟未写。恰巧昨儿玩了一会的真心话大冒险,免不得回答了一些关于爱情的问题,思考问题时突然感到我的脑瓜壳被敲了一下,好像是有那么个读后感还未完成,并且觉得心里确实有些想法,就算再懒也得把它们一吐为快为好。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在网上一搜就是一箩筐,我既不懂马尔克斯,又不懂文学鉴赏,也就不班门弄斧写那种文绉绉的、拿腔拿调的书评,只是就衔取一小部分的内容、再结合自身经历稍稍写写杂乱的感想——而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冠女神”费尔明娜对茄子态度的变化。
费尔明娜从对茄子的“深恶痛绝”,再到后期恨不得天天吃“茄子大餐”,这是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医生的让步,是在他们长期相处下所做的妥协,是为他们的爱情所做的改变,而闷在我肚子里就快发霉了的,就是一个人是否要因为爱而做出改变这个问题。
好巧不巧,本人最近刚刚开始接触《中庸》。虽然我自身的思想没什么深度,根本读不懂《中庸》,但是《中庸》中的某些思想却深深在我愚蠢的脑袋里留下烙印:中庸,是坚定、是勇毅,是多元协调、独立不倚。昨儿个有位朋友抽到的真心话问题是:你会为喜欢的人做出什么样的改变?那位朋友的回答是:在不触碰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改变。
虽然这不是对我的提问,但是我也不由自主并且自以为是地自己在心里回答了一遍这个问题:首先,我为我这位朋友敢于为爱献身的精神感到感动,并且我大体上同意并且支持他的想法,毕竟相爱的双发相互磨合相互鼓励相互促进,没人会说这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并不对其百分百地赞同,因为我并不想对所爱之人做出太大的改变,并且我也不希望对方因为我而做出太大的牺牲。虽然不知道“中庸”放在“爱情”这种语境下合不合适,但我还是希望相爱的双方在互爱中能做到“坚定勇毅”,不论对方在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依然能够坚持自我的独立。
我在这又想提到舒婷的《致橡树》。在我心里,完满的爱情就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是“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是“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是性情相投三观一致;是独立却深情。这样的爱情对我来说才是最轻松自在的——首先,再这样的爱情本身就是以平等作为前提的,而平等这一前提的存在可以避免日后某一方被另一方pua;其次,因为人的特殊性,两个人在一起肯定会产生矛盾,而在矛盾之后,有的人会选择让步,甚至选择为爱改变人格;有的人会选择大干一架用拳脚解决问题——后者的解决措施绝绝对不可取,前者选择让步确实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但我绝不支持为爱甚至牺牲到改变自我——毕竟二者是平等的,个体的独特性是生而为人最令我骄傲的的部分,我没必要为了你而去牺牲自我的独立。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一
[知识要点]
各领域成果内容及作者时代
思想,《论衡》,批判了鬼神思想,东汉王充
艺术,秦兵马俑武士、陶马、战车等,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璀璨明珠
宗教,道教,主张修身养性,炼制丹药,以求得道升仙影响文化,东汉张陵(之一)
[难点解析]
佛教道教在我国得以发展的原因:
佛教主张今生忍受苦难,麻痹了人民思想,对统治者有利,因此很快得到封建统治者的提倡与扶持。
道教思想迎合了封建统治者追求长生不老的欲望,统治者用道教统治人民,允许各地建立道观。
[重点考点]
1.《史记》记载的是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司马迁)。
2.佛教是在(西汉末年)由西域传入。
3.(秦始皇兵马俑)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璀璨明珠。
分封制知识点
产生朝代:西周时期
简介:西周建立后,分封自己的子弟姻亲和异姓贵族,到指定的地点建立起西周的属国,统治当地的部落和人民。这叫做“封建亲戚,以藩屏国”,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分封制。
意义和影响:正面:加强了周王室对四方疆土的控制,明确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使国家朝着统一的方向前进了一步。负面:蕴含着分裂割据的因素,到了春秋时期,终于酿成诸侯割据、列国纷争的局面。
中国古代四大发明简介
造纸术
造纸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纸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结晶,它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项杰出的发明创造。东汉元兴元年(105)蔡伦改进了造纸术。他用树皮、麻头及敝布、鱼网等原料,经过挫、捣、炒、烘等工艺制造的纸,是现代纸的渊源。这种纸,原料容易找到,又很便宜,质量也提高了,逐渐普遍使用。为纪念蔡伦的功绩,后人把这种纸叫做“蔡侯纸”。
指南针
指南针,古代叫司南,主要组成部分是一根装在轴上的磁针,磁针在天然地磁场的作用下可以自由转动并保持在磁子午线的切线方向上,磁针的北极指向北磁极,利用这一性能可以辨别方向。在北宋时期,人们根据“司南”进化发明出来了指南针,并且将指南针运用到了航海上面,后来到了南宋时期,指南针在航海上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火药
