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故乡名著读后感范文(15篇)
读后感是一种有助于我们思考和提升自我认识的写作形式,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所读书籍的内涵。写读后感时应该注重语言的规范和流畅,使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文章的观点。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难忘的读后感摘抄,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一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二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我们至今也不会忘记。他使我想到了前些天读过的一本书——《地震求生记》。
这本书主要讲毛毛和她堂妹还有他爸爸一起去日本享受温泉度假之旅,途中却不幸遇上了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他们因听不懂日文的地震警报而错过了最佳的逃生机会。他们在废墟下用自己丰富的地震自救知识坚持了许多天后,终于被搜救队发现,安全的逃出了废墟。
这本书的内容虽然浅显易懂,但它生动的将地震发生时与其他次生的灾难到来时我们的自救方法展现在了我们面前,使我们很容易掌握这些知识。
这本书还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我们平时很少了解的地震前兆等知识,如:地震前地下水会异常,动物会出现奇怪的现象等等。当发生灾难时这些知识便可以协助我们逃生。
这本书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我们都必须有永不言弃的精神。正如毛毛爸爸所说的话:“冷静下来,静静等待,不要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三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四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五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六
最近又开始看《红楼梦》,当看到薛宝钗为博得别人一个赞赏的眼神,连过生日看戏也得“捡贾母喜欢的点”,处处以别人为重,最终忘却了自我,真切地体会到她其实多么的可怜可悲。也以往用“现代”的眼光看林黛玉,觉得她孤傲清高,不合群,真的是个活在海市蜃楼里的无用女子。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可是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十分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终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可是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梦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当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学校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能够经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必须能使自我伟大,但必须能够使自我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学校才能完美,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期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七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八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九
我又在图书馆中借阅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著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暑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在众多的名家作品中,有一本富有哲理的散文集。
经老师推荐,我在初一有幸认识了它,一拿到它,我就被它的外表吸引,接着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它。在阅读完第一篇后我发现,它的内容比精美的封面还要美。一口气我通篇读完了它,认识了它,通过了解它懂得了许多生活哲理。
每当我重读此书,我又感到惊奇,惊奇我在日常的写作中不知不觉的会运用散文中的佳
词和名句,同时自己的表达能力也有了进一步的加强,渐渐的让我学会了一种新的写作文体,观察力更深,洞察力更强。
读过《张晓风散文》的人都会有一种难以忘记的感觉,对读者来说,或多或少都有帮助,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我相信今后只要多看、多写,我也能写出那样棒的文章,为了这一目标,让我继续努力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写的.一本富有想象力的书。
作者首先介绍了格列佛从小就爱上了航海生活。他长大后接到了航海的邀请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在第一次航海中,就不幸地遇到了风暴,他独自一人漂流到了小人国上,在那里的居民看来,他就是一个巨人。最后他得到小人国国王的批准后,得到自由,准备继续航海。
第二次航海中,格列佛又被风暴吹到了大人国上,他在巨人的眼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后来认识了一个善良而又心灵手巧的小姑娘,每天都要给格列佛打扫他的小房子,还要给格列佛缝制衣服,最后又在海上漂流,被一位船长获救的故事。
我最喜欢看的他在小人国屡建奇功的故事了。格列佛帮助小人国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岛,让小人国与不来夫斯古岛和好了。那一张真是太精彩了,百看不厌啊!
这本书以寓言的形式,讽刺了当时英国的时政,世道,人性。
我希望人们可以多看书,可以让人增加学问,懂得道理,让人受益匪浅!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生活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总是只不过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质行动向大家证明———即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状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与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所有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没办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他敢于同恶权势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如此,你才会成为一个真的的成功者!
在日常,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大家或许会由于难点而退缩,大家或许会由于落后的成绩而气馁,大家或许会由于考试而烦恼……这部分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总是成为生活路上的绊脚石。有的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由于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的人却没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后被运势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什么事都不干的人。鲨鱼可能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一直知晓这伟大的“杰作”是是他的。他没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向鲨鱼投降和妥协。大家也需要拥有这种敢于同运势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大家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点,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非常重要的英雄!
在生活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不过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不是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容易。只须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