在唐朝时期,中国就已经发明了火药,并且将火药运用在了军事上面,改变了冷兵器时代。火药是欧洲文艺复兴的重要物质支柱之一,大大的推进了历史的发展进程。在军事上主要用作枪弹、炮弹的发射药和火箭、导弹的推进剂及其他驱动装置的能源,是弹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印刷术
印刷术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四大发明之一。雕版印刷术发明于唐朝,并在唐朝中后期普遍使用。宋仁宗时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宋朝虽然出现活字印刷术,但并未普遍使用,而仍然是普遍使用雕版印刷术。印刷术是人类近代文明的先导,为知识的广泛传播、交流创造了条件。印刷术先后传到朝鲜、日本、中亚,西亚和欧洲地区。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二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和丰富的时期,其中包括了秦朝和汉朝两个朝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中国经历了很多变化和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在研究秦汉时期的历史和文化时所获得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段二:秦朝的崛起和统一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政权,它的崛起让中国结束了长达几个世纪的分裂和乱战。尽管秦始皇的统治充满了争议和批评,但是他的统一大业确实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开始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严格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丝绸之路的开辟等。正是这些因素推动了秦朝的繁荣和稳固,也使秦朝的统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段三:西汉的兴盛和文化传承
西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文化和科技发展的一个高峰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出现了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化名人,如司马迁、刘向、李斯等人。他们的著作和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同时,西汉时期也是中国科技成就的一个高峰,例如铁制品的生产、独轮车的发明以及纸张的广泛应用等。这些发明和进步不仅对西汉时期的经济发展和军事战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宝贵传承。
段四:社会阶级和分化的出现
尽管秦汉时期出现了很多伟大的历史事件和文化成就,但也不能否认,它也是一个社会阶级分化日益严重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民和贫困市民的生活逐渐恶化,而土地和财产的集中趋势也逐渐显现。此外,在汉武帝时期,官僚阶层的贵族气息日益浓厚,社会分化机制逐渐形成。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为汉朝最终的衰落和动荡埋下了隐患。
段五:对秦汉时期的思考和总结
总的来说,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段历史时期,它对中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作用。虽然它也存在着一些负面的因素和问题,但是我们更应该学习和吸收其中的宝贵经验和思想,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仅仅停留在批评和否定时期的错误和缺点,并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这个时期所蕴含的价值和智慧。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地研究和探讨,以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认识和领会秦汉时期的忠告和精神。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三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同时也是中国音乐史上一个丰富多彩的时期。在这段时间内,中国音乐经历了许多变革和发展,从古代的古乐到《琴谱》的出现,再到后来的宫商角羽十二律音律制度的建立,每一步都为后来音乐史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和了解秦汉时期的音乐史,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古代音乐的深远影响和独特魅力。
首先,在秦汉时期,古代中国音乐经历了许多的变革和发展。在这个时期,古琴是最重要的乐器之一。它使用弹奏的方式成为古代音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琴谱》作为一个最早的音乐谱本,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出现。琴谱的出现不仅丰富了音乐的种类,而且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通过研究琴谱,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秦汉时期的音乐形式和演奏技巧。同时,秦汉时期也开创了文人雅士们专注于音乐文化的先河,他们在音乐创作和表演艺术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
其次,秦汉时期的音乐也凸显了中国古代音律制度的重要地位。在这个时期,宫商角羽十二律音律制度逐渐形成并得到普遍应用。这一制度以五音之间的音程关系为基础,通过各种调式的变化来调整音乐的音色和情感。宫商角羽十二律体系的建立为后来的音乐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古代音乐发展提供了基本准则。它的出现将中国音乐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不仅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形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来音乐的发展。
第三,在秦汉时期,音乐和宗教的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古代中国的宗教信仰一直与音乐密不可分,而在秦汉时期,宗教音乐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音乐类型。在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中,音乐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能够净化心灵,还能够帮助人们与神灵交流。同时,宗教音乐也通过积极传承和流传,为后来的音乐演变和创新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第四,在秦汉时期,音乐表演艺术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这个时期,歌舞音乐成为了重要的娱乐活动,也成为了社交场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秦汉时期,歌舞音乐的风格和形式得到了丰富和创新,从唐风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南乐、北曲,每一种音乐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风格。这些音乐的流传不仅使秦汉时期的文化更加丰富多样,也为后来音乐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秦汉时期音乐史还给我带来了对中国古代音乐的独特魅力的认识。通过学习秦汉时期音乐的发展历程和变革,我对古代中国音乐的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有了更加直观的体会。中国古代音乐不仅是一个音乐体系,更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了丰富的情感和思想,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还能够传递人们的情感和思想,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的历史和文化。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音乐史丰富多彩,不仅是中国音乐史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整个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秦汉时期音乐史,我深刻认识到了中国古代音乐的深远影响和独特魅力。秦汉时期的音乐发展不仅是古代音乐艺术中的一大奇迹,也为后来音乐的发展留下了珍贵的财富和遗产。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四
秦汉时期是中国秦汉两朝大一统时期的合称。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统一时期。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奠基时期。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秦汉时期的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射箭
早在原始社会晚期,人类就发明了弓箭,用于狩猎。后来弓箭成为战争中的主要武器之一,射箭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军事体育运动之一。西周时,射箭不仅是军事项目,还是学校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由于尚武和学校的教育,射箭成为了重要的体育项目,是男子最起码的本领和礼仪。秦代重视兵射,它的要求是射远和命中率高,射箭成为一种比赛项目在军队中展开。汉代分为步射和骑射两种,步射主要在中原地区,骑射主要在北方的匈奴地区。这一时期,精于射箭的人很多,如韩焉善骑射,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官至上大夫;李广夜引弓,成为佳话。这一时期还有不少的箭法专著,如《李将军射法》、《魏氏射法》等,说明箭术在那时已经精熟了。
古代的射箭运动
击剑
击剑在我国的历史非常悠久,是培养人机智、灵活和勇敢的一项体育项目。秦汉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的遗风,皇室、贵族、士大夫无不佩剑,甚至文人学士也以佩剑为荣,击剑之风盛行。秦末,刘邦夜行斩蛇,后习剑之风大盛。如司马相如“少时好读书,学击剑”,东方朔从十五岁时学习击剑。由于击剑的盛行,出现了一些精于剑术之人,称为“剑客”。汉武帝时许多剑客云集长安,进行击剑比赛。击剑逐渐成为了一项体育运动,在击剑中双方往往互不相让,形成“盛色而相苏”的现象,如:淮王刘安的太子,自认为剑术高超,天下无敌,与人进行比赛,结果受伤而败。秦汉时期,击剑还逐渐形成了“剑舞”的方式,是将剑术和舞蹈相结合的一种用于表演的娱乐项目,可以有双人舞剑、一人多剑等。
足球
足球在中国古代被称为“蹴鞠”,“蹴”是踢的意思,“鞠”就是足球。足球是用皮革制成外皮缝制而成的,在里面填充一些轻软的毛发之类的东西。早在秦汉时期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比赛方法。西汉建立之初,就在长乐宫苑里设立了“鞠城”,作为专门的足球场地,足球球门称为“鞠室”,球场称为“鞠域”。足球场四周设有围墙,场地分为阴阳两半,四周有看台,每逢比赛时都会有大量的观众围观,甚至有时皇帝也会亲临观赛。比赛时,双方各有六名队员,设队长一名,“室内”(守门员)一名,采用直接对抗的方式,有攻有守,队员奔跑如飞,比赛的胜败是裁判员按照进球的多少来决定的。汉朝把蹴鞠当成是“治国习武之场”,上至皇帝、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喜爱这种运动。汉武帝非常爱好蹴鞠运动,是个十足的球迷,足球场外的经常观众,每到精彩之处,还要他的文学侍卫枚泉吟赋助兴。汉成帝则常常亲自参加比赛。《西京杂记》中记载:“成帝好蹴鞠,群臣以蹴鞠劳体,非至尊所宜。帝曰:朕好之。”
蹴鞠不仅在上层社会流行,在老百姓中也很盛行,刘邦之父务农,但酷爱蹴鞠,当了太上皇后,不愿居深宫,移居新风,以蹴鞠娱乐晚年。在汉代,蹴鞠还是军事体育项目之一,霍去病在出击北匈奴时,每到宿营地就挖建蹴鞠场,开展运动,以鼓舞士气。东汉末年的曹操也在军队中开展蹴鞠,提高军队的素质。
古代的“蹴鞠”运动
导引
导引即是今天所称的气功,是我国古人在与自然、疾病斗争之时积累创造的一种强身健体的方法。据《吕氏春秋》记载,唐尧时代就有宣导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发展成为养气与养形的结合,不仅治病,而且健身。秦汉时期,由于贵族的重视,导引在医术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东汉华佗指出“导引可逐客邪与关节”,创制“五禽戏”。此外,导引还是一种强身健体的运动,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导引图》是我国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健身图谱,既有徒手的也有使用器物的导引,有养生与养性之功效。
围棋
围棋是中国发明创造的一种最古老的棋类运动,称为“弈”。据史书记载,围棋最晚在春秋时期流行,秦统一后,围棋一度受到冷落。西汉时,爱好围棋的不乏其人,刘邦常与其宠妾戚夫人在长安宫百子河畔一边饮酒一边下围棋。到东汉时,围棋之风盛行,尤其是市民相习成俗,文人精于棋艺的大有人在,如吴人严子卿善弈,人称为“棋圣”。班固的《棋旨》是流传下来的最早的一部围棋著作。围棋作为一种训练智力的竞技游戏,以至与兵法相连,常用下棋来说明用兵之道。据《三国志》记载,曹操棋艺甚高,能与当时的顶级高手抗衡;“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对于棋艺更有惊人的记忆力。
古人弈棋图
投壶
蔡邕说:“投壶者,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也。”这种游戏是壶为箭靶,内盛小豆,把短箭往里投,中者为胜。它源于古代宴会中的“射礼”,其作用在于“养志游神”,解除疲劳。春秋时投壶已经比较流行,到战国时期,日益娱乐化,成为社会上非常流行的娱乐项目,常有男女杂坐,边饮酒边玩投壶。到汉代,投壶简化了玩法,用竹制的骁代替了木制的箭,壶内也不放小豆,这样骁入壶中立刻反弹回来,一投一反可以连续玩上百次,增加了娱乐性,提高了投壶的技巧。由于这种玩法难度较高,达官贵人看多玩少。汉武帝时,郭舍人擅长投壶,皇帝常常去捧场。至东汉,此项运动更加盛行,达官显贵家里设宴,必对酒设乐,雅歌投壶,增加宴会的娱乐性。
玉女投壶
摔跤
摔跤起源于西周的“讲武之力”的“角力”比赛,是一种力气和技巧的较量。战国时期由于战争的需要,角力发展成为摔跤比赛。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下令以角力作为练兵的项目,在秦军中盛行起来,并改名为“角抵”。据《史记》载,秦二世嗜好角抵之戏。随着汉代体育的兴盛,摔跤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又叫摔胡,可以勾住对方的脖颈摔倒对方。汉武帝元年、三年、六年举行角抵比赛,京城方圆三百里内百姓皆来观。哀帝不喜欢看乐舞,但是爱看摔跤比赛。
当时在北方的各少数民族中,摔跤也非常盛行。在陕西出土的汉铜镜中有两人正在摔跤,他们穿着长裤、短靴,赤着上身,一人抱着另一人的腰,想把他摔倒,另一人则用“大抱腿”的方式,把对方托举起来,形象逼真地反映了匈奴摔跤比赛的场景。
赛马
在周朝时期已经出现了马术,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称霸的需要,出现了骑兵,为了提高军队的素质,出现了赛马运动。秦汉时期,赛马频繁,已经脱离了军事轨道,成为民间的一种赌博活动。汉宣帝常常“斗鸡走马”,汉成帝“斗鸡走马长安中,常数年”。赛马运动在北方的匈奴人中更是盛行,匈奴每年的各种祭天神的活动中,都有精彩的赛马、赛骆驼。赛马活动大者万骑,小者千骑,可见规模很大。
让我们很欣慰的是,不少传统的体育项目保留了下来,成为中华文化精华的一部分。我们不仅要进一步把它发扬光大,更要注重自身健康,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秦始皇平定六国,一统全国.秦在服饰制度方面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服饰制度。文献有云:“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 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礼记.大传》日:“改正朔,易服 色。”指王朝更迭皆因其所尚而变更其服色,有学者认为这种思想来源于战国时期 齐人邹衍的 “五德终始”之五行说。《吕氏春秋》中指 出:“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 。”秦朝尚黑,“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由此看来,人其所尚不能决定王朝的更迭,人其所尚倒是能够决定服色,《吕氏春秋》利用五行之说来强调秦将统一天 下,只是为其政治意图来服务。
冕服是等级标识区别最为典型的代表之一。“冕,大夫以上冠也。”被许可穿冕服的身份有天子、公、侯、伯、 子、男、孤、卿、大夫等。在秦代,冕服制度一度中断。 上文已经提到秦人“郊祀 之服,皆 以袀玄,”这表明秦始皇帝以下百官,凡 祭祀皆穿袀玄。秦代袀玄的整体形象为由玄缯衣、绀缯裳构成的上衣下裳不连的服装上,头戴通天冠,以玄绀色缯做的上衣下裳相连的深衣式服装上,头戴爵弁。冕服制度对封建礼法至关重要,以至于我们可以这样形容它:封建礼法如不穿着冕服,它将赤裸裸地毫无尊严可言;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秦代的冕服制度也打上了秦人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痕迹。从秦人灭六国后灭去礼学和易服色可以看出秦人“重功利 ”而“轻 伦理 ”的价值观。
秦代的冠帽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高 山冠,行人使者所冠;二,法 冠,执 法服之;三,武冠,武官服之。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数以万计的实物不仅展现了秦朝军容 威武的壮阔,也直接反映了秦代军士的服制;数以万计的兵马俑配以各式各样的巾裹,巾裹有全裹和半裹,也有的制成圆帽形或人字形 ,还有的打结成各种花样;军 士的发髫也多式多样, 一般士兵的髻向上耸而偏右。巾裹与发髻的不同有可能跟秦代军事组织内部的等级和职事有关。秦俑的衣着表现得很具体,尤 其是衣甲特征。兵马俑的上衣主要是袍、铠甲和腰带,下体着下裳、护腿、行滕和履。
出土陶俩的着色以红、绿和黑为主色,有的铠甲俑穿绿色短褐,衣领和自袖缘为紫色.外披墨甲,下穿深蓝色裤,黑鞋,系稿红鞋带,有的穿红色短褐,领、袖镶粉蓝边,外披挂褐色 。甲钉红或绿色,下穿绿裤。从兵马俑的装束来看秦人尚黑仅限于帝王衣服,而百官可五色并用,庶民百姓只服白袍。秦军的装备自备.无统一军服和服色,秦代冠、帻、发髻、铠甲、上衣、下装、腰带和履有一定的等级和礼仪含义,这可能与秦代短促来不及完善服饰制度有关,同时,秦俑的服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代社会的服制度。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五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差不多3个岳,说实话,现在有的内容都搞忘了,但是读完后不写下读后感,感觉是深愧本书。在我看来,这本书有三点印象深刻。
一个是理。这本书的推论许多是有依据的,而不是好为大言,凭空捏造或者就只有一点理由就认为该是这样。印象深刻的就是秦攻楚,很多人只知道第一次失败主要是项燕的原因,而他说明了昌平君陈地叛乱的影响,有史记王翦列传,睡虎地秦简,水经注等作为依据,可谓言之有理。
一个是新。观点新颖,比如嫪毐叛乱,读了史记的都会认为是九年,秦王政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嫪毐。以为现在昌平君就是相国了,但是田先生确断句为,秦王政令相国,昌平君,认为当时是昌平君没当上相国,相国是吕不韦,可谓与传统史家观点迥异,而且他现在的观点得到了不少人赞同。还有诸葛亮传统是忠心的代表,以前看三国对孟达很快被司马懿擒获感到遗憾,在想丞相为什么不能抓紧援助,现在明白诸葛亮其实初心就是想让孟达死。
一个是散。整本书每章不仅仅是只对标题说事,比如第一章说张楚,就点了昌平君的事,整个书是发散思维的,但是形散神不散,发散内容都是与主题有关的。
除此之外,读完这本书还有2点想法,一个是佩服司马迁,敢写项羽本纪,陈涉世家,后代的这些造反者就是什么逆贼,巨寇之类了,基本不能再上本纪,世家了,对于传统的维护越来越强,越来越站在统治者角度著史了。另外一个就是关于刘备和曹操,这两个算是历史的典型人物,曹操是心黑的代表人物,刘备是脸厚的代表,西晋时尊曹贬刘,后面是尊刘贬曹,建国后又开始尊曹贬刘了,青少年时代更多人喜欢曹操,毕竟他功绩大,文采好,中老年后喜欢刘备多了,能坚持初心,屡败屡战的人太少了,这本书对曹操是夸奖的,肯定了曹操的功绩,突出了曹操的艰难,但未刻画曹操的残忍。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六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音乐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音乐和文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后世音乐影响深远。在我对秦汉时期音乐史的探索中,我深深体会到了音乐对于古代社会的重要性,以及音乐对于人们心灵的抚慰和启迪。
第一段,我了解到秦汉时期音乐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起源于殷商时期的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在秦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音乐的整合和统一。他下令将各个地区的乐曲融合成统一的乐府音乐,并将其流传至广大的民众。这一举措不仅推动了音乐的发展,也促使了不同地区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第二段,秦汉时期的音乐在规模和形式上有着巨大的变化。以乐府音乐为代表的音乐形式,开始从皇宫与贵族家庭的宴会上走向大众,成为广泛传播的艺术形式。而且,秦汉时期的音乐不再依赖于传统的音乐乐器,而是引入了外来乐器,如胡琴、筚篥等,丰富了音乐的层次和音色。这一革新激发了人们对音乐的兴趣和探索欲望。
第三段,秦汉时期的音乐在内容上也有着显著的变化。在此期间,爱情、家庭、友谊等主题成为音乐作品的常见表达对象。而以曲调婉转动听、歌词优美动人为特点的乐府民歌成为当时人们的最爱。这些音乐作品不仅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放松,也承载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思考。
第四段,秦汉时期的音乐在社会文化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音乐成为人们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手段,通过音乐的表达,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感受彼此的情感。另一方面,音乐也成为社会仪式和宴会的必备元素,体现了社会地位和文化品味。宴会和讲学之间的音乐演奏,增添了气氛,让人们更加投入到活动中去。
第五段,在学习秦汉时期音乐史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音乐的神奇力量。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一种文化符号和人类情感的表达方式。它可以激发人们的思维和想象力,引发深深的共鸣。通过学习秦汉时期的音乐史,我对古代音乐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欣赏,也更加珍视音乐对于人们生活的积极影响。
总结起来,秦汉时期是中国音乐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时期,音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还在社会文化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秦汉时期音乐史,我深深体会到了音乐的魅力和力量,也更加明白音乐在社会和文化中的重要性。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七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最早是听我喜爱的主持人梁文道《开卷八分钟》中做过介绍,后来听说拍成了电影。
所以,先是看完电影,然后再找小说去看的。
凭借小说《百年孤独》夺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58岁那年携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再度出场、再度赢得如潮的好评。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米纳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米纳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米纳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阿里萨那肝肠寸断的痛苦是让人动容的。他在期后做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够“重新赢得她的心”。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
在电影里面首次听到阿里萨的爱情誓言:“费尔米纳,我为这个机会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感觉是不可思议的,身穿丧服的你老人的反应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开始明白这个为了爱情而活着的老人在过去的每一天无时无刻不在等待有机会说出这句爱的告白,甚至一度为了担心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忧心忡忡。
小说中更感人的情节是两位老人的爱情。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费尔米纳悲愤的驳斥女儿关于“老年人谈恋爱是恶心”时,她已经夺回了年轻时候失去的恋爱的主动权。
被这个爱情的“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八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十九
对于哥伦比亚作家的作品,最初的了解仅限于其前几年名声大噪的《百年孤独》,这本书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伟大作品”。当时,我怀着好奇以及憧憬的心情对这部作品阅读。经过三天的尝试性阅读后,我痛苦的发现:实在看不下去这本书。之后,在同学的推荐下,又了解到《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很值得一读。
1 背景
本文的时代背景大致设定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的哥伦比亚城市卡塔赫纳。社会背景是哥伦比亚刚刚从西班牙独立50年后的一段时间,此时的哥伦比亚内战不断,社会不安。这是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
2 主要人物分析与评价
优秀的小说对于人物的刻画并非是单一的脸谱化的,小说的每一个人都有其闪光点以及缺陷。主要人物处于都处于社会阶层中的上层,阿里萨是航运大亨的侄子,乌尔比诺是享誉全城,备受尊重的医生。这两位男性角色都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以及尊重。另一位主要人物,小说的女主人公费尔米纳是大亨之女。据小说后面介绍,其父亲达萨是一位手眼通天的商人,所做的生意设计到生活物资,军备物资,各种手段令人咋舌。
2.1 乌尔比诺
医生是一位典型的精英人士,出生高贵,家财万贯,才华横溢,是当时最受青睐的单身汉。同时,他推进了医院改革,改进了当地的卫生条件,改善了饮水条件,大大减小了霍乱的发病率,同时推行了歌剧的发展与流行。乌尔比诺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值得人民称赞的好医生。在爱情上,他思想浪漫,充满激情[3]。
但同时他也是一位被自己传统观念所禁锢的懦弱男子。面对母亲对妻子的刁难,他选择不作为的方式。除此之外,对自己的妻子也并未保持忠诚。综合其承担的所有角色来说,乌尔比诺医生是值得称赞以及肯定的。
2.2 费尔米纳
费尔米纳是一位率性而为且倔强的女性。面对痴情但位卑的阿里萨,她选择拒绝。对于身边人的规劝,采取的都是反抗的态度,而自己凭借一刹那的感觉来行事。在拒绝阿里萨之后,也是藕断丝连。在丈夫去世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便与他人暗通款曲。但是由于丈夫的懦弱,她过的是寄人篱下、逆来顺受的日子[3]。总的来说,她是一位感性的美丽女性。
2.3 阿里萨
阿里萨面对爱情的失意,他选择放纵自己,共交了622位“女伴”。伤害自己的同时也在伤害其他人,小说中直接造成两位无辜女性的身亡。同时让我感到滑稽的是,他一直坚信自己对费尔米纳保持着“童贞”。实在是一位不知廉耻,虚伪的道学家。唯一的亮点大概是追寻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吧。
2.4 特兰西托
特兰西托是阿里萨的母亲是一位开放而伟大的母亲。在青涩的儿子追求爱情茫然无措时,她为儿子出主意想办法“争取的第一个人是她的姑妈”。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挫折时,“软弱者永远进不了爱情的王国”在儿子受到爱情的打击时,她也不遗余力地宽慰儿子。同时,也是位精明强干的母亲。她通过自己勤劳与智慧所攒下的积蓄,竟然能为儿子买下一座大房子。由于文化的差异,相对于大部分中国家长的简单粗暴,是非常可爱可敬的一位母亲。
3 主要人物关系分析
3.1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医生
我在开始读文章时,认为两人是模范夫妻。小说第一章用大量的笔墨来描绘乌尔比诺医生住宅的豪华与精致,“客厅有一扇巨大的石色古香的玻璃门和饭厅隔开,上面雕着茂密的葡萄藤和一串串的葡萄”以及“客厅里的家具,包括活哨兵似的壁钟在内,都是清一色的十九世纪的英国货”等等。这些都表明了乌尔比诺医生的经济条件是极其优越的。另外,文中有这么一句“只要他的妻子不仅是加勒比海地区最漂亮的女人,而且是最幸福的女人,他就知足了”。通过对乌尔比诺医生对于妻子养动物忍让,从侧面描绘了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在第一章第二节,同样有这么一句话 “他们相依为命,谁也离不了谁,谁也不能不顾谁,否则他们一刻也活不下去”,虽然有一些诸如找不到肥皂的小摩擦,但是总体给我一种伉俪情深的感觉。同样在小说中的外人看来,两人的关系也是完美的,是模范夫妻。在乌尔比诺医生身故后,费尔米纳的表现也更加印证了我的论断。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一开始医生对于妻子的追求也并非是单纯的爱慕之情,面对费尔米纳的美貌,也是夹杂虚荣心在里面。小说中这样写道“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他娶她是因为他喜欢她那股傲劲儿,喜欢她的沉着,喜欢她的力量,同时也是因为他的一点虚荣心”。费尔米纳对于乌尔比诺医生的追求刚开始是抗拒的。但在周围人尤其是父亲的影响下,以及与表姐的一次夜谈后,她放下了戒备。她坚定地走向了别人都认为幸福的婚姻,那时,她也一度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乌尔比诺医生也确信,“要建立深厚的爱情是毫无问题的”。
然而,这幸福的背后也隐藏着龌龊。乌尔比诺医生也出过轨,而且出轨对象是费尔米纳完全看不上的黑人—林奇夫人,虽然医生解释她是黑白混血,但这对于费尔米纳刺痛的自尊心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同时,他也是一个“因自己姓氏的社会分量才显得轩昂不凡的可怜虫”。因为他面对母亲对于妻子的刁难无所作为。对于出轨事件的处理也表明了他的懦弱与胆怯。他们两人的关系侧重于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在我看来是比较容易让读者信服的,小说中一句话“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我的理解在于,一段持久的婚姻一定是稳定的,而非大起大落。可惜的是,本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而非《霍乱时期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最终将被爱情取代。
3.2 阿里萨与费尔米纳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感情的开始源于一天下午的送报。彼时的阿里萨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而且也颇受少女的欢迎。对于爱情的追求,小阿里萨采取的是朴实单纯的方式—写信与拉琴。然而,通往爱情的道路是坎坷崎岖的,文章中的“幻梦”一词准确的定义了这段感情。少年的恋爱没有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支撑下必定是脆弱的,尤其对于费尔米纳来说。当她的父亲发现后,费尔米纳纵然通过绝食等行径来反抗,但依旧是徒劳的,只能随着父亲旅行。在漫长的旅行中,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同时保持联系。但是,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迎接阿里萨望穿秋水等待的是费尔米纳的拒绝“不必了,忘掉吧”。她拒绝承认两人之间曾经的感情,拒绝阿里萨的一切,认为“她的爱情只不过是个海市蜃楼”。而刚刚费尔米纳还在为两人置办桌布。这种轻率的行为,让我不经开始可怜阿里萨。说实话,当时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想弃书了。到这里两人的感情戛然而止,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
当乌尔比诺意外逝去,阿里萨重新燃起了对爱的希望,在医生的墓地上选择表白。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对于老年阿里萨的表白,费尔米纳毫无准备,情急之下说出了严重的话语:“但愿你在世界上的日子也不长了”。但阿里萨并未放弃,通过打牌接近费尔米纳。最后,又通过自己的权力之便,与费尔米纳旅行重新确立了两人的关系。他们两人的关系是罗曼蒂克式的,是跨越了时间,偏见和世俗的爱情,这也是作者所宣扬的价值观。
3.3 阿里萨与其众多女友
在我看来作者所描绘众多男女关系,如“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同时集中于一个人身上让我感到有些荒诞。可能是由于文化差异或者我个人的人生阅历尚浅,我对于这种混乱的男女关系是难以认同的。而且,阿里萨有一个怪癖—将自己的风流事件记录下来。对于世人来说,这种讳莫如深的敏感话题在阿里萨心中只是一个平凡的经历而已。作者为阿里萨这种行为进行了辩解“精神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对于阿里萨的行为,我实在是难以认同。
4 总结
4.1 主要内容
就小说格局来说,小说以阿里萨与费尔米纳长达50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穿插描绘了哥伦比亚社会的人情风貌,生活习惯,社会习俗等等多方面内容。更是通过阿里萨放纵的私生活对当时各个阶层,各种精神风貌的的女性进行了刻画。
4.2 传递思想
在本小说显然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了其他的道德规范。通过对阿里萨各种类型的雨露之情描写突出了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执着。尤其是在虽然两人垂暮老矣,但却依然不顾万难选择爱情了这点上,更加凸显了作者对这种爱的肯定与支持。在马尔克斯那里,爱情不仅是对常规的偕越,对一切中产阶级世俗偏见的挑战,而且是一种“千真万确的现实”:它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从而爱情本身就是对幻想的摒弃,对真实—仅只属于当下现在的人的真实的追寻。
4.3 个人感受
本书让我对南美文化中的爱情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作者所传达的浪漫情怀以及对人性准确把握固然让我尊重,然而囿于文化差异太大,实在是难以认同某些观念和行为。阿里萨对于费尔米纳的爱与其说是执着,不如说是偏执。从阿里萨个人成长环境来讲,他出生于单亲家庭,在成长中难免会有一些性格缺陷。对于爱的追求成为了阿里萨的人生意义所在,包括他对事业的追求也是为了重新得到费尔米纳的关注。因为他的偏执的爱,于是冠冕堂皇的伤害别的女性。这是一种极其自私可耻的行为。但是,从另种一种角度讲,这种对爱的偏执在我看来也是很可怜的,尤其是在他失去母亲之后。
另外,爱情并不仅仅属于年轻人,它还属于那些痛苦地注视着时间流逝的老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时代的爱情迷狂中夹杂着更多的幻想或欲望,而老人的爱情却邓样朴素而富于生命的智慧。
4.4 其他
小说结尾让我感到震撼的一点短短50年的时间,沧海桑田曾经宽阔的河流现在已经几尽干涸,曾经的参天大树如今已经变成枯焦的平地,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伤害真的是触目惊心的。
秦汉时期读后感篇二十
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中写到——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一旦睡醒将会震惊世界!我认为说的不错。我们中国从“神一”至“神九”的发射成功;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蛟龙号”万米试水成功无一不证明了祖国的繁荣昌盛和富强振兴。
过去,我的家乡十分落后,整个城市只有几条泥泞的小道,而且凹凸不平,一到下雨天就会变得泥泞不堪。若是哪天刮起了大风,路上的尘土便会随风飘扬,吹的让人睁不开眼睛。家乡以前只有一些简陋的土坯房和两三家小商店。人们的生活水平很低。只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的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简陋的土坯房变成了一幢幢高楼大厦;凹凸不平的泥泞小道也变成了一条条宽阔的柏油马路,而且道路两旁也都栽有郁郁葱葱的大树。家乡的中心还建成了商贸步行街,那儿繁华热闹,人山人海,街上的商铺让你眼花缭乱,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这一切使家乡焕然一新,变得更加繁华美丽!
我们的学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学校是那种低矮简陋的土坯房,教室里的黑板和桌椅是用木板钉起来的,就连老师讲课也只能边说边用粉笔写字。遇上下雨天,教室还会漏雨。现在的学校不仅美丽,而且教学设施十分齐全,有宽阔的操场、足球场、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同时也增长了我们的见识。
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就不会有如此优越的学习环境,我很幸福,沐浴着党的阳光幸福成长。我要努力学习,将来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报效党和国家给予我那比天还高比海还深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